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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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1.3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重点掌握行政处罚程序、税务行政处罚制度;考试各种题型均可出现,特别注意综合分析题中会考核行政处罚法的内容。2011年本章分值是7分,预计2012年考分在10分左右。

第一节行政处罚概述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解释:行政机关→违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人→行政制裁→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基本内涵是处罚依据法定、处罚种类法定、处罚主体法定、处罚程序法定、处罚形式法定、处罚职权职责法定。

提示: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

5.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6.一事不二罚(款)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例:雷管炸鱼案。一农民在河边用雷管爆破炸鱼,公安局、渔业局、环保局三个行政机关同时要对其进行处罚,因为其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三部法律,公安局称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渔业局称其违反了《渔业法》,环保局称其行为污染了环境,违反了《环境保护法》,也要处罚。三个机关称其违反了三部法律,都要对其进行处罚,这是可以的。三个机关根据三部法律对一个行为进行三次处罚是合法的,但是不能一个机关罚款以后,下一个机关再罚款,这是“一事不再罚款”的原则。

【例题·多选题】合理行政原则要求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做到过罚相当,即作出的处罚应符合()。(2011年)

A.设定该处罚的法定目的

B.合法通行的行政先例

C.情理和客观规律

D.程序公正观念

E.比例法则

[答疑编号35820301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1)过罚相当,即重过重罚、轻过轻罚,准确适用依法

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作出的处罚符合设定该处罚的目的,相同情况相

同处罚;处罚应采用最必要的方式,处罚符合比例法则、合乎情理且有

可行性、符合客观规律;ACE正确。(2)我们国家没有遵循先例的规

定;B错误。(3)D体现的是处罚公正原则,与题干不符;错误。

【例题·单选题】甲从美国回国携带应向海关申报的物品而未申报,海关认为甲的行为构成走私,没收了其物品,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海关的上述处罚是()。

A.错误的,只能实施没收物品的处罚

B.正确的,不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

C.错误的,只能在没收和罚款中选择一种实施处罚

D.错误的,只能实施罚款1000元的处罚

[答疑编号3582030102: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一事不二罚原则是指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

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是可以依法给予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本

案中,海关对甲的走私行为进行处罚没收了其物品,并罚款1000元人

民币,属于对同一个违法行为给予两种行政处罚,并不违背一事不二原

则,选项B正确。

第二节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分类

1.人身自由罚

它是行政处罚种类中最严厉的一种处罚。人身自由罚主要形式是行政拘留。

提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政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2.行为罚

亦称能力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方所采取的限制或剥夺其特定行为能力或资格的一种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种形式。

3.财产罚

包括罚款和没收两种形式。

4.训诫罚

训诫罚亦称申诫罚、精神罚,主要形式是警告。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提示:部门规章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幅度范围是: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超过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 )行政处罚。

A.行政拘留

B.暂扣企业营业执照

C.罚款

D.没收违法所得

E.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答疑编号3582030103: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以外的行政处罚。注意区分“暂扣”和“吊销”

第三节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

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级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

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三)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能够接受行政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二、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一)行政处罚的管辖

1.级别管辖

原则上由县级以上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地域管辖

原则上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则另作特别规定除外。

解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则另作特别规定除外”,如,《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海关行政处罚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也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海关管辖。

3.指定管辖

如果出现管辖争议,则交由其共同上一级机关决定。

【例题·单选题】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海关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机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8年)

A.必须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

B.必须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海关管辖

C.必须由违法行为人住所地的海关管辖

D.可以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也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海关管辖

[答疑编号3582030104: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海关行政

处罚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也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海关管辖。

(二)行政处罚的适用

解释:“从轻、减轻处罚”,如,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轻处罚2000元,减轻处罚1000元。

(三)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1.《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释:(1)“违法行为”不是指违法行为人;不是人没找到,而是事情没被发现。

(2)“未被主管行政机关发现”,如,打架斗殴没有被公安局发现,偷税漏税没有被税务局发现,违法经营没有被工商局发现。

2.《税收征管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3.《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提示: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例题·多选题】我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适用的规定包括()。(2007年)

A.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违法的,不予处罚

B.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C.被行政处罚后在1年内又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从重处罚

D.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E.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答疑编号3582030105: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AC选项没有法律依据;选项D违反了一事不二罚原则。

【例题·单选题】运输公司指派本单位司机运送白灰膏。由于泄漏,造成沿途路面大面积严重污染。司机发现后即向公司汇报。该公司即组织人员清扫被污染路面。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

A.路面被污染的沿途三个区的执法机关对本案均享有管辖权,如发生管辖权争议,由三个区的共同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B.对该运输公司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C.本案的违法行为人是该运输公司

D.本案的违法行为人是该运输公司和司机

[答疑编号3582030106: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A正确。(2)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

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

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B

正确;(3)司机在本案中是执行公司的职务,并非个人行为; C正确,

D错误当选。

第四节行政处罚程序

一、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环节)。

(一)简易程序

1.简易程序也称当场处罚程序。简易程序的适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违法事实清楚;

(2)有法定依据;

(3)数额较小的罚款(指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条件缺损的,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2.简易程序的内容包括:

(1)表明身份。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2)确认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

(3)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4)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

(5)备案。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二)一般程序

1.立案

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究时效是2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追究时效是6个月,《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追究时效是5年。

2.调查

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

(1)《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2)《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海关依法扣留走私犯罪嫌疑人,应当制发扣留走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扣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8小时。海关扣留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以及账册、单据等资料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因案件调查需要,经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3.审查

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和移送司

法机关处理等处理建议。

4.告知和说明理由

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5.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说明理由或者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法条上不成立行政处罚,法理上属于程序违法)

6.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送交当事人。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行政机关应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但是,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依法应当在2日内送达。其中,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还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还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害人。

(三)听证程序(重点)

1.听证权告知

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先行告知当事人具有听证的权利。

2.听证申请的提出

当事人对符合法定听证种类的行政处罚案件,有权向行政机关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至于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后多长时间内举行听证,《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

3.听证通知

行政机关应相关当事人的申请在作出举行听证的决定后,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通知当事人。

提示:听证公开进行。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的主持与参与

听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委托1~2人代理参加听证。

在听证程序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行政处罚法》未作专门的具体列举规定。但是有些规章对此作了具体列举规定。如《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

5.组织听证会

案件调查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可提出申辩并质证。双方可以辩论。

6.制作听证笔录

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听证笔录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但不是唯一依据,区别于行政许可听证)。

提示:告知→3日内申请→7日前通知→公开进行(涉密除外)→案外人主持→质证→听证笔录。

【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8年)

A.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参加听证

B.行政机关收到听证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举行听证

C.当事人有权申辩,但无权质证

D.当事人的听证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答疑编号35820302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听证程序。(1)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

听证申请后多长时间内举行听证,《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选项

B错误。(2)在听证程序中,当事人有权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

和证据进行申辩和质证,双方也可以进行辩论。这是行政参与原则的体

现。选项C错误。(3)当事人以什么形式提出听证要求,《行政处罚

法》未作明确规定。选项D错误。

【例题·多选题】下列事项中,属于《行政处罚法》未作统一明确规定的有()。(2009年)

A.行政机关决定立案的时限及其形式

B.当事人应当在被告知享有陈述、申辩权后多长时间内进行陈述、申辩

C.行政机关在收到听证申请后多长时间内举行听证

D.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限

E.行政机关决定立案后多长时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答疑编号3582030202: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1)《行

政处罚法》未对立案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选项A、E正确。(2)《行

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在处罚决定作出之前进行陈述和申辩,但

是没有对当事人应当在被告知享有陈述、申辩权后多长时间内进行陈

述、申辩进行规定。选项B正确。(3)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

后多长时间内举行听证,《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选项C正确。

(4)《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

3日内提出,选项D不当选。

【例题·多选题】三江集团公司承建某项建筑工程后,将该工程让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王某承包。王某承包后,施工期间发生重大事故。省建设厅决定暂扣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随后,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集团公司罚款3万元。根据《行政处

罚法》,下列关于本案行政决定的性质与效力、适用程序、听证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2010年)

A.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罚款3万元的决定无效,因为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C.罚款3万元的决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D.罚款3万元的决定属于法定听证范围

E.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不属于法定听证范围

[答疑编号3582030203: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种类、原则、程序。(1)暂扣许可

证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行为罚。选项A错误。(2)一事不二罚是针对一

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处罚,本题中对集团公司处以暂扣

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罚款3万元的处罚,不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

选项B错误。(3)简易程序的适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违法事实清

楚;有法定依据;数额较小的罚款(指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

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选项C错误。(4)在作出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选项D、E正确。

【例题·单选题】某个体诊所未经许可擅自采集血液。县卫生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派人组织调查。根据调查人员当场制作的现场笔录和收集到的证据,县卫生局认定举报情况符合事实,遂立即采取措施制止该个体诊所非法采集血液的行为,没收该个体诊所采集血液所使用的生物容器,并依法作出罚款处罚。根据我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县卫生局执法程序、执法证据和执法措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0年)

A.没收生物容器、处以罚款,应当适用简易程序

B.现场笔录必须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才有效

C.对证据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D.没收生物容器的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答疑编号3582030204: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简易程序的适用、现场笔录的效力、行政调查制

度、行政处罚的种类。(1)没收处罚不适用简易程序。选项A错误。

(2)现场笔录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但是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名或

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但并不影响现场笔录的效力。选项B

错误。(3)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

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选项C 正确。

(4)没收生物容器的措施是行政处罚中的没收非法财物的行为。选项

D 错误。

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一)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2.根据规定,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的情形有:

3.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4.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日起2日内,

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

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二)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被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例题·多选题】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的,依照法律规定( )。(2009年)

A.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B.应当当场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

C.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行政机关

D.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E.行政机关应当择日举行听证

[答疑编号3582030205: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和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1)

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的情形有:依法给予

20元以下的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

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

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选项A正确;(2)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选项B正确;(3)执法

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选项

C正确,选项D错误。(4)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

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

款的情况不适用听证程序。选项E错误。

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一)移送程序的要求

国务院制定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简称《规定》)对依法及时移送的时间要求和移送材料作出了强制性规定:

1.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作出报告的时间没有规定),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2.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3.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①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②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③涉案物品清单;④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⑤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4.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其中,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5.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立案标准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对所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

(1)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2)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卷材料。

(二)异议解决

1.行政执法机关接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认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提示:公安机关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立案监督。

2.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其中,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作出的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2)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依法折抵相应罚金。

【例题·多选题】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的内容,下列关于依法及时移送的时间要求和移送材料的强制性规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做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B.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12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C.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以下材料: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D.专案组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完成情况核实并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规定》未做强制性规定

E.专案组应当在15日内完成情况核实并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

[答疑编号3582030206: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1)不

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选项B错

误。(2)缺少“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选项C错误。(3)专案组应

当在多长时间内完成情况核实并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

《规定》未做强制性规定。选项E错误。

第五节税务行政处罚

一、税务行政处罚种类

1.税务行政处罚包括:

(1)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

(3)停止办理出口退税;

(4)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

2.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类型主要包括:

(1)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限期改正不同于警告,不是税务行政处罚,而是一种行政命令。

(2)税务机关作出的收缴或者停售发票不是税务行政处罚,而是一种执行惩罚性质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

(3)税务机关依法作出的其他一些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如通知有关部门阻止出境、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收缴税务登记证、停止抵扣等,均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

【例题·单选题】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2010

年)

A.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

B.责令停产停业

C.责令限期进行纳税调整

D.停止办理出口退税

[答疑编号35820303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四种。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属于行政处罚。

A.扣押纳税人财产

B.暂扣许可证

C.没收走私运输工具

D.不予抵扣税款

E.限期治理

[答疑编号3582030302: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

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

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

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限期整改、限期治理

等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只是一行政命令。

二、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规定

纳税人的税务违法行为可分为:纳税人违反日常税收管理的违法行为、直接妨害税款征收的违法行为、妨害发票管理的违法行为三类。

1.违反日常税务管理基本规定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2.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偷税行为的界定及其法律责任

(1)偷税定义: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

(2)偷税行为处理: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抗税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违法行为,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5.骗税

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出口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一条及其实施细则对具体的发票违法行为及其处罚作了相应规定税务机关对发票违法行为的罚款力度进一步加大。

【例题·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时,税务机关不可以行使的权力是()。

A.追缴税款

B.加收滞纳金

C.处以罚款

D.处以罚金

[答疑编号3582030303: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机关对偷税行为的处罚。根据规定,对于偷

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相应的罚款。但

是罚金是刑事机关处以的,不能由税务机关进行处罚。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偷税行为的是()。

A.隐匿账簿、凭证,少缴应纳税款

B.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

C.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应纳税款

D.隐匿财产,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

[答疑编号3582030304: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偷税行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

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

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中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

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偷税行为属于一种比较严重的税

收违法行为。

三、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1.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

3.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

提示:其他如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等不适用听证程序。

(二)听证程序的组织进行

1.当事人要求听证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l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

2.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

(三)听证终止

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听证应当予以终止。

2.听证主持人在听证过程中认为证据有疑问无法听证辨明,可能影响税务行政处罚的准确公正的,可以宣布中止听证,由本案调查人员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后再进行听证。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申请对有关证据进行重新核实,或者提出延期听证;是否准许,由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作出决定。

3.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放弃申辩和质证权利,声明退出听证会,或者不经听证主持人许可擅自退出听证会的,听证主持人可以宣布听证终止。

4.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及其他人员违反听证秩序,听证主持人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责令其退出听证会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此类严重行为致使听证无法进行的,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可以终止听证。

【例题·单选题】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纳税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没收违法所得

B.停止办理出品退税

C.责令停产停业

D.对公民罚款10000元

[答疑编号3582030305: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适用范围。税务行政处罚听

证的适用范围有两种情况: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

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

处罚,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

【例题·单选题】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2005年)

A.案件调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适用听证终止

B.听证主持人在听证过程中认为证据有疑问无法听证辩明,可能影响税务行政处罚的准确公正,可以宣布听证中止

C.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听证中止

D.案件调查人员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无权终止听证

[答疑编号3582030306: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1)案件调查人员无

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一般不影响听证程序的进行。选项A错误。(2)

听证主持人在听证的过程中认为听证有疑问无法听证辩明,可能影响税

务机关处罚的准确公正,可以宣布听证中止。其他情况都属于听证终止

的情形。选项B正确。(3)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参加听证,无正当

理由不参加的,听证应当予以终止选项C错误。(4)当事人或其代理

人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可以

终止听证,而案件调查人员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

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是否可以终止听证,《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

行)》没有规定。选项D错误。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内容知识树结构框架

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一般程序:1.立案。2.调查取证。3.核审。4.告知。5.听证。6.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作出的每一个处罚都是按照以上程序的,如果大家发现有工作人员没有按照程序走就可以对处罚结果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审查。 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行政违法行为所作出的处罚,在很多时候,有的人分不清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关键区别,首先二者所处的领域是不同的,刑法是法律规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到最后是不能够轻易认定一个人有罪的,当然构成行政违法的行为也应当根据行政处罚法认定,让小编来告诉大家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则及程序 (一)行政案件管辖及办事规则

1.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分局、(市)县局及派出所按照规定的权限管辖,各区(市)县局原则上只能在本地区范围内查处治安案件、不得跨区办案。两个以上行政执法单位都有管辖权的行政处罚案件,由最先受理的单位管辖。发生争议的,应报请共同的上级单位指定管辖。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全市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具有管辖权,有权对各区(市)县治安案件直接查处。 2.各执法单位对当事人的报案应当认真接待、受理、不得推诿。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执法单位,并告知当事人。治安案件的立案,由派出所所长、治安队长批准。需要查处的治安案件,由发生地派出所或治安队负责。情况比较复杂,影响大的案件,报分、(市)县局组织查处。 (二)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程序成都市公安局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 1.简易程序 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

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3)

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一、考点纵览 【考点1】熟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2011、2010) 【考点2】熟悉行政处罚的种类(2014) 【考点3】熟悉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2010、2009) 【考点4】掌握行政处罚的设定 【考点5】掌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考点6】掌握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2008) 【考点7】掌握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不含听证程序)(2010) 【考点8】掌握行政处罚执行程序(2014、2009) 【考点9】熟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 【考点10】熟悉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规定 【考点11】掌握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2011、2010、2008、2007) 二、总结(补充) 1.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处罚设定权法定、依据法定、主体法定、程序法定) (2)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未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即作出行政处罚的,并不直接导致行政处罚程序违法。 (4)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 (5)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6)一事不二罚(款)原则:必须是“同一个违法行为”;且限于“罚款”。 2.非税务行政处罚的情形: 责令限期改正、收缴或停售发票、通知有关部门阻止出境、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收缴税务登记证、停止抵扣等。 3.简易程序 (1)适用:数额较小的罚款(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警告。 (2)程序: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和依据、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备案。 4.管辖与适用 (1)管辖 ①一般:违法行为发生地 ②海关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发生地海关、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 ③争议:协商→指定 (2)追究时效:一般2年/《征管法》5年/《治安管理处罚法》6个月 (3)不予处罚:不满14/精神病人/轻微+纠正+没有危害后果/超过时效 (4)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18/主动消除或减轻后果/受胁迫/立功 5.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047385377.html,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及其他行政处罚这7种。针对不同的情形处以相应的处罚。下面由赢了网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

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 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

行政处罚罚款当场收缴的依据是什么

行政处罚罚款当场收缴的依据是什么 当行政罚款的数额低于一定的标准的时候我们也没有必要专门再到指定的场所去交纳了,直接把罚款交给在场的工作人员即可,但同时工作人员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有资格这么做的,当场交罚款的这件事情受到行政处罚法的约束。如果不清楚的话,小编下面就给大家解释一下行政处罚罚款当场收缴的依据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罚款当场收缴的依据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

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我国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哪些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9)

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行政处罚法》是行政法律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既有实体内容,又有程序内容,而且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也比较多,所以出现综合分析题的可能性非常大。本章还可以与其他章节的内容综合在一起命题。 【知识点一】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例题·单选题】李某回国携带应申报的物品进境,未向海关如实申报,海关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走私,对其作出没收物品,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海关的上述处罚()。 A.是错误的,只能实施没收物品的处罚 B.是错误的,只能实施罚款1000元的处罚 C.是错误的,只能在没收与罚款之间选择一种行政处罚实施 D.是正确的,不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事不二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题中,海关的处罚并不是针对同一违法行为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处罚,而是对同一违法行为给予不同种类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的并处。因此,海关处罚的行为是正确的,并未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 【例题·多选题】合理行政原则要求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做到过罚相当,即作出的处罚应符合()。(2011年) A.设定该处罚的法定目的 B.合法通行的行政先例 C.情理和客观规律 D.程序公正观念 E.比例法则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原则(教材第50页)。过罚相当,要求立法所设定的违法行为与行政处罚相适应,作出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轻重适度。即重过重罚、轻过轻罚,准确适用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作出的处罚符合设定该处罚的目的,相同情况相同处罚;处罚应采用最必要的方式,处罚符合比例法则、合乎情理且有可行性、符合客观规律。我们国家没有遵循先例的规定。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D体现的是处罚公正原则,与题干不符。 【知识点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属于行政处罚。 A.扣押纳税人财产 B.暂扣许可证 C.没收走私运输工具 D.不予抵扣税款 E.责令限期改正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教科,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 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

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2.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13、医患知情谈话记录包括三次谈话:入院时谈话、住院中谈话、出院谈话。 14、入院时谈话由住院首诊医师完成。住院首诊医师接诊病人后,首诊医师应简要自我介绍和简要科室特色介绍。根据病人提供的病史、查体及检查资料,综合分析,将初步诊断、拟订治疗方案,可能

简述行政处罚法种类

一、简述行政处罚法种类? 答: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条件? 答: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简答《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条件? 答: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四、《行政处罚法》中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①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②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③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五、简答《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主要权利? 答: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赔偿权、知情权、申请回避权。

一、简述《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期限? 答:一是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二是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三是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四是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五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六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简述《行政许可法》对听证期限规定? 答:一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申辩书-范本

行政处罚申辩书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贵局所做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我司已收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提出申辩意见如下,望贵局研究后减轻对我公司拟定的处罚: 第一、主观上我司无侵权之故意 我司作为一家汽车专修公司,为广大奔驰车主提供专业的汽车维修服务是我司设立的宗旨,公司设立后我司也严把配件产品进货关,努力做到全部配件使用奔驰正牌产品。从贵局对我司的现场搜查结果可知,我司使用的绝大部分产品,特别是价值较高的配件,均是奔驰正牌产品,案件涉及的空气格和机油格,本身价值不高,我司完全没有故意使用此等假冒商标产品来牟利的主观恶意。我司在购入该产品时确实不知其属于侵权产品,故本案中我司没有故意销售假冒商标产品的主观过错。 第二、客观上涉案的侵权产品数量少,金额小,且我司尚未对外进行销售,造成的不良影响小,属于情节轻微 1、我司设立至今仅三个月余,尚处于业务的起步阶段,案发前日常维修业务本就有限,故我司没有大规模购买涉案侵权产品。根据贵司的认定,涉案产品金额仅3000余元,且我司尚未通过销售涉案的侵权产品进行盈利,可见我司仅属于购买侵权产品,并未构成销售侵权产品或以此牟利。 2、从贵局查处的侵权产品看,我司涉案的侵权产品数量少,且均未开封,我司尚未将其使用到用户车上,故本案涉及的侵权产品并未给社会公众造成不良影响,应该说属于情节轻微。 第三、贵司拟对我司罚款30000元的处罚过重 尽管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于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侵权行为,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我司认为,对于此类侵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可以处以罚款而不是必须处以罚款;若处于罚款,罚款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最新版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年月日国务院批准年月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根据年月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年月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年月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为了依法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决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由其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 (二)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 第五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处罚。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第六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42)

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 、某市卫生局张某在对其辖区内的某酒楼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饭店厨房内有多处卫生死角,且厨师在操作时未带卫生帽,冷菜未按规定放入冰柜。遂当场对该饭店处以500元罚款。下列表述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是()。 A、张某必须向其所在的卫生局汇报后,由卫生局负责人作出处罚决定 B、张某不能一人进行卫生检查并一人作出处罚决定 C、张某当场收缴罚款 D、张某向该饭店出示处罚决定书 2 、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有关行政处罚管辖和适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满16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B、当事人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海关行政处罚必须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 D、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5年 3 、李某回国携带应申报的物品进境,未向海关如实申报,海关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走私,对其作出没收物品,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海关的上述处罚()。 A、是违法的,因为其只能实施没收物品的处罚 B、是违法的,因为其只能实施罚款1000元的处罚 C、是违法的,因为其只能在没收与罚款之间选择一种行政处罚实施 D、是合法的,不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 4 、下列关于责令停产停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时,适用听证程序 B、被处责令停产停业的企业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恢复生产或经营 C、责令停产停业剥夺被处罚人获得的权利资格 D、责令停产停业是一种对行为资格的处罚 5 、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B、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C、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规章形式,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设定行政处罚的违反行

行政处罚的种类

试题: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案: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解释1】行政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解释2】行政拘留属于人身自由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属于行为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财产罚,警告属于训诫罚。 【相关阅读】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国《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透过,自1996年10月1日起履行。其资料除总则、附则外,主要包括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职责等。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这称为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值得注意的是,那里的其他行政处罚,限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这一范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四种。《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涉及的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有关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暂停报关执业、撤销海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等。 (二)行政处罚的理论分类 1。人身自由罚 人身自由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职权,依法律规定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情节严重的公民的人身自由在短期内予以限制或剥夺的行政处罚。它是行政处罚种类中最严厉的一种处罚。人身自由罚主要形式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由《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的一种人身自由罚形式,主要是对妨害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形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政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1.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潜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 作为人身自由罚主要形式的行政拘留,在执行时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如,针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八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70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我不满1周岁婴儿的。 2。行为罚

关于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关于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病人在医院就诊、检查、治疗,享有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应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本制度。 2、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的应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病人在门诊、住院期间,接受手术、有创检查(血管造影、取材活检、骨髓穿刺、血管穿刺、支气管镜检、胃肠内窥镜检查等)、特殊治疗(药物化疗、放射治疗等)等之前,经治医师必须向病人本人或直系家属充分解释说明各种处理的必要性、可能后果以及我院作为清华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可能需要病人在住院期间配合完成教学任务等情况,征得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住院病人应在病程录中做相应记录。 3、知情同意书应由病人本人签字,本人不能签字时,应由其委托的直系亲属和按相关法律程序规定的相关人员签字方能生效。患者委托代理人时,应由患者本人和被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向医师出示个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如遇紧急手术或抢救前无法征得病人或亲属签名同意治疗、手术时(如病人神志不清时),必须在病案中写明治疗、手术的必要性,由本院的两位医师签名,并报请医务处、门诊办或院总值班批准。 4、各种专项诊疗知情同意书由医务处统一制定格式,专业科室决定其内容,报医务处备案。 5、所有死亡患者(尤其对死因有异议的)均应由医务人员向患者履行尸检知情同意手续,患方拒绝尸检时需在尸检意见书上签字,拒绝尸检又不愿意签字的,经办医师应将谈话内容、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如实记录在病历中,并上报医务处或总值班(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7、实行器官移植手术以前,必须征得接受器官者和提供器官者双方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书面签名同意(特殊情况除外)。 8、如病人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包括要求提早出院等),经治医师应在病程录中做出详细记录,内容应包括经治医师的处理意见,不接受处理可能会产生的后果,将上述情况向病人充分说明后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请病人签名。如病人拒绝签名,也应在病程录中记明。 9、因各种原因需拍摄病人的照片时,均需事先征得病人的签名同意。 10、新闻媒体部门需了解病人情况时,必须通过医院负责公共关系的部门,并征得病人或亲属同意后予以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病人的情况通报给新闻部门。 11、除“病案书写和管理制度”内规定可以查阅病案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如需查阅或使用病案内的资料,首先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家属的书面签名同意。 12、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前,经治医师必须对患者及其家属详细交待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可能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输血反应等情况,经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后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 13、在开展临床试验性治疗及新技术时,治疗及新技术负责人需如实向患者或亲属告知可进行的治疗属于临床实验性治疗及我院新技术开展的情况,在患者及家属完成知情的情况下,履行双方知情同意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 14、病人对自己的病情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 病案的法律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依法书写病历,其书写内容、格式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二是执行知情同意书规定,体现知情同意告知权利和义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临床诊治过程中,需行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实验性临床治疗的患者,应对其履行告知义务,并详尽填写同意书。同意书的基本类型分手术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特殊检查同意书和特殊治疗同意书及委托书等。鉴于医学的复杂性及临床的专业性,知情同意书应增加种类,形成系列才能适应临床工作的实际需要,才能使知情同意告知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的体现,切实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理解知情同意法律依据及临床要素的基础上完善医疗文书知情系列是医政管理的重要工作。 1知情同意的法律依据 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即患者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诊治措施决定取舍。知情同意是法律赋予病人的权力。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知情同意制度,没有病人(家属)的签字,有关手术、检查和治疗不能实施。医生对病人告知是患者知情同意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患者完全知情后,才能做到自主、自愿和理性地作出选择和有效同意。《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及家属介绍病情,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在实践中,医务人员应该增强法律意识,这是必须遵循的法律程序和进程,而不是图谋一个签字,更不能成为医务人员推卸应负责任的手段和凭据,即便有了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但医务人员因为行为过错,仍应承担相应责任。我院曾发生一例医疗纠纷,一食道癌晚期病人作食管套管支架植入手术,术后发生了套管支架移位,这是常见的不可避免的手术并发症,但由于没有认真写好知情同意书,只是口头告知而没有文字记录,医学鉴定则认为没有告知,应负相应责任。 2知情同意的临床要素 凡在临床诊治过程中,需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践性临床治疗和医疗美容的患者,对病情危重、体质特殊、费用过大和试验性临床医疗的患者,应履行告知义务,详细填写知情同意书。 2.1内容 手术同意书应包括术前诊断、拟行手术名称、围手术期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 应包括检查治疗的项目、目的、风险性及并发症等;医疗美容同意书应包括本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由于临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4)公告送达。 我国的政府对于政府官员是做出了很多的规定的,一旦政府官员做出来违法的事情,是需要做出行政处罚的,这里就涉及到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了,那么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方式有哪些?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下文中的知识可以帮助到您。 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 ②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③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④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⑤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1篇第3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日。 A.10 B.15 C.20 D.30 2.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只能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B.行政处罚的目的是惩罚行政相对人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 C.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 D.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定的权限,在其职能范围内行使,特殊情形下可以超越法定的权限行使 3.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A.处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B.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意味着可以以教代罚 C.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的,该行政处罚程序违法,行政处罚行为无效 D.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的,该行政处罚程序不违法,但是该处罚行为为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处罚由()作出。 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B.公安派出所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5.甲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A公司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于是在没有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的情况下就吊销了A公司的营业执照。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如果甲市税务局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是一种税务行政处罚 B.甲市税务局没有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该处罚程序违法 C.如果甲市税务局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A公司逾期不改正的,该税务局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 D.如果甲市税务局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A公司逾期不改正的,经该税务局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6.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处罚中的警告属于()。 A.科以义务的处罚 B.限制权利的处罚 C.剥夺权利的处罚 D.影响声誉的处罚 7.符合一定条件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关于被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被授权的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_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内容 1、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了处罚法定原则,它包含三层意思:(1)实施处罚的主体法定。(2)处罚依据法定。(3)处罚程序法定。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了处罚公正、公开原则。结合该法的其他有关规定,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处罚是为了更好的教育,不教育单纯处罚是****,但是仅仅教育往往达不到预期目的,辅助以处罚,让违法者感受到痛苦,就会促使其避免或者减少违法行为。处罚和教育都是手段,在行政处罚中应当灵活掌握。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据此,在行政处罚的实施中

必须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予以保障,行政相对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复议权、行政诉讼权、要求行政赔偿的权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这些权利的确定是宪法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 行政处罚实施中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一个或者多个行政机关多次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既不符合法理,又会出现重复处罚即“一事二罚”的问题。为了规范行政处罚,防止滥施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据此,一事不再罚原则可以界定为:对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与两次以上同类(罚款)处罚。一个行政机关不得对同一个违法行为多次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得对已经实施罚款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再次罚款。但是如果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分别按照违反的法律进行处罚,但处罚的结果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折算。 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 行政处罚是指有处分权的行政机关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与行政违法相对人之间行政处罚的关系的法律规范。 行政处罚法分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行政处罚法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义的行政处罚法泛指一切

税务行政处罚的告知途径

税务行政处罚的告知途径 行政处罚的告知程序是指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或之后,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以及行使权利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一定的途径告诉被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的意义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随后的条款上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可见在行政处罚的三种程序中,行政机关都有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的义务,当事人都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见第三十二条)。 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寻求救济权。因此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告知当事人权利,这样既可以让当事人陈述申辩案件的具体情况,充分维护自身的权益,又便于行政机关全面了解案情,综合判断案件的真实情况。 二、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的途径 (一)事前告知的途径 采用简易程序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一般可采用调查人员口头告知方式,在调查人员对案情基本情况调查完毕后,在作出处罚决定前直接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根据调查情况和取得的证据,结合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理由,合理

合法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而采用一般程序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则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告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案件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将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程序(除简易程序外)划分为调查和审查两个阶段。那么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对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应当如何告知当事人,在哪一道环节上告知。各行政机关的内部规章规定的告知途径不一样。根据不同行政机关的行政规章的规定,现行告知程序有三种类型:一是将告知程序明确为调查机关的职责,这样规定的行政机关有税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出版部门等;二是将告知程序明确为审查机构的职责,如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环保、交通等部门;三是对告知程序未明确规定由哪一环节进行,如价格管理、建设、文化等部门。 那么对于先行告知程序是在调查取证阶段进行,还是放在审查中完成有两种不同意见:一是认为应放在调查取证阶段,由调查机构以行政机关的名义告知;二是认为应当在审查阶段,由审查机构审理后,以行政机关的名义告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庭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证据

法制教育网行政执法证考试部分试题及题库复习课程

1、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 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正确) 2、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未经公布,,不能成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正确) 3、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被撒销的,其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 保护。(正确) 4、行政机关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在设定行政处罚上对较轻微的处罚有 设定权。(错误) 5、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制部门是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事项的法定机构。(正确) 6、《行政强制法》属于典型的公法。(正确) 7、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 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可以再次自行移送。 (错误) 8、司法实践中,文明执法就是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粗暴执法的问题,坚持以人 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尊重保障人权。(正确) 9、从制作方法的角度,行政执法文书可以分为填写式文书和叙述式文书等种类。(正确) 10、对查封的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正确) 11、探索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正确) 12、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正确) 13、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反施行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行政机关赔偿,(正确) 14、除法律、法规、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不得设定行政处罚。(正确) 15、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现在30日内依法处理。(正确) 16、因突发疫病等身体健康原因咱不能履行义务的可以终止执行。(正确) 17、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诉讼。(正确) 18、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用文明的方法办案,保证执法行为规范化、科学化、坚决纠正执法中的野蛮行为。(正确) 19、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中承担其他职责、不具备行政执法权的部门、使用与认可的法律文件也是行政执法文书。(错误) 20、行政执法程序与行政诉讼程序的不同主要在于,行政执法程序具有被动性,行政诉讼程序具有主动性。(错误) 二、单选题 1、下列不属干行政执法监峰平台归集的执法信息的是(D) A,行政检查信息B.简易程序信息C.一般程序信息D.行政执法信息 2、行政执法主体通过()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D)A.数字、音像B.文字、影像C口述、音像D文字、音像 3、公示制度包括()和()。(A) A执法信息公开、过程公开B执法概念公开、过程公开C执法信息公开、结果公开D结果公开、过程公开 4、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的规定给予赔偿。(A)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对于违反了我国行政法规但又尚未构成犯罪的人,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相关行政法律的规定,给予一定的行政制裁,而这个行政制裁其实就是人们常说的行政处罚。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对行行政处罚的种类进行了规定,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

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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