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申办须知

执业药师注册申办须知
执业药师注册申办须知

执业药师注册申办须知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执业药师注册

二、许可事项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三)《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许可工作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浙食药监法〔2006〕26号)。

三、申请注册的范围条件

(一)注册范围

1、凡已获得执业药师资格并在执业范围内(指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工作尚未注册者。

2、经注册到期须重新注册换证者。

(二)注册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3)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4)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四、注册须提交申请资料及要求

(一)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打印)

2、《执业单位考核意见表》一式两份;(与注册申请表同时产生。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情况。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数码照片3张和同版电子版,数码照片电子版的技术规格为:jpg、jpeg、gif、bmp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宽高比为385:441,其中宽度最小为385px,高度最小为441px;

6、县级以上(含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加盖公章的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

8、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电子学分在网上完成登记(全省已实行网络登记管理。如何办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电子学分登记,见附件一)或《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分

需符合规定要求(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一年内注册的暂不作要求)。

(二)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打印)

2、《执业单位考核意见表》一式两份;(与注册申请表同时产生。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情况。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数码照片3张和同版电子版,数码照片电子版的技术规格为:jpg、jpeg、gif、bmp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宽高比为385:441,其中宽度最小为385px,高度最小为441px;

6、县级以上(含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证明。

7、《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或2008年新版《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8、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电子学分在网上完成登记(全省已实行网络登记管理。如何办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电子学分登记,见附件一)或《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分需符合规定要求(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一年内注册的暂不作要求)。

(三)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打印)

2、《执业单位考核意见表》一式两份;(与注册申请表同时产生。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情况。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数码照片3张和同版电子版,数码照片电子版的技术规格为:jpg、jpeg、gif、bmp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宽高比为385:441,其中宽度最小为385px,高度最小为441px;

6、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证明。

7、《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变更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还需要提供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或2008年新版《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变更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还需要提供2008年新版《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

8、加盖公章的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

9、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电子学分在网上完成登记(全省已实行网络登记管理。如何办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电子学分登记,见附件一)或《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分需符合规定要求(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一年内注册的暂不作要求)。

(四)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

1、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4、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5、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注销注册手续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并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登记表”。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须提交的资料:

1、《执业师注销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打印)

2、《执业单位考核意见表》一式两份;(与注册申请表同时产生。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3、身份证复印件;

4、《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或2008年新版《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五、办理时限: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的,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证;执业药师再次注册、变更注册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证。

六、收费情况:不收费。

七、注册管理及注意事项

(一)执业药师应根据工作情况,及时办理注册及变更手续申请,报我局注册。对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决定的,将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注册机构专用印章的书面通知并注明原因。

(二)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为三年。执业药师须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执业药师持有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注册机构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办理注销注册手续。如果再次执业需要按再次注册办理。

(三)再次注册的同时需要变更执业地区或单位的,应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四)注册在药品经营企业的,执业范围要注明“药品经营(批发)或“药品经营(零售)”。在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或门店注册的,执业范围要注明“药品经营(零售)”。

(五)持有专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办理《执业药师注册证》(药学与中药学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再次或变更注册申请表时,应同时填写药学类和中药学类资格证书号,执业类别应填写“药学与中药学”。

(六)已具有从业药师资格并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注册机构在发放《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同时,收回《从业药师资格证书》,注销其从业药师资格。

(七)执业药师无正当理由不在执业单位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由执业药师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八)注册机构对申请注册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的,注册的执业单位应当明确到总部或门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执业药师应当在其注册的执业单位执业。

(九)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

(十)如何上网输入、打印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和执业单位考核意见表?

1、进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1d4583693.html,/),在首页内点击“执业药师申请”,进入后选择“行政相对人登录”,阅读执业药师注册须知后点击“进入”,选择注册类别后,分别点击“确定”或填写“资格证书号”和“身份证号”后点击“确定”,根据提示输入准确、完整的相关材料后,点击“确定”,然后打印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和执业单位考核意见表。

2、网上申报后,请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其它相关纸质材料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富春街道桂花路17号外贸大厦八楼)办理注册审核手续。

(十一)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63348380

附件一

执业药师注册及相关流程

执业药师注册流程(精)

执业药师注册流程 2015年执业药师注册流程说明:https://www.360docs.net/doc/1d4583693.html,/cAi4II (选中链接后点击“打开链接” 一、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412号 2、国家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1999]34号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国药管人 [2000]156号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国食药监人 [2003]298号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 [2004]342号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 [2008]1号 7、《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 166号 二、申办条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 2、在药品生产、零售、批发、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3、身体健康。 三、网上注册申报流程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进行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网上登录(初始密码:111111 --> 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 网上修改登录密码 --> 网上填写申报表 --> 网上提交申报 --> 网上打印申报表 --> 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 --> 网上查询审核状态 --> 网上注册许可公告 --> 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四、申请材料 ㈠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一级建造师注册及变更流程

一级建造师 初始注册流程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有三个下载地址[下载地址一下载地址二下载地址三],点击任意一个进行下载,下载后进行安装至本地电脑,然后从开始——程序——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个人版打开进行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上方保存,弹出保存路径对话框,将信息保存在指定位置即可(建议可存放在至桌面)。 第二步:企业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进入企业版(企业如是第一次注册需要填写企业的详细信息后保存提交即可),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初始注册—注册审查”,在申报状态旁边点击“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在弹出的网页中,浏览个人信息保存位置并上传数据文件,导入成功后,个人信息便处于待报状态。 2、审查: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查”按钮,核实此人员的信息,包括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等,核算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 3、上报:将人员姓名前面的方框反选,同时点击上报按钮(上报按钮在申报状态的右侧横栏中黄色字样),人员便已上报至主管部门,上报成功的人员处于审查中状态。 所需材料 1、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个人资料证明(含身份证明、学历证书) 3、聘用单位人事关系证明复印件(含劳动合同) (可在网上申报)

变更注册流程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变更注册”选项,选择您所在变更的内容:聘用企业变更、姓名变更,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第二步:企业版填写 1、原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出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此信息表格需要登录个人版填写后便可以看到),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核”按钮,核算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反选该人员,点击“同意调出”按钮即可。 2、新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入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同意调入”按钮,调入成功后,将审报状态选择为“已调入”点击查询,调入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3、打印表格:将人员状态选择为“已上报”点击“查询”,在显示出来的上报人员中,点击“查看”弹出“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点击“打印”可打出个人信息表格资料。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委托聘用单位办理行政许可的委托书及变更注册申请表(一份)及相应的电子数据; 2、新聘用单位人事关系证明复印件及原件(劳动合) 3、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原件及复

执业药师注册流程及价格

执业药师注册流程及价格 2015年执业药师注册流程说明:https://www.360docs.net/doc/1d4583693.html,/cAi4II (选中链接后点击“打开链接”) 1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 2进入平台右上角执业药师登录窗口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密码,首次申报密码为111111。 3、具体申报流程为:网上登录 --> 网上修改个人资料后提交(必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后只要在个人基本信息照片处能显示即可)--> 在“系统功能”处点击“网上申报” --> 选择您的注册类型-->填写注册信息后提交申报 --> 网上打印申报表 --> 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 --> 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网上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携带报名表及所需材料报至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 所需材料为: ①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公章上单位名称与网上所注册单位名称一致); ②执业药师资格证原件; ③体检表(体检证明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证明复印件一份)或健康证复印件一份; ④原注册正副本(变更或再次注册提供;如丢失请登报声明作废,并携带报纸原件); ⑤新单位聘书(变更注册时提供); ⑥离职证明(变更注册时提供); ⑦照片3张(一寸彩照); ⑧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⑨注册工本费50元。 4所有材料打印及复印必须用A4纸。 5变更执业单位三年有效期内填报变更注册表,超过有效期系统自动注销,填报再次注册表。 6、注册中如有问题请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或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联系。 海南报考全部科目:210元/人,报考部分科目:160元/人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 篇一:一级建造师各类注册所需材料及申报程序 一级建造师各类注册所需材料及申报程 序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需提供考试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执业师信息完善有关表格。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

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执业师信息完善有关表格。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执业药师注册审批程序

注册 一、执业药师注册审批程序: 1、注册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填写注册受理登记表。 2、注册资料审查(特殊情况报领导审批)。 3、办证、发证。 4、网上公告。 二、注册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内,书面做出是否给予注册的决定。 三、注册申报材料: (一)申请首次注册 申请首次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 3.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回本人,其复印件留档; 4.执业单位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其中2张粘贴在注册申请表上); 6.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二)申请再次注册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原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申请再次注册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2)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4)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回本人,其复印件留档; (5)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再次注册单位与原注册单位不一致,还需提供本人与原注册单位的解聘合同书。 (三)申请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2)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 (6)注册申请人与原注册单位的解聘合同书。 2、执业药师变更注册至外省(直辖市)的,须到原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新执业单位所在地区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3、执业药师已经在外省(直辖市)注册,准备变更到陕西省注册的,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四川省执业药师再注册流程

执业药师注册再注册办事指南 一、申请再次注册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执业药师注册期满后须再次注册的,需提供连续三年的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如注册单位发生变化的须提供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药品生产、医疗机构许可证加盖鲜章)。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 4、提交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5、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3张。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人员需先登录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 https://www.360docs.net/doc/1d4583693.html,),提交个人信息和注册信息,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注册申请表,再按照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需知上的要求,把所需提交的资料交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办理。 (二)受理

对不符合申请注册条件或注册材料不全者不予注册,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通知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不受理《执业药师(首次、再次、变更、注销)注册》,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由窗口人员负责进行资料审查。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四)作出决定 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材料合格后,对符合条件者予以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028)8691 9058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86936381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28)86785639 86785261

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图

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图 出guo为大家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图》,更多一级建造师相关资讯请关注的更新! 1、《一级建造师初始(增项)注册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增项注册还需提供注册证书 复印件,注册证书原件和印章上交。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4、申报人所在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5、若申报人员不是在原获取资格单位申报注册,还应出具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6、申报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两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背面写明姓名及单位贴在附表2照片纸上)。 申报材料第2、3、4、5部分应装订成册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并做封面(见附表1)。 7、汇总表网上自动生成打印一份单独提交。 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

三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1、《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资格证书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原件及印章上交。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4、申报人所在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与原注册单位解聘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注册单位同意变更注册的合缝介绍信并加注省建设厅建管处 意见。 6、申报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两张贴在申请表上。 申报材料第2、3、4、5部分应装订成册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并做封面(见附表1)。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执业药师注册协议(空)

执业药师注册协议书 甲方:(签章) 乙方:身份证号码:签字: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聘用期及费用: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自成功注册之日起满周年止。甲方每年度支付乙方报酬人民币元(大写)。 年共计元。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证书、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证件押金元。注册成功后,甲方要及时归还乙方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原件。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乙方保管,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在协议期内由甲方保管,甲方应将所保管的原件复印壹份给乙方。 三、支付方式:自成功注册之日起5日内,甲方应即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当年度报酬。之后每年相同日期,甲方以现金支付给乙方当年度报酬。每次不得迟于5日。付款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四、聘用期间,乙方应配合进行每年的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以保证注册证书的正常使用及满足乙方今后转注册的条件,如条件允许,甲方将单独完成此项工作。乙方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3、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或其他业务需要乙方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的,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不得有任何推诿行为。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所有差旅费由甲方支付,差旅费标准为软卧或飞机,食宿由甲方提供,并给予每天元的补助。 4、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况有保密的义务; 六、聘用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

二级建造师注册指南及注册流程图 事项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3.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进行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审查企业注册信息是否上报; 2.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与原件是否一致。 初审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复审、公示: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公示主体是注册中心。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区县审核意见表; 3.区县汇总表。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5.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资料转注册中心。 公示: 由注册中心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并公示。 完成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公告、制证制章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进行放号,并转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同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 事项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解聘合同或证明内容是否合格(解聘合同或证明需明确注明在原单位无在施或在建工程); 4.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5.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即时办理。 (三)制证、制章 申请人持签字材料到证书窗口打印防伪变更贴,并加盖证书专用章。证书变更即时办理。 材料移交注册中心汇总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证书变更次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到印章公司领取印章。

执业药师注册、变更办事指南

执业药师注册、变更指南 (一)首次申请注册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且执业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正面半身照3张(包括《注册申请表》所用);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公章须含“疾病预防”字样,注明体检结论且医师签字);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的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7、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一年后申请注册的,还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从取得资格证书后第二年始(以资格证批准日期为准),必须同时提供每年的必修、选修、自修三种学分,且学分合计不少于15分。 8、上述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二)申请注册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期满未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不得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且执业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正面半身照3张(包括《注册申请表》所用);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公章须含“疾病预防”字样,注明体检结论且医师签字);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的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7、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从取得资格证书后的第二年开始(以资格证批准日期为准),必须同时提供每年的必修、选修、自修三种学分,且学分合计不少于15分。 8、《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9、上述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三)变更注册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单位或注册信息的,须申请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且执业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申报注册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申报注册 (个人版)操作流程 初始注册申报操作流程: 在“数据录入”中选择“初始注册申请”→选择“注册专业类型”→录入个人信息→点击“添加业绩”(录入信息→保存→继续添加→录入信息→保存→关闭)→点击“保存”→点击“样表打印”(核对信息)→点击“进入申报”→选择申报数据→点击申报管理中“申报”→选择存放位置→点击“生成”(生成后缀为BPZ的数据包)→点击“打印”(打印出申请表)→将生成的数据包和注册材料交企业。(企业使用“企业版”接收和上报注册数据) 变更注册申报操作流程: 在“数据录入”中选择“变更注册申请”→选择“注册专业类型”→录入个人信息→点击“保存”→点击“样表打印”(核对信息)→点击“进入申报”→选择申报数据→点击申报管理中“申报”→选择存放位置→点击“生成”(生成后缀为BPZ的数据包)→点击“打印”(打印出申请表)→将生成的数据包和注册材料交企业。(企业使用“企业版”接收和上报注册数据) 延续注册申报操作: 在“数据录入”中选择“延续注册申请”→选择“注册专业类型”→录入个人信息→点击“保存”→点击“样表打印”(核对信息)→点击“进

入申报”→选择申报数据→点击申报管理中“申报”→选择存放位置→点击“生成”(生成后缀为BPZ的数据包)→点击“打印”(打印出申请表)→将生成的数据包和注册材料交企业。(企业使用“企业版”接收和上报注册数据) 更改、补办申请操作流程: 在“数据录入”中选择“更改、补办申请”→选择“注册专业类型”→录入个人信息→点击“保存”→点击“样表打印”(核对信息)→点击“进入申报”→选择申报数据→点击申报管理中“申报”→选择存放位置→点击“生成”(生成后缀为BPZ的数据包)→点击“打印”(打印出申请表)→将生成的数据包和注册材料交企业。(企业使用“企业版”接收和上报注册数据) 个人工作业绩申报操作流程: 在“信用档案”中选择“个人工作业绩”→选择“注册专业类型”→录入个人信息→点击“添加业绩”(录入信息→“保存”→“继续添加”→录入信息→“保存”→“关闭”)→点击“保存”→点击“进入申报”→选择申报数据→点击“申报管理”中“申报”→选择存放位置→“生成”(生成后缀为BPY的数据包)→点击“打印”(打印出工作业绩报本单位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后将生成的数据包交企业。(企业使用“企业版”接收和上报个人工作业绩数据) 注:以上生成的数据包不能打开,只能用“企业版”接收和上报。

执业药师注册流程图

执业药师注册流程图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1、【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规范性文件】《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 [1999]34号)。 提交材料清单: (一)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县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5、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6、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需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7、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二)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4、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6、原执业单位辞职证明; 7、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三)再次注册: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2、《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县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6、若变更单位需原执业单位辞职证明; 7、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四)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审核标准: 材料齐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建造师注册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建造师注册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流程(https://www.360docs.net/doc/1d4583693.html,/) 申请人网上注册申请并上报企业→企业上报省级→打印带条形码的注册申请表和审批表→持申请表及书面材料到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初审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流程(https://www.360docs.net/doc/1d4583693.html,/) 申请人网上注册申请并上报企业→企业上报地市→打印带条形码的注册申请表和审批表→持申请表及书面材料到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造师注册所需材料 一、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及审批表各2份;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聘用企业缴纳的近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需提供考试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企业资质复印件。 二、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45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及审批表各2份; (二)注册证书原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执业药师注册需提供资料

申请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我单位申请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考核意见栏内需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并注明是否同意注册;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审查意见栏内需经执业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是否同意注册的意见,相片粘贴在框内); 2、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最近一年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 4、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申请注册前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所获学分证明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 5、《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一份; 7、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8、自我保证声明。 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我单位承诺,如有虚假材料我单位愿意对此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法人签字: 年月日 申请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我单位申请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考核意见栏内需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并注明是否同意注册;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审查意见栏内需经原执业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是否同意变更注册的意见,相片粘贴在框内);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需有资格证书编号和姓名); 3、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最近一年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一份; 7、载有本人前次注册到申请变更注册之间每年度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所获学分证明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 8、因企业名称变更需要变更注册的,申请变更注册时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9、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原件。若注册证原件遗失,需在《湖北日报》上登报挂失,登报后一个月再办理注册; 10、离职证明原件(原注册单位开具,如张三离开十堰药店,离职证明中须注明十堰药店新注册执业药师为李四,且内容必须属实); 11、自我保证声明。

一级建造师注册及流程

一、初始注册 1.申报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申报后打印); (2)《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接收表(1-3)》(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申报后打印);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 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由于继续教育事项暂停,暂无此要求) 2.申报份数 (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3)同时申请两个专业以上,若其中包含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3.申报流程 (1)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简称“部系统”)填报:

①在“建造师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下载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1d4583693.html,/CocHelper/JzsGrcszcbdb.html)填报相关信息,生成个人初始注册申请数据文件; ②企业系统管理员将个人初始注册申请数据导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填写好相关信息后点击上报,打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接收表(1-3)》; (2)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简称“省系统”)填报,上报数据后打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 (如在外省考取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并在省系统内查询无结果的人员,需先带身份证、资格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建造师窗口备案,备案完成后按照流程申报) (3)将上述申报材料及相关原件报送至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 (4)经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审批过的有关材料可以由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统一报送,也可以由企业自行报送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建造师窗口; (5)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材料,将报送至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会在中国建造师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d4583693.html,/)进行公示和公告; (6)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后合格人员的注册证书,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并下发至各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交通厅、水利厅、农林厅、通信管理局企业携带单位介绍信(主管部门盖章)和一张一寸照片,至银城广场A座8楼13号建造师窗口领取),具体通知及名单发布于“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建造师注册流程

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1-3)》、《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网上下载;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市政专业);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养老保险);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有第(一)项(市政专业各两份)和(二)、(三)、(四)项(市政专业一份)复印件组成。 建造师初始注册的流程步骤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登录“河南工程建设信息网”在右侧点击“建造师注册—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入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2、首先需要下载身份锁驱动,并安装在电脑上,然后需要重新启动电脑(注意安装驱动时请不要将锁插在电脑USB口上)。 3、重启后,请将加密锁插入在电脑的usb接口处,然后进入建造师注册申请个人登陆入口,在界面左边下载二级建造师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并安装在电脑上。 4、安装完毕后,在屏幕左下角“开始—程序”中找到二级建造师个人版,填写需要申报的建造师个人资料(“公司名称”下面这一块不填,业绩不填),并保存。 5、之后进入企业登陆入口(新申办的企业在第一次登陆时需要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在左边界面选择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点击“导入个人信息”按键,并导入刚才填写保存的个人信息。 6、导入完成后点击建造师信息前的对勾,然后点击“上报”;把申报状态选为“审查中”,点击建造师信息的“查看”按键,弹出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格(1-1,1-3),打印即可。 7、最后选择建造师信息前的对勾,点击“生成汇总表”按键,打印即可。

执业药师注册申办须知

执业药师注册申办须知 一、申请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二、办理程序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在执业单位考核意见一栏中,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情况,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返还;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返还;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数码照片3张和同版电子版,数码照片电子版的技术规格为:jpg 、jpeg 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 ,宽高比为385:441,其中宽度最小为385px ,高度最小为441px,头像清晰居中;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当年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返还; 6、加盖公章的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 7、黑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电子学分; 8、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退休、待业的证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9、报考单位是医疗机构时,需要提供报考单位的离职证明(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以及离职后的社保缴费票据(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人社部门协商进行核实)。 (二)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1、同(一)中1-7、9; 2、《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3、变更与再次注册同时进行的,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和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4、报考单位是省内医疗机构,在省外注册(省内无注册痕迹),再次注册时,需要提供报考单位的离职证明(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以及离职后的社保缴费票据(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人社部门协商进行核实)。 (三)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1、同(二)中1、2; 2、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四)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4、原注册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五、许可实施机关及咨询电话 1、联系电话:0467-2185032。 签收 受理 审 批 制证 发 证 送达 开始 结束

执业药师注册程序方法

执业药师注册程序方法 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执业药师注册等行政许可事项交由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实施的通知》精神,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局开始办理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执业药师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1d4583693.html,),完成修改个人资料、网上申报、修改申请信息、打印申报表、查看注册状态、查看注册历史、继续教育、求职信息维护、咨询服务等工作。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网上登录(通过首页登录,初始密码为"111111"); 2、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息填写完整); 3、网上修改登录密码(初次登录后,请重新设置您的登录密码); 4、网上选择申报类型,填写申报表信息; 5、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填写完整、正确后提交); 6、网上打印申报表(申报资料提交成功后,打印申报表); 7、携带审核材料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具体材料为: 首次注册: 一、提交材料目录: 1.本项目申请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访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1d4583693.html,执业药师注册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6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经营或生产单位提交药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使用单位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取得资格一年以上人员还须携带本人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材料格式要求: 1.申请表中填写的执业药师资格与《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类别一致,对考取了两种资格的执业药师,注册时需要同时带两个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只能同时注册在同一个执业单位。执业类别选择"药学和中药学"。 2.申请表中填写的单位名称与企业合法开业证明(经营或生产单位提交药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使用单位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章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一致。(同音字也不可) 3.申请表中填写的资格证号与资格证原件应一致。资格证号指的是编号而非管理号。 4.首次注册的申请表上填写的身份证号与身份证复印件应一致。申请表上填写的姓名与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应一致。 5.复印件均应使用A4规格纸张复印,内容完整、清晰、不得涂改,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6.申请人提交的企业合法开业证明(经营或生产单位提交药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使用单位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一级建筑师转注册操作流程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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