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教育之现状及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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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教育之现状及安全教育

作者:苟怀军

来源:《南北桥·人文社会科学学刊》2012年第06期

摘要:紧跟社会新形势的变化,农村教育也面临许多新的形势,很多从事农村小学教育很多年的第一线工作者也是“老革命遇到了新问题”,新的政策带来诸多方面的变化都对农村小学教育带来了或多或少的影响。同时,正如前教育部部长长周济说:“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安全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 如今安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而且只仅仅强调人身安全,还远远不够,心理安全也是重要的一部分。

关键词:农村小学教育;安全教育;留守儿童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2.06.026

文章编号:1672-0407(2012)06-050-02收稿日期:2012-04-20

一、“留守儿童”的情感空缺以及依靠薄弱

随着“进城热”一浪高过一浪,如今农村很多青壮年劳动力都进城务工,大量“留守儿

童”“留守村”随之出现。绝大部分学龄儿童被父母留在家里,依靠年老的爷爷奶奶或者寄养于亲戚或者学校。第一监护人的分离,所导致的不仅仅是孩子在学习上的放任自流,还有孩子感情的缺失,很多孩子断乳开始就离开父母的监护,他们一年或者两年见到父母一面,也有的孩子几年也见不到父母的面,依靠电话建立的感情显得空虚而薄弱。所赖以依靠的爷爷奶奶不负重荷,除去务农这些繁杂的体力劳动还有老无依靠的情感压力,致使其能给孩子一口饱饭就是最高保障。

“留守儿童”的感情缺失所表现的对于老师同学的不信任以及弱于律己是小学教育面对的一道障碍,在学生和老师之间缺少纽带。唯一依靠的隔代老人过分的溺爱或者对于正面教育的不理解,使一线教育工作者颇感压力。

二、新的农村政策下出现了年龄最小的“工薪阶层”

国家对于农村的补偿性政策从2009年春季学期开始,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住宿费,取消中小学校借读费,只能按照原“一费制”相关标准收取作业本费,除此之外,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和各种基本办学支出,一律在财政安排给学校的公用经费预算中开支,不允许通过向学生收费来解决。省财政承担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寄宿中、小学生,每生每天最低生活费1元,全年300元(每年在校天数按300天计算,下同)的费用。其中,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寄宿生,小学生每生每天最低生活补助费2元,全年补助600元,初中生每生每天最低生活补助费3元,全年补助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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