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深度规定2016

工程设计深度规定2016
工程设计深度规定2016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1 总则 (1)

2 方案设计 (2)

2.1 一般要求 (2)

2.2 设计说明书 (2)

2.3 设计图纸 (6)

3 初步设计 (8)

3.1 一般要求 (8)

3.2 设计总说明 (8)

3.3 总平面 (9)

3.4 建筑 (11)

3.5 结构 (14)

3.6 建筑电气 (17)

3.7 给水排水 (20)

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3.9 热能动力 (26)

3.10 概算 (28)

4 施工图设计 (30)

4.1 一般要求 (30)

4.2 总平面 (30)

4.3 建筑 (32)

4.4 结构 (36)

4.5 建筑电气 (43)

4.6 给水排水 (46)

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

4.8 热能动力 (53)

4.9 预算 (57)

5专项设计 (58)

5.1 建筑幕墙 (58)

5.2 基坑工程 (61)

5.3 建筑智能化 (64)

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69)

条文说明 (74)

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

1.0.3 本规定是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基本要求。在满足本规定的基础上,设计深度尚应符合各类专项审查和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要求。

1.0.4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当有关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阶段没有审查要求,且合同中没有做初步设计的约定时,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5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

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应满足方案审批或报批的需要。

注:本规定仅适用于报批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关规定。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应满足初步设计审批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注: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6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所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 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7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8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按本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1.0.9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当多个专业由一人完成时,应分专业出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1.0.10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0.11当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相关单位承担项目专项设计(包括二次设计)时,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应提出专项设计的技术要求并对主体结构和整体安全负责。专项设计单位应依据本规定相关章节的要求以及主体建筑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专项设计并对设计内容负责。

1.0.12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中宜在方案阶段进行“技术策划”,其深度应符合本规定相关章节的要求。预制构件生产之前应进行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包括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详图设计。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应对预制构件深化设计进行会签,确保其荷载、连接以及对主体结构的影响均符合主体结构设计的要求。

2 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 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门内容;

2 总平面图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

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2.1.3 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文件。

1技术策划报告,包括技术策划依据和要求、标准化设计要求、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围护系统、建筑内装体系、设备管线等内容;

2技术配置表,装配式结构技术选用及技术要点;

3经济性评估,包括项目规模、成本、质量、效率等内容;

4预制构件生产策划,包括构件厂选择、构件制作及运输方案,经济性评估等。

2.2 设计说明书

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区域位置等;

4 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 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

6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标;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

的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等指标;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其规定执行。

2.2.2 总平面设计说明。

1概述场地区位、现状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及地质地貌特征,详尽阐述总体方案的构思意图和布局特点,以及在竖向设计、交通组织、防火设计、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2 说明关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树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总体设想。

2.2.3 建筑设计说明。

1 建筑方案的设计构思和特点;

2建筑与城市空间关系、建筑群体和单体的空间处理、平面和剖面关系、立面造型和环境营造、环境分析(如日照、通风、采光)、及立面主要材质色彩等;

3 建筑的功能布局和内部交通组织,包括各种出入口,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等垂直交通运输设施的布置;

4 建筑防火设计,包括总体消防、建筑单体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设计原则;

5 无障碍设计简要说明;

6 当建筑在声学、建筑光学、建筑安全防护与维护、电磁波屏蔽以及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应作相应说明;

7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2)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分区及建筑分类;

3)概述建筑节能设计及围护结构节能措施。

8 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2)项目绿色建筑设计的目标和定位;

3)概述绿色设计的主要策略。

9 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2)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的目标和定位;

3)概述装配式建筑设计的主要技术措施。

2.2.4结构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工程周边环境,工程分区,主要功能;

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

2设计依据。

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2)自然条件:风荷载、雪荷载、抗震设防烈度等,有条件时简述工程地质概况;

3)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书面要求;

4)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场地岩土工程初勘报告。

3建筑分类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主要结构的抗震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人防地下室的抗力等级,有条件时说明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

4上部结构及地下室结构方案。

1)结构缝(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

2)上部及地下室结构选型概述,上部及地下室结构布置说明(必要时附简图或结构方案比选);

3)阐述设计中拟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及新工艺等,简要说明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包括分析方法(必要时说明拟采用的进行结构分析的软件名称)及构造措

施或试验方法;

4)特殊结构宜进行方案可行性论述。

5基础方案。

有条件时阐述基础选型及持力层,必要时说明对相邻既有建筑物的影响等。

6主要结构材料。

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钢材牌号、砌体材料、其他特殊材料或产品(如成品拉索、铸钢件、成品支座、消能或减震产品等)的说明等。

7 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问题。

如是否需进行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节点试验等。对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其他需要进行专项论证的项目应明确说明。

8 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说明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用的与结构有关的绿色建筑技术和措施。

9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设计说明应有装配式结构设计专门内容。

2.2.5建筑电气设计说明。

1 工程概况。

2本工程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3 变、配、发电系统。

1)负荷级别以及总负荷估算容量;

2)电源,城市电网拟提供电源的电压等级、回路数、容量;

3)拟设置的变、配、发电站数量和位置设置原则;

4)确定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的型式、电压等级,容量。

4智能化设计。

1)智能化各系统配置内容;

2)智能化各系统对城市公用设施的需求。

5电气节能及环保措施。

6绿色建筑电气设计。

7建筑电气专项设计。

8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电气设计说明应有装配式设计专门内容。

2.2.6给水排水设计说明。

1 工程概况。

2本工程设置的建筑给水排水系统。

3给水。

1)水源情况简述(包括自备水源及城镇给水管网);

2)给水系统:简述系统供水方式;估算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

3)热水系统:简述热源,供应范围及系统供应方式;集中热水供应估算耗热量(系统及设计小时耗热量和设计小时热水量);

4)中水系统:简述设计依据及用途。

5)循环冷却水系统、重复用水系统及采取的其他节水、节能减排采取的措施;

6)管道直饮水系统:简述设计依据,处理方法等。

7)其他给水系统(如非传统水源)的简介。

4 消防。

1)消防水源情况简述(城镇给水管网、自备水源等);

2)消防系统:简述消防系统种类,水消防系统供水方式,消防水箱、水池等容积,消防泵房的设置等;

3)消防用水量(设计流量、一次灭火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

4)其他灭火系统、设施的设计要求等。

5排水。

1)排水体制(室内污、废水的排水合流或分流,室外生活排水和雨水的合流或分流),污、废水及雨水的排放出路;

2)给出雨水系统重现期等主要设计参数,估算污废水排水量、雨水量等;

3)生活排水、雨水系统设计说明,雨水控制与综合利用设计说明;

4)污、废水的处理方法。

6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说明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和措施。

7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给排水设计说明应有装配式设计专门内容。

8需要专项设计(包括二次设计)的系统。

9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2.7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及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范围;

2供暖、空气调节的室内外设计参数及设计标准;

3冷、热负荷的估算数据;

4供暖热源的选择及其参数;

5空气调节的冷源、热源选择及其参数;

6供暖、空气调节的系统形式,简述控制方式;

7通风系统简述;

8防排烟系统及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简述;

9节能设计要点;

10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说明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和措施;

11当项目为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说明应有装配式设计专门内容。

12废气排放处理和降噪、减振等环保措施;

13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2.8热能动力设计说明。

1供热。

1)简述热源概况及供热范围;

2)供热方式及供热参数;

3)供热负荷;

4)锅炉房及场区面积、区域供热时的换热站的面积;

5)热力管道的布置及敷设方式;

6)水源、水质、水压要求。

2燃料供应。

1)燃料来源、种类及性能要求;

2)燃料供应范围;

3)燃料消耗量;

4)燃料供应方式;

5)废气排放、灰渣储存及运输方式。

3其它动力站房。

1)站房内容、性质;

2)站房的面积及位置;

3)简述工艺系统形式;

4)用量。

4 节能、环保、消防及安全措施。

5 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说明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用的主要绿色建筑技术和

措施。

2.2.9 投资估算文件一般由编制说明、总投资估算表、单项工程综合估算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组成。

1 投资估算编制说明。

1)项目概况;

2)编制依据;

3)编制方法;

4)编制范围(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与费用);

5)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

2 总投资估算表。

总投资估算表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组成。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编制内容可参照第3.10节有关概算文件的规定。

3单项工程综合估算表。

单项工程综合估算表,由各单项工程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专业的单位工程费用估算内容组成。

编制内容可参照第3.10节和第4.9节有关建筑工程概、预算文件的规定。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筑应根据各地发布的装配式建筑定额进行编制。

2.3 设计图纸

2.3.1 总平面设计图纸。

1 场地的区域位置;

2场地的范围(用地和建筑物各角点的坐标或定位尺寸);

3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地性质或建筑性质、层数等,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现有地形与标高、水体、不良地质情况等);

4 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构筑物与各类控制线(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等)、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及建筑物总尺寸,基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交叉口之间的距离;

5 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建筑高度、设计标高,以及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6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

7 根据需要绘制下列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图;

功能分区、空间组合及景观分析、交通分析(人流及车流的组织、停车场的布置及停车泊位数量等)、消防分析、地形分析、竖向设计分析、绿地布置、日照分析、分期建设等。

2.3.2 建筑设计图纸。

1 平面图。

1)平面的总尺寸、开间、进深尺寸及结构受力体系中的柱网、承重墙位置和尺寸(也可用比例尺表示);

2)各主要使用房间的名称;

3)各层楼地面标高、屋面标高;

4)室内停车库的停车位和行车线路;

5)首层平面图应标明剖切线位置和编号,并应标示指北针;

6)必要时绘制主要用房的放大平面和室内布置;

7)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

2 立面图。

1)体现建筑造型的特点,选择绘制有代表性的立面;

2)各主要部位和最高点的标高、主体建筑的总高度;

3)当与相邻建筑(或原有建筑)有直接关系时,应绘制相邻或原有建筑的局部立面图;

4)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

3 剖面图。

1)剖面应剖在高度和层数不同、空间关系比较复杂的部位;

2)各层标高及室外地面标高,建筑的总高度;

3)当遇有高度控制时,标明建筑最高点的标高;

4)剖面编号、比例或比例尺。

4 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以上有关图纸应示意对应的绿色建筑设计内容。

5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以上有关图纸应表达装配式建筑设计有关内容。(如平面中应表达装配技术使用部位、范围及采用的材料与构造方法,预制墙板的组合关系;预制墙板组合图、叠合楼板组合图等)。

2.3.3热能动力设计图纸(当项目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时提供)。

1主要设备平面布置图及主要设备表;

2 工艺系统流程图;

3 工艺管网平面布置图。

3 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初步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装配式建筑等,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项内容;

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 主要设备或材料表;

4工程概算书;

5有关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可单独成册);

6 概算书(应单独成册)。

3.2 设计总说明

3.2.1 工程设计依据。

1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如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立项报告、方案设计文件等审批文件的文号和名称;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 分期建设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总指标。

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和反映建筑功能规模的技术指标;

2 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

3.2.4设计要点综述。

1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6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简述采用的装配式建筑技术要点。

3.2.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或高温水、燃料及充电桩等供应的协作问题;

2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3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4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的因素;

5 明确需要进行专项研究的内容。

注: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3.3 总平面

3.3.1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

3.3.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用地性质、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城市绿线、用地红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建筑退让各类控制线距离、容积

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日照标准、高压走廊、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数等),以

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

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3)本工程地形图编制单位、日期,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4)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2 场地概述。

1)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落实到乡镇区一级)(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原有

和规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

2)概述场地地形地貌(如山丘范围、高度,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标高、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地貌特征);

3)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迹、地形、植被等)、拆除的情况;

4)摘述与总平面设计有关的不利自然因素,如地震、湿陷性或胀缩性土、地裂缝、岩溶、滑坡、地下水位标高与其他地质灾害。

3 总平面布置。

1)说明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说明如何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

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以及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

水、节材等要求。

2)说明功能分区、远近期结合、预留发展用地的设想;

3)说明建筑空间组织及其与四周环境的关系;

4)说明环境景观和绿地布置及其功能性、观赏性等;

5)说明无障碍设施的布置。

4竖向设计。

1)说明竖向设计的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最高洪水位、最

高潮水位、土方平衡等情况);

2)说明如何利用地形,综合考虑功能、安全、景观、排水等要求进行竖向布置;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地表雨水的收集利用及排除方式(明沟或暗管)等;如采用明沟系统,还应阐述其排放地点的地形与高程等情况;

3)根据需要注明初平土石方工程量;

4)防灾措施,如针对洪水、內涝、滑坡、潮汐及特殊工程地质(湿陷性或膨胀性土)等的技术措施。

5 交通组织。

1)说明与城市道路的关系。

2)说明基地人流和车流的组织、路网结构、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

3)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

4)说明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6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3.3.2)。

表3.3.2 民用建筑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 总用地面积hm2

2 总建筑面积m2地上、地下部分应分列,不同功能性质部分应分列

3 建筑基底总面积hm2

4 道路广场总面积hm2含停车场面积

5 绿地总面积hm2可加注公共绿地面积

6 容积率(2)/(1)

7 建筑密度% (3)/(1)

8 绿地率% (5)/(1)

9 机动车停车泊位数辆室内、外应分列

10 非机动车停放数量辆

注:1 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行;

2 计算容积率时,通常不包括±0.0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7 室外工程主要材料。

3.3.3 设计图纸。

1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

2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

3)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

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与各类控制线的距离,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

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及建筑物总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

5)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3.3.2);

9)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说明其与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补充图例及其

他必要的说明等。

3竖向布置图。

1)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值(或注尺寸);

2)场地四邻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其关键性标高(如道路出入口);

3)保留的地形、地物;

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名称(或编号)、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室内外设计标高、层数,有严格限制的建筑物、构筑物高度;

5)主要道路、广场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以及场地的控制性标高;

6)用箭头或等高线表示地面坡向,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

7)指北针;

8)注明: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

4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增加绘制交通、日照、土方图等,也可图纸合并。

3.4 建筑

3.4.1 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3.4.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建筑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项目批复文件、审查意见等的名称和文号。

2 设计概述。

1)表述建筑的主要特征,如建筑总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和总高、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地震基本烈度、主要结构选型、人防类别、

面积和防护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屋面防水等级等;

2)概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

3)简述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4)简述建筑的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局,以及所采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的功能、数量和吨位、速度等参数;

5)建筑防火设计,包括总体消防、建筑单体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疏散宽度计算和防火构造等;

6)无障碍设计,包括基地总体上、建筑单体内的各种无障碍设施要求等;

7)人防设计,包括人防面积、设置部位、人防类别、防护等级、防护单元数量等;

8)当建筑在声学、建筑光学、建筑安全防护与维护、电磁波屏蔽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

9)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工程规模的总建筑面积以及诸如住宅的套型

和套数、旅馆的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病床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等;

10)简述建筑的外立面用料及色彩、屋面构造及用料、内部装修使用的主要或特殊建筑材料。

11)对具有特殊防护要求的门窗作必要的说明。

3 多子项工程中的简单子项可用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表3.4.2)作综合说明。

表3.4.2 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

项目名称备注

编号

建筑总面积地上、地下另外分列

建筑占地面积

建筑层数、总高地上、地下分列

建筑防火类别

耐火等级

设计使用年限

地震基本烈度

主要结构选型

人防类别和防护等级说明平、战时功能地下室防水等级

屋面防水等级

建筑构造及装修

墙体

地面

楼面

屋面

天窗

顶棚

内墙面

外墙面

注:建筑构造及装修项目可随工程内容增减。

4 对需分期建设的工程,说明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

5 幕墙工程和金属、玻璃和膜结构等特殊屋面工程(说明节能、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防水、防火、防护、隔声的设计要求、饰面材质色彩、涂层等主要的技术要求)及其它需要专项设计、制作的工程内容的必要说明。

6 需提请审批时解决的问题或确定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7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2)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分区、建筑分类及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限值;

3)简述建筑的节能设计,确定体型系数(按不同气候区要求)、窗墙比、屋顶透光部分比等主要参数,明确屋面、外墙(非透光幕墙)、外窗(透光幕墙)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及节能构造措施。

8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2)绿色建筑设计的目标和定位;

3)评价与建筑专业相关的绿色建筑技术选项及相应的指标、做法说明;

4)简述相关绿色建筑设计的技术措施。

9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装配式建筑设计和内装专项说明。

1)设计依据;

2)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特点和定位;

3)装配式建筑评价与建筑专业相关的装配式建筑技术选项;

4)简述相关装配式建筑设计相关的技术措施。

3.4.3 设计图纸。

1 平面图。

1)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注明各空间的名称和门窗编号, 住宅标注套型内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空间的使用面积;

2)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夹层、平台、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

明沟等的位置;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3)表示主要建筑设备的位置,如水池、卫生器具等与设备专业有关的设备的位置;

4)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间的防火分区和面积以及安全疏散的内容,宜单独成图;

5)标明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及地上、地下各层楼地面标高;

6)首层平面标注剖切线位置、编号及指北针;

7)绘出有特殊要求或标准的厅、室的室内布置,如家具的布置等;也可根据需要选择绘制标准层、标准单元或标准间的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

8)图纸名称、比例。

2 立面图。

应选择绘制主要立面,立面图上应标明:

1)两端的轴线和编号;

2)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部件的可见部分,如门窗(消防救援窗)、幕墙、雨篷、檐口(女儿墙)、屋顶、平台、栏杆、坡道、台阶和主要装饰线脚等;

3)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顶、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处主要标高或高度;

4)主要可见部位的饰面用料;

5)图纸名称、比例。

3 剖面图。

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剖面图应准确、清楚地绘示出剖到或看到的各相关部分内容,并应表示:1)主要内、外承重墙、柱的轴线,轴线编号;

2)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地面、楼板、屋顶、檐口、女儿墙、吊顶、梁、柱、内外门窗、天窗、楼梯、电梯、平台、雨篷、阳台、地沟、地坑、台阶、坡

道等;

3)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建筑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它必需的尺寸等;

4)图纸名称、比例。

4 根据需要绘制局部的平面放大图或节点详图。

5 对于贴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

6 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以上有关图纸应表示相关绿色建筑设计技术的内容。

7 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设计图纸应表示采用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的内容。(如在平面图中用不同图例注明采用预制构件(柱、剪力墙、围护墙体、凸窗等)位置,立面图中预制构件板块的立面示意及拼缝的位置;表达预制外墙防水、保温、隔声、防火的典型构造大样和建筑构筑配件安装、以及卫生间等有水房间的地板、墙体防水节点大样等。

3.5 结构

3.5.1在初步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有设计说明书、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

3.5.2 设计说明书。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工程周边环境,工程分区,主要功能;

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

2设计依据。

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冻土深度,基本雪压,气温(必要时提供),抗震设防烈度

(包括地震加速度值)等;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或可靠的地质参考资料;

4)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

5)风洞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

6)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

7)批准的上一阶段的设计文件;

8)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建筑分类等级。

应说明下列建筑分类等级及所依据的规范或批文: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3)建筑桩基设计等级

4)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5)主体结构类型及抗震等级;

6)地下室防水等级;

7) 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

8)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

9)湿陷性黄土场地建筑物分类;

10)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

4主要荷载(作用)取值。

1)楼(屋)面活荷载、特殊设备荷载;

2)风荷载(包括地面粗糙度、有条件时说明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

3)雪荷载(必要时提供积雪分布系数等);

4)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等);

5)温度作用及地下室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

6)特殊的荷载(作用)工况组合,包括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

5上部及地下室结构设计。

1)结构缝(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

2)上部及地下室结构选型及结构布置说明;对于复杂结构,应根据有关规定判定是否为超限工程。

3)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特殊技术的说明,结构重要节点、支座的说明或简图;

4)有抗浮要求的地下室应明确抗浮措施;

5)结构特殊施工措施、施工要求及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6地基基础设计。

1)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概况,应包括各主要土层的压缩模量和承载力特征值(或桩基设计参数);地基液化判别,地基土冻胀性和融陷情况,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登

记和类型,膨胀土地基的膨缩等级,抗浮设防水位特殊地质条件(如溶洞)等说

明,土及地下水对钢筋、钢材和混凝土的腐蚀性;

2)基础选型说明;

3)采用天然地基时应说明基础埋置深度和持力层情况;采用桩基时,应说明桩的类型、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承台埋深;采用地基处理时,应说明地基

处理要求;

4)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

5)必要时应说明对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道路等的影响和保护措施;

6)施工特殊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7结构分析。

1)采用的结构分析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复杂结构或重要建筑应至少采用两种不同的计算程序;

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整体计算嵌固部位,结构分析输入的主要参数,必要时附计算模型简图;

3)列出主要控制性计算结果,可以采用图表方式表示;对计算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说明,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结构超限情况判定。

8主要结构材料。

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砌体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钢材牌号、预制构件连接材料、密封材料、特殊材料等。特殊材料或产品(如成品拉索、锚具、铸钢件、成品支座、消能减震器、高强螺栓等)的说明等。

9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必要时应提出的试验要求,如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节点试验等;

2)进一步的地质勘察要求、试桩要求等;

3)尚需建设单位进一步明确的要求;

4)对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其他专项论证的项目应明确说明;

5)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0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

1)绿色建筑设计目标;

2)按设计星级所有控制项、评分项及加分项的要求,阐述采用的各项措施。

11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应增加以下内容。

1)装配式建筑结构设计目标及结构技术总述;

2)预制构件分布情况说明;预制构件技术相关说明,包括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钢筋保护层等;结构典型连接方式(包括结构受力构件和非受力构件

等连接);施工、吊装、临时支撑等特殊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等;

3)对预制构件脱模、翻转等要求

3.5.3设计图纸。

1基础平面图及主要基础构件的截面尺寸;

2主要楼层结构平面布置图,注明主要的定位尺寸、主要构件的截面尺寸;结构平面图不能表示清楚的结构或构件,可采用立面图、剖面图、轴测图等方法表示;

3结构主要或关键性节点、支座示意图;

4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度应在相应平面图中表示。

3.5.4 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

1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建筑分类等级、主要荷载(作用)取值、结构选型、布置和材料。

2结构超限类型和程度判别。

3抗震性能目标:明确抗震性能等级,确定关键构件、普通构件和耗能构件,提出各类构件对应的性能水准;确定结构在多遇地震(小震)、设防烈度地震(中震)和罕遇地震(大震)下的层间位移角限值;应列表表示各类构件在小震、中震和大震下的具体性能水准。

4有性能设计时,明确结构限值指标:对与有关规范限值不一致的取值应加以说明。

5 结构计算文件:应包括结构分析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包括楼板假定)、整体计算嵌固部位、结构分析输入的主要参数等;应有对应结构限值指标的各种计算结果,计算结果宜以曲线或表格形式表达。

6 静力弹性分析:应给出两种不同软件的扭转耦联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主要控制性结果;采用等效弹性法进行中、大震结构分析时,应明确对应的等效阻尼比、特征周期、连梁刚度折减系数、分项系数、内力调整系数等。

7 弹性时程分析:给出输入的双向或三向地震波时程记录、峰值加速度、天然波站台名称,并应将地震波转换成反应谱与规范反应谱进行比较;计算结果应整理成曲线,并应将弹性时程分析结果与扭转耦联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并按规范规定确认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8静力弹塑性分析:应说明分析方法、加载模式、塑性铰定义,给出能力谱和需求谱及性能点,给出中、大震下的等效阻尼比、层间位移角曲线、层剪力曲线、各类构件的出铰位置、状态及出铰顺序并加以分析。

9 弹塑性时程分析:说明分析方法、本构关系、层间位移角曲线、层剪力曲线、各类构件的损伤位置及状态及损伤顺序并加以分析。应将弹塑性时程分析与对应的弹性时程分析结果进行对比,找出薄弱层及薄弱部位。

10 楼板应力分析:对楼板不连续或竖向构件不连续等特殊情况,给出大震下的楼板应力分析结果,验算楼板受剪承载力。

11关键节点、特殊构件及特殊作用工况下的计算分析。

12大跨空间结构的稳定分析,必要时进行大震下考虑几何和材料双非线性的弹塑性分析。

13超长结构必要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要求,给出考虑行波效应的多点多维地震波输入的分析比较。

14 必要时,给出高层和大跨空间结构连续倒塌分析、徐变分析和施工模拟分析。

15结构抗震加强措施及超限论证结论。

3.5.5 计算书。

计算书应包括荷载作用统计、结构整体计算、基础计算等必要的内容,计算书经校审后保存。

3.6 建筑电气

3.6.1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

3.6.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工程概况:应说明建筑的建设地点、自然环境、建筑类别、性质、面积、层数、高度、结构类型等;

2)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3)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4)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2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内容,以及与二次装修电气设计、照明专项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等相关专项设计,以及其它工艺设计的分工

与分工界面;

2)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3变、配、发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级别负荷容量;

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要求电源容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线路路由及敷设方式、近远期发展情况;

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停机方式及与城市电网关系;

4)高、低压配电系统接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

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

式;

5)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及型式,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

6)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发电机的台数、容量、负载率;

7)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

8)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低压设备的操作电源,以及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

9)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单位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

10)功率因数补偿方式: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容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后的结果;

11)谐波:说明谐波状况及治理措施。

2016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若为多家设计单位联合设计的,应由总包设计单位负责汇总设计资料。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说明、资料和图纸等部分。文件须装订成A3文本图册(大图可折成A3规格),并加盖建设方、设计方、报建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图章。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文件应按:透视效果图、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名单(签名、盖章)、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历次批文复印件、设计总说明、分专业说明、分专业图纸等顺序装订(含设计概算)。各专业图纸须签字齐全。 文件的质量、内容和深度要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筑工程除按建设部《关于批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通知》(建设〔1992〕102号)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设计说明部分应包括:总说明及建筑篇、结构篇、给水排水篇、电气篇(强电、弱电)、空调与通风篇、消防篇、人防篇、环境设计与保护篇、劳动安全篇、概算篇等各专业篇章说明。 l、设计总说明应包括:设计依据(各种文件、法规、地理、气候条件)、工程概况、工程设计的范围及规模、设计的特点及指导思想、交通组织及停车、园林绿化布置及指标、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人防、建筑设计的原则和标准、室内外装修标准、设备、电气系统标准及用量组成、外部市政条件、节水节电等措施、生产工艺流程及特点、结构选型及特点、抗震设防、存在的问题、总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概算投资额,水、电、建材消耗量)等。 2、建筑篇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场地条件及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交通环境设计、功能布局、水平及垂直交通设计、单位平面、立面、剖面设计,地下室及屋面防水措施、门窗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地面建筑基底面积、覆盖率、容积率、绿地率等)。 3、结构篇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工程地质概况、荷载取值、抗震设防烈度、结构安全等级及抗震等级、材料选用、结构设计(结构选型、基础

初步设计文件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阶段图纸要求 一、按照国家规定的初步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制图; (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初步设计建筑部分) 3.4 建筑 3.4.1 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3.4.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1)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建筑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表述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人防等级,防水等级及适用规范和技术标准; 3)简述建筑节能和建筑智能化等要求。 2 设计说明 1)概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结构选型和对设计方案调整的原因、内容; 2)简述建筑的功能分区,建筑平面布局和建筑组成,以及建筑立面造型、建筑群体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3)简述建筑的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局,以及所采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的功能,数量和吨位、速度等参数; 4)综述防火设计中的建筑分类、耐火等级、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安全疏散,以及无障碍,节能,智能化、人防等设计情况和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 5)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以及诸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旅馆的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病床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等; 3 多子项工程中的简单子项可用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表3.4.2)作综合说明。 4 对需分期建设的工程,说明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 5 幕墙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它需要另行委托设计、加工的工程内容的必要说明。 6 需提请审批时解决的问题或确定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7 必要的计算资料的说明简图。 3.4.3 设计图纸 1 平面图 1)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 2)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夹层,平台、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的位置;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表3.4.2 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 项目名称编号建筑类别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人防防护等级主要结构选型建筑层数、总高地上、地下分列建筑基底面积建筑总面积墙体地面楼面层面天窗门窗顶棚内墙面建筑构造及装修外墙面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目录 1 总则 (1) 2 方案设计 (2) 2.1 一般要求 (2) 2.2 设计说明书 (2) 2.3 设计图纸 (6) 3 初步设计 (8) 3.1 一般要求 (8) 3.2 设计总说明 (8) 3.3 总平面 (9) 3.4 建筑 (11) 3.5 结构 (14) 3.6 建筑电气 (17) 3.7 给水排水 (20) 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3.9 热能动力 (26) 3.10 概算 (28) 4 施工图设计 (30) 4.1 一般要求 (30) 4.2 总平面 (30) 4.3 建筑 (32) 4.4 结构 (36) 4.5 建筑电气 (43) 4.6 给水排水 (46) 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

规范对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拟采用 1、相关批复。成果文件是否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用地性质、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城市绿线、用地红线、安全间距、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2、总平面图。设计是否结合地域特点、自然环境、气候、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因地制宜,远近期统筹兼顾、预留发展用地,充分考虑拟保留的地形、地物合理分区和布置工艺区、建构筑物及场地道路等; 3、竖向设计。(1)竖向设计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土方平衡等情况);(2)竖向设计是否合理利用地形,综合考虑功能、安全、景观、排水等要求进行竖向布置;(3)防灾措施是否合理,如针对洪水、滑坡、潮汐及特殊工程地质(湿暗性或膨胀性土)等的技术措施。 4、文通组织。(1)人流和车流的组织、道路、出入口、场地布置等是否合理;(2)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5、输送管道 (1)设计输送能力是否合适;管道材质、管径壁厚、设计压力是否合理;路由是否最优,合理减少管道长度; (2)交通条件,是否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了必要的维检修

(3)大中型河流、公路、铁路的穿跨越位置是否满足当地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的要求; (4)大开挖穿越是否有无稳管和水工保护措施; (5)定向钻穿越地层是否适宜,埋深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穿越曲线否合理,出入土点是否有合适的施工场地; (6)山体隧道的洞口位置、衬砌型式选择是否合理,地质条件是否适合; (7)管道敷设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工艺安装 7、建筑结构。(1)建筑物使用功能、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等;(2)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3)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5)建筑防火设计;(6)外立面、屋面及内部装修风格。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规定

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规定 1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包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参加工艺包设计的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进行设计,本标准是工艺包设计的重要依据。 对于特殊的工艺装置,本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时,项目经理可作适当调整,但要经有关部室确认,公司总经理批准。 当委托方(用户)另有要求时,可在工艺包设计合同的有关条款中加以说明,项目经理按合同要求作出补充规定,经工艺包设计有关部室确认,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才可组织实施。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进行工艺包设计:本公司已经熟练掌握并成为公司技术专有的化工产品;与科研单位、生产单位共同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已具备工艺包设计所需的各项要求;用户专有技术并提供相近规模的工程设计文件或现有运行的生产装置可供设计参考;无专利权或专利有效期已过的成熟工艺技术。 由化工工艺、工艺系统、分析化验、自控、材料(需要时)、安全卫生(需要时)、环保(需要时)等专业共同完成该化工产品的工艺包设计工作。 工艺包设计的设计程序与公司标准规定的各个有关专业在基础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程序 相同。 工艺包的成品应包括说明书、工艺流程图(PFD)、初版管道仪表流程图(P&ID)、建议的设备布置图、工艺设备一览表、工艺设备数据表(附设备简图)、催化剂及化学品汇总表、取样点汇总表、材料手册(需要时)、安全手册(包括职业卫生、安全和环保),操作手册(包 括分析手册)、物性数据手册以及有关的计算书。 工艺包设计的质量控制与公司设计标准规定的各个有关专业在基础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质量 控制要求相同。 2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规定 2.1说明书 工艺包设计说明书是工艺包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2.1.1概述 a)生产方法、装置特点 描绘工艺包设计所采用工艺生产方法的先进性、可靠性以及装置特点。 b)产品名称及规模产品名称及规模年操作时间装置运行方式,按五班三运转或四班三运转,或者其他方式运转。 c)装置组成 按工艺过程的先后顺序,列出组成装置各工段的名称。 d)三废排放数量及组成列出产生三废的装置设备名称以及三废名称、数量、组成及排放形式,有关三废综合利用和处理的说明。 2.1.2设计基础 a)原料及催化剂、化学品规格分别列出有关原料、催化剂及化学品的名称及规格。 b)公用工程规格。分别列出水、电、气、汽等公用工程的名称及规格。 2.1.3工艺设计 a)工艺叙述 1)工艺原理 叙述工艺过程原理,列出工艺过程所涉及的化学反应方程式(包括主、副反应),说明所采用的催化剂。 2)工艺流程叙述 按照工艺过程顺序,分工段及系统(塔系统、反应器系统、压缩机系统)详细叙述工艺流程。 b)正常生产主要操作条件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0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研发中心二0 一一年九月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 目录目录 (1) 1. 总则…………………………………………………………………2 2.一般要求………………………………………………………………2 3.设计总说明……………………………………………………………3 4.建筑经济技术指标…………………………………………………5 5.建筑专业… …………………………………………………………6 6.结构专业……………………………………………………………14 7.给水排水专业………………………………………………………16 8.电气专业……………………………………………………………19 9.暖通、空调、燃气设计………………………………………………27 10.天然气专业…………………………………………………………32 11.消防设计……………………………………………………………33 12.环境保护设计………………………………………………………33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 1. 总则1.1 目的为保证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工程的建筑设计质量和设计深度,根据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内部规定的一些深度标准,对建筑扩初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作如下说明。1.2 范围适用于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的建筑扩初设计。1.3 职责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研发中心负责协调和控制项目的扩初设计。满足建筑扩初设计的编制深度规定。 2. 一般要求2.1 初步设计文件2.1.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2.1.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2.1.3 工程概算书。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3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2.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2.2.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2.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2.2.3 设计文件目录。2.2.4 设计说明书。2.2.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2.2.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注:①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②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③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 设计总说明3.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3.1.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3.1.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1.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4 3.1.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3.1.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3.1.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3.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3.2.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3.2.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2.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3.3.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3.3.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3.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4 总指标 3. 4.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3.4.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3.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 5.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3.5.2 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5 3.5.3 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3.5.4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文件批复时间的因素。 3.6 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4.建筑经济技术指标4.1 总用地面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完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年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最新市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pdf

市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 设计说明书 1.1概述 1.1.1 道路地理位置图 示出道路在地区交通网络中的关系及沿线主要建筑物的概略位置。 1.1.2设计依据 设计委托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的批复意见、相关评审报告、规划、地形等相关资料。 1.1.3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如技术标准、规模有重大变化,应予以论证并履行报批手续。 1.1.4采用的规范和标准 1.1.5测设经过及设计过程简述 1.1.6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1.2 现状评价及沿线自然地理情况 1.1.1道路现状评价 1.2.2现状交通量及技术评价 交通量、车辆组成、路口交通流量与流向特征及路口、路段饱和度等。 1.2.3沿线基本情况 沿线(控制性)建筑、河流、铁路及地上、地下管线情况。 1.2.4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如河流设计水位、流速、地下水位、气温、降雨、日照、蒸发量、主导风向、风速等。 1.2.5工程场地自然条件 1.3 工程概况 1.2.1工程地点、范围及规模 1.3.2建设期限、分期修建计划 1.3.3规划简况 着重阐述设计道路、立交在规划路网中的性质、功能、位置、走向,相交道 路的性质、功能。 1.3.4远期交通流量流向的分析,设计小时交通量的确定,荷载等级的确定。 1.3.5主要交叉路口渠化处理方式 如选用立交,需阐明其必要性及选型依据。 1.3.6工程修建的意义 对道路路网的影响,缓减干扰提高车速和服务水平的程度。根据以上内容,

阐明工程修建的意义。 1.4 工程设计 1.4.1方案设计思路 1 对规划思路及各项指标进行说明,阐述对规划的理解,分析项目实施的意义。 2 提出主要技术难点与关键技术问题。 3 结合规划提出优化或更改思路,阐述合理性。 1.4.2技术标准与设计技术指标 1 列表说明各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包括道路等级、设计年限、设计车速、标 准路幅宽度、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最大坡长、最小坡长、凹曲线凸曲线 半径、停车视距、最小净空、交织段长度、设计荷载、抗震设防标准等。对以上 指标与规范要求进行对比分析。 2 对设计年限、设计荷载、最小净空、抗震等级结合规范进行说明。 3 对因条件限制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所有非强制性技术指标需特别说明。 1.4.3道路平面设计 1 提出平面布置控制因素,包括用地、道路、管线、轨道、隧道、桥梁、文物、其它构筑物、以及工程费用控制等,分析主要控制因素。 2 阐述各方案平面布置情况,结合以上控制因素进行分析,论证各方案设计合理性。 1.4.4道路纵断面设计 1 提出纵断面布置控制因素,包括坡度、控制标高、坡长、挖填土方、排水、等,分析主要控制因素。 2 阐述各方案纵断面布置情况,结合以上控制因素进行分析,论证各方案设计合理性。 1.4.5方案比选 列表对方案的交通功能、占地、工程费用、景观效果、近远期结合情况、技 术要求、工期、拆迁与施工组织等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推荐方案。 1.4.6道路路幅分配 说明道路总宽度以及车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路缘带、中央分隔(绿化)、人行道绿化带宽度分配。结合规划及交通分析论证路幅分配合理性。(结合综合管网布置确定路幅分配) 1.4.7道路路基、路面设计 1 说明道路边坡坡率以及支挡构筑物、桥梁、隧道的确定情况,结合现状地形与地勘分段说明其设计合理性。 2 提出特殊路基处理措施。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总平面设计 一、在施工图设计中,总平面专业设计,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二、设计说明 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注明设计依据、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 三、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场地四界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红线的位 置。 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 称、层数。 5、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 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墙的 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总平面图应画图例。 四、竖向布置图 1、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 5、道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 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 6、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地面坡度用箭头表示。 五、详图: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广场、运动场地、 停车场等。(以上项目如另外委托作环境设计,本设计可不画。) 六、总图制图规定 1、计量单位: (1)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 (2)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的方位角,宜注写到“秒”。 (3)道路的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2、坐标注法: (1)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可向左或右偏移,但不宜超过45°,x为南北方向轴向,x的增量在x轴线上; y为东西方向轴向,y的增量在y轴线上; (2)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 (3)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 3、标高注法: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建筑初步设计 3.1一般要求 3.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条文说明】关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的问题,在修编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为了确保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设计文件中有关内容的重复,本规定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 3.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总指标 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修订)样本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民用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图纸深度规定 ( 修订版)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二○○九年十一月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一总平面 1、区域位置图( 根据需要绘制) 2、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 或定位尺寸) , 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 3)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 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 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4) 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生化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 , 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 或定位尺寸) 、名称( 或编号) 、层数; 总平面图中应准确表示建筑物外轮廓线。 5) 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 或定位尺寸) , 停车场及停车位, 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6) 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 围墙、大门的布置图。 7)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9) 说明栏内注写: 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 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 应说明其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 , 补充图例及其它必要的说明等。 3、消防分析图 ( 1) 在已完成的总平面布置图上表示, 主要内容为消防车道的宽度、坡度、转弯半径、尽端车道的回车场( 高层为18m×18m小高层为15m×15m) , 消防扑救场地范围及坡度, 范围: 建筑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 场地进深高层围18m, 小高层可15m, 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场地坡度不大于5%。

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内容

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 1 施工图设计文件。 1 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见第4.2节至第4.8节)以及图纸总封面;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 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的专项容; 2 合同要求的工程顶算书; 注:对于方案设引后直抵进入施工图田设计的项目,若合同未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概算书(见第3.10节)。 3 各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什,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并归档保存。 4.1.2 总封面标识容。 1 项目名称; 2 设计单位名称; 3 项目的设计编号; 4 设计阶段; 5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 6 设计日期(即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4. 2 总平面 4.2. 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2.2 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和重复利用图。 4.2.3 设计说明。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如重复利用某工程的施工图图纸及其说明时,应详细注明其编制单位、工程名称、设计编号和编制日期;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见表3.3.2,该表也可列在总平面图上),说明地形图、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等设计依据、基础资料: 4.2. 4 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 场地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 4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建筑物等的位置、名称、层数; 5 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析说施工图设计——代序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作为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日新月异,建筑设计市场也因之兴旺起来,国家、集体及私人设计单位竞争激烈。面对这种局面,建筑方案的设计能否出奇制胜,固然成为设计单位取得设计权的重要保证,但施工图的设计能力与质量,同样成为设计单位整体水平的体现。 然而,有些建筑师却只热衷于方案设计,视施工图设计为雕虫小技,难以展现自己的才华。这种片面认识,主要是由于对施工图设计的下述特点缺乏了解所致。 一、施工图设计的严肃性 施工图是设计单位最终的“技术产品”,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对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质量及效果,负有相应的技术与法律责任。因此,常说“必须按图施工”。未经原设计单位的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纸。经协商或要求后,同意修改的,也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补充设计文件,如变更通知单、变更图、修改图等,与原施工图一起形成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应归档备查。 即便是在建筑物竣工投入使用后,施工图也是对该建筑进行维护、修缮、更新、改建、扩建的基础资料。特别是一旦发生质量或使用事故,施工图则是判断技术与法律责任的主要根据。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中规定:“……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施工图设计的承前性 建筑工程设计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个阶段(小型和技术简单者,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简化为两个阶段)。其实质可以认为是从宏观到微观、从定性到定量、从决策到实施逐步深化的过程。后者是前者的延续,前者是后者的依据。就施工图设计论,它必须以方案与初步设计为依据,忠实于既定的基本构思和设计原则。如有重大修改变化时,应对施工草图进行审定确认或者调整初步设计,甚至重做再审。 值得提醒的是:为了保证施工图设计的顺利进行,开始前除充分准备内部作业所需的技术资料外,还应协助业主落实并提供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详见附录二)。否则往往欲速而不达。难免返工! 由此可见,建筑师只有参与施工图设计,通过本工种和其他工种间反复推敲、协调的量化过程,才能深化、修正、完善最初的建筑构思。也即首先确保施工图设计不变形,才能使建筑竣工后“不走样”! 三、施工图设计的复杂性 就一般民用建筑而言,如果说建筑方案的优劣,主要取决于建筑师构思的水平。那么建筑施工图的优劣,不仅取决于处理好建筑工种本身的技术问题,同时更取决于各工种之间的配合协作。诚然,建筑工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仍然处于“龙头”地位,因为建筑的总体布局、平面构成、空间处理、立面造型、色彩用料、细部构造以及功能、防火、节能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

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一般要求 1.1.初步设计文件 1.1.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1.1.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2.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1.2.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 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1.2.3.设计文件目录。 1.2.4.设计说明书。 1.2.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注: 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2.设计总说明 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2.1.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1.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 的文号或名称。 2.1.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2.1.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2.1.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2.1.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2.2.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2.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2.2.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2.3.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3.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 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2.3.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2.4.总指标 2.4.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4.2.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2.5.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2.5.1.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 题。 2.5.2.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2.5. 3.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2.5.4.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文件批 复时间的因素。 2.6.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3.总平面 3.1.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 根据合同约定的鸟瞰图或模型。 3.2.设计说明书 3.2.1.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a)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b)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 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 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c)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d)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室内设计服务内容和设计深度要求

上海览海西南骨科医院 室内设计 服务内容及设计深度要求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1设计服务范围及要求: 本次设计服务内容为室内设计。设计阶段包含概念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后期施工配合服务。 整体设计在符合整体建筑设计要求的基础上需体现国际化高端专科医院的服务理念,需符合国际联合委员会(JCI)认证所需相关规定、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范规定;应结合医院管理模式,突出现代医院、绿色医院的特点。 1.1室内设计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后期施工配合 1.2室内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 1)室内设计服务范围:建筑设计范围内甲方认为需要进行室内精装修设计的部位。 2)室内设计完成内容需包含所有场所及功能房间内软装(定制家具、系统家具、医疗家具、 装饰灯具、地毯、装饰挂画、装饰品、窗帘、盆景绿植、室内景观小品等)订制、陪同采买及摆场完成(采购由甲方负责)。 3)各阶段提交的设计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满足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符合业主提出的 《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各政府部门的报批报审要求(包括审图、盖章、出蓝图)。 1.3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建筑设计各专业图纸(分阶段按需提供)。 2)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设计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范规定。 1.4设计原则 1)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范及满足相关部门验收标准。 2)符合现代医院的建设要求。 3)在建筑设计的功能分区基础上优化各级医疗工艺流程;使各类流线、空间布局更为合理。 4)高品质原则。室内装修设计品质不仅应体现在硬件配置、建设标准上,还应体现在室内 空间品质、色彩的选择、质感的处理等美学要求和文化品味上。设计要具有前瞻性和先进 性;形象和空间处理要简洁大气,富有时代感,要与甲方的服务理念相协调。 5)人性化原则,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注重人的心理、行为需要,创造出以人为本的良好医 疗环境,注重使用的便捷性和科学合理性。 6)为病员、医务人员提供温馨舒适、开敞明亮的医疗环境。 2室内设计各阶段具体设计要求: 2.1概念设计阶段: 1)需完成的设计工作: a)与甲方会晤、熟悉并定位设计要求、设计标准,同时也评定项目室内设计的目标。

(完整版)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内蒙生活区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图纸深度规定 盘锦辽河化工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三年十二月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一总平面 1、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 2、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 3)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生化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总平面图中应准确表达建筑物外轮廓线。 5)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围墙、大门的布置图。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9)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说明其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3、消防分析图(1)在已完成的总平面布置图上表示,主要内容为消防车道的宽度、坡度、转弯半径、尽端车道的回车场(高层为18m X l8m小高层为15m X l5m,消防扑救场地范围及坡度,范围:建筑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 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场地进深高层围18m,小高层可15: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场地坡度不大于5%。 (2)说明 1)消防登高扑救场地下的管沟、暗沟、水池、生化处理构筑物及地下车库顶板,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荷载。 2)消防登高扑救场地上方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停靠和操作的难以拆除的固定障碍物,如花池、树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初步设计)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 初步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 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3.1.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 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 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 设计总说明 3.2.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 总指标 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3.2.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 2 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3 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4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文件批复时间的因素。 3.2.6 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3.3 总平面 3.3.1 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根据合同约定的鸟瞰图或模型。 3.3.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3)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4)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2 场地概述 1)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原有和规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 2)概述场地地形地貌(如山丘,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标高、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3)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迹等)、拆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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