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陕卫职称发[2011]14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1年11月开始进行2011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报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报送材料地址:西安市西北二路1号省计划干部培训中心(金桥酒店)。

三、为不影响评审工作进度,请各地市、单位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报送评审材料,逾期将不予安排。

四、由于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比较紧,请各地各单位对上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不得上报,以确保接收进度。凡发现单位或部门不符合申报条

件的材料较多时,一律将该单位或部门全部材料退回,重新审查整理,逾期者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29-********

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得上报;

二、申报材料必须整齐、全面

1、委托函、岗位设置统计表、申报简表(一式4份)必须填写齐全,加盖有效印章。抵达初审地点,报送申报材料袋必须按照《申报简表》顺序依次递送。

2、各地市卫生局须在审核过的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卫生局职改办的印章,如材料较多的,也可以文件形式注明“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

3、材料袋内所有资料必须分装整齐,分装顺序如下:

三、申报简表的电子版必须准确无误。尤其注意核实姓名、身份证号、申报专业、申报资格和专业代码,填报数据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报送,不得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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