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大屏管理办法

LED大屏管理办法
LED大屏管理办法

LED屏使用管理规定

一、管理部门

1. 综合部作为LED屏的管理部门,负责LED屏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

2. 各单位、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展示信息拟稿和校对工作。

二、发布内容及发布流程

1. 天气预报

如无其它发布内容,综合部负责查询近2日天气预报并发布,无需审批。

2. 法定节假日祝福

如春节、元旦、元宵节、端午节、劳动节、建党节、建军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由综合部拟定发布内容,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

3. 各级领导来我公司司指导检查工作欢迎辞、客户来我公司走访、考察欢迎辞

由接待部门拟定发布内容,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综合部发布。

4. 公司级会议

由主办部门拟定发布内容,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综合部发布;

5. 开标信息

由招标代理部自行拟定内容并发布,发布前需通知综合部发布时间。

三、发布格式要求

发布字体要求为宋体,字体大小可根据发布文字多少确定,要求做到美观大方。

四、信息发布时间

1. 其它部门若需综合部发布信息的,原则上需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综合部,紧急情况除外。

2. 招标代理部发布开标信息起始结束,需通知综合部。

3. 电子显示屏正常播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7:00—19:00,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须提前说明。

附件:《LED屏展示信息审批单》

LED屏展示信息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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