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经理与演员的订台制度

一,订台制度
1)订台人打电话到迎宾台预订包厢、卡座,订台人需上报自己姓名(和入职表姓名一致)、宾客姓名及联系电话,不得虚报客户资料,否则取消业绩;
2)宾客直接打电话到迎宾预订台位,须填写其姓名、称呼及有效的联系电话;
3)营业时间,宾客进到迎宾台时,迎宾需第一时间询问客户是否有预订台位及订台人;若宾客无预订,又无法告知迎宾订某人的台,则视为散客;
4)若宾客进入酒吧内,碰到其认识的员工才告知迎宾订某人台,不算订台。
5)宾客未提前预订,但在宾客进入公司第一时间告知迎宾订某人的台,视为某人订台有效;
6)宾客有提前预订,如果客户在到达公司后再更改订台人,则视为散客;
7)未经批准,只能预订当日台位;
8)预订台位只能白天通过拨打迎宾台电话预订,或者当面告知迎宾,不得自行到迎宾台填写;
9)营销经理与演员的订台,大厅如果转包厢由迎宾或服务部主管人员根据现场的情况而定,原则情况下不可任意转台或在中场结束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空包情况下转台。
10)营销经理与演员订台不可以与迎宾串联作假,迎宾必须准确做好订台记录,不得任意涂改,如有发现营销经理与演员和迎宾串联作假,将严肃处理,罚款一次300起,再犯者立即开除。
11)演员间原则上不得让台,如有特殊情况(罚单抵台),需报备主管领导,一经迎宾确定,不得涂改。
二、留台制度
1)任何人除生日等特殊原因外不得提前留台,并需营销部负责人审核特批,特殊原因留台的不能订给他人,且客户资料不得更改;
2)演艺部人员预订台位需根据宾客人数、喜好,在当日14:00-20:00之间拨打营销部负责人或者迎宾电话预订,并上报准确的客户资料;
三、催台制度
1)订台人随时关注订台宾客的动向,以备营销部和服务部询问客到时间;
2)21:30前客户未到,则需及时询问客户是否要保留台位;
3)营销经理与演员的订台规定时间客户未到,迎宾、服务部负责人随时有权利打电话咨询什么时候到,并告知订台人所负责任,订台人必须配合;
四、违纪处罚
1)未经批准擅自翻阅迎宾台位订台表,接打迎宾台电话:给予200元-500元处罚;
2)20:00之后更改客户资料,没有主管领导特批的,给予200处罚;
3)未经批准预订的台位超过22:00未进客或取消,订台人要买所订台位的最低消费;
4)如提前报备需把台位留晚些,在22:30没进客的订台人要买所订台位的最低消费,如还需再留,而到23:00客还未到,订台人要再买所订台位的最低消费,例如:至尊包厢留台,23:00后进客,折后酒水消费必须

达到2040元以上,否则不算业绩;
5)特殊原因经特批提前留台,但临时更改订台人或客户资料的,给予500元处罚;
6)未经批准擅自填写订台表,给予200元处罚;
7)宾客已进入酒吧,要求宾客给自己订台等拉客行为一经发现,给予500元处罚;
8)任何人不得与迎宾争吵或辱骂迎宾,违者给予500元处罚;
9)不得以任何形式威胁迎宾,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00元-开除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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