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中世纪的城市法

第八章  中世纪的城市法
第八章  中世纪的城市法

第八章中世纪的城市法、商法和海商法教学目的:

了解中世纪西欧的城市法、商法与海商法的形成与发展及其主要内容

教学重点:城市法的概念、商法的影响

2课时

回顾西欧的中世纪,常令不少法律史学家为之忧伤扼腕,因为人类法制文明前进的步伐曾在这里戛然而止,原始落后的日耳曼习惯法伴随征服者的脚步是那样不可思议地取代了古代发达完善的罗马法。西方法律文化的变迁曾在中世纪千年历史中有过迂回旋转,但经年累代的研究和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业已证明,西欧的中世纪仍是对人类法制文明有着重大贡献的时代,也是极富创造力的时代。西欧人在经过漫长的间歇之后重又振奋,他们复兴和发展了罗马法,将原始落后的日耳曼法去粗取精加以改造,使两者分别构成近代两大法系的基础,尤其是他

们创立的城市法、商法与海商法成为近代资本主义民商法的摇篮,历史作用不可估量。

第一节中世纪西欧城市法

一、中世纪西欧城市法的概念

城市法(City Law)是指西欧中世纪伴随城市的兴起与城市商业贸易的繁荣而形成发展起来的法律体系,适用于城市、自治城市、半自治城市和城市共和国。它既不是统一的国内法,也不是统一的国际法,而是由一些涉及城市组织机构和管理、城市居民的法律地位,以及商业、手工业、征税等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法规组合而成。

从法律形式看,城市法表现为特许状、条例、习惯法和法院判例等;从内容上看,城市法包括市民身份、城市机关的组织与职权、行会组织、所有权、债权、刑法和诉讼制度等。

二、中世纪城市法的形成与发展

(一)中世纪城市法形成的原因

城市的兴起与城市商业手工业的发展是城市法应运而生的根本前提。引起城市法产生的直接原因则主要是:

1、城市商业贸易中出现的争端需要相应的法规来调整,市民阶层与商人的利益需要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而领主法庭或教会法庭却没有相应的规范来解决这类问题;

2、城市的形成大都跨越一个或几个封建领地管理范围,而各封建领地却各有自己的地方习惯法,这就使城市居民同时要受多个封建领地法律的约束,这种司法管辖权的极端混乱现象,束缚了城市手工业和城市贸易的发展;

3、“司法程序中僵硬的和传统的形式主义,延误时日,裁判决斗以及免诉宣誓的流弊,全凭偶然性判决的神意裁判等等,对商人来说是无休止的折磨,他们需要一种比较简便、比较迅速和比较公平的法律”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居民迫切希望获得人身自由和城市的自治,拥有能保障自己生命财产和调整城市正常经营活动的法律,以摆脱封建教俗贵族的横征暴敛和领主司法审判权的

束缚。

(二)中世纪西欧“自治城市”的形成方式及其类型

1、中世纪西欧“自治城市”的形成方式

中世纪西欧“自治城市”的形成方式至11世纪,西欧大多数城市通过武装起义或金钱赎买。先后迫使各国国王和封建领主作了让步,使城市在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上获得了不同程度的自治。由于城市自治地位的确立,城市立法、司法机构的形成,使城市法的制定和发展有了政治和组织的保证。2、中世纪西欧“自治城市”的类型

主要有三种类型:

(1)城市共和国,它拥有独立的军队和管辖领域,不仅在城区拥有自治权,而且控制城郊农业区域;

(2)城市公社,只在拥有的城区中享有自治权;

(3)享有不完全自治权的城市,由国王或所属区域的封建领主派人和城市地表共同管理。

3、中世纪城市法的形成与发展

(1)中世纪城市法的形成

中世纪城市法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9世纪。当时,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与正常的商业活

动,不少城市中的商人曾自行组织法庭,审理、决断商业经营中出现的争端,他们适用的法律大多渊源于古代罗马时代的海上惯

例和商业规则。此后,一些城市又颁布了诸多调整商业、贸易等方面的法令和条例,并适应城市及经济发展需要汇编了各种海上

贸易的规则和商业交易的习惯。意大利是中世纪城市法最早的发源地,公元9世纪伦巴城市已有伦巴汇编,公元10世纪还出现了基罗亚城市法等。不过,早期的城市法主要是对罗马法的继承借鉴和对各城市习惯法

的汇编,其中管理工商贸易的行会章程和城市特许状占有重要地位。

(2)中世纪城市法的发展

11世纪末,城市法开始进入法典化时期。为适应城市手工业和商业的进一步发展,调整和规范日益复杂的城市社会关系,西欧各城市国家先后进行了法典编纂。如意大利的《毕士托瓦城市法典》(11世纪)、《比萨城市法典》(13世纪)、《米兰城市法典》(13世纪)、《罗马城市法典》(15世纪)等。法国制定的《巴黎城市法典》在众多

城市法中影响较大,特别是13世纪以后,随着法国王权的增强,巴黎议会成为最高法院——巴列门法院,所有法国北部各省案件均可上诉于此,这也使《巴黎城市法典》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明显得到加强。此外,西班牙于1279年制定的《多托沙城市法典》,德国于13世纪末制定的《萨克森城市管辖法》,也具有较大的影响和权威。

中世纪后期,西欧城市法又进入同盟化时期,涌现出不少城市同盟法。城市同盟法主要是欧洲各商业城市为保证共同的贸易利益,协调和规范相互关系而采取的法律措施,这些法律措施构成城市同盟法,对参加同盟的城市均有约束力。最著名的城市同盟法为13世纪至15世纪在德意志北部形成的“汉萨同盟”,也被称为“商人工会”,该同盟曾对北欧商业与军事方面有过重要影响,14世纪时有160多个城市加入,制定过《汉萨海上规则》。此外,还有“莱茵城市同盟”、“士瓦本城市同盟”等。

15世纪以后,随着西欧各国的王权逐渐加强,自治城市的司法权受到了王权的直接干

涉,城市自治权被逐步取消,城市法的独立发展道路中断。

三、城市法的主要渊源

1、特许状

特许状是国王和城市所属辖区的封建领主承认自己领地内城市的自治地位并授予其相应权力的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包括确认城市的自治权和经商特权,明确市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例如,在确定领主征税权和市民应缴纳税款的前提下,承认城市自治权,允许城市有权制定法律和建立行政管理机关与司法机关,确认市民人身自由,并赋予市民享有经商、组织商会行会、适用城市土地等权利。特许状均不同程度地限制了国王与领主对城市的权力,满足了市民阶层的某些经济政治要求,实质上是一种封建权利的转让证书。特许状时城市法的主要渊源,提出了城市法的主要原则和制度,在城市法中居于根本法的地位,类似近代宪法,但它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也没有全面反映和规定城市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

2、城市立法

城市立法指自治城市的权力机关——城市议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颁布的法令、条例等。内容广泛,涉及城市的建设、财政、商业、手工业、粮食供应、学校教育、社会救济、治安维护和军队等问题。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立法不断增多,成为城市法的重要渊源。

3、城市习惯和判例

城市习惯和判例指西欧各城市在长期社会生活和商业交往中形成的各种习惯及城市法院的判例,是城市法的重要渊源之一。西欧许多城市法汇编实际上是习惯法和判例的记载。这些汇编在调整城市商事活动、规范市民行为的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其中罗马法及地中海商法等的影响十分明显。

4、行会章程

行会章程指西欧各城市中同一行业的商人和手工业者建立的行会所制定和通过的规范。行会是城市商人和手工业者为共同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而组成的社团。各行会均有由会员大会制定和通过的章程。行会章程对本行会的组织、活

动规则以及行会会员的权力义务等做出详

细规定,不仅对行会人员具有约束力,而且由于在西欧各城市中,行会是一种普遍存在且不依附于任何权力的自治团体,它虽不是官方正式的管理机构,却承担着管理和支配城市基本群众生活,组织领导各项事务的具体任务。因此,凡是属于城市议会和城市法院权限之外的各种政治与经济活动,均受行会章程的制约。行会章程实际上具有法律效力,成为城市法的渊源之一。

5、城市同盟法令

中世纪后期,各城市同盟,如《汉萨同盟》、《莱茵同盟》等制定的城市间的协议和公约,以及其他要求参加同盟的各城市共同遵守的法令,具有各城市共同法的性质。

四、城市法的基本制度。

西欧中世纪时多种法律并存适用的时代,城市法只是其中相对独立的一种,且受封建关系的制约,未能调整城市社会关系的全部。在城市内,有关婚姻家庭与继承方面的法律关系由教会法调整,有关叛国、谋反等重大犯罪则由领主法庭或王室法院审理。然

而,城市法却几乎涉及城市商品经济的各个方面,内容十分丰富。此外,各地城市法虽存在某些差异,但在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方面大体一致。

(一)市民的权利与义务

1、市民的人身自由

市民的人身自由权,一般通过特许加以明确规定。各个城市法,普遍肯定人身自由权是市民享有的一项最重要的权力。一般说来,绝大多数城市法均规定,无论何种身份的人,只要在城市中居住满一年零一天,即可获得市民人身自由权,受城市法的保护。即使原来的农奴,领主也不能再对其行使权力。这是中世纪城市法有别于封建的等级特权法的显著标志之一。城市法将历来只属于教俗贵族的身份自由权赋予了城市市民,事实上也就是从法律的角度否定了封建等级制和人身依附关系在城市中的存在,承认了市民是另一个享有身份自由的阶级。这不仅是人类法制文明发展历程中的一大进步,也是中世纪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客观必然要求。

2、平等权

城市立法规定了市民的人身自由权,反映了市民的意志。

3、经济方面的权利

(1)在民事法律关系方面,城市法肯定了市民民事权力主体资格,市民享有在民事、诉讼方面的平等权利,享有经营商业、手工业等自由,享有继承、借贷等方面的权利;(2)城市法对商品交换过程中的权益,如征税权、市场管理权等,作为市民的权利组成部分作了规定;

此外,城市法对市民应履行的义务,一般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如要求市民如期照章纳税,“服从本城习惯与法律”,维护城市治安及整修防御设施和服兵役等。

(二)城市机关

中世纪西欧各城市因获得自治程度的不同,在城市机关的设置上存在某些差异,但一般而言,城市议会和城市法院是个城市普遍设立的机关。有些城市还设有市民大会,但市民大会往往只是为通过城市法令而召开,不掌握实权。

获得完全自治权的城市共和国和自治城市,市议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经选举产生。由市议会选举产生行政长官,一般包括市长、监督官和征税官等,任期一年。城市法院的法官由市议会任命或推荐。初期,法院适用的法律主要是城市习惯法,后来,城市制定法才逐渐成为城市法院断案的根据。

在没有获得完全自治权的半自治城市里,城市事务一般有国王或所属区域的封建领主委派代理人与城市代表共同管理。某些自治权力极少的城市,还无权单独建立自主性质的城市机关,往往由代理人行使管理城市事务的重要职能,如司法审判、征收赋税等。(三)行会制度

1、行会组织

城市有各种工商业行会组织,这些行会组织实质上已成为城市中工商业的管理机构,它们所制定和颁行的行会章程具有法律效力,在城市经济生活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行会是商人和手工业者组成的团体,只有加入行会才有权从事商业和手工业活动。入会有资格限制,如手工业行会,必须是正式工

匠才能入会,而取得工匠资格则要经过很长的学徒期限,巴黎羊毛职工为4年,伦敦马刺也为7年,学成后还要为师傅做几年帮工,才可升为工匠,独立经营作坊。同一行会的会员一般居住在同一街区。行会实行互助,会员须缴纳入会费和定期会费,在会员患病、死亡时,其家属将得到救济。会长由本行会会员选举产生,行会内设有检察员,负责监督会员遵守本行会章程,对违反章程者进行制裁。初期,行会内部较民主,但后来城市贵族把持了行会领导权,行会内部形成新的等级制,会员资格也成为其把持的一种特权,行会中的不平等与矛盾斗争日益严重。

2、工商活动规范

行会一般均规定由本行会活动的具体规则。手工业行会章程一般对开设手工业作坊的

条件、规模、地点、工作时间、产品规格及质量、销售价格、帮工工资等均有明确规定,以防同行业工匠之间的竞争。如许多手工业行会章程规定,无城市或王国政府发给的执照,不得开设作坊;不具备经营某一手工业

的专门技术,或无祖宗家传的手工业技术,不得开设作坊。因当时手工业作坊一般为家庭式经营,因此行会章程大都规定作坊地点设置在家内,不得在其他地方另设,除作坊主本人外,人员可有兄弟等亲属1至2人,并可允许招收有限学徒或帮工。此外,为使工匠服从公众监督,以保证产品质量,不少章程还规定,其工作地点需在窗前,产品须铸有生产者姓名的缩写,如发现伪劣产品进入市场,不仅要报废,还要处以高额罚款,工匠也可能因此丧失从业的权利。商业行会规范一般对商事活动中的各种规则以及商会对城市商业的专营权与专断全、统一度量衡制度、商会在调解商务纠纷中的权限等作了规定,要求商会会员讲究商业道德,严禁欺诈行为。

(四)城市民事、刑事与诉讼制度

1、城市民事法律制度

在民事法律关系方面,城市法最显著的特点是肯定了土地转让自由和市民对土地事实上的私有权,这与城市之外严禁土地自由让与和买卖,奉行“没有无领主的土地”原

则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城市作为商业区,市民从事工商业,必须兴建厂房和店铺,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土地很自然地进入流通领域,其价值也因成为房屋建筑用地而增高,并逐渐摆脱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工商业主逐渐获得了对建房所占土地的所有权或占有权,并有权对所占土地及其土地上的建筑自主遗赠、让与、买卖、出租和抵押。这样,封建国家严禁土地参与流通的法律,在城市中实际上被否定了,取而代之的是城市法对市民自由购买城市土地权利的认可。

此外,城市中的各种契约也有了一定的发展,承认缔约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是契约生效的主要条件。

2、城市刑事法律制度

在刑事法律关系方面,除叛国、谋反等重大犯罪外,其他犯罪一般适用城市刑法。城市刑法的主要特点,一是废除了封建等级特权,犯同一种罪者处同一种刑罚;二是刑罚严厉残酷,广泛适用死刑和肉刑,绞刑、斩首、肢解及宫刑等是惯用的刑种,且刑罚

中还保留有同态复仇的习俗,以威吓和报复为原则,这与城市居民构成复杂,维护社会治安难度较大有关;三是以罚金取代了把犯罪视为侵权行为的赎罪金制度。

3、城市诉讼制度

在诉讼制度方面,废除了长期以来一直广泛采用的神明裁判、司法决斗、宣誓、保证人等证据形式,代之以证人的证言,并抛弃了那些复杂而又具有浓厚形式主义色彩的讼

诉程序。陈腐繁琐的封建诉讼法在城市里受到较大的改造与更新。

五、中世纪城市法的历史地位

1、中世纪城市法一定程度上瓦解了西欧封建制度,为确立新的社会法则奠定了基础;

2、确立了近代民法的一些基本精神和制度;

3、进一步开创了宪政契约制度和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野;

4、城市法形成的法律意识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二节中世纪西欧的商法和海商法一、商法与海商法的形成与发展

中世纪商法与海商法的历史发展,有两个特点:第一,其虽属私法范畴,但又有别于一般的私法。这主要是因为在17世纪以前,欧洲的商事活动常常超越国家的界限,活跃于国与国之间,从而使商法与海商法呈现出比较鲜明的国际法的性质,而难以认定其为国内法,在相当长的时期里,西欧各国努力构建的也是一种在各国普遍通行适用的商事法律体系。17世纪以后,西欧各国君主政体专制化,王权至高无上,国王通过各种措施全面加强对国家的控制,至此商事法律才转型为国内法,但基本原则大多依然被保留,加之许多主权国家又常以国际条约的形式牵制各国商法,由各条约国共同遵守,所以商法原有的特性实质上并没有发生变化。第二,商法的形成与发展虽与城市法紧密相联,从一定意义上讲,也属城市法的组成部分,但它又有别于一般的城市法,主要表现为它比一般城市法形成的早,存在的时间长。在城市还处于各国国王和大领主统治之下,城市与商业尚在恢复之时就已有了商法。公元15世纪以后,当西欧各国政体逐

渐趋向专制化,城市的自治权逐渐被取消,城市法的存在与发展相继中断时,商法却仍继续存在与发展,并获得各国政府的承认,以国内法的形式一直延续到现代。

(一)商法的形成与发展

1、商法的历史渊源

商法的历史渊源,最早可追溯至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的《汉穆拉比法典》。这部法典中已有关于买卖、交换、运送等商业契约的规定。此外,古希腊商业贸易发达,许多城邦都颁布过不少商业方面的法规,而古罗马是奴隶制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共和国后期兴起的万民法中有很多便是地中海沿岸各地区公认的调整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范虽然没有形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但已完全商法化,它的契约法已相当完善,各种契约诸如买卖、借贷、租赁、雇佣、承揽、合伙、委托代理、运输、海损等,无一不与商业密切相关,不啻为古代地中海区域商法的集大成者。

2、中世纪商法发展的阶段

中世纪商法的发展大体可划分为两个时期:商法国际化时期(10~16世纪)和商法国家化时期(17~18世纪)。在前一个时期,伴随西欧诸国自治城市的兴起与商业的发展,在内陆城市中出现众多的定期集市,这些定期集市,独立于封闭的领主庄园之外,逐渐发展为不同地区之间进行贸易往来的

国际性市场,并形成和发展起一系列有关集市贸易的商事惯例和商事规则,涉及集市贸易的交易日期、交易程序、集市管理组织与章程、关税征纳、货币流通制度、度量衡标准、集市法院审判权限、集市中的银行法规、商人组织、契约以及治安管理等方面,内容十分广泛。这一时期的商法大都以罗马法为基础,但因各地区情况不一,也存在若干差别,通常有商事法院或通过城市之间订立条约加以协调,并由此形成各城市、各地区普遍承认和适用的国际化商法。在后一时期,随着君主专制政体西欧各国的相继建立,国家主权观念随之兴起,过去由国王、封建领主、自治城市和行会分别行使的立法与司法权逐渐统一到国王政府手中,于是,

商法的属性开始发生变化,逐渐从国际化商法转变为国家化商法,并且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存在与发展。这一时期西欧各国立法活动十分活跃,制定和颁布了大量商事法律和法令,一些国家还编纂了商法典。然而,尽管如此,商法的基本原则和特征并没有改变。(二)海商法的形成与发展

1、海商法的历史渊源

海商法的历史渊源,也可追溯到古代时期。一般认为位于地中海东岸的腓尼基是海商法的发祥地。此后,古希腊的雅典和罗得岛成为地中海海上贸易的中心。罗得岛一向有“海的主人”之称,早在公元前2~3世纪,就产生了一部海商法,即《罗得海法》,其中一部分内容被罗马法吸收,汇集在优士丁尼《学说汇纂》之中,称作《罗得弃货损失分担规则》。公元8世纪,罗得岛又编纂了一部《罗得海法》,《罗得弃货法》是该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海商法典曾在地中海区域相当流行,成为这一地区共同适用的海商法。

最新部编人教版九年级历史上册第9课《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练习题(含答案)

第三单元封建时代的欧洲 第9课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 1.西欧人口增长,旧的城市开始复苏,新的城市不断产生始于() A.8世纪 B.9世纪 C.10世纪 D.13世纪 2.西欧城市居民争取自由和自治的主要原因是() ①领主对城市居民任意征税 ②城市就是领主的庄园 ③领主要求居民像佃户一样履行义务 ④城市居民比较富有 A.①②B.②③C.①③D.③④ 3.13世纪,国王给在封建主领地上的某城市颁发“特许状”,这标志着该城市() A.实现了完全独立 B.取得自治权 C.取得建国权 D.取得免税权 4.农奴科特威在某自由城市住满一年零一天后,他的境遇不符合史实的是() A.他就获得了某市市民的身份 B. 他从此享有自由 C.领主强迫他重新变成农奴 D.他在城市里找到了适合他的工作 5.随着城市手工业者和商人不断分化,出现了富裕的大手工业作坊主、商人和银行家等,他们成为早期的() A.无产阶级 B.雇佣工人 C.市民阶层 D.资产阶级 6.12世纪,西欧的教育与学术出现了新的气象,其中被认为是欧洲中世纪教育“最美

好的花朵”的是() A.城市的兴起 B.城市的自治 C.大学的兴起 D.古典文化在西欧传播 7.13世纪,巴黎教师行会得到罗马教皇和国王的支持,自治权利得到保证。大学的自治地位不包括() A.免赋税特权 B.司法特权 C.教育自主权 D.开放异端言论 8.下列中世纪大学的基础课程设置有误的一项是() A.文法 B.算术 C.神学 D.音乐 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琅城取得自治的过程最为典型,琅城是该国东北部的一个城市,主教也是这里的领主,控制着城市。琅城居民募集金钱,赎买了自治权,并建立了自治机构。但主教挥霍了赎金后,背信弃义,擅自取消了琅城的自治权。1112年,愤怒的市民举行起义,杀死主教,此后又坚持斗争多年,终于取得了自治地位。 (1)琅城是哪国的城市?琅城的主教为什么能控制琅城? (2)琅城市民为什么要举行起义?由此可知当时欧洲城市争取自治常用的手段有哪些? (3)根据所学知识回答,与其他许多城市实现自治一样,琅城最终取得自治权的形式是怎样的?

欧洲中世纪的城市

欧洲中世纪的城市 西欧的城市以及其所有对将来的发展有意义的东西都诞生于中世纪。到1250年,不仅在地中海沿岸而且在西北欧都有着生机勃勃的城市。以下的叙述试图描述十三世纪中叶在一个新近复兴的城市特鲁瓦(Troyes)的日常生活。特鲁瓦是富裕的香槟地区的首府,大主教的驻地,更重要的是,它是两个著名的香槟集市的所在地。 早在尤利乌斯.凯撒在高卢和不列颠安营扎寨的时候,西北欧只有极少的地方可以成为城市。那时巴黎已经是个很重要的地方了,以至于凯撒的“高卢战纪”里记录了它被大火毁灭这件事。不过在这个地区的大多数地方,政治机构很不发达,商业活动非常稀少,宗教极为原始,这些情况限制了比村庄更大的社团的产生。大片的地区仍然处于蛮荒状态。 罗马军团修筑道路,为当地的农业产品提供市场,并在他们设防的营垒里为商人提供了掩蔽住所。他们驻防的一个地方位于塞纳河和一条重要的军事大道Via Agrippa的交汇处的一个小村庄。罗马皇帝马尔库斯.奥勒利乌斯(Marcus Aurelius)在那里建造了一座塔楼,后来的皇帝,特别是奥勒良(Aurelian),将它作为一个基地。Tricasses以及其他的一些驻防的城镇开始呈现出一个永久定居点的面貌,驻防的士兵和当地的女孩结婚,养家糊口,在服役期满后在城墙外从事农业或在城墙内从事手工业劳动。在从一个军事基地演化为一个行政中心的过程中,这个市镇获得了石头建造的城墙,吸引了新的居民:税收人员、官吏、军队的伙食承办商、以及有技术或是没有技术的劳动力,包括从德国和弗里斯兰(Friesland)的蛮荒之地抓来的战俘。特鲁瓦跟南欧的富裕的城市无法相提并论,跟巴黎也比不了,巴黎在三世纪已经拥有三座浴场、一个剧院和一个赛马场。特鲁瓦也许有一个浴场,这使得它生活设施方面跟大多数的其他北欧的城镇不相上下。 基督教会为许多北方的城镇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强大的动力,尽管最初的使徒并不总是为异教的城市和宗教当局所理解。跟其他地方一样,在特鲁瓦,坚守其父辈信仰的总督和皇帝造成了很多殉道者。但当教会把君士坦丁皇帝变成一个信徒后,接下来的事情便一帆风顺了。在四世纪和五世纪,主教区到处涌现出来。一个主教很自然地会把自己安置在一个罗马行政中心或是一个以前的军团营地。这种新的教会体制要求有一个世俗的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人口提供服务。一个新词被用来描述这些教会城镇——cite(city)——这个词是从拉丁词civitas演变而来,civitas的意思通常是一个有围墙的居住地方。 随着罗马帝国力量的逐渐式微,地方上的罗马官员丧失了他们的权威,造成了一个权力真空,这个真空便由基督教的主教来填补。到五世纪中叶,特鲁瓦主教的声望极为崇高,以至于当匈人(Huns)出现在邻近地区时,所有的人都投奔他以寻求保护。 特鲁瓦以前曾被汪达尔人洗劫过一次,阿提拉的匈人的名声跟汪达尔人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卢普斯主教(Bishop Lupus)起先派遣了一个副主祭和几个文书去安抚敌人,不过一个不幸的事件使得这个使命在执行的过程中走了样。教士们穿的白色外袍使得阿提拉(Attila)的马倒立起来。这个匈人的头领认为这些来客是魔术师,便差人当场杀了他们。有一个文书逃回来报告了这个情况。阿提拉随即开拔去跟罗马人、哥特人、勃艮第人以及法兰克人交战,这些人暂时停止了他们自己之间的互相争斗来迎战阿提拉。阿提拉被击败,但损失不很大,他往东撤退,特鲁瓦正好在他撤退的道路上。这次卢普斯亲自出马去谈判,他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阿提拉放过了特鲁瓦,带着主教一直远至莱茵河,然后再风光地遣

第八章 中世纪的城市法

第八章中世纪的城市法、商法和海商法教学目的: 了解中世纪西欧的城市法、商法与海商法的形成与发展及其主要内容 教学重点:城市法的概念、商法的影响 2课时 回顾西欧的中世纪,常令不少法律史学家为之忧伤扼腕,因为人类法制文明前进的步伐曾在这里戛然而止,原始落后的日耳曼习惯法伴随征服者的脚步是那样不可思议地取代了古代发达完善的罗马法。西方法律文化的变迁曾在中世纪千年历史中有过迂回旋转,但经年累代的研究和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业已证明,西欧的中世纪仍是对人类法制文明有着重大贡献的时代,也是极富创造力的时代。西欧人在经过漫长的间歇之后重又振奋,他们复兴和发展了罗马法,将原始落后的日耳曼法去粗取精加以改造,使两者分别构成近代两大法系的基础,尤其是他

们创立的城市法、商法与海商法成为近代资本主义民商法的摇篮,历史作用不可估量。 第一节中世纪西欧城市法 一、中世纪西欧城市法的概念 城市法(City Law)是指西欧中世纪伴随城市的兴起与城市商业贸易的繁荣而形成发展起来的法律体系,适用于城市、自治城市、半自治城市和城市共和国。它既不是统一的国内法,也不是统一的国际法,而是由一些涉及城市组织机构和管理、城市居民的法律地位,以及商业、手工业、征税等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法规组合而成。 从法律形式看,城市法表现为特许状、条例、习惯法和法院判例等;从内容上看,城市法包括市民身份、城市机关的组织与职权、行会组织、所有权、债权、刑法和诉讼制度等。 二、中世纪城市法的形成与发展 (一)中世纪城市法形成的原因 城市的兴起与城市商业手工业的发展是城市法应运而生的根本前提。引起城市法产生的直接原因则主要是:

外国法制史选择题

外国法制史练习题 第一章古埃及法 第二章楔形文字法 一、选择题 1、现在已知的人类最早的成文法典是( )。 A.《苏美尔法典》 B.《摩奴法典》 C.《乌尔纳姆法典》 D.《汉穆拉比法典》 2、根据古巴比伦法,享有完全权利的自由人(权利主体)是 ( )。 A.刹帝利 B.穆什凯努 C.阿维鲁 D.吠舍 3、按《汉穆拉比法典》的规定,伤害他人奴隶眼睛的赔偿原则同伤害他们的牛的眼睛相同,即应赔偿奴隶主人( )。 A.奴隶的身价 B.奴隶身价的一半 C.用一个健康奴隶赔偿 D.把伤害者的一个奴隶的眼睛打瞎 4、按《汉穆拉比法典》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对债务入采取的措施是( )。 A.终身成为债奴 B.成为债奴三年 C.成为债奴六年 D.不能使其成为债奴 5、古代楔形文字法典包括( )等。 A.《汉穆拉比法典》 B.《那罗陀法典》 C.《俾拉拉马法典》 D.《李必特·伊丝达法典》 参考答案

1、C 2、C 3、B 4、B 5、ACD 第三章古印度法 一、选择题 1、古印度最早形成的法律是( )。 A.印度教法 B.婆罗门教法 C.佛教法 D.嗜那教法 2、被雅利安人视为“圣书”的是( )。 A、.吠陀经典 B.三藏 C.《摩奴法典》 D.《乔达摩法经》 3、古印度婆罗门教法最重要的一部法典是( )。 A.《摩奴法典》 B.《述杞氏法典》 C.《那罗陀法典》 D.《布里哈斯帕提法典》 4、按婆罗门教义,婆罗门是由梵天的( )产生的。 A.足 B.手 C.头 D、口 5、古印度种姓制度将全体居民划分为四个等级(种性),他们是( )。 A、阿维鲁 B.婆罗门 C.刹帝利 D、吠舍 E.首陀罗 6、古印度婆罗门教法的渊源主要有( ) A.三藏 B.法经 C.吠陀 D、法典 7、古印度法的主要渊源包括:() A.吠陀 B.法经 C.法典 D.三藏 E、国王敕令 8、在古印度,旎陀罗,即“贱民”是()

外国法制史简答题-(1)

精品文档 。 1欢迎下载 楔形文字法的主要特征①结构体系完整,分为序言、法典本文和结语三部分;②各国统治者有意将法律描绘为神的意志的体现;③法律的内容缺乏一般的抽象概念和立法原则,是习惯的记录。《汉穆拉比法典》的制定原因①迅速消除境内法律的不统一和地方上各自为政的混乱现象;②适应私有关系的发展,调整新产生的各种关系;③缓和自由民内部的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汉穆拉比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特点①极力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借神权保护王权;②充分保护奴隶主对财产和奴隶的私有权;③反映阶级对立关系和自由民内部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阿维鲁、穆什凯努)④包含着大量调整手工业和商业的规范;⑤保存了若干原始公社制的残余。古代印度法律的特征①印度宗教众多,影响到印度法律的结构、体系异常复杂;②宗教与法律紧密结合,两者互为补充;③公开宣扬社会的不平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种姓制度;④汇合法律、伦理道德和哲学为一体,法典实质是三者的混合物;⑤法典是由宗教人士和婆罗门教的僧侣贵族编纂的。《摩奴法典》的主要内容①公开确认种姓制及等级差别;②以婆罗门教教义为指导思想;③将专制君主神圣化,用神权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古希腊法律的特点①由于自然环境,没有出现适用于全境的法律,长期分立;②成文法出现较早,从氏族转变为国家过程中许多城邦进行了立法;③从埃及和西亚邻国的法律中吸取了经验,又对罗马法有较大影响;④缺少对法律条文的理论研究,没有在理论上达到精深的程度;⑤被推广适用到各城邦在各地建立的殖民地中。以下为需要文章数达到20才能浏览的内容雅典民主制确立、发展的过程⒈梭伦立法改革为民主制奠定初步基础。(前594)①以财产多寡作为参与国家管理活动的标准而不像过去依靠地位和身份;②逐步从国家政权机关中排除贵族势力使雅典政治开始民主化;③新设四百人议会和陪审法院,吸引较多的雅典公民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⒉克里斯特尼立法改革使民主制趋于巩固。(前509)"贝壳放逐法"⒊阿菲埃尔特改革使雅典民主制获得高度发展。(前462)"不法申诉制度"⒋伯里克利立法改革使民主制达到顶峰。雅典民主制产生的条件①工商业发达农业落后,因此氏族贵族的势力相对软弱;②较早地形成了工商业奴隶主集团;③广大农民、手工业者要求改善自己的政治地位;④雅典的奴隶比自由民多数倍,缓和自由民内部矛盾可加强对奴隶的统治。雅典"宪法"的民主性①形式上允许一切雅典公民参与国家的日常活动;②大多数国家公职人员都是选举产生,且集体职务多于个人职务;③公民能通过各种制度直接捍卫民主制度,免遭反民主势力破坏。雅典"宪法"的局限性①民主制"宪法"的实施局限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②参加民众大会的公民虽可得到津贴,但仍有不少困难;③通过投票选举的公职人员需符合一定条件且要经过特别审查;④统治阶级采取多种措施限制民众大会的作用。罗马法的渊源1习惯法(十二表法)、2民众大会(①贵族议会②百人团会议③平民会议)制定的法律、3元老院通过的决议、4长官的告示、5法学家的解答、6皇帝的敕令(敕谕、敕裁、敕答、敕示)、7法典编纂。罗马法的分类⒈公法和私法;⒉成文法和不成文法;⒊市民法、万民法、自然法;⒋市民法和长官法(裁判官法)。日耳曼法的基本特点①团体本位的法律;②属人主义的法律;③具体的法律;④注重形式,注重法律行为的外部表现;⑤世俗的法律。债权法的特点⒈债权制度不发达;(①契约种类很少;②契约的订立很重形式〈宣誓、扣押财产和人身、设定动产和不动产质权〉);⒉严格保护债权人 的利益。曼婚姻、家庭制度的特点①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但贵族和国王是一夫多妻;②实行买卖婚和抢夺婚;③实行家长制。日耳曼法律的继承制度:一律实行法定继承。耳曼法犯罪和侵权行为的区别①侵犯私人利益构成侵权行为,侵犯公共利益构成犯罪;②侵权行为引起私人复仇,犯罪由公共权力机关进行惩罚。日耳曼刑法的主要特点①犯罪种类由少到多;②刑罚从简单到复杂;③只要有加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就构成犯罪,不考虑主观意图,没有故意和过失的区别。日耳曼诉讼制度的特点①实行自诉原则但后期出现了纠问主义诉讼;②诉讼证据的原始性和特权性。通常使用的证据是宣誓、神明裁判和决斗。法兰西王国9-13世纪法律特点⒈属地主义代替了属人主义;⒉主要实行不成文的习惯法;⒊法律是分散和极不统一的,但明显划分为南北两部分。法兰西王国13-16世纪法律的变化⒈习惯法的成文化及其分散性逐步减轻;13世纪私人著作《诺曼底大习惯法典》、《圣路易习惯汇编》、《波瓦西习惯集》16世纪官方著作《奥尔良习惯汇编》、《巴黎习惯汇编》、《不列塔尼习惯汇编》⒉王室立法的加强;①巴黎高等法院判例法的形成②国王政府直接颁布的法令也增多起来⒊罗马法复兴和商法的发展。法兰西王国16-18世纪君主专制时期法律的变化⒈法律通过王室立法进一步统一起来而习惯法的分散性、混乱性仍严重存在;⒉王室立法成为主要的法律渊源,地位达到顶峰;⒊教会法仍占重要地位。英国制定法的特点①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只居于次要地位,起补充、解释判例法的作用;②从效力上看在中世纪就确立了制定法优于判例法的原则;③制定法只有在审判实践中适用,"重新肯定"后才能进入英国法体系。英国的土地所有权及其特点中世纪土地占有形式:①自由租赁;②不自由租赁(交租)。中世纪英国根据持有土地期限的长短和享有权利的大小形成了三种地产权:①终身保有的地权;②限定继承的地权;③无条件继承的地权。西欧中世纪"复兴"罗马法的原因根本原因是社会经济关系发展的客观需要。直接原因为发现《学说汇纂》的原稿。罗马法"复兴"的过程①罗马法"复兴"的开端,注释法学派的形成及其作用;(伊纳留--"法律之光")②罗马法"复兴"的高潮,评论法学派(后期注释法学派)的兴起及其贡献;③罗马法"复兴"在意大利以外的传播。罗马法"复兴"的意义①有利于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②促进了法学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经济的成长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③为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反封建斗争提供了思想武器。中世纪西欧城市法的形成及其表现形式(法律渊源)①特许状;②城市立法;③行会章程;④习惯和判例中世纪西欧城市法的基本内容(为什么说城市法广泛涉及到公法和私法的各个领域?)①市民身份;②城市机关的组织;③行会组织;④所有权和债权方面。教会法的渊源①《新、旧约全书》(俗称《圣经》)公元4世纪编纂;②教皇的教令集;12世纪格拉蒂安编《格拉蒂安教令集》官编《尼卜法八世教令集》、《克雷门五世教令集》16世纪《教会法大全》③宗教会议的决议;④从世俗法借来的法规。(主要是罗马法,也有一些地方法包括习惯法)教会法中的家庭婚姻与继承制度①一夫一妻制;②婚姻以双方合意为成立条件;③禁止离婚;④族外通婚制;⑤夫妻之间的不平等原则。继承方面采用遗嘱继承和无遗嘱继承两种制度,但更盛行遗嘱继承。伊斯兰法的渊源①古兰经;②圣训;③教法学(类比、公议);④其它(哈里发的行政法令、习惯法、外来法律)。伊斯兰法的基本特点①同伊斯兰教密切联系;②具有独特的发展道路,教法学家在其中起了重大作用;③原则上的严格性和实践中的灵活性;④分散性、杂乱性与兼收并 蓄。伊斯兰债法的特点①买卖契约是普遍流行的标准契约形式②应严格履行契约③禁止利息。伊斯兰婚姻家庭法的特点①有条件地允许一夫多妻②夫妻关系上男尊女卑③准许离婚。伊斯兰继承法的特点①较早地赋予妇女继承权;②较早出现遗嘱继承;③在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比例按合法继承人人数的多少来确定。伊斯兰刑法的特点①没有形成犯罪的一般概念,没有把民事侵权责任和犯罪明确划分开;②把犯罪分为《古兰经》规定了固定刑罚的犯罪和《古兰经》未规定固定刑罚的犯罪;③刑罚很残酷。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对封建法律的继承和发展①法官和法学家用17-18世纪的精神来解释普通法的古老原则,使其适合资本主义的要求;②通过审判以判例形式吸收适合资本主义需要的法律制度、原则推动普通法的资本主义化;③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法令和条例,作为对旧法的补充和修改,以弥补旧法的不足。产业革命后英国法律制度的近代化改革和发展①整顿和改革了旧的刻板繁琐的诉讼程序;②精简和改革了旧的分散重叠的法院组织;③制定了大量成文法,革除了封建法的残余并创立了一些新的法律制度。英国法律的基本特点①判例法是法律的主要渊源;②遵循先例原则和判例汇编具有重要意义;③法官和法学家对法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④受罗马法的影响不同于大陆法。英国宪法的基本特点①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②英国宪法渊源的多样性和分散性;③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英国宪法的基本内容⒈肯定了英国的议会制君主立宪政体;①英王是世袭的国家元首;②议会是唯一立法机关;③内阁是政府的领导核心;④司法独立,法官审判只服从法律。⒉规定了臣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英国的财产法①革命时期的土地立法;②革命后对旧法的改革和土地无限私有制的确立。英国的契约法及契约成立的条件①当事人必须具有缔结契约的能力;②必须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③必须具备有价值的对价;④契约内容必须合法;⑤某些契约尚必须遵守法定形式。英国的侵权行为法及侵权行为的成立条件①侵犯了他人的权利;②非法的作为或不作为;③行为人应存在故意或过失。英国的家庭法和继承法19世纪后英国刑法有哪些主要发展变化①犯罪;②刑罚。19世纪后英国法院组织和诉讼制度经过了哪些改革①确立了辩论式诉讼;②继续实行陪审制;③实行辩护制度。现代英国法律发展的趋势①制定法的比重和作用上升,并逐渐趋于系统化;(法令汇编、法律编纂)②英国法律在英格兰以外地区的使用范围缩小;③欧洲共同体法对英国法的影响。现代英国宪法的变化①《退位法》和《摄政法》的制定;②议会和内阁之间实际权力的某些调整,委托立法的增多;③选举制度的改革;④两党政治的加强;⑤文官地位的提高。现代英国财产法的改革①废除了对财产的封建性分类,即废除"物的财产"和"人的财产"的分类,正式采用了罗马法关于动产和不动产的分类方法;②统一了土地和动产的移转规则;③扩大了动产所有权的范围。英国财产法对所有权的限制,(所有权"合理使用"的理论)。现代英国契约法的变化①"标准式契约"出现,"契约自由"受到限制;②契约效力"阻碍"说得到发展,"契约神圣"的原则受到限制;③诚实信任原则和不可抗力条款成了契约效力的一般原则,起着指导和补充契约履行的功能。现代英国侵权行为法的发展⒈出现了一些新的侵权行为;(类似于无过失责任)⒉侵权行为构成条件方面的变化;(强调主观恶意)⒊侵权行为责任原则方面的变化。①扩大了无过失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②出现了"比例责任制";③废除了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原则,代之以分摊责任原则。现代英国婚姻家庭法的变化①以感情"破裂"的离婚 原则取代了过去的"过错"离婚原则,妇女获得了与男子平等的离婚权利;②废除了"夫妻一体制"的封建残余,妇女在法律上享有取得、占有和处分任何财产的能力。现代英国继承法方面的变化⒈遗嘱继承方面的变化;(①规定妇女享有完全的遗嘱能力②对遗嘱绝对自由进行了限制)⒉无遗嘱继承方面的变化;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取得平等继承权。英国商法不同于罗马日耳曼法系商法的特点①英国没有统一的商法典,因而它同其他部门法的界限不十分明确;②英国商法的渊源中惯例占重要地位。英国知识产权法的发展⒈工业产权;(①发明专利②工业品外观设计③商标)⒉版权。现代英国经济法的发展①国家通过国有化法令直接控制重要的工业和公用事业;②国家通过财政等措施来控制和影响全国工业发展的进程;③国家通过立法对限制性贸易的维持,以及垄断和合并实行控制;④国家通过保护消费者利益法对零售商业进行管理。现代英国刑法的变化⒈犯罪方面:①废除了关于重罪和轻罪的分类代之以应予起诉罪、简易审决罪和既可起诉亦可简易审决罪三类;②颁布了大量单行刑事法规对过去关于某些犯罪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某些修改和补充。⒉刑罚方面:①废除了肉刑、刑事劳役和苦役;②宣布永远废除死刑。美国法律与英国法律的关系①美国采用了英国普通、衡平和制定法的传统形式继承了许多概念和原则;②美国法律与英国法律之间存在着渊源关系。1787年宪法以前所发布的宪法性文件①独立宣言;②邦联条例。《独立宣言》的内容①宣告了"天赋人权"原则;②宣告了"人民主权"原则;③最后列举了英国的28条罪状后宣告脱离英国,成立共和国。《邦联条例》的内容①宣告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邦联",名称为"美利坚合众国";②规定缔结邦联的目的是"为了共同防御和彼此间负有互相援助的义务等";③规定各州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以及除授予国会的权力以外一切权力;④规定邦联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一院制的国会,没有常设行政和司法机关,只在国会闭会期间设立"各州委员会"代行国会的职权。1787年美国宪法的基本特点①宪法规定美国是一个实行联邦制的总统制的共和国;②国家权力的分配采取"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③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以后追加的;④对宪法的增修采取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宪法修正案前十条即权利法案。13条废除了奴隶制;15条规定不得因种族肤色限制或剥夺公民投票权;17条规定参议院议员由每州人民直接选举。路易斯安那州为罗马日耳曼法系。

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

第三单元封建时代的欧洲第9课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 1 教学分析 知识与能力识记西欧城市复兴的时间、区域,城市争取斗争的常用方式;了解市民阶级的形成过程;了解大学的兴起、大学自治及其开设的主要课程等 过程与方法在城市的兴起和发展的层层分析中,学习掌握从图片与史料中汲取有效历史信息;树立史由证来、论从史出的史学思想意识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体会中世纪市民追求人生自由、争取城市自治的勇气,感悟“走出中世纪”来自于“人”本身的推动力 教学重点:西欧中世纪城市的兴起 教学难点:西欧城市的兴起对欧洲文明发展的作用 2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大多数人认为中世纪的西方文化相比于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来说是一种倒退,中世纪意味着落后、腐朽、禁锢和迷信。实际上,历史总是在不断进步的,刚刚诞生的城市成为中世纪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那么,为什么城市会在这一时期出现呢?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9课: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自由和自治的城市 1.材料和图片展示:乔治出生于中世纪意大利乡村的一个农奴家庭,从小跟着邻居学了一手剪裁的好手艺。今年20岁的他打算与自己中意的姑娘安妮结婚,却遭到庄园主詹姆斯的反对,他再也忍受不了他父辈那样的悲惨生活,他想改变。 2.教师提问:乔治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试着描述一下乔治父辈的悲惨生活。 提示:封建庄园(乡村);关键词:缴纳租税、承担杂役、无人身自由、生活极端贫困。 3.教师提问:请你给乔治出出主意,他可以怎么做呢? 提示:逃往城市。 4.教师过渡:“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这是中世纪时形容城市的一句谚语。这是怎么回事?城市难道有不受封建领主控制的特权吗?生活在城市的都是些什么人?他们从事什么工作?又是怎样工作的? 5.教师提问:西欧城市复兴的原因有哪些? 提示:11世纪开始,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再度兴起。其中兴起最早、发展最快的地区有意大利北部、法兰西南部和北海南部地区等。 6.教师提问:这些新兴城市有什么特点? 提示:主要集中在交通便利、相对安全、能够吸引人们聚集的地区。城市规模很小,人口较少。 7.指导学生阅读教材,思考: (1)城市居民争取城市的自由和自治,常用的手段有哪些? (2)法兰西琅城市民起义是怎么回事?反映了什么? (3)城市取得自治的形式是什么? 提示:(1)金钱赎买和武力斗争。(2)反映了城市的兴起使封建经济开始解体。(3)从国王或领主手里取得“特许状”。 8.问题思考:在自由城市里,市民和领主之间关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欧洲中世纪城市的兴起和市民阶层的形成

欧洲中世纪城市的兴起和市民阶层的形成 公元5世纪,庞大而又衰弱的西罗马帝国在日耳曼人的冲击下终于寿终正寝。自此之后的四五百年里,西欧大地一片空旷萧条:繁华的城镇转眼成了堆堆废墟,凋敝的农村到处是荒草丛生;闭塞割据,自给自守,听不到手工作坊的叮档锤声,也看不见熙熙攘攘的市井气象。这就是5至10世纪西欧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情调。从10世纪以后,大大小小的城市和城镇突然像蘑菇般地冒了出来,散布在西欧各个地方。城市的兴起给发展着的西欧社会注入了充满生机的活力,也孕育了更新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力量,最终导致西欧发生深刻的变化,导致世界历史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一、欧洲中世纪城市兴起的背景介绍 贸易的扩展,生产者和贸易者懂得,生产和销售过程可以从封建经济中解脱,成为集中于城市的独立活动。另一方面,古罗马时代的城市遗址,主教管区的城市,主教贵族庄园所在地,也为城市的兴起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1。 二、欧洲中世纪城市的建立 (一)对领主的斗争 大体说来,11世纪和12世纪的各种城市典章制度,都是在反抗封建生活限制的斗争中形成的。原是领主农奴的手艺工匠和货物收购代理人,纷纷要求有权自己做买卖赚现钱。土地耕种者力求有权出售某些农产品来换现钱,用以购买在庄园里无从得到的商品和生活用品,亦即购买那些业已争得自由、摆脱封建体制束缚的买卖人和工匠正在出售的东西。在领主的领地以内开设的市场上出售货物,是要缴纳各种捐税的,对于这种捐税,不论是土地耕种者、手艺工匠、还是买卖人,都同样力图修订或者取消。为了自己的经济权利,他们开始和领主进行了一场持久的战争。 典型的作法是,由数十以至数百个手艺工匠、领主官吏、下级教士、自耕农民、逃亡奴隶、以及其他人等结合而成的集体组成公社要求能在一座城市的地域 1《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P.52

2013年1月全国自考外国法制史答案

全国2013年1月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题 1 .全国2013年1月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3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 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古印度佛教法的核心内容是 D A.经藏 B.论藏 C.律藏 D.五戒 2.古印度法是印度奴隶制时期法律制度的总称,其内容不包括... C . A.婆罗门教法 B.早期佛教法 C.印度教法 D.国王政府的敕令 3.古印度法规定的婚姻方式中,最合于神意,不附加条件也不要财礼的四种婚姻方式只适用于 A A.婆罗门 B.刹帝利 C.吠舍 D.首陀罗 4.在雅典法的形成发展中最早开始设立400人议事会和陪审法院的是 B A.克里斯提尼立法 B.梭伦立法 C.阿菲埃尔特立法 D.伯里克利立法 5.雅典法律规定拥有起诉权的是 B A.成年女性 B.成年男性

全国2013年1月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题 2 C.奴隶 D.异邦人 6.公元5世纪末期大多数日尔曼国家在习惯法的基础上模仿历代罗马皇帝的做法编纂了成文法典。这类法典在历史上称为 C A.日尔曼法典 B.《撒利克法典》 C.蛮族法典 D.《裘特法典》 7.日尔曼法中土地所有权的形式不包括... D . A.马尔克公民土地所有权 B.贵族大土地所有权 C.农奴份地 D.自由民份地 8.公元325年由罗马皇帝君士坦丁颁布的第一部正式的教会法为 B A.《历代教令提要》 B.《尼西亚信经》 C.《官刊教令集》 D.《教会法规歧异汇编》 9.1582年将历代教令集汇编成《教会法大全》的是 A A.哥列高利十三世 B.哥列高利九世 C.卜尼法八世 D.格拉蒂安 10.教会法中规定天主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是 A A.教阶制度 B.主教制度 C.恩俸制度 D.等级制度 11.中世纪西欧著名的城市宪章不包括... D . A.《斯拜尔特权宪章》 B.《自由大宪章》 C.《马因斯宪章》 D.《汉萨同盟宪章》 12.中世纪西欧最早编纂国家商法典的国家是 D A.西班牙 B.丹麦 C.法国 D.意大利 1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的是 C A.《古兰经》 B.“圣训” C.法经 D.教法学 14.伊斯兰教规定有权支配土地的是 D A.阿拉伯贵族 B.普通自由人 C.奴隶 D.先知及其继承人

《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教案

《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教案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了解西欧城市的兴起及取得自由和自治的方式;了解市民阶层的形成概况;知道大学兴起的概况。 【过程与方法】 尝试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途经收集历史资料,用历史的眼光认识西欧城市的发展进程。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城市兴起以后,产生了早期的资产阶级,为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准备了条件,了解大学的兴起使欧洲的教育出现新的变化,被认为是中世纪“最美好的花朵”。 重点难点 【重点】 中世纪的城市和欧洲早期的大学。 【难点】 西欧城市的兴起对欧洲文明发展的作用。 教学过程 【自主学习】 1.“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你怎样理解这句谚语? 2.中世纪西欧城市里生活的是什么人?他们的工作是怎样的? 3.最初的大学是怎样开办起来的?开设了什么课程? 【新课导入】 (材料式导入)在中世纪的西欧有个奇怪的现象,城市想要独立,需要通过金钱赎买和武力斗争来获得,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法兰西的琅城自治。这是怎么回事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合作探究】

知识点一自由和自治的城市 1.阅读教材P42的第1段,思考:城市兴起的背景是什么? 答案提示:从10世纪起,西欧经济开始恢复起来,农业技术提高,商业贸易发展,人口增长,城市兴起。 2.阅读教材P43第1段的内容,思考: (1)城市为什么要要求自治? 答案提示:由于城市一般坐落在封建领主的领地上,领主像控制庄园一样,对城市居民任意征税,甚至要求居民像佃户一样履行义务。 (2)城市取得自治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答案提示:金钱赎买和武力斗争。 3.阅读教材P43第2段的内容,思考: (1)取得自由的城市有什么特征? 答案提示:在自由的城市里,市民是自由人,享有财产权,领主不得非法剥夺市民的财产,不得向市民任意征税。部分城市还有权选举市长、市政官员,设立城市法庭,成为自治城市。 (2)城市取得自治的形式是什么? 答案提示:从国王或领主手里取得一种证书,这种证书就是“特许状”。 教师总结:国王这样做既削弱了割据势力,又获得城市的拥护。值得注意的是,取得自由、自治的城市并不能完全摆脱国王和领主的控制。 知识点二城市居民的身份 1.阅读教材P43、P44的第1、2段内容,思考: (1)城市的基本居民由哪些人组成?他们是如何而来的?怎样取得市民的身份? 答案提示:手工工匠和商人是城市的基本居民,他们一般是从周围农村的农民转变而来的。很多人在进入城市以前还是农奴,一旦进入城市,住满一年零一天,就获得了市民的身份。 (2)他们各自从事什么职业? 答案提示:手工业者主要从事小商品生产,拥有简单的生产资料,自己和家属都参加劳动,靠出卖产品换取其他生活用品以维持生活。家庭既是生产的作坊,也是店铺。商人专事商业和贸易,通常比手工业者富裕。 2.阅读教材P44的第3段内容,思考:早期的资产阶级是如何形成的? 答案提示: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工商业的繁荣,市民阶层逐渐形成。城市手工业者和商人不断分化,出现了富裕的大手工业作坊主、商人和银行家等,他们成为早期的资产阶级。

中世纪欧洲城市(资料和描述)

世界城市史之中世纪欧洲城市 一、中世纪城市的起源 公元5世纪,庞大而又衰弱的西罗马帝国在日耳曼人的冲击下终于寿终正寝。自此之后的四五百年里,西欧大地一片空旷萧条:繁华的城镇转眼成了堆堆废墟,凋敝的农村到处是荒草丛生;闭塞割据,自给自守,听不到手工作坊的叮档锤声,也看不见熙熙攘攘的市井气象。这就是5至10世纪西欧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情调。 从10世纪以后,大大小小的城市和城镇突然像蘑菇般地冒了出来,散布在西欧各个地方。城市的兴起给发展着的西欧社会注入了充满生机的活力,也孕育了更新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力量,最终导致西欧发生深刻的变化,导致世界历史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完全可以说,近代西欧工业文明的诞生,其源流不能不溯之于中世纪时代的工商业城市;也可以说,工商业城市的蓬勃兴起与发展,正是西欧封建社会与同时代的中国或东方相比较而具有的一个最大的也是最重要的不同点,正是西欧较快实现从封建制向资本主义过渡的关键因素。 西欧城市之所以在这个时候能普遍而又迅速地兴起,原因当然有许多,几个世纪来也有不少人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 流行的说法有“手工业起源说”和“商业起源说”。 10世纪后,随着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有了更多的剩余产品,不仅能满足农民及封建主的需要,而且能够提供粮食和原料给从事工商业活动的人,促使了手工业技术的发展,使之达到了专门化的水平;商业活动开始活跃,促进了商品的交换。这样在主教驻地、城堡周围、修道院附近和一些交通便利、比较安全,能够获得廉价原料与可以顺利出售产品的港口、交通要道等地,一些手工业者通过各种方式摆脱封建领主的束缚,脱离封建庄园,在这些地区定居下来。其后人口逐渐聚集,来往商人增多,于是城市兴起。城市居民大多是来自附近乡村的农奴,他们只要在城市住满一年零一天,就获得自由,成为城市市民。“从中世纪农奴中产生了初期城市的城关市民”。这种发展方式即是称为城市的“手工业起源说”。 西方史学界主要流行的则是“商业起源说”,它是由皮雷纳提出的。他的基本思想是:8世纪时,由于阿拉伯人的征服,导致商道堵塞,造成地中海贸易的衰落;到11世纪,随着商道的畅通与商业的恢复,最早城市便作为商业据点出现在地中海沿岸,尤其是意大利;随着商业活动的日益活跃,越来越多的城市得以兴起。他写道:地中海的全部商业活动,东面通过威尼斯,西面通过热那亚、比萨汇流到伦巴底,伦巴底异乎寻常地蓬勃发展起来了。在那个令人神往的平原上,城市像庄稼一样茁壮成长。商业促使那里工业的出现,随着商业的发展,所有古罗马的“城镇”、“自治市”,重新出现了新的生气,比之它们在古典时代更加蓬勃。他又描述北欧的城市兴起:像威尼斯的商业很快将伦巴底卷入它的活动之中一样,斯坎的纳维亚的航海活动激起佛兰德尔海岸的经济觉醒。佛兰德尔的地理位置确实使之成为北方商业最好的中转站。佛兰德尔还有一项传统的呢绒工业,1000年左右,在伦敦市场引人注目的是佛兰德尔的呢绒。这样商业和工业的结合使得佛兰德尔地区自10世纪起经济越来越活跃,在11世纪时,佛兰德尔所取得的进步是惊人的。最后,他得出结论:商业的扩展发端于两个地方(威尼斯和佛兰德尔),像一种健康的时尚传遍整个欧洲大陆。 中世纪西欧城市的兴起,最早从9世纪就开始了;10世纪时是大规模地、普遍地开始,12、13世纪达到了高潮。与国际贸易相联系,城市最早出现在地中海沿岸的意大利,依次有影响的城市有阿莫菲、威尼斯、比萨、佛罗伦萨、热那亚以及伦巴底城市,

新人教版九年级历史上册《三单元 封建时代的欧洲 第9课 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优课教案_8

第9课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一.知识与能力: 1.了解中世纪西欧封建城市的兴起争取自由自治的过程和影响,知道城市的功能、城市居民的身份及其生活概括,大体了解城市中行会的产生及作用。 2. 了解中世纪大学的兴起过程、特点和课程设置,认识和分析大学的影响。 二、过程与方法: 1.通过提图片和材料和乔治的故事,了解欧洲城市的商业、手工业的繁荣与兴旺,分析城市争取自由、自治的原因,认识中世纪城市自治的影响,理解古代中外城市的不同,从而感受人类文明发展的多样性。 2.通过解读博洛尼亚大学的相关文字材料,了解欧洲大学的产生、发展及其特点,认识欧洲大学自主管理、学术独立、思想自由对近代产生的重要影响。三.情感态度价值观: 1.通过挖掘近代资本主义产生的种种因素,理解西方走向自由、民主的历程,培养吸收不同文明的优秀成果的优良品质。 2.通过了解中世纪欧洲城市的发展,,理解人类历史、文化的多样性,形成包容理解、尊重的心态。 【教材分析】 本课主要讲述了中世纪欧洲城市的兴起及其特点城市居民的身份中世纪大学的建立课程设置等内容。本课是欧洲中世纪历史乃至西方发展史上的重要一环,,开启了近代欧洲乃至整个近代西方文化,在世界历史进程中有着重要地位。 了解中世纪欧洲城市的兴起,对于认识中古欧洲历史发展有重要作用。 【学情分析】 九年级学生独立性增强,从学习态度来看,他们对世界历史有浓厚的兴趣,喜欢问问题。在教学设计中,教师要选择恰当的材料,引导学生通过正确的方法,获取信息,探究问题,理解历史知识,生成正确的历史认识。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西欧中世纪城市的兴起、大学的兴起 难点:中世纪城市、大学兴起对欧洲文明发展的影响 【教学方法】 情景教学法、材料分析法、自主学习与合作探究法 【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展示新闻联播的片头引出一段视频,用视频切入主题:中世纪城市的兴起,为什么中世纪城市会重新兴起?生活在城市里的又是那些人呢?让我们带着问题一起来学习第9课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 二、讲授新课 情景模拟:教师展示一位生活在中世纪时期的农奴乔治的故事。 我叫乔治,出生于中世纪法兰西乡村的一个农奴家庭,我从小跟着邻居学了一手剪裁的好手艺,大部分时间我都得跟着父亲去给庄园主做苦力,有时候还要忍受侮辱谩骂,即使辛苦劳作,我们生活仍旧十分贫困,今年我20岁了,打算与自己中意的姑娘安妮结婚,却遭到庄园主詹姆斯的反对,我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悲惨生活,我想逃离庄园,我想改变。 教师提问:同学们给乔治出出主意,他怎样才可以改变现状? 学生回答:逃往城市 目标导学一:自由和自治的城市 (一)城市的重新兴起 教师讲解: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长达400年的时间里,罗马时代的许多城市变成废墟,90%的人也都住在庄园,只有10%的人住在城市。那什么时候城市又重新恢复兴起? 自主学习:阅读教材42页第一段,完成课件展示表格 学生回答: 1、时间:10世纪 2、地区:意大利、法兰西、英格兰、德意志等 3、原因:农业技术的提高,农业剩余产品的增加,商业贸易发展,人口增长教师点评:同学们归纳的十分到位,关于中世纪城市兴起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过渡:城市在当时对农奴由具有吸引力呢?这是为什么呢?学生回答:城市是自由自治的,那人们是如何争取城市的自由自治的呢?我们来看看乔治的故事。(三)城市自由自治斗争 教师展示情景: 我逃到了法兰西的一个东北部城市—琅城,本以为可以过自由幸福的生活,

《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历史人教九上)

《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教学设计 本课时编写: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吴燕妮老师教学分析 西欧城市兴起以后促进了欧洲手工业的发展。产生了市民阶级,与世俗文化,形成了早期资产阶级.增加了欧洲的财富积累,改善了欧洲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科学技术进步和近代科学的兴起,以及文学艺术的繁荣。同时大学活跃了当时的思想文化活动,大学培养了人才,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和繁荣,在一定意义上为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作了准备。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识记西欧城市复兴的时间、区域,城市争取斗争的常用方式;了解市民阶级的形成过程;了解大学的兴起、大学自治及其开设的主要课程等。 【过程与方法】 在城市的兴起和发展的层层分析中,学习掌握从图片与史料中汲取有效历史信息;树立史由证来、论从史出的史学思想意识。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体会中世纪市民追求人生自由、争取城市自治的勇气,感悟“走出中世纪”来自于“人”本身的推动力。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西欧中世纪城市的兴起。 【教学难点】 西欧城市的兴起对欧洲文明发展的作用。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大多数人认为中世纪的西方文化相比于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来说是一种倒退,中世纪意味着落后、腐朽、禁锢和迷信。实际上,历史总是在不断进步的,刚刚诞生的城市成为中世纪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那么,为什么城市会在这一时期出现呢?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9课: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 【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自由和自治的城市 1.材料和图片展示:乔治出生于中世纪意大利乡村的一个农奴家庭,从小跟着邻居学了一手剪裁的好手艺。今年20岁的他打算与自己中意的姑娘安妮结婚,却遭到庄园主詹姆斯的反对,他再也忍受不了他父辈那样的悲惨生活,他想改变。 2.教师提问:乔治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试着描述一下乔治父辈的悲惨生活。 提示:封建庄园(乡村);关键词:缴纳租税、承担杂役、无人身自由、生活极端贫困。

九年级上册历史 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教案与教学反思

第9课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教学目标】 1、识记西欧城市复兴的时间、区域、城市争取斗争的常用方式;了解市民阶级的形成过程;了解大学的兴起、大学自治及其开设的主要课程等 2、充分运用背景资料,获取有效信息,结合已有知识分析并得出合乎实际和历史发展规律的结论 3、通过学习法兰西的琅城市民为争取自由、自治而斗争的史实,感受早期城市居民争取自由和自治、力求获得市民身份的斗争精神【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西欧中世纪城市的兴起 教学难点:西欧城市的兴起对欧洲文明发展的作用 2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中古西欧城市……街道大部分是弯弯曲曲的,又很狭窄。路一般是石子路或干脆是烂泥路。街道的两边都是木头房屋,住房有的是三层,有的是四层,也有的是五层楼。房子一般很暗,夜间点蜡烛。房子既是商店,又是住房,工匠、店主和他们的家族,都住在这些房子里。 清明上河图局部

如果只从同时期的城市规模、人口数量比较的话,显然两宋时期城市的发展水平远远超过西欧城市,但从后来的历史发展情况看,问题就不是那么简单。此后一直到清朝,中国社会沿着既定轨道没有发生质的变化,但西欧城市的发展却孕育出了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因素,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9课: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自由和自治的城市 1.材料展示: 乔治出生于中世纪意大利乡村的一个农奴家庭,从小跟着邻居学了一手剪裁的好手艺。今年20岁的他打算与自己中意的姑娘安妮结婚,却遭到庄园主詹姆斯的反对,他再也忍受不了他父辈那样的悲惨生活,他想改变。 2.教师提问:乔治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试着描述一下乔治父辈的生活。 提示:封建庄园(乡村)。关键词:缴纳租税、承担杂役、无人身自由、生活极端贫困。 3.教师提问:请你给乔治出出主意,他可以怎么做呢? 提示:逃往城市。 过渡:“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这是中世纪时形容城市的一句谚语。这是怎么回事?城市难道有不受封建领主控制的特权吗?生活在城市的都是些什么人?他们从事什么工作?又是怎样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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