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 2010 08 03

国家外汇管理局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 2010 08 03
国家外汇管理局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 2010 08 03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0年6月底)

一、综合(35项)

1- 基本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

3 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暂行办法 [96]汇管函字第211号

4 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 [97]汇管函字第250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各分支局制定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219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法规制定规则汇发[1999]373号

7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3号

8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

2- 账户管理

1 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

2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97]汇政发字10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公外汇账户业务涉及有关外汇管理政策问题的批复汇复[2007]398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驻华外交机构外汇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8]53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9]29号

3- 行政许可项目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26项行政审批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03]1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8项行政审批项目后有关事宜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04]1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外汇管理行政许可有关程序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68号

4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04年7月1日发布实施

5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汇发[2005]38号

6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5号-调整部分外汇管理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5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汇综发[2007]189号, 国发[2007]33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办理程序》的通知汇综发[2008]191号

4- 其他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停止执行部分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1999]289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来信来访制度汇发[1999]346号

3 关于规范外汇业务重要凭证、审批核准、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汇发[2004]1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工作规程汇综发[2006]105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外汇管理国际条约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7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国家外汇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8]12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法律咨询工作管理规定汇综发[2009]106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汇发[2009]19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2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09]36号

10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6号――废止6件规范性文件

1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5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汇发[2009]44号

1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5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09]60号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当前抗震救灾中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47号

1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2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0]16号

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141项)

1- 经常项目综合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对外贸易中以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29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16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06]19号

4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操作规程汇综发[2006]32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自行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通知汇发[2007]49号

2- 进出口收付汇与核销管理(78项)

(1)-进出口收付汇管理

1 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付汇、出口收汇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和加强防伪鉴别措施的联合通知署监[1996]28号

2 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点和推广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的通知署通[1998]622号

3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外经贸政发[1998]725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广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中IC卡和读卡器申领办法的通知汇发[1998]第79号

5 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核销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的公告发布日期:1999年1月3日

6 深加工结转(转厂)售付汇及核销操作程序汇发[1999]78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进出口核销工作的决定汇发 [1999]85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重新明确使用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97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重申进出口付收汇核销统计报表报送制度、提前报送时间的通知汇发[1999]91号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境内使用外汇购买新疆棉花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259号

1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按照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分类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汇发[2001]120号

12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成品油国营贸易企业代理来料加工企业进口柴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厅外经[2002]176号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商业银行办理黄金进出口收付汇及核销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93号

14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收汇核报系统”的核销数据传送及退税数据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26号

1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商业银行办理黄金进出口收付汇及核销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4]79号

1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25号

1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7]21号

1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银行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收承兑付汇情况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汇发[2007]62号

19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发布《进出口收付汇核销业务应急预案》的通知汇综发[2008]144号

20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办理“租赁不满一年”等经营租赁项下对外售(付)汇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9]32号

2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口信用证结算项下售汇银行与付汇银行不一致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9]58号

(2)-进口付汇管理

1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汇国发字[1997]1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付汇核销监管制度与进口审价工作配合的通知汇国函字[1997]62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进口付汇备案表”上使用印鉴的备案函 [97]汇国函字第074号

4 进口付汇核销贸易真实性审核规定 [98]汇国函字第199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启用贸易进口付汇监管软件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98]汇国函字第193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改《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通知》第八条、第十一条和《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补充通知》第三条的通知汇发[1999]66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数据传送有关做法的通知汇发[1999]106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金银及其制品售付汇审核的通知汇发[1999]244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航空公司对外付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1999]76号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1]98号

11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汇发[2002]113号

1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进口付汇备案类别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4号

1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中国电子口岸办理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03号

1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凭收汇凭证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76号

16 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自动核销管理规定汇发[2004]82号

17 进口付汇逾期未核销备查管理规定汇发[2004]101号

1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口付汇备案表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12号

19 进口付汇差额核销管理办法汇发[2004]116号

2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贸易进口付汇及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67号

2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简化航空公司支付预付款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6]51号

2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14号

2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44号

2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发布〈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文本的通知》(汇综发[2010]45号

2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口单位付汇名录”查询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51号)

(3)-出口收汇管理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加工结转(转厂)售付汇及核销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84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出口收汇核销单后业务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管函[1999]18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售付汇及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1]64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正式运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的通知汇发[2001]140号

5 出口收汇核销备查操作规程(暂行) 汇发[2001]186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调整进出口核销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65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包机贸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94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为买方信贷项下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107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关于对深加工结转项下以人民币结算办理出口核销所需凭证请示的批复汇复[2002]175号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1号

1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保付代理业务项下收汇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79号

12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汇发[2003]91号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3]107号

1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授权分局确定出口收汇自动核销企业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91号

1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3号

1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石油类企业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9号

1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旅游购物商品出口退出外汇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91号

1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保兑业务项下出口核销及国际收支申报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5]304号

19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收汇核销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6]83号

20 废止《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7]7号

2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7]35号

22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汇发[2008]29号

2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1号

24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操作规程汇发[2008]42号

2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凭纸质出口报关单办理贸易收结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18号

26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在出口与收汇主体不一致情况下实施联网核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22号

27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中金融机构标识码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8]119号

28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汇综发[2008]128号

29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及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应急预案汇综发[2008]123号

3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61号

3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修改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中来料加工超比例收汇登记数据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89号

3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10号

3- 边境贸易

1 边境贸易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03]113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边境贸易货币流通监测工作的通知汇发[2004]125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云南省边境小额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核销操作规定》的批复汇复[2004]42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升级后边境贸易申报与核销有关事项的批复汇综复[2007]5号

4-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39项)

(1)-基本法规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利润、股息、红利汇出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8]29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改《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利润、股息、红利汇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汇发[1999]308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报送获得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及远洋渔业项目的函>的通知汇综发[2001]25号

4 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汇发[2002]29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因公出国售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118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非贸易项目售付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5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5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62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用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17号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用汇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5]39号

1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关于下发《关于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的通知汇经函[2006]12号

12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部分服务贸易项下售付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6]73号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63号

14 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9]284号

(2)-运输外汇管理

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转发《关于启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增加购付汇联的通知》有关事宜的通知汇综发[2001]26号

2 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外汇收支管理暂行规定汇发[2001]49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际海运业外汇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1]58号

4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139号

5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107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关于办理航空运输项下售付汇手续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经函[2005]1号

(3)-旅游外汇管理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旅行社旅游外汇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1]3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关于国际旅行社延伸旅游业务外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经函[2001]26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旅行社旅游外汇收支管理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汇发[2001]122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旅行社代售国际机票业务兑换外汇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1]213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关于边境旅游支付境外团费问题的批复汇经复[2002]3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旅行社组织境内居民赴香港、澳门地区旅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31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购汇政策的通知汇发[2002]55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旅游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84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旅行社组织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2]109号(4)-无形资产外汇管理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引进无形资产售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98]汇管函字第092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改《加强对引进无形资产售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转发国家版权局国权[1999]15号文的通知汇发[1999]283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引进售付汇管理手续的通知汇发[1999]319号

4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计局关于软件出口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0]外经贸技发第680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专利权许可用汇审核凭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34号

6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技术进口合同售付汇管理的通知外经贸技发[2002]50号(5)-对外支付税务凭证

1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及个人对外支付技术转让费不再提交营业税税务凭证的通知国税发[2005]28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64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09]1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52号

5- 个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86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个人结售汇数据核查分析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07]76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操作的通知汇综发[2007]90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驻华使领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7]114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境外个人购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59号

6 个人结售汇业务非现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汇经函[2009]7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发布《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的通知汇综发[2009]49 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定期下发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通知汇综发[2009]142 号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上海世博会期间境外个人购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49号

6- 外币现钞与外币计价管理

1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汇函[1998]65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调运澳门元现钞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204号

3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汇发[2003]102号

4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汇发[2004]21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调运卢布现钞进出境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4]44号

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141项)

1- 资本项目综合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的通知汇发[2001]45号

2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资本项下部分购汇管理措施的通知银发[2001]304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后过渡政策措施的通知汇发[2003]50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放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63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2009]21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2010]29号

2- 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 (37项)

(1)-基本法规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以人民币再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汇复[2000]129号

2 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第42号 2003年1月1日发布实施

3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和外汇管理局令[2003]年第2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0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

6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5年第28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保险中介机构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6]6号

8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6年第10号

(2)-资本金管理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变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96]汇资函字第188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2]59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审核与外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汇发[2004]42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将资本金结汇归还人民币贷款行为定性处理的通知汇综发[2008]39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进行境内股权投资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8]125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

(3)-登记

1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汇资函字[1996]187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42号

3 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验资工作及健全外资外汇登记制度的通知财会[2002]1017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和上海钻石交易所开展外商直接投资验资询证及外资外汇登记工作的通知汇发[2004]108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的验资询证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5]180号

6 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第一批通过商务部备案的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名单的通知汇综发[2007]130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实行网上公布通过商务部备案的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名单的通知汇综发[2007]138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全国推广上线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16号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与外汇账户系统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29号

1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9]42号

12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以境内股权出资办理验资询证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10]3号

(4)-年检

1 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审计工作的通知财外资[1998]607号

2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外经贸资发[1998]938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外汇内容表”的通知汇发[2002]124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04]7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完善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40号

(5)-投资清算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授权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股、清算外汇业务的通知汇发[1999]397号

(6)-其他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企业承包境内工程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复函 [98]汇资函字第204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汇发[2002]105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办理二氧化碳减排量交易有关外汇业务的批复汇综复[2008]27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放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专用外汇保证金账户、外国投资者产权交易专用外汇保证金账户审批权限的通知汇综发[2008]130号

3-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7项)

(1)-基本法规

1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2年第32号

2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商合发[2008]529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4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30号

(2)-其他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援外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251号

2 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援外项目外汇管理操作规程汇发[1999]317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放款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10]19号

4- 境外融资及有价证券管理(15项)

(1)-境外发债及上市

1 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计外资[1997]612号

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发债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23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77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08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减持外汇收入上缴全国社保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64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6号

(2)-套期保值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关于发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证监发[2001]81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1]150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中有关开立境内外汇账户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72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改《国有企业境外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34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安徽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支付境外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外汇资金有关问题的批复附件:国有企业境外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外汇管理过渡期有关问题的处理原则汇综复[2008]78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解决假日期间国有企业境外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项下外汇备用金汇出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9]7号

(3)-其他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发行B股和境外上市股票外汇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募股收入结汇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1999]380号

2 中国人民银办公厅关于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所涉账户开立与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9]178号

5- 证券市场投资外汇管理(9项)

(1)-境内证券市场投资外汇管理

1 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5号

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36号 2006年9月1日发布实施

3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09]第1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绿庭(香港)有限公司减持A股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10]58号(2)-境外证券市场投资外汇管理

1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121号

2 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汇综发[2006]135号

3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007年第2号

4 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发[2007]27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47号

6-外债及对外担保管理(52项)

(1)-基本法规

1 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 [97]汇政发字06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购汇提前还贷管理措施的通知汇发[2002]38号

3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2003]第28号令

4 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4 第9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59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4号

7 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第12号

(2)-外债统计与管理

1 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

2 国家计委关于借用国外贷款实行全口径计划管理的通知计外资[1996]751号

3 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 [97]汇政发字第06号

4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中长期外债余额管理的通知计外资[2000]53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国外债口径及相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1]174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广外债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和调整外债数据报送要求的通知汇发[2005]78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债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7]118号

8 银行外债数据非现场核查办法(试行)汇发[2007]44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债转贷款外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9]22号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2010年度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18号

11 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部分地区国际组织转贷款项目外汇管理方式的通知财际[2010]7号

(3)-担保

1 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3号

2 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97]汇政发字10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如何界定擅自以外汇作质押的函 [97]汇政法字第2号

4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境内金融机构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1998]458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解释境内机构提供对外担保有关规定的函汇函[1999]24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有关问题的复函汇复[1999]56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债、对外担保补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汇资函[1999]77号

8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223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对外担保履约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2000]84号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银行所询对外出具保函问题的复函汇复[2000]97号

1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付涉外担保费有关处理原则的通知汇发[2000]105号

1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供对外担保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0]239号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转发和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汇发[2001]6号

1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保险权益质押登记问题的批复汇复[2001]144号

1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5]26号

1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5]61号

17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境外担保履约款结汇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9]65号

(4)-贸易信贷

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信用证和保函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124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申请办理贸易融资类新产品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批复汇复[2004]274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企业延期付款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46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实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56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73号

7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延期付款部分)操作指引汇综发[2008]157号

8 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部分)登记管理操作规程汇综发[2008]163号

9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汇综发[2008]174号

10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汇综发[2008]176号

1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企业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9]36号

12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贸易信贷登记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9]78号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改进企业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9]108号

(5)-外汇贷款

1 外汇(转)贷款登记管理办法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以人民币计价对外借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95]汇资函字第002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49号

7- 个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15项)

(1)-资产转移

1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6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汇发[2004]118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9号

4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者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3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境外自然人购买境内商品房外汇资金结汇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发复[2007]86号(2)-证券投资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内证券经营机构从事B股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95]汇管函字第140号

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22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1]26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1]31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1]32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外汇存款投资B股市场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1]33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投资者B股投资收益结汇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7]283号

8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认股期权计划等外汇管理操作规程汇综发[2007]78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放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首次购付汇额度及开立外汇账户审批权限的通知汇综发[2008]2号

(3)-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以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政策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2号

四、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72项)

1- 基本法规

1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汇业发 [1992]15号

2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93]汇业函字第083号

3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范围界定》 [96]汇管函字第142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范围的通知 [97]汇管函字第258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收支非现场监管工作制度(试行)汇发[2004]22号

6 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汇发[2009]33号

2- 银行结售汇业务(24项)

(1)-银行结售汇业务

1 外资银行结汇、售汇付汇业务实施细则银发[1996]202

2 《外资银行结汇、售汇付汇业务实施细则》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3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4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信用证项下外汇垫款处理原则的通知汇发[2002]56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用证项下外汇垫款购汇审批程序的通知汇发[2002]76号

6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资银行开立结售汇人民币现金专用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180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自身资本与金融项目结售汇审批原则及程序的通知汇发[2004]61号

8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62号

9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人民币专用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92号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国发[2007]11号

1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7]20号

12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启用“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专用章”的通知汇综发[2007]97号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对外汇指定银行经营结售汇业务信息变更后未按规定备案违规行为处理的批复汇综复[2008]117号

(2)-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外资银行集中管理结售汇周转头寸的通知汇发[2005]50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05]69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核定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5]118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的通知汇发[2006]26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核定地方性金融机构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10]46号(3)-银行结售汇报表

1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汇发[2006]42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结售汇头寸统计报表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08]38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结售汇统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54号

(4)-远期结售汇

1 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备案操作指引汇发[2005]70号

2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1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52号

3- 离岸业务

1 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7]438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管发字[1998]第09号

4- 银行卡相关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商户类别码的通知汇函[2004]19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报送内地人民币卡在香港使用统计报表的通知汇发[2004]57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4]66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的通知汇发[2004]110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部分新增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的通知汇发[2007]55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高中国银联卡境外自动柜员机单卡单日提取外币现钞限额的批复汇复[2008]103号

5- 黄金业务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黄金借贷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外汇管理问题的批复汇复[2005]253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黄金业务汇率敞口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7]42号

6- 不良债权

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不良外汇贷款后有关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银发[2001]92号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对外转让不良债权备案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7]254号

7- 银行相关其他

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4]254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开证保证金账户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6]1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开办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批复汇复[2006]95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广东发展银行境内代付业务等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7]17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中国银行境内机构为个人客户在境外分支机构开办代理开户见证业务的批复汇综复[2007]56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资银行改制所涉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7]15号

8- 保险公司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施行《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汇发[2002]95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报送保险外汇监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27号

3 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汇发[2003]118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境内外汇同业拆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05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外汇收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29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对保险机构外汇业务审核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85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外汇同业拆借操作办法》的批复——保险公司外汇同业拆借操作办法(暂行)汇复[2004]93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美国联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代垫费用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5]216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23号

9- 信托公司、金融资产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汇业务经营范围的通知银发[2000]160号

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证券经营机构从事B股业务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证监发[2001]26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信托投资公司购汇补充外汇资本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1]159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4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办理国际汇兑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3]271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汽车金融公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72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19号

10- 外币代兑机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自助兑换机及外汇预结汇

1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6号—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6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部分银行试行办理个人外汇预结汇汇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8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币代兑机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7]48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24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试行办理个人外汇预结汇汇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51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09]54号

7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内部审批操作规程汇综发[2009]145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深圳市使用外币兑换机开展兑换业务的批复汇复[2009]264号

五、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32项)

1- 汇价

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6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牌价和结售汇头寸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汇发[2005]84号

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5]183号

4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5]250号

5 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改进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方式的有关事宜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1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出口换汇成本监测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06]12号

7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9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调整外汇市场收费方案的批复汇复[2007]107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非工作日美元对人民币现汇和现钞挂牌买卖价差的批复汇复[2007]440号

10 货币经纪公司外汇经纪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汇发[2008]55号

1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出口换汇成本监测新系统上线有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09]103号

2- 外汇交易市场

1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交易规则(暂行) 中汇交发[1995]2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外汇市场监管规范办公程序的通知 [96]汇国函字第009号

3 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6]423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设欧元/人民币交易的批复汇复[2002]14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同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开办外币拆借中介业务的批复汇复[2002]37号

6 中国人民银行为在香港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业务的有关银行提供清算安排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6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双向交易的通知汇发[2003]109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开展银行间外币买卖业务的批复汇复[2004]115号

9 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暂行)汇发[2005]86号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即期询价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7号

11 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实施细则(暂行)汇发[2005]94号

12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2号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主协议和交易规则的批复汇复[2005]291号

1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规则的批复汇复[2005]325号

1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外汇指定银行办理韩元挂牌兑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06]45号

1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统一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竞价交易和即期询价交易时间的通知汇发[2006]50号

1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规则的批复汇复[2006]87号

1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设英镑对人民币交易的批复汇复[2006]153号

19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287号

2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规则的批复汇复[2007]347号

21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停办外币清算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9]137号

六、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35项)

1- 国际收支统计

1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人民银行行长令[1995]第2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外汇业务工作中全面使用组织机构代码标识的通知汇发[2002]24号

3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3]21号

4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汇发[2003]131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明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特殊机构代码赋码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国发[2004]5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银行涉外收付相关凭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4]45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境内银行涉外收付相关凭证印制工作的通知汇发[2004]65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境内银行涉外收付相关凭证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4]140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申报核查证〉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汇发[2010]20号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境内银行涉外收付相关凭证内容的通知汇综发[2010]50号

2-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02]第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02]第3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现钞结算的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和核销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6]106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驻华机构驻华国际组织外交官个人和驻京外国新闻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批复汇国复[2007]2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外资银行改制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事项的批复汇综复[2007]40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7]41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国际收支申报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7]73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金宏工程外汇局子项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汇发[2009]7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金宏工程外汇局子项试点准备工作的补充通知汇综发[2009]33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境内非居民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9]85号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汇综发[2009]90号

1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外汇金宏系统的通知汇发[2010]7号

12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汇发[2010]22号

3- 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损益申报统计

1 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 [96]汇国发字第13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97]汇国函字第075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广使用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统计申报和汇兑统计申报两项业务软件的通知汇发[1999]246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计算机软件推广使用中具体要求的通知汇国函[1999]31号

5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报送对外负债数据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1]244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5]112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境内金融机构补充申报直接投资数据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8]24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境内银行报送非居民人民币账户数据的通知汇综发[2008]51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金融机构报送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的通知汇发[2009]6号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软件试点及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10]2号

4- 汇兑业务统计申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停止报送汇兑业务统计申报表的通知汇综发[2010]54号

5- 抽样调查制度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调查制度》和《贸易信贷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汇发[2004]67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贸易信贷抽样调查报表和启用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报送数据的通知汇综发[2009]12号

七、特殊经济区域管理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保税仓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8]97号

2 钻石交易所外汇管理办法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上海钻石交易所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批复汇复[2000]316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上海钻石交易所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2]261号

5 设立出口加工区的审批标准和程序署加发[2004]102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动浦东新区跨国公司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5]300号

7 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07]52号

8 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操作规程汇综发[2007]166号

八、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29项)

1- 办案程序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具有外汇检查处罚权单位名单的通知汇管函字[1997]261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执行《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1999]54号

3 举报外汇违法案件奖励试行办法汇发[2000]1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检查工作报告制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检查工作内部监督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检查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汇发[2001]196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汇发[2002]79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汇发[2002]80号

7 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管理办法汇发[2002]86号

8 检查处理违反外汇管理行为办案程序汇发[2008]50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启用新外汇检查证有关事宜的通知汇综发[2009]18号

10 外汇案件查处集体审议工作制度(暂行)汇综发[2009]120号

11 外汇检查工作报告制度(暂行)汇综发[2009]122号

12 外汇检查档案管理制度(暂行)汇综发[2009]137号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外汇检查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汇发[2010]17号

2- 法律依据

1 关于对违反售付汇管理规定的金融机构及其责任人行政处分的规定银发[1998]331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汇发[1999]102号

3 进出口收付汇逾期未核销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知汇发[2003]40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修订后检查处理违反外汇管理行为法规适用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41号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部分条款内容含义和适用原则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59号

3- 其他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处理非法从事外汇期货交易机构的意见的通知 [93]汇业函字第121号

2 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

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关于贯彻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的会议纪要》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96号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禁止金融机构随意开展境外衍生工具交易业务的通知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查处非法外汇期货(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 [95]汇管函字第191号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禁止国内私自以外币计价结算和禁止发布含有外币计价结算内容的广告的通知汇管函字[1996]177号

7 关于禁止非金融企业之间进行外汇借贷的通知汇资函字[1996]305号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汇发[2001]155号

9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非法网络炒汇行为有关问题认定的批复汇综复[2008]56号

1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货物贸易项下违反外汇管理行为有关处罚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4号

1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延期付汇未登记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8]170号

九、外汇科技管理

1 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汇综发[2009]82号

2 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汇综发[2008]162号

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9]101号

外汇管理法规知识竞赛题库40;总41;

外汇管理法规知识竞赛题库国际收支、综合检查部分1、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是哪一年制定地,于什么时间经国务院批准,什么时间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令发布,什么时间正式实施? 1994年我国实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据国际标准概念框架设计制定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并于1995年8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于1995年9月14日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令发布,于199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我国现行地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包括哪些内容?2⑴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制度;⑵贸易信贷调查制度;⑶金融机构直接投资统计制度;⑷银行非居民人民币账户统计制度;⑸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制度;⑹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申报制度;⑺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⑻证券投资统计申报制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编制基本原则是什么?3⑴复式记账原则;⑵经济领土、居民和经济利益中心原则;.⑶计价和记录时间地原则、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包括哪几项内容?4⑴经常工程;⑵资本和金融工程;⑶储备资产;.⑷净误差与遗漏、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地凭证有哪些?5. 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地凭证有《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其格式和内容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统一制定、修改,由境内银行按照有关涉外收付相关凭证规定地要求备案后自行印制.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主体为谁?6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主体为通过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入或涉外付款地非银行机构和个.人、涉外收付款地申报时效是怎样规定地?7tt)发生涉外收入地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t+5.)内办理该款项地申报后五个工作日( 发生涉外付款地申报主体,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地同时办理该款项地申报8、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包括哪些?从发生收付款主体看包括:⑴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非居民发生地涉外收付款项;⑵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发生地所有外汇及人民币收付款,其中,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地人民币收付款暂不申报 ⑶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包括居民与非居民)发生地收付款,收境内银行申报,境内非居民无需申报;⑷境内居民与境外居民之间发生地跨境收付款;从结算方式看,具体内容包括:⑴以信用证、托收、保函、汇款(电汇、信汇、票汇)等结算方式办理地涉外收付款,包括银行卡项下地涉外收付款. ⑵通过境内银行对境外发出支付指令地涉外收付款,及从境外向境内银行发出支出.指令地涉外收付款.⑶通过记账方式办理对外援助地涉外收付款.⑷与非货币黄金进出口相关地涉外收付款由于汇路原因引起地跨境收支、银行自身及银行之间发生地跨境收支以及非银行机构和 个人地外币现钞(包括出国取现)存取除外. 9、什么是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地建设要求,根据国金宏工程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国家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进行开发,提供给境内银行和申报主体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申报主体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间接申报地专用电子系统,包括外汇局版、银行版和企业版.报,申报方式包括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对限额申报有何规定?10对等值金额在3000美元以下(含)地对私涉外收入款项实行限额申报,即收款人可免填《涉外收入申报单》,但涉及贸易出口收汇、非居民项下地对私涉外收入款项不实行限额申报. 、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包括哪些系统?11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包括与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信息有关地银行地各种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账务处理系统及人民币系统等.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非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非居民个人外汇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04]第6号 2004年2月16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 波市分局;各外汇指定银行: 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非居民个人外汇业务的规模不断增长。为了规范非居民个人的外汇收支、结汇、购汇行为,完善非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现就规范非居民个人外汇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本通知所称“非居民个人”系指外国自然人(包括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自然人。 二、 非居民个人在境内办理外汇收支、外汇划转、结汇、购汇、开立外汇账户,应当按照本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银行办理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外汇划转、结汇、售汇、开立外汇账户业务时,应当按照本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三、 规范非居民个人外汇流入管理 (一) 非居民个人从境外汇入的外汇或携入的外币现钞,可以自己持有,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存入银行、提取外币现钞或办理结汇。 (二) 非居民个人在境内银行开立外汇账户时,应遵循存款实名制原则。 非居民个人持从境外汇入的外汇资金票据或银行通知单开立外汇现汇账户时,应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的原件(包括外国护照、境外永久居留权证明原件等,以下简称“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办理。 非居民个人持外币现钞开立外币现钞账户时,每人每天存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等值5000美元,下同)的,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办理;每人每天存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本人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原件(以下简称“本人入境申报单”)或原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的原件办理。银行应在本人入境申报单原件和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的原件上标注存款金额、存款日期和存款银行名称,并退给非居民个人保留。 非居民个人从境外汇入的外汇资金应当开立外汇现汇账户存储。从境外携入的外币现钞应当开立外币现钞账户存储。 (三) 非居民个人从境外汇入的外汇或境内外汇账户中提取外币现钞时,应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到银行办理。每人每天提取外币现钞金额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除提供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外,还应如实填写《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见附件,下同)。银行应对非居民个人填写的内容与非居民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对。 (四) 非居民个人办理结汇时,应如实向银行说明外汇资金结汇用途,填写《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银行应对非居民个人填写的内容与非居民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对。 非居民个人从外汇账户中结汇时,每人每次结汇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在银行办理;每人每月累积结汇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确认合规用途(合规用途包括个人用于贸易结算、购买不动产及购买汽车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等用途)后到银行办理。从境外汇入的外汇直接结汇时,除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外,还须向银行或外汇局提供本人真实身份证明。 非居民个人将持有的外币现钞结汇时,每人每次结汇等值5000美元以下的,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办理;每人每次结汇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本人入境申报单原件或原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的原件办理。银行应在本人入境申报单原件和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的原件上标注结汇金额、结汇日期和结汇银行名称,并退给非居民个人保留。 四、 非居民个人办理境内外汇资金划转时,应如实向银行说明外汇资金划转用途,填写《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银行在对非居民个人填写的内容与非居民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对的基础上,只能为其办理本人同一性质外汇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 五、 规范非居民个人外汇流出管理

管理制度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管理制度)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壹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要点有:外汇的界定;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个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外汇资本项目的批准;外债管理;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责;被监管主体及其他有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本章近四年试题考点归纳表 本章近四年试题分数分布表

第壹节外汇管理和外汇管理法基本理论 壹、外汇及外汇管理的概念 (壹)外汇的概念 外汇包括外币现钞、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及其他外汇资产。其中,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立的用于进行国际支付的特殊手段。我国的人民币目前属于有限度自由兑换货币。 (二)外汇管理的概念 我国属于有限的外汇管理,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原则上不予限制,对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则加以限制。 二、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外汇管理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是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法律体系中的基本行政法规。 三、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及外汇管理机关 (壹)《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1.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运营活动,不论其发生于境内或境外,均适用该条例。 2.对于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而言,仅于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运营活动适用该条例。 3.所谓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所谓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例题·多选题】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运营活动,不论其发生于境内或境外,均适用《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所谓境内机构包括()。 A.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 B.我国境内的部队 C.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 D.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答疑编号370110101]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所谓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二)我国的外汇管理机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四、我国外汇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区别管理 1.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是指取消对经常性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的所有汇兑限制,即只要是确属经常项目下的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而不是用于资本转移目的,就能够对外支付,不得有数量限制。

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规定

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规定 《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规定》根据1999年4月12日发布的汇发(1999)133号进行修正,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条例第一章 第一条为完善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内居民个人(以下简称居民个人)系指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人、定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以及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按申请人护照上登记的本次入境日期计算)以下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系指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外汇指定银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外汇账户包括现汇账户和现钞账户。现汇账户系指由港、澳、台地区或者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汇入外汇或携入的外汇票据转存款账户;现钞账户系指境内居民个人持有的外币现钞存款账户。 第五条居民个人不得以自身名义为机构办理外汇收付。 第六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一级、二级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 ,负责居民个人外汇收入、支出有账户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第七条居民个人外汇收入系指居民个人从境外获得的、拥有完全所有权、可以自由支配的外汇收入,包括下列内容: (一)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1.专利、版权:居民个人将属于个人的专利、版权许可或者转让给非居民而取得的外汇; 2.稿费:居民个人在境外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的外汇稿费; 3.咨询费:居民个人为境外提供法律、会计、管理等咨询服务而取得的外汇; 4.保险金:居民个人从境外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性外汇; 5.利润、红利:居民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的收益及持有境外外币有价证券而取得的红利; 6.利息:居民个人境外存款利息以及因持有境外外币有价证券而取得的利息收入; 7.年金、退休金:居民个人从境外获得的外汇年金、退休金; 8.雇员报酬:居民个人为非居民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外汇; 9.遗产:居民个人继承非居民的遗产所取得的外汇; 10.赡家款:居民个人接受境外亲属提供的用以赡养亲属的外汇; 11.捐赠:居民个人接受境外无偿提供的捐赠、礼赠; 12.居民个人合法获得的其他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 居民个人从境外调回的、经国内境外投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直接投资或者间接投资的本金。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0年6月30日)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0年6月30日) 一、综合(28项) (一)基本法规(9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97?汇管函字第250号1 3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7?1号2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5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 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 (二)账户管理(7项) 10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 11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97?汇政发字第10号3 12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驻华使领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7?114号 1被《关于对<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2件部门规章和<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等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2号)修改。 2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14件和修改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6〕13号)修改。 3被《关于对<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2件部门规章和<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等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2号)修改。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发布时间:2007-01-05 文号:汇发[2007]1号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打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尽快完成对所辖支局、银行的业务操作培训,并公布政策解答专线电话;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附件:《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OO七年一月五日 附件: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外汇管理法

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总统府关于颁布《外汇管理法》的法令号-0088月2日第20062006年宗旨概述号关于补充和修改该法-05310日第731973日第67-028号法令及其年9月121967年月28曾一度成为马达加斯加与外国进行金融业务,010号法令日第3月3093-年的实施细则以及1993。 往来的基本法月开始,马达加斯加采取取消对外日常支付业务的限制措施,并且按照年9自1996 条规定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8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章程第 并需制订新的规章以建立进出口贸这项改革需要取消所有的外汇限制措施,从战略上考虑,。易新的政策环境条规定而制订的新的但必须承认,以前的法律规 章和后来为满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章程第8。条例之间尚存在着对外汇管理法 律理解上的不一致性。为此,特制订马达加斯加外汇管理现行法律制订本法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明确与现行外汇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1 。-使之适应国家经济政策变化以便与世界经济相融合国家将逐步实行经济自由化的战略政策。一是进一步明确了马达加斯加处理对外金融关系的本法令主要的创新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名词定义;二是表明了马达加斯加在开放资本交易市场和引进期货交易机制方面的态度。这就是颁布本法令的目的 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总统府关于颁布《外汇管理法》的法令号-008年8月2日第20062006 13日经国民议会和参议院讨论并表决通过。7本法令于2006年月号决议,共和国总统特颁布本HCC/D3日第12-7依据《宪法》和最高宪法法院2006年月27 法令,条文如下: 总则第一章依据本法令,有关名词定义如下:1第条 2

:马达加斯加以外的所有国家。外国:所有经马达加斯加财政部批准、并依据法律细则从事外汇兑换等业务的授权的中介机构基层银行和办事处。外汇兑换处:取得金融及银行监督委员会颁发的许可证、可从事以下业务的公司或机构:、 受理外汇现汇及旅行支票的买卖业务;12、受理银行账户或银行支票项下的外 汇支票兑现业务;3、受理在马达加斯加银行开设的外汇账户项下的外汇买卖业 务。:上述经授权机构负责受理在外国的马达加斯加侨民或本地非常住人口的财产清资本交易算、转让及遗产的变化和投资等业务。不涉及转移资本金的支付项目,尤其是:日常业务的支付:、所有与外贸业务和其它日常业务有关的付款, 包括银行的短期正常便利服务项目及其贷1 款项目;;2、办理涉及其它投资 类业务产生的纯收入或利息的支付项目;3、办理分期还款或降低直接投资等业 务所发生的支付项目 、办理涉及承担抚养家庭义务所发生的汇款项目4。:在马达加斯加拥有核心利 益的自然人,以及在马达加斯加设有企业的马常住居民国或外国法人。那些自然人,不包括在马达加斯加任职的外国公务员,自其在马达加斯加安顿下来后即具备了常住人口的资格。所有在马达加斯加拥有主要住所,即他们经常居住的场在马达加斯加拥有核心利益的自然人:所的自然人。自其可以证明在马达加斯加实际拥有居住条件之日取得常住居民资格的自然人:3 起计算。 非常住居民:那些核心利益在外国的自然人和在外国拥有企业的马国或外国法人和自然人,在其在外国居住后即符合非常住本国人口的资格,但马达加斯加派驻 外国的公务员除外。 非法兑换:那些没有在国家批准的中介机构和外汇兑换处进行的外汇兑换交易。外币:所有阿里亚里货币(马国法定货币)以外的货币。 外汇市场:可以就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进行兑换交易的场所。 货币黄金:由马达加斯加中央银行保管的金条,无论其是马国货币还是外国货币。 外国直接投资:由非常住本国的自然人在马达加斯加建立一家新的公司或购买由马达加斯加人或外国人拥有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股份的行为。 第2条在马达加斯加共和国的侨民和外国侨民之间可自由进行金融业务往来。 上述自由往来应在遵守本法令及马达加斯加所加入的其它国际协约规定的前提 下实施。 第3条为保护国家利益,政府可根据财政部长的建议,以政府部长会议决议的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用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04)117号

弹出窗口关键词设置书签打印下载正文字体[小中大] 【颁布日期】2004.12.07 【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2004.12.15 【分类号】417131200415 【失效日期】【内容分类】其它 【颁布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文号】汇发(2004)117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用汇管理有关问 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 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方便企业和预算外单位人员出国(境)从事各类公务活动(以下简称“公务出国”),规范对个人的外汇管理,现就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用汇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不同所有制的企业;“预算外单位”是指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 二、本通知中“公务出国”是指企业和预算外单位人员出国(境)进行考察、访问、学习、经贸洽谈、举办展览、培训或研修等公务出境活动。 三、本通知中“本人身份证明”包括居民个人的身份证明和非居民个人的身份证明。居民个人的身份证明是指居民个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明居民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非居民个人的身份证明是指非居民个人的护照、居民个人定居国(境)外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证明。 四、企业和预算外单位人员公务出国的用汇项目包括境外差旅费和个人零用费两部分:境外差旅费主要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翻译费、通讯费等经常项目下的公务出国差旅费用;个人零用费是指公务出国人员使用自有人民币向银行购汇用于个人零星支出的费用。 五、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办理公务出国用汇手续时,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企业和预算外单位使用人民币购汇支付公务出国境外差旅费时,凡公务出国人员出境时间在30天(含30天)以内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3000美元;出境时间在30天以上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5000美元。其中,国有企业在购汇支付境外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零用费时,仍执行财政部和外交部联合颁布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中规定的标准;交通费、翻译费及通讯费等其他用汇,可根据企业预算情况在上述指导性限额内扣除食、宿、公杂和零用费后合理安排使用。 对于出境时间较长,用汇超出上述指导性限额标准的,须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购汇。 (二)企业和预算外单位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公务出国人员费用时,需对本单位公务出国人员的境外用汇编制合理预算,根据预算从其自有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支付境外所需费用。(三)企业和预算外单位人员在购买公务出国差旅费外汇的同时,每人每次可凭护照及签证、本人身份证明,以自有人民币向银行购买等值400美元外汇,作为公务出国人员在境外的个人零用费。 (四)企业和预算外单位人员公务出境培训、进修项下的差旅费及个人零用费按照上述标准办理。其学费或培训费凭有关合同、协议,根据非贸易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购汇或付汇。对于培训合同或协议中未明确培训费中是否包括生活费,可凭用汇单位申请,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临时出国人员出国(境)培训生活费开支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行外管管理法规名录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1年6月底)1 一、综合(37项) 1- 基本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 3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暂行办法[96]汇管函字第211号4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97]汇管函字第250号 5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 6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 2- 账户管理 1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 2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97]汇政发字第10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公外汇账户业务涉及有关外汇管理政策问题的批复汇复[2007]398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驻华外交机构外汇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8]53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 3- 行政许可 1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26项行政审批项目后有关事宜的公告国家汇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1共收录外汇管理法规466件。

2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8项行政审批项目后有关事宜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04]第1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外汇管理行政许可有关程序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68号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7月1日发布实施 5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5号-调整部分外汇管理政策 6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汇综发[2007]189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办理程序汇综发[2008]191号 8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9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汇发[2010]43号 4- 其他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停止执行部分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1999]289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来信来访制度汇发[1999]346号 3关于规范外汇业务重要凭证、审批核准、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汇发[2004]1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工作规程(试行)汇综发[2006]105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国家外汇

个人外汇管理规定

个人外汇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个人外汇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便利个人外汇收支,简化业务手续,规范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按上述分类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管理。 第三条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 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个人在境内及跨境外汇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外汇业务。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第六条银行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

至少保存5年备查。 第七条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第八条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第九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照第三章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条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其贸易外汇资金的收支按照机构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凭有关单证办理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第十二条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上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项下合法人民币收入,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问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发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各方比较关心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细则》的制定,主要体现了管理部门什么样的思路? 答:我们在研究制定《细则》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几点:一是鼓励藏汇于民,支持个人合理依法持有与使用外汇,实行均衡管理,积极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二是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管理,不断适应市场发展变化,便利银行和个人操作;三是坚持公私并重,不断加强和改进个人外汇收支管理,完善跨境资金流动和交易的监管;四是坚持疏堵并举,依靠现代化手段实行有效监管,把政策调整和监管落到实处。 问:日前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提出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此次《细则》中明确年度总额分别为5万美元。请问,这一做法的主要政策考虑是什么? 答:年度总额管理是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的重要内容。年度总额以内的结售汇手续和凭证大大简化和便利,年度总额以上的则加强真实性审核。这次,《细则》明确境内个人年度购汇总额由以前的2万美元大幅提高到5万美元,将有利于更好满足境内个人的用汇需求,藏汇于民。与此同时,对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结汇也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改变了过去“宽进严出”的管理模式,体现了资金流出入均衡管理的原则。此次规定个人年度结汇总额为5万美元,应能基本满足个人正常的结汇需要,并有利于抑制违规资金通过个人渠道流入境内。 为防止出现重复购汇和分拆结汇等规避管理的行为,保证年度总额管理的有效性,外汇局建立了银行与外汇局联网的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银行必须通过该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并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此外,该系统还为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操作平台,有利于银行公平竞争,而个人结售汇也可以不受地域和银行限制,相关业务办理更加便利。 问:《细则》明确个人参与对外贸易活动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请问这对个人对外贸易带来哪些更多的便利? 答:为体现对个人贸易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活动给予充分便利的原则,《细则》明确个人对外贸易者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视同机构账户进行管理,用于办理直接或委托进出口项下的外汇收付及结汇。与个人外汇储蓄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相比,外汇结算账户购汇和结汇均不受年度总额限制,无论金额大小都可凭真实贸易单据办理。此外,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办理资金划转时,限于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同性质账户进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划转时需进行审核,而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后,个体工商户可与其委托的代理企业之间办理资金划转,不受账户开立人限制。这些规定,在充分支持和便利个人对外贸易的同时,也有利于对个人贸易外汇收支行为的统计和监测,促进个人贸易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 问:在给予经常项目经营性外汇收支活动充分便利的同时,《细则》是如何体现对个人捐赠、赡家款等经常项目非经营性外汇收支活动加强真实性审核的监管思路的? 答:对个人经常项下外汇收支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外汇进行管理,也是这次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个人经常项下非经营性外汇收支的管理,总的原则是在经常项目可兑换前提下,对其购汇、结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购汇、结汇,只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对于超过年度总额的个人捐赠、赡家款、遗产继承等外汇流入比较集中的单方面转移项目的外汇收支,提出了明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求,个人接受境外捐赠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提供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后方可结汇;赡家款则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9年6月30日)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9年6月30日)1 一、综合(24项) (一)基本法规(7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97〕汇管函字第250号 3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 4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5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 (二)账户管理(6项) 8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 9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97〕汇政发字第10号 10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驻华使领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7〕114号 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公外汇账户业务涉及有关外汇管理政策问题的批复汇复〔2007〕398号 12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驻华外交机构外汇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8〕53号 1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 1共收录外汇管理法规223件。

(三)行政许可(1项) 1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 (四)外币现钞与外币计价管理(4项) 15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2003〕102号 1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4〕21号 1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5〕47号 18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16号 (五)其他(6项) 1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国家外汇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8〕12号 20国家外汇管理局法律咨询工作管理规定汇综发〔2009〕106号 21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办理二氧化碳减排量等环境权益跨境交易有关外汇业务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151号 2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修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5〕20号 2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新开发银行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0号 24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6年第2号 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23项) (一)经常项目综合(6项) 2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5号 2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16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 号) 【管理目的】 一、遏制个人以分拆等方式规避年度结售汇限额监管 二、规范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行为 个人以分拆方式结售汇行为主要特征 ⑴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将外汇汇给境内5个以上(含,下同)不同个人,收款人分别结汇。 ⑵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 ⑶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结汇后,将人民币资金存入或汇入同一个人或机构的人民币账户。 ⑷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含)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或者5个以上个人同一日内,共同在同一银行网点,每人办理接近等值5000美元现钞结汇。 ⑸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分别在年度总额内结汇;或者同一个人的5个以上直系亲属分别在年度总额内购汇后,将所购外汇划转至该个人外汇储蓄账户。 ⑹其他通过多人次、多频次规避限额管理的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 银行对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处理的三个原则 ⑴不予办理:对于个人分拆结售汇特征明显、能够确认为分拆结售汇行为的,应不予办理。 ⑵真实性审核:个人结售汇行为符合上述特征之一,但无法直接确认为分拆结售汇行为的,经常项目项下银行应按照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真实性审核原则,要求个人提交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办理;个人无法提供的,应不予办理。资本项目项下银行应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章等个人资本项目管理规定处理. ⑶向外汇局报告:银行在事后核查中发现个人涉嫌分拆结售汇的,应注意收集相关线索,避免同一个人再次办理分拆业务,同时于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在地分支局报告。 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行为规定 1、超过本年度结汇总额; 经常项目项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海关进境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以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二章规定的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海关进境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并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章等个人资本项目管理规定办理。 2、本年度未超过年度结汇总额的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 ⑴当日外币现钞结汇累计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 ⑵当日累计金额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doc 23页)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摘要:为了加快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展以及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在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成功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一系列新的外汇体制改革,并取得了圆满的效果。本文认为今后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将是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推行比例结汇形式的意愿结汇制、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扩大中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完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和法规。确保中国经济真正融入国际经济主流。 1994年初,中国加大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实施了“银行结售汇制、汇率并轨、建立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并于1996年11月取得阶段性改革成果——顺利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基本吻合,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高度评价。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又进行了新的改革,制订和出台了一系列新的举措,为中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1.确立了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 1996年11月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中国外汇管理原则及其内容相应发生了重大变化,即由可兑换前的侧重于外汇收支范围的严格审批转为对交易真实性进行审核,外汇管理的方式由事前管理、直接审批改为事后监督、间接管理的模式。这就是说,凡是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只要单证齐全、真实可靠,就可以不受限制地对外支付货款及运、保、佣费用。按照国际常规和改革顺序,一国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应继续进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不过,中国并没有急于求成。鉴于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情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拉美等发展中国家脱离实际,过快开放资本项目造成外汇流失、频繁发生金融危机的事实,中国审时度势,适时提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并在1997年1月14日新发布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进行了明确规定:“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对资本项目外汇进行管理。”在市场机制不健全、外汇资源相对稀缺的条件下,中国作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和及时的。随即而来的亚洲金融危机证实了这一点。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全文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出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或按规定存放境外;进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 企业收取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出口货物;支付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进口货物。 第一章 企业名录管理 第三条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见附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见附2)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办理名(四)外汇局对企业实施现场核查时,通过企业名录登记信息所列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五)外汇局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向金融机构发布全国企业名录。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不在名录的企业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第二章 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审核 第十条本细则所称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 (一)从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向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 (二)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回的出口货款,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的进口货款; (三)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 (四)转口贸易项下收付款; (五)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收付款。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按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并根据贸易外汇收支流向填写下列申报单证: (一)向境外付款(包括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付款)的,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 (二)向境内付款的,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或《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三)从境外收款(包括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款)的,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 (四)从境内收款的,填写《境内收入申报单》。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通过监测系统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与分类状态,按本细则规定对其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非居民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非居民 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年2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 汇发[2004]6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外汇指定银行: 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非居民个人外汇业务的规模不断增长。为了规范非居民个人的外汇收支、结汇、购汇行为,完善非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现就规范非居民个人外汇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非居民个人”系指外国自然人(包括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 自然人。 二、非居民个人在境内办理外汇收支、外汇划转、结汇、购汇、开立外汇账户,应当按照本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银行办理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外汇划转、结汇、售汇、开立外汇账户业务时,应当按照本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三、规范非居民个人外汇流入管理

(一)非居民个人从境外汇入的外汇或携入的外币现钞,可以自己持有,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存入银行、提取外币现钞或办理结汇。 (二)非居民个人在境内银行开立外汇账户时,应遵循存款实名制原则。 非居民个人持从境外汇入的外汇资金票据或银行通知单开立外汇现汇账户时,应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的原件(包括外国护照、境外永久居留权证明原件等,以下简称“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办理。 非居民个人持外币现钞开立外币现钞账户时,每人每天存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等值5000美元,下同)的,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办理;每人每天存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本人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原件(以下简称“本人入境申报单”)或原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的原件办理。银行应在本人入境申报单原件和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的原件上标注存款金额、存款日期和存款银行名称,并退给非居民个人保留。 非居民个人从境外汇入的外汇资金应当开立外汇现汇账户存储。从境外携入的外币现钞应当开立外币现钞账户存储。 (三)非居民个人从境外汇入的外汇或境内外汇账户中提取外币现钞时,应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到银行办理。每人每天提取外币现钞金额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除提供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外,还应如实填写《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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