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读后感1500字

《金锁记》读后感1500字
《金锁记》读后感1500字

《金锁记》读后感1500字

《金锁记》读后感1500字

北京朝阳凯文学校7年级徐誉兮Angel

正如某作家曾指出的那样,“深深庭院之中的豪宅大院也是最黑暗腐朽的地域、情欲、金钱、权势的争夺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争斗、碾压、堕落,人性的扭曲和毁灭每时每刻都在上演。”

张爱玲在《金锁记》中国通过对曹七巧一生悲剧命运的描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弱者在追求爱情和权利上的无望挣扎,最终毁灭的过程。

曹七巧的命运是一步一步沦陷的悲剧,出生在一个开麻油店地位低贱的人家是悲剧的源头,封建畸形的社会让她在悲剧中越陷越深,兄嫂对钱的贪婪让她嫁给患软骨病的姜二爷,因大户人家无人愿意将女儿送进残废家,所以曹七巧就做了正房。

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戴上金钱的枷锁,心理极度的扭曲变形,成了一个尖酸刻薄﹑阴险疯狂的变态。这种变态的心理让她认为,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她探听儿子房事,逼得儿媳自杀,破坏女儿恋情,子女的幸福被她一一扼杀。可是这不能全部怪她,傅雷先生这样曾这样评价曹七巧:“爱情折磨了她一世和一家。她战败了,她是弱者。但因为是弱者,她就没有被同情的资格了么?弱者做了情欲的奴隶,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我们便有理由恨她么?”

曹七巧的悲剧其实就是封建社会对女性残忍的明证,曹七巧只是这些在社会底层无法掌控自己命运的女性代表。

曹七巧因自己的婚姻不幸便不容儿女有幸福婚姻。对自己的儿女她既溺爱又专制。为了把儿子长白栓在身边,他

有意让他吸上鸦片,早早给他娶妻。但她因自己的不幸,也不能容忍子女的幸福。

她故意嘲笑儿媳,使她不敢与丈夫同房,又给儿子讨了一个姨太太,以破坏儿子与儿媳的关系。这妻妾二人都不堪折磨先后死去。在已经不流行缠脚的时代让女儿缠脚,为了一条被单而在学校大吵大闹,让女儿丢尽了面子,女儿长安被逼无奈只能退学。

她怂恿亲女儿吸鸦片,在女儿的追求者前暗示女儿有上十年的烟瘾,终于断送了女儿的幸福。有了这样的一个家庭,一个母亲,长安断了结婚的念头,整日行尸走肉的活着,身上染上了母亲的所有坏毛病。在让女儿长安缠足的事上更是暴露了七巧极度的权力渴望。

在封建家庭中,七巧饱受其苦,一旦自己有了点权力,就迫不及待地在自己亲生女儿的身上行使了这种权力。别人缠的足都以松,七巧偏要让长安缠足,

因为她的一句话,长白就挨了一年多的罪,并且脚也不可能恢复原状了。

长安、长白都是受害者,七巧也是受害者,七巧把自己受到的毒害嫁接到了自己亲生儿女的身上。

七巧守着一个残废的丈夫,渴望得到健全的爱情也是天经地义,所以她喜欢季泽,在十多年里,七巧专一而又默默无语地喜欢季泽。七巧喜欢季泽,一个是二嫂,一个是小叔,注定是没有结果的,季泽不是什么好人,七巧很清楚。

可见了季泽还是身不由己的就走了过来,关心季泽,不希望季泽到外面胡闹。在这样一个家庭中,这样一个社会里,这种爱情是没有容身之处的,是乱伦。七巧却大胆地追求爱情,不顾一切,不计后果,只求瞬间的光芒,这是她对爱情的渴望。

当季泽戴着爱情的面具骗七巧卖土地时,说了许多的甜言蜜语。“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

在明确知道季泽不是真心的,七巧绝望了,她把季泽赶走,这份无望的爱,已经退无可退了。一个没有地位的弱女子,除了痛苦和绝望什么都没剩下。在这个吃人的时代,女人注定要成为男人的牺牲品。

读完全文,压抑和痛心的感觉久久挥之不去,婚姻、金钱、情欲的枷锁窒息了

曹七巧的善良纯真,催生了曹七巧内心阴暗恶毒。畸形的心理使她成为带枷的

武器,既屠戮他人,也毁灭自己。

更可悲的是可怜、可恨曹七巧们的悲剧还在上演着,“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

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高分作文)

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里,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残的、狡诈的、嗜血成性的,而现在,我认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晓人性的。 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还它一个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上,从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训狼的历程可以说是步步惊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成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准备。虽然过程异常艰难,但作者还是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书中最打动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馈给作者的那种最纯粹的关爱,由此,他们之间还发生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妈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转圈,索性跳进屋里,用头蹭妈妈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妈妈。紧接着,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远处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后叼出一大块兔子肉,像一个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样开心地跑向妈妈。它把肉从窗外扔在妈妈床边,这可爱的孩子以为妈妈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会好起来。在大雪封山,面临死亡威胁之时,是格林日夜狩猎,维系着自己和狼妈的生命。它甚至忍着饥饿把猎到的仅有的食物与狼妈分享,这是怎样的信任与爱啊! 千里送行终有一别,狼妈泪湿眼眶,格林依依不舍……格林用狼嚎唤回了在山顶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妈捧着格林的脸,说:“走吧,勇敢一点,妈妈看着你走。”说着,狼妈转过脸潸然泪下,这是激动的泪水、不舍的泪水、自豪的泪水、欣慰的泪水……小狼格林在人类妈妈的悉心照料下,从嗷嗷待哺的小狼,长成了茁壮的成年狼。狼终究是向往自由的,它离开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妈重返狼群,想象着它那“一步三回头”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们一直在呼吁保护环境,与动物和谐相处,李微漪就是我们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类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是狼妈李微漪用“爱”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是狼妈用“爱”改变了我对狼的认知和看法。我不由地感叹,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1000字的昆虫记读后感

1000字的昆虫记读后感 《昆虫记》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精神。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如果没有这样的精神,就没有《昆虫记》,人类的精神之树上将少掉一颗智慧之果。不得不说,这实在是一份精美的大自然的礼物。下面请欣赏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昆虫记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昆虫记读后感 达·芬奇曾经说过“科学是将领,实践是士兵”,而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就是这样一部融合的科学与实践的书籍,它强大的“兵团”在科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田野里的一朵小花、路旁的一棵大树、天空的一朵白云……这些都是大自然给我们的礼物,它们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这里有说不完的故事,只要细细察看,就会获得无法言传的惊喜与快乐。法布尔就在这里找到了他一生的好朋友——昆虫。《昆虫记》记录昆虫的自然生命过程,更是用细腻、生动的笔触,把人的生命和生活、人的精髓注入昆虫的生命过程中。在这本书中,我们仿佛可以看到小虫的灵魂,它们会因为找到食物而手舞足蹈;会因为争夺配偶而互相厮杀;会有失去耐心的时候;会有焦躁不安的举动……这些都让我们看到大自然的奇妙之处。 这部作品中,令人赞叹之处比比皆是。比如对蜣螂的描写:

当一个蜣螂做成了一个球,便会离开在场的其他同类,独自把劳动成果向后推去。这个时候,一个还没开始工作的邻居跑过来帮着球的主人一起用力推。对于这种帮助,球的主人肯定是欢迎的。但是,它真的是热心的伙伴吗?不,他是一个强盗。要知道不下苦工夫和没有忍耐力是做不成圆球的,而去偷一个或者抢一个那就容易多了。所以有的盗贼就会用很狡猾的手段,甚至是暴力,去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 昆虫的世界,是真实、生动的,折射出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无论是昆虫还是人,都要面对本能、习性、劳动、婚姻、繁衍和死亡等问题。《昆虫记》中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以及对万物的赞美之情。活泼、诙谐的语句中,充满了盎然的情趣。蜣螂与强盗,两个本不想干的角色,在作者的笔下融为一体,实在令人赞叹,不得不说,这样细腻精湛的语句,唯有法布尔可以写出了。 昆虫世界,仿佛就是大自然送给我们的一个礼物,而《昆虫记》正是恰到好处地包装了这份礼物,让我们不会因为它的不起眼而遗忘,而是促使我们捧着这份精美的礼物去细细欣赏,慢慢品味。奇迹般的作品,出自奇迹般的人。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这个性格腼腆的法国人,在大自然中不断探索,从字里行间看到他的那份韧劲儿,那份孜孜不倦,那份求实精神,那份不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明明白白决不罢休

《重返狼群》读后感4篇

《重返狼群》这个故事讲述了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救下一只小狼“格林”后,又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使“格林成为了世界上首只由人类妈妈抚养并成功返回自然的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重返狼群》读后感(一) 读完《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 《重返狼群》读后感(二)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近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文/程芷妍 星期天下午,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书,我一眼就选定了李微漪的作品《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写的是作者去西部草原游玩,遇见了一条小狼。小狼乞求的眼神让作者动了恻隐之心,她把小狼带回了成都,给他取名“格林”,后来怕被家人发现搬到了一间公寓开始与狼共同生活。格林对什么东西都很好奇,会抓鱼掉下池塘,还总是在家咬电线,让作者哭笑不得。格林非常聪明,它会自己开电视,令我不得不佩服狼惊人的模仿能力。 为了培养格林放生后的生存能力,作者带着格林来到了它刚出生的地方,那是若尔盖大草原。作者每天都陪着格林出去训练捕猎,没过多久,聪明的格林就学会了捉鼠兔。就这样,格林慢慢地具备了在野外生存的能力,作者和她的朋友亦风决定把格林放生。他们来到狼山上,向附近的牧民买了一些粮食,每天和格林一起寻找狼群的足迹。在这冰天雪地中,作者挨饿的时候,格林会把自己捕到的猎物分享给他们,让我不禁泪目。终于有一天,作者和亦风听到了一声狼嚎,那狼嚎高昂悠长,那是狼王要接收新成员了,作者呼唤道:“格林,快去快去呀!”格林知道自己要走了,眼里闪出了泪光。我觉得狼也是

通人性的,它知道自己这一走,再也见不到“妈妈”了。尽管作者和亦风有多么的不舍,但还是没有剥夺格林的自由,格林跑几步又回头看看,最终消失在夜空里。 我含着泪读完这本书,不仅感受到作者和小狼格林之间的“母子情深”,也颠覆了我对狼的印象,其实狼不仅很聪明也很富有人性,我越来越喜欢狼了。我们也要向作者学习,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经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当初买这书的时候刚好是公司招聘用人之际,各种招聘困难和管理模式的缺失,让我这个半吊子HR焦头烂额,然后在亚马逊寻找各类管理类书籍,看到这个书名,就随手放进了购物车。现在企业动不动就讲狼性文化,于是就想当然的往那上面靠了。 结果,一翻开书,看了扉页作者介绍,哑然失笑。我竟然买了一本小说,平日里我基本是不看小说的人,除了世界名著外,没有经历过时间洗礼的小说总觉得读着实在是对时间的一种浪费。 好在近来刚好是一个空档期,停了工作处于休息状态,下雨天也没法出门,就当消遣罢了。 然后,我发现我又错了。也许女人对女人的文字天生有种亲近感,虽然同样讲的是狼,可是对《狼图腾》却始终没有这种感觉,也许是因为姜戎主修的是政治经济学的缘故,以及男性天生理性的思维模式,笔触终觉缺少了些许温暖。 面对狼这种天生凶险的物种,李微漪的文字却写出了极

读《昆虫记》有感(1000字).docx

读《昆虫记》有感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观察笔记。在书中,法布尔在对一种种昆虫日常生活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于生活的独特欣赏,他真是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想,美术家一般的看法,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 对于昆虫,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喜欢,特别是苍蝇、蚊子、毛毛虫更是恶心;而法布尔则把昆虫作为自己最好的朋友,把研究昆虫做为一种乐趣,融毕生心血于其中。因为他喜爱昆虫,把昆虫当作知己来看待,所以才能把昆虫写得如此富有神秘色彩,令我这个有些讨厌昆虫的人也不知不觉被他的文字所吸引,开始了解昆虫,愿意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昆虫了。蜘蛛在他的观察下,已成为了一个超级“几何大师”,它们发出电报线可以感知远处的动静;而蟋蟀的家政、住所、乐器也可以和人类媲美。 洋洋十卷的《昆虫记》,我只读了小小的一部分,却已从中看出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和他观察的仔细。从他的?的文字中可以看出昆虫是可爱的,是有感情的,它们是大自然的生灵,是人类的朋友,而不是令人憎恨、厌恶的对象。在法布尔的书中,昆虫们演绎着大自然的经典故事,扮演主角。它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赋予人的思想感情;作为生灵,它们与人有着缕缕共通之处,让你不得不为惊奇、喜悦。今天,我是通过法布尔的眼睛,享受这份读书的乐趣;而法布尔为此付出一生的艰苦劳动,我却毫无体会。我们只有用心去品味这本书的精华,才能对他所研究的昆虫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自从我读过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后,就深深地被里面讲述的昆虫们震惊了。这本书写到的昆虫的品种有很多,有会做“圆球”的蜣螂,“音乐天才”—蝉,凶残的黄蜂,“亮晶晶”的萤火虫等。

我最喜欢的就是母甲虫,并不是因为它有着美丽的外表,而是因为它对孩子的爱。它的卵是放在梨的最厚部分,这里的木材粘的很紧,只有少许的空气。这样,它的卵就会被闷死在里面。为了不让它可爱的小甲虫受到死神的威胁,母甲虫就想出一个很好的办法,预备一个墙壁薄薄且精致透气的小房间,让它的孩子居住。母甲虫为什么会想出这个聪明的办法呢?是因为母爱!难怪人们都说:母爱是最伟大的。 当我读到“但到了相当的高度,仍然难免后退。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不但球滚落下去,连自己也会被拽下来……有时经过一二十次锲而不舍的努力,才获得最后成功”的时候,我的心就像被针锥刺一样的痛。一二十次,虽然不是大数目,但对于一只背着一个沉重的大圆球,经过险陡的斜坡,攀登简直无法上去的地方的小小甲虫来说,确实多么大的挑战啊!有时,甚至可能将性命都搭进去。 一只小甲虫,尚且知道‘勤奋+努力=成功’的道理,何况我们高智商的人类呢!当老师布置几道难题时,同学们就没耐心了。这些虽说有点难度,但也不是困难到极点。况且为什么别人能做出来,而我们却做不出来呢?是因为我们智商没他们高吗?是因为我们比他们笨吗?都不是,而是因为我们太懒惰,没有上进心,不愿意深入思考,只想做简单的题目,当遇到难一点的题目时便“缴械投降”了。 写到这里,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一个人只会欺软怕弱,只会轻易放弃,那么他注定是一个永远都不会成功地失败者,一个永远都不会抬起头的弱者!

重返狼群读后感1500字

重返狼群读后感1500字 《重返狼群》读后感 写给大家的 我曾经为了看这部电影半夜1点还在街上游荡,可是这对于上海这座不夜城来说,简直是小题大做了,你不知道凌晨的街头还有很多人,还有明晃晃的灯光在照射着孤独的行人。 我并不认为作者书写的有多好,只是叙事的话,我相信很多人如果真的亲身经历过这件事情,那么可能比作家写的更好。令我感动的是故事的本身。就像我在豆瓣评分的时候打了4分的极高分,简单来说,就是我只是为了这部记录片本身的含义而给出的分数,那么劣质的拍摄画面以及后期处理,任谁都觉得那根本不是一部电影,可是评分那么高的原因只可能是一种精神,一种令人动容的情怀。 我的朋友是被收养的,她不愿意提及自己的身世,因为她的养父养母如此得爱她,养父养母说,我们都不反对你找自己的亲身父母。她说,我不是不想找,当然也不是想找,亲身父母给了我生命,可是你们让我知道了生命的意义,顺其自然就好,难道只有亲身父母才可以做父母吗? 拿人类对比作者与小狼格林的感情,是没有很大的意义的,毕竟人与人,人与狼有很大的不同,可是作者确实是将小狼格林当做自己儿子般对待,格林也同样是将作者当做自己的母亲的。她们的感情极大意义的超出了某种意义上的亲情,应该更平等的讲是友情及亲情的升华。我们人类的天性里都带有自私,更别说是狼,狼这个动物,有时候确实比人重情重义。就像我的朋友,我们撇过一切不能生存等等的外界条件,为什么我的朋友不愿意找回自己的父母,很难说她的心里没有遗憾,父母为什么遗弃她。她不愿意回去。而作者为什么极力要送格林回家,而是,它太孤独了,它极力的需要伙伴。需要释放天性。 小说里,令我最感动的,最心痛是那几只藏獒,皇帝,森格,黑虎都是重要的,他们几乎是重要的主人公。尤其是决战时,格林被作者锁到笼子里,一直嘶吼时的心痛,那是狼丢弃伙伴时的绝望,那时候的格林不是孤独的,最起码这些藏獒陪着他,那时候,他是不是也想,跟他们在一起,做一只狗也是好的。可是伙伴都被卖走了,都离开他了,像红楼梦里,姐姐妹妹们,嫁人的嫁人,死的死,这个大观园还有什么待的,干脆一走了之,做个真正的狼吧。 我热爱作者的生活的那片草原,草原上的牧民也是有好的,有坏的,可是我们仍然向往着那片土地,那是我们想要逃离高科技的信号。生命无常,我们都想看看那没有被污染过蓝

法布尔的昆虫记读后感_1000字

法布尔的昆虫记读后感_1000字 关于法布尔的昆虫记大家了解过多少呢?可能很多 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是小编分享的法布尔的昆虫记读后感范文,一起来看一下吧。 法布尔的昆虫记读后感篇一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使我对它爱不释手,时不时地就拿出来看一遍。这本书向大家讲述了许多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情况,法布尔写了昆虫们生育。劳动。狩猎与死亡的科普故事。 《昆虫记》是法布尔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昆虫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详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征《昆虫记》这本昆虫学巨著,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 法布尔取得这么大的成就,很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虽然有很多的困难,但法布尔没有想困难屈服,他见坚持不懈地研究昆虫,不断地获得好的成果,发现自然界蕴涵着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才撰写《昆虫记》。 当我第一次读《昆虫记》时,它就吸引了我,让我知道了那么多的奥秘。比如说:蝉在凌晨是如何脱壳的,黑步

甲是回装死的吗,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是什么东西指引红蚂蚁的方向……还有很多我以前说不出名的昆虫。 法布尔的昆虫记读后感篇二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法布尔昆虫记》,我很开心。这套书一共有十本,法布尔用精彩的故事介绍了粪金龟、蝎子、蝉、红蚂蚁、蜘蛛等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捕食方法,非常好看。 我印象最深的昆虫是大自然的清道夫——粪金龟,神秘的隐士——蝎子,夏日音乐家——蝉这几种昆虫。粪金龟可不是乌龟哦!它们是一种昆虫。你们猜粪金龟会不会飞?其实粪金龟会飞的。粪金龟只要一闻到粪便的味道就会马上飞过去,然后滚成粪球。它们还是雕刻家,它们会把自己产卵的粪球雕刻成梨的形状。 我还喜欢蝎子,蝎子有坚硬的外壳,八只眼睛,两个又大又有力的大钳子。它们的尾巴顶端有一根毒针,毒针用来杀死猎物。蝎子每年可以杀死几百人,很可怕吧。 我喜欢的还有会唱歌的蝉。蝉的幼虫要在地下呆四、五年,然后才会钻出地面变成真正的蝉,它们的食物是树汁。蝉最惊人的一点是公蝉会叫而母蝉不会叫。 大自然太有趣了!我爱大自然! 法布尔的昆虫记读后感篇三 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让我读了仿佛身临其境,看

2020《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这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情节一直都深深吸引着我。读完后它深深震撼了我。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爱。我觉的这种爱是美好、纯粹的,是感人、质朴的。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留了多少泪,但这些泪有高兴的,也有伤心的,总之是悲喜交加。我被李微漪以命相搏和她身上所散发的母性,被亦风雪中送炭、舍命相陪,被格林舍命救主所感动。格林不是普通的小狼,它是通人性的,它是智慧、勇敢的。他们之间的爱很单纯,很干净,就像那白雪就像小孩子的心灵那么单纯,没有任何杂念。这中爱已经超越了生命,是任何东西都无法衡量的。我已经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它。他们之间的爱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如此干净的一面。 李微漪到若尔盖草原写生,碰巧听到当地人说起了格林的故事,狼爸被猎人杀死,狼妈也吃毒肉自杀了,狠心的猎人也把狼窝掏了,好心的牧民救下了这五只尚未睁开眼的小狼。李微漪的内心的善良驱使她去找小狼们,不管是死是活,也要看一看那者无辜小狼。于是一个汉族女孩,独自一人踏上了寻找小狼的征途。当她终于找到时,牧民却告诉她“你来晚了”。当时她的内心是非常伤心的。她急忙跑过去,因为不管是它们是生是死,她都要看一看,她也不相信小狼会死。李微漪看到那只小狼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李微漪就学狼叫想唤醒小狼,小狼好像以为是狼妈便正睁开了眼。李微漪救活了小狼,她的善心驱使着她将小狼带回了成都。 小狼很聪明,一闻到不熟悉的气息或听到什么声音它就会装死。但它也很顽皮,很爱玩,经常偷偷跑出画室。有一次,小狼偷偷跑出去把李微漪爸爸种的菜地弄的乱七八糟,糟蹋了许多菜,李微漪的爸爸非常生气。李微漪担心以后会藏不住小狼,于是向亦风求助,搬进了一个公寓,但它还是很爱玩。 有一天,李微漪出去买东西,回来时小狼满嘴吐白沫。以为是狂犬病,又想到自己被咬过,于是又想起最近的一系列反应和狂犬病很像,甚至有了留遗嘱的想法,后来才发现是牙膏,我当时便大笑起来。小狼也是看见什么就咬什么,经常咬电线。于是李微漪就想了一个办法,在电线上涂了芥末,辣得小狼四处乱蹿,一头扎进了水盆里。 后来小狼在城市不能再待下去了,李微漪便带小狼一起去了若尔盖草原,决定将它野化、放生。但在草原生存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有一次小狼不小心被一只藏獒紧紧咬住,李微漪冒着断臂之险从藏獒口中救下出了小狼。李微漪生病时,小狼便每天守在李微漪身边,还把自己唯一的兔肉拿出来给李微漪,但李微漪不得不回去治病。15天他们没有相见。当李微漪回来时,它不顾割破肚皮的危险跳过装有玻璃的高墙来见主人。 一人一狼一起上狼山,在这里寻找狼群,让小狼回归狼群,将它放生。当小狼走时,他们心里是多少么难过,多么不舍,可李微漪知道小狼是自由的,她不得不这么做。放生后,李微漪没有走,因为她还想再看一看小狼,最终她看到了,小狼很好,还成为了狼王。 二人、一狼他们之间多么单纯,多么纯粹,没有任何目的。如果有目的,那目的就只有一个就是将小狼放生。他们做到了。他们之间的爱是伟大的,已经超越了任何东西,包括生命。 《重返狼群》讲的是有一只小狼生活在若尔盖草原,它的爸爸妈妈都被盗猎者给杀害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作文5篇

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作文5篇 读完《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下面是为你整理的几篇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作文,希望能帮到你哟。 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作文篇一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近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

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格林并未反对,文中写道:“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但她最终仍选择了放手,让格林回到了他应属于的地方。的确,正如她哽咽的话:“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爱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实,真正的爱不是一辈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后适当时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经历,才能悟出或是领会到一份独一无二的滋味与感受。 父母们,学会放手吧,让孩子自己走将来的路。因为,有一种爱,叫放手。 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作文篇二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

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初中

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初中 在我们生活中,昆虫也许是最常见的,可你肯定没有好好的研究昆虫,或许你该读一下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以下就是XX为您整理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 你相信有人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来研究昆虫吗?无论你相信与否,这却是事实,那个人就是法国的昆虫学家——法布尔。 他用一生来研究昆虫世界,毕生的心血化成了一部旷世巨著—《昆虫记》,《昆虫记》简直就是一座无尽的宝藏,从不同的角度阅读都能读出各自的意味,它既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又是一部优美的生命散文,是“诗与散文两相调和”的范例,被誉为“昆虫的史诗”。法布尔写作《昆虫记》耗时30余年,字数达200余万,除了记录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的结果,用朴素纯真的文字表现生命之美外,同时也记载了法布尔研究昆虫的心路历程,对学问的辨证,对人类生活与社会的反省。 作为昆虫学家,法布尔是非常严谨而细致的。他根据亲自观察来的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将昆虫鲜为人知的生活和习性,生动地揭示出来使人们得以了解昆虫的真实生活情景。比如有蝉在地下“潜成”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唱

歌五个星期;蟋蟀善于建造巢穴,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编织罗网方面独具才能;蟑螂善于利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焦叶蜂能够不凭借任何工具“剪”下精确的圆叶片来做巢穴的盖子等等。种种奇妙的现象,不一而足。相信你读了以后,一定会为这些小小生物的特殊本领而惊奇和赞叹。在法布尔的笔下,昆虫的灵性栩栩如生,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变得如诗、如画,在愉悦的阅读之中,不仅能获得知识、思想和趣味,更能引起人们的思考。 《昆虫记》是优秀的科普著作,也是公认的文学经典,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情趣。它展示给读者的却是一篇篇优美的散文,法布尔刻意在文章风格上下工夫,它选择用散文的形式,并不时引用希腊神话、寓言故事和家乡普罗旺斯的民间故事与民俗,用朴素的语言表现生命的真实与细节之美,而不是采用拟人化或夸张的手法讲故事,读《昆虫记》犹如饮清清的山泉水,纯美甘甜,回味无穷。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假如我们喂食动慢了,它甚至会像小孩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会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 你知道吗?其实法布尔不仅真实地记录了昆虫的生活,

《重返狼群》读后感6篇

《重返狼群》读后感6篇 篇1 《重返狼群》描述了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起来让人惊叹,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近年来,世界各地大大小小的灾难不断来临,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人类不断地破坏生态平衡。 很多人非常痛恨狼,因为狼们总是杀牲畜,人们把它看成恶魔,于是人们想方设法地杀狼,试图赶尽杀绝,人们如愿以偿,一望无际的草原找不到一头狼了,却处处可见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隐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马失蹄摔伤的洞穴;牛羊可以吃的牧草越来越少,草原沙化越来越严重,城市沙尘暴天气越来越多……这就是人类,掌握着现代高科技的人类,做事只顾眼前,不管子孙后代的人类。 人类只能顺天意,不能逆天行。《重返狼群》也告诉我们,人类不能藐视草原文化,不能践踏生态自然平衡,人类要与其他动植物共生共存,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地球这个和谐家园。不知道我们现在懂得这个道理算不算晚,希望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我们能为子孙后代造福积德。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精神上受了一次洗礼。作者写下这本关于狼成长经历以及真实狼性最细致客观描写的书,因为狼和生态是密切联系的,爱狼的人必定是爱草原的,保护狼的人越多,保护草原的'力量就越大。刚开始,感觉小狼跟小

狗没什么区别,但逐渐地,我发现它有很多地方跟狗不同,它的自由精神,它的顽强拼搏,它的竞争性。无论处于什么样的逆境,都会让自己活下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篇2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

读《昆虫记》有感(1000字)作文

精选作文:读《昆虫记》有感(1000字)作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题记只要看名字就可以知道,这是一本记录昆虫的书,也可以从侧面看出,此书的作者热爱昆虫,热爱大自然。与作者相同的是,我也喜欢昆虫,于是,我翻开了书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关于作者法布尔的介绍,他那热爱科学,热爱大自然的精神使我萧然起敬。一个人,可以这么有毅力,真的很不容易。看着如此厚的书,我不禁感叹道。法布尔将自己一生的心血奉献给了研究昆虫,留下了这本旷世巨作《昆虫记》。书中运用大量笔墨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描写十分细腻,语言生动形象,充满了诗意和情趣。其中我特别喜欢描写蝉的那几章。法布尔先用寓言《蚂蚁和蝉》引出下文,再写蝉的地洞以及蝉是如何挖地洞的,后来又写蝉如何蜕变,再后来写了蝉的歌唱,我最喜欢这节,因为法布尔开始研究实验了,他先找来五中蝉,再逐一分析、实验,语言充满了科学性,段与段之间十分鲜明,没有一点断开,连接十分紧密,令人回味无穷。《昆虫记》里还有其他的昆虫,如螳螂、蚂蚁、蝴蝶&&法布尔对它们一视同仁,都很喜欢,并没有一丝厌恶的感觉,由此可见,他真的十分爱昆虫,也特别爱大自然,如果一个特别讨厌昆虫的人,还会写下这么富有哲理的书吗?还能有这么坚持不懈的精神吗?不会了,所以法布尔是我们的榜样!是我们热爱生灵、热爱大自然的榜样!看完这本书,我感悟万千:天呐,法布尔坚持了那么多年,写出这么一本著作,真的很不容易!他是如何坚持下来的呢?这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说:宝贝,你在惊叹他的毅力对不对?其实呀,一个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只要你有志趣,再多、再大的困难你都可以克服,就像法布尔,他爱昆虫,有爱昆虫的志趣,所以他就有了毅力写下《昆虫记》,可见,他的勇气与决心相当大!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妈妈看着我,笑了:那你有没有志趣?我说:当然,我的志趣是看书,看好书!《昆虫记》语言十分幽默,运用拟人化的手法将昆虫形象表现得活灵活现。法布尔所叙述的昆虫习性来源于他的仔细观察,他用心去观察,用他那细腻的心去观察,将昆虫的习性完完本本地描写了下来,让人们知道昆虫。哦,我懂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之所以那么精彩,语言那么诙谐、生动,形象那么鲜明,是因为他有一颗平易近人的心以及爱昆虫的志趣。人们都说:多读书,读好书。像《昆虫记》这样的书就是好书,所以,我们大家都应该看看。把读书的精神发扬光大,使人们爱上读书,就可以为国家献上自己小小的一份力量!不知不觉,已经翻到了书的末页,我不由得感慨:这本书实在太好了!我们大家都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初一:徐星月 篇一:读《昆虫记》后有感 读《昆虫记》后有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昆虫记》的书,读了之后。这本书使我了解了一些关于昆虫的知识,同时也让我了解更多昆虫,例如在草地上行走从来都不会迷路的蚂蚁、会做出祈祷样子的螳螂、会处理垃圾的蜣螂、在黎明脱壳的蝉。。。。。。这些奇妙而有趣的小昆虫让我们了解了大自然的奇妙. 我之所以喜欢《昆虫记》,是因为法布尔用他那精美的语言把我们引领到一个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之中让我们了解了各种千奇百怪的昆虫。哪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让我们明白了昆虫世界中的各种奇妙的昆虫,无论是弱小的昆虫,还是那些身披铠甲、具有致命毒液、还有那双巨大的螯钳的强大昆虫,都在法布尔的《昆虫记》中出现。是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们知道了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还让我们了解了昆虫们的各种各样的生存技能和他们拥有的独特本领,正是他们自身所进化出来的器官和能使他们不论在任何环境下也都能生存的身体,让他们让他们得以生存在大自然之中,无论是多么恶劣和危险的环境下他们也都能生存。正是法布尔给我们了解昆虫世界的神奇,让我们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这就是我喜欢法布尔的《昆虫记》的原因。 接下来我在法布尔

《重返狼群》观后感5篇

导语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下面是为大家收集关于《重返狼群》,欢迎借鉴参考。 《重返狼群》观后感1 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是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习狼嚎,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他的捕食是虔诚的,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很多人说只有人拥有信仰,看到格林的妈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那些人应当感到羞愧,狼的信仰才更加纯粹,更加虔诚,草原上的狼对于自身的行为都是心存敬畏,我认为我这么说是谨慎的当狼奔走草原上,那是我所看到的最虔诚的眼睛,那是我所看到的最深重的步伐,他们心存敬畏,他们心有所终,他们才真正懂得不忘初心。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

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就应属于他生活的妈妈。完美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向凄惨,也不可能一向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完美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当一匹被人们饲养过的狼重新奔走在草原,他的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在人世的痕迹吧?我没有望见,他记住了最深沉的感情,但是在自然中,在草原上,在天地之间,他只能高傲地生存,迈着高傲地步伐,这是我们人类所能够看到的高傲,但他的内心是否真的那么高傲呢?这无从得知,狼的命运让狼无从选取。其实格林也无从选取,在电影落幕的那一刻,格林奔向他的同伴前,风对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那里太危险了。我们养他一辈子。”微漪没有那样做,那并不是微漪的选项,不舍地分离是无从选取的结果。在真爱面前,永久没有选项;在信仰面前,永久没有选项,在自由面前,永久没有选项。 格林幸运地奔向了属于他的自由,道别了这个世界上最温情的守候。看到那里,我忍不住转头看看观众们是否有人在哭泣,是否有人在沉思,我也希图释放出自己内心的沉重……

重返狼群2读后感

《重返狼群2》读书笔记 如果说《重返狼群》是要发扬把狼的精神,那么《重返狼群2》就是一曲狼的赞歌! 中国狼女在时隔两年以后,重返草原寻找他的狼儿子格林。这次重返草原一方面是李微漪听网友说格林被盗猎者抓了。另一个更主要的原因是她太想格林了,想要见上格林一面。 第一次她引狼入室说她是疯狂的话,这一次她重返狼群寻找格林可以说她是真的疯了!她自己搭进去也就算了,把她的男友亦风也拉下水了。怪不得她的男友叫亦风呢,看来也疯了。为了实现她女朋友的愿望,把自己的工作室也变卖了。离倾家荡产不远了。这才叫真爱呀!先不说寻找格林的困难有多大,光是那套专业的设备就花费了几百万元呢。放着城里的好日子不过,专门跑到人烟稀少的大草原自找苦吃,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一只狼值得吗?看完了这本书我不 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这也许是人生格局的问题吧,换作我肯定想也不敢想。李微漪绝非常人,简直是神! 整整一年的苦苦追寻,终于见到了她日思夜想的格林,但是格林已成为狼王,膝下有妻儿老小。他们的见面显得有些尴尬,她想靠近格林,和他拥抱,可是她每走近格林一步,

格林就会远离她一些。远远地注视着她,却不走开。回想起两年前她和格林是多么的亲密无间,她可以随时吻他、抱她都不会反抗。如今却物是人非事过境迁了。如果把视点停留在人的立场,我们肯定会想狼毕竟是狼,怎么可能和人有真正的情感呢?即便这只狼是你一手养大的,哪有怎样呢?事实要比你想象的复杂得多。 将近一年的苦苦追寻,却始终连格林的影子都没有见到。这一年在狼的世界里相当于人类的十年。一只狼能够活到七八岁就是长寿的了。再加上分别的那段时日,三年有余,是一只狼的半生啊。格林到底在不在这个世上,她开始怀疑了。 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刚来草原,在和格林曾经一起呆过的小屋住下来的的时候,格林已经知道他们回来了。可是为什么迟迟不肯相见呢?却又在暗地里好多次给他们 送来猎物,巧合的是每次送来的猎物都被她收养的黑狗享用了,让她以为这些猎物是黑狗自己捕获的呢。这也难怪他们丝毫没有察觉到格林的存在。 作为一只狼,格林真的挺难的! 就像人类社会一样有道德和法律来约束我们的行为。作为一只狼,它必须得遵守狼的生存法则。何况他还是狼王,更得以身作则。因此它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和人类相处。但是它有无法忘记人类对它的养育之恩,所以只能默默地在背后给它的恩人送来猎物,作为回报。

昆虫记读后感900字

昆虫记读后感900字 昆虫记读后感900字(一) 今天,我读了一本《昆虫记》作者是法布尔,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的心灵。是法布尔,让我们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

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比如:狼珠是怎样猎食的,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神的内涵。法布尔把昆虫描写得那么真切、美丽、动人,灵活,来之于长期对昆虫生活细心观察与研究,准确地掌握了他所描写的事物的特征。他用家里的瓶瓶罐罐造一个昆虫园,邀请蝎子、金龟子、蜣螂同居一室,他把自己的家变成了“虫宅”。一个靠自学成才的中学教师,长期坚持业余研究,既不能成名,也不能发家致富,更没人强迫他去这样做,却穷毕生精力,不出门,不疲倦,不享乐,数十年如一日地坚持,源于他自小就对昆虫世界的好奇心与深深的热爱。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动物的人性,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的更多。

读后感:读《重返狼群》有感800字

读《重返狼群》有感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它带领我们,踏着毛主席的足迹,一览面目全非的草原。 野生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一只父母双亡的狼王遗孤,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微漪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她将它带回了成都。但狭窄的城市公寓禁锢了日益膨胀的狼性,于是,她们重返草原,无论草原多么凶险,但一人一狼,相守相依,倔强坚强,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微漪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训练小狼格林,才有了痛彻心扉的重返狼群!一来到草原,微漪就把稚嫩的小狼放到强大的藏獒群中,这看似是危险的做法,实际是勇敢而智慧的举动。小狼格林在藏獒群中经历了多次九死一生后融入了藏獒群,在与藏獒群相处时可以学习群体生活中必备的本领,也是作为一匹狼必不可少的本领。对于藏獒来说,关起门来狼獒再闹腾那也是家务事,但外人想要欺上门来那绝对不行。和其它獒群的大战里,獒王为了格林遍体鳞伤,丧失了性命。格林在獒王奄奄一息的日子里每日温柔地抚摸獒王,用唾沫融化伤口上的冰霜,于是,某个夜黑风高的时刻,獒王在狼吻的陪伴下安详地离去。那个夜晚,天空中回荡着悲凉幽咽的狼嗥。 这还是人们口中冰冷残酷的狼吗?这不禁使所有的牧民目瞪口呆。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为造就成“宿敌”,格林之所以能被接纳,是因为藏獒是忠诚守家的动物,狼是群体观念极强的动物,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重情重义!藏獒以憨厚接纳格林,格林以智慧占得一席之地。

可是,这个时候,獒王的主人却在一旁抱怨:“还什么王,腿也瘸了,耳朵也缺了,本来能卖个好价钱,这下不值钱了,谁还买呀,只能拿去配种喽。” 对有些人而言,饲养动物就是一个商品,只要榨干动物能带给人的所有利益,怎么会在意它们的感情和思想!这样的人对得起藏獒的一片忠心吗?在人的价值天平发生重大倾斜之后,抛却血统、品相、价格与市场的干扰,有些真正的内在价值才弥足珍贵啊。 为了让格林找到它的亲族,格林和微漪来到了寒风凛凛的狼山,一切的食物来源都靠格林,它就像一家之主一样在外拼搏觅食,以此养活它和母亲微漪,它已经习惯了每日给母亲留食;在寻找狼群踪迹时,微漪伤了腿,格林将微漪放置好后,从山的东面为了牵一匹马到山的西面给微漪骑,它花了整整一个半小时;在高原难免不适,微漪早上又不顾格林劝阻去放牧,结果被冰雹淋一天还得了肺水肿,不得不出门寻医,格林每天趴在窗口朝里望母亲,眼神里满满洋溢着无助,它不再回窝,连打雷都执著地趴在窗口听夜里母亲的咳嗽声。微漪看病回来刚下车,格林就远远闻到母亲的味道,跃过两米高墙向她奔去,它绝食已五天,獒王和它的两个好朋友都被卖了。 作为一匹狼,都能如此孝敬母亲,五个月大的它相当于五岁的儿童。当今社会长大后忘恩负义的人还少吗?相比之下,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从古代著作《儒林外史》到现代的《小红帽》哪一个不在诬陷狼?世界传统意识该被打破了! 其实每一个生物都是一样的,说狼凶,说虎猛,人又杀害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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