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聚焦“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工程等重点领域,用半年时间,通过专项治理,精准监督,发现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腐败问题,整改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规范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有力保障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资金项目管理规范、扶贫效益到户到人、贫困群众受惠脱贫,确保实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目标。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有关项目管理的发改、民政、财政、林业、扶贫等部门,以及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实施扶贫项目的单位,负责精准扶贫对象识别与脱贫验收等工作的部门和单位。

三、治理的重点问题

重点治理201x年至201x年两个年度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有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和扶贫项目建设验收、脱贫验收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2、虚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冒领、私分贫困户扶贫补贴资金的问题。

3、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4、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吃、拿、卡、要”的问题。

5、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违规结存或不按规定和程序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的问题。

6、违反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投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印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对象、范围、内容、要求。各部门要层层开展动员部署,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制定具体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制定的具体方案5月10日前报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1日至6月25日)

5月11日至6月20日,各有关部门严格对照治理内容

开展自查自纠,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确保问题整改扎实有效。对自查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和群众举报问题,必须如实上报,不得隐藏不报或少报、漏报,否则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有关部门于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阶段(6月26日至9月10日)

6月26日至9月5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将分别组织对各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对象包括:2014、2015年预脱贫的重点村;专项治理期间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财政、审计和扶贫部门在审计和检查时发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等。重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各部门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及有关表格报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9月11日至10月15日)

9月11日至10月10日,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并抓好落实,违规违纪问题和责任人处理到位。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部门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书面情况及相关表格报市专项治理工作专

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聚焦“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工程等重点领域,用半年时间,通过专项治理,精准监督,发现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腐败问题,整改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规范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有力保障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资金项目管理规范、扶贫效益到户到人、贫困群众受惠脱贫,确保实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目标。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有关项目管理的发改、民政、财政、林业、扶贫等部门,以及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实施扶贫项目的单位,负责精准扶贫对象识别与脱贫验收等工作的部门和单位。 三、治理的重点问题 重点治理201x年至201x年两个年度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有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和扶贫项目建设验收、脱贫验收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2、虚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冒领、私分贫困户扶贫补贴资金的问题。 3、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4、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吃、拿、卡、要”的问题。 5、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违规结存或不按规定和程序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的问题。 6、违反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投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印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对象、范围、内容、要求。各部门要层层开展动员部署,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制定具体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制定的具体方案5月10日前报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1日至6月25日) 5月11日至6月20日,各有关部门严格对照治理内容

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分析分析报告

年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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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 分析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助力精准扶贫脱贫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有关分析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案件数量来看:今年以来,全镇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案件10件,其中重复件4件,扶贫领域共立案3件,结案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提醒谈话2人,诫勉谈话3人,总体数量与去年相当。 从违纪问题性质来看:反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侵占套取等问题4件,部分属实1件,党纪政纪处分2人,占结案总数的25%;反映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4件,部分属实1件,党纪政纪处分2人,占结案总数的50%;反映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2件,部分属实1件,党纪政纪处分1人,占结案总数的25%。 从违纪人员职级来看:查处村组干部4人,占总数100%。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扶贫领域无小事,2018年以来,纪委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跟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推动脱贫攻坚各

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主要做法是: 1.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首先,在工作安排上突出抓早动快。年初,通过各类会议传达贯彻各级组织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专门部署,要求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其次,在工作站位上突出统筹全局。从服务中心工作、助力追赶超越的高度谋划和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同时,在工作指导上突出领导带头。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以上率下,深入各村尤其是贫困村,听民声、问民意,检查扶贫干部作风,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 2.层层传导压力,夯实扶贫政治责任。一方面细化责任、凝聚合力,把责任具体到站所、分解到个人,突出明责、督责、问责,构建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落实党委纪委“双问责”,对在脱贫攻坚中贯彻中省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以及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多发频发的,严肃追究责任。 3.从严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坚持聚焦主业不发散,担当主责不缺位,在线索举报、督查督办、通报曝光等方面不断加力,对全镇帮扶工作不严不实、贫困户退出不精准等问题直查直办。二是严格责任追究。紧盯脱贫责任虚化空转、脱贫政策落实不力、帮扶措施不细不实等问题,深入整治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克扣截留、贪污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今年来党政纪处分4人,提醒谈话2人,诫勉谈话3人。三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常态长效推进。坚持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年3月18日至**年4月28日,市委脱贫攻坚领域第十二巡察组对**镇**村、**村、**村进行了专项巡察。5月17日,市委巡察组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指出我镇在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5月22日,我镇根据《关于对太和县**镇**村、**村、**村脱贫攻坚工作的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制订了《**镇市委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双发〔**〕51号),明确了整改步骤、整改内容,落实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现将**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镇党委、政府把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镇上下深刻领会把握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尽全力抓紧抓好。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深刻反思。第一时间成立了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具体办公,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推动落实。二是严格按照市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具体整改方案,拟定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盘点销号。三是召开由全体镇村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干部大会,通报市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专题学习巡察整改

方案以及责任清单,促使全体干部进一步深刻剖析,落实责任,狠抓整改,注重实效。 二、正视问题,立行立改 围绕市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镇牢牢夯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压实责任担当,强化作风建设,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内容方面 1、扶贫对象不精准问题。 一是认真查实。**镇**村南小梁庄***被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年脱贫。在核查中发现,***儿媳***系**中学在职教师,其子***在**镇街上经营早餐。**村吴寨贫困户***建档立卡致贫原因登记为缺资金,经调查了解,该户经营铝合金门窗生意,并于**年1月14日购置众泰小型轿车一辆办理入户手续用于个人消费使用。二是从重处理。给予**村党总支书记王绍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党总支书记陈化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取消小梁庄自然村包村干部许俊荣、吴寨自然村包村干部刘宗祥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立即取消了***享受的扶贫政策,追回享受资金10231元,并按照清退程序对***和***予以清退,现在相关材料已经上报到省扶贫办;三是严格动态调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严格对照贫困户识别标准,排查出37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人员,已上报予以清退。 2、项目安排不精准问题。

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顿自查报告

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理安全自查 报告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注学生的安全状况一直是我们学校的首要任务。近年来,我校以“构建平安校园”为中心,充分发挥全员参与的优势,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狠抓管理,明确责任,完善制度,规范办学,迄今为止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有效保证了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安全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现状: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已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了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值周教师三级值日管理; 2、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 (1)认真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排查,校园周边围墙完好,无重大安全隐患;加强与社区民警的联系,治安巡逻队长期坚持晚自习后学校门口巡逻,学校周边治安良好。 (2)一是做好校园封闭工作,严格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工作,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二是做好校园巡逻工作,确保学校、师生财产人身安全;三是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教育,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化解矛盾,严防群殴事件发生。 3、有效防范部分教师利用未成年女学生对性的懵懂无知及害怕心理实施性侵行为,学校大力普及防范性侵教育,

教未成年女学生识别猥亵等性侵行为,以及面对性侵行为如何有效保护自己,并让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显然,在作为监护人的家长不能贴身保护、法律也只能作出事后追惩的情形下,让孩子通过学习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才是减少遭受性侵犯的有效办法。 4、防范暴力恐怖事件方面 (1)为了提高对暴力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制定了学校恐怖暴力侵害事件应急预案。 (2)加强与社区民警的联系,配备了物防准备。 (3)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严查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登记,从源头做好防范暴力恐怖袭击 5、消防安全方面 (1)每学期在师生中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教育及消防应急演练,请县消防队的官兵为师生现场演练讲解消防知识。 (2)对校园区域内的安全疏散通道进行清理,对部份被学生破坏的安全疏散标志进行更换 (3)及时对校园区域内的灭火器进行全面检查,对压力不足的灭火器进行充装; 6、溺水事故防范方面 为预防学生溺水事故高发,学校以关爱生命为本,通过有效的宣传引导、警示教育,从源头增强了对学生溺水事故

调研报告:关于全县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研究

调研报告:关于全县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研究 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认同,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紧盯脱贫民生领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6月23日,习总书记在山西太原市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时强调,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 近年来,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 一、表现形式 (一)贯彻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少数基层干部落实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雁过拔毛”,让国家扶贫政策打折扣,个别基层领导干部在发放扶贫款物时,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少发、不发、虚报冒领、巧立明目等方式侵占或挪用扶贫款物。如平原镇挂职政法副书记王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列开支、编造内容的手段,伪造培训工作资料,于2013年8月30日套取用于培训

特色村寨建设扶贫资金2.2万元人民币,并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往往是基层干部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方便以及身份上的影响,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短时间内难以暴露。 (二)在推进扶贫工作中乱作为。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视国家法律于不顾,在推进扶贫工作中乱作为,顶风违纪违法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芒章乡银河村党总支书记杨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明知自己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条件,为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提出其要占一户危房改造补助名额,并让沈某某、刘某某制作“杨某某系贫困户、房屋危房、房屋受损照片”等虚假材料进行申报,于2014年5月16日,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万元人民币拨入杨某某的银行账户,并用于其个人开支。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有的是基层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彻而乱作为,有的是明知故犯,搞有组织、有计划的“攻守同盟”,为了共同的利益,形成事实上的腐败共同体,集体对抗党纪国法,因而查处起来往往牵涉面广,难度比较大。 (三)在推进扶贫工作中不愿为。驻村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工作搞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甚至无故脱岗,长期不入户,对贫困户家庭情况不了解不熟悉,对贫困户的帮扶措施不到位,能推就推,面对督查组的检查,情况不清,等等。这样的行为虽小,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部分干部纪律涣散,对群众服务观念淡薄,对扶贫工作不愿为,对扶贫工作不上心的问题。 (四)在开展扶贫工作中与民争利。少数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淡薄,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按规定办事,面对巨大的扶贫款物,产生不平衡心理,采取隐瞒、套取、转移等各种手段想方设法据为己有,与贫困户争抢国家扶贫资金和

乡镇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镇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县纪委、县监委的统一部署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从2018年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着力排查政策落地、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纠正、严厉惩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年我镇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整治工作重点 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实际,重点整治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脱贫攻坚履职尽责不力问题。各村党组织、相关部门“四个意识”不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措施不精准、敷衍应付等问题;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低保五保、孤儿救助、危房改造、救灾救济、产业扶贫、对口扶贫及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三)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开展梳理排查。组织力量对####年以来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梳理排查,特别要对群众信访举报、扶贫专项审计、专项集中核查、财政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甄别和是,仔细梳理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切实做到“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问题线索”。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任务明;严格规范线索处置,明确责任单位、办理时限、坚持销号管理和动态管理,确保件件有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区分不同问题性质,对扶贫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开展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认真督促整改、

疾控中心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决纠正行业侵占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疾控人员执业行为,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净化行业秩序,根据**县纠风办和卫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县医疗卫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安排,结合我中心全面工作实际,开展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中心在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的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安排、健全组织,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从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项会议,对自查及整治工作做安排部署: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上级实施方案要求,根据中心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排查,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落实整改。 二、认真梳理,查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通过全面调查和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我中心本年度县受理的信访举报件,梳理统计反映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心未建立群众问题投诉机制,未公示各个对外服务窗口负责人员名单。 整改措施:立即建立群众问题投诉机制,对各个对外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2 、工作中存在急躁情绪,对外来办事人员(包括预防接种人员)的咨询和服务不够详细,态度不够好。 整改措施:戒骄戒躁,破除骄傲自满情绪,强化忧患意识,近几年来,我中心的快速成长是有目共睹的,内部风气很正,外部形象很好,业务拓展能力很强,但也有个别同志因此滋长了自满情绪,对外来办事人员态度不够和气。我们必须看到,我们与为民服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因此,中心人员一定要落实上级要求,规范执业标准,耐心细致的开展工作,对待群众要热情诚恳。 3 、工作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当前的任务,固步自封。 整改措施: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克服固步自封、小成即满的思想,积极主动,树立争创一流的精神,提高工作标准。 4、个别人员在落实上级强农惠民政策和文件精神时,存在理解不到位、走样、打折扣现象。

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

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 根据《X市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X委办发〔X〕13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133+1”专项整治行动(即围绕脱贫攻坚1个领域,教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3个行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城乡低保评定、村(社区)三资管理3个方面突出问题和民生资金发放1个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为抓手,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市政府办公室党组的关键作用,

瞄准侵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社会评价、市委巡察等途径发现问题,从群众最急切、最期盼的问题入手,找准突破口,抓住切入点,打好歼灭战。 (三)坚持结果导向。按照“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整治、一个行业一个行业规范、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要求,把正风肃纪往深里抓、实里做,确保问题不反弹、顽疾不回潮。 (四)坚持民意导向。实行开门整治,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最高标准,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和监督,用群众的获得感检验整治工作成效。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问题线索处置。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做深做细信访接待和市长热线信箱工作,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人本理念,把群众咨询、建议、举报等,作为问题线索进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X大精神和X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总体目标 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及扶贫领域腐败等问题。坚决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以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部署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专项治理总体要求,统筹协调安排工作。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围绕本县区、本部门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坚持以上率下与加强指导相结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和各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带头示范,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指导本部门单位、本县区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迅速纠正,坚决整改,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 (四)坚持集中突破与持续推进相结合。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 三、治理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四个意识”不强 1.政治站位不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对于党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积极、不及时,组织实施不到位。(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责任单位:各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4.人为提高和降低脱贫攻坚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各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5.对脱贫退出安排不科学、不合理,层层加码;或消极观望,不愿主动作为。(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各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认真解决建设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认真解决建设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在听取建设部等部门工作汇报时的讲话 一、认真解决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和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非常重要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理解就是要做到为民、爱民、富民、安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总的来看,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在这方面做得是好的,但是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城市拆迁中损害居民利益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其中两个突出的问题。刚才,同志们也介绍了这方面的情况。近几年来,城市建设用地大量增加,涉及到许多居民房屋拆迁。在拆迁中,有的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有的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补偿费不能及时发放,侵害了居民利益。另外,在建设领域随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突出,许多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一年却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正如大家介绍的,拖欠最为严重的是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脱离实际,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形成大量拖欠。这些问题,不仅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而且激化矛盾,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影响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江泽民同志多次告诫我们,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城市拆迁中损害居民利益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极端重要性,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把这些问题解决好。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建设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解决好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一定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加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力度;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办理,推进体制制度创新,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创造条件。 规范城镇拆迁、保护居民利益,要重点抓好两个方面问题: 一是必须保证拆迁居民合理的补偿,妥善安置拆迁户。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场定价的原则,确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保证居民利益。加强对拆迁补偿金的监管,确保拆迁补偿金足额到位。对没有拆迁计划和拆迁安置方案、补偿金不落实的项目,不得拆迁。要加强政策引导,督促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考虑被拆迁居民的支付能力,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尤其要保障拆迁户中困难家庭的住房需要。 二是严格依法拆迁,加强市场监管。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拆迁公示、拆迁监管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裁决听证和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制度。继续搞好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淘汰不合格的单位。加大对拆迁上访量大、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建设单位的督促检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加大执纪执法的力度,对违规拆迁、降低补偿标准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处罚;对不依法行政,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

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三类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三类专项整治工作的实 施方案 为切实发现和解决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州纪委州监察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三类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教育扶贫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目标,紧盯教育精准扶贫,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教育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通过强化教育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巡察、纪律审查方面的工作,及时发现各县(市)和海螺沟管理局社事处在教育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 二、整治内容 针对三项内容重点开展集中整治: 一是整治贫困村配套幼儿园建设中资金和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污侵占、

截留挪用等问题。 二是整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和新入学的本专科学生资助资金、县级教育扶贫救助资金发放、审核审批中以权谋私、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 三是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庸懒散浮拖的行为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7年3月15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0日前)。州教育局、驻州教育局纪检组将结合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际,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组织相关职能科室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方法、落实责任。 (二)摸排问题阶段(3月21日至4月20日)。紧密结合“服务大局抓监督、执纪为民到基层”工作,整合力量,深入查找问题。对扶贫领域发现的问题,形成专门台账,对相关问题线索,按程序和规定妥善处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至6月15日)。对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集中整治。紧盯给扶贫事业造成损害的人和事,零容忍坚决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总结提高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及时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发言稿三篇汇编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 进会发言稿三篇汇编 发言稿:压责任转作风明纪律助推精准廉洁扶贫 今年以来,xx族自治县着力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以创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示范县为目标,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助推精准、廉洁扶贫。 抓好顶层设计,压实“三个责任”。一是主体责任不松劲,稳步推进“七步工作法”,与县委班子成员、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主体责任清单;38名县领导和63名党委(党组)责任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向县领导通报联系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反馈问题300余个;县领导督促指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x个,追责问责x人;组建4个片区指导组、10个督导组、8个专项督查组,对主体责任、重大决策部署等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明察暗访。二是监管责任不缺位,督促县级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制定《县级领导包片包干联系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的管理办法》《结对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倒逼帮扶干部到村履职;县扶贫移民局成立扶贫资金监管中心,负责全县扶贫资金监管和核算;县脱办针对扶贫领域11类61项作风问题,每月派出10个督查组,逐项督促整改。三是监督责任不停步,纪检监察组织抓牢监督的再监督,开展监督

检查8次,发现问题257个,移交问题线索87条,查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10件,纪律处分11人,通报曝光16件17人。 立足群众满意,践行“三大转变”。一是领导带头示范转,县领导直接包村,每月带头进村讲政策、上党课、掌进度、察民情,全方位把脉驻村帮扶工作。二是强化责任整体转,对县领导、帮扶单位、乡镇党委和帮扶干部实行“捆绑式”考核,同责同罚。帮扶干部履职不到位的,取消个人和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并扣减个人、派员单位领导、派员单位年度目标分。三是专项治理推动转,深入开展扶贫领域“3+3”专项治理,突出抓好作风建设“七大提升工程”,持续深化“两桌一走”、执行力弱化和行业不正之风等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整治,出台《公职人员行为规范“九不准”规定》,集中快速查处一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 强化惩贪治腐,紧盯“三个精准”。一是畅通渠道精准发现,抓实“三监督一巡察”,每月一主题开展日常监督,对290个重点帮扶项目开展“挂图监督”,对乡镇部门全覆盖开展“常规+专项”巡察监督,借力“策马扬边”脱贫攻坚信息化平台、“一村一微信群”、社会评价电访系统等平台引入社会监督,收集并督促整改问题588个。二是用好“四种形态”精准惩处,严格执行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等制度,扣减68名干部廉洁记分,约谈诫勉、通报批评248人,第一至四种形态分别占比为x%、x%、x%、x%。建立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线索相

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五页)

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梳理的民政领域问题清单和省民政厅《全省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坚决查处民政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各项民政民生政策在基层落地落实,切实发挥民政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整治重点 (一)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重点检查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打折扣、走过场的问题,各县(市、区)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及时、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问题,是否存在执行上级政策文件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的问题。 (二)严肃查处“漏保”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重点检查各县(市、区)落实支出型贫困对象、低收入家庭或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和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纳入

低保情况,严肃查处救助工作中的“漏保”问题,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严肃查处社会救助政策执行简单化问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梳理和规范完善工作,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是否存在执行政策简单化问题,如采取“子女有机动车的一律不能吃低保”、“子女在县城买房的一律不能吃低保”等各种排除性指标开展低保集中调整问题,堵塞制度漏洞,确保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措施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精神一致,坚决制止低保人数持续下滑的趋势。 (四)严肃查处临时救助时效性不强问题。检查各县(市、区)是否全面实行小额临时救助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制度;是否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是否全面实行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是否全面建立并落实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快速响应机制、部门协调机制以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救急难”工作机制。 (五)严肃查处低保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检查近亲属备案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各县(市、区)是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二是查处低保长期公示制度不落实问题。各县(市、区)是否在乡镇(街道)、村(居)公开栏长期公示低保对象信息;公示内容是否完整,公示形式是否规范。三是纠正低保行政文书应用不规范问题。各县(市、区)是否运用统一规范的低保行政文书,是否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总结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总结 按照市《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半年来,我镇认真贯彻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扶贫专项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地落实扶贫政策。自我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来,我镇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安排贯彻落实,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全面查摆举一反三,着力解决当前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我镇及时召开了党政联席会和乡村干部大会,传达了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严明了工作纪律,明确了工作责任,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实施了网格化管理,明确班子成员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同责,要求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及村干部将市《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学深吃透,对照标准、按照时间节点

稳步推进。为落实好治理工作,党政一把手多次入村、入户开展督查调研,详细调查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力争将存在的问题全部纳入视线。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自查自纠 对过去脱贫攻坚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全面拉网、全面排查、全面推动,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拓展、深度排查,确保无缝隙、全覆盖。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进村入户、逐一核实、逐一登记,特别是与乡村干部有瓜葛的贫困户,要多次、反复调查,确保把问题真真正正的查摆清查。通过自查自纠,我镇在贫困户精准识别方面存在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 三、抓好问题整改,层层压实责任 为切实增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集中精力投入到问题整改,按照边纠边改要求,我镇将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严格实行台账管理,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问题整改扎实有效。在整改过程中,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要求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按照时间节点定期督导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确保每项整改落

某村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某村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为切实开展好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x村党支部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对全村扶贫领域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专项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机构、高度重视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加古比古子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各村民小组组长和驻村工作队为成员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治理办公室设在村支部委员会,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督导和协调,由村文书加古古博任办公室主任。 二、自查自纠、注重实效 坚持把纠正四风主题活动贯穿在此次专项整治的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精神,坚持挺纪在前,突出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我村多次组织召开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在会上认真贯彻了上级对本次专项治理的相关要求,布署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成立了分区域工作小组,强力

推进专项整治任务扎实完成。 二是全域覆盖,突出重点。此次核查重点是2019年以来的扶贫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由乡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扶贫资金的来龙去脉进行充分自查剖析,尤其是对扶贫资金管理和账目规范,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公款消费、损失浪费和随意调项等问题,进行严格、深入、细致的专项整治。 三是措施多样,方式灵活。我村成立工作核查小组,由驻村联系领导负责,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为成员,对全村x户贫困户进行全面核查。采取个别谈话、入户走访、查阅档案、公示公告情况等形式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项整治;通过走村入户,全面核查人员信息,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是否存在着扶贫攻坚不坚决不到位,是否存在着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甚至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行为。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理汇总,限期整改。 四是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落实,同时注重加强问题整改的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和完善一批打基础、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达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效果。对扶贫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坚决一查到底,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侵害群众利益方面整改报告

篇一:纠正不正之风、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自查报告 纠正不正之风、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 自查报告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印发<南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群组发?2014?6号)的有关要求及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卫生工作实际,在我院开展了树立医疗卫生行业新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院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全体人员召开动员会,层层进行动员。 2组织全院人员自查,对照工作自查表,突出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乱收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开大处方、滥检查、乱用药和医德医风差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整改,个人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签订承诺书,科室做出廉洁从业承诺,医院向社会公开廉洁承诺。 3开展廉政谈话,院长与职工一对一谈,对存在的思想误区,及时进行教育引导,放下思想包袱,认清问题,纠正错误。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 未建立收费问题投诉机制,未公示收费物价管理人员名单。 整改措施:立即建立收费问题投诉机制,成立收费物价管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2 工作中存在急躁情绪,对病人的咨询回答不够详细,态度不够好。 整改措施:戒骄戒躁,破除骄傲自满情绪,强化忧患意识,近几年来,我院的快速成长是有目共睹的,内部风气很正,外部形象很好,但也有个别同志因此滋长了自满情绪。我们必须看到,我们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因此,我们一定要耐心细致的开展工作,对待群众要热情诚恳。 3 工作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当前的任务,固步自封。整改措施: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克服固步自封、小成即满的思想,积极主动,树立争创一流的精神,提高工作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 加强学习。开展树立医疗卫生行业新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提升卫生行业形象,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复兴的重要举措,更是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提高认识,不断学习,全面推动工作开展。 健全完善制度,抓好制度建设,按照《关于印发<南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学习各项制度,经常开展自查自纠,以制度化保证工作规范化。 牢记宗旨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和名利,在工作和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政。注重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工作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对群众的感情,始终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诚心诚意为群众解难题、做好事、办实事、办成事。对群众投诉咨询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增强对工作的激情,对承担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任务,要时不我待,不折不扣地去完成。 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创优争先,强化服务。增强服务本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争创一流业绩;不断增强创优争先意识,努力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水平。

关于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

关于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精准扶贫的推进,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面临扶贫资金点多面广、对象分散,资金监管难度大,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比较严重,“雁过拔毛”式腐败借助政策东风趁势滋长,人情扶贫、关系扶贫等问题屡见不鲜,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惕。 一、当前扶贫领域存在的主要违纪问题及表现 从当前扶贫领域中反映和查处的问题来看,“最后一公里”是主要风险点,涉及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两项制度”扶贫资金是高发区域。从近年来查处涉及扶贫领域件的件案件来看,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欺上瞒下,虚报冒领。部分基层干部向上积极申请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如村级公路建设、农村水电建设等农村建设项目,对下则欺瞒群众,利用基层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少、不熟悉政策的条件,暗箱操作,坐地生财。勾结老板虚报工程项目或报大工程结算价等手段套取、挪用大量扶贫资金。面上手续齐全、到户到人,面下张冠李戴、大有文章。不少村委会干部变相买卖扶贫指标,索取、收受困难户好处费,更有甚者堂而皇之将建房补助款等扶贫资金直接放入自己腰包。 二是盘剥克扣,雁过拔毛。一些镇、村干部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截留私分。有的乡镇站所负责人、村干部利用职权巧立名目收取“好处费”、搞截留私分。 三是擅权乱权,优亲厚友。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是脱贫开发的重要举措,一些地方在发放低保过程中,部分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和经手申办的职务便利,优先照顾自己的亲戚朋友,明显不符合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给亲戚朋友,大搞“关系保”,搞“利益集团”,骗保、骗取补助金或其他优惠待遇的手段花样百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却视而不见,极大地损害了群众利益。 四是巧取豪夺,违规挪用。各项惠农资金的下拨成为部分基层干部有利可图的“香饽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成为基层心照不宣的执行手段。为捞取 1

市扶贫办关于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市扶贫办关于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xxx市纪委武纪文[201x]1号文件精神,净化扶贫环境,提高扶贫效率,现就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聚焦“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工程等重点领域,通过专项治理,精准监督,发现查处一批典型问题,整改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规范建立一批规章制度,有力保障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资金项目管理规范、扶贫效益到户到人、贫困群众受惠脱贫,确保实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目标。 二、治理范围 涉及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和老区建设扶贫项目资金与实施扶贫项目的单位,负责精准扶贫对象识别与脱贫验收等工作的部门和单位。

三、治理的重点问题 重点治理2014年至2015年两个年度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老区建设项目资金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和扶贫项目建设验收、脱贫验收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2、虚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冒领、私分贫困户扶贫补贴等问题。 3、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4、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吃、拿、卡、要”问题。 5、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违规结存或不按规定和程序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问题。 6、违反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投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问题。 四、方案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以前) 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印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对象、范围、内容、要求。动员部署,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分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至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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