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转注,初始注册流程

二建转注,初始注册流程
二建转注,初始注册流程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3.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进行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审查企业注册信息是否上报;

2.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与原件是否一致。

初审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复审、公示: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公示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区县审核意见表;

3.区县汇总表。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5.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资料转注册中心。

公示:

由注册中心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并公示。

完成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公告、制证制章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对初始注册合格人员进行放号,并转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同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解聘合同或证明内容是否合格(解聘合同或证明需明确注明在原单位无在施或在建工程);

4.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5.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即时办理。

(三)制证、制章

申请人持签字材料到证书窗口打印防伪变更贴,并加盖证书专用章。证书变更即时办理。

材料移交注册中心汇总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证书变更次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到印章公司领取印章。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流程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流程 一、注册申报专业 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注册申报范围 凡已取得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年龄在65周岁之内的人员,均可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洛阳市行政区域内的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须在资格证书取得三年内进行初始注册。 三、注册申报材料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申报公路和水利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打印生成,包括表1-1、表1-2); (二)《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一式三份); (三)资格证书和增加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证书复印件包含资格证书编号页和个人相关基本信息页且两页上、下复印在同一纸面上); (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申报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应将正反两面内容分上、下复印在同一纸面上);

(六)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可正反面复印,聘用劳动合同需为劳动局制式合同); (七)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可正反面复印,资质证书副本应复印有内容页且不得缺页); 将每人申报材料依照(三)-(七)顺序装订成册;申请表、汇总表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均应为A4纸;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分两个档案袋放置。 四、注册申报程序 申请注册人员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向聘用单位提供注册所需的书面资料及资料原件;聘用单位需认真核对申请人员提供的资料,并进入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在河南省一、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数据填报;确认网上数据准确无误后上传至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操作平台;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打印生成申请表和汇总表,连同注册申报材料上报市建委,经市建委初审合格后,上报省建设厅注册办,省建设厅审查公示、公告、办注册证和印章。

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及流程图

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及流程图 事项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书、、学历证明复印件; 3.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进行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审查企业注册信息是否上报; 2.所提供的资料(、毕业证、劳动合同)与原件是否一致。 初审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复审、公示: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公示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区县审核意见表; 3.区县汇总表。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5.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资料转注册中心。 公示: 由注册中心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并公示。 完成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公告、制证制章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对初始注册合格人员进行放号,并转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同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 事项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一级建造师注册及变更流程

一级建造师 初始注册流程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有三个下载地址[下载地址一下载地址二下载地址三],点击任意一个进行下载,下载后进行安装至本地电脑,然后从开始——程序——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个人版打开进行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上方保存,弹出保存路径对话框,将信息保存在指定位置即可(建议可存放在至桌面)。 第二步:企业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进入企业版(企业如是第一次注册需要填写企业的详细信息后保存提交即可),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初始注册—注册审查”,在申报状态旁边点击“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在弹出的网页中,浏览个人信息保存位置并上传数据文件,导入成功后,个人信息便处于待报状态。 2、审查: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查”按钮,核实此人员的信息,包括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等,核算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 3、上报:将人员姓名前面的方框反选,同时点击上报按钮(上报按钮在申报状态的右侧横栏中黄色字样),人员便已上报至主管部门,上报成功的人员处于审查中状态。 所需材料 1、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个人资料证明(含身份证明、学历证书) 3、聘用单位人事关系证明复印件(含劳动合同) (可在网上申报)

变更注册流程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变更注册”选项,选择您所在变更的内容:聘用企业变更、姓名变更,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第二步:企业版填写 1、原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出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此信息表格需要登录个人版填写后便可以看到),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核”按钮,核算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反选该人员,点击“同意调出”按钮即可。 2、新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入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同意调入”按钮,调入成功后,将审报状态选择为“已调入”点击查询,调入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3、打印表格:将人员状态选择为“已上报”点击“查询”,在显示出来的上报人员中,点击“查看”弹出“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点击“打印”可打出个人信息表格资料。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委托聘用单位办理行政许可的委托书及变更注册申请表(一份)及相应的电子数据; 2、新聘用单位人事关系证明复印件及原件(劳动合) 3、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原件及复

二建转注,初始注册流程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3.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进行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审查企业注册信息是否上报; 2.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与原件是否一致。 初审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复审、公示: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公示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区县审核意见表; 3.区县汇总表。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5.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资料转注册中心。 公示: 由注册中心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并公示。 完成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公告、制证制章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对初始注册合格人员进行放号,并转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同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作者:————————————————————————————————日期: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 编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近期一寸 免冠彩照 身份证明 身份证 □ 军官证 □ 警官证 □ 护照 □ 证 号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肄、结)时间 学历 学位 手机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工商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企业类型 施工□ 勘察□ 设计□ 监理□ 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 企业资质类别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二级建造师资格 证书专业类别 取得 方式 证书编号 签发日期 申请注册 专 业 继续教育情况(逾期注册时) 必修课(学时) 选修课(学时) 年 月 日 二级建造师资格 考试合格专业类别 考试合格 证明编号 签发日期 申请注册 专 业 继续教育情况(逾期注册时) 必修课(学时) 必修课(学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情况 资质证书级别 资质证书编号 其它注册情况 注册证书名称 证 书 编 号 不予注册情形 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一)、(二)、(三)、(四)、(五)、(六)、(七)、 (八)、(九)、(十)、(十一)规定不予注册情形之一。 本人对申请表内容及申报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聘用企业意见 我单位聘用的 同志, 聘用合同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其申报材料真实,同意该同志申报初始注册。 负责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基本流程详解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基本流程详解(附流程图) 作者:建造师挂靠网时间:2011-11-10 阅读:315 次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基本流程详解 很多一级建造师朋友当考取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后,想注册到单位,但是不知道初始注册应当如何操作,中间应避免什么样的问题发生,在这里建造师挂靠网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应该走的程序,希望有不了解的朋友在这里都能找到答案。 注意:必须在建设部和建设厅两大一级建造师注册网站都注册才行。 第一步:在建设部网站注册 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018853585.html,/ ①下载个人版信息填写系统,填写信息后保存至桌面。 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用户、“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窗口的左上方有“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下载地址”,在“[下载地址一]、[下载地址二]、[下载地址三]”中任选一个,点击下载——下载后,安装。然后点击“开始——程序——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一级建造师个人版——填写好个人信息——保存至桌面”。文件名为“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某某某(姓名)-日期” ②企业登陆,调入该建造师信息,并上报省级。 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插入企业“资质身份认证锁”——企业版用户、“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窗口的左上方有:“初始注册——注册审查”——点击后,在窗口右上方找到“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浏览”——找到刚才填写的个人版建造师信息“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某某某(姓名)-日期”——上报文件。 上报完后,关闭弹出的窗口,即可看见刚刚调入的建造师信息——点击“审查”、“打印草稿”,——打印出来后仔细看看没有错误,如发现有错误,则点击“删除”,在个人版修改后,保存,再重复上述步骤,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审查。若正确无误,就点击右上方的“上报”,这样就上报省级了。 在“申报状态”中选择“全部”——找到刚才上报的人员——点击“查看”——在弹出窗口中点击“打印”——此时打印出来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上面带有条形码,打印三份,省建设厅要两份,自己公司存档一份。贴上照片,让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负责人都签字,并盖公司公章。 第二步:在建设厅网站注册

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

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自9月1日起,我省二级建造师均采取“无纸化”、“不见面”审批模式。企业需先申请开通“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账户,登录后在建造师模块下进行相应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 一、初始注册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4)学历证书; (5)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7)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并

上报该申请;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申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见“江苏建设人才网”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3)公告过后进行证书制作,按照企业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派发。 二、变更注册 (一)执业企业变更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 (1)《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注册证书; (4)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5)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6)《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2、申报流程:

建造师注册流程

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1-3)》、《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网上下载;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市政专业);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养老保险);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有第(一)项(市政专业各两份)和(二)、(三)、(四)项(市政专业一份)复印件组成。 建造师初始注册的流程步骤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登录“河南工程建设信息网”在右侧点击“建造师注册—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入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2、首先需要下载身份锁驱动,并安装在电脑上,然后需要重新启动电脑(注意安装驱动时请不要将锁插在电脑USB口上)。 3、重启后,请将加密锁插入在电脑的usb接口处,然后进入建造师注册申请个人登陆入口,在界面左边下载二级建造师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并安装在电脑上。 4、安装完毕后,在屏幕左下角“开始—程序”中找到二级建造师个人版,填写需要申报的建造师个人资料(“公司名称”下面这一块不填,业绩不填),并保存。 5、之后进入企业登陆入口(新申办的企业在第一次登陆时需要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在左边界面选择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点击“导入个人信息”按键,并导入刚才填写保存的个人信息。 6、导入完成后点击建造师信息前的对勾,然后点击“上报”;把申报状态选为“审查中”,点击建造师信息的“查看”按键,弹出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格(1-1,1-3),打印即可。 7、最后选择建造师信息前的对勾,点击“生成汇总表”按键,打印即可。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流程

申报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须知 一、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师注册申请表(1式2份); 2、注册师申请在此设计单位首次注册的证明(如用计算机打印需由注册师本人签字)。 3、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件; 4、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至申请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5、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职业道德证明,该证明材料由申请人自提出申请之日前最后一个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设计单位或允许其执业的其他机构出具方为有效; 6、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近3个月内体检有效); 8、取得资格后调往其他单位并申请注册时,应提供工作关系调动或辞职的证明文件; 9、大专院校设计单位人员申请注册时,应出具申请人是在职教师或设计单位在编人员的证明文件;若为在职教师,还应按“高等学校(院)在职教师注册须知”中规定,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注册师申请表并提交聘用单位; 2、聘用单位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有关注册材料一并报所在建设局主管部门;

3、各建设局主管部门对其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在注册申请表相应栏目内签字盖章后报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 4、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初审后,报全国管委会审定,注册人员证书及印章统一由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在省注册中心领取并下发到注册本人手中。 二、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式2份); 2、注册师申请变更至新设计单位注册的证明(如用计算机打印需由注册师本人签字)。 3、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至变更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4、原聘用单位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及同意其调动(离退休人员的外聘)证明; 5、原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2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 6、申请人变更注册前的执业印章; 7、新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继续注册时要求变更时,需同时提供参加继续教育证明和体检证明。 办理程序 A、跨省(部门)变更注册程序: (1)申请人按照变更注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申请人将有关材料(含申请人的执业专用章)报送省注册地方管理委员会; (3)省注册地方管理委员会审查材料符合变更条件后,将变更注册人员材料返还申请人。

二级建造师考试流程全介绍

二级建造师考试流程全介绍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考试内容 二级建造师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公共科目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含6个专业类别)。 (一)《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采用网络评卷,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和圆珠笔,客观题部分采用机读评卷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题型题量满分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 篇一:一级建造师各类注册所需材料及申报程序 一级建造师各类注册所需材料及申报程 序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需提供考试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执业师信息完善有关表格。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

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执业师信息完善有关表格。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注册师注册流程

注册师注册流程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建造师注册流程,如何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其中,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申请及材料报送程序如下: (一)填报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填报申请表,并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 聘用企业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核实申请表无误后,上传和打印个人申请表及企业申请汇总表,整理、装订和集中上报所有书面申请材料。 二)接收申请材料 广东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接收中央直属驻粤企业、省属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地级及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以上部门统称为申请材料接收部门。 (三)核验申请材料

1.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材料接收部门要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验,查验注册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否则当即退回。 3.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材料不齐全,被当即退回的,接收材料部门应在《企业申请汇总表》上注明。 (四)报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向注册机关报批下列申请材料: 1.经核验的申请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复印件合订本一份(按每个申请人单独装订); 2.企业申请汇总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按地区汇总装订,另一份附于每个企业的申请材料中。 第六条初始注册 (一)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江苏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

江苏二级注册建造师注 册办事指南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自2017年9月1日起,我省二级建造师均采取“无纸化”、“不见面”审批模式。企业需先申请开通“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账户,登录后在建造师模块下进行相应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 一、初始注册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4)学历证书; (5)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7)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并上报该申请;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申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见“江苏建设人才网”

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3)公告过后进行证书制作,按照企业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派发。 二、变更注册 (一)执业企业变更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 (1)《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注册证书; (4)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5)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6)《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选择贴条领取方式,并上报该申请。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申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 (3)审批结束后进行贴条制作,按照企业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派发。

建造师注册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建造师注册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流程(https://www.360docs.net/doc/0018853585.html,/) 申请人网上注册申请并上报企业→企业上报省级→打印带条形码的注册申请表和审批表→持申请表及书面材料到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初审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流程(https://www.360docs.net/doc/0018853585.html,/) 申请人网上注册申请并上报企业→企业上报地市→打印带条形码的注册申请表和审批表→持申请表及书面材料到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造师注册所需材料 一、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及审批表各2份;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聘用企业缴纳的近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需提供考试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企业资质复印件。 二、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45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及审批表各2份; (二)注册证书原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册师注册流程

建造师注册流程,如何注册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其中,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申请及材料报送程序如下:(一)填报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填报申请表,并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 聘用企业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核实申请表无误后,上传和打印个人申请表及企业申请汇总表,整理、装订和集中上报所有书面申请材料。 ?二)接收申请材料? 广东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接收中央直属驻粤企业、省属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地级及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以上部门统称为申请材料接收部门。? (三)核验申请材料? 1.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材料接收部门要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验,查验注册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否则当即退回。 ? 3.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材料不齐全,被当即退回的,接收材料部门应在《企业申请汇总表》上注明。 ?(四)报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向注册机关报批下列申请材料: ? 1.经核验的申请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复印件合订本一份(按每个申请人单独装订); 2.企业申请汇总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按地区汇总装订,另一份附于每个企业的申请材料中。 ?第六条初始注册 ??? (一)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二)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附表1-1)一式二份;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程序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程序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 ??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变更注册”选项,选择您所在变更的内容:聘用企业变更、姓名变更,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第二步:原企业版操作 ??1、原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出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此信息表格需要登录个人版填写后便可以看到),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核”按钮,核算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反选该人员,点击“同意调出”按钮即可。 ??2、新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入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同意调入”按钮,调入成功后,将审报状态选择为“已调入”点击查询,调入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3、打印表格:将人员状态选择为“已上报”点击“查询”,在显示出来的上报人员中,点击“查看”弹出“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点击“打印”可打出个人信息表格资料

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操作流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申报程序步骤如下:步骤一:填报并提交网上变更信息。登录个人用户→点注销注册,上报企业登录企业用户→点注销注册,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步骤二:提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复印件;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复印件。聘用企业将《申请汇总表》、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个比较详细!

一级建造师注册及流程

一、初始注册 1.申报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申报后打印); (2)《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接收表(1-3)》(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申报后打印);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 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由于继续教育事项暂停,暂无此要求) 2.申报份数 (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3)同时申请两个专业以上,若其中包含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3.申报流程 (1)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简称“部系统”)填报:

①在“建造师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下载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0018853585.html,/CocHelper/JzsGrcszcbdb.html)填报相关信息,生成个人初始注册申请数据文件; ②企业系统管理员将个人初始注册申请数据导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填写好相关信息后点击上报,打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接收表(1-3)》; (2)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简称“省系统”)填报,上报数据后打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 (如在外省考取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并在省系统内查询无结果的人员,需先带身份证、资格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建造师窗口备案,备案完成后按照流程申报) (3)将上述申报材料及相关原件报送至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 (4)经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审批过的有关材料可以由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统一报送,也可以由企业自行报送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建造师窗口; (5)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材料,将报送至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会在中国建造师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018853585.html,/)进行公示和公告; (6)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后合格人员的注册证书,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并下发至各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交通厅、水利厅、农林厅、通信管理局企业携带单位介绍信(主管部门盖章)和一张一寸照片,至银城广场A座8楼13号建造师窗口领取),具体通知及名单发布于“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程序

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一、注册管理体制 第一条为规范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湖南省境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湖南省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厅)为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 市、州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州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工作。 省交通、水利部门负责全省公路、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核工作。 二、注册申报程序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其中各专业厅局所属企业向其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省属无主管企业直接向建设厅提出注册申请。 第五条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湖南建筑信息网(网址:)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第六条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或污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可申请补办或更换。 第七条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附表1-1);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二级建造师预注册流程

二级建造师预注册流程 网上部分: 1、登陆“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http://124.128.19.211:81/),(适用浏览器:IE8、FireFox(火狐)、Chrome(谷歌) ),进行单位帐户注册(注册后无需主管部门审核),再进行执业师帐户注册。 2、先进入执业师帐户,选择“预初始”或“预变更”,进行材料填写,选择上报单位。然后进入单位帐户,找到上报人员,进行上报,打印带条形码的申请表。进行填报时,要注意,聘用日期要与劳动合同日期相符。 材料部分: 一、初始注册:1、《二级建造师预初始注册申请表》一份、审批表(见附件);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聘用企业为申请人缴纳的近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包括交费发票和明细,明细加盖社保单位公章);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变更注册:1、《二级注册建造师预变更注册申请表》一份、审批表(见附件);2、注册证书复印件和执业印章;3、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一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4、新聘用企业为申请人缴纳的近一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包括交费发票和明细,明细加盖社保单位公章)。5、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程序 企业准备好材料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高新区东方路与东风街交叉口)二楼市住建局3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080962。

初次使用(岩土师注册流程)

初次使用“企业版”时必须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保存”→点击“在线注册/更新”。 申报注册数据操作流程: 企业接收“个人版” 申报的注册数据(点击“注册数据接收”→“选择数据包”→选择→“打开” →“导入”)—上报注册数据(点击“注册数据上报”→选择→“在线上报”→“关闭”) —查询注册数据是否上报(点击“上报情况查询”→录入姓名→“查询”) —打印注册人员汇总表(点击“打印汇总表”→选择【专业和类型】→“查询”→“打印”) —将打印的汇总表和注册材料报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照片签名补报流程(初始注册已上报过照片签名的不需补报): 下载、打印“照片和签名填写表”→本人在“照片和签名填写表”上左框内贴上本人照片,右框内亲笔填上本人常用手写签名→将“照片和签名填写表”扫描成电子图片保存→用“图片截取工具”进行图片处理(点击“加载照片签名图片”→查找和选择保存的“照片和签名填写表”电子扫描图片[注意图片文件类型]→打开→将签名调整、对齐在框内→点击“截取图片”→保存[jpg格式])→点击“照片签名补报”→点击“新增”→录入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点击“选择”→打开(截取的照片签名图片)→点击“保存”→选中照片签名数据→点击“在线上报” 个人工作业绩数据申报操作流程(申请初始注册的不需上报): 企业接收经领导审批同意的“个人版”的个人工作业绩数据 (点击“工作业绩数据接收”→ “选择数据包”→选择→“打开”→“导入” —上报个人工作业绩数据(点击“工作业绩数据上报”→选择→“在线上报”→“关闭”) —个人工作业绩查询(点击“工作业绩查询”→录入姓名→“查询”→选中→双击→关闭) —个人工作业绩数据上报后自动进入注册人员个人信用档案中(不需报材料)。 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申报操作流程: 企业分别选择“良好行为申报”和“不良行为申报” 〔点击“新增”→录入人员信息→“保存”→“添加内容”→录入内容→“确定”→“保存” →“关闭”→选择→“打印”(一式二份)→“在线上报”→录入姓名→查询是否上报〕 —将打印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与有关证明材料报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省级和全国注册管理机构审批通过后将进入注册人员个人信用档案中。 企业更名: 当“企业版”注册的企业名称与注册申请表上单位名称不相符时,则不能上报注册数据;企业更名后,请及时按有关文件要求向省级注册管理机构递交企业更名材料,需要提交的企业更名材料: 1、单位更名报告(报告中说明原单位名称现变更为什么单位名称[即新单位名称],并说明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人员需要申请注册单位更名); 2、工商管理机构更名通知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省级注册管理机构上报更名材料后,将及时更改企业名称和注册人员单位名称,企业需要在“企业版”企业基本信息上点击“在线注册/更新”后方可显示企业新的单位名称。 注意事项和说明: 1、个人信用档案—个人工作业绩、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申报是供已注册人员随时据实申报;申报初始注册人员工作业绩随初始注册申报数据上报,其相关工作业绩自动进入个人信用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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