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

二1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
二1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

因为市场原因或工期太紧,或施工单位的资质限制,有些工程往往涉及将承包工程(非主体工程)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分项或分部工程。分包工程是总包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分包工程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总包工程质量。因此,应对分包工程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工程项目部对承建项目的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为规范对分包工程的管理,项目监理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 分包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包括的施工内容予以明确,如合同遗漏的项目或未包括在招标书范围内的,分包方要提出书面报告,由总包方会同监理、业主协调解决;总包方与分包方还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分包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答订后报送一份至监理部备案。

2. 督促分包方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施工。

二、分包单位进场审查工作

1.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计划要详细列出各主要工序及持续时间,不得漏项;标准表格使用《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报审表》、《一般施工(调试)方案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同时报送《工程开工报告》(分包商报审表式统一采用国网监理工作表式2007版);

2. 进场的分包方所有人员,统一到项目质安部门签定集体、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接受安全生产书面交底;

3. 分包单位必须持有资质证明,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并报送复印件。表格使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施工管理人员资质报审表》;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并将复印件交总包方质安、劳资部门备案,并报监理部审批,表格使用《特殊工种特殊工作人员报审表》;分包方所使用的施工设备、施工机具、劳保用品必须报检,标准表格使用《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报审表》、《主要测量计量器具试验设备检验报审表》;监理部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基本程序见附表。

4. 及时提出图纸会审要求,由总包方协调提请项目监理部安排。

三、开工管理

1. 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经总包方、监理、业主审批通过后,由监理下达开工指令,正式开工;

2. 分包方的开工日期以开工指令日期为准,实际施工中,如与分包方相关联的上道工序比计划提前完成,那么分包方的进度亦相应提前,其他情况按合同中有关工期的约定执行;

3. 施工中,总包方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计划安排,向分包方书面下达各工序的最迟开工时间和最迟完工时间,以便统一协调施工进度。

四、施工过程管理

1.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

1.1方案实施管理

项目实施前,由施工总包单位技术部和工程部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度计划进行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原则上分层施工,如无法分层,则每层分段施工,避免因抢工作面造成的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延误工期。

1.2涉及施工的矛盾协调

所有的施工图纸均由总承包统一审核,各分包商积极参加,由工程、技术部门列出各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编制各分包商既相互交叉又互不干扰的预埋、预留管道孔洞的管线走向规划。各分包商在施工时,对于非图纸原因产生的同其他单位的矛盾,统一上报总包单位协调解决;由于图

纸原因产生的矛盾,书面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院协调解决;每个分包商在各工序施工前,需要土建或其他分包商配合施工或应注意的事项,提前两天向总包方提出,以便协调处理,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1.3工期管理

各分包商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应在进度计划中予以明确且严格按既定计划执行,同时和总包方安排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保持一致,以确保各单位同时施工时的有序、稳步施工,工期的延误执行合同规定。

1.4配合问题

现场施工总布置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随意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承包单位布置与管理,同时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须提前两天填报用水用电审批表,列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总承包商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避免磕碰事件。

2.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本工程承包质量管理任务将主要是针对各分包商分别负责的系统功能质量的监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最终产品质量跟踪而展开的。在施工中,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2.1技术质量的管理

分包商的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

2.2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分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品牌、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须与设计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一致,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退场。

2.3进场材料的报检程序

分包商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在第一时间(24小时内)填报《主要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供货商资质报审表》及《主要设备开箱申请表》,报总包单位进行核实,无误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业主进行核查,通过后方可入库或使用;

2.4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

首先,各分包商应配备足够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书面上报总包方。总包方同样有专职质安员对分包商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同时分包商对产品质量进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总包方不予以签证付款并促其整改,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总承包亦将抽派人员赶赴加工现场进行检查验证。2.5成品、半成品保护

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对产品的保护进行系统管理,已完成并形成系统功能的产品,经验收后,分包商即组织人力、物力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产品保护,直至形成最终产品,并指派专人看护直至交付业主使用为止。

3.对分包单位的工期管理

总承包对该承包工程工期目标的最终依据是合同工期,即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为此总承包技术、工程部门必须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周密策划和严格管理,各分包商的计划工期必须实现投标书承诺的合同工期要求。:

3.1在排总进度计划时,各分包商的主要负责人员均共同参与,对总承包所排的计划进行论证、提出意见。同时充分预计为实现预定计划可能产生的技术、质量,安全及施工进度等问题,事先制定方案,确保总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3.2在总进度计划中标明各分包商最迟应开始的时间及最迟应完成的时间,同时注明关键工序的节点工期。

3.3当情况有变化,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时,必须经过双方协调,并得到总承包的同意。并报监理和业主签认。

4.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如果工程建筑面积较大,专业分包单位较多,为确保施工正常有序的进行,各分包商应做到以下几点:

4.1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并由总包方质安部门制定统一完整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如:人员登记制、人员进出场制度、区域通行证制度、生活区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分包商必须遵守,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4.2分包商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对本方的材料库房、成品、半成品进行看护;分包商的现场安全员名单须书面报总包方,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发现违规、违章操作的(如机械操作、用电操作、高空作业等),必须予以制止并处理,总包方亦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或违章将按电力施工有关安全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3分包商必须遵守合同中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教育并监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打架斗殴、赌博、喧哗嬉闹,严禁在现场随地大小便或在建筑物上乱写乱画,违者将予以重罚并清退出场;严禁任用不明身份的人员施工或留宿非本工程施工人员;居住在大楼内的施工人员不得生火做饭,宿舍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污染墙地面,垃圾集中入桶,禁止随地乱扔。

五.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管理

5.1各分包单位必须配齐本专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有据可查;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当天施工的详细情况及存在问题;

5.2分包商根据本行业的现行标准或验收规范独立做好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将竣工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验资料、质量评定资料,用本行业的标准表格填写)移交总包方。所有资料必须与施工日记及现场施工情况交圈对口,即及时准确不得作假;并保证竣工验收时资料无问题。

5.3对于需要办理隐蔽验收或其他专业部门验收的工序,分包商应在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书面报总包方,标准表格使用《报审表》,需要质监站或其他职能部门参加的,在报验单上予以说明,由总包方复核后报送监理及业主审批及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5.4有关工作联系函,各分包商的联系函原件报总包方;总包方审核后以《工作联系单》形式(将1份分包商联系函附后)向监理方报送,监理会同业主协商后,在48小时内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发给总包方。

六.工地例会管理

为了协调好工作,总包单位应组织分包单位一同参加监理部组织召开的工程协调会,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每周的协调会,各分包商本项目负责人及具体施工负责人必须按时到会。如因不参加会议而影响现场施工的,责任自负。

2.所有分包商必须根据已审批的进度计划,排出每周工作安排(由总包方提供样表),报送总包方,在协调会将对上阶段工作、本阶段安排进行总结和协调。

3.如果每次的协调会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总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增加项目部协调会,通知各分包单位。

以上工作程序及管理措施敬请各分包商认真遵守执行,未完善或与合同有出入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各分包商有异议或合理化建议的请与总包方联系,共同商议确定。有关其他申报的表格请统一使用统一采用国网监理工作表式2007版(总包方提供一份完整样表)。

七.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1)实物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

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2)竣工资料检查验收: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和分包工程所在地档案馆要求的内容整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和档案,并移交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应对其进行审查、核对,若发现技术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应要求分包单位补充齐全或按真实情况填写。

(3)工程保修书: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付工程产品时应附《工程保修书》。《工程保修书》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明确期限和分包单位的保修承诺。

(4)分包工程经总包单位三级验收整改合格后,由总包单位采用《工程初步竣工验收申请单》提请项目监理部组织初步验收,监理部组织初验,提出的缺陷并经整改合格后,由监理部采用《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提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总包单位须组织有关分包单位一同参加,提出的缺陷,及时督促整改。

八.本制度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23项制度》

(5)《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6)《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12-2014)

(7)《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试行)》

(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5〕531号

(9)闽电基建〔2008〕877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九.其他

1、本管理制度为公司范围内通用办法,各项目监理部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各自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2、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一

监理部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基本程序

附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条款

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条款

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

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

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条款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及用工情况符合国家及省市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现场分包单位用工人员的利益有充分的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单位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单位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环境和文明施工,总包需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给总包。总包须

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11、分包单位必须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主管领导,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同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根据纵向到底的原则,班组必须有兼职安全员,组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确保整个施工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12、各分包单位必须全力配合总包单位的统一协调,严禁不停指挥。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质量评价标准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承包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行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纽宾凯国际社区-锦城项目经理部。任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均必须遵照执行。 3.项目部职能部门职责 3.1质检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质量管理、成品保护管理、资料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2工程技术管理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现场施工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3安全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进场管理、牵头负责对分包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4机电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机电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5成本合约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3.6物资设备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物资管理。 4.分包单位管理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的对象是过程,包括采购过程、生产过程等。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符合规规定及设计要求,坚持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意识教育制度 1、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是创精品工程的首要措施。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特点,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编写本项目的质量意识教育计划。计划容包括公司质量针、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创优计划、项目质量计划、技

术法规、规程、工艺、工法和质量验评标淮等。通过教育提高各类管理人员与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人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并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以确保项目创优计划的顺利实现。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及现场经理负责组织教育;参与施工的各分包各级管理人员由项目质量总监负责组织进行教育;施工操作人员由各分包组织教育,现场责任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对分包进行教育的情况予以监督与检查。 2、加强对分包的培训 分包是直接的操作者,只有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提高了,工程质量才能达到规定的目标,因此要着重对分包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帮助分包提高管理水平。项目对分包班组长及主要施工人员,按不同专业进行技术、工艺、质量综合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不允进场施工。项目要责成分包建立责任制,并将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到各自施工质量管理中,并督促其对各项工作落实。 (二)材料供应商选择和物资的进场管理制度 1、材料供应商的选择 结构施工阶段模板加工与制作、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确定、钢筋原材及加工成品采用,装修阶段、机电安装阶段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均要采用全位、多角度的选择式,以产品质量优良、材料价格合理、施工成品质量优良为材料选型、定位的标准。同时要建立合格材料分供的档案库,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从中定出信誉最好的材料分供。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场要按规、图纸和施工要求格检验,不合格的立即退货。 2、明确物资采购程序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1、工程部对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分包方的项目实 施过程质量控制。 2、工程部要对施工分包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 严格的审查,保证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3、在施工过程中,当分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 织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现场经 理和专业工程师审查签认。 4、当分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 设备时,现场经理和专业工程师应要求分包单 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 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5、专业工程师应对分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 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6、现场经理应安排专业人员对隐蔽工程的隐蔽

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 位进行跟踪检查。对未经专业人员和监理人员 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现场经理应拒绝签 认,并严禁分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现场经理和专 业工程师及时下达项目管理联系单,要求监理 单位监督分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8、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现场 经理应责令分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 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要 求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 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9、现场经理负责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 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 录整理归档。 10、项目经理对整个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负全责。 施工阶段如有延迟误工的情况,现场经理要及

时查找原因并制定补救方案,上报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项目经理和现场经理的例行工作。现场经理务必与分包方和监理方密切配合,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和隐患。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受控状态: 受控序 (世博生态城一低碳中心项目经理部)受控 编制: 审核: 批准: 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世博生态城一低碳中心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专业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分包及专业分包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项目部依据合同对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的同时,也要满足规定的要求。 第一章对分包队伍施工组织管理的制度 1、所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入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更换,否则罚款壹万元,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 人对分包队伍罚款6000 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100 元/人,累计 收到3 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 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 元/ 人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4000 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事件,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600-2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 次者将分包队伍负责人驱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 个月达不到项目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2000 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0 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3、我项目所罚款项必须以函件中规定的方式按照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14、分包队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及对我公司的承诺。否则项目将严格按合同规定处理。 15、分包队伍领导每月必须参加项目组织的例会,否则对其队伍的任何违纪事件都加倍处罚。 16、分包队伍任何事情都必须首先同项目工程管理部联系处理,需项目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由项目工程管理部同其他部门联系解决。 17、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8、分包队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总包技术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项目总包工程技术部批准,否则视为管理混乱,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以2000 元/次罚款。 19、对于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h (小时)之内向 下达者回复。否则视问题轻重对当事人处以500-2000 元/次罚款。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会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上报项目部,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件。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以及建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需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图片来源于网络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自行分包专业分包及其他承包人的管理要点及措施

附件58 唐山新世界中心总承包工程 自行分包、专业分包及其他承包人的管理要点及措施 一、分包计划、管理措施及协调配合措施 1、任务划分 1。1分包工程项目 a)通风与空调工程(含VRV户室空调系统) b)电气工程(不含暗配管与防雷节地) c)柴油发电机工程 d)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楼宇自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信息网络系统、通信网络系统、无线信号增强系统、停车诱导系统等)e)消防工程(含防火卷帘) f)泛光照明系统 g)广告灯箱及LED屏 h)1#公寓楼及4—1#商品楼室内及公共部分精装修工程(含入户门、单元门、防火门样板间、临时售楼处等) i)铝合金窗及铝合金百叶窗工程 j)石材幕墙工程 k)玻璃幕墙工程(含装饰性钢构件) l)表示指引系统 m)机械停车位系统 n)园林绿化各专业及景观工程(含路灯) o)橱柜供应及安装 p)擦窗机供应及安装 q)旋转门供应及安装 r)垃圾站设备供应及安装 2.6专业供应 a)邮政信报箱

b)洁具及相关配件 2、管理措施 2.1总承包管理的认识及运作方式 2.1。1对总承包管理的认识 工程总承包管理是总承包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合同造价、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管理。保证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协调,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在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本单位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降低造价,节约投资。受业主委托对分包单位发出指示、指令、要求并同时收集分包单位的反馈意见,实施工程管理的全面控制,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管理的主要内容为:组成工程总承包管理班子、前期工作协调、总体设计协调及二次设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协调、现场管理与配合、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及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 2.1.2现场管理模式构架 在该工程中,我们充分应用我公司总承包的成功经验,采用我们的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该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目标管理: 总承包商在进行总承包管理过程中,应对分包商提出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这些目标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涵盖施工各个方面,在目标明确的前提下对各分包商进行管理和考评. 总承包商提出的目标应是切实可行的,并经过分包商确认能达到的目标。目标管理中应强调目标确定与完成的严肃性,并以合同的方式加以明确、予以约束. 2)、跟踪管理: 总承包商在进行目标管理的同时,应采用跟踪管理手段,以保证目标在完成过程中应达到相应要求。总承包商在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应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分包商进行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检,建立完整的资料以使所有问题解决在施工过程中。而不是事后发现问题,以免给业主造成损失. 3)、授权管理: 一个高效率的组织方式的一个基本要素就是要有合理的授权。职权是指挥和处置的权限。在总承包管理中,每个分包单位,每个分项经理都有一定的职权。管理者有指挥下级的权限,不同的工人有操纵不同设备和从事不同工作的权限。作为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合理的授权,把一部分职权授出去,留下一部分自己掌握。多年来,在国内外大量的总承包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授权管理运作经验。对于如何分配权限、如何授权及授权管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将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各分包单位加以考察,全面掌握各种情况,科学的加以分析,从而合理科学的界定权限,充分的调动各分包单位、各分项经理的积极性,提高员工士气,保证总承包管理目标的实现。 将适当的权力授给适当的人,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对于总承包管理的模式,我们公司有一套成熟、完整的授权与考核制度以及合同管理制度来保证授权的公正、合理、有序。 4)、平衡管理: 我们作为总承包商在总承包管理过程中,会根据各施工阶段的施工特点,按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管内各单位: 现将中铁*局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执行,严格进行专业工程分包的各项管理。原中铁*局一程[2009]第76号《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二o—年六月十日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工程分包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在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需要对专业工程分包进行全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管内各单位的专业工程 分包管理。 第三条引用标准及文件 一、GB/T19001-2008/IS09001 : 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二、GB/T24001-2004/IS0 14001 : 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 用指南》。 三、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四、中铁*局程]2009 : 112号《中铁*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五、ZJYGS/SC01 -2011 《质量手册》。 六、ZJYGS/SC02-2009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负责专业分包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审核准入手续和年审资料的上报。负责组织专业分包合同评审,负责合同 页脚内容

签订与管理。负责组织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负责供方机械设备履约、状 态认可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现场考察,负责在公司内发布及上报集团公司合格专业工程供方名录,负责审定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组织分包工程竣工的检查验收。 第五条成本预算部负责编制分包工程标底,审核确认分包报价。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审。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负责专业工程分包合理性的法律确认,对专业分包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工作,参与分包合同评 审,负责对合同条款合法性的审查确认,负责对评审后的合同加盖公司合 同专用章。 第七条安全质量部负责供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审,参与分包合同关于安全质量条款、罚责的审查、负责专业工程分包的施工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危及施工安全或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下达停工令。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供方业绩资料中施工人员专业资格能力、人 员种类数量的审查确认,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审,负责人员履约及作业人员施工能力的监督检查,负责分包工程报价中人工费的审查确认,负责供方施工人员培训教育的检查指导。 第*条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 审,参与分包合同中关于物资供应条款的审查,负责专业工程分包供方物资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负责甲方供料的保障供应。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税务登记证和代码证的审查,参与合格供方的评 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审,参与分包合同关于支付结算条款的审查,参与供方企业财务状况的调查,负责专业工程分包工程款支付结算的监督检查。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分包,其分包单位应有相应资质条件。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单位工程不得层层转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总包单位应监督管理各分包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所承建的检验批、(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和资料统交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认真学习,了解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各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定期召开的项目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为便于质量及安全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均应考虑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如出现异议,应由总包单位统筹安排。 各分包单位应认真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分包单位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预埋铁件一定要经过结构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重要部位要报设计单位认可。预应力结构上不得开槽、凿孔。 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总包单位负责,必须服从总包单位质量目标。 二、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单位的责任划分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换的发包形式有两种:一是分包单位实行包工、包料、包管理的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二是分包单位提供劳动力,只进行劳务用工结算的分包形式。本项目工程采用第一种分包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 1、采取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时,分包单位的人员发生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伤害事故,均由分包单位负责,并进行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

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对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确保施 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满足合同约定要求,保证分包防伍施工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以达到管理统一,行动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对分包方资质的要求 1、严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变电工程的主要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分包,分包方应该具备相应电压等级的施工资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 2、送变电工程的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3、变电工程的主控楼等建筑项目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送变电工程的基础和土建工程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

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第二条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资质审查的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 1、发包方与分包方应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三点:第一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

工程分包管理及措施

分包管理概述 一、工程施工分包相关的概念 1、工程施工分包。工程施工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企业承担,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的活动。工程施工分包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2、工程分包。工程分包,又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分包需经过业主方批准。 3、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建筑业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的活动。 4、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是指对工程施工分包的策划、计划、分包方选择、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及纠纷处理等进行全过程组织、协调、监督、控制的活动。 二、相关法律规定 1、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在法律上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是有差别的, 工程分包合同的标的物是工作成果,属于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非专业分包与专业分包统称为工程分包;而劳务分包合同的标的物是提供劳务服务,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二者主要存在如下差异:1、主体资质要求不同。工程分包主体要求的资质是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施工承包资质;劳务作业分包主体要求的资质是劳务作业的资质。 2、分包的限制条件不同。 工程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且分包人不可再分包;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务分包必须要经发包人(或者总包人)同意。3、有偿对价支付对象不同。 工程分包合同中,发包方对价支付给分包人的是工程款(由人工费、材料

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组成);而劳务分包合同中,发包人对价支付给分包人的是劳务报酬(由人工费、简易机械设备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组成)。 2、违法分包与非法转包:根据分包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将分包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分包是合法分包,反之则是违法分包。违法分包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发包方的同意,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发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非法转包是指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从合同履行过程来看,如果出现工程技术、质量问题,非法转包人仍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转包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情况: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转包;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合法分包与非法转包的本质区别是:合法分包的发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未脱离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其仍在正确地履行约定和法定的总包管理义务;而非法转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实际脱离了当事人地位,其不再正确地履行约定和法定的总包管理义务。但从法律责任上讲,无论是合法分包还是非法转包,发包人均应与分包人或转包之承包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二、目前公司分包管理的基本情况 1、初步统计,在建项目工程施工分包完成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在70%左右。从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模式上区分,目前在建项目已经没有完全自营项目,主要模式及所占比例分别是:有效管理+劳务分包模式,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需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总包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总包。总包须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⑴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权益。 ⑵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⑶主持组建项目经理部和制订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⑷组织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⑸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⑹在被授权范围内沟通与承包人、协作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咱关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⑺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及时回收工程款,按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正确处理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⑻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 ⑼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⑽做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 ⑾协助企业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⑿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 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 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 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2.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3.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五)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宜良县惠泽楼建设项目 工 程 分 包 管 理 制 度 云南中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Yunnan ZhongX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 Ltd.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1.总则 (1)本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一般均由本公司直属项目部负责施工,特殊专业性很强的工程由项目部向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山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2)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3)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公司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5)本公司所承接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参与分包; (6)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具体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2.资格预审制度 (1)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包的项目,由工程部负责分包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 (2)由工程部发布发包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有意向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领取资格预审表,并约定送审时间。送审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2)资质证书(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3)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有效副本及其复印件); 4)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原件); 5)企业简介; 6)项目经理简历(含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7)银行资信证明。 (3)各报名单位必须在规定的送审时间,将预审表送至工程部。由工程部验证有关原件有效后参加预审。 (4)预审由工程部组织,建设单位派代表参加。当符合如下条件时,视为预审通过并书面通知对分包单位总部进行考察: 1)具备完成该项目相应的资质; 2)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技经人员配备合理,机械设备齐全; 3)参与施工的项目的优良率在80%以上; 4)分包方项目经理有两个以上相应工程的施工经历,且工程质量为优良以上。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项目经理部) 受控状态:受控 受控序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目录 第一部分专业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4) 第一章对分包队伍施工组织管理的制度 (4) 第二章对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 (7) 第二部分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钢筋班组质量管理及处罚条例 (13) 第二章木工班组质量管理及处罚条例 (15) 第三章主体(砼)班组质量管理及处罚条例 (18) 第四章架子班组质量管理及处罚条例 (19)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专业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分包及专业分包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项目部依据合同对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的同时,也要满足规定的要求。 第一章对分包队伍施工组织管理的制度 1、所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入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更换,否则罚款壹万元,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人对分包队伍罚款60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

施工总承包对各分包管理制度(20200515202405)

施工总承包对各分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担任总 包角色的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 二、进场须知 1. 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2. 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提供以下资料: 办理入场许可证提交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信联络表 3、入场人员花名册 4、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5、进场施工机械一览表 6、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 三、组织管理规定 1. 在施工中分包商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 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 3.现场管理必须设置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 4.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5.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6.分包的人力、物资、机器设备进退场应该提前与总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 7.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8. 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 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 四、现场管理规定 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统一安全帽. 2.施工现场布置、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现场料场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 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我项目工程部的批准,按总包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 3.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4.不在现场吸烟。 5.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 8.现场的临水、临电设施,分包在使用时要爱护。对临水临电的改动应报总包批准后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水管、乱拉电线。违者将处以罚款。 9.现场临时道路由总包进行统一维护,分包在使用中要保护道路,若有损坏,相应分包要立即恢复,总包依情节情况将处以经济处罚。分包在道路上遗撒杂物,分包要及时清理,同时不得将垃圾、杂物遗撒在场外。 五、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 1.任何一家外网单位施工前都必须报施工计划于总包项目部,否则不得开工,若强行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2. 所有管线施工都必须按照我项目规定的程序进行。 3. 由于各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完不成总包所管

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目前别墅区装饰施工队伍已陆续进场施工,为了高效优质的完成别墅装饰工程,协商好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湘华建筑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现我部制定如下有关管理规定: 1、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建立组织管理机构及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并与总包单位签订有关安全管理条例; 2、施工现场涉及到水电费用及现场材料使用的问题,各分包单位应先同总包单位达成协议。未经协商同意擅自使用的,根据具体情况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物件超过2000元的,按10倍价值罚款; 3、各分包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方便各方面的组织协调及安全管理工作。对未配备的或配备后不能及时在现场进行组织协调的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4、自各分包单位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每周一下午3:00(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外)参加监理例会,各单位现场负责人员必须到场参加且不得迟到早退。发现未到者处以200元/人?次罚款,迟到早退者视情节处以50元/人?次罚款; 5、各施工单位应按周汇报工程完成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计划,在工程例会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交项目监理部; 6、各分包单位应积极响应监理指令,每道工序完成自检合格后,必须报工程部及监理部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施工,对未按此程序进行检查验收、资料不同步等现象的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7、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对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外,视情节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 8、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标准组织施工,进场材料必须坚持先检后用,对各自的施工质量加强自检,符合要求后按相关程序进行报审报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規避和轉移合同風險,加強廉政建設,維護公司根本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の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新建專案和在建專案均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分管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為副組長;由經營部、工程部、總工辦、督查辦參加の專業分包工程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主持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工程部為常設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目の是公司充分利用專業施工單位の技術及施工能力,便於控制消耗,降低工程成本,同時滿足公司開發建設需要。 第五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原則是:依法分包、擇優錄用、廉潔自律、規範管理。 第六條專業分包是指需要有相應專業資質才能施工の包工包料の分包工程,該部分工程需要專業設計配合。

第二章過程控制 第七條專業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の配合 1、總承包單位做為總包單位應參與協調管理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對總承包單位の協調管理行為進行有效監督。 2、專業分包單位進場前應就生產、臨時設施、用水、用電、材料管理、進度與品質管理、交叉作業(含場地土方、施工垃圾處理)、成品保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治安管理等方面與總承包單位進行協商。其中專業分包單位の用水、用電必須安表計量,有償使用。 3、專業分包單位應接受總承包單位の管理,應按要求參加總承包單位組織の有關生產、安全、進度、品質等方面管理の會議。總承包單位對施工場區範圍內の專業分包工程の安全、進度、品質、文明施工負有管理職責。 4、總承包單位與專業分包單位發生糾紛,由工程部負責協調處理,但工程部不可代替總承包單位對專業分包單位の管理,防止工程出現品質安全問題或工期延誤。 5、總承包單位不協調或者無能力協調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應採取有效措施,協助總承包單位予以解決。 第八條安全管理 1、專業分包單位應遵守國家管理部門安全生產の有關規定,以及總承包單位現場安全管理の規定,對承包範圍內の施工安全負責,接受總承包單位の安全管理和檢查監督。 2、工程部必須嚴格審查專業分包單位資質,重點審查:其營業

工程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分包项目质量满足施工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包合同约定,规工程分包质量行为等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进场前必须编制适用性强,具有可操作性与工程分包项目相关的施工质量技术方案。 2、必须设立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3、开工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细改的技术、质量、交底等书面形式。 4、开工前必须配备检测合格的计量器具。 5、所有分包方自行采购的物资,必须在物资进场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并经总包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6、每道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合格后工程部质检检验。 7、分包方的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工序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操作人员及时整改。 8、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序不得开展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作业组不得接受。 9、对总包单位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工程技术联系单等一系

列的施工文件,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并认真执行。 10、凡因施工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分包商负责。 11、分包方对承包围的工程必须进行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定应按国家质量相关评定标准执行。 1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分包质检员组织报工程部。 13、质量保证基础资料,由分包方负责填写、管理、上报工程部。 14、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15、进场物资把关不严,擅自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施工或 16、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隐瞒不报,不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违反工艺标准造成返工的,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各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工程的统一管理,统一口径,加强部核算,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分包管理 1、施工项目分包工程管理及分包商的选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 2、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合同送交计划部审核,经公司研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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