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使用流程

公章使用流程
公章使用流程

一、公章使用流程

1、公章使用

1..1用章人请示本部门负责人

1.2本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或电话告知公章管理人

1.3公章管理人审查申请盖章内容如属正常业务结束的进行盖章:如关系重大

涉及公司重大项目决策、融资、担保等业务的,申请盖章人须请示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审查无误签字或电话指示后盖章

2、公章外借

2.1借章人请示本部门负责人

2.2本部门负责人请示公章单位

2.3单位负责人确认

2.4借章人填写借章事由和借章时间

2.5借章人归还公章并填写归还时间

2.6公章管理人保存档案

二、文件收发流程

1、收文流程

1.1接受文件

1.2填写收文卡

1.3大致了解内容,让董事长、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签字

1.4根据签字内容安排落实文件

1.5复印文件转给承办人

1.6原文件按年度归档

2、发文流程

2.1部门起草收文内容、领发文卡

2.2收文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2.3分管收文部门的副总审核、签字

2.4企业文化科校对收发内容

2.5办公室校对文件格式给出文号出文

2.6办公室留发文卡、电子版按年度归档

三、档案借阅管理流程

1、借阅人像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借阅事由

2、本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

3、档案管理人员请示档案负责人

4、档案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可借

5、档案管理人员登记借阅和归还时间

四、会议管理流程

1、通知参会人员

2、准备会议室(水、瓜果、台牌、座次)

3、会议前签到确认到会人数和请假人数

4、装订会议签到表办公室留存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医院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利的象征。为了保证医院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严肃性,有效地维护本院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医院印章的刻制 (一)医院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审批。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公司开具介绍信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状、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备案。 (三)未经医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本部门的印章。三、医院公章的使用范围 医院的印章主要包括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诊断证明章)、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医院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使用范围。 (一)医院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医院签发的文件。 2.医院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3.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等。 4.医院章程、协议。 5.医院内的任免调动等。 (二)医院合同专用章的适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的合作协议等。 2.各类合同。 (三)医院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业务。 (五)诊断证明章,主要用于患者的诊断证明。 四、印章的管理及使用 (一)印章的的管理 1.医院的行政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行政人事部门专人负责管理。 2.财务章由财务部门专人管理。 3.诊断证明章由医务科专人管理。 4.印章管理者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置放或转交他人。 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6.使用印章时需详细填写登记,注明印章的种类、使用缘由等登记信息。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报备登记后方可使用。 2.医院法人个人名章需由院方或法人授权后方可使用。 3.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合同专用章使用办法

附件二 合同专用章使用办法 为了避免公司用印风险,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就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流程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评审和合同专用章实行审、盖分离制度,合同评审人与合同章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 二、所有合同在盖章前必须经过合同评审,需印部门在用印前必须出示相应的合同评审表或合同会签表,合同章管理人审核合同评审表或合同会签表形式符合公司要求、内容完备后方可用印。否则合同章管理人可以拒绝用印要求。(特殊情况下请示分管领导同意) 三、合同评审及审批权限根据公司合同评审制度执行。 四、需重新用印的合同应将原合同交回,并重新经过合同评审程序后合同章管理人才可用印,原合同由合同章管理人统一销毁。 五、为增加合同份数而补充用印的,无须经过合同评审程序,但应持原合同交由合同评审员核对后合同章管理人方可用印。 六、用印后必须让经办人在合同章用印登记簿上按要求填写各子项,签字及办理时间。 七、加盖合同专用章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合同原件如有多页的,必须加盖骑缝章的,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八、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发现错盖、或者不应加盖等情况,应立即收回加盖合同专用章的材料,由合同章管理人统一销毁,不得留下

错盖、或者不应加盖的材料。 九、不得在空白纸上盖合同专用章。 十、合同专用章禁止带出公司以外使用。如必须带出公司以外使用,须由领用人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领用人签字登记等程序后,才能由领用人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并将合同专用章归还给保管人,且签字归还,注销借印。 十一、合同专用章使用时,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必须保证合同专用章在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使用期间,管理人须将合同专用章保存在保险柜,并保证只有自己能控制合同专用章,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合同专用章管理人承担。 十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章区别解析

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章区别解析 会计盖章绝对是一个很频繁的活儿,然而问题来了,有很多章要改,不知道咋盖?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章……确实挺多的,不会盖的不要紧,实操君给大家统一汇总下。 每个公司都有印章,每个印章的作用各不相同,但是都代表着公司的意志,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因此了解各印章的作用并加强印章保护工作非常重要。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那些令人头大的章。公司章主要有5枚,分别是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需要注意的是,除法人章外,其它4个章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到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预留印鉴。最近问我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采购与供应商签合同,但有的公司是盖公章、有的公司盖合同专用章,有的章是圆的、有的章是椭圆的,有的还不盖章。另外,有时财务要对方盖财务章,这财务章、公司章、法人代表章的,这里有什么讲究吗?” 法人代表章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名签章。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一种组织,不是某一个人,也不是某个单位的领导。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出了事儿,第一个责任人就是这个法人代表。视小野做过法人代表,每天诚惶诚恐,因为有责任。

法人代表章是以法人代表的名字篆刻的印章。 法定代表人章如果单独使用代表法定代表人自己,如果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公章就是一个公司或组织的章,对外对内代表公司。 名称与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一个字都不能差。 公司的几个章各有什么用? 1、公司公章: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使用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保管者:一般来说,公章的掌管者应该是公司创业者或其最信任的人,例如:董事长或总经理。 2、财务章:通常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比如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另外,也会用于财务往来的结算等。 保管者:一般由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 3、合同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一般来说,创业初期可以直接用公章盖合同,减少一支公章可以减少风险(比如遗失、公章私用等)。 保管者:可以是公司法务人员、合作律师或行政部门等。 4、发票章: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发票时,需要加盖发票章。

法人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的区别

法人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国内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印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三枚印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 法人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专用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有关的业务,合同章只能用于签订商业合同,其它合同用公章,公章也可以签商业合同,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时常规生效的是企业公章。 合同专用章在单位对外签订商业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法释〔1998〕7号)第四条规定可以印证这一点。“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因此,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

公章与合同章管理制度

公章与合同章管理制度

公章与合同章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公章与合同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也是企业权利的象征,为了保证和维护公司公章与合同章的合法性、可靠性、严肃性及公司利益,避免在使用过程中为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公章与合同章的刻制与启用 1、根据需要或公司原有印章损毁等原因需要刻制公司公章与合同章,必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由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审批通过后,方可刻制,审批表由综合部备案储存。 2、由公司出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办理正规手续到指定合法场所进行刻制,印章形体、规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经公安机关备案。 3、未经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公章与合同章。 4、新的公章与合同章在启用前要在《印章备案簿》上做好戳记,由公司领导签批并由综合部留样和备存,以便备查。 5、新公章与合同章在启用前应有综合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在《印章备案簿》的戳记日期。

三、公章与合同章使用范围 1、公章主要使用范围: ①公司对内或外签发的文件。 ②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③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相关材料。 ④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及工资发放表或社保数据等。 ⑤公司章程、协议。 ⑥员工调动。 ⑦员工的任免发文、聘书等。 ⑧公司对内外的协议、合同、担保、承诺、证明等。 2、合同章主要使用范围: ①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②各类经济类合同等。 四、公章与合同章的授权范围及管理职责 1、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 负责公章与合同章对内外重大决策的文件、合同、协议、公文等重要文件的签发与使用。

公章、合同章等的法律效力

公章、合同章等的法律效力 1、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2、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自然人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

3、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4、发票专用章,单位用于开具发票时使用。 5、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 6、电子签名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其中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

公章与合同章管理制度

公章与合同章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公章与合同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也是企业权利的象征,为了保证和维护公司公章与合同章的合法性、可靠性、严肃性及公司利益,避免在使用过程中为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公章与合同章的刻制与启用 ?、根据需要或公司原有印章损毁等原因需要刻制公司公章与合同章,必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由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审批通过后,方可刻制,审批表由综合部备案储存。 、由公司出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办理正规手续到指定合法场所进行刻制,印章形体、规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经公安机关备案。 、未经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公章与合同章。 、新的公章与合同章在启用前要在《印章备案簿》上做好戳记,由公司领导签批并由综合部留样和备存,以便备查。 、新公章与合同章在启用前应有综合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在《印章备案簿》的戳记日期。

三、公章与合同章使用范围 、公章主要使用范围: ①公司对内或外签发的文件。 ②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③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相关材料。 ④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及工资发放表或社保数据等。 ⑤公司章程、协议。 ⑥员工调动。 ⑦员工的任免发文、聘书等。 ⑧公司对内外的协议、合同、担保、承诺、证明等。 、合同章主要使用范围: ①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②各类经济类合同等。 四、公章与合同章的授权范围及管理职责 、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 负责公章与合同章对内外重大决策的文件、合同、协议、公文等重要文件的签发与使用。

、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授权本部门范围内或本部门内及日常内外公务的授权签发与使用。 、综合部(印章管理部门) ①负责印章的保管。 ②负责设立印章的使用登记台帐。 ③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④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与制度。 五、公章与合同章的管理、使用、保管 、公章与合同章管理部门由综合部专人进行保管与负责。 、印章必须加密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特殊情况需要外带的必须由使用部门负责人进行签批并登记《公章与合同章使用登记表》。 、公章与合同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使用部门住 主管领导签批后方可盖印。 签批顺序为:经办人→使用部门负责人签批→登记→审核→盖印 (注:文件由提出部门负责人签批,经办人进行登记,印章保管人见文件上有使用部门负责人

公章与合同专用章讲解

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不正确使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也常常有人来问:法人企业的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人力资源部章的法律效力如何?答曰: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法人章与财务专用章统称为印鉴章,法人章俗称私章,合同章用于签订商业合同,其它合同用公章,公章也可以签商业合同,人力资源章属于内部章,一般情况下不对外使用,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内部人事事务,但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时常规生效的是企业公章,当然如果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部门章依然受法律约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国内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根据企业的业务范围不同,有的企业可能还需要刻制报关专用章,这枚章需要在海关备案。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一、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以单位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医院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医院签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资料等。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院长签批。 二、公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医院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医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院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等必须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等一律由院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一般报送材料、便函、介绍信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或党政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盖章。单位介绍信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5、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医院主要负责人同意。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

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7、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医院公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8、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启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启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9、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10、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否则,出现事故,责任由公章管理人员自己承担。 11、规范使用公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2、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医院公文管理制度

医院公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院公文管理工作,使公文处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程序化,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是传达上级精神,发布行政决议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和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各级领导和办文人员要增强公文意识,树立高度责任感,严格办文程序和制度,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发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确、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第五条院长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院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根据我院实际,我院公文的主要种类有: 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科室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决议:适用于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事项。 3.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单位和不相

隶属机关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4.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5.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单位的询问。 6.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单位请求指示或批准的事项。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9.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10.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文头、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第八条公文文头一般包括文件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等内容。 1.文件名称,发文统一使用印有“******医院”(套红)名称的信笺纸。 2.发文字号包括院、部门代字、年份、顺序号,置于文件名称之下、横线之上、居中。如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居横线上右侧。 3.签发人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文件,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主要负责人外出时,经其授权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签发人姓名、会签人姓名置于发文号的同行右端。

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和加强学院印章管理,避免因印章管理、使用不当出现的各类经济、法律、行政问题,确保用章安全,促进学院印章使用和管理规化,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印章包括: (一)学院法定名称章,指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印章、行政印章、钢印; (二)学院党委书记签名章,院长签名章; (三)学院党委各部门、群团组织、各基层党委印章; (四)学院行政各部门、各系、科研机构印章; (五)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 (六)其它经学院许可使用的印章。 第三条学院党委行政办公室是学院党务、行政各类印章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审核各类印章的刻制,并监督使用。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启用与废止

第四条学院党委行政办公室负责学院各单位印章的刻制审批、启用、收回与销毁以及使用监督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刻制印章: (一)院级印章的刻制,由党委行政办公室持上一级党委或行政单位批准成立的批件及证明信函,前往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授权的印章刻制处)审批办理刻制印章相关事宜。 (二)部门印章的刻制,由所在部门持学院批准成立的文件报党委行政办公室办理印章刻制手续,确定需刻制的印章规格、式样等容后,持介绍信前往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授权的印章刻制处)审批办理刻制印章相关事宜。 (三)各类业务管理专用印章的刻制,均需报党委行政办公室审批后办理印章刻制手续。 第六条印章在启用前必须在党委行政办公室留印模备案,并在发文公布后方能启用。有旧印章的,应同时上交党委行政办公室,旧印章作废停止使用。对于党委行政办公室无备案的印章,学院不承认其有效性。 第七条学院及时更新院印章目录,未列入目录的印章均为无效印章。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精品流程)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规范公司印章刻制、启用、使用、保管、停用及作废,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安全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2.定义 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及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3.分类 3.1公司公章 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对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 3.2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 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对外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印鉴。 3.3财务专用章 刻有公司财务专用的公司用章,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享受所有财务相关的权利。 3.4合同专用章 刻有公司合同专用的公司印章,代表公司承担所有合同规定义务,享受所有合同规定权利。 3.5其他印章 在公司工作过程根据具体需要刻制并启用的除上述三类印章之外的公司用章。 4.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中心及部门。 5.职责 5.1行政办 5.1.1根据公司需要,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等; 5.1.2统筹组织印章的刻制、发放、启用、停用、收回、销毁,并对部分印章进行使用、保管、登记等管理工作;

5.1.3建立并管理公司印鉴档案; 5.1.4制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 5.1.5定期对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行政部办公室 负责协助行政办对部分印章进行使用、保管、登记等管理工作。 5.3各部门 5.3.1负责提出用印申请; 5.3.2负责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印章配置申请; 5.3.3负责对部分印章进行使用、保管、登记等管理工作。 5.4印章管理员 5.4.1负责印章的保管、用印审核、使用登记,提出印章更换、停用申请; 5.4.2配合行政办的监督检查工作。 6.各印章授权管理部门 7.印章刻制及启用 7.1提交刻制申请、审批及刻制 因工作需要配置(或更换)印章须由印章需求部门(或印章使用管理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副总审批,行政办审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由行政办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刻制。 7.2建立印鉴档案 新印章刻制完毕后须由行政办进行登记留样,连同《印章刻制申请表》一并归入印鉴档案并永久存档。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及说明

公章印章的管理及使用规定 一:目的: 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特制定本办法。 二:要求: 所有用章(印)手续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程序办理执行。 三:印章的分类: 根据用途、类别分为: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公司合同章;四:具体内容: (一)管理制度: 1、公司合同章的使用须严格执行登记程序,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保管人有权拒印; 2、任何情况不得携带各类章(印)外出或外借。若因工作需要,需提交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在行政部登记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3、公司公章由财务部保存,由行政部管理并严格按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执行,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不得外借,不得因任何人的个人要求而违规用章; 4、财务章、法人章必须经总经理授权并登记后方可使用; 5、各类章一律不得使用在空白的:纸、单据、合同、协议上; 6、各类章的保管人有变更时,必须以文字形式完成使用记载、印章的交接手续;(二)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资料; 3)公司对外提供的业务报告; 4)公司章程、协议; 5)公司接收到的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盖章的文件、回执等。

2、合同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签署的各项合同、协议等; 2)各个部门经过授权的业务使用; 3)流程:必须由用章部门填写用章审批表,行政部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批,方可登记用章; 3、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由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方可使用; (三)各类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公章由财务部负责保管,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2)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到行政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写明用印事由,用章部门经理签字后,由行政部上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用印;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2、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的保管与使用: 1)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 2)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到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过财务部主管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法人章用印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财务部填写《法人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用印事由,并经直接上级、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用印。 3)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五、本管理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 附件:《公司印章的使用登记表》 行政部 2016年1月4日

医疗部门公章规章制度

医疗部门公章规章制度

11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严厉惩处。 12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内容,由院办公室主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办理程序。 2、医院教育处印章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教育处的基础管理,规范处室行政管理运转流程,完善分工责任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江苏省中医院教育处”印章、“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教育处”印章、“江苏省中医院学术委员会”印章、“江苏省中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江苏省中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审核章”、“省中继教”印章、“岗位培训”印章、“学术活动”印章、“进修录取通知”印章、“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分馆”印章、“江苏省中医院图书馆”印章等实行分工责任制,统一归院教育处管理使用。 2、与外单位联系工作需要使用以上公章时,须经分工负责同志审核,并经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盖印。 3、印章保管人员必须明确印章使用制度和纪律,对所盖印章的文书内容必须认真审阅,做好登记工作,严格手续,盖印正规。 4、任何人不许私自携带公章外出。 5、印章实行分工责任制,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得给无关人员保管,保管印章要有专柜或专屉,随时上锁,钥匙不得随意乱放和丢失。 6、对新启用和作废的印章要登记存档,作废的印章要保存好或交有关部门销毁。 7、印章保管人员应对其保管的印章经常检查、清洗、细心保护,一旦发现印章有异常情况或丢失,应保护现场,马上报告处长,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江苏省中医院教育处 二○XX年月日 3、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使用医院印章的管理,避免出现疏漏和滥用,现将使用印章作如下规定: (一)凡申请使用印章的处室须先书写申请,负责人应认真审阅申请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 (二)该申请应经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