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讨论稿 6-8)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讨论稿)

目前快速打造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是实现学院可持续发展,提升服务新疆“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能力,继续保持全国高职院校改革发展前列目标的首要任务和最为艰巨的一项工作。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及《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2〕4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学院教师职业能力发展,加快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学院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教师职业能力标准》是国家对学院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学院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学院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学院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师德为先

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做政治坚强的表率,做践行“五个认同”模范,做师德高尚的楷模。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学识魅力、职业魅力教育和感染学生,做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指导者和健康成长的引路人。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抵制“双泛”思想、极端宗教和暴恐活动,大力促进民族团结。

(二)学生为本

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职业教育观。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学生特长,挖掘学生潜质,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学有所长,全面发展。坚持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主动引导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现代、文明、包容和上进的公民。

(三)能力为重

在教学和育人过程中,把专业理论与职业实践相结合、职业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不断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专业实践

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术水平和科研推广能力;掌握专业领域最先进的科学与生产技术与技能,并能及时内化到教学内容,不断开展教学改革活动,不断提高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专业知识、职业教育理论与职业技能,学习和吸收国内外先进职业教育理念与经验;参与职业实践活动,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不断跟进技术进步和工艺更新;优化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和职业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素质

1.具备较高的通识知识。具有相应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了解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具有一定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

2.具有较高人个人修养。富有爱心、责任心,具有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的坚定信念。坚持实践导向,身体力行,做中教,做中学。善于自我调节,保持平和心态。乐观向上、细心耐心,有亲和力。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3.具有较高教育素养。具有扎实的职业教育理论基础,熟悉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掌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与特点。了解学生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形成的过程及其教育方法,了解学生不同教育阶段以及从学校到工作岗位过渡阶段的心理特点和学习特点,并掌握相关教育方法,了解学生集体活动特点和组织管理方式。

三、教师职业能力内涵

本职业能力标准包括师德、教学技艺、专业技术能力、学生教育管理能力四个方面。师德标准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为依据,是高职教师的行为准则。

教学技艺要求教师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开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与人才培养工作,包括职业背景知识及专业顶层设计、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实训实习组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课程开发与资源建设、教育教学评价、职业教育研究能力、沟通表达与心理活动观察能力。

科研技术推广能力要求教师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专业技能、较强的科研与服务能力,包括专业实践能力提升与更新、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成果总结能力。

服务学生能力要求教师能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职业规划等内容,对学生在校期间在学习、心理、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健康安全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思想政治素养、

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班级管理与教育活动、心理健康指导、专业与课程指导、人生理想与职业指导、健康与安全教育能力等。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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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要求

(一)各分院、教学部要将《职业能力标准》作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分院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严格教师准入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制定分院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加强科研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各分院、教学部要将《职业能力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绩效管理机制;制定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三)各位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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