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

呼格案
呼格案

从“呼格案”看中国的人权保障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13241065 申玉)2014年末,广受各界人士关注的持续18年的“呼格案”终于以一份无罪判决书的下达结束了,众多人都为此舒了一口气。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按照国家赔偿获得了巨额的赔偿金,然而,无辜的呼格吉勒图在最美的年华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这是用多少金钱都换不回来的。

从另一方面,“呼格案”也真切地反映了社会的现实,让我们对中国的人权保障产生了疑问。

从建国之初至今,我们国家的领导人就致力于维护我国公民的人权保障,制定并完善了各种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安定生活带来了很多福利。然而,还是会有“漏网之鱼”,法律的缺陷带给人们的是不白之冤,是无辜之人及其家人的无奈与悲痛,这是很令人痛心的事情。

在我看来,每个国家都有其为了维护公民的权利所制定的特有的法律法规,每个国家领导人都期望自己所做的努力能够真正带给人民幸福的生活。但国家也不是神,只是由众多有责任感的人组成的一个“代表团”,他们也会偶尔因为自己的疏忽犯下不该犯下的错误。但他们为我们所做出的努力清晰可见,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的小小错误就对国家失去了信心。反映到现实生活中的一件小事,我们会因为朋友,家人之间一些小小的误会或者一时的失误产生矛盾,会闹别扭。但事情发生一段时间后,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人便会适时地站出来,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之后双方便会和好如初。在这些事情上,我们可以放

开自己的胸怀,原谅曾经放下错误的亲朋好友,那么,我们何不同样放开胸怀,原谅那些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付出很大努力的国家领导人呢?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推进。继“人权”分别庄严载入宪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中国共产党党章之后,党的十八大又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赵正群认为,人权事业发展无疑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之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政府“三公”经费的公开、各级各类新闻发布会的普及、网络社交工具的发展,是中国公民政治权利、民主权利保障的一大亮点。通过这几年的实践,人们对政治生活知情、参与的渠道越来越多、越来越顺畅,有序理性表达正在成为常态。这便是国家为了公民所做出的重大的努力。

一些不可避免的错误已经发生,我们也无力去改变,但我们可以竭力于那些还未发生的并且可以避免的失误,只要我们能够对国家的人权保障充满信心,时刻怀着一颗宽容的心去面对整个国家,我相信,未来的路会走得越来越平坦,我们国家的人权保障会变得更加完善。

从“呼格案”看中国的

人权保障

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年级:2013级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学号:2013241065

姓名:申玉

非法集资诈骗罪立案后投资人怎么追回款项

非法集资诈骗罪立案后投资人怎么 追回款项 1.在复杂的社会中,非法集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如果不慎落入非法集资诈骗圈套,非法集资的投资人应该尽快立案,请求公安机关破案。如果公安机关抓住犯罪分子,并查获非法款项,受害人是可以申请追回款项的。 在复杂的社会中,非法集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如果不慎落入非法集资诈骗圈套,非法集资的投资人应该尽快立案,请求公安机关破案。如果公安机关抓住犯罪分子,并查获非法款项,受害人是可以申请追回款项的。非法集资诈骗罪立案后投资人怎么追回款项?下文有关于这一问题的详细回答,供大家参考。 虽然我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对于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应当获得赔偿均做了相应的规定。如《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

上述规定均是原则性的规定,只是在原则上承认了被害人物质损害求偿权。司法实践中,侵财类案件被害人要想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则往往面临着诸多困境。 一、如何追回被集资诈骗的钱 非法集资属公安机关管辖,抓紧报案,请公安机关最大限度追回被骗钱款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二、法律依据

个人博客系统论文

西安翻译学院 XI’AN FANYI UNIVERSITY 毕业设计 题 目: 个人博客系统 专 业: XXXXXXXX 班 级: XXXXXXXX 姓 名: XXXXXXXX 指 导 教 师: XXXXXX 2012年 3月 学号: 院系: 成绩:

个人博客系统 XX (西安翻译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710105) 摘要: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发展和普及,Blog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虽然现在有微博等新兴网络技术,但是微博的字数限制制约了内容的丰富性,所以博客仍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网络交流载体。它以个人为中心传播出版有影响力的消息、新闻、事件等,鲜明的个人特色引人瞩目,它以独特的视角、敏锐的观察力,不断的冲击传统媒体。该系统采用ASP技术开发,采用Web 展示层和Access数据库两层架构模式,实现Blog网站的动态管理,使得对Blog信息的管理更加及时、高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关键词:个人博客 ASP Blog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computer and the development and popularization of Internet, Blog got huge development. While there are now emerging network technology Twitter, but the Twitter characters limit restricted the richness of content, so the blog is still a kind of irreplaceable network communication carrier. It to individual as the center spread publication influential news, news and events, etc, bright individual features spectacular, it with unique Angle of view, keen observation, the impact of the traditional media constantly. The system uses ASP technology development, using Web show layer and the Access database two layer structure mode, and realize the dynamic management Blog site, which makes the Blog information management more timely, efficient, and improve work efficiency. Keywords: Internet Blog ASP Access

呼格吉勒图案的宪法反思

呼格吉勒图案的宪法反思 法治国家的宪法将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人权作为基本内容。我国宪法对刑事程序中的人权保障也作了相关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原因,导致仍然存在诸多的问题,这从新近发生的“呼格吉勒图案”中就可以看到。 该案的发生是违反我国宪法相关条款的严重后果。对此,本文认为有必要从宪法规范层面入手,深入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深刻反思,从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相关领域的我国人权保障制度,促进我国的人权保障事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 一、案情回顾 2014年12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供诉的犯罪手段与实体检验报告不符,血型鉴定结论不具有排他性,既有证据无法证实呼格吉勒图具有案件犯罪事实,作出再审判决,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使18年的冤案得以昭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呼格吉勒图案”为代表的23起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这些冤假错案大多数是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纠正的。这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司法程序的完善,促进科学、民主、人权保障观念的落实,加快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毛纺厂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卷烟厂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1996年5月17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呼格吉勒图提出上诉。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6月5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6年6月10日,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便被执行死刑。2005年,另一名叫赵志红的人主动坦白凶案是其所为。此后,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提出申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9日作出再审决定。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二、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反思——基于宪法规范的视角 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及改判无罪,体现了当前我国在倡导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本着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依法作出改判,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彰显了宪法的基本精神。从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出发,我们在对此案进行反思的同时也要意识到制度和程序对司法的重要性,只有尊重和保障宪

呼格吉勒图案

呼格吉勒图案始末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厕内。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1996年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1996年6月10日:呼格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 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犯下的杀人案。 200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组成了案件复核组对案件进行调查。 2006年8月:复核得出结论,“呼格案”确为冤案。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未提“四·九”女尸案。2014年10月30日:内蒙政法委、公安厅等机构证实,最快下月开始启动针对呼格吉勒图的法律重审程序。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 资料图:呼格吉勒图的墓地。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在家向记者展示这些年来为上访到北京留下的部分车票。 2014年11月20日中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就呼格吉勒图(以下简称呼格)案的再审决定,回答了记者关心的几个问题。 李生晨认为,目前媒体报道以及社会舆论多用“冤案、错案”这样的词语评价呼格案,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只有依法做出再审判决后,才能有定论。 呼格在1996年被执行死刑后,此案的转折点出现在了2005年,一名叫赵志红的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才是“真凶”,呼格案的申诉复查由此提上了议程。 李生晨介绍说,赵志红案件的一审是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的,“赵志红案开过庭(2006年),但后来发现了新的情况,需要补充侦查,什么时候开庭要由呼和浩特市相关司法机关决定。” 李生晨表示,再审合议庭将对该案原审涉及的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全面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原审被告人已经死亡,内蒙高院研究决定采取书面形式审理本案,但会对审理过程,裁判理由,裁判结果依法公开。 高院启动复查程序,是因为呼格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提出了申诉。在复查过程中,发现原来定罪量刑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些问题需要再审合议庭经过审理以后,最终依法确认,“我相信,在再审裁定文书中,会将这些问题一一列明。”(凤凰网) 呼格案案情回顾:

诈骗案件类型

诈骗案件类型 近几年来,社会利益关系的复杂性、价值观的多样性、人财物的流动性、信息传播的便捷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社会管理的难度,通信、网络的普及以及四通八达的交通,更是给当前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诈骗案件多发,层出不穷、名目繁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一大隐患。现对当前常见诈骗案件类型、特点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打防对策措施,供参考。 一、常见诈骗的类型 从调查情况来看,当前常见的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大致可分以下类型: 1、迷信型诈骗。这类诈骗打着算命、卜卦、相面以及“替人消灾”、专治邪病等幌子,有的还自称是某地有名的道士、尼姑、和尚、名医等,经常持假证件活动在街头巷尾或集市上,袭击的目标多是中老年妇女。 2、丢物型诈骗。这类诈骗案件较多,就是我们常说的“拾物平分”型诈骗犯罪。作案人常用的诱饵是假首饰(假金戒指、假项链)。将以上某种物品扔在能让你看到的地方(有时里面还会附上一封信、一张发票、一份鉴定证书和少量的人民币等证物),事后以“见者有份”诈骗钱财。 3、婚介型诈骗。这类诈骗以大龄征婚妇女或男子为行骗对象,交往一段时间取得对方的好感后,或让媒人、介绍人先得一笔数额不小的介绍费后,或者在相处并取得对方信任后(甚至在成婚后)将家中的钱财洗劫一空、逃之夭夭。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放鸽子”。 4、中奖型诈骗。作案人以买某种香烟、化妆品、背心、家俱等商品中奖的方式,使你信以为真,然后将中奖号码低价转让。另外还常见手机短信诈骗、赠送广告彩票等,以手机号码、赠送广告彩票、QQ号码中奖等为由,要你先往指定帐户上汇税款、运费等来骗财。 5、赌博型诈骗。这类诈骗多用扑克牌、象棋等作为赌具,以是否猜准或输羸为赌码,主要是演给围观者看并引人上当,有的甚至发生多人联合起来骗赌;还有的做生意为名,将外地驾驶人、客户、业务员骗到某酒店、宾馆,摆设赌局,合伙赢钱、进行诈骗。 6、兑换型诈骗。常见的有用秘鲁币、冥币冒充美元等诈骗钱财。这种诈骗方式易出现在一些中小型宾馆、长途客车、中巴车、农村集市上。 7、碰瓷型诈骗。这类案件在农村道路上多发,故意与别人行驶中的车辆发生“碰撞”,声称受伤(其中经常会用旧伤冒充新伤,如肋骨骨折)向车主要赔偿。这种诈骗,公安民警到现场时,有时也很难识破。 8、突发型诈骗。作案人在明知一些人与家人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冒充警察、教师、医生、军人、狱友等,往这些人家中打电话,称这些人遇到突发事件(如遭遇交通事故、得急病),以急需治疗费等理由要求往指定帐户汇款。一些驾驶人被骗出去后,作案人就会打电话到这些驾驶人家中,谎称遭遇交通事故要求驾驶人家人往指定帐户汇款。 9、借用型诈骗。作案人先和你闲聊,待取得你的信任后,要求借用你的手机或摩托车等,然后就溜之大吉。除此之外,作案人还会利用其虚构的师生关系、远房亲戚关系等,先骗取你的信任,然后以突发交通事故等原因向你借钱,得手后溜走。有的作案者先欲购买某商品骗取货主的信任,然后以“回家后一起算帐”为由向货主借钱以顺便捎带一些东西为由骗其钱财。 10、调包型诈骗。这类诈骗多发生商店。作案人在购物时通过讨价还价、索要发票等手段分散店主的注意力,然后将所购商品实行调包。另外,“购物者”在购物时先出示真钱让店主看,然后以要再数一遍等借口将真钱要到手,乘店主不注意调包,将真币换成假币交给店主。有的出售废旧物品时,给受害人看的是废铜之类的,但事后到受害人手中的

个人博客简介

1.1 博客信息系统概述 “博客”(Blog或Weblog)一词源于“Web Log(网络日志)”的缩写,是一种十分简易的傻瓜化个人信息发布方式。任何人都可以像使用免费电子邮件一样,完成个人网页的创建、发布和更新。博客就是开放的私人空间,可以充分利用超文本链接、网络互动、动态更新等特点,在网络中,精选并链接全球互联网中最有价值的信息、知识与资源;也可以将个人工作过程、生活故事、思想历程、闪现的灵感等及时记录和发布,发挥个人无限的表达力;更可以以文会友,结识和汇聚朋友,进行深度交流沟通[1]。 “博客”当然是个大家都陌生的名词,博客的英文名词就是“Blog或Weblog”(指人时对应于Blogger),是一个典型的网络新事物,查阅最新的英文词典也不可能查到。该词来源于“Web Log(网络日志)”的缩写,特指一种特别的网络个人出版形式,内容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且不断更新。 博客是一种零编辑、零技术、零成本、零形式的网上个人出版方式。 博客概念一般包含了三个要素(当然,也不需要局限这些定义): (1)网页主体内容由不断更新的、个性化的众多日志组成。 (2)按时间顺序排列,而且是倒序方式,也就是最新的放在最上面,最旧的放在最下面。 (3)内容可以是各种主题、各种外观布局和各种写作风格,但是文章内容以“超链接”作为重要的表达方式。 因此,博客是个人性和公共性的结合体,其精髓不是主要表达个人思想,不是主要记录个人日常经历;而是以个人的视角,以整个互联网为视野,精选和记录自己在互联网上看到的精彩内容,为他人提供帮助,使其具有更高的共享价值。 博客精神的核心并不是自娱自乐,甚至不是个人表达自由,相反,是体现一种利他的共享精神,为他人提供帮助。个人日记和个人网站主要表现的还是“小我”,而博客表现的是“大我”。也许形式上很接近,但内在有着本质的差异。所有优秀博客网站中,真正表达作者个人的内容非常有限,最多只是点缀,而不像个人网站那样是核心。 1.2 博客发展趋势 趋势一:博客现在正在形成个人的信誉机制,有了博客之后就确立了一个个人虚拟身份,简单的来讲就是个人在互联网上是有名有姓的,而不再是一种匿名的行为,网民从流浪汉变成了一个定居者。以前在互联网上的各种行为都是在匿名状态中,相互之间是不认识的,但有了博客之后可以天天关注,而别的人也可

呼格吉勒图案:贪功之念、破案立功是如何冤死人的

呼格吉勒图冤案:贪功之念、破案立功是如何冤死人的 呼格吉勒图是因被认定为内蒙古“四九”女尸案的凶手而被执行死刑的。为了把这个19岁的孩子查办归案,费了当时呼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上下很大的力气,最后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呼格吉勒图案件被列为内蒙古严打期间的成功案例,媒体广泛报道,相关办案人也得到了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呼格吉勒图是如何成为“犯罪嫌疑人”的呢? 本来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是报案人,但是他们遇到了一位英明神武的分局副局长马志明,只花了几分钟就把案子给“破”了。马志明“破案”的一刻,就发生在现场勘查时:“马志明副局长和报案人简单交谈几句乊后,他的心扉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心情豁然开朗了。” “按常觃,一个公厕内有具女尸,被迚厕所的人发现,也许幵不为奇。问题是谁发现的?而眼前这两个男的怎么会知道女厕内有女尸?” “冯副局长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一齐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两个男报案人,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 马志明的这一疑心,本来只是一种怀疑,说穿了其实也只是个偶然的念头。但是,一旦领导这个念头被“贯彻到底”,就成了血染的冤案。 “作为优秀的刑侦人员,现场的仸何异物都是珍贵的资料。而临场领导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即便是眉头的一起一伏,都是无声的命令。” 在领导无声的命令下,呼格吉勒图和闫峰被“归案”问话。 隔离审讯,呼格吉勒图和闫峰两个人的供词是一致的,大致经过是:两个人到工厂上“中班”,后半夜两点才下班。晚上八点多的时候,呼格吉勒图出厂买点东西,中途去了公共厕所小便,听见女厕内有人喊叫,但是又没有声音了。他小便完临走,迚去看了一眼,发现有人横仰在那里,他就跑出来了。跑出来想,那女的是不是死了?于是又返回去,发现那女的是真的死了。呼格吉勒图回厂,跟闫峰说:“女厕所有个女人死了,你不去看看?”俩人就一起去看,见黑乎乎的一个人横在两个蹲坑乊间的矮隔墙上,于是闫峰说报案吧,两个人就报了案。厕所太臭,呼格吉勒图在报案路上还买了五块泡泡糖。 两边的供词是一致、流畅,没有矛盾的,马志明副局长最刜敏锐的怀疑已经得到了合情合理的解释。而且,距事发不过一两个小时,19岁的工人呼格吉勒图完全没有时间去扯谎,而且完全没有理由去拉上一个旁证,更没有理由突发奇想在作案后报案。 所以,马志明副局长关于“报案人即犯罪人”的这个念头,本来应该根据现有的新事实被消除。但是,他没有消除这个念头,反过来要消除“事实”,继续迚行审讯要定呼格吉勒图的罪。结果,侦查工作便由于呼格吉勒图的“狡猾抵赖”而极不顺利。 这时,另一位领导的到访,案件侦破过程再次发生了扭转。 10日,市公安局长王智到分局听汇报,听完了以后作出特别指示:要“一追到底”。 “局长的指示,极大地鼓舞了分局的同志们,在他们认真贯彻领导意图的情况下,审讯很快便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 地方媒体报道说:“熬了48小时”以后,公安局获得了呼格吉勒图的“供词”。 这暗含机锋的语言背后是什么?根本的扭转是怎么发生的?干警是如何认真贯彻领导意图的?细思恐极,恐怕呼格吉勒图的妈妈一旦思量起48小时内发生过什么,就会哭昏过去很多次。 究竟是干警熬了48小时,还是呼格吉勒图没熬过48小时? 冤案的背后,都是上下齐心、唯领导马首是瞻,盯住目标不放松,艰苦奋战,取得突破。换句话说,冤案的形成,只有一个秘诀:未审先判、先断案再“调查”。

常见的诈骗种类及作案手法

常见的诈骗种类及作案手法 1、丢包诈骗。该类诈骗中,施骗人员故意遗失一包物品在受害人附近后离开,其同伙则装过路人“协助”受骗人检拾物品,将受骗人带至避静无人处平分。称其愿意“吃亏”,让受骗人拿出身上所有钱物,将该包拿走。或让丢包者返回找到受骗人,并以所丢物品不符为由,要求受骗人拿出财物赔偿损失,乘机实施、抢夺、抢劫等犯罪活动。 2、利用封建迷信手段实施诈骗。以算命、代人驱鬼、消灾等名义诈骗。该类诈骗一般先由一人向受害人打听“某神医”在什么地方住,其同伙适时出现自称知道“神医”在哪里,愿意引见并鼓动受害人一同前往,在找“神医”的路上以拉家常的方式套取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再想法告诉冒充“神医”的同伙,见面后“神医”利用套取的情况骗取受害人的信任,然后鼓吹受害人家庭有血光之灾,家人有病疼等,让受害人拿出大量现金来做法事,后用调包手法,以废纸、冥币等物将现金换走。 3、利用作废外币,或低值高额外币(如秘鲁币)冒充美元、英磅实施诈骗。该类诈骗多选择银行停止营业时间,在银行附近实施。其多称在急需人民币现金,愿意低价兑换或抵押外币。其同伙则以过路人身份经过,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鉴别真伪,介绍外币当前行情,唆使受害人购买。 4、“宝物”诈骗。如以鱼甘油冒充珍珠,以玻璃或塑料珠冒充夜明珠,以藏宝图、巨额遗产继承为饵,“寻求合作伙伴”骗取钱财。该类诈骗:一般都自称家有急事,急需现金(如家中人有生病住院),被迫低价出让祖传“宝物”,其同伙适时以旁人身份出现,帮助鉴别真伪,并表示愿意购买,但无现钱,唆使受害人购买“宝物”,或与受害人共同出资购买等。

5、换零钱诈骗。犯罪分子以零钱换大钱或持以假钞方法为由,趁人不备,采取调包方式,进行诈骗。 6、假借手机诈骗。犯罪分子以做生意谈业务为由,借故使用受害人手机,乘人不备,将手机骗走。 7、利用“短信息”进行诈骗。犯罪分子向大众手机发送有关"银行卡异地消费、高息贷款、中奖信息、或假冒催款发短信,如:请把钱款汇到XXXXX账号,设置圈套,诱骗事主到ATM机进行转账操作。 8、利用“电脑芯片”等高科技产品进行诈骗。该类诈骗施骗人主动与受害人搭识问某某公司在什么地方,其同伙则冒充某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出现,称某公司已垮了,施骗人遂称身上带有“电脑芯片”(一般称医院、电信等部门需用的)急需出手。其同伙则邀约受骗人共同垫资购买芯片,然后转卖给采购科长赚取高额差价。用此办法将钱骗到手后要求受骗人一人去找采购科长后携款逃走。 9、冒充国家工人员、和尚、学生、残疾人等特殊身份人员行骗。如假冒记者收取赞助费、宣传报道费、假冒和尚、尼姑化缘、冒充警察、律师帮助在劳人员减刑收取“活动”费,冒充医院、工作人员,称其在外亲属遭遇意外、生病缴纳医疗住院费等手段骗取财物。 10、以出售药品、保健品为名进行诈骗。将普通中、西成药,改换包装冒充特效药品或长寿保健品等高价出售。该类诈骗一般都持有伪造的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疗效证明、广告批准文号等。

个人博客需求分析

个人博客需求分析 1?导言 1.1目的 编写本博客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更加深入的了解项目相关各种命令及程序流程,使自己熟练的掌握一些基础知识并为以后软件开发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本文档详细描述博客管理的 各环节,其中包括:博客页面的浏览、文章的管理、照片的管理(包括上传下载浏览管理等)好友管理(增加删除好友等)、留言板管理(留言的增加删除)、博主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的修改)等。此需求规格说明书是系统开发者设计实现自己博客管理系统的依据,也是用户对 最终软件系统进行功能测试和验收的依据。在本文中将尽量避免使用技术性语言,对于与此博客相关的词汇和概念在后面的章节会有相关的详细说明。 \.2冃^景 随着时代在进步,网络技术也在不断地发展,人们对生活的理念也在不断改变? EMAIL, BBS ICQ等快捷的信息传播和交互方式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而BLOG这种具有代表性 的WEB2.0元素的出现,带给互联网用户的是跟多样,更全面的交流方式,是一种自我形象和个性的展示和个人价值的实现。BLOG某种意义上算是网络上的个人空间,其大致定义是: 一种表达个人思想,内容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且不断更新的出版方式。BLOG可以使多种 形式的,比如以记录日志为主,以交友为主等等,在日新月异的网络平台上BLOG已经越来 越多的为人们所接受。现在,播客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一种网络上的精神寄托的代名词,通过BLOG 可以更全面的了解一个人的思维方式以及行为信息。简而言之,博客就是以网络载体,建议迅速便捷地发布自己的想发布的信息,及时有效轻松地与他人进行交流,再集丰富多彩的个性化展示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 1.3参考资料

呼格吉勒图案案件的分析及预防措施

409案件心得体会 18年前,一个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18岁的如玉年华。1996年,呼格吉勒图涉嫌一起厕所奸杀案被捕,随后,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理由是其指甲里有被害人的血迹,疑在女厕对死者进行流氓猥亵时,用手掐住死者的脖子导致其死亡的。61天后,快速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结束、检察院公诉、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执行程序,其便以故意杀人罪、流氓罪判处死刑,并予以立即执行。 2005年,赵志红落网。让人感到震惊的是,他落网后交代的10起强奸杀人案的第一起就是1996年案子,他交代的情节和具体做法与现场完全一致,其表述的准确程度远远超过1996 年已被执行死刑的呼格吉勒图。其而当时所谓“凶手”已经被执行死刑9年。 虽然案件已经正式启动再审程序,真正的凶手绳之以法,呼格吉勒图的家属得到了国家赔偿,不过这些都不能挽回一个鲜活的生命。在疑点重重的情况下,从案发到嫌疑人被判处 死刑并执行仅61天,本应起到维护司法公正作用的一道道程序防线纷纷“失守”。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还是一个个案的悲剧?严打、快判、命案必破显然都不是一个法治国家所 应存在的,在一个法治不健全的时代中,在各种专项严打中,呼格吉勒图案注定将不会是个案,而会是一系列案件。 我们不禁长叹:为何冤案如此之多,怎么样才能防止发生冤假错案? 二。造成此案成为冤假错案的原因 2.1 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职能缺失(责任心) 公安机关仅仅61天完成了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执行等程序。 公安机关从速办理,核心物证不具备排他性,仅以口供作为主要 2.2 办案人员经验主义与自负心态 当地媒体刊发的《“四九”女尸案侦破记》记录了警方侦破该案的过程。报道称:“当冯志明副局长观察了现场后,他的脑海里已经像沙里淘金似的不知筛过了多少遍。而当他和报 案人简单地交谈了几句之后,他的心扉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心情豁然开朗了。来现场时一路的思绪,已缕出了头绪。”,从这可以看出,当年的公安人员办案 存在经验主义与惯例性判罚,主观臆断,凭借个人意志与猜想构造证据链,过度依赖办案经验与惯例。导致案件出现致命错误。 2.3 环境背景与其他客观原因 公开的报道显示,当年侦破“四九”女尸案后,包括冯志明在内的多名警官因为“迅速破获大案”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彰。‘从重从快’的严打指示,它一方面督促着办 案人员的办案速度,办案时间,一方面错误地把公,检,法本是三个相互制约的部门捏鼓到一块,只讲严打合作,不讲法律监督,这也是导致呼格吉勒图一案在仅仅61天走完了全

个人剖析材料 - 成长博客

民主生活会发言稿 市二小张卫东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共产党员要保持先进性,就必须努力体现时代新要求。我严格按照这次党员教师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要求,认真学习,深刻反思,进行六查;(作风、服务承诺、质量、态度、政策落实、尽职工作)按照“五新”总体目标(即一是改进思想作风,组织纪律有新加强。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学校工作有新亮点。三是改进领导作风,教学服务有新举措。四是改进学风,教职工素质有新提高。五是改进生活作风,廉洁秉公有新口碑。)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取得的成绩 在本学期开学的第一周,我能够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加强各种制度的学习,改进思想作风,组织纪律有新加强。制定出各种计划,教学工作有新举措。接受了五、六年级美术18节课的教学任务,还承担了四(4)班的辅导员工作,使中队工作有新亮点。尤其是在第2、3周的听课周和课堂教学开放活动中,能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积极上好每一节课,受到领导老师家长和学生的好评,课堂教学有新提高。在班级文化建设活动中,能发挥自己的特长,积极为十多个班级出黑板报和教室的园地布置有新口碑。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的各类美术作品。积极开展党员结对子听课活动,到现在共听课18节。在迎接两基国检活动中,我积极上交美术作品5副,并辅导学生的绘画、充实学校的美术长廊,积极辅导学生参加4月份市级绘画比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利用假期深入社区做好扫盲工作,为学员讲课、辅导、批改作业,受到学校领导和社区领导的好评,使扫盲工作顺利完成。

4月份还参加了学校组织的音体美优质课联评活动,结果使我感到很欣慰。在5.12汶川大地震捐款活动中,我积极捐款210元(期中特殊党费100元)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倡导我中队捐款,共捐款460元。在五月下旬接近6.1,我牺牲休息时间为多个班级设计展板,积极训练学校的腰鼓队,亲自打鼓,参加上街游行活动,受到家长和领导的好评。积极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建党87周年歌咏比赛。 二、存在的问题 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对政治学习“走过场”, 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更没有掌握邓小平同志强有力的理论武器,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2、记政治学习笔记,总是从各类报刊上东摘一段,西抄一段,以凑满学校要求的字数为原则,应付差事。而不是从心底里去学习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 3、教学方法还不能适应课改的需要,课堂教学学生的管理方法不够灵活。 4、有时学生中出现问题,与家长没有及时取得联系,做为中队辅导员家访次数较少。

关于诈骗案的举报信

关于诈骗案的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所反应问题的关注。 我们是一群无助的被险恶犯罪份子诈骗的平民百姓,在此,我们要含泪控诉这些人的犯罪行为!我们被自称为大连**平台所勾勒的美好画面所深深吸引,却不想最终它成为了令我挥之不去的梦魇。大连**平台一个听起来令人充满美好想象的名字,却不想,名字的背后其人竟是令我们无法想象的心狠手辣。他们这些人沆瀣一气不惜种种手段,利用种种法律的漏洞,假借合法形式掩盖其肮脏恶臭的非法目的,为骗取我们老百姓的前做了充分准备!如果深入了解,会发现更多居心险恶的内幕!下面我们就将其行骗经过做出简要叙述:2016年9月中旬左右,基于投资理财,我加入了一个股票群,群主xx和负责人xxxx会每天点评和推荐股票,他们也开设网络视频每天讲干货。在大约2016年10月底,股市低迷,群主xx和负责人xxxx 故意在晚上的网络视频说某个项目一下赚了几万什么的,一边让我们赶紧卖出股票,一边推广他们的新能源交易平台. Xx年11月我也加入了这个新能源平台,一开始我投入了5万,他们在网络视频里提示买入价卖出价,一连成功了12次,我的资金也变成了8万。这时他们开始按投资金额分类,即投资的越多能得到更多的资料和内幕。我在他们的诱惑下借了高利贷投入了80万,结果只有第一次一下赚了20万,可在他们要求追加投资后又亏给了这

一平台,在这之后就没有了盈利,渐渐地这些钱都亏掉了。 现在,我们发现,他们的平台9月份就撤了,办公点也人去楼空。虽然跟单时也曾怀疑过,为什么每次喊单都是相反的,但我们一直没有往诈骗那方面想。直到我进了一个xx群(xxxxxx),才知道他们的大连**属于对赌平台。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逐渐发现自己被骗了。这就是一场不折不扣的骗局,他们利用老百姓的逐利心理,将所有人的钱都骗到他们手里,他们精心策划了一场赤裸裸的诈骗。今年2月份左右进去的人基本上都有退到一半左右的钱,我进的迟了,而它们平台也撤了。这个群里大约200人都被诈骗了,总金额估计为xxx元。其实施诈骗严重侵犯了我们投资者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及国家金融活 动的管理秩序,并造成了数额巨大的经济损失。请求职能部门和舆论力量彻查此事,还我们受害者一个公道,对涉及金融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给予法律制裁。 上述内容,我们都保留了相应的书面证据及录音、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予以佐证,且保证该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xx、xx等人,打新能源平台之名施诈骗之实,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诈骗罪直接追究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个人博客系统

创业创新 知识管理 Ahead Institute of Software and Technology I 编 号:090823 审定成绩: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论文) 个人博客系统 分 院: 软件工程分院 学生姓名: 王小刚 专 业: 软件服务外包 班 级: 0908 学 号: 200900007233 指导教师: 候玉香

创业创新 知识管理 Ahead Institute of Software and Technology II 先锋软件学院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查表 (2011年11月- 2012年3月检查) 学生姓名 王小刚 专业 软件开发服务外包 学号 200900007233 导师姓名 候玉香 职称 教师 导师每周指导次数 3 每次: 1小时 题目名称 个人博客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作息时间 上午 9时~ 10时 下午 3时~ 4时 晚间 7时~ 8时 个人精力 实际投入 日均工作小时 3 周均工 作小时 18 缺席天数 出勤率% 100% 毕业设计 (论文)工作进度 已完成主要内容 100% 待完成主要内容 100% 本系统包括登录 博客系统的后台管理平台。 (2)更改博客账号的基本信息。 (3)撰写日志。 (4)日志管理。 (5)评论管理。 (6)留言管理 80% 加关注,认证,应用管理 20% 存在问题工作措施 目前没有实现多条记录的连锁删除以及数据的导入功能和删除数据时图片的同时删 除功能。 指导教师(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创业创新 知识管理 Ahead Institute of Software and Technology III 先锋软件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表 (指导教师、评阅人用) 论文(设计)名称 个人博客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学生姓名 王小刚 学号 200900007233 指导教师或评阅人)姓名 序号 评审项目 指标 满分 评分 1 论文(设计)完成量 论文(设计)内容完成量,难易程 度符合教学基本要求 20 2 调查与综合 根据论文(设计)任务,能独立查阅文献资料和从事其它有关调研。有收集、综合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的能力。 20 3 论文(设计)质量 文章切合选题,材料丰富、内容充实,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格,构思完整、层次分明、段落、论题间的衔接自然、舒展。文笔流畅、语言通顺、使用专业术语准确,图表清楚,符合要求。 50 4 创新 有独特的见解,或有一定应用价值 10 总分 评语:(明确指出论文(设计)的调研论证材料收集是否适合论点要求、创新点、论文(设计)论证能力、写作水平,同时要明确指出论文(设计)的不足之处及改进方向。) 评阅人: 年 月 日

呼格吉勒图案观后感

呼格吉勒图案观后感 《狐狸与孩子》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女孩被一只狐狸吸引,然后去追随,并渐渐和狐狸建立信任关系的故事。那么该影片对你有何启发呢? 狐狸与孩子观后感600字记忆中,我看过许多电影,但在我的脑海中,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狐狸与孩子,看完这部电影,我终生受益。 这是一部感人肺腑的电影,讲述了一位小女孩与一只狐狸的故事:在一个美丽的秋日早晨,一位小女孩发现了一只漂亮狐狸,被它的美所吸引了,小女孩渐渐地靠近狐狸,但狐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逃走了,女孩下定决心要去寻找那只狐狸。冬天过去,春日来临,女孩发现了狐狸的踪迹,便用食物去引诱它,不久,狐狸与女孩慢慢地认识了。女孩非常喜欢这只狐狸,每当狐狸遇到困难时,她都会不惜生命危险,千辛万苦地救狐狸、帮助狐狸。女孩实在太想驯养这只狐狸了,但到最后,女孩明白:狐狸是属于天生天养的大自然的。只有女孩吹起哨子时,它有时才会回应。 电影很有意义,让我懂得了怎样交朋友,又是因为什么而失去了最珍惜的朋友。通过电影,我还明白了:爱不是占有。如果当你想占有你朋友的时候,也是你们友谊结束的开始。狐狸之所以一开始不与人交朋友是因为它们知道人和狐

狸永远不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这部电影也告诉我们大家:结交朋友要看人,还需要真诚和付出,不要强迫朋友做她(他)不想做的事,即便是为她(他)好也不可以;遇到困难要多思考,这样的友谊才能永存。狐狸与孩子观后感600字一个住在森林边上的小女孩,偶然间碰到一只迷人的狐狸,于是起了驯养它的念头。她是个自私的顽童,想把它据为己有,可是在森林里的惊鸿一瞥后,她再也没能看到它。它是只自由的精灵,在森林里自得其乐,并时刻保持着高度警戒,聪明地应对所有危险。 冬天,大雪覆盖了森林,所有动物的脚印显现出来,她哼着歌,独自去寻找心里念念不忘的狐狸。这个镜头温馨而可爱。森林里毕竟危机四伏,她被一阵可怕的声音吓到了,拼命奔逃,结果摔伤了双腿。整个冬天,她待在自己的阁楼里,听着外面的风声和各种动物的叫声,牵挂着自己的狐狸。 春天,冰雪消融,万物复苏。猎狐的人也肆无忌惮地行动了,她牵挂的狐狸要面对毒饵和猎-枪的威胁。她毅然扔掉拐杖,再次去寻找狐狸的踪迹。这次,她终于找到了它的小窝,而且发现它(她)竟然生了一窝小狐狸。机警的它意识到了威胁,连夜转移。她知道它带着狐狸宝宝走不了多远,于是天天在树上守望。在面包屑的诱-惑下,狐狸终于来到她所在的树下。 接近、逃避、追寻、引诱、观望、试探、亲近、玩耍、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始末及反思 《十八年后的无罪判决》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始末及反思《十八年后的无罪判决》 十八年后的无罪判决 【第一段落】解说词:2014年12月15日上午8点30分,一份再审判决书,送到了呼格吉勒图父母的手中,宣告他们的儿子无罪。为了等这一刻,他们已经等了18年。一切要从1996年的4月9日说起。那一天,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的公共厕所内,一名女子被杀害。当时,18岁的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到治安岗亭报了案。而公安机关经过一番调查认为,报案的呼格吉勒图就是“4·09”案件的凶手。经法院审理,呼格吉勒图被判处故意杀人罪和流氓罪,并执行了死刑。随后9年里,呼格吉勒图的家人一直在“杀人犯家属”的阴影下生活。直到2005年,事情发生了意外的转折。那一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他向警方供述,从1996年到2005年,自己先后作下多起强奸杀人案,其中就包括1996年4月9日晚上,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的公厕女尸案。赵志红的出现,让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坚信儿子是被冤枉的,并开始了长达9年的申诉、上访之路,要求重审“4·09”案件。这期间媒体也逐渐开始关注,呼格吉勒图案的种种细节,开始被公众瞩目。到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宣布,对呼格吉勒图案启动再审程序。经过20多天的审理,12月15日,

法院公布再审结果,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现场纪实】赵建平(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你们表示真诚的道歉,对不起。对于呼格吉勒图的错判,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我们从今以后一定会吸取这个教训,决不能让呼格吉勒图这种悲剧再重演。解说词:在再审判决书中,法院认为,1996年的原审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们采访了再审合议庭审判长孙炜,他向我们一一列举了他认为哪些事实不清、哪些证据不足。孙炜(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合议庭审判长):证据工作没有尽到职责。列举的证据有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鉴定,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物证检验报告,证人证言和被告人的供述。现场勘查只描述了一个作案地点的情况,厕所的方位是怎么样的,里面的建筑结构是怎么样的,没有任何与呼格吉勒图有关联的内容。尸检鉴定也就是被害人被害的情况,身体损伤的情况,死亡原因的情况,这些都说明不了与呼格吉勒图有什么关联。这些证据里具有指向作用的,只有被告人口供和血型鉴定。解说词:孙炜说,虽然当年的案卷里列举了不少证据,但真正有一定实际意义的证据,就是物证鉴定。当时,公安在呼格吉勒图左手拇指指甲附着物中检出O型人血,这与被害人的血型相同,而呼格吉勒图本人血型是A型,这被当做定案的主要证据之一。但一个浅显的道理是,O型血的人很多,显

诈骗罪中受骗者与被害人不必为同一人

诈骗罪中受骗者与被害人不必为同一人 通常的诈骗表现为:行为人向被害人实施诈骗行为,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进而处分自己占有的财产,最后导致财产损失。在这种场合,受骗者(财产处分人)与被害人具有同一性(以下简称二者间诈骗)。但是,在诈骗罪中,也存在受骗者(财产处分人)与被害人不是同一人(或不具有同一性)的现象。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三角诈骗,其中的受骗者可谓第三人。例如,丙作为乙的代理人,就乙的货物买卖与甲进行洽谈,甲欺骗丙,使丙处分了乙的货物,从而导致乙遭受财产损失。丙是受骗者,也是财产处分人,被害人却是乙。但甲的行为仍然成立诈骗罪(以下简称代理案)。再如,丙是乙的家庭保姆。乙不在家时,行为人甲前往丙家欺骗丙说:“乙让我来把他的西服拿到我们公司干洗,我是来取西服的。”丙信以为真,甲从丙手中得到西服后逃走(以下简称保姆案)。在这种情况下,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英美刑法也认为诈骗罪的受骗者与财产被害人不必为同一人,即诈骗罪的成立,“不要求从受骗者手中取得财物。因此,如果被告人(一位保险代理人)不诚实地诱使某人与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而且该行为的结果是这家公司给付被告人佣金的,被告人对所骗取的佣金成立诈骗罪”。由此看来,诈骗罪中的受骗者与财产被害人不必为同一人。 可是,各国刑法均没有明文规定三角诈骗。那么,刑法理论与审判实践何以肯定三角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呢?联系我国刑法规定、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回答。

首先,从实质上分析。三角诈骗与二者间诈骗对法益的侵害没有任何区别。在二者间诈骗的情况下,通常是被害人直接处分自己占有的财产(包括自己占有且所有和自己占有但并非所有两种情况),处分财产的原因是行为人的欺骗行为,处分财产的结果是使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具体表现为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为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占有。同样,在三角诈骗的场合,虽然被害人没有处分财产,也没有陷入认识错误,而是由受骗者处分财产,但受骗者处分财产的原因仍然是行为人的欺骗行为,处分财产的结果是使被害人的财产遭受损失,具体表现为受骗者将被害人的财产转移为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占有。诈骗罪的本质是侵犯财产,刑法规定诈骗罪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财产,而三角诈骗与二者间诈骗一样,本质上都侵犯了公私财产,被侵犯的财产都受到刑法的保护;不可能因为受骗者与被害人没有同一性,就否认三角诈骗侵犯了公私财产;也不能因为受骗者处分财产,而对被害人的财产不予刑法上的保护。 其次,从构成要件符合性上分析。在三角诈骗的场合,行为人主观上明显具有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以,关键是要说明三角诈骗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客观要件。我们按前述几个环节来分析。第一,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如在保姆案中,甲虚构了自己受乙之托取走西服的事实。第二,虽然被害人没有陷入认识错误,而是处分财产的受骗者陷入了认识错误,但是,刑法条文并没有规定只能由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财产处分人既不必然是财产的所有人,也非必须是财产的占有人(如代理案),所以,

呼格吉勒图案

呼格吉勒图案(全国首例公开宣告纠正已执行死刑的错案):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嫌犯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因“一案两凶”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在9年前,呼格吉勒图已因“4·9”女尸案被枪决。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案,因赵志红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的控诉漏掉了1996年那起强奸杀人案,庭审暂停。此后,赵志红案再没有开过庭,直至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出现转机。 2005年赵志红落网后,呼格吉勒图父母持续9年上访。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因此案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此案的再审将实行不开庭审理,采取书面审理方式。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正式向呼格吉勒图家属送达再审判决书,并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呼格父母拒绝外媒采访:我们国家的事你们别管: 呼格父母拒外媒采访: 我们国家的事你们别管 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关于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立案再审的消息一公布,国内外媒体记者蜂拥而至,纷纷要求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夫妇接受采访。 依照常理,在法院已经立案再审的节骨眼上,李三仁夫妇借助媒体壮壮声势,接受中外记者采访,吐一吐积压多年的不快,绝对不会有人说长道短。可是,老两口没有这样做,他们只是接受了国内媒体的采访。对国外媒体记者的采访要求,李三仁先表示一下感谢,然后便客气地说:“这是我们国家的事、我们家的事,你们别管了。”至今,李三仁夫妇没有直接接受过外媒记者的采访。 蔡注:拒绝带节奏 针对:呼格母亲:感谢党和政府让我儿子得到清白判决, 12月16日,新京报以《呼格母亲:感谢党和政府,让我儿子得到清白判决》为题,发出一篇报道。其中,有一部分是对呼格吉勒图母亲尚爱云的访谈,开头是这样的:新京报:听到无罪判决,你的第一反应是?尚爱云:法律是那么的公正。感谢党和政府,感谢那么多支持我们的人,感谢这么多媒体,是大家的努力,让我儿子得到一个清白的判决。“感谢党和政府”,说实话,看到这位母亲首先说出的是这句话,我的内心伤痛极了。我不知道“党和政府”是否受得起这份感谢。面对这份感谢,我反倒觉得“党和政府”应该这样回答这位饱经创伤的母亲:“您别感谢我了,我没有保护好人民,我没资格接受这份感谢,我对您只有深深的鞠躬和道歉。”一个才18岁的少年被以堂堂正正的法律的名义冤杀,他的母亲得承受多大的悲痛?又历经18年之后,这个冤案才得以昭雪,这位母亲所承受的苦难岂能是语言所能形容?所以,我觉得,在这样的时刻,真的,尚爱云,这位伟大的母亲,你可以不用感谢党和政府的!完全可以!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有以下十条理由来告诉这位母亲:第一,你是纳税人,党和政府是靠你和你一样的老百姓来供养的。它为你服务,那是应该的,你不用感谢它;它不为你服务,你不仅不用感谢它,还要监督它、批评它,这就更谈不上感谢它;第二,你供养着它,它却假“法律”和“正义”之名死了你无辜的18岁的儿子,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弥补你失去的儿子了,你为什么还要去感谢它呢? 第三,你的儿子死了,它漠视你的申诉,把这个冤案带给你的痛苦一直延续到18年之长,耗尽了你原本可以幸福的人生,摧折了你原本可以圆满的一家。它凭什么值得你感谢呢? 第四,要不是一个偶然事件,真凶赵志红承认了那起凶杀案是他所为,你儿子的冤案翻盘的可能性几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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