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及全国“两会”期间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及全国“两会”

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发厅函[2018]24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8.02.24

【实施日期】2018.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及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教发厅函〔201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前后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如期平稳有序开学,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就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强化学校安全责任。各地各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

识、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分级分口把守,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针对开学前后和“两会”期间校园安全特点,早研判、早分析、早行动,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校园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地各校要站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高度,强化安全源头治理,在开学前后深入开展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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