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司出入管理规定

2018年公司出入管理规定
2018年公司出入管理规定

公司出入管理规定

1.0目的

维护公司及员工财产安全,规范与加强人员、车辆、物资的进出管理。

2.0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天雁控股有限公司。

3.0职责和权限

3.1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对公司各部的出入管理负责;

3.2 保安员负责对公司人员出入、车辆、物资放行进行管控,发生异常状况时应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行政科负责人,行政主管对保安员的工作负监督责任;

3.3 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配合执行。

4.0内容

4.1 员工进出管理

4.1.1员工进入公司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厂牌,否则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司。

4.1.2员工在上班时间外出者,因公外出必须持有效的逐级审批的《内部人员放行条》或《出差申请单》方可放行。因私外出,须持有效审批的《请假单》方可放行。

4.1.3 《内部人员放行条》审批(最终审批人)权限如下表所示,当最终审批人因出差、请假或其他事情不在公司时,该审批程序按照公司组织架构由最终审批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批准。

4.1.4 员工外出时,随身携带的手袋或其它袋子,必须主动出示给保安人员检查,不配合检查者,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2 来访人员进出管理

4.2.1 来访人员应先由保安人员与被访人电话联系,经被访人确认后,由来访人员填写《来访车辆/人员登记表》,保安人员再发给其相应证卡后方可进入公司。(贵宾给予发放“贵宾证”或“来访证”,应聘人员进厂时保安给予发放“面试证”)。

4.2.2 重要客户与政府人员需由相关接口部门亲自到保安室接待,如发现有非公司人员在办公区域或生产区域随意走动无公司内部人员陪同,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委婉询问或制止,并设法联系相关接口部门。

4.2.3 来访人员需要进入生产区域参观时,接待部门需提前知会生产部负责人,经生产部负责人

同意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参观。如没有提前通知生产部负责人,一切后果由接待部门承担。参观

时禁止拍摄,陪同人员应委婉说明,如必须拍摄,则需经过公司高层批准方可进行。具体按照《客

户来访接待规定》执行。

4.2.4 来访人员离开公司时,接待人员应提示其填写《来访回执单》(可由接待人员代写),接

待人员代表签字确认。出门时将此条递交给保安室,并由保安员签字确认;同时,来访人员应将

相应证、卡退还给保安人员(接待人员应提示来访人员);保安员做好物资放行检查即可放行。4.3 车辆进出管理

4.3.1 来访车辆在进入公司前需填写《来访车辆/人员登记表》后进入公司。离开时如有物

资带出,应持有效《物资出门放行条》经保安员核查无误后放行(持有我司发放的通行证

车辆在无自带货进来时可以不登记)。

4.3.2 本公司车辆(专车除外)离开公司,应持有效的《派车申请单》,经核查无误后放行,

除司机外其他随车外出人员必须持有《内部人员放行条》或《来访回执单》。

4.3.3 本公司车辆携带物资离开公司,应持有效《物资出门放行条》,经核查无误后放行。

4.4 物资进出管理

4.4.1 来访人员需携带物资进入公司时,应在保安室进行登记,保安员做好监控,在离开

公司时保安人员根据其自备物资清单检查携带物资,如果所携出的物资超出自备物资清单

范围,应另持本公司签发的有效《物资出门放行条》方可放行。

4.4.2 物资需出厂放行时,由申请部门根据相关的单据填写《物资出门放行条》,执行相关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20200419185413)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为维护园区内员工人身、财产和生产秩序的安全,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门卫有责任和权利按本制度管理。 一:本园区员工 1、员工上班、下班出入园区,应自觉出示门卡(非机动车铭牌),未出示者门卫不得放行。 2、园区车辆进出时,驾驶员出示机动车出入证;如果公司车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应出 示出门条,门卫方可放行。 二:外来人员(应聘人员、装出货、供应商、客户、离职人员等) 1、所有外来人员(各公司领导、重要客人除外),门卫首先必须问清来因,在《访客登记 表》登记相关证件号码和信息。 2、应聘人员、供应商、客户来访时,门卫联系接待人,取得同意后可放行,并登记好进出 园区时间. 3、货车进出厂门时,门卫必须向驾驶员索要送货单、提货单等相关单据,货车才可进出园 区,同时门卫登记车牌号码和进出厂时间。 4、客户验货,由各公司相关人员全程陪同。 5、重要客人随各公司领导随车带进的,由领导负责,不必登记。上级政府机关检查工作, 由领导或行政相关领导接待,并在门卫室做团体登记。 6、离职人员来公司询问工资事宜,应先取得相关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厂,谈话可以在门 卫室进行,门卫登记好进出厂时间。 7、各快递人员禁止出入公司,所有交易活动在门卫室外进行。 8、政府相关人员应由行政部相关人员提前做好接待工作。 以上规定望各公司员工自觉遵守,本制度自公布后开始实施。 四川蒙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尤利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斯伦贝谢(中国)公司2015年12月1日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确保公司财物安全,规范安保人员值勤行为,使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1.3 本规定中安保人员指公司安保队队长和安保员。 2 人员出入管理 2.1 公司员工 2.1.1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须持有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人员外出单》,写明事由交于安保队并打卡,由安保员注明离开公司的时间、返回公司的时间。 2.1.2 员工上班时间请假,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离开,出门时须有持办公室主任批准的《放行条》经安保员核实后予以放行,同时《放行条》存于安保队。 2.2 外来人员 2.2.1 外来人员到公司洽谈事务,先由安保员打电话询问接待人是否在公司内及是否接待,如接待人同意接待,来宾须填写《来宾登记表》并领《来宾证》,安保员签注进公司时间后,来宾持《来宾登记表》访问接待人,事毕后来宾须把经接待人签字的《来宾登记表》交安保员核对签注出公司时间,同时交回《来宾证》。 2.2.2 工程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应由承包商填写“承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一份,经基建项目部主管核准填写“出入证”,“承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由安保队存查。凭有效证件及佩带“出入证”入厂。 2.2.3 参观人员 1) 此类人员进入公司先填写《来宾登记表》。由办公室接待,按接待程序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 2) 参观非经准许区域,须总经理批准。 3) 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陪伴宾客参观,免办申请手续。 2.3 胸卡管理 2.3.1 公司员工 1) 员工胸卡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制、外协加工、盖章并向新进员工发放。 2) 出入公司应佩带胸卡,对未按规定佩带胸卡者安保员有权纠正。 3) 遗失胸卡者,应在发现遗失当天内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发,工本费每枚( ) 元。找到后应立即缴回,不缴回者,一经发现,记警告一次。 4) 使用他人胸卡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发现,记小过一次。 2.3.2 来宾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50%; 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或其它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机构设

置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集团公司直接任命。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子公司应按时召开经营管理会议,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经理会成员和会议记录人签字。 第八条经理会形成决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报集团公司存档。 第九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被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同时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它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管

某集团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XX集团 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改记录

目录 1 总则 (1) 2 管理原则 (1) 3 管理办法 (2) 3.1 治理结构 (2) 3.1.1 集团总裁及总裁办公会 (2) 3.1.2 监事 (3) 3.1.3 董事会 (3) 3.1.4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 (4) 3.1.5 全资子公司总经理 (4) 3.2 重大事项管理 (5) 3.2.1 组织结构与人事任免 (5) 3.2.2 经营计划与预算 (6) 3.2.3 投融资与并购 (6) 3.2.4 薪酬福利与绩效考核 (7) 3.2.5 财务制度与资金管理 (7) 3.2.6 重大资产采购与租赁 (8) 3.2.7 部控制与审计 (9) 3.2.8 对外宣传与披露 (9) 3.3 资源共享与支持 3.3.1 法律事务 (10) 3.3.2 行政事务 (10) 3.3.3 政府事务 (10) 3.3.4 品牌推广 (10) 3.3.5 员工培训与活动 (11) 4 审批 (11) 5 关联 (11)

1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北京XX科技集团(简称“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简称“全资 子公司”)。 2、为保证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强化企业部控制,防各类风险,降低运营成本, 明晰集团公司与各全资子公司的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本制度所论及的全资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修订后 的定义,只有“北京XX科技集团”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4、本制度的解释权在集团企业发展部及集团总裁办公会。 2管理原则 1、集团公司管理定位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监控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 服务支持中心: (1)战略规划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实施纲要和年度经营计划; (2)投融资决策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投融资事项,确保实现集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投资收益达到最大经; (3)业务监控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免、薪酬福利及考核办法;批准全资子公司的年度预算和重要规章制度;批准全资子公司对外媒体 宣传和对外公告容;对全资子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报表 真实情况、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及潜在法律诉讼等重大事项实施审计,降低投资 风险; (4)财务管理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报表核算办法;调剂全资子公司资金余缺,为全资子公司的运作提供资金支持;统筹安排全资子公司 的税收规划,汇总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信息; (5)服务支持中心:与全资子公司共享法务、政府关系及基金申请、经营资质与知识产权申办、品牌推广、行政及员工培训等事务的资源,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其他必要的服务支持。 2、全资子公司管理定位为利润增值中心和业务管理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1)利润增值中心:全资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全额投资的企业,是集团投资损益的主要责任人,通过完成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指标实现利润增值; (2)业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治理层级的要求,制定全资子公司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正常和良好的沟通机制,接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财物安全,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治理有序,爱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人员出入治理 第三条公司职员 (一)职员上班时刻因公出公司办事,须在门卫处登记,写明事由,职员返回后核签返回时刻。 (二)职员上班时刻请假出公司,工作日内不能返回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打卡后方可离开公司。 第四条非公司职员 非公司职员来公司洽商事务,先由警卫打内线询咨询接待人是否在公司内及是否接洽,如接待人同意接洽,则来宾须填写“出入门证”“出入门证”共两联经警卫签注进公司时刻后,存根联存警卫室,另一联由来客自持,事毕经接待人签字后交警卫出,由警卫核对签注出公司时刻,留安保部存查。 第五条胸卡及出入证治理 (一)公司职员 1.公司胸卡由安保部负责监制。

2.出入公司应佩挂胸卡,对未按规定佩挂胸卡者警卫有权纠正。 3.遗失胸卡应即时向安保部申请补发,工本费每枚5元。找到后不赶 忙缴回,一经发觉,记警告一次。 4.使用他人胸卡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发觉,记警告一次。 5.公司职员因胸卡遗失等缘故申请补发者,在未拿到正式胸卡前,应 申请领取“出入证”。 6.胸卡补领后须将“出入证”归还安保部。“出入证”借予他人使用或 借故不予归还者,安保部通知使用人所属部门负责人限其两天内归 还并记警告一次。如遗失,交工本费10元。 (二)非公司职员 1.公司来宾,来公司洽商事务需停留3天(含)以上者,由接待部门 负责去安保部主管处为来宾办理“出入证”,办证时须填写登记表, 并交10元押金。 2.非公司职员离开时,应由接待部门或主办部门负责将“出入证”收 回交安保部主管,安保部主管届时退回押金。 3.非公司职员遗失“出入证”者,应交工本费每枚10元。安保部应 赶忙换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他人使用被查觉者,即取消其进 公司资格并承担借用人造成公司权益缺失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车辆出入治理 第六条外来车辆

子公司管理规定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合理有效地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级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 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方式获得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形式包括 : (一) 公司独资设立或收购形成的全资子公司; (二) 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通过收购部分股权形成的,公司控股 50%以上 (不含 50%) ,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及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并依据子公司章程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及时向本公司董事会、经理层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证券和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子公司应及时向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七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下属子公司执行本制度进行监督,并按照公司相关要求逐级建立管理控制制度。 第三章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八条设立子公司或通过并购形成子公司,必须经本公司进行投资论证,并提出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依照《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授权的其它文件规定的权限进行审议批准。

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规范进出厂区人员的行为,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根据公司最高领导的要求,特别制定本制度: 一.每天上下班时间过后十分钟,保安及时关闭大门,所有进出厂人员(含本公司人员)都必须凭有效的手续进出; 二.本厂车辆、人员出厂,一律凭主管部门签发的请假条或出门证出门,否则,保安一律不准放行; 三.外来人员是指来客、来访、装出货、离职员工查询工资、员工的亲朋好友求见等。以上人员保安人员必须首先挡在门外,问清来因,热情接待并认真登记好对方的相关证件号码和信息,然后分别让他们在保安室内等待。 四.车间员工上班时间一律不准接待会客,有特殊情况的,在午餐和晚餐的各一小时内,在保安室会客; 五.外来客人进入内部的,保安首先打电话与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联系好,不让进的,应说明原因,让客人及时离去;如同意进厂的,需本人到保安室引进;从总经办到各部门、各车间,一视同仁,任何人不得特殊。 六.外来人员进入到相关部门后,当事人应全程陪同,不得让外来人员到处流动,随意查看文件资料和电脑资料,业务谈好后,立即将客人亲自送到大门口,同时填好会客单交保安备案;七.来客如属验货性质的,由销售或质检部相关人员全程陪同;八.如属装出货的长期辅助工种,由仓库人员接待,由行政部办理

统一的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出。 九.相关维修、管道施工、绿化保养、工程施工人员由行政部,基建办等相关人员带领并配发临时出入证。 十.重大客户随总经理、业务副总,随车带进的,由领导负责,不必登记;如遇上级政府机关检查工作,由公司领导和行政相关 领导接待,并在保安室作团体登记; 十一.如遇参观访问的由行政部或相关部门接待,但事先必须书面申请总经理同意。 十二.如遇公安、劳动、环保等执法部门前来处理案发事件的,由行政部领导接待,公安上的可由保安队长先行接待。 十三.如需见副总以上领导的,特别是总经理的,保安不要直接打电话到相关领导,应打电话到总台,由总台内部咨询好是否 接待,然后再通知保安,中间环节应起到缓冲作用。 十四.如系劳资、个人工作等问题发生纠纷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厂区,由相关人员或部门领导到保安室处理,如起争执的,报警处理。 十五.如有礼品、样品或其他物品随客户带出的,当事人要向保安说明。 十六.本制度一经总经理签发,保安队和公司前台将会立即执行。 公司从上到下,人人都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各部门都要 理解、谅解和支持,不可故意刁难保安和前台。否则,公司将 予严肃处理。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 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派往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子公司的财务运作由子公司财务部门监督管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018年公司出入管理规定

公司出入管理规定 1.0目的 维护公司及员工财产安全,规范与加强人员、车辆、物资的进出管理。 2.0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天雁控股有限公司。 3.0职责和权限 3.1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对公司各部的出入管理负责; 3.2 保安员负责对公司人员出入、车辆、物资放行进行管控,发生异常状况时应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行政科负责人,行政主管对保安员的工作负监督责任; 3.3 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配合执行。 4.0内容 4.1 员工进出管理 4.1.1员工进入公司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厂牌,否则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司。 4.1.2员工在上班时间外出者,因公外出必须持有效的逐级审批的《内部人员放行条》或《出差申请单》方可放行。因私外出,须持有效审批的《请假单》方可放行。 4.1.3 《内部人员放行条》审批(最终审批人)权限如下表所示,当最终审批人因出差、请假或其他事情不在公司时,该审批程序按照公司组织架构由最终审批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批准。 4.1.4 员工外出时,随身携带的手袋或其它袋子,必须主动出示给保安人员检查,不配合检查者,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2 来访人员进出管理 4.2.1 来访人员应先由保安人员与被访人电话联系,经被访人确认后,由来访人员填写《来访车辆/人员登记表》,保安人员再发给其相应证卡后方可进入公司。(贵宾给予发放“贵宾证”或“来访证”,应聘人员进厂时保安给予发放“面试证”)。 4.2.2 重要客户与政府人员需由相关接口部门亲自到保安室接待,如发现有非公司人员在办公区域或生产区域随意走动无公司内部人员陪同,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委婉询问或制止,并设法联系相关接口部门。 4.2.3 来访人员需要进入生产区域参观时,接待部门需提前知会生产部负责人,经生产部负责人 同意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参观。如没有提前通知生产部负责人,一切后果由接待部门承担。参观 时禁止拍摄,陪同人员应委婉说明,如必须拍摄,则需经过公司高层批准方可进行。具体按照《客 户来访接待规定》执行。 4.2.4 来访人员离开公司时,接待人员应提示其填写《来访回执单》(可由接待人员代写),接 待人员代表签字确认。出门时将此条递交给保安室,并由保安员签字确认;同时,来访人员应将 相应证、卡退还给保安人员(接待人员应提示来访人员);保安员做好物资放行检查即可放行。4.3 车辆进出管理 4.3.1 来访车辆在进入公司前需填写《来访车辆/人员登记表》后进入公司。离开时如有物 资带出,应持有效《物资出门放行条》经保安员核查无误后放行(持有我司发放的通行证 车辆在无自带货进来时可以不登记)。 4.3.2 本公司车辆(专车除外)离开公司,应持有效的《派车申请单》,经核查无误后放行, 除司机外其他随车外出人员必须持有《内部人员放行条》或《来访回执单》。 4.3.3 本公司车辆携带物资离开公司,应持有效《物资出门放行条》,经核查无误后放行。 4.4 物资进出管理 4.4.1 来访人员需携带物资进入公司时,应在保安室进行登记,保安员做好监控,在离开 公司时保安人员根据其自备物资清单检查携带物资,如果所携出的物资超出自备物资清单 范围,应另持本公司签发的有效《物资出门放行条》方可放行。 4.4.2 物资需出厂放行时,由申请部门根据相关的单据填写《物资出门放行条》,执行相关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HBG 104-01-58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发布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HBG104-01-58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为营造一个秩序井然的工作环境,保障公司财产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高厂区整体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的人员。 2 职责和权限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进出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引导等管理工作;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的业务单位人员进行宣贯本管理规定,协助综合管理部对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各租赁单位负责对各自所属员工及来访人员对本规定的宣贯及监督管理。 3 进出路线 北门(正门):扬州海信员工、租赁单位员工、所有来访人员都从此门进出; 西门:中外运、中远物流工作人员从此门进出,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从此门进出; 南门:部分扬州海信员工及租赁单位员工进出,此门为限时开启,开启时间为早7:00-8:00,晚17:30-18:30;

东南门:扬州海信住宿员工从此门进出,食堂工作人员从此门进出; 宿舍小门:扬州海信住宿员工及食堂人员从此门进出。 4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来访人员进出: 所有来访人员在北门进出,来访人员按要求登记《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人员进出登记表》(附件1),保安人员在得到被访人确认后,来访人员使用有效证件换取来宾证,将来宾证佩戴于胸前方可进入厂区; 租赁单位来访人员需按指定路线进入被访单位,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我公司生产办公区域以及宿舍区域; 若被访者是公司高层领导,则通知公司综合管理部,待综合管理部人员回复同意后理办理换证进入手续; 来访者出厂时,告知来访者,换取有效证件,换证时保卫人员要对两证查验;如提货出厂,要告知办理物资出厂单后方可出厂; 进入厂区内按照规定的路线行走,如乱窜、擅自进入重点要害岗位及生产线,踩踏花草的,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扬州海信人员进出: 人员进出高峰时间所有扬州海信员工从北门扬州海信员工通道通行(见附表2),必须打卡进入,如出现厂牌未带等特殊情况,需向保安人员表明情况,在得到保安人员核实后方可入厂; 厂牌、穿海信工作服方可进入; 扬州海信员工非下班时间出厂必须持有人员出门证,否则不予出厂,非正常时间下班的员工需表明情况,在保安人员进行核实后方可出厂; 租赁单位人员进出 租赁单位员工通道通行(见附表2),必须持有长期出入证并经保安人员检查核实无误后,方可通行;部分租赁单位新进无证员工需登记换取来宾证并由该单位人员带其进入; 部分从南门进入的租赁单位员工必须持有长期出入证并经保安人员检查核实无误后方可入厂; 非上班时间进入海信的租赁单位员工需持有厂牌,并电话联系相关单位向保安人员表明原因,方可进入; 租赁单位现场服务人员必须穿着规范,其他非现场服务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

下属全资子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XX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控股)子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子公司管理,按“1+N”模式建立现代企业监督管理体制,发展壮大子公司,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子公司资产、人事、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中共XX区委、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管理的意见》及《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XX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暂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集团公司出资组建的全资、控股企业。 (一)全资子公司,即集团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集团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 (三)参股50%以下的子公司按《公司法》和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及合作协议履行程序。 第二章出资人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出资人是经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作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出资人,依法监督管理全资(控股)子公司国有资产。 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集团公司出资人相关规定,指导、监督全资(控股)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制定或参与制定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审批全资(控股)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并依法享有资产收益;

3、对全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履行全资(控股)子公司出资人职责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其他重大事项,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全部纳入集团公司管理,即人、财、物、事由集团公司负责;控股子公司人、财、物、事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三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五条全资(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重大事项分为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报告。 审批事项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或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备案事项为告知事项。 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应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上报。 第六条审批事项包括: 1、全资(控股)子公司企业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企业中长期经营目标、年度经营目标; 3、企业年度投融资、经营和成本费用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及其招标等相关事项; 5、企业非经营性支出一次性5万元以上; 6、超过上年度末企业净资产10%的国有资产抵押贷款,企业对外提供担保; 7、企业机构设置、劳动用工、工资、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职工年度绩效奖惩方案; 8、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和划转、配置和处置,变更主营及主营相关项目、业务。 9、企业的产权收购、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企业从事股票、

公司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工作胸卡的使用规定: (一)员工进入公司,应提供工作胸卡以资识别。 (二)工作胸卡不得转借他人。 第四条打卡规定: (一)员工上下班按时在门卫处刷卡。 (二)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刷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刷卡 (三)员工上下班如忘记刷卡,应及时到门卫处登记。 (四)上班时间因事外出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提出外出申请,经核准后,“员工出门证”交门卫处,门卫登记出入时间。因公事外 出可不刷卡,因私事外出需刷上下班卡。 第五条外来洽谈业务人员出入公司时,填写“会客登记表”,以便于门卫管理。 第六条参观人员出入生产区规定: (一)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由相关部门接待,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门卫登记参观人员出入时间。 (二)参观时间以日班的上班时间为限,事先通知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

第七条公司车辆出厂时,应持有供销副厂长签核的“汽车出差单”。如装运有关物资出厂时,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八条非本公司车辆出入按以下办理: (一)入厂: 1.交货车辆凭“送货单”填写“会客登记表”。 2.提运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填写“会客登记表”。 (二)出厂: 1.交货车辆卸货后出厂时,经门卫查验后签注出厂时间。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须进入公司前在“会客登记表”中注明。 2.装运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九条任何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进入生产区。经办公室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条外来物品入厂:外来人员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应由其填具“外来人员物品清单”,一式二联,经门卫核对后签注入厂时间、留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其自存,作为物品出厂的凭证。

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精选资料 重庆市**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全面管理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 (一)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并拥有绝对控股权,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但不包含全资子公司。 (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下的股权,但能够决定其董事局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对子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及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子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减少或避免 可修改编辑

公司的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基本管理原则 第四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按照“财务管控为主、战略管控为辅”的管控模式,以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并对子公司进行指导、监督的同时提供相关协助服务。 第五条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六条设立子公司或通过股权收购、企业合并分拆等交易模式形成子公司的,必须进行投资论证,经公司董事局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子公司管理控制要达成的目标: (一)确保子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确保公司对子公司的既定财务收益指标得以实现; (三)确保子公司业务归入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的战略推进方向,服务于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友谊”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本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控股子规范、高效、有序地经营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广州友谊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友谊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广州友谊各职能部门,广州友谊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各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其它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与执行。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

导、监督等工作。广州友谊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它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三会管理 第五条控股子公司应参照《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本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六条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三会制度、议事规则,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第七条广州友谊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或出资额(以下统称“持股比例”),对各控股子公司享有以下权利: 1. 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 2. 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 依照法律法规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收购其它股东的股份; 4. 查阅控股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等控股子公司所有经营运作的重要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维护公司形象,确保公司人员、车辆、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人员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进出公司。 (二)员工上班应提前10-15分钟进入工作区,进行卫生清整并签 到;下班应提前将工作区整理入档,关闭用电电源或开关,于下班时间后1-10分钟签到并离开工作区。 (三)中午下班时间,离家较远的员工可在工作区休息;下午下班 后,无特殊原因或非工作加班,严禁在工作区逗留、闲谈或利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否则依公司《奖惩制度》处理。 (四)财务室、营业厅、总经理办公室等重要库室,应加强防范, 仓库应实行双锁连管,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一人在上述场所逗留。(五)商场、营业厅人员进出公司,按《员工纪律与行为规范》规定 着装,上班应佩挂胸章标志,站姿要规范,不得在工作场所攀谈、嬉 笑与打闹。 (六)外来客人进出公司要进行登记,原则上不得在工作区会私客,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就近处理,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三、车辆出入管理 (一)员工个人交通工具,应按划分区域停放、落锁。 (二)机动车辆进出公司,应严格检查,并将车号、随车人数、装运物品等情况进行祥细登记。 四、物品出入公司管理 (一)出入公司物品,凭“物品出入证”,由主管部门或仓库保管员填具出入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和签发人”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方可放行。 (二)非正常物品出入公司,须由部门经理签单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19年8月1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对子公司管理行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母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或股份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或股份,或者持有其股权或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三)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是指在参股公司中,母公司是第一大股东并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在本制度中合称“子公司”。 第三条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公司主要通过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人员进出管理办法

海信容声()冰箱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HBG 104-01-58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海信容声()冰箱有限公司发布

海信容声()冰箱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HBG104-01-58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1 主题容及适用围 1.1为营造一个秩序井然的工作环境,保障公司财产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高厂区整体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海信容声()冰箱有限公司的人员。 2 职责和权限 2.1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进出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引导等管理工作; 2.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的业务单位人员进行宣贯本管理规定,协助综合管理部对本 规定的具体实施; 2.3 各租赁单位负责对各自所属员工及来访人员对本规定的宣贯及监督管理。 3 进出路线 3.1 北门(正门):海信员工、租赁单位员工、所有来访人员都从此门进出; 3.2 西门:中外运、中远物流工作人员从此门进出,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从此门进出;3.3 南门:部分海信员工及租赁单位员工进出,此门为限时开启,开启时间为早7:00-8: 00,晚17:30-18:30; 3.4 东南门:海信住宿员工从此门进出,食堂工作人员从此门进出; 3.5 宿舍小门:海信住宿员工及食堂人员从此门进出。 4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4.1 来访人员进出: 4.1.1 所有来访人员在北门进出,来访人员按要求登记《海信容声()冰箱有限公司人员进出登记表》(附件1),保安人员在得到被访人确认后,来访人员使用有效证件换取来宾证,将来宾证佩戴于胸前方可进入厂区; 4.1.2 租赁单位来访人员需按指定路线进入被访单位,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我公司生产办公区域以及宿舍区域; 4.1.3若被访者是公司高层领导,则通知公司综合管理部,待综合管理部人员回复同意后理办理换证进入手续; 4.1.4来访者出厂时,告知来访者,换取有效证件,换证时保卫人员要对两证查验;如提货出厂,要告知办理物资出厂单后方可出厂; 4.1.5 进入厂区按照规定的路线行走,如乱窜、擅自进入重点要害岗位及生产线,踩踏花

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围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本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3条子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规运作,严格遵守上市规则、控制度等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细则。 第4条控股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第5条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2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6条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部管理制度和“三会”制度。控股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公司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7条集团公司依照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8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在控股子公司《章程》的授权围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经营计划在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本公司反馈。 第9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2.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财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财务会计等方面进行监督。 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主要负责对派往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4.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上报、对外宣传、证券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3章财务管理 第10条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监督管理。控股子

公司出入厂管理条例

四、公司出入厂管理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本厂人身、财产和生产秩序的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人员、车辆、物品出入本厂均须遵守本条例。保卫有责任与权利按本条例管理。 (二)人员管理 第三条本企业职工 1.本厂区职工: (1)出入厂均应着厂服,佩挂胸章但一般只限于上下班时间,打卡出入。 (2)因公需经常出入厂区人员,经厂长核准颁发特制胸章,凭此随时出入厂区。上述人员如因工作变动不再符合“自由出入厂区”条件时,应即办理注销。人事部门每年底重新审核自由出

入厂区人员名册并送厂长核签。 (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凭“本厂职工出入 门证”。(表24-1) 一式三联经主管科长签字:第一联存其所属部门,第二、三 联交保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保卫室,第二联由职工本 人携带。(如需往分[本]厂者,可凭第二联经分[本]厂保卫签注 入厂时间后入厂,第二联暂存分[本]厂保卫室。事毕出厂交保卫 签注出厂时间后带回);返厂时,将第二联交由保卫对照检出原 存第三联分别记入厂时间,并暂存于保卫室。于翌日下午十时前 将第三联转送出厂职工所属部门主管核查,将第二联转送考勤部 门核对考勤记录,如有不符应即通知其所属部门主管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保卫部门备案。 表24-1 本厂职工出入门证 双 线 以 下 由 保 卫 签

(4)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于保卫室填具“本厂职工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经保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一联存保卫室,二、三联由本人携带入厂;事毕经主管科长核签,交保卫检出,第一联一并签注出厂时间,如有不符应即通知其所属部门主管调查处理结果报保卫。第三联于翌日上午十时前由保卫转送所属部门主管核查。 (5)本厂职工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2.非本厂区职工: 因公需入厂区者,应凭“出差申请单”第二联或“本厂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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