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为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其补充协议,推进粤澳更紧密合作,推动广东科学发展和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推动粤澳更紧密合作,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融合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携手建设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共同打造世界级新经济区域,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第一条 合作定位



一、建设世界著名旅游休闲目的地。以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为龙头、珠海国际商务休闲旅游度假区为节点、广东旅游资源为依托,发挥两地丰富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优势,丰富澳门旅游业内涵,发展主题多样、特色多元的综合性旅游服务。



二、打造粤澳产业升级发展新平台。依托澳门国际商贸服务平台,对接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和“走出去”战略,集聚国内外优质资源,强化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动力,提升大珠江三角洲区域与欧盟、东盟与葡语国家等的合作水平。



三、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示范区。加快推进横琴开发,探索合作新模式,推动珠澳协同发展,对接跨境基础设施,推动区域要素便捷流动,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衔接和服务资源共享,建设宜居、便利和管理服务水平先进的优质生活圈。



四、拓展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新空间。通过深化粤澳更紧密合作和合作开发横琴,支持澳门壮大旅游等优势产业,培育中医药、会展、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发展教育培训等潜力产业,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区域人才流动、公共服务衔接,为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创造基础条件、拓展外部空间。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优势互补,推动广东科学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和可持续发展。



二、先行先试、重点突破、逐步推广,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粤澳合作新模式。

三、统筹规划、合理对接、协同发展,促进要素便捷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推进粤澳融合发展。



第三条 主要目标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