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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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标 签】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

【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京国税发﹝2007﹞171号

【发文日期】2007-06-27

【实施时间】2007-06-2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税务代保管资金票证管理问题通知如下(其他有关问题另文明确),请依照执行。

一、关于《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

按照《通知》规定:税务机关收取税务代保管资金时,应当按要求填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以下简称《专用收据》)。《专用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联),税务机关留存,白纸黑油墨;第二联(收据联),税务机关盖章后交缴款人留存,白纸红油墨;第三联(记账联),税务机关作为会计凭证,白纸蓝油墨。《专用收据》第二联(收据联)的抬头中央套印税收票证监制章。

《专用收据》的字号编制方法、机构区别标记均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税收票证统一式样的通知》(国税发﹝1998﹞77号)有关规定执行。票证式样、边沿尺寸及内部栏次尺寸见纸质附件1。

《专用收据》“类别”栏的填写内容应当与《税务代保管资金收入报告单》(式样见纸质附件2)中的“款项类别”一致(《税务代保管资金收入报告单》“款项类别”包括:纳税保证金、发票保证金、纳税担保金、税收保全款、拍卖变卖款、其他),不得超范围使

用;“备注”栏应注明“现金”或“转账”等缴款方式。

《专用收据》视同现金类税收票证管理,由市局统一印制发放。启用《专用收据》后,停止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停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按《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规定清理收缴后于2007年10月15日前上缴市局统一销毁。

二、关于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章

《通知》规定: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章,是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代保管资金收取、支付和管理业务时使用,并在税务机关代保管资金账户开户银行预留印鉴的税务代保管资金业务专用公章。税务机关填开《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时,在税务机关盖章处加盖本章。办理账户资金支付时,在支付票据上加盖本章。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章只能用于税务代保管资金的收纳和支付,不得作为他用,也不得以税务机关的机关公章、征税专用章等其他章戳代替本章。

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章的形状为圆形,边沿直径为30mm,边沿刻一道粗圈,其宽度

为1mm。字体为宋体。刻制内容和刻章方法如下:

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章环边位置刻征收机关名称“北京市×;×;区(县或地区)国家税务局或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分局”字样(可参考“征税专用章”和“退库专用章”的刻制方法)。“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章”字样分两行刻制,中央位置刻“税务代保管资金”字样,中央下一行位置刻“专用章”字样,并分散居中。

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章由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并开立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的区、县以上(含区、县)税务机关刻制使用,并将专用章底样报市局备案。

三、关于税款缴库凭证

对于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中经确认属于税款的资金,税务机关应于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税种、分纳税人填制《税收通用缴款书》,将税款解缴国库。《税收通用缴款书》中,缴款单位(人)代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缴款单位(人)全称栏按“开立账户的税务征收机关的全称(纳税人全称)”填写,开户银行为对应开立“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的银行网点名称,账号为“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账号,税务机关盖章栏应加盖“征税专用章”,缴款书第二联(付款凭证)的缴款单位(人)盖章栏加盖“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章”。税收会计将国库返回的《税收通用缴款书》第四联(回执)复印件及《税务代保管资金申请支付审批单》(式样见纸质附件3)等作为账户资金缴纳税款的原始凭证。

四、关于资金支付时收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

税务机关从税务代保管资金中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如纳税人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纳税人应开具收款收据,收款经办人签章;纳税人未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通过现金支付,纳税人应出具收条,收款经办人签章。税收会计将有关收据与《税务代保管资金申请支付审批单》一并作为账户资金支付的原始凭证。

附件(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式样)

2.税务代保管资金收入报告单(式样)

3.税务代保管资金申请支付审批单(式样)

2007年6月27日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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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 【标 签】发票管理有关事项,发票限额,调整申领 【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北京国税公告〔2015〕12号 【发文日期】2015-08-21 【实施时间】2015-08-2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发票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申领普通发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下: 一、纳税人申领普通发票的办理手续 纳税人申领普通发票的手续在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统称区县局)办税服务厅现场即时办理。 纳税人申领普通发票应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含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原件,并报送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一式一份); (二)发票专用章印模(首次申领时提供)。 二、纳税人初次申领普通发票的办理标准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包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初次申领普通发票,应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下列组合中自行选择本单位适用的发票票种: 1.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 2.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 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总面额不超过三万元。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申领普通发票,应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下列组合中自行选择本单位适用的发票票种: 1.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依纳税人申请确定,最高持票数量50份。 (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初次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申领总面额不超过三万元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三、纳税人调整申领普通发票的办理标准 纳税人因生产经营的需要,申请变更发票种类、调整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或最高持票数量,按以下标准办理。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设定为一万元和十万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按需申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个体工商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设定为一万元。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初次选择申领的发票种类、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或最高持票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时,可向区县局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重新在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的组合中自行选择。选择前需将已领用发票全部开具完毕并经过验旧处理。 (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明确暂不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最高持票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时,可向区县局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在下列组合中自行选择本单位适用的发票票种: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折式):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50份。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折式):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 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最高持票数量1卷。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最高持票数量25份。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4年07月08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危害税收征管罪入刑,属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以事实为依据,准确进行界定。 为此,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列举了三种情形,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的,则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理解本公告,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纳税人对外开具的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当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包括以直接购买方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也包括“先卖后买”方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所谓“先卖后买”,是指纳税人将货物销售给下家在前,从上家购买货物在后。 二、以挂靠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挂靠行为如何适用本公告,需要视不同情况分别确定。 第一,如果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应以被挂靠方为纳税人。被挂靠方作为货物的销售方或者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的提供方,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本公告规定的情形。 第二,如果挂靠方以自己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被挂靠方与此项业务无关,则应以挂靠方为纳税人。这种情况下,被挂靠方向受票方纳税人就该项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在本公告规定之列。 三、本公告是对纳税人的某一种行为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做的明确,目的在于既保护好国家税款安全,又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换一个角度说,本公告仅仅界定了纳税人的某一行为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意味着非此即彼,从本公告并不能反推出不符合三种情形的行为就是虚开。 比如,某一正常经营的研发企业,与客户签订了研发合同,收取了研发费用,开具了专用发票,但研发服务还没有发生或者还没有完成。这种情况下不能因为本公告列举了“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就判定研发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XX市国家税务局信息化建设调研题纲

XX市国家税务局信息化建设调研题纲 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发展,XX国税局信息化建设紧跟税收信息化发展的前沿,做好“科技加管理”的文章,信息化建设及征管手段发生了质的飞跃,信息技术已涉及到国税工作的各个层面,为税收征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工作平台。为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总局“三个三”要求,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税收征管工作,发现税收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发挥好信息化在税收工作中的依托作用。近期,XX国税局信息中心准备对全市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调研组将采取座谈的形势听取各基层单位信息化建设现状、存在问题、风险应对的策略及合理化建议。具体调研内容如下: 一、基本现状 1、人员情况 各基层单位信息中心现有人数、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人员特长等。 2、设备配备情况 各基层单位现有设备数量(使用五年以上计算机数量、自购数量)、分配使用情况、UPS不间断电源使用情况。 3、网络使用情况 各基层单位机房物理环境、网络机架、应用服务器、税务分

局(所)网络接入及网络节点使用情况、网络运行维护自查情况。 4、各类软件及运维管理情况 各基层单位各类软件涉及信息中心系统管理的使用情况,征管数据监控系统的使用情况,CTAIS问题申报系统使用情况(含全局总户数、2013年和2014上报问题数量、2013年CTAIS问题申报系统归档情况)。 二、存在问题 1、信息中心人员和计算机配备存在的问题。 2、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市局协调处 理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问题要单独说明)。 3、各类软件使用及运维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2014绩效考核方案中,涉及信息中心部分,采取了那些措 施来落实各项指标,其中难以掌控的指标有哪些,难点在 哪。 三、风险应对的策略及合理化建议 1、在各类软件使用、运维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是如何应对的。 2、各基层单位在数据分析及利用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及建议。 3、对信息化建设各基层单位有哪些好的做法及建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1年第5号 被转发文件标题: 被转发文件文号: 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律级次:税收规范性文件 税种: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有关规费: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法律救济: 公布日期:2011-03-17 结束时间: 实施日期:2011-03-18 时效性:有效 主题词: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 调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1年第5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中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预

征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问题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政策规定销售各类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保障性住房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指定经营单位回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按照政策规定向特定对象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含比照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管理)等具有保障性质的各类住房。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照预计增值率实行2%至5%的幅度预征率。 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最低按照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增值税。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仍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0〕677号)中确定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执行。 (四)关于实行土地增值税幅度预征率的相关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预售方案和现房销售方案中填报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销售价格等信息,并匡算预计增值额和增值率,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上述信息及时传递至市地税部门;主管税务机

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述职报告

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述职报告 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述职报告2007-02-02 21:57:17 各位领导 上午好 我是市国税局信息中心的年月组织上安排我担任信息中心主任。下面我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个汇报。 过去的一年为落实省国税局提出的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运行机制这个总体目标在市局党组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和中心的全体同志一起下分局、进企业摸清基层的情况到省局信息中心请示汇报吃透上级的精神走访相关业务公司掌握技

术保障的要领。在此基础上我们拿出了全年工作思路和主攻重点报经局领导审定下发了《市国税局关于做好年计算机工作的意见》。从年初开始我们逐个阶段摘督导逐项工作抓落实始终突出四抓 一抓硬件建设。这是计算机推广应用的基础。我们挤出有限的资金争取省局的支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给基层单位陆续配齐了微机但随着微机在税收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几乎所有的涉税活动都纳入进来单机操作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多数分局工作的需要全系统联网运行势在必行。为此我们立即动手进行调查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提出了一套解决方案得到了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对个分局的办税厅及办公室进行简易布线和对等网的安装又投资多万元将个分局由拨号上网改为专线联网配发各种设备多台套。这样一来形成了以市局标准机房为中心台高档服务器为数据处理核心、三级广域网和局域网为骨架的税收管理系

统。全局连接成为一个稳定、高效的微机网络系统分局的各个岗位运用单台微机各司其职资讯共享分局与市局、市局与省局的远程通信效率成倍提高。 二抓软件应用。我们与有关公司联手建成了全省国税部门第一个电子报税系统紧接着逐步推广省局统一开发的软件。截止到去年底已基本涵盖了整个税收业务流程应用效果日渐显露出来。去年我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办公自动化的应用、网页的制作、金税工程及的前期准备上。这是当时乃至今后一定时期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提前进入准备连续举办了期办公自动化的培训把所有相关人员都轮训一遍还会同办公室一起制定了《公文处理规程》。从硬件、软件、人员到规程都一一准备到位。按省局统一要求年月全局办公自动化系统顺利开通实现了文件传输、电子邮件的收发、网上信息的发布和下载全市税收工作的各种资讯都能在网页上随时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 2003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3]753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3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03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有关汇总纳税企业管理的政策规定,做好铁道部及所属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管理和监管检查工作。 北京铁路局、北京铁路分局及所属各级非法人单位为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汇总到铁道部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中列举以外的铁道部所属其它企业、有应税所得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独立核算单位为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3年1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3年度 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3〕1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总、合并纳税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铁道部所属企业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由铁道部在北京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是指由铁道部100%投资和管理的铁路局、铁路分局、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中铁特货运输中心、中铁建设开发中心,具体范围由各铁路局、铁路分局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核定。 其他非运输企业不得实行汇总纳税办法,应按有关规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中铁快运有限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100%投资和管理的成员企业、分公司(具体名单见附件),分别由各总(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铁道部和各总(集团)公司所属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成员企业,2003年度暂不实行就地预交所得税办法。 四、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成员企业,因改组改制等原因变为非全资企业的,经所在地省国家税务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按有关规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各汇总、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的检查和监管;按照规定的监管级次,向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成员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1.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2.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3.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4.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5.中铁快运有限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6.广州铁路(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2003年9月9日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办税厅所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办税厅所 第一税务所(征收所) 主要职责: 负责承办纳税申报的受理、审核、处理工作;承办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征收工作;承办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工作;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和纳税申报的“一窗式”比对、处理等工作;承办各种申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征解;负责承办税收缴款书的开具、上解工作;承办催报催缴工作;承办税务违法违章处理工作;承办“不予加收滞纳金申请”审批工作;承办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承办审核、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工作及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 管辖地域范围: 北太平庄街道、学院路街道、海淀街道、花园路街道、万柳地区(含海淀乡)。 地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 咨询电话: 82573419 邮编:100089 公交线路: 乘851、运通114、运通109、394、664、992路公交车至巴沟南路站下车。 第二税务所(征收所) 主要职责: 负责承办纳税申报的受理、审核、处理工作;承办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征收工作;承办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工作;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和纳税申报的“一窗式”比对、处理等工作;承办各种申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征解;负责承办税收缴款书的开具、上解工作;承办催报催缴工作;承办税务违法违章处理工作;承办“不予加收滞纳金申请”审批工作;承办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承办审核、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工作及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 管辖地域范围: 万寿路街道、永定路街道、羊坊店街道、甘家口街道、八里庄街道、紫竹院街道。 地址: 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10号楼(玲珑路西,距西四环路400米,路南侧)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电话大全

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100044 88372015 第一税务所:63574414 第二税务所:83515395 第三税务所:83515400 第四税务所:63574224 第五税务所:83515394 第六税务所:83517200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庆街甲4号100176 67881053 67870150 北京市西站地区国家税务局 宣武区莲花池东路96号(北京天莲大厦)100055 63345885 63345886 东城区国家税务局 东城区礼士胡同133号100010 65133585 64130751 票证中心:东城区和平东街6区84226347 西城区国家税务局 西城区二龙路乙33号100032 66027666 票证中心:西城区二龙路乙33号306室66027689 办税服务厅:机关办公楼一层66027760 崇文区国家税务局 崇文区天坛东路甲72号100061 67123180 67146831(举报) 办税服务厅:崇文区天坛东路甲72号67122299-3150 宣武区国家税务局 宣武区四平园7号楼100052 63586404(稽查局) 票证中心:宣武区四平园7号楼83539722 朝阳区国家税务局 朝阳区左家庄东里甲3号10002 64661133 65978549(税务登记咨询) 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100089 62545446 丰台区国家税务局 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6号100073 63811915 63811922(稽查局举报)63813643(监察室 举报)

石景山区石景山路61号100043 68862873(涉税举报)68826180(执法举报)办税服务厅:石景山区杨庄东路11号88928978 门头沟区国家税务局 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39号102300 69865090 69804071 大兴区国家税务局 大兴区黄村镇义和庄东里102600 69242176 69253017(偷税举报) 票证中心: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5号61273196 房山区国家税务局 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9号102488 81389600 69313739(涉税举报)票证中心: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9号81389617 81389622 昌平区国家税务局 昌平南大街101100 69701848(总机) 延庆国家税务局 延庆县香苑街3号102100 69142084 通州区国家税务局 通州区运河西大街101101 81522307 81252307(举报) 票证中心:通州区玉桥西里71号81522037 顺义区国家税务局 顺义区府前东街7号101300 69462203 69462346(举报) 密云县国家税务局 密云县东门外101500 69042376 票证中心: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1号69044440 怀柔区国家税务局 怀柔区南大街15号101400 69642748 平谷区国家税务局 平谷区府前西街24号101200 51321009 51321216(举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地址电话大全单位名称地址电话

最新整理国税局信息中心工作要点.docx

最新整理国税局信息中心工作要点 根据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国税局信息中心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工作发展需要,20xx年信息中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四个服务:服务大局、服务机关、服务基层、服务广大纳税人,确保各应用系统平稳运行,确保wang络及信息安全,积极参与税收业务各项工作,积极参与部门行政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税务信息化治理能力,为实现税收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做好信息系统建设 (一)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按照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建立电子底账,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使新系统覆盖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和所有增值税发票,不再对新办纳税人推行老税控系统。加强技术统筹,优化系统运行环境,做好税控装置发行、发放管理,确保升级版平稳、有序运行。 (二)完成金税三期优化版推广应用工作。按照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细致开展系统初始化工作,严把数据清理和迁移质量关,精心实施系统性能压力测试,全力做好上线运行保障工作,确保我市国税系统在三季度前完成金税三期优化版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积极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是今年总局和省局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全面落实总局和省局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既定目标、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按照总局和省局部署,深入查找风险点,不断完善风险指标体系,制定风险防范新措施,持续改进内控机制。 (四)全面优化完善我市wang上办税系统。优化和完善我市wang上办税系统,及时实现与“金税三期”的系统同步,并以wang上办税系统为基础,进一步拓展其他新型电子远程办税渠道,实现xxxx移动终端APP和微信公众平台办税等方式,打造我市全新电子税务局办税新格局,以实现与实体办税厅等同功能、达到“足不出户,轻松办税”为长远建设目标。 (五)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全面推行绩效管理3.0版和个人绩效管理2.0版,实现组织和个人绩效管理的全覆盖。配合做好综合办公、财务等行政管理类应用系统的升级优化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二、优化应用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机制

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密码方式)说明书

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密码方式) 操作说明书 系统概述 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密码登录方式)在原有网上报税系统(即数字证书登录方式)上增加了“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免费登录使用功能。纳税人可以到税务大厅申请使用“数字证书方式”或“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方式”登录网上纳税申报系统。 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密码登录方式)是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发的、通过互联网为广大企业提供纳税征期内全天候网上纳税申报服务的自助申报系统。只要企业拥有纳税人识别码和交易密码即可登录网上纳税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查询缴款凭证、网上缴纳税款(已签订税库银联网扣款三方协议的企业)、修改密码等交易操作。 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密码登录方式)为“纳税人识别码+密码”登录方式,以交易密码作为与服务器进行数据交换的依据,因此交易密码的保管非常重要。如果交易密码不慎被他人取得,该他人即可通过网上纳税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网上缴纳税款等操作,蓄意伪造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和恶意缴纳税款。因此,对于使用密码登录方式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请您妥善保管好交易密码,防止密码失窃;同时,我们建议您使用网上纳税申报系统数字证书登录方式,以便您更安全地管理报表数据和账户资金。

硬件环境 软件环境 操作系统:windows XP/2000/2003/Vista; MS Office 版本:Office 2000/2003/2007; IE 版本:6.0 以上; 密码用户资格申请 第一步:纳税人每月20日前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至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填写《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使用电子申报申请表》,同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开通免费网上申报资格; 第二步:资格审核窗口审核合格后,批准免费网上申报资格,由纳税人自行设置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交易密码; 第三步:纳税人可自次月征期开始使用密码方式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申报纳税业务。 软件使用

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2005年 A类企业名单 1.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2.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 4.北京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5.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 6.北京三星电子产品技术服务中心 7.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 8.北京蓝岛大厦 9.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北京西门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1.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 12.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北京ABB贝利控制有限公司 14.北京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15.北京萌蒂制药有限公司 16.颇尔过滤器(北京)有限公司 17.北京ABB电气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18.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 20.冠群电脑(中国)有限公司

21.北京北控制水有限公司 2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3.三星数据系统( 中国)有限公司 24.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5.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 26.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27.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8.北京广播电影电视设备制造厂 29.北京星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30.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 31.中粮粮油进出口公司 32.北京国华电力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33.北京爱慕内衣有限公司 34.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 35.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36.法制日报社 37.北京青年报社 38.北京京棉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9.华普超市有限公司 40.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1.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2.北京北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基层地税局信息中心的未来之路

浅谈基层地税局信息中心的未来之路 近年来,信息强国的战略国策日益深入人心,信息化应用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税务信息化随着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的顺利推广,在各省税务系统都取得成效。基层地税局的信息中心的职能和定位相应发生着转变。如何在新形势下适应税务发展趋势,跟上时代潮流,与时俱进的做好税务大厦的“信息奠基石”,成为基层地税局信息中心未来发展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基层地税局的信息中心扮演的尴尬角色 在地税建设过去的近20多年里,信息中心一直扮演着既没有什 么实权,也没有太多可支配经费,却又要承担推动全局信息化的尴尬角色。且近年变得日益突出。由于税务信息化是大势所趋,各项业务都与信息化紧密相关,同时兄弟单位或外单位类同的部门信息化工作搞的有声有色等诸多因素,信息中心改变在局里定位迫在眉捷。 信息化建设对信息中心的要求越来越高,管理软件规模越来越大,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也难以开发。由于信息中心的软件开发能力一般无法与专业软件公司相比。因此,很多部门的很多业务不得不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一些大型企业的信息中心虽然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但开发效率通常不高;而基层地税局的信息中心规模小,开发能力弱,更无法担此重任。 现在,国际流行的趋势即为要求信息化建设从“信息中心主

导”转为“业务部门主导”,但不少基层地税局的信息中心仅是普通技术部门,地位低于业务部门,其协调能力低,要进行业务流程再造阻力大。 在经历了金税工程、大征管软件上线运行等工作以后,加大了对税务干部计算机知识及应用的培训力度,干部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应用水平显著提高,有些同志甚至能够进行简单的维护,计算机已成为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大家对税务信息化的认识逐渐由神秘到了解,对信息技术人员也由钦佩到坦然。他们不再害怕计算机,不再远离网络,以平常之心看待信息中心的工作和信息技术人员。面对这种变化,一些信息技术人员感到了困惑、忐忑和失落,产生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感觉,个别人甚至认为基层信息中心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 同时,信息中心人员流失特别严重,大家都认为信息中心是苦活、累活,属于不出成绩的部门,都不愿意从事信息中心的工作,以石嘴山市地税信息中心为例,行政编制为5人。但从成立至今,最多时人数为4个(只维持了6个月),平均为3人,从事技术工作 的主要为2人。 二、如何摆脱基层地税局的信息中心尴尬的角色 笔者根据自己工作经历,借鉴兄弟单位经验,尝试分析信息中心职能定位模糊产生的原因,思考基层信息中心的准确定位。由于受自身水平以及观察角度的限制和影响,论述观点可能有不恰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企业端)使用手册 version 1.0.3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05年12月

目录 软件安装说明及新增功能概述(必读) (1) 第一章系统概述 (1) 1.1系统概要 (1) 1.2适用范围 (2) 第二章运行环境 (2) 2.1硬件配置 (2) 2.2软件配置 (2) 第三章离线申报功能 (3) 第四章系统安装 (4) 4.1根证书及用户证书的安装 (4) 4.2网上纳税申报系统的安装 (4) 4.2.1准备工作 (4) 4.2.2安装 (5) 4.2.3系统启动 (5) 4.3IE6.0升级 (5) 第五章纳税申报软件使用说明 (6) 5.1用户管理 (6) 5.1.1 建立新用户 (6) 5.1.2 修改用户口令 (7) 5.1.3 删除用户 (8) 5.2用户登录 (8) 5.3税务局公告及企业信箱 (9) 5.4报表下载 (11) 5.5申报资料填写 (14) 5.5.1填写报表 (14) 5.5.2导入报表数据 (28) 5.5.3财务报表导入 (32) 5.5.4导入纳税人基本信息 (35) 5.6向税务机关申报数据 (37) 5.6.1 报表上传 (37) 5.6.2 磁盘申报 (42)

5.7数据备份与恢复 (45) 5.7.1数据备份 (45) 5.7.2数据恢复 (46) 5.8发票数据导入 (48) 5.8.1抵扣联发票 (48) 5.8.2存根联发票 (53) 5.8.3发票台帐 (53) 5.9查看错误信息 (55) 5.10查看缴款书 (56) 5.11打印报表 (58) 5.12浏览报表 (61) 5.13查询状态 (62) 5.14查看历史记录 (64) 5.15帮助 (66) 5.15.1系统帮助 (66) 5.15.2系统日志 (66) 5.15.3错误信息 (66) 5.15.4税务局反馈信息 (66) 5.16客户端更新 (67) 5.17撤消申报 (68)

市国税局计算机信息中心各工作岗位职责

市国税局计算机信息中心各工作岗位职责 计算机信息中心在局长的行政领导和市局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总的职责是: 一、负责xxx范围内国税系统的计算机应用和现代化管理工作。 二、制定xxx国税系统的信息系统建设与发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计算机硬件配备和维修,软件维护与二次开发,软件推广应用 和技术培训。 四、指导信息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 五、为本局领导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完整可靠的信息,并为局机关实施办 公现代化服务。 具体职责如下: 一、主任岗位职责: 岗位负责人:xxx 1、根据本局及市局信息中心的工作要求,安排、布置全年工作,及计算机管理制度和办法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并分阶段组织落实。 2、及时传达局领导及市局信息中心的工作要求,确定工作重点,把握主攻方向,协调解决信息中心及全局计算机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3、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中心的技术能力,确定软件开发课题。 4、制定计算机硬件以及消耗材料的配备计划,并与有关领导及科室协调予以落实。 5、负责本部门的人员管理,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及科室文稿的审定工作。

6、各科室,分局,所的耗材的审核,上报局长分管局长审批。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软件系统维护岗位职责 岗位负责人:xxx 1、及时对软件升级、维护,保证软件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信息中心计算机有无病毒并对全局计算机查杀毒工作进行部署。 3、做好应用软件的权限设置工作,防止他人越权登录访问,确保机内数据安全、可靠。 4、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税务局内部应用的技术支持工作。 5、各类业务数据汇总及时、准确,备份完成齐全。 6、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设备维护岗位职责 岗位负责人:xxx 1、建立机房设备特别是金税工程网络设备(包括ddn线路)故障登记簿,要求记录及时、准确。 2、对全局计算机设备进行维修(指有技术条件维修的),对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和经销商联系。 3、做好机房的安全防护工作,保持各类设备良性运转。 4、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

公告〔2011〕15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有关问题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现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送报表的纳税人范围 下列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均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要求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和格式,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且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不含分支机构,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应报送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范围相对应的财务会计报表)。 二、报表报送的期限和种类

纳税人应按年度分别报送不同种类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报送期限和种类是: (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报送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二)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区县级(含)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在报送上述报表的同时,还应同时报送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三)企业所得税不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的,按照上述规定的期限和种类报送。 三、报表报送格式 纳税人按照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分别报送对应格式的财务会计报表,报表格式的适用范围为: (一)商业银行以及各类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应填报商业银行财务会计报表; (二)保险公司以及各类担保公司应填报保险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三)证券公司以及各类资产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应填报证券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四)除上述类型以外的其他企业,均应填报一般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四、报表报送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国税务杂志社 中国税务报社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税收宣传理 论与实践”征文活动启事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4日【来源】:国家税务总 局办公厅 字体:【大】【中】【小】 为了深入探索税收宣传的规律,更好地总结税收宣传的经验,不断拓展税收宣传工作思路,丰富税收宣传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与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联合举办“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在此基础上,拟于今年第四季度举办“全国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并邀请部分优秀征文作者参会。 为更好地反映活动主题,特推荐一些选题,供作者参考。 ?当前税收宣传工作面临怎样的形势与挑战? ?纳税人对税收宣传有哪些合理需求和期待? ?如何准确把握纳税人需求,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如何有效利用新媒体开展税收宣传? ?税务部门如何积极回应和引导社会对税收的关注? ?在新形势下如何善用善待媒体,提高舆论引导力? ?领导干部如何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 ?如何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化解涉税舆情的相关工作? ?税务部门如何处理公共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如何做好税收宣传的绩效评价工作? ?国外税收宣传有哪些特点?给我们哪些启示? 以上选题仅供参考,作者可放宽视野,自拟题目,结合实际,深入挖掘,谈思考,谈体会,谈启示,提供高质量的征文和研讨作品。 一、参与对象 1.本次征文、研讨活动面向全国各级税务干部和广大纳税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有思想深度、有实践经验、有意见建议的原创稿件。 2.欢迎省、市级税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报送稿件,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确保稿件质量。 二、文章要求 1.作品要围绕“税收宣传”这一主题展开,体现时代性、现实性、前沿性,突出实践性。作品体裁不限,可以是调查报告、理论探讨、热点评论、工作研究等各类体裁。 2.各类文章要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合实际,论理充分,言简意赅。

xx县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XX县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计算机机房是支持应用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本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的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二)交换机、服务器、路由器、电脑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由专人管理,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不得更换配置、外借,更不能挪作它用。 (三)计算机机房管理应认真履行各项机房监控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按专职分工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制定IP地址分配表和机房内部线路的布局图,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网络接口。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 —1—

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 (六)加强数据安全及成果保护,计算机机房要对各类重要文件、文字材料、报表数据、声像资料及时备份。 (七)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互联网的运行建立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登记。 (八)设备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九)机房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吸烟、聊天、会客;不准在计算机及工作台附近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等可能危及设备安全的物品,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十)机房内应设置专用防火、灭火专用设备,并且进行定期保养,保证专用设备的完好率。 (十一)机房内应设置防盗设施,并保证设施的完好。 (十二)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机房设备。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 (十三)为保障机房安全务必安装防雷设施,每年必须请防雷中心检测并取得合格证书,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十四)计算机机房后备电源(UPS)除了电池自动检测外,每年必须充放电一次到两次。 XX县国家税务局 —2—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资产损失申报扣除操作指南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资产损失申报扣除操作指南(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税前扣除资产损失的管理,提高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管理效率,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新资产损失管理办法》)。按照《新资产损失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采取由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管理方 式(以下简称申报扣除管理),税务机关不再对企业的资产损失进行审批。为便于企业顺利申报扣除资产损失,现结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以下简称财税〔2009〕57号)等其他有关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我们编写了《资产损失申报扣除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将实施《新资产损失管理办法》后,企业申报资产损失涉及的主要内容、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的报送证据、对资产损失的管理要求和具体申报操作流程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操作指南》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准予扣除的资产损失 《新资产损失管理办法》在财税[2009]57号明确资产损失范围的基础上,对准予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范围进一步做了补充完善。结合财税[2009]57号的规定,准予扣除的资产损失涉及的内容以下: (一)资产 按照《新资产损失管理办法》的规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二)资产损失 按照财税[2009]57号的规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地税局信息中心主任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精选

《地税局信息中心主任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精选.doc》 地税局信息中心主任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爱岗敬业的楷模 XX,男,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长期从事税收计会统业务 和计算机应用与管理工作,2005 年起先后担任XX 市地税局计算 机中心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负责全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组 织实施工作。由于在XX 市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中爱岗敬业,开拓 创新,勤奋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中共XX 市委、市政府评 为“市级机关先进工作者”,被XX 省地方税务局授予“全省地税 系统省级税收会计能手” 称号和XX 地税“X 税工程”建设三等

功,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 称号和“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爱岗敬业 谈起税收信息化建设,XX 同志说,我最大的幸运就是学有所 用,因此工作对我来说就是个人爱好。 上世纪九十年代,省局在XX试点开发DOS版税收征管软件时, 为掌握软件开发中的核心技术,他白天一边处理日常工作,一边 学习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还一边向业务人员请教具体的工作流程; 晚上又虚心向技术人员学习信息技术,耐心向技术人员讲解业务, 沟通技术实现方式,共同加班修改软件。软件试点推广运行时, 他白天记下发现的所有问题点,连夜修改完程序,第二天把修改后的程序安装到每个税收管 理员的计算机中。他精心编写了培训讲义,耐心授课,使税收管 理员在最短时间内全面掌握了操作流程和方法。软件在全省推行

以后,只有XX 推广应用到各基层局和税务所。在XX 地税接手社 保费的征缴工作时,他利用所掌握的核心信息技术,组织人员自 行对软件进行了二次开发,在全省地税系统首家实现了计算机征 缴社保费,受到了省局的充分肯定。 如何把有限的经费使用在刀刃上,采购到质优价廉的设备,XX 同志苦思冥想,针对不同技术需求 计了多套信息化设备招投标方案。为了使招标保持廉洁,他在标 书上明确了多轮竞标的程序和最低价格中标的原则,使得受邀请 公司毫无空隙可钻。 开拓创新 在XX 地税,XX 同志被领导和同志们亲切地誉为“信息化建 设的带头人”,引领XX 地税信息化建设步入了飞速发展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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