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像资料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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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像资料计划

声像资料计划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确保宜昌市合格结构工程,为了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真实记录各施工工序和施工过程,记录各重要部位和隐蔽部位的施工情况,记录工程实物观感质量,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以下声像资料计划。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已形成的声像资料,进行质量状况分析,加强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并保持质量水平。声像资料要反映结构特点和质量特色,工程完工后,要有一套完整的声像资料。

1、开工前原始地貌的照片(包括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现状),拍摄原始地貌全景照片不少于2张,周围环境状况照片各1张。

2、基础工程总体照片不小于10张。

3、工程事项现场及处理过程相片和录像记录。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均应按实拍摄照片、并进行录相记录,如实反映事故现场及事故处理过程。

4、项目部声像资料具体由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负责制作并加以文字说明,并由资料员按归档要求整理成册,妥善保管。

5、主体框架结构施工时,应按不同情况分层留设照片,钢筋、模板、混凝土分项工程照片不能少于12张,梁柱节点应有照片反映。

6、砌体施工时,也应分层留片,并且在不同部位和不同施

工阶段应留有照片,砌体照片每2层1张,应反映关键部位如墙柱边、梁底、框架柱、底砖、拉墙筋、剪力墙等部位。

7、防水施工时,应有防水工程资料相片,且不同部位的防水处理照片不少于1张。

8、装饰施工时,应有各子分部及重点部位照片,外墙、内墙、楼梯等部位照片不少于8张。

9、水、电安装应留有照片,且至少3张。

10、每张照片应有说明,底片同照片一起存档。如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数码相机,应在电脑中进行编辑,并记录成光盘。

11、冲洗出来的照片,每张照片规格为12.5×8.5(cm)。

12、必要时应进行录像,时间应有10~15分钟。

2013年4月20日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验收归档要求

沭阳县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整理规定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是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不同材料为载体,以声像为主,并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为规范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归档范围 (一)工程准备阶段 (二)工程施工阶段 (三)工程竣工阶段 (四)其它(拍摄指南见附件1) 二、归档内容 (一)质量要求 1、归档的文件必须是可读文件,在设备上演示或检测运转正常、无病毒、清洁、无划伤,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内容的准确性; 2、一件载体只能录制同一工程项目的内容,不同的工程项目,其声像档案不宜存放在同一载体中; 3、照片分类、排列正确,说明完整,组卷规范; 4、录像资料片、专题片需配解说词; 5、录音的文字整理稿,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录音内容,录音带需简要说明讲话人的姓名、职务、录制日期等; 6、标签内容填写完整。 (二)型号规格 1、照片:可采用普通相机或数码相机拍摄。 (1)采用普通相机拍摄的照片,底片使用普通胶片(彩色100ISO),照片一般为7寸光面彩照;

(2)采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应使用400万像素以上的相机,手机拍摄的一律不能作为归档照片。 数码相机拍摄的归档照片要求其影像不得后期加工,统一激光冲印为规格7英寸彩色光面照片。并将拍摄内容刻录在光盘上,要求储存格式为TIFF或JPEG。 2、录像:可采用数码带或模拟带拍摄。 (1)采用数码带拍摄,应使用像素在200万以上的数码摄像机录制,并刻录DVD保存,确保普通DVD设备能正常播放; (2)采用模拟带拍摄,应使用BETACAM专业摄像机录制,内容应保存在BETACAM录像带中。 (三)拍摄要求 1、照片构图完整、重点突出、曝光准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镜头要有远景、中景和近景、重要工序、重要部位,隐蔽工程要求拍摄细部特征。对同一拍摄对象要求有不同角度,不同阶段的照片(原貌、基础、主体施工必须要有远景),能准确反映建设工程的实际。 2、拍摄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工程相符。应按照工程施工顺序进行拍摄。内容要覆盖工程全过程,各环节拍摄的数量均要占一定比例。 (四)移交时间 照片、光盘、录像带、录音带拍摄、录制完成后,由承办单位整理并编写说明,与其它载体的工程竣工档案同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四、整理要求 (一)照片档案的整理要求 照片档案的整理应遵循有利于保持照片档案的有机联系,有利于保管、利用的原则。 1、分类:应在同一工程项目内按照建设程序、问题等进行分类。单张照片或组合照片都可以作为一类,分类方案应保持一致,不应随意变动。 2、排列:应按照分类方案,结合时间和重要程度等进行排列,保持画面之间的有机联系。 3、编号:照片号是固定和反映每张照片在整个工程项目照片中的代码,同一个工程项目的照片应连续编号,从“001”开始按顺序编号。

(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编辑整理: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贰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 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收集范围 1. 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 各级领导人和着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 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 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 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 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 1. 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 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 1.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 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 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 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1. 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2. 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全国邮电部门重大事件的,应向邮电部办公厅档案处报送目录。 第八条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三)声像档案的整理〖HT〗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 利用。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分类、编号 1. 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 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全宗号-流水号。 2.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 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 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 (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第十二条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 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文字说明的编写 1. 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档案 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部成果资料管理办法 一、资料存档内容 1、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方对编制工作的要求文件、设计答疑文件、委托方就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召开的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盖章页、签字页、纸版询价单、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各类电子邮件。 2、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过程中出具的工作审核意见、各单位之间往来函件、工作月报、其他单位合同复印件、造价专题会议纪要、结算审核报告、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各类会议纪要(参加委托方的会议时自行草拟)、图纸、变更洽商、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各类电子文件。 3、结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任务书(若有)、施工合同复印件、送审结算复印件(签字及盖章页)、结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往来函件、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审核报告盖章后的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图纸、各类函件(包括电子邮件)。 4、投资北京初设概算评审、竣工决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投资北京下发的造价资咨询任务通知、单位之间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初设概算评审报告(签字及盖章页)、竣工决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注:决算审核项目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审核汇报ppt、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往来函件、图纸。 5、监理项目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审核资料、进度款批复资料(若有)、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费用、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的电子版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6、项目管理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概算审核资料、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资料、变更洽商审核资料、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出具的造价审核意见及以上相关的审核资料。 二、成果资料移交程序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范围及编制要求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范围及编制要求 声像档案是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记录反映城乡和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用照片、影片、关盘、硬盘等记载的声音、照片和影像等历史记录。 一、工程声像档案的内容 1.开工前应拍摄以下内容: (1)反映工程原址、原貌、原重要地物(重要纪念物)及周边状况的声像档案。 (2)记录工程建设活动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如拆迁情况、招商引资、签约仪式、工程招标与投标、奠基仪式等的声像档案。 (3)记录工程方案论证及评选活动实况:主要专家评述、领导讲话、方案优选、定论等的声像档案。 2.主体工程施工应拍摄以下内容: (1)记录基础施工过程中工程测量、放线、打桩、破桩、基槽开挖、桩基处理等关键工序的声像档案。 (2)记录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整体情况,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隐蔽工程施工的声像档案。

(3)记录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整体情况,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隐蔽工程施工,内外装修装饰的声像档案。 (4)记录工程管道施工及设备安装的声像档案。 (5)反映工程采用的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声像档案。 3.工程施工组织及工程质量应拍摄以下内容: (1)记录工程开、竣工仪式。 (2)工程施工中主要的质量检查、验收的声像档案; 4.工程竣工验收应拍摄以下内容: (1)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单体建筑及整体建筑物全貌的声像档案。 (2)反映单项工程外形及室内状况的声像档案。 (3)反映室外环境及设施的声像档案。 二、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要求 1.声像档案拍摄应从个工程项目的准备阶段开始到工程竣工的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以单体(单项)工程为主进行跟踪拍摄,先外观后内部,从下往上进行拍摄整理编辑制作形成完整的声像档案;构筑物(市政工程)按标段或里程,从起

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安全性 □对信息系统安全性的威胁 任一系统,不管它是手工的还是采用计算机的,都有其弱点。所以不但在信息系统这一级而且在计算中心这一级(如果适用,也包括远程设备)都要审定并提出安全性的问题。靠识别系统的弱点来减少侵犯安全性的危险,以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提供满意的安全水平,这是用户和信息服务管理部门可做得到的。 管理部门应该特别努力地去发现那些由计算机罪犯对计算中心和信息系统的安全所造成的威胁。白领阶层的犯罪行为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存在于某些最不可能被发觉的地方。这是老练的罪犯所从事的需要专门技术的犯罪行为,而且这种犯罪行为之多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普遍。 多数公司所存在的犯罪行为是从来不会被发觉的。关于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的任何统计资料仅仅反映了那些公开报道的犯罪行为。系统开发审查、工作审查和应用审查都能用来使这种威胁减到最小。 □计算中心的安全性 计算中心在下列方面存在弱点: 1.硬件。如果硬件失效,则系统也就失效。硬件出现一定的故障是无法避免的,但是预防性维护和提供物质上的安全预防措施,来防止未经批准人员使用机器可使这种硬件失效的威胁减到最小。 2.软件。软件能够被修改,因而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严密地控制软件和软件资料将减少任何越权修改软件的可能性。但是,信息服务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由内部工作人员进行修改软件的可能性。银行的程序员可能通过修改程序,从自己的帐户中取款时漏记帐或者把别的帐户中的少量存款存到自己的帐户上,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其它行业里的另外一些大胆的程序员同样会挖空心思去作案。 3.文件和数据库。公司数据库是信息资源管理的原始材料。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文件和数据库可以说是公司的命根子。例如,有多少公司能经受得起丢失他们的收帐文件呢?大多数机构都具有后备措施,这些后备措施可以保证,如果正在工作的公司数据库被破坏,则能重新激活该数据库,使其继续工作。某些文件具有一定的价值并能出售。例如,政治运动的损助者名单被认为是有价值的,所以它可能被偷走,而且以后还能被出售。 4.数据通信。只要存在数据通信网络,就会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造成威胁。有知识的罪犯可能从远处接通系统,并为个人的利益使用该系统。偷用一个精心设计的系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存在这种可能性。目前已发现许多罪犯利用数据通信设备的系统去作案。 5.人员。用户和信息服务管理人员同样要更加注意那些租用灵敏的信息系统工作的人。某个非常无能的人也能像一个本来不诚实的人一样破坏系统。 □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分为物质安全和逻辑安全。物质安全指的是硬件、设施、磁带、以及其它能够被利用、被盗窃或者可能被破坏的东西的安全。逻辑安全是嵌入在软件内部的。一旦有人使用系统,该软件只允许对系统进行特许存取和特许处理。 物质安全是通过门上加锁、采用防火保险箱、出入标记、警报系统以及其它的普通安全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pdf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可靠、长期可用,根据《上海市档案条例》和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 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本办法所称电子文件,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 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数字格式的各种信息记录。 第三条凡本市立档单位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及 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 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五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 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 全的要求。

第六条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的范围,参照国家和 本市有关档案进馆范围的规定,包括记录各单位核心业务和重要 工作成果的文书、科技、专业、音像等类电子档案。 第七条属于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移交 第八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电子档案的元数据和目录文件应与电子档案一并移 交,并与电子档案建立关联关系,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1。 (二)电子档案有纸质等异质载体的,应当在目录文件中记 录相关信息,异质载体的移交时间、整理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现 有的档案移交规定执行。 (三)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一般应当解压缩后移交。 (四)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备份保存 至少5年。

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收集归档管理细则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收集归档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统一行业标准,规范和提高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收集和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城乡建设,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归档内容: (一)开工前原貌 1.原址、原貌; 2.周边状况; 3.拆迁情况。 (二)基础工程 1.建筑物基础类型及施工,包括打桩、基础开挖、桩基础、基础钢筋、基础浇灌、基础墙、基础回填、支撑、垫层、承台等; 2.建筑物基础异常处理。 (三)主体工程 1.主体设计模型; 2.钢筋工程; 3.管线工程; 4.砌体、砼灌注; 5.主体结构布局、大型构件安装;

6.防水、保温、防腐工程。 (四)工程项目竣工面貌 1.工程整体外观和立面状况,包括各个立面及代表性标志; 2.消防、绿化、亮化、雕塑、道路等附属和配套设施。 (五)其它方面 1.开工、竣工仪式; 2.施工现场与施工管理; 3.工程质量检查、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4.施工建设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 5.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情况; 6.竣工验收情况。 其中工程原貌、基础、隐蔽、主体、质量事故、竣工面貌为声像资料归档的必备内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据实增加拍摄内容。 第二条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归档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建设单位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向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声像资料;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声像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接收归档; 2. 建设工程声像资料的摄录、制作单位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专业声像摄录、制作设备,拍摄制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公司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细化在公司档案统一管理中移交环节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各类档案移交过程中,按照档案归属的职能和性质,将收集前的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荣誉实物档案七类。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文书档案管理 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公司行政事务、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劳动合同等活动中反映主要职能的历史面貌,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有密切关系的上下级文件材料。 二、办公室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公司文件材料的收发工作,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应将原稿和正文统一存放,公司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也应及时收回归档,并于当年年底移交档案室,移交时按目录清点,交按双方在移交册上签字,各执一份。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立卷时要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方案中的规定组卷。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立卷时要按照档案统一规定的保管期限表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业务档案管理

一、业务档案管理归档的基本范围:公司正常生产、销售、采购等环节岗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所有台账和资料。 二、业务档案由各职能科室日常工作积累形成,按时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当年度年底前移交档案室。 三、业务档案的立卷工作要遵循档案室编制的档案分类规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查阅过往业务档案的,需经登记签字后方可查阅。 五、一经组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人不得更改其内容,更不能抽换档内材料。 财务档案管理 一、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我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二、财务档案归档的范围:财务工作中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 三、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应由公司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卷,当年的财务档案,在年底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存一年,期满后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三份,财务科留一份,其余两份连同财务档案一并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四、财务案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但不得拆卷,应限期归还。

【人力资源】声像档案管理规定资料

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声像档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照片(含底片)及文字说明等组成。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卷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办公室档案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章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员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办公室档案员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第八条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经总办经理审批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员归档,经档案员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第三章声像档案的整理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员协助。 第十一条分类、编号 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卷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卷宗号-流水号。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第十二条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声像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企业的声像档案是指本企业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企业卷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收集范围 (一) 反映本企业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二) 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企业相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三) 本企业相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四) 涉及本企业重要权益的声像资料。 (五) 其他单位形成的与本企业相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六)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 (一) 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他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二) 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 (一)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 (二)一般应该接受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受复印件。 (三)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一) 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二) 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重大事件的,应向上级报送目录。 第八条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室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予以核报费用。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化,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分类和编号 (一) 照片档案按年代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卷宗内编流水号。 (二)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一次编排序号。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技术标准操作指引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技术标准操作指引 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二○一四年八月

一、拍摄具体要求 (一)设备及技术要求 1、设备要求 (1)照相设备应使用不低于10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 (2)录像设备应使用不低于500万像素的摄像机。 2、技术要求 (1)所拍摄的画面必须清晰、完整、流畅,持机必须平稳,避免摇晃和抖动,最好使用三角架进行固定拍摄;变焦时保持匀速,避免突然性的拉近、拉远镜头;对不同阶段的大场景,如开工前原貌、竣工新貌等,在拍摄时机位要固定,使拍摄场景形成对比。 (2)画面构图应全面完整,采用远景、中景、近景、全景、特写等不同手法进行拍摄,拍摄技巧可以多样化,通过多机位、多视角等拍摄手法,选择最能反映工程质量和特点的画面。例如在拍摄原貌、新貌时,为完整反映工程全貌可以选择某个高点进行远景拍摄;在拍摄基坑支护、钢筋绑扎、钢筋焊接、砼灌注、水电管线、防水等施工情况时,可以使用特写的手法。 (3)拍摄照片及视频时,应在施工现场放置标示牌:注明拍摄的工程名称、楼层、工序及日期,标示牌用手写黑板或纸张打印均可。 (4)拍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拍摄顺序必须与施工顺序一致,画面之间应保持有机联系。

(二)房屋建筑工程 1、开工前原貌 重点工程前期重大活动:例如新闻发布会、开工典礼、奠基仪式等。 2、地基与基础工程 (1)地基处理:主要拍摄换填、强夯、灌浆等异常地质情况处理的施工过程以及特殊施工的技术工艺现场; (2)地基开挖、支护及验槽:主要拍摄基坑开挖、支护及验槽的施工过程; (3)建筑物基础类型及施工过程: 基础类型拍摄要求 A、桩基 础预制桩基础 主要拍摄反映试桩全过程或预制桩起吊、稳桩、打桩等 的施工过程,以及土方开挖后整个桩位的全貌、基础承 台钢筋安装及混凝土浇筑振捣等施工状况。 灌注桩基础 主要拍摄反映成孔过程、钢筋笼制作及半成品质量、安 放钢筋笼、混凝土浇筑、桩位的全貌、基础承台钢筋绑 扎及混凝土浇筑等施工状况。 B、独立基础主要拍摄反映基础钢筋安装、混凝土浇筑及振捣、独立基础的平面位置等施工状况。 C、其他基础类型主要拍摄影响建筑物质量及使用安全的重点施工工序等。 (4)基础内外回填土:主要拍摄基础内外填土过程。 3、主体部分 (1)钢筋混凝土结构:

声像资料管理办法

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监理部 声像资料管理办法 为规X监理部门声像资料管理,提高监理部门资料管理水平,加强对监理资料的追溯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声像资料说明 监理部门声像资料主要为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种声像资料,包含现场拍摄、录制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声像素材。主要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专项检查、外部检查等。 二、声像资料管理组织 声像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管理,总监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负责现场拍摄、录制及标注,监理信息资料员负责定期收集整理。 三、声像资料拍摄、录制及保存要求: 1.声像资料以各楼或各区为单位划分、保存; 2.数码照片像素要求不低于500万,图像格式为JEPG,未加修 饰剪裁; 3.会议录音采用专用录音笔录制; 4.摄像资料应当采用3CCD(DV)摄像机,水平扫描线不低于 500线; 5.拍照后应及时分类保存,并具体详细标注,注明拍摄时间、 地点及内容概述; 6.各类声像资料应定期保存,各监理工程师单独保存,各监理 部信息资料员每周汇总保存一次,并定期刻录备份保存;

7.第二十一条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 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 8.拍摄照片中不得出现违反规X操作及明显杂物画面。 四、进度声像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按施工形象进度划分 1.定位测量放线; 2.土方及护坡施工作业(每周拍摄一次); 3.地基处理(包括桩基施工或换填); 4.钎探; 5.地基验槽; 6.基础垫层施工; 7.防水施工; 8.防水保护层施工; 9.测量放线; 10.底板钢筋绑扎; 11.底板混凝土浇筑; 12.各层竖向及楼板混凝土浇筑; 13.封顶混凝土浇筑; 14.二次结构施工(每周拍摄一次,注明在施部位); 15.地下外墙防水施工;屋面防水施工;车库顶板防水施工; 16.车库顶板回填土施工;地下外墙回填土施工;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声像档案是应用录音、录像、照相等手段对重要事件进行真实记录的历史材料,它具有客观性、形象性和科学技术性的特点,能生动形象地再现我局有关方面的工作及成果,客观反映和记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真实面貌。它和文字、图纸档案一样,具有现实的查证作用,对研究历史具有参考使用价值。为了规范管理好全局声像档案,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特制定下发本办法,望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声像档案是国家全部档案的一大门类,是我局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文档内勤人员要认真收集,每年月 日前交局办公室(档案室)统一集中保管。 二、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 1. 人物类照片、录音。 (1)历届领导班子(正副局长、党组成员)、省以上英雄、模范和系统先进人物; (2)本局系统因公牺牲的人员; (3)本局机关内设科室及各派出机构(分局),各时期全体人员集体照和工作照片。

2. 会议类照片、录音、录像带。 (1)本局召开的各种会议; (2)各级工商局、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在我局召开的会议。 3. 文艺、体育、活动类照片、录音、录像带。 (1)本局及系统大型文艺汇演; (2)本局及系统体育运动会; (3)法规常识、专业知识竞赛; (4)局领导在电台、电视台上的讲话、答问、新闻发布会等声像材料; (5)党政领导和国家、省、市工商局领导来本局进行视察工作时的讲话、题词的照片、录音、录像带; (6)本局机关及所属部门重要工程奠基、交接、剪彩仪式的照片。 4. 各种实物类照片。 (1)党政机关和市以上工商部门授予本单位或个人的奖状、奖旗、证书、匾额、题词等缩微照片与录像和实物;

(2)本局颁发的奖状、奖旗、证书、匾额、条幅、题词、纪念章证等缩微照片与录像和实物; (3)本局所属单位的牌匾、门庭面貌照片、录像。 三、声像档案的归档要求 1. 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是原版、原件(照片档案包括照片和底片); 2. 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底片完好、主办摄录人员编写必要的文字说明; 3. 声像材料形成后,承办人应按规定进行整理、按规定分类、编目,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4. 声像档案均按要求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和总目录。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移交和借阅利用,原则上与文书档案材料相同。 五、声像档案的复制、修改、销毁应经分管领导审批,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的有关事项

关于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的有关事项告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档案归档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保障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完整、准确、真实、系统的归档,根据《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苏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归档规定》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内容包括全套完整的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原件、声像(重点工程需报送录像片)档案资料。案卷质量应当符合《苏州市建设工程档案质量组卷要求》、《苏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归档规定》。凡无竣工档案资料或声像档案不完整的工程,一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现对拍摄程序、内容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规定: (一)开工前 1、原址、原貌及周边状况; 2、重要建(构)筑物; 3、拆迁情况。 (二)基础工程 1、基础异常情况技术处理,土壤岩样分析过程等情况; 2、建筑物基础类型及施工,特殊施工的技术工艺现场; 3、建筑物移位、沉降、变形及处理。 (三)主体工程 1、主体设计模型; 2、钢筋结构、管线等主要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3、砌体、混凝土灌注、屋面工程; 4、主体结构布局、大型构件安装等现场; 5、防水、保温、防腐工程的工艺现场; 6、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情况; 7、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四)竣工后新貌

1、工程整体外观和立面状况(反映公安编号); 2、消防等主要设施情况等; 3、室外景观工程。 (五)其他方面 1、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图; 2、开工、竣工仪式; 3、施工建设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 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情况; 5、竣工验收情况。 其中,开工前原貌、基础处理、隐蔽、混凝土灌注、屋面、质量事故、竣工后新貌为声像档案资料归档的必备内容。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都要报送有关照片档案资料。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报送有关照片和录像资料:7层(含7层)以上建筑;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项目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3万平方米以上;单跨跨度16米以上厂房;人防设施;城市主干道;多孔100米或单孔40米以上桥梁;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自来水厂;燃气厂;发电厂;220千伏以上输变电站;一级公路;港口码头;水利防洪设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报送有关照片、录音、录像资料以及专题录像片:列为区级以上重点(或实事)工程的项目;需申报市级以上优质工程的项目。 二、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和规定: 1、总体要求 移交归档的声像档案资料,要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工程面貌和建设情况,必备内容应当齐全;要按有关要求整理立卷,并填写声像档案著录卡。 2、照片档案资料归档要求 (1)照片应当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色彩还原准确,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

学校声像档案管理办法要点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声像档案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高校声像档案是指单位或个人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中,通过摄录或扫描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音频、视频、图片等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具有生动形象的特点,可为教学、科研、管理提供生动形象的依据和凭证。声像档案同其它载体档案一样,也是高校各项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学校的宝贵财富。 第二条为建立、健全我校声像档案管理,提高声像档案质量,保证声像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准确,使声像档案能更好地为我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等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声像档案管理基本原则 第三条声像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是我校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之一。学校各部门要根据声像档案载体的特点把声像档案工作纳入自己的管理制度中,大力开发信息资源,为提高本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水平服务。 第四条声像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校图书馆集中统一管理。为了保证电子声像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丰富我校图书馆馆藏,全校凡有形成和产生电子声像档案的单位,均应按图书馆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做好电子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应将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纳入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明确专人负责。摄录人员在材料完成后应及时向图书馆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归档的声像材料的审核工作,部门负责人把握不准的,需提交分管领导审核。 产生声像档案的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各责任人员应在部门负责人指导下,监督、协助摄制采集,做好声像档案的平时积累工作,接收本部门人员交来的声像材料,检查是否完整、准确、系统,报部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制与移交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制与移交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二〇〇九年七月

声像档案整理编制要求 1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范围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建设工程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声像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归档范围参见附录A 2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归档要求 2.1建设工程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除了做好照片档案归档与移交外,还须归档并移交专业级专题录像档案: 1 总投资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建造10栋以上小区的工程项目。 2 获市级以上(包含市级)奖励的工程项目。 3 申报鲁班奖等奖项的工程项目。 4 国家、省、市级的重点工程项目。 2.2 归档的声像档案材料应做到图像清晰、声音清楚,载体材料不磨损、划伤,内容完整准确。电子文件归档保存选用只读光盘作为载体。 2.3 照片档案的归档要求 1 光学胶卷照相机拍摄的照片应冲洗为3寸的彩色照片,并与底片同时归档。归档的照片与底片影像一致。 2 数码照片归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以数码照相机拍摄的照片,应当使用500万像素以上数码照相机的最高解像度拍摄; (2)数码照片的采集采用JPEG、TIFF、RAW格式。其中, JPEG格式的文件大小不低于1M, TIFF 或RAW格式的文件大小不低于10M。 (3)归档的数码照片应是原始版,不能进行技术修改。 2.4 其他载体档案的归档要求 1 录像磁带需采用DV、DVCam等具数字转换格式及功能的带型。 2 录像档案资料一般不少于30分钟,并配有相应的文字说明。 3 专题录像档案应当结构完整,片长一般为5-10分钟,并附有解说词稿。 4 录像档案电子文件格式应当采用MPEG2或AVI格式。 5 录音档案电子文件格式应当采用MPEG3或WA 3 立案的原则与方法 3.1 归档的声像档案按照建设工程各阶段立卷,重大事件及重要活动的声像档案按照专题立卷。 4 案卷的编目

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 加强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术语和定义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 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 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1、行政人事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2)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1)负责部门档案的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 1)负责对部门档案管理监督检查。

五、工作程序 1、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行政人事部移交。 a)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每季度结束后次月25日前。 b)档案资料的标识 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后。 c)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指定电脑硬盘内。 ⑵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 检索利用。 ⑶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 放在文件/档案柜中。 d)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借阅审批单》。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内, 不能带出;必须带出公司查阅的,需依照借阅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 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 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e)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 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 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2、档案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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