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改)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10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43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0年我院首届“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2010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秋富

副组长:杨练陈起家

成员:梁先宇叶久新刘天雄刘铁臂童长清

彭琴丽赵存阳邓献平李讲平易小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易小奇(兼)(137********)

办公室秘书:李卫国(137********)

(二)各系应分别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系部自愿申请“专升本”学生的报名、志愿填报等工作。各系部工作小组名单务必于12月10前报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我院2010届高职应届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

考试的人数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学生数的10%,录取比例控制在选拔范围内学生总数的5%。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表:

三、推荐条件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各系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2010届优秀毕业生。

(一)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各科成绩平均分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10%;

(三)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在校期间(2010年3月底以前)必须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各系对要求参加“专升本”选拔而尚未获得合格的英语等级证书的学生,务必通知其参加2009年12月份的《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

(四)应征入伍的在校专科生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的,退役后办

理了复学手续并完成了专科阶段学习,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此类学生报名时需提交在部队颁发的相关嘉奖令或通令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能正常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并按时达到毕业要求和通过离校审查;

(六)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七)自愿申请,并具有缴纳升入本科专业学费和相关费用的能力。

三、“专升本”拟合作院校:湖南工业大学(株洲市)

四、选拔方式

(一)推荐流程

1、各系部应严格按推荐条件及推荐比例选拔推荐对象,查实推荐对象的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和合格证书,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

2、被推荐对象应认真如实填写《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升本”申请考试报名表》(附件一),并提供《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的复印件。

请各系学工干事将上述材料汇总后填写《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专升本”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二)于12月25日前一式一份交“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应的电子档发至24050577@https://www.360docs.net/doc/0619251085.html,。

3、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系推荐的名单审查和验证后,在校园内张榜公示七天,无异议后,被推荐学生再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10年“专升本”志愿表》(附件三),由学院汇总学生志愿情况后,于4月1日前向“专升本”合作院校正式提交相关推荐材料。

4、“专升本”合作院校将我院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查,并严格按省教育厅审查通过的名单组织培训和考试。

(二)组织培训

待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终审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对被推荐学生进行考前培训,针对考试科目进行强化训练,培训时间初定于3月中旬至5月上旬,具体安排再另行通知。

(三)选拔考试

1、考试科目

说明:英语(含听力)和专业基础课程考试总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素描为180分钟),艺术类专业加试计算机基础知识,加试课程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所有课程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各门课程的考试大纲另行发放,也可进

入https://www.360docs.net/doc/0619251085.html,查阅学习。

2、考试时间:2010年5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英语,下午1:00~3:00考专业基础(素描为1:00~4:00),下午4:10~5:40考艺术类专业加试的课程。

3、考试地点:湖南工业大学

4、2010年5月11日由各系学工干事统一到“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本系参考学生的准考证,考生一律凭正式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选拔考试。

(四)确定录取名单

1、由“专升本”合作院校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结合我院推荐意见和学生平时的综合表现情况,分专业按照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名单。

2、拟录名单经双方学校分别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合作院校在6月中旬到教育厅办理审核注册手续;经省教育厅审批注册后的学生,即取得该校2008级相应本科专业学籍,并发放该校“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3、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统一到教务处领取录取通知书,即可办理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被录取院校报到学习。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它事项

1、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好“专升本”的推荐、考试、选拔和录取等工作。学院纪委将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将严肃查处。

2、本科阶段学杂费按照被录取院校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

3、“专升本”学生进入被录取院校学习后,应严格执行该校的教学计划(培养方案)和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2007】25号)的规定办理。

4、被“专升本”合作院校录取的学生,务必按时入校报到,否则由此带来的各种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5、各系、部、处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依照本通知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及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一: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专升本”申请考试报名表

附件二: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专升本”考试报名汇总表

附件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10年“专升本”志愿表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一: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专升本”申请考试报名表

附件二: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专升本”考试报名汇总表系部:(公章)报送时间:报送人:

说明:请各系分专业、分班级汇总,如需加页请标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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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专升本”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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