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废标的几种情况

造成废标的几种情况
造成废标的几种情况

1、资格预审文件的报名时间与递交时间混淆。

2、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超过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的递交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

4、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担保未在开标前送达,且复印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装入投标文件内。

5、投标文件装错信封,包装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包封。

6、招标人有时会要求投标人(申请人)将一些重要证明文件装入标书中,而投标人并未装入。(如: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等)。

(一)投标书附录容易出现的问题

7、投标文件中投标书附录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名、盖章和小签。

8、招标人或投标人的名称写错、或颠倒。

9、投标文件中所投标段号写错或未填。

10、投标书的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或大写错误。

11、投标文件的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总不一致。

12、投标文件的工期编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3、投标担保金额小于招标文件投标附录中规定的金额。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1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程质量标准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6、投标书附录中其他数据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如:履约保证金比例、质量保修期限、保留金比例、计量支付比例和时限等。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容易出现的问题

17、投标文件授权书格式或内容与招标文件不符合。

18、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

19、授权人或被授权人未签字。

20、授权书的签署时间在其公证书出具时间之后。

(三)投标书附表容易出现的问题

21、投标文件中缺少招标文件给定的表格格式并且有编号的表格缺少。

22、投标文件附表格式与招标文件相比有实质性改变。

23、投标文件附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或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4、投标文件附表不填内容。如:分包人表等

(四)工程量清单容易出现的问题

25、工程量清单格式更改。如:随意增加附注等。

26、工程量清单子目、细目增加或者减少。

27、工程量清单计算公式、定义发生更改。

28、工程量清单出现算术错误,拒绝澄清修改。

(五)业绩、资质证明文件问题

29、投标文件(资审)中所放置的投标人资质、分包人资质达不到要求。

30、投标人所列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

31、投标文件(资审申请文件)中所放置的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

负责人资质和工作经验达不到招标文件(资审文件)要求,尤其是备选人员。

(六)证明材料问题

32、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证书复印件缺少有效期、年检有关的内容。

3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不是本企业的或出具的证明效力有问题。(七)对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强制性要求不响应

34、选派的项目主要人员的专业组成、数量和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5、拟投入的设备类型和数量不符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36、拟使用的材料、产品的技术指标使用非招标人推荐范围的材料,但却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使其满足要求的证明或提供有效证明的。

37、采购的项目多个招标人代理一个品牌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38、有招标文件和国家规定的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资产关联关系,但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不按要求在投标文件(资审申请文件)中载明企业的资产组成、投资参股公司情况。

废标案例分析

废标案例分析废标是相伴招投标交易工作的必然事物,有招标行为就可能有废标情况,这一点不容否认。但废标是可以避免的。出现了废标情况,一方面说明了投标当事人准备工作不充分,遭受外界干扰成份多,浪费了项目资源;另一方面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对投标项目的不重视。 废标的原因有很多,总的来说可以归类为六大类。 一、没有详细查看招标文件 案例一:8月9日开标的《广州市第二十六中学校园综合改造及2号教学楼结构更新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湖南界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这种情况就是投标员没有仔细查看招标文件,导致了该项目废标。 没有详细查看招标文件导致废标的情况有: 1、招文要求《余泥渣土排放方案》,而投标文件没有《余泥渣土排放方案》 2 3、《投标申请人声明》没修改 4、招文要求《标函承诺书》,而投标文件没有《标函承诺书》 5、招标公告要求《无行贿告知函》,却没有提交《无行贿告知函》 6、保修期、质量标准、总工期错误等。 7、投标有效期错误。法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必须大于投标有效期。 二、疏忽补充公告及项目答疑纪要 案例二、7月29日开标的《东区玻斯韬与瑞松机器人项目地块间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总共102家单位竞标,就有16家废标,其中有八家单位就是因为没有查看到项目答疑纪要导致废标。这里有个注意点,复制项目名的时候不能有空格,不然会导致搜索不到项目答疑纪要。 一般情况有: 1、控制价、安全文明措施费、余泥渣土排放费修改, 2、《投标申请人声明》修改 3、开标时间或项目经理签到时间修改等

国家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投标常见问题及解决建议

国家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投标常见问题及解决建议 1.离线工具中生成的投标文件带有红色字体并不是技术评审的标准。 投标人利用离线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对于应答中和招标文件要求有差异的地方自动 用红色字体明显标注。此标注仅代表投标文件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差异,并不区分是优 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还是劣于要求的差异。因此,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红色字体并不会直接 导致废标产生,技术评标以专家现场审查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此外,字体字号、全角半角 等格式不同,也可能导致红字的产生,对实质性评审没有影响。 2.对于图纸等较大附件无需在离线工具中上传。 对于技术投标文件制作时,图纸等较大的附件,应以纸质复印件的形式附于纸质投标文件专 门章节下,无需在离线工具中上传电子版。目前新版技术规范模板中已经取消了关于上传图 纸等附件的要求,如有个别情况的技术规范仍要求上传图纸,投标人可上传一页docx 格式 的WORD说明,写明“图纸按要求以附件形式后附”即可。

3.工程概况等告知性内容无需应答。 对于技术投标文件制作时,工程概况、图纸递交时间和份数等告知性内容,无需做出点对点 的应答。目前新版技术规范模板中已经取消了关于应答此部分的要求,如有个别情况的技术 规范仍要求点对点应答工程概况等内容,可以填充默认值的方式处理,或标明“响应”两字。 4.货物单价分析表的上传与提交。 对于需要货物单价分析表的分标,必须上传货物单价分析表,上传的格式可以支持docx和 xlsx两种。纸质的货物单价分析表,在线下制作打印(不需要条形码),和系统导出的其他 开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常见问题及处理: 1.对安装离线工具的电脑有什么要求 建议解决方案:最低配置为CPU ,内存2G,预先安装Win XP或32位Win7,预先安装 MS office2007和电子钥匙驱动程序。在2G内存配置下,建议设备导入包数不超过30个, 材料导入包数不超过60个,具体可导入包数随电脑配置不同有差异。推荐将内存容量

招标投标中的废标情形

招标投标中的废标情形 “废标”这个概念在我国招投标立法中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在招投标实践中也经常引起纠纷和争议。本文将根据我国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实践,就废标的含义、决定废标的权利依据、废标的法律后果、废标条件等问题作初步探讨,供商榷。 一、废标的概念 迄今为止,我国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将“废标”作为一个正式的法律概念进行定义。我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中虽然有关于“废标”的表述,但其内涵并不一致: 第一种情形:《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某些法定情形的,应予废标。这些法定情形包括:(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此可见,《政府采购法》上所谓“废标”实际上是指宣告招标程序终止的行为,是一个动词。 第二种情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第三十七条规定: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在这些规定中,“废标”是一个名词,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因而丧失了继续参加评审程序的资格的投标。我们认为,这种理解符合大多数人的思维习惯。在本文中,我们将“废标”一词限定在第二种情形之中进行讨论。 二、决定废标的权利 决定废标的权利应当是招标人的民事权利,但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代为行使. 招投标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招标人和投标人,因此招投标法律关系直接约束招标人和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是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组建的,是行使评审标书、推荐中标人或根据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性机构。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负责,与投标人之间并没有任何直接的法律关系。因此我们认为,决定废标的权利人是招标人,但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的这一权利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代为行使。 案例一:某招标人组织开标。在唱标时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支票(投标保证金)上的收款人与账号不符,属于无效票据,唱标人当场宣布该投标人的投标为废

如何避免废标

如何避免废标、流标 1.什么是废标 2.废标的情形有哪些 3.投标人如何避免项目废标 4.招标人如何防范废标风险 5.什么是无效标 6.常见的无效标情形。 1.什么叫废标 【废标经常提到,但是如果项目是因为投标者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例如投标保证金没带,没有按照要求密封等,是“无效标”】【所有个人都无效,即成为废标】 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 2.废标的情形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有效投标人是指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符合投标文件规定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就没有达到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的基本要求,表明竞争性不强,难以实现招标目标。 ①报名时,不足3家。 ②报名时多家,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不参加投标。【实质性响应少于3家】 (2)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 在采购活动中,有可能发生下列情形: ①采购人与供应商为排挤其他供应商而串通;【】 ②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哄抬价格或者排挤其他供应商;【当地80%的工程,被20%的企业拿走。小企业不够实力。】 ③招标文件明显有歧视性条款;【招标文件要求达到**资质,强大企业有业绩有资金,小企业没有业绩没有办法拿到业绩,陷入鸡生蛋蛋生鸡循环】 招标活动受到了外界强烈干扰等。

上述这些情形破坏了招标要求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如果继续下去,将严重损害有关当事人的利益。 【投标人,常常会感觉到不公正,有内幕,有黑幕?】 (3)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本法第六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其中就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不得突破预算额度。换句话说,就是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是采购支付的最高限额。一旦各投标人的报价都超过了采购预算,表明投标人的要价超过了采购人的支付能力,采购人不能签订采购合同,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应停止招标活动。 (4)采购任务取消。 政府采购项目一经确立,原则上讲必须开展,不能取消。但在特定情况下,已经确立的采购项目或者已经开始招标的采购项目,必须取消。根据采购实践情况看,这些特定情况包括:因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压缩支出等政策因素,取消了原定的采购项目。如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家为了控制经济过热,就取消或者暂停了许多在建工程项目。再如,某些配套资金项目,涉及部分融资,在招标过程中采购人得知融资部分不能到位等。 招标项目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原因及时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常见项目废标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废标的原因很多,比如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采购人撤销采购项目及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合理等。概括来讲,从政府采购参与主体角度来看,引起废标的原因主要来自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4个方面。 (1)采购人方面,预算编制偏离市场实际、招标条件较严苛、具有倾向性、主观取消采购项目等都是主要诱因; (2)供应商方面,主要表现为投标失误、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限制、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报价过高、未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等; (3)评审专家方面,部分专家“不专”或有倾向性等,都影响了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 (4)代理机构方面,招标文件编制粗糙、评审标准不规范、信息公开范围有限等都是主要原因。 案例1:2013年6月,受某市博物馆委托,该市采购中心就博物馆展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束后,因该项目未列入2013年预算申报,项目经费被财政部门投资评审中心撤销,采购人以“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为由推翻采购结果,该项目废标。 【分析】案例中的项目属于普通的货物类项目,市场成熟,竞争充分,采购人取消采购任务实属不妥。

投标过程中常见的废标原因及应对方法

投标过程中常见的废标原因及应对方法 废标,意味首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还未开始实质性的竞争就失去了资格而被淘汰出局,意味着投标人“出师未捷身先死”。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废标却又难以避免,相信几年来经常参加投标但从未遭受过废标的厄运的投标人定是凤毛麟角。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讲,废标现象体现了招标投标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频频遭受废标的“侵扰”,是很多投标人的心腹之痛,有人甚至认为当前大量的废标已经成为公正招标制度下的隐忧。分析一下常见的废标原因,希望大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争取标标必中! 大方向的废标原因 1、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不高 招标文件是指导投标人投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依据,但是当前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却不容乐观。尽管现在很多情况下是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代理招标,但是很多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不是很熟悉了解,往往局限于纸上谈兵,通常一味地套用现成的招标文件范本,却忽视了招标项目之间的差异。招标文件中经常出现与招标项目不相协调,甚至前后矛盾、相互抵触的条款,应该明确的不明确,应该规定的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只好根据自己的经验去琢磨,去猜测,结果导致废标。如,有一份招标文件在投标须知中规定,“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没有填写综合单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此项费用已经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的费用中或者投标人免费提供此项工作”,而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部分,招标人又规定,“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

价,不得缺项漏项”,结果有的投标人就是因为马虎大意漏报了一项只有几十元造价的清单项目而被判为废标。 2、招标文件中的废标条款过多过严 有些招标人为了防止纠纷的产生,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了大量的、详尽的废标条款,有的招标文件埃塞俄比亚的废标条款竞有数十项之多,废标条款增加的同时也使得废标现象频频出现。有些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近乎苛刻,把投标文件中存在的本来应该按照细微偏差处理的投标偏差也规定为废标条款,如,有的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也按废标处理,结果有一投标人由于疏忽大意在一份投标文件副本的投标函中忘记盖章而被判为废标。 按照有关法规规章,若投标文件没有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则应按废标处理。但是包括《招标投标法》在内的所有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招标文件中的哪些要求属于实质性要求。有一招标人竟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都是实质性要求”。结果导致招标文件中到处都是“高压线”,投标人稍不注意就“牺牲”了。 3、投标水平参差不齐 按照我国目前的制度,从形式上看是企业投标(因为只有企业才有相应的资质),但实际上很多都是分公司、项目经理在投标,由于这些分公司、项目经理在经营管理、经济核算方面都是相互独立的,投标信息和资源在一个企业内部委难共享,造成投标水平参差不齐。所以我们经常发现,有的企业在此次投标中被判为废标,在不久之后的投标中,该企业又几乎以完全相同的原因又被判为废标,

废标注意事项12项

废标注意事项12项 1.投标书中企业资质、业绩方面的错误 (1)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也包括同时具备两项或多项资质等。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①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而原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没有及时变更。 ②“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中的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名字不一致。 ③忽视了招标文件对增项资质的特别要求而废标。 ④忽视了招标文件对双资质的要求。如: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监理甲级与公路工程监理甲级;某投标企业只有其中一甲或者一甲一乙,自然会废标。其中的一个“与”字意即必须同时具备,出现了常识性错误。 (2)关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件,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合格证。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①证书没有按时年审而过期。 ②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证件等级(B证、C证)不符合要求等。 (3)关于企业业绩与个人业绩,包括:近5年内已经完成的工程类别、复杂程度、单体工程情况、工程项目数量个数等业绩条件。指定信息平台上可查询的业绩,以及拟投标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等个人的执业业绩不满足,就可能被废标。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①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具备房建工程和电力工程业绩。某企业因缺房建工程业绩而废标。 ②某监理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规定“至少包含1条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同时含路基、桥涵、路面)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业绩,且单项业绩里程≥10 km、总里程≥50 km”。本条规定明示着多个“陷阱”,包括:“同时含路基、桥涵、路面”;“≥10 km”、“≥50 km”等。某企业或因缺少路基,或因单项里程不足,或因总里程不足而掉入“陷阱”被废标。 ③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完成的单座桥长≥1 500 m。因投标书中的桥梁长度业绩无法认定,不满足业绩最低要求而废标。 ④要求总监近5年内有2个类似工程的任职经历。投标书中只提供1个而废标的。 2.投标书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公证书方面的错误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授权人身份与被授权人唯一、授权时间的符合逻辑性等。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①授权书的签署日期、公证书的日期、投标函签署日期(或开标的日期)三者之间的关系不符合逻辑性,出现奇葩型错误。例如:某投标函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签字时间(2017年1月7日),在授权日期(2017年1月9日)之前;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取得公证(2017年1月22日)却签署了投标函(2017年1月20日)而被废标的。

废标处理规定

《关于废标处理的规定》 项目管理部 一、公司招标文件中规定若出现以下情形,竞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一)竞标文件没有按照要求装订成册、未密封、字迹不清的;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或编写的; (三)未按照报价清单要求报价的,本次竞标视为废标; (四)页码错乱,前后内容矛盾的;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被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必须完全按照组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及要求填定,竞标人自行调整格式的竞标文件视为无效。 *内部竞标组织单位不接收未缴纳竞标保证金的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 *如发现竞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本内部竞标组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2)竞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竞标人在竞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行为的;

第二十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第二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五条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二)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二、国家发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联合制订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对于废标的认定,有如下规定:第五十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导致招投标最终废标的12种情形,你了解几个

导致招投标最终废标的12种情形,你了解几个 招投标过程中,导致废标的原因有很多种,今天建筑市场与交易网结合本公司真实案例列举出12种废标的情形分享给大家: 首先我们从招标法律法规看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同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下面再看看小编结合本公司总结的12种情形: 1.投标书中企业资质、业绩方面的错误 1)企业资质 ①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而原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没有及时变更。 ②“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中的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 表人名字不一致。 ③忽视了招标文件对增项资质的特别要求而废标。 ④忽视了招标文件对双资质的要求。如: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市政工 程监理甲级与公路工程监理甲级;某投标企业只有其中一甲或者一甲一乙,自然会废标。其中的一个“与”字意即必须同时具备,出现了常识性错误。2)业绩方面 ①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具备房建工程和电力工程业绩。某企业因缺房建工 程业绩而废标。 ②某监理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规定“至少包含1条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同时 含路基、桥涵、路面)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业绩,且单项业绩里程≥10km、 总里程≥50km”。本条规定明示着多个“陷阱”,包括:“同时含路基、桥涵、 路面”;“≥10km”、“≥50km”等。某企业或因缺少路基,或因单项里程不足,或因总里程不足而掉入“陷阱”被废标。

招投标总结--常见废标得例子

招投标总结 一、常见废标例子 1、投标报价 1)前后报价不一致(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函); 2)报价超出预算金额(限价)的; 3)大写和小写不一致; 2.、投标保证金 1)未在截止时间内缴纳保证金;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不是基本账户转出、未注明招标文件编号、为注明分包号、金额错误等);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换取相关凭证(每个项目要求不一样); 4)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3、资格条件 1)法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已过期、身份证号打错的; 2)财务审计报告,注意三表一附注的签字;经过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方的资质要齐全,包含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书等; 3)营业执照(注意正、副本的要求); 4)社保、纳税缴纳证明(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任意几个月?连续几个月?一定要注意是完税证明还是银行回执单) 5)少提供承诺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函中是否有服务期限的要求,未按招标文件响应;

7)资质性文件需要盖签字盖鲜章的,漏签、漏盖; 8)投标有效期未响应; 9)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而原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没有及时变更; 10)“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中的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名字不一致; 11)目录页码与投标文件正文内的页码不一致而被废标; 4、符合性审查 1)电子文档、报价表的要求(格式、份数未按招标文件响应); 2)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符合; 3)投标文件密封格式未按招标文件响应; 4)封面签章、格式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5)未盖骑缝章; 6)技术参数未完全响应(主要是对询价、竞争性谈判等形式的) 7)荣誉证书或其他的佐证资料,有英文的未把中文翻译附在后面; 未完,持续更新中……

三种废标情形的处理

三种废标情形的处理 ?字号 ? ? ? 评论邮件纠错 2013年12月05日21:00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方东平陈永康 目前,政府采购活动开展日益频繁,因废标造成的招标失败时有发生。笔者认为,在具体招标活动中,出现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问题,应分清情形,区别对待,正确制定对策。 情形一:招标信息发布后,到报名截止时间,已报名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 针对这种情况,首先要检查已发布的招标信息内容中,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是否过高,有无其他附带条件等人为限制条款。其次要检查招标信息是否在有关规定媒体上发布,发布范围如何,公开程度怎么样。最后,要检查发布的时间是否过短。如果招标信息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以报请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招标信息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采购监管部门要与采购人共同分析招标项目市场经营,以及在本地周围经销商情况,调整供应商资格条件,放宽投标门槛,重新在当地有影响的媒体和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传播范围,同时可以有针对性地向一些信誉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 情形二:招标文件发售后,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 针对这种情况,首先要检查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是否过高,防止一些金额不大、技术要求不复杂的招标采购项目,因为对供应商资格提出的要求较高,使得有的供应商因资质不够无法参与竞争,而有的供应商又因招标项目的金额较小对投标不感兴趣,最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其次要检查付款方式是否苛刻。防止采购人因为资金没有完全到位,要求供应商暂时垫资或分期付款,致使部分供应商望而却步,投标积极性不高。 再其次,要检查招标项目型号、技术参数、配置等要求是否存在量体裁衣、指定品牌的嫌疑,有意无意排斥了其他品牌供应商的投标,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最后要检查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投标积极性的招标文件内容,如设定的招标期望价是否过低,有无过分压低招标价格;合同条款要求是否苛刻等。在审查上述内容基础上,采购监管部门要与采购人一起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找出症结。如果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单位可以报请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

废标处理规定完整版

废标处理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关于废标处理的规定》 项目管理部 一、公司招标文件中规定若出现以下情形,竞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一)竞标文件没有按照要求装订成册、未密封、字迹不清的;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或编写的; (三)未按照报价清单要求报价的,本次竞标视为废标; (四)页码错乱,前后内容矛盾的;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被选投标方案的除外。(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必须完全按照组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及要求填定,竞标人自行调整格式的竞标文件视为无效。 *内部竞标组织单位不接收未缴纳竞标保证金的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 *如发现竞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本内部竞标组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2)竞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竞标人在竞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行为的; 第二十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2种导致废标的典型错误,你知道几种

12种导致废标的典型错误,你知道几种? 辛辛苦苦加班加点写标书,检查来检查去,写标书N个小时,评标2分钟,结果废标了?欲哭无泪中!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废标理由千千万!在招投标路上,走的最远的路就是招标套路,扎心了! 相信之前也有看到过各种各样奇葩理由废标的,例如: 1、在标书字体方面,为什么是楷体,别人都是统一宋体,废标! 2、投标分项报价表,表格里删除了多余的行。废标! 3、原厂型号是字母大写,投标时写成了字母小写,废标! 4、之前一个标,系统报名项目经理与投标到场项目经理不符,废标! 5、怎么又是这个公司?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同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废标后,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同时,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在政府采购活动操作中,对采购法理解不到位,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导致废标情形并不少见!应当引起各参与方的重视。有哪些典型错误会引起废标?中国比地招标网搜罗总结了12种典型错误,如果还不清楚废标情形的,赶紧来看看吧! 一、投标书中封面、目录、页码编写方面的错误 (一)投标书的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 (二)投标书的目录。层次、标题、页码等与正文标题的一致性问题; (三)投标书的页码。目录页码与投标文件正文内的页码不一致而被废标; (四)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手签,使用了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未通过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关于封面实际操作实务问题: 问:投标文件没有封面,会被废标吗?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如未按要求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是无效投标项,那么应对该供应商进行无效投标处理,否则应正常评审。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问:两家供应商的标书封面有雷同部分,可以视为串标吗?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如未按要求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是无效投标项,那么应对该供应商进行无效投标处理,否则应正常评审。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废标后的处理方法

废标后的处理方法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认为,废标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能草率作出决定,而应认真分析和查找废标原因,审查采购程序是否合规、采购信息发布是否充分、采购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公正、合理,再结合采购项目的特性、采购预算和采购时间需求,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延期重新组织开标报名时间止,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经审查采购程序合规,采购文件无不合法不合理条款,但采购信息发布不够充分的,或投标供应商本身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因文字理解方面出现歧义,或因工作疏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因其他失误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造成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的,如果采购项目时间要求不紧,可沿用原采购文件,适当延长采购信息发布时间,延期组织开标。 修订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废标后,审查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资质、产品技术参数、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采购预算、付款方式、供货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合法、不公正或不合理等问题,应先和采购单位沟通和协商,在取得采购单位理解的基础上,对采购文件的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复杂项目可聘请专家参与招标文件的审定和修改),并重新发布采购信息和采购文件,重新组织招标。 变更采购方式继续招标废标后,审查采购信息发布充分,采购程序合规,采购文件无不合法、不公平、不合理条款的,而是因采购项目的客观特殊性,潜在供应商数量有限,可综合考虑采购项目特性、采购预算和采购时间需求以及有效投标人情况,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后,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采购等采购方式继续招标。 2011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习题(5) 来源:考试大 2011年1月24日【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模拟考场视频课程字号:T T 1.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 C ]时起算。 A.订立施工合同 B.工程完工 C.约定应当支付工程款 D.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常见废标原因大盘点大全最全总结

常见废标原因大盘点 废标,意味着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还未开始实质性的竞争就失去了资格而被淘汰出局,意味着投标人“出师未捷身先死”。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废标却又难以避免,相信几年来经常参加投标但从未遭受过废标的厄运的投标人定是凤毛麟角。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讲,废标现象体现了招标投标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频频遭受废标的“侵扰”,是很多投标人的心腹之痛,有人甚至认为当前大量的废标已经成为公正招标制度下的隐忧。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分析一下常见的废标原因,希望大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争取标标必中! 大方向的废标原因 1、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不高 招标文件是指导投标人投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依据,但是当前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却不容乐观。尽管现在很多情况下是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代理招标,但是很多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不是很熟悉了解,往往局限于纸上谈兵,通常一味地套用现成的招标文件范本,却忽视了招标项目之间的差异。招标文件中经常出现与招标项目不相协调,甚至前后矛盾、相互抵触的条款,应该明确的不明确,应该规定的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只好根据自己的经验去琢磨,去猜测,结果导致废标。如,有一份招标文件在投标须知中规定,“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没有填写综合单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此项费用已经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的费用中或者投标人免费提供此项工作”,而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部分,招标人又规定,“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缺项漏项”,结果有的投标人就是因为马虎大意漏报了一项只有几十元造价的清单项目而被判为废标。 2、招标文件中的废标条款过多过严 有些招标人为了防止纠纷的产生,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了大量的、详尽的废标条款,有的招标文件埃塞俄比亚的废标条款竞有数十项之多,废标条款增加的同时也使得废标现象频频出现。有些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近乎苛刻,把投标文件中存

讨论开标中废标的多种情况

讨论开标中废标的多种情况 当标书开标时,废标真是让人痛心! 一次标书中的授权书中授权人一栏签字了,标书要求逐页小签,授权人认为授权人一栏签字就可以了,而未在右下角再签字,结果废标了! 类似情况很多,希望大家能讲出自己废标的经验,以供后来者学习! 有一次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封一个袋子,商务标封一个袋子,可是由于技术标编制过厚,每本约有3cm厚,加上外面的封壳,象装月饼一样的包装,一个袋子装不下,搞了四的袋子,结果废标。 1、未正确理解"标书要求逐页小签"。我们在封面上未 小签,结果作废!在四川作废地 2、格式问题:要求小标题序号为(一)(二)(三), 我们为(1)(2)(3)结果作废!在铁路专线工程招 标中作废的。 2、除国家招投标法、七部委令等国家、地方规定废标 条件,在不影响公正性,不是对招标文件实质性不 响应或重大偏差,应不作为废标条件。 废标条件太多的招标文件,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不 是一件好事情。写招标文件的人不要耍小聪明,好 象条款越苛刻就越有效果似的,实在是招标的大忌! 说一个我们当地新增的一个费标情况[有地方文件] 使用清单报价的,除法人章外,3000万以上的,在 商务标汇总页或报价封面页上应盖造价师章;3000 万以下的,盖造价员(预算员)章也凑合。不盖作 为费标。 这原是清单规范要求,双盖章,刚开始执行时,有 好几例费标。当时有些不理解,公司经理章或签写 还不如一个造价员章? 3、我遇到过一个很好笑的事情,在监理招投中,一个 我们不是很看好的单位,按照我们的算法(主要是 保价),应该是他得了,可是我们不想他得,就在标 书上找问题,遇到了一个很低级的错误,在标书中 的专题中,他写的竟不是我们的工程,就这样废标 了! 那个一起编标书的人,被他的老总骂死了,抄过来 的东西,工程名称也不改掉! 4、授权委托书的签写格式,清单计价下对综合单价的 规定,商务标书以及技术标书的封装,标书制作的 格式等等在招标文件里都有详细的清楚的规定,所 以编制投标文件是要详细看标书和咨询招标代理, 不要按习惯去做。 发一个青岛市的关于无效标和废标的标准。欢迎大家讨论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废标处理规定

废标处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关于废标处理的规定》 项目管理部 一、公司招标文件中规定若出现以下情形,竞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一)竞标文件没有按照要求装订成册、未密封、字迹不清的;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或编写的; (三)未按照报价清单要求报价的,本次竞标视为废标; (四)页码错乱,前后内容矛盾的;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被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必须完全按照组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及要求填定,竞标人自行调整格式的竞标文件视为无效。 *内部竞标组织单位不接收未缴纳竞标保证金的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 *如发现竞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本内部竞标组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2)竞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竞标人在竞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行为的; 第二十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第二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五条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二)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五) (六)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七)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八)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九)

拒标、废标的各种情形

拒标、废标的各种情形 在开评标现场,经常发生因供应商标书被拒收或被判定为无效标书而导致项目废标的情形,在开标环节,供应商投标文件被拒收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证,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招标文件对供应商授权代表的身份确认方面,通常要求在投标文件内或者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开标前提供身份证(有的工程项目同时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予以确认,但有的供应商因疏忽未携带身份证,或提供的证明无效,从而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第二、供应商因故迟到。实践中,经常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刚过时抱着标书匆忙赶到会场。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按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迟到的投标文书将被视为废标。 第三、供应商更换单位名称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与购买招标文件时的报名单位名称不一致,且没有提前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许多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一些供应商想当然地认为只要购买了招标文件,就可以随便以一个单位或者代理商的名义参加投标。而实际上,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时相一致,如有变更必须在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告知

采购代理机构,或到工商部门开具单位名称更正证明。 第四、其他情形。供应商的招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标书时应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应及时告知供应商在现场弥补这一缺陷;供应商保证金交纳情况不符合要求,如未到达指定账户、现场递交的保证金票据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符等。 在评标环节,评委会对投标文件判定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提交的营业执照无效。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涵盖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或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第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质检报告的,供应商未提供、提供的质检报告期限不符合要求、质检报告中的技术参数检测值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或者提供质检报告与所投产品不符等。 第三、代理商参加投标时提供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无效。如制造商所盖印章为合同专用章或为销售部印章等,或投标产品与授权书不符等。 第四、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第五、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如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未签字或盖章;工程投标文件报价封面,造价人员未签字并盖专用章。 第六、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造成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方案、规格技术标准不符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列出设备的详细配置、技术指标或复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导致评委会无法比较和评审;开标一览表大写金

三种废标情形的处理

三种废标情形的处理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三种废标情形的处理 字号 评论邮件纠错 2013年12月05日21:00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方东平陈永康 目前,政府采购活动开展日益频繁,因废标造成的招标失败时有发生。笔者认为,在具体招标活动中,出现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问题,应分清情形,区别对待,正确制定对策。 情形一:招标信息发布后,到报名截止时间,已报名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 针对这种情况,首先要检查已发布的招标信息内容中,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是否过高,有无其他附带条件等人为限制条款。其次要检查招标信息是否在有关规定媒体上发布,发布范围如何,公开程度怎么样。最后,要检查发布的时间是否过短。如果招标信息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以报请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招标信息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采购监管部门要与采购人共同分析招标项目市场经营,以及在本地周围经销商情况,调整供应商资格条件,放宽投标门槛,重新在当地有影响的媒体和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传播范围,同时可以有针对性地向一些信誉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 情形二:招标文件发售后,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 针对这种情况,首先要检查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是否过高,防止一些金额不大、技术要求不复杂的招标采购项目,因为对供应商资格提出的要求较高,使得有的供应商因资质不够无法参与竞争,而有的供应商又因招标项目的金额较小对投标不感兴趣,最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其次要检查付款方式是否苛刻。防止采购人因为资金没有完全到位,要求供应商暂时垫资或分期付款,致使部分供应商望而却步,投标积极性不高。再其次,要检查招标项目型号、技术参数、配置等要求是否存在量体裁衣、指定品牌的嫌疑,有意无意排斥了其他品牌供应商的投标,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最后要检查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投标积极性的招标文件内容,如设定的招标期望价是否过低,有无过分压低招标价格;合同条款要求是否苛刻等。在审查上述内容基础上,采购监管部门要与采购人一起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找出症结。如果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单位可以报请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条款,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活动。 情形三:开标后,经过专家评审,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 针对这种情况,首先要检查招标文件中的废标条款是不是过多过滥,使得经评审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其次要检查评标标准是否合理可行。很多采购人为了让意中人中标,都是按照意中人可以提供的资料、业绩等事项设置打分标准,变相排斥其他供应商。再其次要检查采购人、评标专家有无因为意中人报价过高、中标无望而对所有投标文件故意挑刺,人为造成废标假象,达到重新招标的目的。在审查上述问题的基础上,要正确理解判断和处理好应予废标的情形。如果在招标、投标、评标中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比如采购人与意中供应商串通,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招标文件明显有歧视性条款或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等,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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