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第25卷第4期河北法学

Vol.25,No.42007年4月

H ebei L aw S cience Ap r .,2007

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左 菁

收稿日期:2007-03-14

作者简介:左 菁(1975-),女,重庆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讲师,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经济法、社会保障法。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重庆400031)

摘 要: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运行过程中面临筹资模式和账户模式制度设计缺陷,资金来源结构错位,保费设计不合

理、养老保障水平低,基金流失严重、保值增值能力差等诸多问题。为使农村养老保险走出困境,应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现行农村养老保险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应合理构建农村养老保险法律体系,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制;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工养老保险

中图分类号:DF3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933(2007)04-0070-09

Rethinking and Reconstructing the Rural Old -age Social Security in China

ZUO Jing

(Economic Law College,Southw est Universi 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Chongqi ng 400031China)

Abst ract:T 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setting up the rural old -age social security in China,such as the deficiency of

the accounting pattern,the w rong w ay of raisi ng money,the unreasonable rule of the premium,the low level of security,the w aste of the fund,and the poor ability to preserve and increase the value of the fund.In order to go out of the predicament,w e should consider the current situation i n rural areas,take the effective m 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s in carrying out the rural old -age s ocial security,and establish the reasonable rural old -ag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n C hi na.

K ey words :rural old -age social security in China;supervisory mechan i sm of the fund;old -age security system for land -exproi ated

farm ers;old -age security system for transient workers

一、问题的提出: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陷入困境

分析法学派的奠基人约翰#奥斯丁曾精辟地指出/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功过则是另一回事0[1]。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虽然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建立,民政部也于1992年出台了相应的5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6,但从实施效果来看,这项农村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在保障农民基本养老权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方面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据5法制日报6报道,云南红河州民政局原局长在1997年至2003年间,先后将6345万元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出借给私人承包企业和单位,直至审计人员调查时,尚有5200万元本金未能收回,投保的农民已有两年多没有领到

一分养老金[2]。又如,根据2003年四川省审计厅的调查结果,四川省违规存款占基金存款总额的54.78%,而被冻结无法取出的基金占基金总额的34.8%。某县农保局筹集的农保基金总额为2000多万元,其中绝大部分存入当地的信托投资公司,因该公司被清盘撤销,存入的2000多万元基金被冻结而无法取出,该县能动用的保险资金只有几十万元,形成支付危机,参保的农民上访事件亦时有发生,并有越来越多的人要求退保,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3]。

在今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2007年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毋庸置疑,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

)

70)

分,然而在实践中,我国很多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存在大量问题,如征缴率低、征缴额小、保费收入大幅度下滑等,导致农村养老保险的工作步入低谷,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已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实施陷入困境。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什么,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是否存在缺陷?本文将就此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在反思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重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出相应的立法完善意见。

二、中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运行绩效评价及反思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特别是在上海、浙江等经济富裕地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数量较多。到1995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500多个县(市、区)开展工作,有4900万农业人口(含乡镇企业职工)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积累保险资金46亿元;到1998年初,参加保险的人口增加到8000万,积累基金150多亿元,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较快;截至1998年底,我国已有2123个县(市)和65%的乡镇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保人数8025万人[4]。

但总的来看,受法制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所限,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截至2001年底,全国农村参保人数仅为6000万[5]。2002年底,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又下降到5462万人。2003年,全国虽有1870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但仅有5428万人参保。

就农村养老保险的立法而言,有关农村养老保障的法律法规数量极其有限,仅在1992年由民政部颁布了一部5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6,且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靠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来组织实施,随意性大且操作性差,缺乏法制化的管理和规范。经过十多年的运行,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方案在制度设计方面的缺陷也已逐渐显露出来,互济性差、保障水平低、管理混乱、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差等种种不足制约着农民养老保险体制的发展,甚至导致其持续萎缩。具体而言,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筹资模式和账户模式制度设计缺陷

根据1992年民政部5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6,保险资金的筹集/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0,/个人的交费和集体的补助,分别记账在个人名下0设立个人账户。可见,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采用预筹积累方式筹集,按农村缴费人口单设个人账户。

对于此种模式的选择,有的学者持赞成态度,认为建立个人账户储蓄积累模式是根据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做出的现实选择。因为在政府目前不可能为农村养老保障提供巨额的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将农民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在个人名下,产权清晰,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强化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同时也避免了政府承担无限责任的风险。

但笔者认为,现行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实际上是一种/个人储蓄0模式,类似于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在实践中,现行筹资模式和账户模式至少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弊端:

第一,互济性缺乏)))/个人储蓄0模式。

/互助合作、共担风险0是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社会保险基金的形成应由国家、社会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共同负担,并在一定范围内统筹使用,互助合作、共担风险,这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但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种/个人储蓄保险0却难以体现/统筹共济0这一性质。1992年的5方案6虽然在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方面规定了个人交纳、集体补助和国家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但由于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众多,国家经济实力有限,所以国家在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方面并没有给予直接的资金扶持,而仅仅在相关政策上给予照顾。集体补助则由于缺乏法律明确的强制性约束,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体现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普遍财政困难,不愿也无力对参保者给予补助;经济发达地区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的实施和税费改革的深入,其集体积累也日益减少,农民同样很难享受到来自集体的补助。在政府和集体补助缺位的情况下,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完全由个人缴纳,加之/个人的交费和集体的补助,分别记账在个人名下0设立个人账户,不设立统筹账户,不统筹使用保险基金,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就完全演变为/个人储蓄0模式。这种模式不同于/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0的城镇养老保险模式,体现的仅仅是同一参保人在不同年龄阶段的收入再分配,没有体现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因此,参保农民之间不存在互助性,只存在农民个人的自助性。在现实生活中,个人缴费为主的基金积累模式对农民养老也没有起到真正的社会保障作用,难以体现社会责任,实质上,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赡养费仍由其家庭承担。

第二,公平性缺失)))/保富不保穷0。

由于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没有设置统筹账户,不具有互济性,采取的是完全积累型的养老保险模式,带来的突出问题是:个人交纳保险费越多,个人账户的积累资金也越多,未来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保富不保穷0。即收入较高的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较强,选择的交费标准档次也较高,未来领取养老金数额也较多;而对于农村的低收入者来说,由于收入有限,通常会选择较低档次的交费标准,导

)

71

)

致未来领取养老金数额也较少。根据5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6,月交费标准设2元)20元10个档次,最高与最低相差10倍,未来领取养老金数额的巨大悬殊会极大地挫伤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很多贫困农民甚至彻底放弃参保。那么,最后的结果必然是:那些即使不参加养老保险也能够顺利解决养老问题的高收入农民得到了养老保障,而大多数最需要得到养老保障的低收入和贫困农民却不能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受惠。这种结果严重违背了/减少贫困,减少收入不平等0的农村社会保险目标,没有体现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性、公平性原则,不符合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初衷。

第三,调剂性缺位)))/保小不保大0。

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人0、/中人0、/老人0的区别对待不同,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没有区别不同年龄段的农民。由于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用积累式个人账户模式,受益的养老金完全来自于农民个人的先期积累,因此,农村养老保险的受益人只可能是5方案6颁布后开始进行个人积累的年轻人和中年人,受益时间是几十年以后,换言之,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解决的是/未来老年人0的养老问题;而对于目前已进入老年和即将进入老年的农民来说,由于之前没有任何资金积累,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则不能给予其任何养老保障。可见,在现行制度安排下,目前亟须解决养老问题的农村老年人群成为农村养老保险的/真空0人群,完全个人账户模式由于不能实现代际间的保障资金调剂,导致的结果只能是/保小不保大0。而根据我国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国65岁以上人口已达8811万,其中农村为5938万,占老龄总人口的67%。如此庞大的农村老龄队伍仍在迅速扩大,解决这部分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才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领域的当务之急。

(二)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结构错位

农村养老保险运行多年的实践表明:资金来源问题是养老保险的核心问题,缺乏政府财政支持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5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6只规定了国家应对保险资金的筹集给予政策扶持,而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应承担相应的财政责任,在集体经济日益薄弱的情况下,这样的/软约束0必然导致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参保者缴费负担重,保障水平低且参保人数不断下降。据测算,在1990年至1999年期间,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者人均累计农村养老保险费仅230元,月均养老金仅3.5元,根本无法保证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4]。与此相应,从1998年至2000年,我国农村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从8025万人下降到6172万人,截至2002年底,又下降至5462万人。笔者认为,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结构错位是导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的根本性制度原因,我国应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筹资机制,理由如下:

1.社会保险的本质要求

农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社会保险体现的是全社会对受保人群的一种责任和关怀,这是社会保险的本质所在。纵观世界各国,绝大多数国家的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均包括政府筹资这一渠道。以德国为例,德国早在1957年就为农场主及其配偶和共同劳作的家属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于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和联邦政府的补贴,其中政府资金投入占有很大比例。如1996年德国农民养老保险支出为60亿马克,其中农民缴纳的保险费收入为18亿马克,而联邦政府就补贴了42亿马克。再以加拿大为例,1990年加拿大政府为农场主及其家属创立了农场主社会养老保险计划(N ISA),该计划规定:每位投保人的个人N ISA账户包括基金1和基金2两个部分,其中基金1是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而基金2则是联邦政府和省政府配套补助的款项和两个基金存款的利息,其配套补助的资金数额与投保人缴纳的限额以下的保险费数额相同。可见,世界各国在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时都倾向于采用以政府为主体的养老保险模式,其保险资金不是完全由个人承担,而是由国家和社会成员共担责任,共担风险。然而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险费基本由农民自己承担,体现社会保险属性的政府财政投入非常少,违背了社会保险/风险共担、互助合作0的一般原则和/体现全社会责任0的本质要求。

2.政府履行公共财政职能的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运行的必然结果是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加大,而市场本身对解决这一问题无能为力。作为一种外在力量,政府必须要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进行适度调节,以弥补市场缺陷。因此,履行公共财政职能、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一种收入再分配的工具,政府公共财政应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通过/转移支付0的方式增加弱势人群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从理论上讲,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地区典型的一种公共品,基层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就是为当地的居民提供所需的公共品,随着公共财政体系在基层地区的逐步建立,为管辖范围的农村居民提供养老保险这一重要的公共品应当是地方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然而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很多地方农村养老保险机构由于缺乏政府财政的投入,经费来源无保障,不仅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匮乏,基金规模小,甚至连农村养老保险的日常工作都难以正常开展。根据相关规定,地方农村养老保险机构主要是从养老金中提取3%的管理费作为经费来源,但鉴于县级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太小,提取的管理费远不能满足日常开支的必要费用,许多地方农村养老保险机构难以

)

72 )

正常运转,某些乡镇甚至无机构或无专职人员,从而导致保险农户办理参保、领取养老金、办理退保手续非常困难。基于以上分析,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农村地区建立和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政府必须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投入,这是政府履行公共财政职能的基本要求。

3.实现社会公平的要求

在退休、失业、生病及丧失劳动力后基本生活得到保证是5宪法6赋予所有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国家建立的为实现每一位劳动者的这一权利而进行的制度安排。这就意味着国家对包括农民在内的所有劳动者都应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为农民提供与其他公民同等水平的社会公共服务,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体系是政府的责任。但在中国,农民作为一个防御风险能力更弱的群体,作为一个上缴各种税费直接为国家财政作出巨大贡献,通过工农业/剪刀差0间接为国家积累大量财政资金的群体,在生病、年老以及丧失劳动力后却并没有得到国家对城镇人口同等程度的关怀。国家把大量的物力、财力投入到了城镇社会保障建设,对农村的社会保障工作却投入很少,形成了/城乡分割0的社会保障格局。据统计,占全国人口70%的农民只享用了全部社会保险费的11%,而占全国人口30%的城镇居民却占用了全部社会保险费的89%。从年人均社会保障费上看,城镇人均占有达455元,农民人均占有仅为15元,相差整整30倍[6]。此外,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6规定,城镇养老保险资金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而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却将缴费责任推向了农民个人,对国家和集体的筹资责任没有强制性规定。正是这种城乡有别的做法,使得从1998年到2002年的5年时间里,农村和城镇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变化趋势截然相反:农村地区的参保人数逐年下降,而城镇参保人数却大幅度上升,详见下图:

表1农村和城镇地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一览表单位:亿人年份19981999200020012002

农村0.80250.80.61720.59950.5462

城填0.847850.9502 1.0448 1.0802 1.1128

资料来源: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公告

不难看出,以实现社会公平为己任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背景下遭遇尴尬,社会公平严重缺失。由是,笔者认为,在城市反哺农村的历史阶段,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有政府财政的支持;要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打破/城乡分割0保障格局,就必须建立农民、集体经济和政府共同投入、风险共担的机制,这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

(三)保费设计不合理,养老保障水平低

5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6在保费的月交费标准上设置2、4、6、8、10、12、14、16、18、20元十个档次,供参保农民自己选择。这样的制度设计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可支配现金也相对较少,因此设置多档次的缴费标准,设计低缴费率,从而照顾贫困农民的实际困难。在过去,这种保费设计方案曾被认为是符合我国农村经济实际的做法。然而在实践中,这种貌似科学的做法却成为导致农村养老保险难以为继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而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又是以个人缴纳为主,这就使得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民多选择最低标准缴纳。根据民政部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领取计算表6,如果按最低缴费标准每月2元缴纳保费,10年之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4.7元,15年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9.9元[7]。中国社科院5农村社会保障研究6课题组在2000年的研究也表明:自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展农村养老保险以来,到1999年底,全国有8000多万人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收入保险基金184亿元,1998年向59.8万参保人发放了养老金,人均42元。按此计算,月均养老金仅为3.5元[6]。笔者不禁试问,这样的保障水平如何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基本养老生活需要?如何达到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的目的?

保障参保者的基本生活水平是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个基本功能。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费设计不科学,加之农民受收入水平所限,倾向于低档次投保,所获养老金标准极低,因此难以保障参保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当农民投了养老保险而又得不到养老保障时,农村养老保险便逐渐失去对农民的吸引力,很多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难以持续开展。如四川省内江市制定了几种等级的投保方案,征集标准从一次缴费200元到2000元(上不封顶)不等,很多农民都选择了最低等级的投保险种。待到领取养老金时,一年只有100多元,根本解决不了农民的基本养老生活需要,不能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8]。可见,由于制度不完善,保费设计不科学,政府对农民的保障责任没有能真正体现,农村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难以发挥。

(四)基金流失严重,保值增值能力差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是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基金的管理和运营质量直接关系到这项事业的成败。但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经济制度环境的改变,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保值增值面临巨大挑战,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1.问题一:基金安全性难以保证,监管不力,风险大,流失严重

根据民政部5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方案(试行)6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县(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在指定的专业银行设立农村社会养老

)

73

)

保险基金专户,专账专管,专款专用。民政部门和其他部门都不能动用资金。但事实上,由于缺乏相关配套法律保障,且农保基金自收自支,自求平衡,没有作为社会事业纳入政府统筹安排,各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管理无序、挤占挪用、非法运作等问题。一项在江苏省的调查表明,调查涉及的7个城市,已经流失的资金,占基金总额的35%,基金流失有地方政府挪用,养老保险机构挪用,违规投资和违规使用等。基金流失的另一种表现是管理费用,一些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费用占到实收保费的30%以上[6]。

2.问题二: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单一,保值增值能力差

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5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6规定:/保值增值主要是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不直接用于投资。0/养老保险基金除需现金支付部分外,原则上应及时转为国家债券。国家以偿还债务的形式返回养老金。现金通过银行收付。0/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地方建设,原则上不由地方直接用于投资,而是存入银行,地方通过向银行贷款,用于建设。0可见,现行政策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途径限定为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

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原因在于我国上世纪90年代初的经济制度环境与现在很不相同。5方案6颁布时,银行存款利率还比较高,保险基金可依靠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银行获得资金利息,经办机构所需经费在基金存款利息中按比例提取。在当时的经济制度背景下,这样的模式选择是基本能够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和农村养老保险的正常运行的。但是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多次调整金融政策,近十年来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利率水平已由1993年的10.9%下降到2003年的1.98%。由于利息收入大幅度减少,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基金保值增值非常困难,甚至不能保证经办机构的经费,原来的保值增值方案设计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难以发挥作用。鉴于相关政策不配套,国家没有出台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增值运营的优惠性政策,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长期缺乏合理的增值空间,导致的后果是:(1)基金规模小、回报率低,农村养老保险达不到农民老有所养和稳定社会的作用;(2)为寻求基金的保值增值,追求较高收益率,某些地方的经办机构违规运作基金,从而加大了基金的运营风险,不利于金融环境的稳定和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

三、重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立法构想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的/低水平、广覆盖0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为达到上述目标,必须要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现行农村养老保险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同时进行相应的制度建设。

(一)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如前所述,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上,我国走的是一条/城乡分割保障0的道路,国家承担了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大部分建制成本,却忽略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学者说得好,/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所有的资产,不是城里人独有的资产,更不是国有企业职工独有的资产0。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政府虽不可能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为农民提供全面的、高标准的养老保险待遇,但国家应从公平的角度为广大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建立起/低水平、广覆盖0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从世界已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和地区看,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险涵盖农村地区,其保障对象包括全部农村人口,其中有相当数量是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笔者认为,如果说5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6规定/国家给予政策扶持0在我国上世纪90年代初期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背景下还有一定合理性的话,那么在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综合国力已明显增强的今天,我国政府不能再以/经济发展水平低,国家财力有限0作为暂缓发展农村养老保障的理由。据52004中国统计年鉴6显示,国家财政收入已从1990年的2937.10亿元增长到2000年的13395.23亿元,2003年又增长至21715.25亿元,因此以财力不足作为不考虑农村养老保障的理由不充分1。另一方面,相对于城镇居民,我国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所以政府理应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尤其是中央政府不仅应该制定各项法规和政策,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加以规范和引导,更应该承担必要的财政责任,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障的资金投入。实际上,从世界各国社会保障运行的情况来看,各国中央财政通常会投入很大比例的社会保障资金。据资料显示,1991年瑞典、英国、加拿大、美国的社会保障总支出中,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占到56.4%、31.8%、36.4%、28.7%;1994年欧盟国家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有36%来自国家财政,而我国2000年即使在中央大幅度增加社会保障支出的情况下,这一比重还只有4.5%,而且其中大部分还投到了城镇,对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扶持很少。笔者建议,政府可采用各级政府财政按比例分担的方式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扶持。考虑到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农民收入差距大,东部与中西部农民的财政补助方案应有所区别。具体而言,对于中西部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所需资金,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应按比例分担;而东部地区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则以地方财政为主,省、市、县形成合理的财政投入分担比重。

(二)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制和基金保值增值

)

74 )

的运营机制

1.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监管

保证资金安全是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首要目标。长期以来,由于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主管部门不重视等原因,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经常性的指导不足,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导致各种违纪违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缺乏有效监管,基金风险较大。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有效监管保险基金的制度建设:

第一,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建立财务核算制度、审计监督制度等。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应加强财务监督力度,严禁基层组织和经办机构挪用基金,严厉查处违纪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监督机制,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确保基金安全,严防基金流失。

第二,明确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所有权归属,即归农民个人所有,任何政府、部门及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都无权动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为杜绝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超额提取管理费用,明确规定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只是代投保农民运营该部分资金,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管理费用,由财政单独列支,不能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支付。

第三,设置事业性质的/县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专门从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存储和账户管理。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交由专门机构管理,而不是民政或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管理,增强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的独立性和效率性。

2.建立基金保值增值的运营机制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是农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备用资金,其运营应有一定收益,即保证基金能够保值增值,才能有效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问题。5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6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方式限为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随着经济形势的改变,这一规定阻碍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笔者认为要顺利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基金保值增值的运营机制势在必行。

首先,政府应当允许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当的投资组合,适度放宽投资的领域。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如可允许投资运营稳定且回报率较高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从而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营利能力。

其次,在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较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规模较大的地区可允许经办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将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给专门的基金管理投资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营养老保险基金,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和回报率。国家负责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对基金管理投资机构实施监控,基金管理投资机构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投资运作。

从世界范围看,养老保险基金的营运模式,可分为公共管理模式和私人管理模式两大类。公共管理又分为集中管理模式和松散管理模式。新加坡是集中管理模式的典型代表,政府建立了专门机构代表国家对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垄断经营。欧盟很多国家的养老保险则采用松散管理模式,由国家和社会团体共同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私人管理模式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受国家委托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可分为完全私人管理模式和部分私人管理模式。前者是指全部养老资金都由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运作,基金管理公司依靠服务质量和基金回报率争取客户,国家则负责制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督并对投保者给予最后担保。后者将养老金分为两部分操作,养老金的统筹部分由政府直接管理,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则由私人基金管理公司负责投资运营。从实施效果看,公共管理模式受政府垄断经营所限,往往会因为缺乏竞争而导致营运的低效率,而基金管理公司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市场化运作,引入竞争机制,可以克服这一弊病。

笔者认为:(1)我国应充分借鉴并吸取国外养老保险基金营运的成功经验,促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逐渐从国家经营向基金管理公司经营转变,拓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逐步放松对基金投资方向的严格控制,使养老基金能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市场和其他有价证券市场实现保值增值。应当说,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是世界各国的共识,发达国家养老基金投放于有价证券的比例一般达40%)50%,英美则达60%)70%。1997年,英国养老保险基金对股票的投资比例为72%,美国为61%,日本为52%,澳大利亚、荷兰、瑞士分别为43%、36%、18%。事实上,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和成熟,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已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据公布,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有资产1917.20亿元。其中银行存款941.96亿元,占49.13%,债券投资607.00亿元,占31.66%,股权资产116.35亿元,占6.07%,股票投资251.89亿元,占13.14%[9]。(2)为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我国应建立投资风险防范机制,如控制投资上限,规定每一种投资工具的最高投资上限和对某一家公司投资的上限;成立风险评级委员会,对投资工具进行风险等级评定以及对各种投资组合提出建议,从而控制投资风险。此外,政府还应承担最终担保责任,即当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运作回报率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回报率时,基金管理公司先以自有资金弥补差额,弥补不足部分由政府承担最终弥补,当基金管理公司破产时,政府还应承担投保人的最低养老保险金担保。

)

75

)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合理构建农村养老保险法律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0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央已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0。这表明中央开始认识到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也标志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经历了自1999年以后的清理整顿期后又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国农村人口比重大、分布广、农村地区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是我国农村的客观现实。前一阶段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之所以在很多地区难以继续推行,首要的原因就是制度设计脱离中国农村实际,没有充分考虑农村地区差异大、农民收入差别大的现实情况,而是采用/一刀切、一个模式、一种制度0来解决全国各地区、各层次农民的养老问题,使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遇到了巨大的制度困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因此,如何在新的历史时期结合我国农村实际,合理构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现阶段我国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在此问题上,笔者的观点如下:

1.因地制宜,分地区构建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需要强调的是,农村总体收入水平提高并不意味着农民收入差距的消灭,全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区域差异大是客观存在,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消除。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一部分农民已经相当富裕,但这些农民多为东部和沿海地区的农民,只占少数比例。而大多数的中西部农民收入水平仍然偏低,且与东部地区农民的收入差距还在不断拉大。总的来看,我国东、中、西部农民的收入呈梯字型。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 2003年,东部、中部、西部农民纯收入比为1:0.66:0.52; 52004中国农村统计年鉴6的数据也反映了这一状况:表2三个经济地带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基本情况

指标单位全国合计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总收入元/人3582.424660.733349.652718.13纯收入元/人2622.243616.602382.021878.90现金收入元/人2929.474125.342639.981982.10总支出元/人3024.993693.432832.372385.65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52004中国农村统计年鉴6,315页,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

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行的过程中,农村劳动者的收入水平高低和剩余收入多少是决定农村居民的筹资能力与筹资意愿的重要因素。从上表不难看出,与东部地区的农村居民相比,中西部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剩余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农村居民,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大大低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且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差无几,剩余收入极少。事实上,上表数据反映的仅仅是西部地区农民收入的平均水平,在很多西部省区,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水平实际更低,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表3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单位:元地区

2002年2003年2004年

绝对额位次绝对额位次绝对额位次全国247626222936

重庆209822215325103

四川210812*********

贵州149010156511172211云南160971697718648

西藏1462111691818619

陕西159681676918677

甘肃15909167310185210青海166961794619586

宁夏191742043523204

新疆186352106422455

内蒙古208632268126061资料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http://w w https://www.360docs.net/doc/0b4249682.html,/

对比上述两表可以发现,在2003年,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和青海各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都低于西部农民人均纯收入1878.90元的水平。此外,无论是在2002年、2003年,还是2004年,所有西部省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均低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

由此,可得出以下结论:我国农村地区间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农村居民间收入差距较大,广大西部农村多数地区农民收入水平仍然普遍偏低,农民筹资能力有限,如果单纯依靠个人筹资,最需要老年保障的农村居民将会被排斥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之外。而相关的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东部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占总数的62.5%,中西部只占数的37.5%,而东部农民数量占全国农民总量的38.7%,中西部占61.3%[10]。

鉴于此,笔者认为,基于农村地区收入差异大、中西部农民收入水平低的客观现实,政府不应采用/一刀切0的方法推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不同的地区征收相同的养老金和给予相同水平的养老待遇在事实上是不公平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要因地制宜,各地应结合生产力发展水平、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等各因素,建立与本地区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1)发达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东部、沿海以及上海、北京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当地政府应加强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和保障水平。在账户模式的选择上,可选择完全的个人账户模式,也可按照城镇职

)

76 )

工养老保障,设立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账户模式。在实践中,北京市大兴县即是采用以个人账户为主、社会统筹为辅的账户模式。

(2)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欠发达地区主要是指我国经济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在账户设置上,考虑到中西部农民收入水平偏低的实际情况,不应再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模式,而是采用完全的统筹账户模式,加强资金的互助共济性,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此外,由于中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且地方财政能力有限,中央政府应采取东西部区别对待原则,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养老保险扶持力度。

2.突出重点,分层次构建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笔者进一步认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构建除了要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外还要根据不同人群的养老保障需求分层次建立。即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应突出重点,分类保障,优先覆盖农村养老需求强烈的人群。从农民群体的具体情况分析,以下农村人群对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有较强的愿望:一是土地被征收的失地农民,这部分农民由于土地保障功能的缺失,养老保障风险增大,迫切需要国家为其解决养老保障问题。二是农民工,这部分农民工流动性较大,虽然工作在城镇却难以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养老保险待遇,也需要国家为其解决养老保障问题。

(1)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化进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产生失地农民也是正常现象,但由于失地农民长期以来以土地为生,土地一旦被征用,农民便丧失了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丧失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家庭养老的物质基础。虽然5土地管理法6规定失地农民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青苗补偿费等费用,但上述费用给付标准普遍偏低,公平性无从体现。在实践中,有的地方甚至长期拖欠征地补偿款,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合法利益。此外,失地农民总体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技能,部分人员年龄偏大,在劳动力市场普遍缺乏竞争优势。作为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的边缘群体,失地农民既不享有土地保障,也不享有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无地、无业、无保障是被征地农民普遍的一种生存状态。如果不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和养老保障作出适当的制度安排,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将会严重影响城市化进程并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缓解征地矛盾,维护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是当前的重要工作。

(2)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但已完全脱离或基本脱离传统农业生产活动,在城镇务工或经商的一类社会人群。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非农业收入。农民工是中国在特殊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相对于务农者而言,他们是非农就业者,但相对于有城镇户口的城镇居民而言,他们又是农村人,是一群介于城乡之间的非农非城的/边缘群体0。

目前,农民工数量已相当可观,并呈逐渐膨胀的趋势。根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所提供的统计数据,2002年全国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超过9400万人,2003年11月底达到9800万人,并且这个数字一直以5%的增幅稳步增长。据新华社报道,到2003年为止,中国已有1亿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每3个产业工人中就有2个来自农村。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共有5亿)6亿劳动力,其中1.4亿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务工,1.1亿农村劳动力在乡镇企业工作。换言之,50%的农村劳动力都已涌向城镇。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户籍制度和身份差别的客观存在,这个处于城市最低层的特殊群体却在各个方面长期遭受着差别待遇。身份差别决定了他们不可能享受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等各种制度保障。

诚然,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消灭城乡身份差别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经济和制度建设过程,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向城市,不妥善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必然会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的冲击。事实上,农民工对参加社会保障,特别是养老保险的愿望非常强烈。根据李群、吴晓欢等人对东部及沿海大部分地区,包括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广西、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10个省(市、区)的抽样调查,农民工对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大社会保险的参保意愿得分为3.47、2.40、3.29、2.27和1.06,农民工希望参加养老保险的意愿最为强烈[11]。

笔者认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数量的成倍增长是必然趋势,尽管目前农民工以中青年为主,但在不久的将来,这一部分特殊人群的养老问题将成为非常棘手的社会问题。与其临渴掘井,不如未雨绸缪,建立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刻不容缓。

我国可逐步构建既区别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又不同于一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对独立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但在建立这项制度的时候,必须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显著特点)))流动性大。跨地区就业是农民工就业的主要形式,这就要求在构建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在养老保险账户模式的设计上不能照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0的做法,而是应建立可转移的个人账户。换言之,该账户可以随着农民工工作的转换而在全国范围内转移,退休时按规定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必须反映该农民工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和保险

)

77

)

金的积累和增值情况。但这种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必须要配套建立个人账户信息的全国联网,实现积累基金的全国统一管理。

其次,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不能/各自为政0。如果地方政府/各自为政0纷纷制定本地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则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会遭遇巨大的制度障碍,因为地区间的实施方案与具体操作方法各异,难以顺利衔接,容易导致/有始无终0的局面。以深圳市为例,该市虽然早在1987年就实施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但由于全国其他大部分地区都没有开展此项工作,导致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民工在春节前后办理退保手续,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难以持续。因此,要真正落实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四、结语

劳伦斯#M#弗里德曼认为/给予法律生命和真实性的是外面的社会世界。法律制度不是隔绝的、孤立的,它完全依靠外界的输入0,/法律的输出仅仅是法律制度响应社会要求产生的东西0[12]。由是,原有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案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保障作用时,法律制定者就应该响应当今社会新的历史要求,对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与创新,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注释:

1国家统计局.http://w w https://www.360docs.net/doc/0b4249682.html,/tjsj/ndsj/yb2004-c/indexch.htm.

参考文献:

[1]尼尔#麦考密克,奥塔#魏因贝格尔.周叶谦译.制度法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152.

[2]六千万养老钱是怎么被挪用的[E B/OL].http://ww https://www.360docs.net/doc/0b4249682.html,/misc/2006-02/08/content-262154.htm.

[3]张毅.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四川财政,2003,(8).

[4]顾文静.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困境与出路[J].农业经济,2003,(9).

[5]赵殿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回顾与思考[J].中国社会保障,2003,(1).

[6]吴妙琢,郭小燕.对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J].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4).

[7]牟放.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建议[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5,(5).

[8]刘志诚.农村养老保险面临的困境及思考)))关于内江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状况的调研报告[J].中国审计,2003,(2).

[9]孙汝祥,项怀诚.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应由政府负责[N].中国经济时报,2005-10-14.

[10]侯晓丽.积极推进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全和发展[J].理论导刊,2005,(10).

[11]李群,吴晓欢,米红.中国沿海地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5,(3).

[12]劳伦斯#M#弗里德曼.李琼英,林欣译.法律制度)))从社会科学角度观察[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17、19.

(上接第50页)有所规定,但对税收征收过程中的证据取得并未有所规定。既然强调税收法定主义,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征税,在税收核定和征收的过程,同样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税收债权的构成要件被满足,并足以证明该税收债权的具体数额。因此,我国也有必要在税收基本法中,明确规定在税收征收过程中的证据方式、取得证据的方法等问题。

四、结语

5德国税法通则6作为当前世界上发达的税收通则的代表之作,往往成为其他国家制定税收通则时的标准模板。日本、韩国、克罗地亚等国家在进行本国的税收通则立法时,都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5德国税法通则6的相关制度设计。我国在制定税收通则时,对5德国税法通则6也必然有所借鉴。但毫无疑问,5德国税法通则6的完善是以德国健全的法律体系、高超的立法技术、高度发达的税法理论体系和深厚的税收文化为基础的。我国无论在法律体系、立法技术、税法理论研究还是税收文化方面,都是无法与德国相比的,因此,在借鉴5德国税法通则6的先进经验的同时,如何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作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设计,则是我们在制定税收通则时所必须时刻关注的问题。毕竟,精良的制度设计并非我们追寻的目标,只有适合中国征管现实而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规定,才能使得我国和谐的税收征管秩序真正形成。

注释:

1本文的写作根据德国1977年5税法通则6完成,见5联邦法律公报6第1卷第3866页,最近一次修订日期:2006年7月19日(Abgabenord-nung1977,In der Fassung der Bekanntmachung vom1.10.2002,BGBl.I S.3866,zuletzt ge?ndert durch Art.9G v.19.07.2006I1652),资料来源:德国司法部法律文库,http://bundesrecht.juri s.de/bun desrecht/ao_1977/gesamt.pdf.5德国税法通则6的中文译本部分参考陈敏:5德国租税通则6,(台湾)/财政部0财税人员训练所1985年版。对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U niversity of Osnabr ck)税法硕士许闲对相关的资料收集及德文术语方面的审阅工作也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

78

)

浅析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

浅析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 【摘要】: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人类社会共同面对的重大现实问题,是一个将深刻影响人类发展的长期性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高潮的到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一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由于历史现实的原因,人口年龄结构呈现自身的特点,其约束作用也更加的明显,人口的老龄化也必将使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诸如养老保险制度、医疗制度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等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本文从四个方面论述了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冲击和影响。首先对国内外有关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制度的关系进行了理论综述和实证研究综述;其次分析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与未来变化趋势;再次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论述了我国人口老龄化对未来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这部分以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趋势为背景来分析人口老龄化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和商业保险的冲击和影响,从构筑国家基础安全体系的角度出发对我国社会养老机制在人口老龄化冲击下的合理模式进行初步分析,建立理论模型和计量模型来研究中国人口老龄化对中国社会的养老保险体系和制度的作用效应。最后根据前文所述内容得出了相应的结论并提出了构建适合我国人口变动特点的未来养老机制的若干政策建议。【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模式养老保险制度计量模型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F842;F224;C924.2 【目录】:摘要6-7Abstract7-9目录9-11第一部分引言11-181问题的提出11-122研究现状12-172.1国外的研究成果12-132.2国内的研究成果13-173创新点17-184本文研究思路18第二部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与未来变化趋势18-231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特点18-222我国人口老龄化未来的变化趋势22-23第三部分我国人口老龄化对未来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23-401社会保险体系和制度23-271.1养老模式和社会保险制度23-251.2养老保险制度的融资模式与受益模式25-272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27-283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28-303.1人口老龄化降低家庭养老的功能28-293.2人口老龄化导致社会养老负担的加重293.3人口老龄化将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29-304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机制的冲击30-335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商业保险发展的影响33-405.1我国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33-345.2我国商业保险需求分析34-365.3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寿险业规模影响的实证分析36-40第四部分结论与建议40-42参考文献42-44致谢44-4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45 本论文购买请联系页眉网站。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本科段毕业论文)

考试说明: 1.首先下载试题及《标准答卷模版》,完成答题后,答卷从网上提交。 2.答卷电子稿命名原则:学号.doc。如:11031020512002.doc。 3.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17日18:00。 试题: 撰写一篇“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的论文。(100分) 一、目的: 课程论文考查方式旨在课程学习的基础上,根据指定的题目,查阅收集文献,并对文献加以研读、分析和整理,对某一主题的进展、存在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评述,并从课程理论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从而达到培养查阅文献、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理论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论文撰写的能力,加深学生对某些问题的认识,提高课程学习的效果的目的。 二、基本要求: 1.查阅至少10篇以上该主题论文文献资料:文献查阅可以通过图书馆馆藏书刊、中文学术期刊 网进行,应以近年来发表的学术刊物上的文章为主。 2.主题突出、逻辑思路清晰、层次分明、论证充分:完成文献查阅之后,就要对资料进行消化、 分析和整理,在此基础上开始组织论文。课程论文必须紧扣主题,围绕主题展开论述。正文部分应分若干部分,各部分需概括出小标题。 3.概念准确、文字通顺,语言规范:涉及的概念要准确理解,必要时要在文中说明清楚。要求文 字通顺,语言规范,专业术语使用正确,图表的制作要规范。 4.独立完成,禁止抄袭、剽窃:禁止从网上、其他书刊上全文或部分抄袭别人的文章,严禁从若 干文献中摘取部分章节段落,重新堆砌成自己的论文,严禁抄袭其他同学的课程论文。但课程论文允许引用文献中的观点、数据、甚至图表,但必须标明文献的出处。 5.字数:3000字以上。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制度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该制度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形式,社会统筹部分由国家和企业共同筹集,个人帐户部分则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其目的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 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universal programs)分为两种类型: 1)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目前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该制度的优点在于运作简单易行,通过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对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销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该制度也有明显的缺陷,其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的负担过重。由于政府财政收入的相当于部分都用于了社会保障支出,而且经维持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必须采取高税收政策,这样加重了企业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社会成员普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缺乏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只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 2)国家统筹型的另一种类型是苏联所在地创设的,其理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养老保险已经实行多年,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整理的关于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仅供参考! 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养老金制度采用的是“现收现付”的模式。就是用养老基金收上 来的钱付给现在的退休人员。1997年,政府开始进行养老金制度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 容是实行双轨制,在继续推行“现收现付”的同时,建立起个人退休账户。 自养老制度改革伊始,虽起步就明确养老金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由统筹资金主要是财政补贴、企业年金及个人缴费资金三块构成。但由于综合配套改革迟迟未能启动和到位,同期财政分灶吃饭后客观上加剧了地方与中央之间、地方各级之间的利益博弈,以及受制于片面追求政绩为取向的发展观,导致统筹资金———三大资金板块中最主要的一块资金长期“缺斤少两”,经日积月累,加上“上梁不正下梁歪”———直接和间接造成企 业少缴、赖缴、欠缴风行,致使养老金缺口创下2.5万亿元的天文数字。 对于个人账户这个概念,仅仅是作为一个计发方法,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名义账户,无论是在财务上还是在金融体系上,个人账户并不存在。由于个人账户仅仅是一个虚拟账户,所以在对养老基金财务的管理上,实行的是混账管理的办法,即允许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相互调剂使用。这种调剂完全是单行道:个人退休账户里的钱被挪用,填补“现 收现付”制度的窟窿。 养老金巨额缺口原本首先缘于政府没有“身体力行”,而已纳入保障体系内的养老金又 必须月月发放,这又迫使地方政府“刮肉补疮”,挪用个人账户资金用以消解养老金拖欠问题———日积月累,个人账户从此成为“空账”,以每年1000多亿元的规模增加,到2005年末将达到8000多亿元。 照这样下去,政府的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可能出现严重的支付危机,上亿人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退休以后却领不到养老金。为此,政府于2000年开始在东北进行社保改革的试点,明年开始将向全国推广,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做实个人账户。

关于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于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摘要: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动态帐户 1 农村养老保险的历程 时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已经开始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80年代中期,就已经探索性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第三阶段为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不成功的,可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还没有来得及成长时就已面临夭折的危险,但它却切实关系到占我国人口约8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2 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议 新农保政策的实施,让我们不得不去思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起步到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之间,还有一个相当大的跨度,它的关键就在于农村

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对我国新农保的借鉴_王翠琴

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对我国新农保的借鉴 (1.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2.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山东济南250014 )王翠琴1,黄庆堂2 [摘要]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独具特色、构建科学、保障有效,基本解决了农民的养老问题。当前,我国正 在积极推进新农保试点,日本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路径、内容构成、改革经历等对我国新农保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具体的经验借鉴有:新农保的推行需要社会保险法的保驾护航;政府应成为新农保建设的最主要组织者;推崇公平,分类引导帮助农民加入新农保;注重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新农保基金应该在适当情况下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 [关键词]日本;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借鉴[中图分类号]F840.6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0)10-0091-06 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独具特色、构建科学、保障有效,基本解决了农民的养老问题。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日本与我国同为东亚国家,文化相近,其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路径、内容构成、改革经历等对我国新农保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路径1.家庭养老保障阶段(二战以前) 日本的农村养老保险不是横空出现的,而是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在日本政府的规划下,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够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二战前,日本农村处于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阶段,对老人的抚养都是以家庭为主。日本农户多为直系家庭,老年后生活依靠长子抚养、照顾,“家”制度在日本起主导作用。当时,农村只有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型的养老保险尚未实施。例如,20世纪50年代末日本有1,368万人能享受到养老保险,仅占总就业人口4,284万的1/3,当时包括农民、个体经营者和无业者等共4,700多万人未能加入养老保险体系[1]。 2.农村养老保险建立、发展阶段(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 20世纪50年代,日本从二战中恢复元气,工业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年轻劳动力涌入城市。60年代,日本经济步入黄金发展时期,从事农林渔牧业的人数约为总劳动力的30%[2]。农村人口开 始出现老龄化、兼业化和城市化,具有抚养能力的人数逐渐减少,家庭自我保障的作用大为减弱,社会逐渐成为了抚养老人的主角。传统的以家庭为主体的生活保障体系已无法满足家庭成员的养老需求,进入城市和留在农村的劳动者迫切希望享受到社会保险的保障。从1958年起,日本政府开始着手酝酿建立面向农林牧渔业的劳动者、个体经营者的国民养老保险。1959年日本首次颁布了“国民年金法”,将排除在工薪阶层之外的广大农民、个体经营者依法强制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到20世纪60年代,凭着农村公共医疗和养老保险两大支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初具规模并开始得到迅速普及,日本进入了“国民皆保险”、“国民均年金”的福利时代。 3.农村养老保险的充实、扩展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 日本的养老保险具有灵活性,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和修正。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包括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内的日本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得到补充、改革和完善。日本政府于1970年制定了“农民养老金基金法” ,并于1971年1月开始实施。农民养老金基金同国民年金相辅相成,合力保障农民晚年生活,提高福利水平。参加农民养老金计划的被保险人数在1975年达到顶点,为116万人,占农业总就业人口791万人的15%,该制度成为农民参加国民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 [作者简介]王翠琴(1983-),女,湖北赤壁人,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农村社会保障;黄庆堂(1987-),男,广西梧州人,就读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收稿日期]2010-06-20 [基金项目]华中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农村社会保障政策评估》(52204-09084)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09JZD0027)的阶段性成果。 2010年10月第32卷第10期 当代经济管理 CONTEMPORARY ECONOMY &MANAGEMENT Oct.2010Vol.32No.10 DOI:10.13253/https://www.360docs.net/doc/0b4249682.html,ki.ddjjgl.2010.10.020

公司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第一条投保范围 凡属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含钟点工),一律需要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其中: 1.本市户籍员工,如果在本市其他单位仍有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凭其保险手册(卡),可以不在公司缴纳保险; 2.非本市户籍员工,如在户口所在地未办理社会保险,一律在公司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3.退休返聘的员工,可以不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4.本市以外合资企业的当地员工,可参加当地社保; 5.公司驻外机构的当地聘用人员,可参加当地社保。 第二条缴纳标准 1.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总额不可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员工月平均工的资的60%;不可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7%,其中11%进入个人账户,6%计共济基金。 非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0%,其中7%进人个人账户,3%计共济基金。 3.员工个人账户积累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全部转入员工个人账户中。

第三条养老金的领取 1.有本市户籍的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缴费年限累计为15年),其个人账户积累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从共济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活费;一次性生活费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给该员工1个月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员工月平均工资。 2.有本市户籍的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并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时享受月养老金,月养老金的构成是: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性养老金按退休时止年度本市城镇员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 3.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非本市户籍员工,个人账户积累额转入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或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退休前调出或辞职离开本市的员工,个人账户积累额按以下办法处理:当地有社会保险机构的,积累额全部转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当地没有社保机构的,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5.退休前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员工,个人账户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深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不断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理论届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长期处于社会保障制度边缘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日益凸现出其有待进步完善的一面。如何建立和健全一个科学、合理的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政府需要面临的一个问题。本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问题形成的原因,同时提出了建立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措施,为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农村社会现状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合理化建议。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建立完善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太子的读书计划”系列节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新兴工业化道路的推进和我国独生子女人口政策的贯彻执行,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国将很快进入老龄化社会,而广大农村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 (一)老龄化加快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更加凸显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目前我国已有百岁以上的老人1.78万人。在我国人口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成为增长最快的一个群体。从1990年到2000年,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从768万增加到了1199万,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4.56%远远高于我国老年人口和总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预计到2020年,我国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将增加到2700万,占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上升到19%。81%的高龄老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在洗澡、穿衣、上厕所、吃饭等方面,16.7% 的人或多或少需要他人的帮助,5.1%完全依赖他人。①并且随着城市化不化的加快和农村社会劳动力的输出,穿越之《爱上古代帅哥》第28章--第29章,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这使得农村养老问题日趋严重。 (二)社会经济结构和家庭结构的重大变化,使得传统以家庭养老方式发生微妙变化 养儿防老,家庭赡养一直是我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因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生产中,经济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家庭自然承担着赡养老人的功能,但是随着社会分工为特色的工业化社会的到来,这一

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_共10篇 .doc

★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_共10篇 范文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是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新农保的制度创新,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政府对基础养老金全额补贴;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新农保的参保范围都有哪些?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强调以政策的优惠吸引农村适龄居民自愿参保,不搞强迫命令。农村居民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如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原则上不参加新农保;农村居民已经参加新农保,又进城务工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停止缴纳新农保保险费,新农保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农村居民因就业和居住等情况变化,在不同阶段参加了多种养老保险的,国家将制定有关衔接政策,保障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权益。 新农保基金的构成有哪些?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新农保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不同于济贫扶困的社会救助制度,实行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原则,个人缴费是享受待遇的前提条件。除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

农村老年居民外,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在缴费档次上,国家规定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长春市各试点地区针对本地实际情况把缴费档次从国家、省规定的100~500元年,提高到600~1000元年,同时规定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农村居民自愿选择、自主缴费,原则上每年缴费一次,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为其成员所共有,村集体有责任为本村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提供经济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特别是村集体经济改制后的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新农保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补贴。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中央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以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帮助困难群众参保,并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我市补贴标准为: 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以上补贴50元。 领取养老金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所)和县(市、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审核,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

浅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发展趋势

浅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发展趋势 2010-3-31 13:36 任舸【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文章简要肯定了近年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取得成绩,指出了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诸多问题,从全面推进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建设、扩大非缴费型和基本养老覆盖范围、重新界定政府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职能和建立城乡有别的养老保障模式等方面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趋势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不断细化,对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压力逐年增加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伴随市场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养老保障的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一、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分析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层次缺失 我国养老金制度模式从1993年提出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但作为养老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年金养老制度推进缓慢,覆盖率小,大部分城镇职工依然仅有基本养老保险。而且,我国政策规定企业只有加入了基本养老保障之后,才允许按政策规定设立企业年金。所以,只有少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能源、金融和通讯的企业设立企业年金,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一般只有基本养老金保障,形成企业年金缺位。 (二)基本养老金制度覆盖率低 2006年我国就业人口为76990万人,其中城市就业人数为28310万人,城市就业人口比例为36.77%.数据显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理论覆盖率从2001年的38.8%增长到2006年的42.8%,覆盖率仍不足50%.显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有效覆盖面较狭窄。 (三)养老保险基金“所有者缺位” 当前,我国个人帐户中的养老基金实质上是缴费人的资本或劳动收入的一部分,所以,从经济学上产权明晰这一原则出发,理应成立一个代表缴费人利益的组织来对这部分基金进行管理。而我国目前的情况却是由政府代管,政府成为养老基金的托管人。所以,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上就处于“所有者缺位”继而“所有权悬空”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发生融资困难和基金被挪用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亟待健全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经济结构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使我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不同养老保障制度。与城镇相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社会救助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内容,作为现代社会保障核心

分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分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2010秋本科公共事业管理卢筱昀 【内容摘要】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从建国到现在经历了三个阶段,很好地为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提早出现,及经济和社会环境的改变,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现存在不少的问题亟待解决,诸如资金缺口、空帐运行、养老金替代率高且不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低等。政府可从重新确立政府职能、解决空帐问题、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多渠道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等方面入手,研究解决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总之,一个运行良好的养老保险制度关系到国家的稳定,是建立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空帐运行;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养老金替代率;退休年龄偏低 一、引言 为了解决我国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我国从1978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对人口出生率进行控制,有效的控制了人口的快速增长,为我国经济的腾飞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在发展之余,计划生育也给我国社会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由于严格控制了人口增长,青年人数相对与老年人的比率越来越低,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在《退休行为与退休政策》一书中,明确指出21世纪的中国将进入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现在中国老龄化呈现五个基本特征:老龄人口绝对数为世界之冠;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未富先衰,经济压力很大;老年人口在区域分布上不均匀;老龄人口高龄化趋势十分明显。从现在到2020年,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年均增长速度将达到3.28%,大大超过总人口年均0.66%的增长速度。随着20世纪60~70年代中期的新中国成立后第二次生育高峰人群进入老年,2021~2050年是人口加速老龄化阶段。由于总人口逐渐实现零增长并开始负增长,人口老龄化将进一步加剧。到202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增加到2.7亿人,与0~14岁少儿人口数量相等。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人,老龄化水平推进到30%以上。2051~2100年是稳定的人口重度老龄化阶段。2051年,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峰值4.37亿人,约为0~14岁少儿人口数量的两倍。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不断加剧,就意味着作为非劳动力的老龄人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摘要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已然进入老龄化社会,但我国经济尚处于较低水平,国家、社会和家庭都面临着较为沉重的养老压力,养老问题成为我国社会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我国近9亿的农民的养老问题,更是成为中国目前绝不可忽视的大问题。为此,我国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希图提早准备应对未来的养老难题。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然要求,对于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虽然我国实施的新农保较于旧农保已经呈现出明显的优势,但是,新农保也不是尽善尽美的,无论是在制度设计上,还是在制度实施过程控制力方面,还是在实施效果的保证方面都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分析探讨,以求更好地完善现行制度。本文拟对我国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探讨、归纳和总结,并针对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 China's new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and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ABSTRACT As everyone knows, China has entered the aging society, but China's economy is still at a low level, the state, society and families are facing more heavy pressure on pension, pension issue has become China's major social problems in the next period of time, especially the pension problem in China in the last 900 million of the farmers, it is become a big problem now China never be ignored. This has been the establishment of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China, to prepare to deal with future pension problems. The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build a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and it is also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to narrow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lthough China's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agricultural insurance and old agricultural insurance has obvious advantages, but the new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s also not perfect, whether it is in the design of the system, 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process control in power system, there are still imperfection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ffect of the guarantee, which requires us to analysis and

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可以分为三类: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2、有利于社会的安全。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3、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缴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 4、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农民基本权利,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推动社会和谐,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由于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参与人数众多,其运作中能够筹集到大量的养老保险金,能为资本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尤其是实行基金制的养老保险模式,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积累以数十年计算,使得养老保险基金

规模更大,为市场提供更多的资金,通过对规模资金的运营和利用,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即“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四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认真选择试点地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同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建立公示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浅论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问题

浅论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问题 摘要:中国在1999年步入了老龄化社会行列,并且老龄人口数量增长迅速。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预测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到20XX年全国老龄人口达到亿,20年将达到亿。另据权威组织预测:到2037年时,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将从现在的%升至%。人口老龄化的加重将会给社会一系列问题。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首先被影响的,就是养老问题,而养老问题中的核心就是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问题。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能否良性运转,已成为影响中国国民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然而在养老基金运营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研究这些问题,对于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体制,解决现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指导养老保险工作实践,都具有积极和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运营 绪论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个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运行的“安全阀”,是一项与人民利益紧密的经济保障制度。所谓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为保障劳动者在离开劳动岗位以后,能获得国家的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制度。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备受世界各国的重视,更是成为了经济学家高度关注的研究对象。自从德国在世界上建立了第一个养老金制度以来,人们就从未停止过对养老制度的研究,在不断的改革和探索中。我们看到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养老负担沉重,国家实在无力完全承担,于是不得不大力着手改革。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建立了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期间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结构进行了多次修改,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是按照国务院1997年所颁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的,基本模式是将原来的现收现付制转变为以社会统筹与个人统筹相结合的为特征的部分积累制,将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对其收支实行两条线管理。该种模式的确定,为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标准化,规范化,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特征。”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1)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期(1950~1957) 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是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此条例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做出了各种具体的规定。 (2)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充、发展期(1958~1966) ①国务院在1958年2月9日和3月7日分别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至此,养老保险从劳动保险条例中脱离出来,成为了独立的、统一的企业、机关的养老保险制度。 ②为了解决城镇集体经济中从业人员及他们的退休养老问题,1966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和《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暂行办法》,建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统筹制度。 ③在1958年、1959年,国务院还颁布了有关军人的退休管理的规定,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体系。 (3)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倒退期(1967~1977) ①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机构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原有的退休、退休制度也近似于瘫痪,造成了实际上的干部、职工的终身制。 ②1969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使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社会统筹的功能,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了其所在单位内部的事务,使社会保险退化为企业保险、社会保障倒退为企业保障。 (4)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期(1978~1986)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从此进入了制度恢复期,但同时也将1958年统一起来的企业和机关退休、退职制度重新分化为两个分离的制度。 (5)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期(1986~) ①从体制上对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革命的标志是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②1991年6月26日,为扩大传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意味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此得以确立。 ③1993年10月1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确立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④1995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确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⑤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根据两年来各地方的实践,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了“七统一”。 ⑥1998年3月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的社会保险体制进行统一的管理。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要性问题探讨 学者苏颖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 整体角度出发,认为“由于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快于城市”,加之“土地和家庭养老保障养老功能的弱化,应该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副司长刘从龙从中国 农村的养老现状出发,强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迫切需要发展。因为:一是农民养老不完全是个人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其对社会稳定会产生重大影响;二是农村传统养老方式功能弱化,迫切需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农民的生产生活越来越依赖市场,迫切需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制度。学者赵慧洁,周田宇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党的十六要求出发,认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势在必行”。学者鲁晓明从构建和谐社会视角,论述了我国农村构建社会养

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学者秦建文,石文伟从社会发展的微观和宏观层面指出:“随着中国农村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深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福建省福州市社会科学院张忠松通过对山区65岁以上老年农民养老问题的样本分析,发现山区老年人口面临经济供养总量低等诸多问题,呼吁山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亟待建立。 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政府责任问题 关于中国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 度建设中的责任,学者赵建萍认为“政府应该承担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职能”。关于政府在个人账户基金组成方面的作用,学者刘汉屏,李英娟认为政府应该成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主体之一,“在坚持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出资的前提下,政府还应该根据农村农民的不同分类,承担不同的作用,利用公共财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补贴”。学者汪柱旺认为:“从社会养老保险的特性和政府的职能来推演,

最新浅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浅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一、我国养老社会保险的制度变迁 1、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建立 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人类文明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和成果。1951年原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但在之后的三十余年里,由于受到国家经济体制等因素的制约,我国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什么变化,直到1984年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垒面启动。 2、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初步改革 1984年我国城市经济休制改革全面启动,在国营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展开的过程中,传统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缺陷显现出来。随着企业更新职工队伍,企业退休人员骤然增多,企业养老金负担迅速增长,由于实质上的企业保险,企业之间负担轻重不一的矛盾十分突出。传统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在80年代首先开始进行了还原养老社会保险基本职能的养老社会统筹的工作,1986年国务院颁发的77号文件,建立了市一级层次上的国有企业养老金的社会统筹机制。在社会统筹机制内,养老金资金由人口结构年轻的国有企业向人口结构老龄化的国有企业的转移,实际上构成传统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再保险机制。传统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在部分企业层面上的支付危机在这样的社会统筹机制的设置上在一定时期内解决了。1990年,劳动部又开始进行养老社会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试点工作,提出养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按职工退休时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第二部分按职工本人缴费年限和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额计发。随后,地方各级政府又建立了专职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归属劳动部监管。1991年为扩大传统养老社会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在《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要求国营企业的所有职工(包括固定工与合同工)都要以标准工资的3%为起征点向该计划缴费。《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立了我国养老社会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个层次构成的基本模式,初步确定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逐步建立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在这个多层次的养老社会保险体制中,基本养老保险是核心,由国家立法,在全国统一强制实施,适用于城镇各类职工。第二个层次是单位依靠自己的经济力量举办的,体现不同单位在经济条件上的差别性的养老保障。第三个层次是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个人根据经济能力和不同需求自愿参加,国家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引导,在储蓄利率上给予相应的优惠。 3、新型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构建 4 新型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 2000年,中央政府组织专门力量研究提出了完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试点方案,并于2001年7月起在辽宁省进行试点,目前已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吉林和黑龙江两省。中央政府提出修改和完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最直接的动因是拯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从1998年起,中国养老社会保险制度面临两方面的巨大压力:其一,养老基金收不抵支,养老金拖欠十分严重。其二,个人账户有账无钱,是空账,个人账户取舍问题再次引人关注。放弃它,统账结台的制度设计落空;保留它,需要财力支撑。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调整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