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是落实责任的重要保证

问责是落实责任的重要保证

近期《学思践悟》专栏文章指出,“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问责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保障。”这些论述再次表明,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失责就要问责,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以“严”和“实”的举措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否则,出了问题必然要挨责任追究的“板子”。

责任有多重要,问责就有多重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高超的政治智慧,牢牢牵住“牛鼻子”,抓住责任这个关键。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到2015年10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寸土不让纠“四风”、刮骨疗毒惩腐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极大振奋了党心民心。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总结十八大以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得到的重要启示,其中之一就是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执纪必严,同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实践证明,只有党组织牢牢扛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牵头管总,才能凝聚起方方面面的力量,真正形成全党一起动手抓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局面。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有责不担,正气难彰;有错不纠,百病丛生。一直以来,无论是“四风”的禁而不绝,还是“小官巨贪”的时有发生、“塌方式腐败”的出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缺位。衡阳破坏选举案之所以发生,与时任市委书记的童明谦麻木不仁、无所作为有很大关系;辽宁拉票贿选案中,原省委书记王珉的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不可推卸,省纪委监督缺位同样难辞其咎。总结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2016年,党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紧扣“责任”二字,剑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警醒起来,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年来,党中央对辽宁贿选案等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严厉问责,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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