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大屏管理办法
LED屏使用管理规定
一、管理部门
1. 综合部作为LED屏的管理部门,负责LED屏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
2. 各单位、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展示信息拟稿和校对工作。
二、发布内容及发布流程
1. 天气预报
如无其它发布内容,综合部负责查询近2日天气预报并发布,无需审批。
2. 法定节假日祝福
如春节、元旦、元宵节、端午节、劳动节、建党节、建军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由综合部拟定发布内容,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
3. 各级领导来我公司司指导检查工作欢迎辞、客户来我公司走访、考察欢迎辞
由接待部门拟定发布内容,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综合部发布。
4. 公司级会议
由主办部门拟定发布内容,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综合部发布;
5. 开标信息
由招标代理部自行拟定内容并发布,发布前需通知综合部发布时间。
三、发布格式要求
发布字体要求为宋体,字体大小可根据发布文字多少确定,要求做到美观大方。
四、信息发布时间
1. 其它部门若需综合部发布信息的,原则上需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综合部,紧急情况除外。
2. 招标代理部发布开标信息起始结束,需通知综合部。
3. 电子显示屏正常播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7:00—19:00,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须提前说明。
附件:《LED屏展示信息审批单》
LED屏展示信息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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