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陕革命根据地与其他革命根据地土地政策之比较

川陕革命根据地与其他革命根据地土地政策之比较

罗其芳

(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科系,四川达州635000)

摘 要 本文从农村阶级成分的划分标准、没收打击和依靠团结的对象、土地分配的原则、土地所有权、优待红军家属及白区投诚官兵的土地分配等问题上,对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川陕革命根据地与其他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政策作一比较,以探讨和总结其经验教训。

关键词 川陕革命根据地;其他革命根据地;土地政策;比较[中图分类号]K269 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886(2002)03-0014-04

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实行土地革命,既是巩固苏区政权、支援革命战争的重要条件,又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中心内容。毛泽东曾经指出:!如果我们能够普遍地彻底解决土地问题,我们就获得了足以战胜一切敌人的最

基本的条件?。

[1](P1252)

1932年12月至1935年4月,川陕革命根据地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32年12月到1933年2月,主要是在政治上打垮土豪劣绅的威风,扫清分田工作的障碍。这#时期的!打土豪?运动,来势迅猛异常,大有顺之者存、逆之者亡之势。土豪劣绅的体面威风,扫地以尽。第二阶段,从1933年2月至10月,全面展开分配土地运动,彻底摧毁封建剥削的经济基础。其基本点是:彻底没收地主阶级、军阀豪绅、教堂寺院、富农、高利贷者的全部土地;以乡为单位,按照人口和劳动力的混合比例原则来平分,人多的多分,人少的少分,能够做庄稼的壮年男女多分一点,老弱不能做庄稼的少分一点;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第三阶段,1933年10月至1935年4月,为了纠正土地革命中出现的偏差,使土地革命的果实真正落在农民手里,以达到巩固苏维埃政权、推动苏区各项事业发展的目的,川陕省苏维埃政府进行了查田查阶级运动,按照中央和川陕省委的政策检查各地的分田工作。

在土地革命中,川陕省苏维埃政府颁发了一系列的土地政策。主要有?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军区政治部关于土地问题的布告%、?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土地改革布告%、?怎样分配土地?%、?农村阶级划分(五言歌)%、?平分土地须知%、?平分土地办法%等。其中,?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军区政治部关于土地问题的布告%和?川陕省苏维埃政府

关于土地改革布告%的内容完全相同,只是最后的签署人不同而已(以下简称?布告%)。它是川陕苏区土地革命最主要的文件,对土地革命的对象、依靠力量、土地分配的原

则和发展生产等问题均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他的几个文件紧紧地围绕?布告%的内容,对土地革命的政策作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下面就将川陕苏区的土地革命和其他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作一比较。

第一、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标准。当时的中央苏区对此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其它革命根据地虽然提出了一些划分标准,但五花八门,很不科学。如左右江革命根据地,认为农民!除了自给外,还有剩余者?便是富农[2](P387)。还有的苏区用自耕农、半自耕农和佃农这种不明确的划分来代替中农、贫农和雇农。有些地方则按收入和生活水平来划分阶级,简单认为!有田有钱是富农,够吃够穿是中农,不够吃穿是贫农?。其他地方,或按土地的占有数量划分阶级;或按剥削的种数划分阶级;或按本人历史和政治态度划分阶级,不#而论。

川陕苏区的土地政策则不仅提出了划分阶级的原则###!是按剥削关系来划分的?,[3](P523)而且明确分析说明了五种阶级成份。即:地主###拿土地剥削农民,自己不劳动,光靠收租过现成日子;富农###兼封建和资本主义两种方式的剥削:一是有多余的土地招客户或请长活路,二是有钱放高利贷来盘剥穷人;雇工###在乡里帮做长活路、打长工的,这就叫乡村中的无产阶级;贫农###自己有少数田地或佃种人家田地,还靠做短活路、卖短工、做小贩受人剥削,一年收入不够穿吃的,这又叫乡村中的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就是指乡里的雇农和城市的产业工人);中

[来稿日期]2002#04#26

[作者简介]罗其芳(1966#),女,四川新都县人,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科系讲师,历史学硕士。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的教学与研究。

第12卷第3期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9月Vol.12 No.3 Journal of Daxian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 Edition)Sep.2002

农###自己的田地自耕自种,他本身不剥削人家,一年收入,恰恰供给全家需要,但他还受豪绅地主的压迫和国民党苛捐杂税的剥削[2](P523)。另外,它还把富农与地主作一区分:!大部分是靠自己种田、小部分是把多的土地租给人家耕种叫做富农。大部分土地是给人家种,小部分是自己耕种叫地主。富农主要的带资本主义剥削方式或雇佣劳动,如请长工或放高利贷等。小地主主要是带封建剥削方式,把土地向人家认租。如万一富农与小地主弄不清楚,可交给群众大会解决之。?[2](P507)这种阶级划分法明确而具体,给当时苏区干部清晰的阶级划分标准,为土地革命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第二、关于土地革命中没收和打击的对象问题。1929年湘鄂西的?土地革命法令%规定:!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和财产?,!没收富农所余出佃的一部分土地,不动中农的土地。?[3](P331)在闽西,1930年召开的!峡江会议?也认为!仅没收地主的土地不够,必须连富农的一切土地没收。?[3](P475)1931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苏维埃第一次全国大会土地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4](P468~471),本文所引?草案%内容均出自于此。)规定: !所有封建地主豪绅军阀官僚以及其它大私有主的土地,无论自己经营或出租,一概无任何代价的实行没收。?!中国富农的特性,是兼半地主或高利贷者,他们的土地亦同样没收与分配。?!没收一切封建主、军阀、地主、豪绅的动产与不动产,房屋,仓库,牲畜,农具等。?川陕苏区的?布告%照此精神规定:!土地有多的富农,请佃客帮种,出租自己种不了的土地,放高利贷,也是剥削分子;其土地也应没收,如果他自己仍然做庄稼,可分给他一部份较坏的土地,但必须他自己耕种。?!地主豪绅的耕牛农具,也就没收来归庄稼人共用或分用。?[2](P525~527)(本文所引?布告%内容均出自于此。)在?平分土地须知%中更明确地说明:!彻底没收地主阶级、军阀豪绅、教堂寺院、富农(高利贷者)的全部土地,来彻底平分?。[2](P519)因此,都明确宣布:土地革命中所打击没收的对象主要是地主豪绅、富农分子。

第三、关于土地革命中依靠和团结的对象问题。各革命根据地基本上都把贫雇农当作依靠的对象,而把中农作为团结的对象。?草案%规定:!被没收的土地,经过苏维埃由贫农与中农实行分配。?!地方苏维埃政府应根据各个乡当地情形,选择最有利于贫农中农利益的原则来分配土地。?对中农和贫农相提并论,未加区别。而川陕苏区的政策则将二者分条陈述,如?布告%!雇工贫农士兵失业而愿意亲身去做庄稼的穷人,都应分得土地?。!自己耕种供给自己吃的用的中农,其土地概不没收,仍归他自己所有,他自己耕种,只要是他自己耕种出来的,就是每年有些余钱剩米,也不得没收?。尔后川陕苏区的一系列文件中,也一再强调!保护中农利益?,如,!反对侵犯中农利益,中农田地不够要补给他?。[2](P520)这较之中央土地法在对待中农的问题上,概念更明确,态度更鲜明。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川陕苏区和其他革命根据地一样,常常侵犯中农的利益。如川陕苏区打击!新富农?(即分田后富裕起来的中农、贫雇农);闽西把富裕中农当成初期性富农而没收其土地,右江也简单地把自给有余者作为富农而没收其土地。

第四、关于土地分配的原则问题。湘鄂西的?土地问题决议案大纲%规定:!在苏维埃区域内之无地及少地的农民均有分配土地的权利?,!绝不完全以耕作能力及生产工具为标准?,而要以人口和劳动力相结合为标准。闽西和赣南在实践中总结出!抽肥补瘦?、!抽多补少?的分配原则。?草案%规定:!被没收的旧土地所有者,不得有任何分配土地的权限。雇农,苦力,劳动农民,均不分男女,同样有分配土地权限。?!富农在被没收土地后,可以分得较坏的&劳动份地??。!土地可按照每家有劳动力者之多寡,同时按人口之多寡的混合原则,进行分配。但不仅应计算土地的面积,而且应估计土地的质量(特别是收获量中)。??布告%:!分配土地时,山地和田坝子,酌量分配,以田地出产量为标准,人多的多分,人少的少分,能做庄稼的壮年男女多分一点,老弱不能做庄稼的少分一点?。?平分土地须知%又明确规定:!这些被没收土地的原有主,没有任何权利取得土地。?!富农在不反抗苏维埃和自己耕种的条件下,可分给一小部分坏的土地给他?。[2](P520)可见,川陕苏区的土地分配原则和中央的土地分配原则一样,都存在着严重的!左?倾错误,即!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

第五、关于土地所有权问题。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除湘鄂西、赣南、川陕苏区外,其它的革命根据地都明文规定土地国有,不准买卖。如右江的?土地法暂行条例%规定:!凡没收的土地财产之所有权,属苏维埃政府(即所有民众),绝对禁止自由买卖。?[5](P71)

湘鄂西的?土地问题决议案大纲%规定:!土地国有,此时只是宣传口号,而不是实行口号,所以土地不禁止买卖?,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政策。赣南苏区也认为土地国有!这在目前是一个宣传口号?,!实际上禁止土地买卖、土地出租,土地归苏维埃分配,已经就是国有?[3](P461~462)。川陕苏区的土地政策对土地所有权也没有明确规定,只在?布告%里一句带过!土地归贫苦农民?,而在宣传工作中,又反复强调!打土豪、分田地?。在分配土地的实际工作中,还烧毁了地主的契约,给农民发了土地使用证。从整个川陕苏区土地革命的实践看,!土地归苏维埃?、!土地国有?也仅是宣传口号。1933年9月6日,陈昌浩在?坚决反对富农,提高无产阶级的领导%一文中强调,必须!反对富农用&土地归苏维埃?的口号来代替目前&土地归贫苦农民?的政策(同时我们必须宣传土地国有口号)?。[6](P124)可见川陕苏区的土地政策更能满足农民对土地私有的要求,消除了农民对土地权不踏实的心理状态。

另外,川陕苏区的土地政策还根据川陕苏区农民问题的主要矛盾和川东北社会经济的特点,增加了其它革命根据地所没有规定的内容:

第一、关于土地的当押问题。土地革命前,在川东北,普遍存在农民因生活所迫,将自己仅有的少量土地当押给别人的现象。?布告%:!所有典当给人家的土地、一概无代价的收回,土地归原来出当的穷人所有,所欠主人家的当地钱,一律不还?。但此条所指!人家?的界线不明确。因此将一些富裕农民或极少数中农当地主,加以没收或打击。这在土改初期较为严重,损伤了富裕农民和中农的利益。

第二、关于优待红军家属的土地分配问题。?布告%规定,!凡参加红军与游击队的雇工、贫农、中农,得分得最好的地,无耕种能力者,由苏维埃负责代耕,伤亡者有伤亡抚恤优待?。各处分田时,首先把最好的田地留作红军公田,然后再进行分配。红军公田和代耕制,这是川陕苏维埃土地政策的独创。在当时环境下,这种制度对鼓励红军官兵和游击队战士浴血奋战起了重要的作用。

第三、关于佃农的租税和农作物的分配问题。?布告%规定!土地分配了以后,一切收获均归耕种者所有。永远不要缴纳租粮给土地旧有的主人或其他任何人。?!所有农民佃户所欠主人家的租谷、利谷等等,一概取消,不再偿还?。又规定:!这块田地分给了那一个,现在这土地上种的稻子豆子蔬菜等,即归他所有?。这种何时分田,何时得禾的原则,更多地满足了贫农、雇农的要求,让他们尽快得到实惠,有利于调动农民支援革命战争的积极性。第四、关于利用土地发展生产的问题。在红军入川前,军阀为抽重税,强迫川东北农民用最好的田种植鸦片,通南巴的烟田约占土地面积的30%###40%,[7](P12)农村已成!纵目田畴,已成黑化?的惨象。为了发展生产,?布告%规定,!赤区奖励种植有益身体之谷类,禁止种鸦片烟。......惟年老气衰,不能禁戒者于乡区苏维埃许可之下,得减食鸦片。但每乡不得过十背谷子的烟田。但经过一定时期后,得完全禁种。?这项政策也是中央和其他革命根据地所没有的。当时,为提高土地利用力,川陕苏区政府还明确提出!不使苏区的一寸土地放荒?的口号。[2](P522)

第五、关于白区投诚官兵的土地分配问题。?布告%规定,!凡白区工农、白区军队的士兵和官长来参加红军者,同样在苏区分得红军公田,由苏维埃负责代耕。其家属亦可到赤区来,照人口与劳动力量分受土地。?!白区医师技术人材专门家,在服从苏维埃法律在赤区工作者,除应有工资外,如其家属进境,亦同样分得土地。?这是红四方面军根据长期转战和反围剿的实际需要出发,独具匠心制订的政策。它体现了川陕苏区的党、政、军对凡对革命有贡献的人,不分先后,均分得好田好地,经济地位上享受平等待遇,保证其应得利益的优惠条款。让白区军民都知道苏维埃制度的优越性,也给投诚归来的白色官兵指明了一条谋生之路。这对动摇敌人的军心,瓦解白军营垒,鼓舞白区群众投奔赤区闹革命起了积极作用。如当年杨森部第十四团军需官王石林说:!当时不少官兵私下发牢骚,数月领赏两块钱,倒不如去那边(指赤区)种块田。?[8]

通过上述分析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川陕苏区的土地政策与其他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都执行了同样的土地革命路线,即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反对富农,消灭地主阶级,发展农业生产。这条路线解决了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在农村中依靠谁、团结谁、打击谁的根本问题,代表了占农村绝大多数的农民的利益,为苏维埃政权实行土地革命准备了阶级力量。同时,川陕苏区的土地政策又增添了许多新的条款,如戒烟、佃农问题、优待军烈属、技术人才和投诚官兵等。所以川陕苏区的土地政策对川陕苏区土地革命的开展,解决当地农民的土地问题,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当然,在充分肯定川陕苏区土地政策的同时,也应看到其仍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存在!左?的严重错误。

首先,!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肉体上消灭地主,经济上消灭富农?。从政治上讲,地主、富农由于其利益被侵犯,必然要反对土地革命。但这种错误政策使地主、富农感到走投无路,求生无望,进而铤而走险,进行各种破坏活动。从经济上讲,因为地主及其孤寡不分田,缺乏自食其力的生产条件,只得由苏维埃政府解决其生活,或向农民乞讨为生,甚至成为盗贼,这实际上就是让社会和基本群众去养活他们,增添了苏维埃政府的负担;而富农一般都懂得农业生产技术,劳动力较充足,但由于对富农实行过!左?的政策,不仅不能利用他们来发展根据地的农业生产,反而造成对生产的破坏。

!左?倾错误消灭富农经济,侵犯了中农的利益。土地革命使农民分得了土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一些农民通过发展生产而逐渐富裕起来,成了所谓的!新富农?。这本来是对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都有利的事。但是,张国焘在川陕苏区土地革命中执行王明!左?倾的土地政策,土地革命后仍然强调消灭富农经济。!张国焘有个怪论说:&富农是一棵韭菜?,意思是要常割,川陕苏区富农被惩罚过三、四次之多。?[9](P246)在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下,不时地惩罚富农,向他们索取冬衣、粮食等物,甚至没收其财产。同时,大搞阶级升级,!见到中农家中喂了一口猪或雇一短工,就说是富农地主,应没收。常常错没收。?[9](P246)这就破坏了联合中农的政策,致使中农动摇、害怕,贫农感到孤立,结果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其次,川陕苏区的土地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偏差,如工作过粗、方法简单、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土地革命中提出了!打发财人?(即!土豪?)的口号,但对!发财人?的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群众只好上面叫打谁就打谁,而往往把稍有余钱剩米的劳动人民都放在打击没收之列。同时,在分配土地时,!平分一切土地?、!以田地出产量为标准,人多的多分,人少的少分,能做庄稼的壮年男女多分一点,老弱不能做庄稼的少分一点?,这样理想的分配方法不要说在当时的条件下,就是在今天也难免不出偏差。另

外,虽然土地政策明确了农村的五种阶级成分,但具体的划分阶级成分的工作却做得比较粗糙,常把中农甚至贫农划成了地主、富农;同时,虽然政策规定保护中农的利益,但常常出现侵犯中农利益的行为,这就混淆了敌我,把可以团结争取的力量驱赶到敌人一边去了。在土地政策执行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偏差,是因为川陕苏区的土地革命是一项极其复杂的运动,加上当时处于紧张的战争环境以及一些苏区领导人在认识上的偏差和空想性,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川陕苏区的土地革命,虽然存在诸种不足和失误,特别是!左?倾错误比较严重,但是,川陕苏区的土地革命政策在当时呈现出较强的创造性和实用性,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央和其他革命根据地之不足,为中共制定土地革命路线和政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对于这一点,我们在研究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革命时,应予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四卷)[M]人民出版社,1991.

[2]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Z].人民出版社,1981.

[3]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选编(上)[Z].四川人民出版社,1979.

[4]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七册)(1931) [Z].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

[5]黄家南.浅论右江根据地的土地革命[J].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3,(1).

[6]川陕苏区报刊资料选编[Z].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

[7]四川文史资料选辑(第21辑)[Z].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0.

[8]王石林.回忆录(手抄本)[Z].存平昌县党史办公室.

[9]红军第四方面军和鄂豫皖边区、川陕边区史料[Z]. 1946年在延安编辑出版,1954年中共中央宣传部翻印版.

[责任编辑 潘良炽]

A Comparative Study of Land Policies between Chuan-Shan Revolutionary

Base Area and Other Revolutionary Bases

LUO Qi-fang

(Department of Social Science,Daxian Teachers College,Dazhou635000,Chi na)

Abstract:In order to discuss and draw lessons from the land policies,the p resent writer makes a comparative study of land policies between Chuan-Shan revolutionary base area and other revolutionary base areas with the emphasis on the standards for determining class status in the countryside,what to be confiscated and who to be united or attacked,the principles of land distributing,the land ownership,the favored treat men t to the Red Army soldiers?relatives,the distribution of land to the enemy soldiers that surrendered.

Key words:Chuan-Shan revolutionary base area;other revolutionary base area;land policy;comparison

(上接第13页)

Development of and Democratic Supervision over the Village Soviet Governmental Body in Chuan-Shan Revolutionary Base Area

FE NG Jin

(Department of Social Science,Daxian Teachers College,Dazhou635000,Chi na)

Abstract:The village Soviet was the lowest governmen tal body that came into being with its suitable and effective supervision system.In i ts concrete executive process,the village Soviet should accept not only supervision from within the Party,but also the democratic supervision from the mass organizations.That laid a solid ground for establishment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Soviets at the town,region,coun ty,and province levels,ensured the i mplementation of the Party?s lines,principles,policies and the Soviets?vari ous plans in the countryside,and played a very i mportant role in the growth of the Red Army and the enlargemen t and consolidation of Chuan-Shan revolutionary base areas.

Key words:Chuan-Shan revolutionary base area;village Soviet;governmen tal establishment;mass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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