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配置新标准

灭火器配置新标准
灭火器配置新标准

灭火器配置新标准

6.1 一般规定

6.1.1 用于扑救各类火灾的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最小配置灭火级别和最少配置数量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6.1.2 配置在普通住宅的每具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可比表6.2.1、表6.3.1中所规定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小一个级别。

6.1.3 地下建筑工程(含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中灭火器的最少配置数量应按同等使用面积的同类地面建筑的规定增加50%;古建筑、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的灭火器的最少配置数量应增加100%。

6.1.4为迅速、有效地扑救高架储存设施和其它危险场所有可能发生的垂直范围的特殊火灾,可额外配置附加灭火器。如果这些灭火器不是用来满足本章所规定的最低保护要求时,可选配灭火级别小于表6.2.1和表6.3.1中规定的最小配置灭火级别的灭火器。

6.1.5 对设有消火栓系统、灭火系统的灭火器配置场所,可按下列规定减少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1. 对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可相应减少10%;对仅设有室外消火栓系统的,不作减配处理。

2. 对设有灭火系统的,可相应减少30%;

3. 对同时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灭火系统的,可相应减少50%。

6.1.6 对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类液体贮罐,可燃气体贮罐的灭火器配置场所,不宜减少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6.1.7 地下建筑工程(含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古建筑、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和大型商场等灭火器配置场所不得减少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6.1.8 一个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对面积小于100m2的轻危险级灭火器配置场所或计算单元,可设置1具灭火器。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6.2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6.2.1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表6.2.1

6.2.2 当单具灭火器的最大保护面积按表6.2.1的规定超过200m(严重危险级)、300m(中危险级)、400m2(轻危险级)时,配置设计计算时应按200m2(严重危险级)、300m2(中危险级)、400m2(轻危险级)进行取值。

6.3 B、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6.3.1 B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6.3.1的规定。

B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表6.3.1

6.3.2 当单具灭火器的最大保护面积按表6.3.1的规定超过150m2(严重危险级)、225m2(中危险级)、300m2(轻危险级)时,配置设计计算时应按150m2(严重危险级)、225m2(中危险级)、300m2(轻危险级)

进行取值。

6.3.3 B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关于灭火级别和保护面积的规定不适用于有压易燃液体火

灾或运动的三维B类火灾。

6.3.4 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按B类火灾场所的规定执行。

6.3.4 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关于灭火级别和保护面积的规定不适用于有压易燃气体火

灾。在灭火时,为防止爆炸和复燃,必须尽快切断气源。

6.4 D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6.4.1 D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根据特定的可燃金属的种类及其物质颗粒尺寸和

可能覆盖的面积而定,并应征得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同意。

6.5 带电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6.5.1 带电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按与其同时存在的A类或B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

置基准执行。

6.5.2 在灭火时,为保护现场人员安全并防止复燃,应尽快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

7 灭火器配置的设计计算

7.1 一般规定

7.1.1 按本章的有关规定配置设计和出的灭火器数量是最少数量,小数点后的数字只进不舍。可配置

数量更多的灭火器以加强消防安全保护。

7.1.2 按本章的有关规定配置设计计算出的需配灭火级别是扑救初起火灾需求的最小灭火级别合计

值,也是本规范对灭火器的灭火能力的最低要求;实配时可取较大的合计值以加强消防安全保护。

7.2 计算单元

7.2.1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配置设计计算单元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对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均相同的若干相连通的灭火器配置场所,可将一个楼层或一个防火

分区作为一个计算单元,但不得跨越楼层或防火分区。

2. 对危险等级或火灾种类不相同的灭火器配置场所,应分别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3. 普通住宅应以户为计算单元。

7.2.2 灭火器配置场所或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后乘以0.9的使用系数;

2. 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类液体贮罐,可燃气体贮罐按堆垛、贮罐的占地面积计算。

7.2.3 在轻危险级配置场所或计算单元,应保证任一可能着火点均可得到一具灭火器的保护;在中、严重危险级配置场所或计算单元,若设计者要求保证任一可能着火点均可同时得到两具灭火器的保护,

那么这两具灭火器应配置在不同的设置点。

7.2.4 在同时存在A、B类火灾的灭火器配置场所,应首先按A类火灾场所的规定配置计算灭火器,然

后应按B类火灾场所的规定配置计算灭火器,两者不得互为替代。

7.3 配置设计计算

7.3.1 灭火器配置场所或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7.3.1)

式中:Q --灭火器配置场所或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A 或 B ;

S --灭火器配置场所或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 m2;

U -- A 类火灾或B类火灾的灭火器配置场所相应危险等级的灭火器配置基准,

m2A 或m2/B;

K --修正系数:

无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灭火系统或仅设有室外消火栓系统的配置场所, K=1.0 ;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配置场所, K=0.9 ;设有灭火系统的配置场所, K=0.7 ;同时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灭火系统的配置场所,K=0.5 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类液体贮罐,可燃气体贮罐,地下建筑工程(含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古建筑,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和大型商场等灭火器配置

场所, K=1.0 。

7.3.2 地下建筑(含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灭火器配置场所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

算:

(7.3.2)

7.3.3 古建筑,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和大型商场等灭火器配置场所或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

下式计算:

(7.3.3)

7.3.4 灭火器配置场所或计算单元内的每个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7.3.4)

式中:Qe --灭火器配置场所或计算单元每个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A或 B ;

N --灭火器配置场所或计算单元中设置点的数量。

7.3.4 在灭火器配置场所或计算单元和设置点实际配置的所有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的合计值均不得小于

最低需配灭火级别的计算值。

7.3.5 灭火器配置的设计计算应按下述程序进行:

1. 确定各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

2. 划分计算单元,计算各单元的保护面积;

3. 计算各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4. 确定各单元内的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

5. 计算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6. 确定各单元和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的类型、规格与数量

7. 确定每具灭火器的设置方式和要求,在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平面图上标明灭火器的类型、

规格、数量与设置位置;

10. 按附录J的要求填写建筑灭火器配置表。

仓库灭火器配备标准

仓库灭火器配备标准 仓库灭火器配备,灭火器使用及配置标准: 选用灭火器首先要考虑它的适用范围。每个国家都对火灾进行了分类,我国的火灾分类,按国家标准(GB4968-2008)的规定如下: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柴、棉、毛、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铝镁合金火灾等。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这个标准是根据物质燃烧特性来分类的。这种分类方法对防火、灭火,特别是对选用灭火器扑救火灾有指导意义。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手提式灭火器有四大类。即:泡沫、酸碱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卤化物灭火器(如1211灭火器) 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灭A类和B类火灾; 干粉灭火器的用途比较广,可以用阿里扑灭A、B、C类火灾和电气设备的初期火灾。

选用灭火器时的注意事项: 第一要与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适应。 第二要与可能灭火的级别大小相适应。 第三要与气候条件和实际情况相适应。 第四设置的数量要与保护对象的要求相适应。 灭火器的设置: 1)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油浸店里变压器室、高压电容器室、发电机房、电信楼、广播楼、铝镁加工房等,可以按每50平方米配置1个计算。 2)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库房、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可以按每80平方米配置1个计算。 3)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区每150 ~ 200平方米配置1个; 4)旅馆、办公楼、教学楼、医院每50 ~ 100平方米配置1个; 5)百货楼、展览楼、图书馆、财贸金融楼,每50 ~ 80平方配置1个; 6)电气设备间,每50平方米至少配置2个; 7)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罐区,每罐设置2个; 8)易燃、可燃液体装卸台,每10 ~ 15米设置1个;

常用灭火器的配置标准

常用灭火器的配置标准 武汊市安全生产协会王顺德(一级安全评价师) 灭火器的种类: 1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 2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 学反应式; 3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 氧化碳、酸碱、清水等。 (我们常用的是干粉(BC和ABC两类)、二氧化碳、泡沫灭火器)火灾的种类和扑救火灾灭火器选用按燃烧物的性质划分,火灾有五种类型,各类火灾所适用的灭火器如下: A类,指含碳固体火灾。可选用清水灭火器,泡沫灭火器, 磷酸铵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 B类,指可燃液体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 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只适用于油类火灾,而不适用于极性溶剂火灾。

C类,指可燃气体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易发生上述三类火灾部位一般配备ABC干粉灭火器,配备数 量可根据部位面积而定。一般危险性场所按每75平方米 具计算,每具重量为4公斤。4具为一组,配有一个器材架。 危险性地区或轻危险性地区可适量增减。 D类,指金属火灾,目前尚无有效灭火器,一般可用沙土。 E类,指带电燃烧的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常用灭火器的有效射程 1、干粉灭火器(MFZ 2-3kg有效射程距离2.5m,4-5kg射程 为4m,时间8-9秒。8kg射程为5m,时间12秒。(MFTZ35-50kg 推车有效射程为8m,时间20秒。70kg推车射程9m,时间25 秒。 2、二氧化碳灭火器射程较近,应接近着火点,(但不能少 于1.5M)在上风方向喷射。 3、泡沫MP6n灭火器(10公升)喷射距离5m,时间35秒; 65L的射程9m,时间150秒左右。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 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 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 减少火灾损失, 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 库) 房, 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 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4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 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应根据其生产、

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 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 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 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 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级危险: 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 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 度等因素, 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 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 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 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 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

厂房灭火器配置设计的基本做法

厂房灭火器配置设计的基本做法 摘要本文着重阐述了厂房灭火器配置设计的基本步骤和灭火器配置速查表。 关键词灭火器危险等级火灾种类配置 厂房灭火器是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轻便灵活,对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自《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施行以来,建筑工程设计和使用管理,对灭火器的配置就更为重视了。为了方便设计选型,笔者将自己在使用过程中的配置经验及设计步骤简要总结如下: 1 确定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危险等级的划分主要是根据场所内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三级。即: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在设计中首先要根据规范的要求确定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2 确定各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火灾种类是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确定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把火灾种类划分为五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此类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融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乙醇、乙醚、丙酮、异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氢气、偏二甲肼、绿色偏二甲肼等燃烧的火灾。 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物体和精密仪器等物质火灾。 3 选择适用的灭火器类型 选择灭火器要根据配置场所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火的种类、厂房的使用情况、灭火器对保护物的污染程度及对在场人员健康的影响、周围的环境温度、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质和灭火技能等诸多因素合理选用。一般在同一场所,易选用同一类型且操作方法相同的灭火器。 A、扑救A类火灾应选择水型(清水、酸碱)泡沫、磷酸铵盐干粉、1211、1301等型号的灭火器。 B、扑救B类火灾选择干粉、泡沫、1211、1301或二氧化碳等型号的灭火器。 C、扑救C类火灾应选择1211、1301或二氧化碳等型号的灭火器。 D、扑救D类火灾应选用专业D类干粉灭火器, E、扑救带电火灾应选择1211、1301、二氧化碳或干粉等型号的灭火器。 要注意在同一场所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灭火器时,应考虑灭火剂之间的相互反应,保证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灭火剂之间能够联用,不论是同时使用还是先后使用,都要防止灭火剂之间不利的相互作用,而使灭火效力受到影响。 4 厂房灭火器配置速查表 根据工程实践,本速查表汇总了各种类灭火器对A类、B类、C类、D类火灾的适用性,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 140-90 (1997 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 年8 月1 日 第一章 第10.1.0.1 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1.0.3 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1.0.4 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第10.2.0.1 条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10.2.0.2 条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10.2.0.3 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A 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二、B 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三、C 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四、D 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工厂消防栓和灭火器的配置

工厂消防栓及灭火器的配置 火灾种类 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E类带电类火灾:指带电体燃烧的火灾。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当道路宽度大于 60m 时,宜在道路两边设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置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范围内的消火栓,或防护墙外。距罐壁 15m 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量内; 3 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 120m; 4 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 150m 以内,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 15L/s 时,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5 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其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 10~15L/s 计算;与保护对象的距离在 5~ 40m 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内; 6 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消火栓。地上式消火栓应有 1 个 DN150 或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消火栓。 DN100 和 2 个 DN65 的栓口。的栓口。采用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时,采用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 DN100 和 DN65 的栓口各 1 个。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有防冻措施;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有防冻措施; 7 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 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 5m; 8 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其间距不宜大于 60m。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120m 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道路边设置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单元式、塔式住宅的消火栓宜设置在楼梯间的首层和各层楼层休息平台上,当设 2 根消防竖管确有困难时,可设 1 根消防竖管,但必须采用双口双阀型消火栓。干式消火栓竖管应在首层靠出口部位设置便于消防车供水的快速接口和止回阀; 2 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 3 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栓口离地面或操作基面高度宜为 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 90°角;栓口与消火栓箱内边缘的距离不应影响消防水带的连接; 4 冷库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 5 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甲、乙类厂房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 30m;其它单层和多层建筑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 50m; 6 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的长度不应大于 25m; 7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24m 且体积小于等于 5000m3 的多层仓库,可采用 1 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灭火器配置新标准

灭火器配置新标准 令狐采学 6.1 一般规定 6.1.1 用于扑救各类火灾的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最小配置灭火级别和最少配置数量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6.1.2 配置在普通住宅的每具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可比表 6.2.1、表6.3.1中所规定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小一个级别。 6.1.3 地下建筑工程(含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中灭火器的最少配置数量应按同等使用面积的同类地面建筑的规定增加50%;古建筑、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的灭火器的最少配置数量应增加100%。 6.1.4为迅速、有效地扑救高架储存设施和其它危险场所有可能发生的垂直范围的特殊火灾,可额外配置附加灭火器。如果这些灭火器不是用来满足本章所规定的最低保护要求时,可选配灭火级别小于表6.2.1和表6.3.1中规定的最小配置灭火级别的灭火器。

6.1.5 对设有消火栓系统、灭火系统的灭火器配置场所,可按下列规定减少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1. 对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可相应减少10%;对仅设有室外消火栓系统的,不作减配处理。 2. 对设有灭火系统的,可相应减少30%; 3. 对同时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灭火系统的,可相应减少50%。 6.1.6 对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类液体贮罐,可燃气体贮罐的灭火器配置场所,不宜减少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6.1.7 地下建筑工程(含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古建筑、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和大型商场等灭火器配置场所不得减少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6.1.8 一个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对面积小于100m2的轻危险级灭火器配置场所或计算单元,可设置1具灭火器。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6.2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建筑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 GBJ 140-90 (1997 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 年8 月1 日 第一章 第10.1.0.1 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 第10.1.0.2 条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1.0.3 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1.0.4 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要求。 第二章 第10.2.0.1 条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附录二。 第10.2.0.2 条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附录三。 第10.2.0.3 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A 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等燃烧的火灾; 二、B 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三、C 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四、D 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建筑灭火器配置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90)规定,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标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其目的是有效地扑灭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规范不适用于生产、储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一节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一、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根据生产、使用、储存可燃物的数量、火灾危险性,火灾蔓延速度及灭火难易程度因素应划分为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和轻危险级等三级。 1.严重危险级:可燃物数量多,火灾危险性大,起火后蔓延迅速,灭火难度大,可能 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置场所。 2.中危险级:可燃物数量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起火后蔓延速度较快,灭火难度较 大,可能造成中等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置场所。 3.轻危险级:可燃物数量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起火后蔓延较慢,灭火难度小,可 能造成轻度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置场所。 二、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根据其使用性质,可燃物数量、火灾危险性,火灾蔓延程度及灭火难易程度等因素来划分为严重危险级,重危险级和轻危险级等三级。 1.严重危险级:功能较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数量 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灭火难度大,可能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置场所。 2.中危险级:功能较复杂、用电、用火较多、设备较贵重,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 数量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灭火难度较大,可能造成中等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 置场所。 3.轻危险级:功能一般,用电、用火较少,设备较普通,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数 量少,起火后蔓延缓慢,灭火难度小,可能造成轻度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置场所。 第二节灭火器类型的选择 一、灭火器配置场所预期火灾种类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通用版) 火灾的种类 一、灭火器配置场所火灾的种类: 1.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2.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融化固体物质火灾。 3.C类火灾:气体火灾。 4.D类火灾:金属火灾。 5.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危险等级 一、工业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等级: 1.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2.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二、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等级: 1.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 2.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轻危险级:使用性质较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灭火器的选择 1.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同一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2.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仓库消防安全标准

仓库的灭火器配置 我司仓库属于丙类仓库,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属A类火灾)灭火器的选用: A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灭火器的设置 1.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 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灭火器配置设计的计算单元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相同时,可将其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2 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不相同时,应将其分别作为不同的计算单元。 3 同一计算单元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和楼层。 计算单元保护面积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应按其建筑面积确定; 2 可燃物露天堆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应按堆垛、储罐的占地面积确定。 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Q= K ·S/U 修正系数

仓库的安全疏散 1. 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2.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可设置1个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 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 冷库、粮食筒仓、金库的安全疏散设计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和《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 50322等标准的规定。 5. 粮食筒仓上层面积小于1000m2,且作业人数不超过2人时,

灭火器使用及配置标准

灭火器使用及配置标准 选用灭火器首先要考虑它的适用范围。每个国家都对火灾进行了分类,我国的火灾分类,按国家标准(GB4968-2008)是这样规定的: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柴、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D类火灾: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铝镁合金火灾等。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这个标准是根据物质燃烧特性来分类的。这种分类分法对防火、灭火,特别是对选用灭火器扑救火灾有指导意义。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手提式灭火器有四大类,即①泡沫、酸碱灭火器,②二氧化碳灭火器,③干粉灭火器,④卤化物灭火器(如1211灭火器)。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灭A类和B类火灾。酸碱灭火器则仅适用于扑灭A类火灾,而不宜用于扑灭B类火灾,更不能用来扑灭电气设备的火灾。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灭B、C类火灾,但主要用于扑灭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的火灾。干粉灭火器用途比较广,可以用来扑灭A、B、C类火灾和电气设备的初起火灾。1211灭火器是一种高效灭火器材,用于扑灭B、C类火灾,特别是扑灭精密机械设备、仪表、电子仪器设备、文物、图书、档案等贵重设备很有效。 总之,选用灭火器时,第一要与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适应。第二要与可能灭火的级别大小相适应。第三要与气候条件和实际情况相适应。第四设置的数量要与保护对象的要求相适应。 二、关于灭火器配备数量标准,目前正在制定。西安武警技术学院副教授朱吕通曾撰文介绍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很有参考价值。 文中说,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油开关、高压电容器室、调压器室、发电机房、电信楼、广播楼、铝、镁加工房等,可按每50平方米配置1个计算;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库房、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可按每80平方米配置1个计算;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库房,每100平方米配置1个;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区,每100~150平方米配置1个;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区每150~200平方米配置1个;旅馆、办公楼、教学楼、医院,每50-100平方米配置1个;百货楼、展览楼、图书馆、邮政楼、财贸金融楼,每50-80平方米配置1个;电气设备间,每50平方米至少配置2个;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罐区,每罐设2个;易燃、可燃液体装卸栈台,每10~15米设1个。目前,我国有些工厂、仓库将灭火器集中存放于一个地点,这有利也有弊:便于保管而不便于使用,值得考虑。 在许多国家里,配置灭火器的数量标准是以有多少人能够熟练地使用灭火器来计算的,为此,他们通常由保险公司和提供灭火器的公司的专家们,对自愿消防组织的人员进行讲课、训练。我国则通常由公安消防队员、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保卫干部对义务消防队员和职工进行讲课和训练的。这一条很重要,否则即使配齐了灭火器而不会使用也等于零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条文说明

目次 1 总则(33) 2 术语和符号(35) 2.1 术语(35) 2.2 符号(37) 3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38) 3.1 火灾种类(38) 3.2 危险等级(39) 4 灭火器的选择(43) 4.1 一般规定(43) 4.2 灭火器的类型选择(45) 5 灭火器的设置(48) 5.1 一般规定(48) 5.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53) 6 灭火器的配置(56) 6.1 一般规定(56)

6.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57) 7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59) 7.1 一般规定(59) 7.2 计算单元(60) 7.3 配置设计计算(61) 1 总则 1.0.1 本条阐述了制订和修订本规范的意义和目的,强调只有合理、正确地配置灭火器,才能真正加强建筑物内的灭火力量,及时、有效地扑救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初起火灾。

众所周知,灭火器的应用范围很广,全国各地的各类大、中、小型工业与民用建筑都在使用,到处皆有;灭火器是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轻便灵活,稍经训练即可掌握其操作使用方法,可手提或推拉至着火点附近,及时灭火,确属消防实战灭火过程中较理想的第一线灭火装备。在建筑物内正确地选择灭火器的类型,确定灭火器的配置规格与数量,合理地定位及设置灭火器,保证足够的灭火能力(即需配灭火级别),并注意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器,就能在被保护场所一旦着火时,迅速地用灭火器扑灭初起小火,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应配置灭火器的,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亦即:凡是存在(包括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场所,均应配置灭火器。这是因为有可燃物的场所,就存在着火灾危险,需要配置灭火器加以保护。反之,对那些确实不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建筑场所,当然可以不配置灭火器。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本规范中的可燃物系指广义范围的可燃烧物质,亦即除了不燃物之外,凡可燃固体物质、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可燃金属等都归属于可燃物的范畴。因此,即使是耐燃物,由于其仍然还是能够燃烧的,故也属于可燃物。 鉴于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用于扑救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火灾的定型灭火器,因此,本规范暂定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房和库房。 1.0.3 本条规定系根据国内目前尚有少数地区和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工程设计阶段不够重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的情况和实际需求而提出的。本条要求在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时就应当按照本规范的各章规定正确选择和配置灭火器,进行建筑灭火器配置的设计与计算,应将配置灭火器的类型、规格、数量及其设置位置作为建筑消防工程的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上标明。建设单位需将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图、设计计算书和建筑灭火器配置清单送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核,并将配置灭火器的所需费用计入基建设备概算。各地各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根据公安部30号令、61号令和本规范,在审核建筑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2417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2002-7-22 15:13:19 GBJ 140-90 ( 1997 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1 年 8 月 1 日 第一章 第 10.1.0.1 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 10.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 10.1.0.3 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 10.1.0.4 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第 10.2.0.1 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 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 10.2.0.2 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级: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第二章 第 10.2.0.1 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完美整理

关于消防器材配置方案及清单

办公区域及仓库消防设施配置方案 根据安全监察部对公司所属各部的办公区域及仓库的消防设施进行了摸底排查,现对所缺设施做如下配置: 生产办公楼: 配置消防斧,每个楼层2把,共计10把。 行政办公楼: 每层配置消防斧1把,共计3把消防斧;财务办公区配置干粉灭火器2个;两个网络机房一个财务机房各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共计3个灭火器。 工程四部办公楼: 办公楼道内每层(共三层)集中配置4个灭火器及1把消防斧,共计12个灭火器3把消防斧;部门及班组仓库每间配置2个灭火器共计12个灭火器;更换已过期灭火器11个。 装备中心车队: 更换15个车载灭火器及3个干粉灭火器,增加5个备用车载灭火器,集中配置灭火器处增加2个2m3沙箱及灭火钩、消防斧、消防锹等消防器材。 装备中心办公区及库区: 办公区二层楼每层配置灭火器4个,消防斧1把,共计灭火器8个,消防斧2把;一楼库区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4个,干粉灭火器4个,消防斧2把;东库区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4个,干粉灭火器4个,消防斧1把,灭火钩2个,消防锹4把,2m3沙箱2个;北库区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4个,干粉灭火器4个,消防斧1把,灭火钩2个,消防锹4把,2m3沙箱2个。 漳泽检修分公司安全监察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办公区域及仓库消防设施配置清单 序号名称规格 单 位 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1.灭火器干粉个14 更换 2.灭火器车载个15 更换 3.灭火器干粉个47 增加 4.灭火器二氧化碳个12 增加 5.灭火器车载个 5 增加 6.沙箱2m3个 6 增加 7.灭火钩个 6 增加 8.消防锹把10 增加 9.消防斧把24 增加 10.合计 漳泽检修分公司安全监察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灭火器配置规范全解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4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灭火器配置标准

灭火器配置标准 1、灭火器配置场所: 存在可燃的气体、液体、固体等物质,需要配置灭火器的场所。 2、保护距离: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灭火器设置点到最不利点的直线行走距离。 3、灭火等级:表示灭火器能够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由表示灭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组成。 4、火灾种类: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溶化固体物质火灾 C类火灾:气体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 E类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5、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D类火灾场所应该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6、灭火器的设置 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7、灭火器的配置 1)、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2)、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余5具。 3)、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时,增配1具1A 的手提式灭火器。

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4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 2.0.3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工厂灭火器的配置标准及数量

工厂灭火器的配置标准及数量 在工厂里布置灭火器时,首先要确定工厂的类别,属于什么类型的火灾。工厂的车间、仓库等都可能有各种可燃物品,如车间放置机器、仓库放置包装箱、配电房放置配电箱、办公室放置办公用品及家具等。各个场所配置的灭火器都是不一样的,下面小编介绍一下火灾的分类。 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带电类火灾:指带电体燃烧的火灾。 工厂灭火器的配置方案 一、车间 车间设置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如车间使用化学品原料较多,需配置泡沫型灭火器。配置数量按20米设置一组,每组两个4KG,在每个疏散出口处均放置一组。 二、办公室 办公室设置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一般设置在走道处,按20米一组配置,如办公室面积较大,需在办公室里面设置一组。 三、仓库 工厂仓库一般性质可设置手ABC提式干粉灭火器,按20米配置一组,且在每个疏散出口处配置一瓶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如易燃易爆化学品仓库,则需配置水基型或泡沫型灭火器。 四、配电房 配电房需要配置气体灭火器,如二氧化碳灭火器、七氟丙烷灭火器等,每个配电房至少配置一组,根据面积大小配置。

灭火器平面布置图是了解工厂灭火器布置的情况,一般粘贴在疏散逃生通道或出口上,当发生火灾时,逃生人员根据灭火器布置图了解灭火器的摆放位置,起到关键作用。那么工厂的灭火器平面布置图怎么画呢?下面小编来介绍一下: 一、准备各楼层的建筑平面图画,将每层的建筑平面图画好,例如办公楼、车间、仓库等。 二、根据现场灭火器布置情况,将灭火器摆放位置标注在建筑平面图上。 免责声明:文章仅供学习和交流,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需要我方删除,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灭火器配置标准

灭火器配置方案 矿业公司各部门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现对外包单位驻地的消防设施类型、数量和位置做出如下规定。 一、要求 1.外包单位生活区,人员住宿房屋使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MF/ABC6型),4具一组装入消防箱,保护面积200m2。 2.外包单位驻地维修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防火部位加大检查力度,如:氧气瓶与乙炔瓶应保持足够安全距离。维修车间使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MF/ABC6型),4具一组装入消防箱,保护面积200m2;室外维修使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MF/ABC6型),每辆维修车辆5m内配置2具灭火器。 3.外包单位生活区,各项目部根据各自使用面积院内需至少配备一个消防沙箱及多把消防铁锹、铁桶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统一摆放在消防器具架上。 二、灭火器的报废年限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e.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h.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i.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 j.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k.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l.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三、强检 1.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2.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注:因行业标准强于国家标准,干粉灭火器多采用一年一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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