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15优秀本科生免试方案
中国药科大学接收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接收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药大研函〔2014〕29号)(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中国药科大学接收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我校2015年专业学位推免生接收工作。
研究生院负责专业学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管理,会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部组织各专业的复试考核。
二、接收对象
1、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中关于接收对象的第四条我校接收2015年推免生对象需具备的条件。
2、已参加我校2014年暑期夏令营的考生优先考虑。
三、接收名额
注:制药工程专业学位仅接收本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推免生。
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四、复试考核
1、复试组织
学校按照专业学位各专业(方向、领域)分别成立复试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领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导师专家组成。
2、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包括自我介绍和专家提问,考核成绩为百分制。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专业背景、学业水平、发展潜能等。
3、复试提供材料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非本校推免生还须携带2014年9月1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升学体检报告。
4、复试时间安排
根据报名情况,我校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生复试工作将分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10月5日报名截止,10月8、9日组织复试;
第二批次及以后的复试根据前一批次录取的情况进行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生接到的“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推免服务系统”。
5、录取方式
各专业划定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该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数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待录取通知发送后,若有考生拒绝待录取或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未回复确认的,视为放弃该专业录取资格,不得再在本专业录取。
接收录取的推免生均享有奖学金,一等、二等奖学金名额按照各专业推免生接收名额7:3的比例分配,在批次优先的原则下按照复试成绩排名,确定一等、二等奖学金考生名单(具体名额详见“接收名额”)。
五、公示
10月22日前,我校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成绩及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
我校研究生院负责受理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及复议。联系电话:025-********,电子信箱:cpuyzb@https://www.360docs.net/doc/1a1045810.html,。
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