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控证培训

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文件

锡公消〔2012〕13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消防控制中心

操作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的通知

防火处、各消防大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公消[2008]556号)和省公安厅消防局《关于开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支队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法律依据:

(一)《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消防监控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三)《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员工是否已经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等人员是否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培训对象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18至55周岁,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从事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设施操作值守与维护或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

三、培训方式、内容及考试

1、培训方式:培训工作由江苏板桥消防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统一领导,无锡联系点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脱产培训的方式,统一食宿、集中教学、集中组织考试。

2、培训内容:按照《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和国家统编教材施教,分为理论教学和技能操作两个方面。

3、考试领证:考试分结业考试和鉴定考试两阶段进行,考试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第一阶段结业考试由江苏板桥消防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无锡联系点组织实施,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取得由江苏板桥消防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统一核发的《结业证书》。获得《结业证书》的学员方可参加第二阶段的鉴定考试。鉴定考试理论知识考核部分,实行全国统

考,由无锡联系点统一组织到全国统考考点进行考核;技能操作考核部分,由无锡培训联系点分批组织到苏州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参加考试。鉴定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全国通用《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1、培训及报到时间:每期培训为期19天,其中理论课程9天(100学时),技能操作培训10天(140学时)。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自行准备个人洗漱用品。第一期培训时间为2月20日至3月9日,报到时间:2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其余各期时间安排详见《2012年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计划表》(附件1)。

2、报到及培训地点:江苏板桥消防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无锡联系点(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镇湖山路10号,马山消防中队院内。可乘坐88、89路公交车至啤酒花园站下,公安干部学校前100米)。

3、培训费用:根据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32002050400),培训费为2080元/人,教材资料费80元/人。食宿费为1900元/人(100元/天×19天),鉴定考试的报名费170元及鉴定交通费130元(两次往返苏州),共计4360元/人。费用报到时直接支付,我支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银行收取。

五、报名方法

根据培训人员所在单位消防管辖的隶属关系,到支队防火处或辖区消防大队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江苏板桥消防职业技术培训

中心无锡联系点报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镇湖山路10号,马山消防中队院内,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10-********,手机:133********)。

参训人员报到时需准备:

1、近期2寸彩色(红底)免冠证件照8张(可在马山镇拍摄10元/份),用于存档、办理结业证书、鉴定考试;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个人洗漱用品。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消控人员培训工作

消防控制中心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是《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要求。做好消控中心培训工作,对于强化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控中心培训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训,不断提高消控中心值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年内防火处和各大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无证上岗的要严肃查处。

2、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按照支队的计划及安排,切实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落实一名干部具体负责,全体监督人员共同参与,认真做好培训的宣传工作。确保辖区消防控制中心

操作人员按要求培训到位。

3、精心组织,确保培训取得好的效果

培训班参训人员,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培训中心要认真组织,培训过程中,要科学安排培训时间、合理设置培训课程,使广大参训人员学有所获。要严格培训纪律和管理制度,加强参训人员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师资力量,提高教学水平,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对结业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发放《结业证书》。

4、加强沟通,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协调

此次培训牵涉防火处、各大队和马山培训中心,历经时间长,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培训班满负荷运转。培训中心要按照培训人员计划分配表,每期培训计划提前10天通过电子邮件告知防火处、各大队。防火处、各大队要按照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后一般单位的原则,合理安排培训人员,提前通知单位,确定参训人员并登记造册。防火处、各大队要在培训前5天,将培训人员花名册及时反馈到马山培训中心负责人李玉宝(604472)内网信箱,便于统一安排。

5、培训安排

培训以防火处、各大队为单位轮流进行,每期100人,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附件:1、2012年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计划表

2、江苏板桥消防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学员花名册

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题词:技能培训通知

(共印5份)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2012年2月8日印发承办人:李玉宝校对:严玲娟

附件1:2012年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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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苏板桥消防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学员花名册

(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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