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租代购合同

汽车以租代购合同

甲方(出租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进行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壹辆,型号为:的汽车供乙方承租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三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共计人民大写:。

2、租金标准,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元(大写:)

3、租金支付

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帐号:,开户行:)。

第四条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十日内必须将车辆过户,为甲方腾出号牌。

3、租赁期间产生一切交通事故及违法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辆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按甲方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2、租赁期间在保险到期前,由乙方需提前一个月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汽车租赁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调查;如调查核实因乙方所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系虚假或部分虚假取得甲方信任从而租赁车辆的,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对租赁车辆的保养记录进行查询,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有权查询租赁车辆的违约记录,若乙方未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日内予以处理完毕,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经甲方调查核实并符合汽车租赁条件,乙方在缴纳汽车租赁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乙方有提供真实资信资料的义务。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且不因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而例外。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汽车租赁服务费等费用及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

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5、租赁期间,乙方应善意使用车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应甲方要求将租赁车辆交还甲方。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和赁车辆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租赁车辆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并保护租赁车辆不受任何侵害。

7、租赁车辆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租金仍需正常支付。

8、乙方应善意使用租赁车辆,按期购买租赁辆保险、按期进行租赁车辆年检,不得违法使用车辆或违反《机动车保险条款》使用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出借、赠予或用于抵押、质押、典当及抵债。

9、乙方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对他人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死亡/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以及对他人财产损毁产的赔偿费用等,在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合同进行赔偿后,不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租赁车辆贬值的,乙方不能退租,租赁车辆贬值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辆的设备及部件等。

11、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汽车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汽油费、机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费、维护费、停车费、、验车费、车船费及违法用车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l、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费用。

2、如乙方提前支付剩余所有租金,乙方应承担剩余租金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3、若乙方因故要求退租,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交车时车辆评估价值一退车时车辆评估价值一己支付租金)=总租金,且经甲方书而同意后,双方办理退租手续,本合同终止。

4、如乙方因故退租除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所生产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以及因违约所产生的调查、律师代理费、见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保全费、财产处置、过户费、差旅费、车辆交通违章罚款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中,律师代理费按担保总金额的6%且不低于3000元/件计算;诉讼费、执行费、交通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据实计算。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l、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能过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无需提前通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第十二条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汽车以租代购合同范本

---------------------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汽车以租代购合同 甲方(出租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辆,型号为: 的汽车供乙方承租使用。 第一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从年月日起年月日 止,叁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保证金,每辆车为人民币大写:,共计人 民币大写:。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元/月(大写: ),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 3、租金支付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 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开户 行)。

第四条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第六条租赁辆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 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乙方应于租赁车辆保险到期前15日内将甲方垫付的保险费支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以租代购合同

以租代购合同 甲方(出租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解析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通过“以租代购”方式购买甲方汽车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车辆信息 以租代购车辆总金额为人民币xxx元。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后,该车辆由甲方过户给乙方。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保证金:xx元(大写:xxx),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完毕,租期届满后该保证金抵作购买车辆的首付款。 2.租金标准:xx元/月(大写:xxx),乙方应于每月x日前将该月租金支付给甲方。 3.甲方收取保证金及租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第四条车辆所有权 解析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保证金、租金、保险费及其它费用,逾期10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并在保证金中扣收相应金额。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保证金后x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及保证金收据。 3.甲方应按要求办妥车辆保险手续,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解析4.甲方有权查询租赁车辆的违约记录,若乙方未在违约行为发生后x日内予以处理完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2021大昌租赁:汽车租赁合同书(以租代购)----模板

合同编号:清风不如明月好 山西大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汽 车 租 赁 合 同 书

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出租方:山西大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相关条款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全部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5.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根据合同约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赁车辆,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将车辆过户给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由承租方负担。如过户时须提供占地证明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 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承租方可以选择退还车辆或以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购买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约定费用。 3. 按车辆性能要求、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

汽车租买合同条款(以租代购)表样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汽车租买合同条款(以租代购)表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租 赁 △口 同 书 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 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相关条款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全部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5.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 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根据合同约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赁车辆,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将车辆过户给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由承租方负担。如过户时须提供占地证明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解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 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 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承租方可以选择退还车辆或以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购买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约定费用。 3. 按车辆性能要求、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辆年检及维修保养。 6.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 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公安及交通 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 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租赁车辆状况 出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为。车号,颜色,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号码。 第六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月。 第七条租金、押金及违章保证金约定 1. 单车车辆租赁价格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合计人民币元整。 2.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抵押金元整,及违章保证金元整。 3. 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 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蹇个月,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该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没有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出租方应将违章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 5. 租金采用预付费方式,租金按支付。根据承租方情况,每支付租金日期最迟不得超过。 6. 租金、押金及违章保障金一经商定,不随国家政策及市场变化而变动,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条:租赁汽车质量问题的处理(特指在汽车生产厂家承诺的索赔期内车辆) 租赁汽车质量问题应由出租方负责向厂家索赔。索赔过程承租方有权参加。超出厂家规定索赔期限和项目,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方无权以租赁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应自行解决索赔期后和索赔范围之外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保险约定 1. 出租方负责在本合同签署之日为车辆投保,被保险人为出租方。险 种必须为第三者(20万元以上)、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并使之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保单复印件交承租方。 2. 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失,车辆损失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3. 双方商定,在履行合同期内所有国家规定的车主 负责制中,车主应承担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并

设备以租代购合同DOC热门文档

设备以租代购合同DOC热门文档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以以租代购方式向乙方销售一批自动售货机(以下称设备)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以租代购安排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在租赁期限内提供指定设备供乙方使用。 租赁期限内,租赁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设备使用权,乙方按照约定支付租赁费用。 2.租赁期限界满且租赁费用付清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取得设备所有权(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二、租赁设备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自主选择,提供以下自动售货机: 型号: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 是否全新:__________

合计设备数量:__________ 台。(以下称租赁设备) 2.除非另有说明,设备的交付以及归还地点均为位于的甲方经营地点。 三、租赁费用明细 1.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的租赁费用明细与支付方式如下: 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16个月。 2.付款说明:按月支付的费用,乙方应于每月前支付上月费用;首月费用,应于租赁期限开始前至少提前一周支付;非整月的,则按天折算。 3.保证金的退还: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退还保证金,但有权从中扣除乙方应承担或支付的任何费用、款项、赔偿、违约金等。 4.租赁期间,乙方负责设备的保管,下列情形下,即使租赁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仍应正常支付租赁费用: 租赁设备被盗或被抢、遗失等; 租赁设备发生事故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 非因租赁设备的质量问题导致的设备维修、保养等。 四、租赁期间租赁设备费用承担 五、租赁设备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设备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 2.在不影响租赁设备日常使用的前提下,甲方有权继续保存租赁设备的购买凭证等相关资料。如租赁设备手续需要,甲方应配合提供。 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甲方不得将租赁设备向其它第三方出售或转让。 4.乙方依法对该租赁设备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5.租赁期限届满,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时,乙方取得租赁设备的完全的所有权:

汽车租买合同条款(以租代购) 表样

合同编号: 汽 车 租 赁 合 同 书 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相关条款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全部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5.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根据合同约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赁车辆,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将车辆过户给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由承租方负担。如过户时须提供占地证明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 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承租方可以选择退还车辆或以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购买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约定费用。 3. 按车辆性能要求、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 增设他物。 5. 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辆年检及维修保养。 6.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 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公安及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 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 知出租方。 第五条租赁车辆状况 出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为。车号,颜色,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号码。

以租代购合同【律师批注版】

以租代购合同 甲方(出租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通过“以租代购”方式购买甲方汽车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车辆信息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后,该车辆由甲方过户给乙方。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保证金:xx元(大写:xxx),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完毕,租期届满后该保证金抵作购买车辆的首付款。 2.租金标准:xx元/月(大写:xxx),乙方应于每月x日前将该月租金支付给甲方。 3.甲方收取保证金及租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第四条车辆所有权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保证金、租金、保险费及其它费用,逾期10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并在保证金中扣收相应金额。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保证金后x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及保证金收据。 3.甲方应按要求办妥车辆保险手续,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4.甲方有权查询租赁车辆的违约记录,若乙方未在违约行为发生后x日内予以处理完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真实、准确、全面,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2.乙方有权在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获得车辆的所有权。 3.乙方保证车辆完好,不得自行拆卸、更换汽车外观、更换原车设备、零件等,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车辆或设备丢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且仍应继续支付租金直至租期届满。 5.乙方在接收车辆前应当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应立即提出,车辆接收后视为车辆完好、运行正常、设备齐全。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车辆上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租赁车辆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 7.乙方应善意使用租赁车辆,按期为租赁车辆购买保险、按期对租赁车辆进行年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受损或灭失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不得违法或违规使用车辆。 9.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必须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他人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死亡/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对他人财产损毁产生的赔偿费用等,在保险理赔后的剩余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车辆贬值的,该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

网约车以租代购合同

网约车以租代购合同 出租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与本合同附件、双方确认的《车辆交接单》等其他材料一起成为承租方租用出租方车辆的正式有效文件。 第一条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1、租赁标的 出租方同意将本条第1款中约定车辆出租给承租方,合同期满,出租方确认承租方无违约行为且无任何欠款后,将租赁标的以¥元的价格过户给承租方,过户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过户时车辆已产生的违章罚款、事故责任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设置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2、租金及支付 ■租金:本合同租金共计¥元(大写:),双方约定租金的支付形式为按(□月□季□年)支付,每(□月□季□年)租金为¥元(大写:)。 ■首付款:首付金额共计¥元(大写:)。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元(大写:)。 ■首月租金、首付款与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并支付。其后每月租金通过□门店刷卡□银行转账□支票的方式,应在租车每一月度届满后 5个工作日内付清下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按逾期日数,每日加收月租金0.5%的滞纳金。 ■租金包括 ⑴在租赁期限内的租费、保险费及养路费; ⑵定期维护、保养的材料及人工费; ⑶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3、里程限制 租赁期限内行驶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里程按元/公里计费。合同提前终止的,本条所列费用由承租方在合同终止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完全履行车辆过户给承租方的,本条所列费用不再收取。 4、违章预授权 合同提前终止或车辆未完成过户的,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元违章押金,在 45 天后查询无违章后不计息退还承租方。 第二条出租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2、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运行状况良好、安全可靠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租赁车辆只能作为办公、旅游等自用车辆使用,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运营,以及不得用于参加竞赛、测试、试验、教练活动及其他违法活动。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2、合同提前终止或期满后未过户,承租方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交还车辆及随车证件,并根据《车辆交接单》确认内容进行验收。 3、承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使用期间的车辆用油、路桥费及停车费等。 4、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进行变更登记。 第四条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无法追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上海市汽车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2021版)

附件 编号: 上海市汽车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 (2021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制定

合同编号: 上海市汽车租赁合同 (2021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及租期 1.乙方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向甲方租用品牌型座车一辆,颜色:,车牌号:,详细内容见《车辆交接单》。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的发车日为准。 2.车辆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拥有承租期内的使用权。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租金人民币元(含税率%),大写为元。 2.每基本行驶里程为公里,超出基本里程的,乙方应按元/公里向甲方支付超公里费,每月日结算一次。 3.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该保证金于乙方返还车辆并结清费用后的个工作日

内退还给乙方。 4.每月日至次月日为一个结算月,甲方应在每月日开出当月租金的发票交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 5.合同期内,如遇国家相关的税费制度调整致使车辆运营成本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对租金予以相应调整。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质和符合要求的证照。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车况完好,设备齐全且性能符合使用标准,证件齐全有效。 3.甲方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年度检验,对非人为造成的故障予以维修,负责上海市境内车辆抛锚处理和急修。协助乙方处理行车事故,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4.如遇车辆年度检验、发生非人为引起的故障及无责交通事故,甲方应提供同等级或以上的替代车辆,确保乙方用车。 5.甲方对乙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6.甲方委派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加盖的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名称和地址等基本情况变更的,乙方须在该变更情况发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知甲

以租代购合同范文

以租代购合同范文 The latest edition of the model contract for purchasing by r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以租代购合同范文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以租代购合同 甲方(出租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解析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通过“以租代购”方式购买甲方汽车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车辆信息 车辆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备注 辆 以租代购车辆总金额为人民币xxx元。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后,该车辆由甲方过户给乙方。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保证金:xx元(大写:xxx),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完毕,租期届满后该保证金抵作购买车辆的首付款。 2.租金标准:xx元/月(大写:xxx),乙方应于每月x 日前将该月租金支付给甲方。

3.甲方收取保证金及租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第四条车辆所有权 解析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保证金、租金、保险费及其它费用,逾期10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并在保证金中扣收相应金额。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保证金后x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及保证金收据。

以租代购协议书

以租代购协议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 甲、乙双方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提供-----------商铺栋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商 品房给乙方租用。 二、关于租赁期限的约定 租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租代购期限为3年。 三、关于租金的约定 1、乙方同意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按人民币元/(平 方米·日)计算(建筑面积);共计总租金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租金从次年开始每年按2%递增。 2、租金为先付后用,租金的缴付为年度付款。首期租金在本协议签定之日缴纳。下期租金交 纳时间为每年月日前,直至租赁期满为止。 3、乙方须交付相当于陆个月的租金作为抵押金交于甲方,签订合同之日缴纳第一年租金时一 并缴纳。待租约结束、各项费用全部结清后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4、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以租代购价格(包含租金价格)为每建筑平米元,并以该 价格作为该物业的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该物业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的甲方向乙方出售的价格。该物业购的总房款为元。若乙方租赁期满购买该房价格按此执行,提前还款按本条第6款执行。 5、将本合同的租金支付作为以租代购协议购房价款支付的组成部分。 6、租期期满后如乙方确定购买该房,要求在十五日内将剩余房款补齐,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 将房款补齐,乙方将不享受自签署《以租代购协议》之日约定的优惠价格(第3条第4款约定的价格),按本协议约定房屋总价递增5%执行。 7、如在租赁期间乙方提前付清房款,甲方可根据提前还款时间情况给予总房款的1-4%的优惠 折扣(提前半年补齐房款享受1%;提前壹年补齐房款享受2%;提前壹年半补齐房款享受3%;提前两年以上时间还款的客户享受4%)。租赁期满后,客户付款方式可参照民丰街商铺B组的付款方式。 8、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购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赁期 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的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各项费用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

(完整版)个人以租代购正式合同

以租代购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互惠的原则,甲方为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向乙方申请“以租代购”方式购买小轿车一部; 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为:, 车架号: 用保证金代替首付款,以租金代替购买小轿车和费用,租期届满并付清全部租金后即可拥有该小轿车的所有权。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以租代购车辆、数量、金额: 以租代购该小轿车总金额人民币元。 二、保证金:元。租期满后抵做购买该车辆的首付款。 三、租金、租期、车辆所有权 1、租金:每月元,合同签定当月日为第一期,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日前甲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 2、租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3、租期内车辆所有权属乙方所有,租期届满且付清全部租金后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四、乙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交纳租金,超过5日,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收租金、违约金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2、甲方人为损坏车辆,不愿承担维修费,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除车辆的维修费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乙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保证金后日内,即 年月日之前将以租代购车辆送至甲方处。 4、租期内车辆的年检、日常保养及保险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车辆保险费用需交给乙方由乙方选择保险公司并投保。 5、甲方在控制、使用车辆期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交

通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及车辆自身损失的责任。甲方有权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金,乙方有义务协助向保险公司索赔。 6、甲方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将进行盈利性经营,不得用于参加比赛、测试、教练等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抵押、倒卖,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及其他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按时交纳租金,租期结束且付清租金,即获得车辆的所有权。 2、甲方必须保证车辆外观完好,如有损伤,如被刮花、碰撞出现凹凸面,甲方应按照实际产生的维修费用进行赔偿或全款购买该车辆。 3、甲方不得对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零件、更改车辆外观,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间车辆或随车设备丢失,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甲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5、甲方接收车辆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甲方接收车辆后,视为车辆外观完好、工作正常、随车设备齐全。 6、甲方不得单方毁约提前还车,否则,应承担单方毁约提前还车的违约金元。 六、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以租代购正式合同

以租代购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互惠的原则,甲方为降低投资 成本和风险,向乙方申请“以租代购”方式购买小轿车一部;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用保 证金代替首付款,以租金代替购买小轿车和费用,租期届满并付清全部租金后即可拥有该小轿车的所有权。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以租代购车辆、数量、金额 以租代购该小轿车总金额人民币元 二、保证金:元。租期满后抵做购买该车辆的首付款。 三、租金、租期、车辆所有权 1、租金:每月元,30日为一期,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日前甲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 2、租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租期内车辆所有权属乙方所有,租期届满且付清全部租金后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四、乙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交纳租金,超过5日,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收租金。 2、甲方人为损坏车辆,不愿承担维修费,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除车辆的维修费。 3、乙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保证金后日内,即年月曰之前将以租

代购车辆送至甲方处。 4、租期内车辆的日常保养及保险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控制、使用车辆期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交通 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甲方、乙 方、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及车辆自身损失的责任。甲方有权获得保 险公司的理赔金,乙方有义务协助向保险公司索赔。 6、甲方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将进行盈利性经营,不得用于参加比赛、测试、教练等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抵押、倒卖,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及其他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按时交纳租金,租期结束且付清租金,即获得车辆的所有权。 2、甲方必须保证车辆外观完好,如有损伤,如被刮花、碰撞出现凹凸面,甲方应按照实际产生的维修费用进行赔偿或全款购买该车辆。 3、甲方不得对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零件、更改车辆外观,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间车辆或随车设备丢失,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甲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5、甲方接收车辆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甲方接收车辆后,视为车辆外观完好、工作正常、随车设备齐全。 6、甲方不得单方毁约提前还车,否则,应承担单方毁约提前还车的违 约金元。 六、其它约定:

2015年版本上海汽车租赁合同

编号: 上海市汽车租赁合同(2015年版本)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行业协会 合同编号: — 1 —

上海市汽车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及租期 1.乙方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向甲方租用品牌型座车一辆,颜色:,车牌号:,详细内容见《车辆交接单》。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的发车日为准。 2.车辆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拥有承租期内的使用权。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租金人民币元(含税率%),大写为元。 2.每基本行驶里程为公里,超出基本里程的,乙方应按元/公里向甲方支付超公里费,每月日结算一次。 3.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该保证金于乙方返还车辆并结清费用后的个工作日内退还给 — 2 —

乙方。 4.每月日至次月日为一个结算月,甲方应在每月日开出当月租金的发票交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 5.合同期内,如遇国家相关的税费制度调整致使车辆运营成本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对租金予以相应调整。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质和符合要求的证照。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车况完好,设备齐全且性能符合使用标准,证件齐全有效。 3.甲方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年度检验,对非人为造成的故障予以维修,负责上海市境内车辆抛锚处理和急修。协助乙方处理行车事故,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4.如遇车辆年度检验、发生非人为引起的故障及无责交通事故,甲方应提供同等级或以上的替代车辆,确保乙方用车。 5.甲方对乙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6.甲方委派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加盖的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名称和地址等基本情况变更的,乙方 — 3 —

汽车以租代购合同

汽车以租代购合同 甲方(出租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辆,型号为:的汽车供乙方承租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从年月日起年 月日止,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保证金,每辆车为人民币大写:,共计人民大写:。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元/月(大写:)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3、租金支付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

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开户行)。 第四条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己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第六条租赁辆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 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问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乙方应于租赁车辆保险到期前15日内将甲方垫付的保险费支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保险单中应注明,出险时甲方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

汽车以租代购合同标准范本_1

协议编号:LX-FS-A25494 汽车以租代购合同标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汽车以租代购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方(出租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辆,型号为: 第一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从月月止,叁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民币大写:。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元/月(大写:),共计人民币)。 3、租金支付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开户行)。 第四条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

以租代售合同(设备15条)

**设备以租代售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设备以租代售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甲方出租(租售)给乙方设备事宜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物名称、用途、价格、交付地点 甲方租赁给乙方设备为(租赁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技术协议》及附件租赁设备清单): 乙方租赁以上设备用于。 租售设备价格:RMB 万元(大写:)。 设备交付地点: 第二条合同执行中租售设备的所有权 1、在乙方支付完所有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及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向甲方的债务后,并由甲方出具债务结清证明和所有权转移文件前,租赁物、相关权证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2、甲方保障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享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利,乙方行使上述权利不得损害甲方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3、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物没有处置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互易、赠与、质押、抵押、转让使用租赁物,不得用租赁物进行投资、入股、入伙,或允许其他第三人使用租赁物。 4、乙方不得使租赁物被留置、查封、扣押、拍卖、强制执行情况。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进行任何实质性改装或添加。无论甲方是否同意添加,乙方添附到租赁物上的任何物件,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须补偿乙方,租金也不因此而作调整,如对租赁物有损害则乙方应当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6、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为有形动产,不因乙方的使用而成为不动产或不动产的附属物。 7、甲方或指定的第三人有权进入租赁物所在场所,检查租赁物使用情况,乙方应当给予

合同范本 汽车以租代购合同范本_汽车以租代购合同模板

汽车以租代购合同范本_汽车以租代购合同 模板 以租代购是指车辆以长租的方式,按逐月支付租金,待租期满三年后,将车辆所有权过户给客户。汽车以租代购合同你是怎样理解的呢?以下是整理的汽车以租代购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汽车以租代购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出租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辆,型号为: 第一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从月月止,叁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民币大写:。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元/月(大写:),共计人民币)。 3、租金支付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

如下帐户(帐户名称:开户行)。 第四条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第六条租赁辆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乙方应于租赁车辆保险到期前15日内将甲方垫付的保险费支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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