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目标考核细则

基层党支部目标考核细则
基层党支部目标考核细则

关于开展2011年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了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支部的“五个好”和党员的“五带头”,促进党支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党支部中开展2011年度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各党总支要在认真掌握学院党委的年度工作中心和了解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负责做好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检查支部工作台帐,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着重考核履行支部工作职责、开展支部学习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联系群众服务师生、参与教研室建设、党员发展、作用发挥等具体工作内容。

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具体事宜由各党总支负责在年末进行,考核工作须经总支委员会研究通过,附件1由系党总支存档,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于2011年12月31日前报组织部备案。考核结果将在组织部网页公示,并将作为下一年度七一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依据。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

附件2: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汇总表

附件1:

2011 年度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

附件2:

党总支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汇总表

党总支书记签名:

年月日

党支部考核细则

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使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一、考核内容: (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25分) 1、党支部班子健全,坚持集体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原则,重大问题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5分)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根据党组织和行政的工作部署,各党支部做到每学期有工作计划、检查措施、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要向上级党组织作书面报告,向支部大会作报告并接受党员监督。(5分) 3、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的研究和决策,党政班子协调配合好,支委会团结协作好。(3分) 4、团结党员和群众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做到有研究、有分析,有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成绩显著。(6分) 5、围绕学院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各自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支部的活动方式、内容有创新,有实效性,有吸引力(6分)。 (二)坚持党内各项制度(15分) 1、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事先有准备、有要求,保证质量,效果显著。(5分) 2、坚持每学期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员能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分) 3、坚持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展“争优创先”活动。做好两年一次的评优工作。(4分) 4、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支部活动有记录、有考勤,每学期末送交党总支检查。(3分)

(三)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25分) 1、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党员的教育计划。党员每半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效果好。(10分) 2、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建议,改进、推动本部门工作。(5分) 3、严格管理,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在经常性的工作和重大事件、重要工作中对党员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思想教育工作成绩显著。(8分) 4、按规定的时间和比例收缴党费。(2分) (四)重视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分) 1、每年度、每学期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的具体计划,有具体落实的措施。(5分) 2、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落实联系人制度,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有考察记录。严格发展党员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10分) 3、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及时转正工作。(5分)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15分) 1、支委会定期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实施本单位党员和群众教育计划,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学习时,事先有准备,学习效果好,有考勤和记录。(5分) 2、关心群众,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化解矛盾,党群关系密切。(5分) 3、做好党支部所辖范围内的共青团、工会的工作,加强领导,积极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5分) 二、考核办法 (一)各党支部的考核工作在党工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党总支负责实施,每年度考核一次,并与“争优创先”活动结合起来。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和市局《关于建立和完善直属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为依据,每年“七一”前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院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全院在职人员党支部。 三、考核内容 (一)党支部班子建设; (二)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三)党员教育管理; (四)发展党员工作; (五)加分项; (六)否决项。 四、组织实施 (一)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院办公室(党办)和部分支部

书记代表组成。由办公室(党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采取党支部自查和院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每年集中考核的时间为五月底至六月初。 五、考核的程序和办法 (一)党支部自查。自查于每年的五月中旬进行。 (二)院考核小组检查。 1.查阅资料:检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和学习记录本,查看相关材料。 2.问卷调查。 3.群众座谈。 4.个别访谈。 5.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 6.其他方面反馈的情况。 考核小组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支部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意见经院党委会审核后,确定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 考核中涉及加分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分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考核等级和奖惩措施 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不含加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公司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公司党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基层党支部是党在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技术改造这个中心开展工作。 第三条党支部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负责。 第二章党支部委员会 第四条凡是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建立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的单位,可设党总支,下设若干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建立或撤消由公司党委决定。 第五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或从党员中直接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名额由公司党委决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委员3-5人。委员缺额时,应在3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经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报公司党委批准。 第六条车间党支部书记可以由生产行政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

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党支部委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必须进行换届改选。无特殊情况,未经党委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 第三章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 第九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并保证在本公司的贯彻和落实。 (二)参与本车间有关总是的决定,对生产行政工作实行保证监督。 (三)加强对党员和预备党员的管理和教育,组织党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严密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领导本车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政治思想文化素质,建设一支“四有”员工队伍。 (六)围绕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健全党内各项制度,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八)培养、考察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按照党员的标准,

基层党建考核细则

基层党建“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分类考核细则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全市基层党建的整体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基层党建“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吴组发[2007]10号)的总体目标和百分考核要求,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非公有制企业、社区党建示范点以及党员服务中心示范点的建设,提出如下分类考核细则。 一、机关事业单位党建示范点 (一)建设一个好班子。(20分) 1.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4分) 2.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协助单位行政领导改进机关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分) 3. 善于把上级指示精神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创工作新局面。(4分) 4.党组织班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关系。班子成员勤政廉政,无违法违纪行为。(4分) 5.认真执行党务公开制度。(4分) (二)带出一支好队伍。(20分) 6. 结合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党员政治理论学

习,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12天。学习有计划,有考核,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记录规范。(5分) 7.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开展各项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党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5分) 8.坚持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在本单位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分) 9.注重机关在职党员“八小时”外的教育管理,在职党员都能到各自居住地社区党支部报到,自觉接受社区工作安排,45岁以下的党员全部参加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服务助推社区建设。(5分) (三)形成一套好机制。(20分) 10.党建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工作情况有台帐。(4分) 11.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机制健全,。(4分) 12.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支委会、小组会、党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两次。领导干部亲自讲党课,党员到课率不低于80%。(4分) 13.按照“六个有”的要求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即有党员活动室、有党员电教室和电视机、放像机等电教设备,有学习图书资料,有学习、考勤等相关制度,有学习园地和版

党员 考核办法

党员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新形势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管理有目标,目标能量化,量化能考核,考核易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分层考核、结果公示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 第三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对象为全局全体党员。 第四条年初由党支部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项目与每名党员签订责任目标,年终进行考核。 第五条考核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主要对党员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 第三章量化考核项目 第六条按照分层考核的原则,党员干部量化考核分为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离退休党员干部三大部分。 1、党员领导于部(具体)量化考核(总分100分) (1)理论学习情况(25分): ①每月组织一次党课,每次不少于2—4个学时,缺一次扣1分,少一个学时扣0.5分。 ②有学习笔记,年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3万字,每少于1

万字扣1分,没有学习笔记的扣3分; ③书面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全年不少于3篇,缺一篇扣1分; ④参加市、区党校培训并有心得体会的一次加3分,参加了培训没有撰写理论文章、党性锻炼材料的扣2分; ⑤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一次,党支部书记加2分,支部委员加1分。 (2)组织生活情况(20分): ①支部党员大会每两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每少参加一次党员大会扣0.5分。 ②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支部其它重大问题;支部未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的扣2分,超过党员转正期限三个月的扣1分。 ③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少一次会议扣0.5分。 ④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学习新科技。党小组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未参加学习的不得分。 ⑤党支部每一至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少一次党课扣0.5分。 (3)岗位职责履行情况(25分): ①能够履行本单位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给其他党员做

基层党组织考核办法

基层党组织考核办法 为推动争创党建工作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深入开展,制定此党建工作评选及考核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党建工作“金牌社区”的总体要求是实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有力,领导核心作用强。班子成员熟悉党务工作基本知识,能够严以律己,无违纪违法现象。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组织能够积极探索党员分类教育管理的新机制新方法;能够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成效;能够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队伍的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能够开展党员为民服务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文明城市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党组织能够健全党内各项制度及社区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实行社区党务公开、事务公开;能够建立民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能够整合社会资源,依托各类有效载体,建立健全社区共驻共建机制;能够加强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做好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

四是工作业绩好。社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面向社区居民群众和弱势群体开展的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居民参与性强、贴近群众特点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声有色;社区工作条件明显改善,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没有重大治安案件发生。 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的各项工作符合群众的意愿,紧贴群众的实际,能有效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党员干部尊重群众、服务群众,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驻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对党组织的工作满意,社区党组织得到居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二、具体内容及分值 (一)基础工作(40分)。 1、场所建设(15分)①社区服务与办公用房不少于300平方米,服务用房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并建有一站式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有热线电话,服务项目、受理方式、岗位职责、服务承诺等齐全并公布上墙,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设置党务公开栏、居务公开栏、政策宣传栏、信息发布栏(5分);②党群活动室按标准化建设,配套设施齐全,面积能够满足全体党员学习、会议和活动需要(2分);③国旗、党旗、入党誓词、标牌、各种制度牌匾按规定悬挂(1分) ;④电教设备齐全,配备彩色电视机、影碟机、党员电教柜、投影仪,建有党员远程教育站点 (1分);⑤建

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党委《党的组织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育管理党员最基本的学校,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组织党员、带领群众实现党的总任务,全面完成施工生产和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党支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按照党要管党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保证完成党组织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党支部建设的原则是:必须着眼全面建设的原则;必须紧密结合施工生产的原则;必须立足教育的原则;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必须坚持继承创新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党委要求以基层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并在强化基础,增强活力、发挥作用上下功夫。 第二章党支部 第六条党支部的设置,应本着利于自身建设、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 第七条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方可建立党支部。因临时任务在一年以内的,可设立临时党支部。

第八条党支部在基层组织中起核心领导作用,对本单位施工生产和各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要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并做出决定,然后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项目机关党支部,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主要负责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联系群众,以及他们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抓好政治学习,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行政领导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机关业务工作的完成。 第九条党支部必须按照党章规定,根据上级的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尊重群众和技术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关心和帮助他们改善物质文化生活;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的觉悟;

党支部建设星级管理考核细则(参考)

党支部建设星级管理考核细则 (试行)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党支部建设实行星级管理的意见(试行)》,市直机关工委将对2009年开展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党支部进行考核,为做好星级党支部考核工作,依据《党支部建设星级管理考核办法》,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市直机关工委所属2009年开展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党支部。 二、级别分类 95分以上为五星级党支部,90-94分为四星级党支部,80-89分为三星级党支部,70-79分为二星级党支部,69分以下为一星级党支部。星级党支部级别按照考核得分确定。 三、评分标准 (一)党支部班子建设(15分) 1、党支部设置优化合理(2分)、党支部成员按要求配备职数,年度内没有空缺(2分)、党支部成员职责分工明确,有工作职责分工图表(2分)。 2、党支部任期届满按程序如期进行换届选举(3分)。 3、党支部有活动场所(2分)、党支部有活动经费(1分)、党支部有党务公开栏(2分)、党支部工作档案健全(1分)。 检查内容和标准 (1)检查党员花名册。党员人数在3人到50人之间,不减分; 党员人数超过50人或少于3人,减2分。 (2)检查本届党支部成立批文。包括党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

关于党支部组成人员差额选举人员的请示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党支部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资料不全者减1分。 党员人数少于7人成立支部委员会,减2分;党支部委员会人数 超过7人,减2分。 本届党支部2007年11月底前成立(或换届)的,减3分。 (3)检查党支部的各项职责。党支部一般设立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卫委员,可以兼职,可以不设副书记;要有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党支部书记职责、党支部各委员职责。党支部需设立7项职责,缺少两项职责者,减1分;缺少3项职责以上者,减2分;没有职责分工图表者,减2分。 (4)检查党支部活动场所。实地查看党员活动室、党员谈心室、 党建办公室,没有活动场所不予以考核评定。 (5)检查党支部活动经费复印件。不能提供活动经费复印件者, 减1分;提供活动经费复印件,但不能提供证明经费用途者,减1分。 (6)检查党支部党务公开。缺少党务公开制度者,减1分;缺少 党务公开内容原始资料者,减2分。 (7)检查党支部工作档案。党支部没有建立档案柜者,不予以考 核评定。 档案设置齐全,但分类不清晰者,减0.5分;档案设置不全者,减 1分。 (二)党员队伍建设(33分) 1、党员教育。党员集中教育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2分); 有教育培训学习专题及配档表(1分);有党员参加教育培训考勤记录 (1分);党员个人有学习笔记,每人每年不少于2万字(2分)。 检查内容和标准 (1)检查党内文件及有关资料。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党组织文件及领导讲话;党内法规、条例;上级党组织颁发的有关学习资料。 (2)检查行政业务文件及有关资料。国务院、省、市及本单位有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解决方案.docx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引导广大党员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党支部工作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结合“五个好”党组织建设、创建“四强”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评价标准》、中组部《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党总支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融入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为原则,以“加强教育、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定好制度、建好机制、促进发展”为工作目标,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全力推进队伍建设标准化、制度建设标准化、工作流程标准化、阵地建设标准化的“四个标准化”党支部建设。 二、领导组织 为全面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创建活动,并确保取得成效,特成立XX分公司标准化党支部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党总支委员 成员:党务干事、各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 三、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支部班子建设标准化

加强支部班子建设,支委会健全,有战斗力,支部委员结构优化,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 1. 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可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任期三年,届满按时换届。支委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出现空缺,应在一个季度内调整充实,确保组织机构完整;支委班子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整体功能发挥好。 2. 支部严格执行有关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党纪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及时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 支部委员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润滑剂作用,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工作,进一步调动职工积极性,使本单位职工心齐气顺、政令畅通。 (二)支部制度建设标准化 加强“三基一化”(基本制度、基本资料、基本能力,信息化)建设,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各种资料台帐齐全、分类清楚、内容详实。 1. 组织保障类制度:健全完善“支委班子分工负责制度”、“党内报告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发展党员”等各项制度,保证全体党员都能参加活动,接受教育。有支部工作计划、目标、措施、总结;党员发展规划、培养资料、政治学习记录、党费收缴明细等各项资料台帐齐全。 2. 先锋模范类制度:建立党员示范区(岗)、党员突击队、党员攻关项目等“党员红旗品牌工程”、“双培双带”、

党支部工作规则

党支部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厅党支部(包括党总支,下同)建设,进一步实现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党支部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机关建设的大局,结合本处室、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全面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三条党支部支持和协助本处室、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本处室、本单位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臵 第五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单位,都应成立党的支部。

第六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一般情况下,支委会由3至7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群工)等委员。委员较少的支部,一名委员可兼管多项工作。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支委会应由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热爱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式党员组成。党支部书记一般应推选党员主要行政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支委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前,支委候选人(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和支部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应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选举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委会每届任期2年。在任期内,委员出现缺额时,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或增选。 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第八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若干党小组。 第三章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最新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 一、建设好的领导班子(20分)1、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工 作协调;届满按期进行改选,成员出缺及时补充。 4 党组织领导班子不健全扣1分,分工不明确 扣1分;届满不进行改选扣1分,党组织成 员出缺不及时补充扣1分。 2、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凝聚 力、战斗力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 班子成员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勤政廉政。 4 党组织班子团结、协作不好扣2分;每季度 召开1次党建工作例会,未按时召开例会和 年底没有开展党建工作自查,各扣1分。3、热心党务工作,熟悉党务业务,认真履行职责。 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办事公正,作风正派,群众信任。 3 对党务工作不关心,党务业务不熟悉,扣1 分;书记未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协调能 力较弱,群众不信任,扣2分。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 集体研究决定,较好地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程 序规范化,及时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5 “三重一大”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或决策失 误,扣2分;没有“三重一大”内容记录, 扣1分;未建立党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并 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扣2分。 5、党建带三建,群团组织健全。关心支持群团工作, 积极开展群团活动,成效显著。 4 未建立健全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机制, 扣2分;党组织对工青妇的工作不支持扣2 分。 二、培养好1、认真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对党员进行先 6 党员教育管理无规划、工作计划扣1分;未

的党员队伍(20分)进性的教育活动。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带头学习理论, 思想素质优良,业务熟悉,爱岗敬业,积极参加党员 示范岗、“创先争优”活动,效果好。 建立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扣1分;未开展党 员先锋岗、“创先争优”活动各扣2分。 2、加强党费收缴工作。党员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缴纳时间为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 3 党员未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扣1分,不及时 上缴党费扣1分,没有在公示栏公布党费收 缴情况扣1分。 3、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发展党员工作有安排、有措施,计划落实,程序规范, 手续完备。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4 无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扣1分;发展党员工作 不符合程序,扣2分;发展党员材料不齐全, 扣1分。 4、党员干部积极参加集团业余党(政)校学习,每 年党员的教育培训不少于24学时;落实好每月1次 的学习日制度,各单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每年要撰写 1篇学习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 4 党员集中学习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学习 没有签到、记录扣1分;完成心得体会少1 篇扣1分。 5、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机制,并积极参加集团组织 的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在活动中充分展示团队精 神。 3 未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机制,扣1分,应参 加却无故不参加集团组织的党员志愿者服务 活动,少1次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标准分; 参加活动组织不严密,作风散漫,扣1分。 三、建立健全好的党建 制度(20分)1、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制度落实;党组织主要 负责人每年至少为党员专题上1次党课。 4 未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扣2分;党组织 负责人未给党员专题上党课扣2分。 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 评和自我批评,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工作,并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评议工作,对不合 格的党员,按规定给予处置,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集团 党委。 4 全年没有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扣1分;民主 生活会情况没有向集团党委报告,扣1分; 问题没有及时整改,扣1分;没有开展民主 评议党员工作,扣1分。

西南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

西南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西南大学二级党组织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在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学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第二章 党支部设置 第四条 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所在二级党组织批准,可建立党支部。每个党支部党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学院、研究所(中心)教工党支部一般按系、教研室、研究室或教

学科研团队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院(所、中心)、年级、班级、专业设置。机关、产业、后勤、直(附)属单位等一般按部门设置党支部。不够单独设立党支部条件的,可以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一般按居住区域设置。来校务工党员,可单独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 二级党组织应积极创新党支部设置,使党支部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实际结合更加紧密。 第五条 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根据具体情况分为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名党员。党小组设组长一人,由小组党员选举产生或由党支部委员会指定。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级党组织要指导党支部建立健全党小组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党小组的工作与活动。 第六条 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第七条 支部委员会委员由正式党员担任。支部书记由党性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拥护、乐于奉献、善于团结同志、具有两年以上党龄的同志担任。 教工党支部书记一般由系(教研室、研究室)正副主任或处级干部担任;按学科、专业或教学科研团队建立的党支部,支部书记一般由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由政工干部、教师或党员学生干部担任。 第八条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或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

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

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 学生党员是学生中的先锋和骨干,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本支部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内容 纪律方面(20分)、思想政治方面(15分)、学习方面(15分)、党内活动(20分)、民主评议(15分)、学生工作(15分)、附加分 第二条、考核项目 (一)纪律方面(20分): 1、校纪校规(5分)。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学生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校纪校规处理的同时,参照学生会记录给与相应的处分,相应扣考评分: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2分/人次,校级通报批评对应扣考评分3分/人次,对严重的违纪行为,将直接提请学院党委进行处理,此项不得分。 2、会议考勤(10分)。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支部会

议,有事不能按时参加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认真填写请假条并有党支部书记签字方可生效,并且必须有书面请假条备案。只有按时参加会议全勤者得10分满分,在支部参加会议及出现迟到、早退或请假者扣考评分2分/人次,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者(无请假条备案请假一律按无故旷到处),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并扣考评分4分/ 人次,两次无故旷到者取消支部内一切评优资格。3、寝室建设(5分)。党员本人所在寝室周不合格扣1 分/人次,党员本人所在寝室出现严重违纪情况扣2分/次,党员本人违反寝室制度受纪律处分,此项不得分,可重复扣分(与校级校规)。 (二)思想政治方面(15分): 每个党员都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预备党员每季 度至少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一篇未交者扣10分,并取消转正资格;迟交者扣4分。正式党员每季度至少交一篇书 面思想汇报,一篇未交者扣10分,迟交者扣4分。思想汇报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习方面(15分): 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学生生共同进步。一学期(按两季度计算)专业成绩列年级前20%(含20%)者,得15分;一学期成绩列年级前20%-40%(含40%)者,得12分;列年

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集团公司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快速、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施工任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项目部作为集团工程管理的基本模式,不仅是生产一线的指挥中枢、经济效益的源头、企业形象的窗口,也是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培养人才的重要舞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关口。大力加强工程项目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是推进企业改革和加快企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在项目部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施工生产和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构建规范完整的工作机制为重点,着重在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丰富内容、改进方法、拓宽领域、创新载体、发挥作用上下功夫,努力把项目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党支部遵循的工作原则是:紧密结合施工生产共同去做的原则;以生产经营成果检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效果的原则;建房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以工期、安全、质量、效益为中心的原则;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原则;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的原则;贵在常抓、重在建设的原则;开拓创新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的原则;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原则。

第六条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建设的奋斗目标是:建立一个规范完整的工作体系;形成一种科学有效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选树一批过得硬、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造就一群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项目职业经营管理者;培育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探索一条具有行业特点的项目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新路子。 第二章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建设标准 第七条支部班子坚强。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开拓进取,联系群众,表率作用突出。 第八条党员队伍过硬。党员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技术业务素质高,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作用,模范遵守党纪政纪,经得起改革发展中困难和风险的考验。 第九条保证作用突出。能有效地保证监督党组织决议和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实施;积极参与重要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保证生产经营各项任务的完成。没有责任事故。 第十条思想工作有力。党政工团组织都能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有骨干队伍,职责明确;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积极性高。没有违法犯罪。 第十一条基础工作扎实。组织健全,制度落实,程序明确,资料齐备,管理规范,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第三章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工作任务

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汇总

中共国网郧西县供电公司基层党支部考核细则 党支部名称: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自评分考核分合计 领导 班子 建设(10分)1、党支部支委会健全,委员分工明确。(2 分) 2、党支部书记政治理论及政策水较高, 组织领导能力较强。支委会成员政治 素质好,热爱熟悉党务工作,认真履行 职责。(2分) 3、支委会成员团结协作,与行政领导协 调配合, 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集体功 能发挥得好。(2分) 4、支委会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 除参加 党员生活会外,每学期召开一次支委 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 评并有记录。(2分) 5、支委会成员勤政廉洁,坚持原则,公道 正派,起表率作用,凝聚力强,群众威信 高。(2分) 1、达到要求(2分); 支委分工不够明确(1分);支委会长期不 健全,无分工(0分)。 2、支委会成员素质高, 能很好的履行职责(2分);支委会成 员素质较高,能较好的履行职责(1分);支委会成员素质、履 行职责一般,不了解党务工作常识,履行职责差(0分)。 3、班子团结协作及发挥整体功能好(2分);班子团结协作 及发挥整体功能较好(1分);班子团结协调及发挥整体功能 不够好,矛盾突出,不能发挥集体领导功能(0分)。 4、坚持双重组织生活,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效果好, 记录完整(2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认真,效果不明显或 无记录(1分);双重组织生活坚持不经常或不过双重组织生 活(0分) 。 5、表率作用强,群众威信高(2分);表率作用较强,群众威信 较高(1分);表率作用差,群众威信低(0分)。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自评分考核分合计 制度 建设 情况(10分)1、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健 全,而且得到有效执行。(2分) 2、党支部定期分析工作形势,年初有计 划,阶段有部署,年末有总结,能按计划 对工作进行检查,落实。(2分) 3、坚持"三会一课",报告工作,民主生 活会,党员活动等制度,党支部工作制 度化,规范化,效果明显。(2分) 4、基础工作扎实,党内文件,资料装订 成册,妥善保管,各种会议,活动记录 齐全,规范。(2分) 5、注重党政联合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 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2分) 1、支部工作制度健全,得以有效执行,党务人员工作 积极性高(2分)支部工作制度健全,得以有效执行, 党务人员工作积极性较高(1分)支部工作制度不健 全,得不到有效执行,党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0 分) 2、支部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按计划落实工作(2 分)支部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按计划落实工作 较好(1分)支部年初无计划,年末无总结,不能落 实工作(0分) 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工作规范,效果显著(2 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工作比较规范,效果 比较显著(1分)不能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工 作不规范,效果不显著(0分) 4、工作扎实,党内资料齐全并妥善保管,各种会议、 活动记录齐全、规范(2分)工作扎实,党内资料相 对齐全并妥善保管,各种会议、活动记录相对齐全、 规范(1分)工作不扎实,党内资料不齐全保管不善, 各种会议、活动记录不齐全、不规范(0分) 5、党政工作配合密切,形成奋发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 (2分)党政工作配合相对密切,工作气氛相对较好(1 分)党政工作相互不配合,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处理(0 分)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疑聚力和战斗力。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年度党建工作总结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着重进行党章、邓小平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三个档次。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三、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党支部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厅党支部(包括党总支,下同)建设,进一步实现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支部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机关建设的大局,结合本处室、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全面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党支部支持和协助本处室、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本处室、本单位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 第五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单位,都应成立党的支部。

第六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一般情况下,支委会由3至7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群工)等委员。委员较少的支部,一名委员可兼管多项工作。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支委会应由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热爱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式党员组成。党支部书记一般应推选党员主要行政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支委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前,支委候选人(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和支部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应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选举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委会每届任期2年。在任期内,委员出现缺额时,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或增选。 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 第八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若干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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