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末件检查记录表

首末件检查记录表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修订版)

青岛市首胜实业有限公司制订部门编制 文件名称首件检验管理规定审查 文件编号核准 文件版次A/0 页数总2页生效日期 1、目的:为提升制程生产质量,防止批量不良产生,减少重工返修等失败成本,满足客 户质量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公司内所有与产品直接产出之生产活动均属之。 3、权责: 3.1 生产作业人员:负责首件的制作及检查,并填写【首检合格标签】和【首件检验记录 表】。 3.2 生产车间组长:负责首件检验的确认并在【首检合格标签】和【首件检验记录表】上 签字审核。 3.3 生产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生产质量负最终承担负责,并负责首检规定未落实者之教 导、纠正、提报。 3.4 品管部:负责对首检管理规定的规划与稽核,并协助进行品质改善。 3.5 生产副总、稽核组:负责对首检管理规定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 4、定义: 4.1首件检验:凡生产活动中符合首件八大时机的检查,称之为首件检验。 4.2首件检验八大时机: 4.2.1每日开机生产之首件; 4.2.2换模生产之首件; 4.2.3更换品名、规格生产之首件; 4.2.4更换作业员生产之首件; 4.2.5设备故障修复后生产之首件; 4.2.6模治具故障修复后重新生产之首件; 4.2.7质量问题对策后生产之首件; 4.2.8更换工作环境后生产之首件。 5、作业内容: 5.1 每日下班前各车间组长、主管应依据生管之生产排程进行生产派工,将当日的生产完 成数量和次日的派工计划填写在【生产计划进度管理看板】上。每日上班前,准备好 当日生产的技术资料和生产所需物料。 5.2 组长、主管在每天班前早会上要说明、强调当日的生产重点及品质控制重点。 5.3 开机后,作业人员依据生产计划进度管理看板上的派工次序及数量展开作业,在进行 .

首末件检验规定

首末件检验规定 河南赛尔车轮有限公司 首末件检验程序 编制:技术部审核:王海成批准:庞海强文件编号:JS-Y-03 一、目的 为确保生产产品和过程特性与生产技术要求保持一致,并防止大量不良之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 凡制造部门生产产品首末件检验均遵照执行 三、职责 技术部编制产品首末件检验程序;质检部、生产车间共同完成首末件测量,做好记录,并负责标识和封存。 四、定义 1、首件是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2、首件检验是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一般要检验连续生产的3-5件产品,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3、末件是在工人完成整个产品生产后随机抽查几件产品。 4、末件检验是在工人完成整个产品生产后进行末件封样与首件进行对比从而判断模具或工装完好。 五、程序

1、作业流程,见附件 2、首件产出后,操作工及时通知或告知专职检验员检验,以首末件检查表项目逐一检查,并记录签字,若检验员发现并判定不合格,须停机处理或更换模具时,则由检验员、车间共同决定,并记录于首末件检查表,经整改再依据首末件检验程序,进行复检。对检验合格的首件做标识即“首件”字样,具体可由质检部和车间共同确定认可的可追溯性标识。 3、末件产出后,操作工要对产品做“末件”标识,并送质检部由检验员检验,仍以首末件检查表项目逐一检查,并记录签字。 4、首件检查样品,须保留至末件检查合格以后,一起退回生产车间。 2011.7.16 首末件检验流程 生产 通知首末件检验 NO 检验整改 末件YES 首件YES NO 复检 入库继续生产

压铸首末件及定时检验规范(含表格)

压铸首末件及定时检验规范 (ISO9001:2015)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压铸工序上一班末件、本班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方法。 本程序适用于压铸事业部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的质量控制。 2 术语和定义 压铸首件:指每班开工、异常停机、人员变更、技术文件变更、技术方法变更、技术参数变更、换模、修模(含粑件)、换字头、换状态时,出现上述任一情况下开始生产后压铸工自检合格5~10件产品中抽取的样本。 压铸末件:压铸工每班下班时最后一件带浇口、集渣包、排气槽的尾件。 定时检验:在每小时的整点时刻对产品实施的质量检验的过程。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4 职责 4.1 压铸生产部负责首末件及定时检验的实施。 4.2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首末件及定时检验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5 管理要求

5.1 压铸工序首末检验及定时检验 5.1.1 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标准:压铸工对照“压铸首件送检通知单”项目、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技术标准中的所有项目采取目测的方式进行自检,压铸班长、巡检对照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技术标准中的所有项目采取目测的方式进行互检、专检。 5.1.2 上一班的末件检验:压铸工对上一班的末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放在指定工作台上,由压铸班长、巡检分别进行互检、专检。 5.1.3 本班首件检验 5.1.3.1 压铸工在开始生产压铸首件时,先去除首件浇冒口、飞皮,并对首件进行检验后,填写“压铸首件送检通知单”随首件交质量专检台,涉及换模、换字头、修模后的首件产品,压铸工应将修模前的样件和修模后的首件一同送质量专检台,并在“压铸首件送检检查记录”上登记。 5.1.3.2 压铸巡检按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要求对本班首件产品的尺寸及外观进行全面检查,涉及盖类字样位置检测的必须进行划线检查,并在“压铸首件送检检查记录”上进行记录。 5.1.3.3 有打磨要求的盖类产品在首件检验合格后,压铸巡检安排将上述产品交表面处理工序进行试打磨验证,表面处理工序应在30分钟内完成试打磨验证,打磨巡检确认效果并在“盖类产品打磨验证记录表”上记录。 5.1.3.4 现场工艺将首件产品交表面处理工序进行抛光验证,并在“压铸毛坯抛光验证登记记录表”上进行记录,打磨巡检确认效果。

首末件管理规定

首末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产品质量控制,预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批量不良,在下次前处理好本次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点,确保下次生产时顺利进行,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注塑车间首末件管理。 3.定义: 3.1首件:每次换模开始时或过程中条件(包括:换机、换料、换色、修模、停机后或工艺 变化较大时)发生变化时,由生产领班确认合格的产品后第15模报质检员做首 件检验。“首件”一般指正常批量生产前,依照检验标准确认合格的样品。 3.2末件:是指当批生产的最后一只产品制作的合格样品。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首末件的自检,通报质检员做首末件。在质量异常时,负责组织人员对问题点进行分析、调整、改善。 4.2品质部:负责首末件的确认及过程检验。配合生产部门对不合格的首末件进行分析,并有权提出停机要求及改善要求。 5.作业流程: 5.1生产开始时根据本规定的第3.1条款,需要制作首件时,由生产部领班提供产品通报当班质检员进行首件检验。 5.1.1当班质检员接到生产部领班通知后,根据《生产指令单》和《检验指导书》对该 机台的产品进行检验判定。 5.1.2质检员需在10分内做出外观判定,20分钟内做出最终判定。 5.1.3若检验结果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做好首件样品(样品包括:日期、时间、质检员签 名)和加工样品并挂于相应的机台上,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质检员需立 即通报生产领班重新调试,重新报检。 5.2首件再确认:当首件确认合格后生产了1.5-2小时时,质检员要对生产中的产品进行 一次再确认,并做好样件。 5.3根据本规定第3.2条,需要制作末件时,由生产领班提供最后一只产品通报当班质检员

首末件及制程检验办法

1.目的 让生产制造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提早发现不良品,避免不良品产生,并且杜绝不良品流出。 2.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制程,包括压铸,后加工,精加工,包装及返工返修。 3.职责 品管部巡检负责首末件检验确认和过程巡检确认。 车间员工负责首末件自检和过程自检 品质工程师负责审核相关记录 3.内容 3.1首件 下列情景之一视为首件:a 调机的第一件合格品, b 接班第一件合格产品,c 设备维修或异常停机后第一件合格产品,d 工艺参数调整后第一件合格产品,e 工装维修后第一件合格产品,f 刀具调整第一件合格产品,g 人员调换后第一件合格产品。(多工位的按一模) 3.1.1首件产品经操作工自检合格,并填写自检记录《产品质量记录单》; 3.1.2操作工把首件产品和记录交给当班检验员确认; 3.1.3检验员接到首件后,依照检验工艺标准,进行检测和确认并填写《巡检记录表》; 3.1.4首件须用三坐标检测的,检验员将产品送至计量检测中心工作台待测量; 3.1.5三坐标检测人员检测依据:全尺寸依图纸,修改模产品依修模改模通知单,其他产品依工艺或检验指导书; 3.1.6检测中心只提供检测报告,结论由检验员进行判定,确认合格后,通知操作工正常生产(人员调换后的首件,可以通过边生产边确认方式)。批量生产的产品员工自检合格后可以先进行生产。 3.2制程 3.2.1检验员依据检验指导书规定的管制项目和检验频率进行制程品质确认; 3.2.2检验员检测产品并填写巡检记录(产品质量记录单或压铸机工艺参数现场检验记录表); 3.2.3检验合格的项目,在巡检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如有不合格项目,在巡检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操作工停止生产并向上级主管和生产部门报告。检验员应对前面加工的产品进行追踪复核,对不良产品进标识隔离,并开据不合格品评审《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备注一栏可填上开出的不合格评审单号; 3.2.4如有特殊检查项目或为返工返修,可在检验记录表空格内填上须检查项目,执行巡检; 3.3末件 末件是产品切换前最后一件产品以及人员调换前最后一件产品。(多工位的按一模) 有限公司第 1 页共2 页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 (IATF16949-2016/ISO9001-2015) 1.0目的和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生产线首、中、末件的定义以及检查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生产线的整个生产过程。 2.0定义 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 2.1首件 为以下情况下生产的第一件产品: (a)每班开始操作时; (b)设备调整时; (c)加工方法变化时; (d)加工条件变化时; (e)作业方法变化时; (f)更换模具时; (g)设备故障修理后再次运转时; (h)更换操作人员时。 (i)容量为每机台/3件。 (h)首检时间为接班后半小时内. 2.2中件 每班午休后生产的第一件产品。正常生产时中检容量为每机台/3件,巡检时间

为下午13:00。 2.3末件 正常生产时的最后一件产品。正常容量为每机台/3件 2.4 如发生(b)-(h)中任何一项变化,需重新按本定义对产品进行行首,中,末检查。 3.0职责 3.1品质部对本办法负管理职责,并保证贯彻执行; 3.2生产线班长、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对正确执行本办法负责。 4.0实施办法 4.1 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编制 4.1.1产品/过程开发工程师负责根据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性编写首、中、末件检查文件。 4.1.2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由质量部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 4. 2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更改 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发生更改时,过程工程师填写更改单一式三份,经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更改,更改单由车间、品质部和管理员各保存一份。 4.3检查的实施 4.3.1正常生产情况下每班应检查首、中、末件。 4.3.2在每半班发生2.1中(b)~(h)规定情况时,只检查首件、末件。 4.3.3操作工按照检查文件规定的项目对各工序产品/试件进行逐项检查,将检

WI10-9首、中、末件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郑州云豪生产线首、中、末件的定义以及检查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郑州云豪各车间/生产线的整个生产过程。 2.定义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 2.1首件 为以下情况下生产的第一件产品: (a)每班开始操作时; (b)设备调整时; (c)加工方法变化时; (d)加工条件变化时; (e)作业方法变化时; (f)更换模具时; (g)设备故障修理后再次运转时; (h)更换操作人员时。 (i)容量为每机台/3件。 (h)首检时间为接班后半小时内. 2.2中件 每班午休后生产的第一件产品。正常生产时中检容量为每机台/3件,巡检时间为下午13:00。 2.3末件 正常生产时的最后一件产品。正常容量为每机台/3件 2.4 如发生(b)-(h)中任何一项变化,需重新按本定义对产品进行行首,中,末检查。 3.职责 3.1品质部对本办法负管理职责,并保证贯彻执行; 3.2生产线班长、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对正确执行本办法负责。 4.实施办法 4.1 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编制 4.1.1产品/过程开发工程师负责根据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性编写首、中、末件检查文件。 4.1.2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由质量部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

4. 2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更改 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发生更改时,过程工程师填写更改单一式三份,经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更改,更改单由车间、品质部和管理员各保存一份。 4.3检查的实施 4.3.1正常生产情况下每班应检查首、中、末件。 4.3.2在每半班发生2.1中(b)~(h)规定情况时,只检查首件、末件。 4.3.3操作工按照检查文件规定的项目对各工序产品/试件进行逐项检查,将检查的实际测量结果记录在三检表内。 4.3.4检查完毕后,针对有关键工序,例如注塑工序,应将产品/试件整齐地放在首、中、末件检查台上;其它工序,有检具的应放置在检具上,没有检具的可在适当位置放置,首件用黄色夹子,中件用白色夹子,末件用蓝色夹子标识,下料和包装工序可以整包标识,单独存放。 4.3.5检验员对首、中、末件按照检查文件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对操作工自检、互检的检查结果进行确认,合格后签字/盖章。 4.3.6首件、中件应一直放置在检查台或存放位置,直到末件完成经质检员确认后合格方可随该批产品下转。 4.4异常处理 4.4.1操作工或检验员在首、中、末件检查时,一旦发现检查结果位于公差的上下极限时,或外观、形状与图纸样件有差异时要及时通知相应工序进行适当调整,并再次进行首、中、末件检查,直至尺寸位于中差附近。 4.4.2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班组长应立即通知停线,向品质部报告,由班组长、检验员组织将上次检查后至本次检查之间的所有产品追回并进行全数检查,将不合格品隔离;检验员确定不合格品的类别并提请相应的审理组进行审理,按照审理结论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同时工艺人员要组织要查出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防止不合格品的再发生。 5.质量记录 5.1班组长、检验员的首、中、末件检查记录要认真填写,数据要准确、真实、可靠、清晰,签章(字)齐全、不准随意涂改。 5. 2检验员对首、中、末件检查记录表(三检表)进行保管,每月上交归档一次,保存期3年。 编制:审核:批准:

首末件检查表

1、编写目的为加强产品质量控制,预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批次质量事故,保证产品实物质量,促进产品顺利交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工序首末件的确定及管理。 3、术语定义 3.1首件: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中条件发生改变,而后加工正常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由生产人员确认后报IPQC做首件检验。“首件”一般指正常批量生产前,经一定检验标准确认合格且适合用于评判生产产品品质的样品。 3.2末件:是指当批或当班生产的最后一个(组)产品。 3.3控制要求: 3.3.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进行首件检验(首件首检触发条件): --重新开机时--换模、换料后--加工工艺重新调整后--工装、模具维修后 --当班接班时--质量标准修订后--生产场地变更后 3.3.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进行末件检验(末件检验触发条件): --当班交班前--该批次生产结束前--停机停产前 4、职责划分 生产部:4.1负责首末件的制作及自检,通报IPQC首检。 4.2质量异常时,负责组织人员对问题点进行分析、调整、改善。 品质部:4.3负责首末件的确认及过程检验。

4.4配合生产部门对不合格的首末件进行分析,并有权提出停机要求改善。 5、作业程序 5.1根据本办法第3.3.1条款,需要制作首件时,由生产部人员提供产品通报当班IPQC进行首件检验。 5.1.1当班IPQC接到生产部首件检验要求后,根据《生产计划单》核对该产品《检验指导书》并提取该产品样件。如在连续生产中为交接班首检时,可参考上班次首件,有疑问时再提取样件。 5.1.2必须的检验工具,需符合质量控制标准中《计量器具管理规定》要求,以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5.1.3按该产品《检验指导书》规定,结合实物样件对生产部提供的产品进行检验。 5.1.4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IPQC通报生产部重新调试;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要求的,IPQC将检验后

3首巡末检验管理制度

机密等级:1 发布日期:2016-02-25 实施日期:2016-03-01 1、目的: 为了尽早发现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系统因素,防止产品成批报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制造过程的首检、巡检、末件检验。 3、术语: 3.1首检:指生产开始时(上班或换班)或因工序因素调整后(换人、换料、换活、换工装、 调整设备等)对制造的前两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3.2巡检:是指品管员在生产现场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对有关工序的产品和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验。 3.3末件检验:对本班次生产线或生产设备的末件进行检验,确保生产结束后产品质量仍在合格状态,同时对下一个班次的首件生产进行保证。 4、管理规定 4.1、首检的标准及要求: ●首检由操作者、品管员共同进行,操作者首先依据作业指导书进行自检,并填写《首巡 末检验记录》,合格后,品管员进行专检,并进行签字确认,注明检验时间。 ●首件未经检验合格,不得继续加工或作业。 ●首件要按《标识管理办法》进行标识、留存。 ●首检要及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机加工车间所有加工过程都要实施首检。 ●流水线装配作业过程一般不实施工序首检,但对于生产的前两件完成品必须要实施首检, 过程要实施巡检。 4.2、巡检的标准及要求: 4.2.1巡检不仅要抽检产品,还需检查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因素(4M1E—人、机、料、法、环)。巡检以抽查产品为主,而对生产线的巡检,以检查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因素为主。生产因素的检查包括: ●是否有生产作业指令。 ●过程参数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当人员有变化时,对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评价有无及时实施。 ●设备、工具、工装、模具、计量器具在日常使用时,有无定期进行检查、校正、保养,

首巡末件检验制度

首件、末件检验制度 为了提高产品合格率,有效监控每一个批次产品状态。保证产品各个工序的质量稳定性,特此增加首件、巡检、末件保存制度,检验的产品暂存在首件盒内,直到该批次产品生产结束,检验产品才可以流入下序生产。 一、首末件检验要求,状态处理。 1、如果首件不合格,请操着停止生产,班长级相关人 员及时整改,合格后开始生产。 2、如果首件合格,巡检、末件不合格,该批次该工序 产品第一时间隔离、挑选、返工。 3、如果首件合格,巡检、末件合格,可流入下工序生 产。 4、首件由操作者(架模工)交到检验台,有检验员检 查、确认签字、盖章后,操作工人保存在首件盒子 内,到该工序生产结束。 5、检验员在生产过程中随机对该产品进行巡检,巡检 产品可保存在首件盒子内。 6、操作工人在生产结束时、最后一、二件必须保存在 首件盒子内,检验员对末件进行检查。末件必须是 最后一两件,不可中途在产品中挑选。 7、首件请放在机床台面空置区域,便于检验查看。 8、机床台面请不要放置工具、不相关产品,产品冲压

后请不要放在工作台面,及时放置到框子内。 二、首末件判断产品责任制度。 1、首件检验不合格,检验员要求操作者停止生产,操作者通知架模工、班组长整改合格,后生产。如果没有整改合格就生产,主要责任在操作者、班组长、架模工承担。可放行的质量问题,必须走“不合格品报告”程序,不得私自口头放行。 2、巡检不合格,检验员通知操作停止生产,并隔离产品;走“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如果对模具进行修模、重新架模,必选重新按照首件检验执行。没有走不合格程序检验员责任,走了程序没有处理,班组长责任。 3、首件不合格、巡检合格,末件检验不合格,检验员通知操作停止生产,并隔离产品;走“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没有走不合格程序检验员责任,走了程序没有处理,班组长责任。 如果对模具进行修模、重新架模,必选重新按照首件检验执行。没有重新首件的操作者、架模工责任。

首末件及定时检验控制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压铸工序上一班末件、本班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方法。 本程序适用于压铸事业部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的质量控制。 2术语和定义 压铸首件:指每班开工、异常停机、人员变更、技术文件变更、技术方法变更、技术参数变更、换模、修模(含粑件)、换字头、换状态时,出现上述任一情况下开始生产后压铸工自检合格5~10件产品中抽取的样本。 压铸末件:压铸工每班下班时最后一件带浇口、集渣包、排气槽的尾件。 定时检验:在每小时的整点时刻对产品实施的质量检验的过程。 3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4职责 4.1压铸生产部负责首末件及定时检验的实施。 4.2质量控制部门负责首末件及定时检验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5管理要求 5.1压铸工序首末检验及定时检验 5.1.1 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标准:压铸工对照“压铸首件送检通知单”项目、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技术标准中的所有项目采取目测的方式进行自检,压铸班长、巡检对照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技术标准中的所有项目采取目测的方式进行互检、专检。 5.1.2 上一班的末件检验:压铸工对上一班的末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放在指定工作台上,由压铸班长、巡检分别进行互检、专检。 5.1.3 本班首件检验 5.1.3.1 压铸工在开始生产压铸首件时,先去除首件浇冒口、飞皮,并对首件进行检验后,填写“压铸首件送检通知单”随首件交质量专检台,涉及换模、换字头、修模后的首件产品,压铸工应将修模前的样件和修模后的首件一同送质量专检台,并在“压铸首件送检检查记录”上登记。 5.1.3.2 压铸巡检按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要求对本班首件产品的尺寸及外观进行全面检查,涉及盖类字样位置检测的必须进行划线检查,并在“压铸首件送检检查记录”上进行记录。 5.1.3.3 有打磨要求的盖类产品在首件检验合格后,压铸巡检安排将上述产品交表面处理工序进行试打磨验证,表面处理工序应在30分钟内完成试打磨验证,打磨巡检确认效果并在“盖类产品打磨验证记录表”上记录。 5.1.3.4 现场工艺将首件产品交表面处理工序进行抛光验证,并在“压铸毛坯抛光验证登记记录表”上进行记录,打磨巡检确认效果。 5.1.3.5 首件检验合格后,由巡检作好首件标识,压铸工将首件放回压铸工作台上,并将首件作为生产过程中自检的标准,然后进行大批量生产。 5.1.3.6 涉及修模(含粑件)、换字头、换状态、工艺参数更改或质量整改验证的,首件产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批量生产。 5.1.3.7 接上一班生产无修模、无状态变更等异常情况的连续生产的首件产品,若巡检来不及检验或需要后序进行抛光、打磨等方式进行验证的,压铸工自检合格后可先进行生产,但所生产产品必须在首件检验或抛丸、打磨验证合格后才能流转。 5.1.4 压铸工序定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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