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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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鲁建质监字[2005]5号

关于“2004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工作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质监站、省检测中心:

根据省建管局的统一部署,省质监总站2004年11月组织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作质量检查。此次检查,得到了全省各有关质监机构和省检测中心的大力支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04年全省建设工程检测工作质量检查总结》印发,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是我省第一次组织对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省直、市、县(区)检测机构60家,省检查组按照检测工作流程,对各检测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查,14家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质量优良,36家检测机构符合要求,8家

检测机构存在问题较多,2家检测机构存在严重问题。本次检查,项数2040项,其中,符合要求项1112项,占54.51%;基本符合项775项,占37.99%;不符合项153项,占7.5%(详见《2004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作质量检查总结》附件1)。通过对检查结果的分析来看,全省的检测工作质量总体上有保证,大多数检测机构对当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改革发展的认识比较清晰,走专业化、市场化道路的信心比较坚定,服务意识有所加强。各检测机构非常重视机构质量体系的建设工作,所查的60家检测机构均建立了质量体系,并取得了省级计量认证证书;其中,省检测中心等5家检测机构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评审。经过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管理,规范了检测工作行为,提高了检测工作管理水平,使各项检测工作规范、有序。大多数检测机构能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按规范和标准要求开展检测业务工作,通过质量体系的运行,对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检测工作总体水平不断提升。检测领域不断扩展,由单一的工程材料检测,发展到包括工程材料见证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混凝土结构检测、门窗性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诸多项业务。

二、主要经验

各级领导重视是搞好质量检测工作的关键。检查中发现,凡是领导重视的单位,检测工作开展较好。省检测中心,济南市质监站检测中心,青岛市、烟台市检测站等单位的领导,对检测工

作的重要性认识较高,内部管理严格、规范,质量体系运行有效,在本次检查中,检测工作质量较好;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是开展质量检测工作的根本。质量检测工作直接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工程质量工作的技术保证,检测数据是判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检测机构的主要工作是向社会提供公正性数据,检测数据的准确与否,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检测机构多数能认识到只有做到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才能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公正。

人员素质、设施环境是确保检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检查中发现,各检测机构重视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大多数检测人员通过了省组织的试验员培训和环境检测等专项检测培训,人员业务素质普遍提高;大多数检测机构对检测仪器、设备重要性的认识有所提高,能够积极开展检测仪器、设备的更新与维护,仪器、设备状况基本能满足开展检测工作的要求;各检测机构注重了对影响试验结果的环境因素的改善,不少单位环境条件焕然一新,环境条件基本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济南市质监站检测中心利用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契机,增添和改善了不少新设备,增强了开展检测工作的能力。枣庄市滕州检测站投入数十万元,改造了标准养护室的条件,使标准养护室温湿度控制更加规范,为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奠定了基础。

强化监督检查是提升检测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从检查结果

来看,青岛市质监站坚持对所属市、县(区)检测机构实行不定期的工作检查和巡查,本次全省检查中所抽查的青岛市的四个检测机构整体水平较高。聊城市质监站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多次组织各县检测机构之间的比对试验,极大的推动了全市检测工作能力的提升。

省质监总站决定对检测工作进一步严格管理,对检测工作质量良好的省检测中心等14家检测机构,给予全省通报表扬。在2005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中,其所在市的市质监站应将其优先评选。(名单见《2004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作质量检查总结》附件2)

三、主要问题

个别检测机构对改革发展的形势认识不够,习惯于靠行政支持、依赖政策倾斜过日子的思路依旧,对即将实施的市场化管理缺乏信心,对市场竞争缺乏勇气,迎接检测机构改革的魄力不足。

部分检测机构重硬件条件改善,轻软件工作建设,具体表现在,未按照自身实际建立符合本单位情况的自校设备检定标准和操作规程;获取新规范、标准的信息渠道不畅等。少数检测机构质量体系运行不力,有的检测机构虽建立了质量体系并通过了计量认证,但未按照体系的规定运行;有的检测机构对建立质量体系的重要性理解片面,编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时片面参考甚至抄袭其他单位的文件,存在文件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

部分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质量存在明显问题,如标准养护室

温湿度控制措施失效,温湿度达不到规范要求;钢筋抗拉试件和弯曲试件数量不对应;原始记录有随意涂改现象;量值溯源工作力度薄弱等。个别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如德州市陵县建筑工程检测站,检查组在其废料堆内发现多组混凝土抗压试块、砂浆抗压试块未检测;未通过计量认证开展门窗性能检测;钢材试验原始记录委托单记录内容与实际样品不符,且有的钢材样品数量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等。莱芜市兴邦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单位业务室管理职责不明确,末承担起检测业务的受理和任务下达工作;未按规定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钢材拉伸试验仅做一组试件;检测样品无唯一性标识等。

省检查组对检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均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各检测机构能够正确对待省检查组提出的问题,积极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进行认真的整改。截止到2004年12月底,各检测机构均按要求整改完毕。其中,潍坊市建筑工程检测站等21家检测机构的整改报告均附有详细的整改证据。

省质监总站决定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张店区分站等8家检测机构;以及存在严重问题的德州市陵县建筑工程检测站和莱芜市兴邦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2家检测机构,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见《2004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作质量检查总结》附件3)同时,省质监总站决定取消本次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参加2004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资格,取消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参加2004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资格;要求其所在市的市质监站将其列入2005年重点监督检查单位。

四、今后工作要求

2005年度,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改革年,建设部拟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我省也将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涉及工程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将逐步完善,使检测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质量监督机构分离,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已成必然,各市、县(区)检测机构要及早认清当前形势,苦练内功,强化管理,迎接挑战,力争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按照建设部和省局统一安排,今年将适时对检测结构的资质进行认定,要组织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检测人员开展培训,要在2004年工作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检测工作的质量检查,并根据情况,适时开展对检测工作的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各级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机构,应高度重视质量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诚信机制建设,把诚信经营作为检测机构安身立命之本和拓展业务之源;要努力提高检测人员业务素质,切实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检测机构的质量体系,提高管理水平,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为规范全省建筑市场,保证工程质量,做大做强山东建筑业做出

应有贡献。

附:2004年全省建设工程检测工作质量检查总结

二OO五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建设检测检查通报

抄送:有关市建设局、建管局(处)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05年1月20日印发

2004年全省建设工程检测工作质量检查总结

各市监督站、省检测中心:

按照鲁建质监字[2004)36号文件的安排,省质监总站于2004年11月对全省17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进行了检查。各市主管部门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和支持省检查组的工作,使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本次全省建设工程检测工作质量检查圆满完成,做到检测机构检测质量检查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省质监总站组织省检测中心的技术专家编写了《2004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方案》、《2004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内容》、《2004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内容条文解释》、《2004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程序》、《监督检查记录表》、《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六个程序性和技术性检查文件,为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从顺利推进下一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作改革出发,本次全省检测工作质量检查的检查人员由各市质监站抽调的一名负责检测工作管理的人员、省检测中心抽调业务骨干6人、省质监总站2人,共计25名检查人员构成,分为六个检查小组。11月19日,全体检查人员在省检测中心集中学习了《2004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方案》等六个文件和检查人员工

作纪律;省质监总站对全体检查人员提出了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坚持原则、严格检查的要求。全体检查人员对省检测中心进行了预检;通过预检,统一了检查的方法、尺度,加深了检查人员对《2004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方案》等文件的理解。

本次检查,共检查60家检测机构,其中,1家省直检测机构、17家市级检测机构、7家开发区检测机构、35家县(市、区)检测机构(其中17家由市质监站推荐、18家由省检查组抽查)。各市质监站、各受检单位普遍反映,本次检测机构检查是我省第一次组织对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各检测机构触动很大,建议省质监总站今后每年组织一次这样的检查,以促进检测工作质量的提高。

从检查情况看,60家检测机构全部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质量体系,编写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大量的作业指导书,并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评审,取得了计量认证证书。大多数检测机构拥有独立的检测场所,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基本与所开展的检测项目基本相适应。大多数检测人员通过了试验员培训和环境检测、门窗三性检测等专项培训,具备了开展检测工作的能力。各检测机构注意了仪器设备的更新,增添了不少新设备,增强了开展检测工作的能力,并建立了样品的唯一性标识系统。在检查的60家检测机构中,所出

具检测报告的内容基本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各检测机构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经检查,有14家检测机构工作质量较好,予以通报表扬;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存在严重缺陷的有10家检测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检查中,对每家检测机构存在较突出的问题,检查小组共下发60份整改通知书,涉及以下八个方面,共计928项问题。其中:组织机构与管理方面存在25项问题;质量体系方面存在42项问题;人员方面存在22项问题;设施与环境方面存在133项问题;仪器设备与标准物质方面存在203项问题;样品管理方面存在149项问题;检测业务管理方面存在162项问题;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方面存在192项问题。所发生的问题,重点是在以下六个方面:严重影响检测质量的问题3项,占问题总数的0.33%;原始记录信息填写方面存在54项问题,占问题总数的5.82%;仪器设备档案与标准物质唯一性标识方面存在44项问题,占问题总数的4.74%;样品留样管理方面存在44项问题,占问题总数的4.74%;标准养护室及温湿度控制方面存在问题43项,占问题总数的4.63%;设备检定与专用设备自校方面存在问题37项,占问题总数的3.95%。

二、存在的问题

1、体系运行存在”两张皮”现象

检查工作中发现,有的检测机构虽按照《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质量体系,但未按照质量体系的规定运行。个别机构在编写质量文件时,片面理解《评审准则》的要求,不按本单位实际情况,简单照搬或抄袭其他单位的体系文件,使质量文件与检测机构的工作难以协调一致,导致所建立的质量体系失去了指导检测工作的意义。

2、检测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部分检测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且存在专业不对口现象,特别是对于技术要求较高的实验项目,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如从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的人员,大多数不是分析化学、应用化学专业毕业,且参加培训的时间较短。部分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数量明显不足。

3、设备管理、量值溯源工作力度薄弱

部分检测机构设备台帐不符合要求,信息记录不规范;仪器设备档案建立不及时,存档资料不全;仪器设备三色标识使用不准确,个别检测机构对量值溯源理解不准确,没有按规定周期对专用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有的检测机构没有自校设备作业指导书,部分检测机构的自校设备作业指导书缺乏可操作性,起不到规范、指导设备自校工作的作用。

4、温湿度控制环节不力

在部分检测机构中发现,有温湿度要求的检测项目,如水泥、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设施,未达到标准养护的规范条件要求。有

的检测机构虽设臵了温湿度控制设施,但未对控制结果进行有效监控,温湿度监控记录也不规范;检查中发现个别检测机构标准养护室的加湿装臵失效,不符合规范要求。

5、部分检测技术资料不全

部分混凝土配合比实验缺乏完整的试配原始资料,提供不出试配对比组检测资料。特别是低强度等级混凝土配合比实验,有的检测机构无试配资料。

6、样品留样不符合规范要求

对于有留样要求的检测项目,如水泥,留样数量、留样时间不符合规范要求,有的检测机构留样水泥的包装桶未采取密封措施。部分检测机构的留样室面积及管理不能满足开展实验工作的要求。对于非破坏性样品,有的检测机构没有建立返还或处理样品的工作要求及记录。

7、原始记录不规范

检查发现,有些检测机构的原始记录包含的信息不全,部分检测机构存在涂改原始记录现象,没有按照质量文件规定方法对原始记录进行更改。

8、未采用《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规定表格

《山东省建筑土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已于2004年10月1日在全省正式实施,目前,大多数检测机构尚未使用该规程规定的统一表格。

9、个别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质量存在明显问题

检查发现,个别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质量存在明显问题,如:原始记录、水泥及混凝土试块样品、检测报告不能一一对应;钢筋冷弯检测试件与抗拉检测试件数量不匹配;个别试验室水泥试块只有一组。

10、数据自动采集系统的标定和验证不满足采集工作的要求

目前,部分检测机构采用了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和计算机管理程序进行数据的采集、处理、计算和报告的编制、打印、存储等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检测报告的型式。大多数检测机构没有对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和计算机管理程序进行系统标定及数据验证。

11、个别机构的部分检测项目未通过计量认证,擅自开展检测工作

检查中发现,个别检测机构在有的检测项目未申请计量认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如门窗三性检测等项目的检测工作,省检查组已要求其立即停止超范围检测工作。

12、部分开发区检测机构管理不规范

检查发现,开发区检测机构管理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有的开发区检测机构无人员、无设备,挂靠某个企业实验室违规操作,超范围检测。省检查组已要求其立即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按照建设部相关工作的精神,检测机构社会化、专业

化的改革势在必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几易其稿,即将正式颁布。新的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对检测机构的管理带来较大的变化。今后,对检测机构的管理将由现在的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市场管理。省质监总站将组织全省质量监督机构,加强横向交流,研究新形势,探索质量监督机构对质量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新路子,加大对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在坚持检测工作质量年度检查制度化的基础上,适时开展检测工作巡查和飞行检查,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各检测机构要充分认清形势,积极探索改革发展并适应市场化的新模式。进一步力口大内部管理力度,提高自身素质:严格质量管理,塑造良好市场形象,为今后的改革和发展打下基础。

(三)、针对此次检查出现的问题,各检测机构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大运行力度,保持质量体系的持续有效性。各检测机构要切实提高对检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在建立和完善质量体系的基础上,健全质量体系的运行机制。质量负责人应在坚持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日常检查和巡查,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采取纠正措施,建立自我改进机制,保持质量体系的持续有效性。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检测机构的水平

高低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素质与水平。没有高素质的检测人员,先进的设备、精密的仪器的作用就无从谈起。《评审准则》6.2条款规定“实验室应确保其人员得到及时培训”。培训既包括对《评审准则》的全员培训,也包括检测人员的上岗培训和专项技术培训,尤其是当前新的检测技术层出不穷,检测仪器花样繁多,更要求检测机构要重视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以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各检测机构特别要加强本单位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业务培训,以提高检测机构整体水平。

不断加强检测工作的过程管理。检测工作管理应是实施从接受委托、接收样品到出具检测报告的全过程管理。检测机构应根据所开展检测项目的特点,运用过程管理的方法,加强对样品流转、仪器设备、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管理。要求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检测工作,严格执行检测工作流程,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积极开展和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能力验证活动是为确保实验室维持较高的校准和检测水平而对其能力进行考核、监督和确认的一种验证活动。参力口能力验证活动,可为检测机构提供评价其出具数据可靠性和有效性的客观证据。各检测机构应积极参加实验室间比对活动,以逐步提高检测工作能力。省质监总站将在05年组织开展全省检测机构的能力验证活动。

加快推进新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

使用。各检测机构要利用今年冬闲期间,加紧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尽快掌握新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使用方法,加快推进新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进程。

(四)、鼓励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提升管理水平,申请国家实验室认可

实验室认可是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为推进实验室按照国际规范加强建设,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实验室以公证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更有效地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而对我国实验室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已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机构,其人员培训状况、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管理情况、检测工作的过程管理模式及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都明显的好于其他机构。省质监总站鼓励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自愿申请国家实验室认可,以使我省建设检测机构的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本次全省检查,是省质监总站组织的第一次对检测机构进行的全面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对全省检测机构触动很大,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大多数检测机构能够积极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进行认真的整改。这次全省检查,既是一次业务工作检查,也是一次经验交流和学习,起到了省质监总站提出的以查代训的目的;同时也是一次对全省检测机构的摸底调查,为下一步进行检测机构改革和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

第—手资料。各检测机构应积极进取,不断开拓新的检测项目,努力提高检测水平,进一步完善检测机构的质量体系,为规范建筑市场,保证工程质量,做大做强山东建筑业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

1、全省建设工程检测工作质量检查通报表扬单位

2、全省建设工程检测工作质量检查存在问题较多单位

3、全省建设工程检测工作质量检查问题汇总表

全省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工作质量检查通报表扬单位(14家)

省直检测机构:(1家)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市级检测机构:(9家)

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聊城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威海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泰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临沂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检测中心)

县级检测机构:(4家)

潍坊诸城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日照莒南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东营市东营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滨州市博兴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全省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工作质量检查通报批评单位(10家)

存在问题较多单位:(8家)

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张店区分站

滨州市滨城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枣庄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薛城分站

德州市高唐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济南市济阳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潍坊市安丘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菏泽市定陶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泰安市泰山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存在严重问题单位:(2家)

德州市陵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莱芜市兴邦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开发区)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完整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建设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工作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其主要依据是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政工程及建筑构件,均应按照本规定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其中,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可暂不实行质量监督。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国家为建设部,在地方为各级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业、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和相应的国家专业投资公司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建设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 (三)掌握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组织交流质量监督工作经验。 (四)负责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争端。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资质,考核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核发监督员证书。 (三)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组织交流工作经验,组织对监督人员的培训。 (四)组织、协调和督促处理本地区或本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争端。 第七条市、县建委(建设局)应负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置从事管理工作的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手续 告知书 一、凡在八师、石河子行政区域内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均应按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应仔细核对报送资料,需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建设单位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八师、石河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告知,建设单位进行补正,符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 四、各施工单位可设专职联络人员(附件二),协助建设单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相关手续。 五、八师、石河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受理地点:1、西公园小区东北角质量、安全监督站二楼验收科 2、“一站式”服务窗口 3、 咨询电话:0993---2015375 八师石河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4年3月18日

附件一: 资料名称 1、八师石河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6份(核对,存原件) 2、勘察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3、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4、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5、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6、劳务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劳务合同(原件核对)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存副本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意见书(存原件) 9、地勘报告、施工图纸文件(原件一套,竣工退还) 10、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1、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核查原件) 13、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核查原件) 14、外省区企业进疆备案资料(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5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6 建设项目安全员委派书及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经费措施计划及安全目标责任书 17 建设项目意外伤害保险(核对原件,存复印件)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

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一、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备案机关提交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形成的、评估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工程是否符合备案条件的综合性文件。 二、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监督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由负责该项目的助理监督工程师、监督员协助监督工程师编写,由监督科室负责人签认,经分站站长审查签字后加盖公章,交由综合室提交备案机关。 四、监督机构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已经在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参与验收各方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工程设计和合同的要求,并且签署了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二)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已整改完毕,签证齐全。 (三)监督机构要求工程建设各方报送存档的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基本齐全。 五、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根据监督抽查情况,客观反映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及检查到的工程实体质量的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和监督工作概况。 (二)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检查情况。 (三)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包括监督抽测)情况。 (四)工程质量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抽查情况。 (五)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六)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及相关有资格的人员的信用记录内容。 (七)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八)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议。 六、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样本 —1 —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凡本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均应按照“吴建质(2000)第4号”文的规定,依法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 1、办理监督手续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规划许可证、直接发包通知书(正式招投标提供备案表)复印件; (2)城建档案室联系单(建设局二楼档案室办理) ; (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图纸目录的原件(盖有审图中心图章)、建筑节能情况备案表;(装饰超过50万元需审图) (4)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施工、监理合同; (6)法律、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并附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见附表)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有建设单位的任命书原件。 (2)施工单位:所有人员证书上均加盖红章。A、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提供双向单位证明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其余五大人员不符,需提供双向单位证明书。 B、当有分包或其他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时,应单独填写。 C、有桩基工程的提供:a、桩基单位资质、分包合同、人员上岗证书、b、桩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及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D、当有分包的钢结构、消防、幕墙(提供盖有设计院认可章的图纸),同时要提供分包合同、资质、人员上岗证。(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3)监理单位:所有人员上岗证必须加盖红章。A、项目总监应有监理单位的总监任命书原件,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有单位批准文件。B、人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有资格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提供的迁移证明原件及双方单位证明书。 (4)监理单位:先去质监站办理换证手续,并提供换证收条。 (5)进行见证人员登记,领取见证人员胸卡。 2、网上申报(吴中区建设局网上申报系统)。 4.、质监站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即正式受理监督,发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如有“优质结构”等报忧要求,需在工程开工前提前申报。 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08年03月14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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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安监[20XX]X号 关于印发《XX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探、检测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现将《20XX年XX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XX年X月X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要点通知 抄:市质监站、市建管处,XX机械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建委、县安监局、县招标中心、各镇政府 XX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 20XX年XX月XX 日

共印60份 20XX年XX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为依据,紧紧围绕确保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全面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力度,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强化队伍建设,努力促进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的使用功能和质量为重点,建设工程质量报监工作监督覆盖率100%,竣工验收工程备案合格率100%,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施工率达100%,努力争创一项“XX杯”工程,两项“XX杯”工程,省级用户满意工程两项;质量事故投诉处理率100%。 三、工作要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质监告字 NO.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督部门 : 铜陵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月日

目录 工程基本概况?????????????????????工程质量监督情况说明?????????????????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主要部位质量监督评价???????????????监督结论及监督报告签证????????????????1 2 2 3 4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层数 工程地址工程类别 建筑面积 (㎡) 工程规模(万元) 规划许可证号工程开工时间 施工许可证号 竣工验收时间 资 质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图审 查机构 质量检测 机构

二、工程监督情况说明 监督注册号 监督部门 实施监督起止时间 监督人员姓名 翟光南 刘大为 李婷 专业 工民建 土木工程 工民建 安装 证件号码 110700010 110700019 监督部门负责人 监督工程师(主监) 监督员 110700027 监督员孙勇 三、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 法规的执行情况 基本执行 工程勘察、设计执行强制 性标准情况基本执行基本执行 工程施工、监理执行强制 性标准情况

四、工程主要部位质量监督评价 序号部位名称 地基工程监督评价 1 未发现明显质量缺陷 2 3 4 基础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未发现明显质量缺陷 未发现明显质量缺陷 未发现明显质量缺陷监督抽样检测情况 主要功能性测试试验 情况 5 6 7 8 9 见测试报告 见整改报告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 量问题整改情况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核 查意见基本符合 竣工验收监督情况参加验收人员及验收程序符合要求 责成整改 对工程遗留质量缺陷 的监督意见 10 其它无

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必备

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必备 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初审意见书)。 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 4、地质勘查资质及人员证书、工程地质勘查报告(盖图审章) 5、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现场人员证书及见证员证 6、设计资质及人员证书、施工图(盖图审章)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诚诺书 11、五方责任主体质量法人授权书 12、工程质量承诺书 二、施工单位 1、项目经理证书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3、六大员岗位证书及取样员证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红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序号: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注:此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监督站存档一份。 质量安全责任制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公司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由建设单位(甲方) :与施工单位(乙方):就工程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地点:签订质量安全责任如下: 一、根据乙方承担施工项目的特点,甲方有关部门召集乙方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地方现行有效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甲方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定”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各工序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每周至少有两次班前安全活动及两次安全检查。以上各项工作均要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备查。甲方在定期不定期检查时,如发现乙方无对此的相关书面记录,将视情况给予乙方经济处罚,情节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用表 一、开工初期监督用表 1.受监工程档案卡; 2.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3.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补正告知书; 4.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5.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7.参建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机构设置监督核查表。 二、施工过程监督用表 1.工作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停工通知书;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复工通知书; 4.基础、主体结构、抗震设防隐蔽工程监督抽查记录; 5.混凝土、砌砖分项工程监督抽测记录; 6.预制混凝土空心板质量监督检查表; 7.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构件厚度监督抽样检测记录表; 8.混凝土强度监督抽样检测记录表(回弹法)。 三、分部工程验收监督用表 1.基础、主体、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2.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及要求□; 3.工程质量验收会议结论; 4.工程质量验收组成员名单; 5.参加验收人员签到单; 6.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7.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记录; 8.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表; 9.专项工程验收监督记录。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用表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2.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竣工返修通知书; 3.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告知书; 4.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表; 5.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贵州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建设工程阶段性验收,或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建筑幕墙、外墙装饰、室内空气质量、建筑节能、住宅分户验收等专项检测、验收合格文件资料,并经建设行政档案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城建档案馆预验收合格。

最新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资料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需提交的文件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和经审定的施工合同; 三、施工图、地质勘察设计报告及勘察、设计审查部门已审定的最终审查批准书、审查报告; 四、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 五、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七、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 八、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砼备案表; 九、资格证书 1、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取样员、施工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旁站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十、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十一、监理合同、检测合同、混凝土销售合同; 十二、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汪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需提交的文件 建设单位在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应申办工程竣工备案。办理工程竣工备案需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功能试验资料(含环境检测报告); 6、防雷、热燃、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7、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 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提交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凭证; 11、勘察、设计、监理人员注册资格证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12、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包括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竣工铭牌示意图照片; 14、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总结报告、评估报告; 15、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砼备案表; 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汪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样表(参考)

附件二档案编号:市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样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测机构: 图审机构: 监督单位: 项目监督工程师:审核: 监督注册编号: 保存年限: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制 年月日

分类序号目录编号页次 监督注册手续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LZJ01 4 2 工程概况表LZJ02 6 3 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LZJ03-01 7 4 勘察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LZJ03-02 8 5 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LZJ03-03 9 6 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LZJ03-04 10 7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LZJ03-05 11 8 检测机构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LZJ03-06 12 9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 取样和送检人员资格审查表 LZJ04-01 13 10 单位工程分包单位情况汇总表LZJ04-02 14 11 各责任主体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备案表LZJ05 15 1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LZJ06 16 13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书LZJ07/LZJ07-01 17~19 监督计划1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LZJ08-01 20 15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续)LZJ08-02 21 16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LZJ09 22 监督巡查、检查资料1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记录LZJ10 23 18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 监督抽查记录表 LZJ10-01 24 19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检查表LZJ10-02 25 20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抽查记录表LZJ10-03 26 21 混凝土、砂浆强度监督抽测情况记录表LZJ11-01 27 22 钢筋数量位置、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现浇楼板厚度监督抽测记录表 LZJ11-02 28 23 建设工程不良质量行为记录LZJ12 29 24 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隐患)通知书LZJ13 30 25 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复查意见LZJ14 31 26 建设工程质量整改报告LZJ15 32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最新】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具有权威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任何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这种监督管理。第二,具有综合性,这种监督管理并不局限于某一个阶段或某一个方面,而是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并适用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系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被检查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由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来依法代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并对委托的政府部门负责。政府部门主要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不进行具体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的独立法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具体包括:①确定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②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③在方案中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作出实施监督的详细计划安排;④将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包括:①核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②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③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4)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主要包括:①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②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③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5)监督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包括:①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②实体质量是否存有严重缺陷;③工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三峡库区兴山县峡口港一期工程 质 量 监 督 报 告 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 二OO五年十一月

三峡库区兴山县峡口港一期工程 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一、质量监督概况 (一)监督机构及人员 1、监督单位名称: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 2、监督负责人:卢志山(监督工程师) 3、监督人员:朱伶丽(监督员) (二)监督依据 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 2、批准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3、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4、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5、交通部颁布的港口工程技术标准、规、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建设程序的监督情况 兴山县峡口港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由省交通厅以鄂交计[2000]625号进行批复,初步设计由省交通厅以鄂交基[2001]89号进行批复,施工图设计由市交通局(原交委)以宜市交计[2001]136号进行批复,工程于2001年11月18日正式动工兴建。 兴山县峡口港一期工程的项目法人为兴山县峡口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港二航局五公司为中标单位,承担工程的施工任务。监理单位为四达工程建设咨询监理,设计工作由长江航运规划完成。 三、监理人员的检查情况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四达工程建设咨询监理,该公司具有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格,符合资质要求。派驻现场监理人员2人,持交通部监理培训证。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人员能够按照监理规和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管理,监理职责基本到位。

四、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部、省关于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站对该项目部分工程进行了工程质量监督。2001年我站抽调精干力量,分别下达了工程质量监督计划,落实了监督人员,对兴山县峡口港一期工程项目进行了监督。在质量监督工作中严格按照交通部部颁各项技术标准、规、规程,充分发挥了政府监督职能,确保了工程质量。 (一)监督工作程序 2001年10月1日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下达《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第029号); 2001年10月28日兴山县峡口港有限责任公司向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申请质量监督; 2001年12月12日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下达《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第031号)。 (二)监督工作方法 兴山县峡口港一期工程是国家交通部确定的三峡库区13个重点复建港口之一,其建设意义十分重大。我站高度重视项目的建设,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过程的跟踪监督管理,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能。监督工作重点是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自检)、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抽检)的监督检查和质量巡检,专项抽查,现场整改与限期整改相结合、联合通报、监督抽查通知等警示全线,过程控制结果的监督方式。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工序重点监督检查。 (三)监督工作效果(容) 我们依据交通部及省颁发的有关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规工作行为。在具体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质量监督: 1、建章立制,明确职责,使监督工作规化、程序化。 监督工作自工程开工之初就按高起点、高标准从严要求,我们按照站工作规程和职责,下达了《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制定了具体的监督工作计划,这样既规定了监督工作程序又明确了工作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它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

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注册申请表

档案编号:13 市 09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测机构: 图审机构: 监督单位: 项目监督工程师:审核: 监督注册编号: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制 年月日

LZJ0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注册申请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督注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向监督机构申请工 程质量监督注册时填写,是工程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各一份。 三、填写本表时应内容正确、书写规范、字迹清晰,表内子项应填写齐全,对于工程未涉及的子项应填写“无”。 四、工程概况中,“基础类型”分为条形基础、独立柱基础、筏板基础、桩基等;有关单位的“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填写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有关人员的“资格级别及证书编号”填写执业资格类别及证书编号。 五、本表填写完毕后,还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1、工程规划许可证;2、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3、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4、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合格书;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六、当工程项目有两家以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时应另加附页载明。 七、监督注册编号由监督机构统一组织填写。 LZJ02

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明白纸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建设单位需提供的资料:1:工程项目计划批文(复印件、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 3: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 4:桩基施工、土建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原件)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复印件)、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存放至工程竣工后,凭回执取回); 5:县外检测机构须办理《县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备案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1)、市外检测机构应提供《市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备案证》(复印件、原件); 2)、检测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与所备案检测项目相对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原件); 3)、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原件); 4)、项目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复印件、原件); 5)、承担检测项目的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工程合同、入垦检测机构法定代表 人声明(原件); 6)、检测方案及检测起止时间(原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复印件、原件)和批准书、备案书(复印件、原件);勘察报告和勘察审查报告(原件),经审查后设计资料及图纸; 7:工程勘测与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8: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每单位一份);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每栋一份); 10: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一式七份); 11: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审核表)和监理规划(要有监理、建设单位的审核表); 1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机构组成及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各级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全国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求,落实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强化现场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扎实推进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一)认真落实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检查。开展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对于未到达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施工单位,责令整改,推进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通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观摩学习、督促检查,分阶段、按步骤推进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工作。以加强和规范日常质量管理、质量检测验收管理、实体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等方法手段,实现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有效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三)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建立质量档案等制度,确保工程全覆盖。结合本地情况,开展预防开裂、渗漏等影响工程质量的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单位的质量行为,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机构负责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追踪处理异常数据、不合格报告,核查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抽查预拌混凝土质量。重点查处伪造试验数据、出具虚假试验报告等行为。 (二)通过推行管理人员专人制管理,施工现场考勤,检查抽查等手段,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文件承诺的机构及人员的变更调整,加大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监督管理。落实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查询和日常核查责任,把好人员进场关和和审批关。通过加入人员诚信黑名单、限制参加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等手段加大施工现场伪造证书及假证的查处力度。 (三)结合不同施工阶段和关键时段,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治理。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制、审批、论证、验收、变更等管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摘自《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七章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用表 一、开工初期监督用表 1.受监工程档案卡; 2.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3.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补正告知书□; 4.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5.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7.参建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机构设置监督核查表。 二、施工过程监督用表 1.工作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停工通知书;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复工通知书; 4.基础、主体结构、抗震设防隐蔽工程监督抽查记录; 5.混凝土、砌砖分项工程监督抽测记录; 6.预制混凝土空心板质量监督检查表; 7.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构件厚度监督抽样检测记录表; 8.混凝土强度监督抽样检测记录表(回弹法)。 三、分部工程验收监督用表 1.基础、主体、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 2.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及要求□; 3.工程质量验收会议结论; 4.工程质量验收组成员名单; 5.参加验收人员签到单; 6.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7.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记录; 8.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表; 9.专项工程验收监督记录。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用表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2.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竣工返修通知书; 3.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告知书□; 4.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表; 5.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贵州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注:以上工作用表除有□框者外,均应存入监督档案。

受监工程档案卡 编号:〔〕质监注字第

注:建筑性质一栏,填写新建、扩建、改建等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注册登记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注册登记号:〔〕质监注字第号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资料清单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 2、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审查备案单》及技术性审查意见和设计修改通知; 4、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发包备案通知书; 5、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 6、经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及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各一份。 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 2、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计划(监理单位盖章、项目总监签名);项目监理机构组成机构任命文件及监理人员资格证书。 3、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拟建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采取的专项保护措施。 4、施工用电专项方案、塔吊施工方案、脚手架施工方案、卸料平台施工方案。 5、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专项方案。 6、桩基础施工及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方案。 7、拆除、爆破工程专项方案、施工现场消防专项方案。 8、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措施。 9、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10、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计划。 11、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现场防火、有组织排水以及场地硬化、道路畅通等措施。 12、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已拨付该费用的证明材料。 13、其他工程专项方案。(注:以上每项方案及施工措施都必须要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审查签字认可)。 14、施工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 15、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保险单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交费证明)。 16、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情况、名册。(原件) 17、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8、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19、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名册、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名册。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和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和内容 ·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核查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前,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勘察设计文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进行审查,实行两阶段设计的,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二)对审查出的勘察设计文件中的问题,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提请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人工程报建程序。 (三)对工程施工中的重要结构设计变更文件及技术处理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四)勘察设计审查机构应提供下列资料。 1、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书及复印件; 3、审查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一)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均应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二)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完成或施工队伍确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建设单位应携有关资料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领取并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建设单位的资料: (1)项目批文及复印件; (2)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及其它有关文件。 2、参建的施工承包单位的资料: (1)施工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复印件; (2)承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证副本及复印件; (3)施工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该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质量责任制及项目质保体系情况(必须是本人签字、盖章的原件)。 (5)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3、参建的建设监理单位的资料: (1)建设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2)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3)该项目监理组织; (4)该项目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质量责任书; (5)监理大纲。 4、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地基处理等专业施工合同)、建设监理合同、各种分包合同。 以上各项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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