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
目前,各省、市、自治区和许多城镇正在积极开展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为了使这一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保证城市规划的质量,以指导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现将国家城市建设总局拟订,并经1980年10月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试行。在试行中有什么意见,望随时告诉国家城市建设总局。
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编制城市规划,统一城市规划定额指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规划定额指标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部分。
总体规划的定额指标是城市发展的控制性指标,作为编制总体规划的依据。
详细规划的定额指标是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和设施的具体指标。本规定只对居住区详细规划定额指标做了具体规定,作为编制详细规划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和审批居住区建设计划的控制性指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城市、工矿区、卫星城和原有城市的新建区。其他城镇和旧城改建地区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实行。
第四条我国各地城市情况不同,本定额指标规定了一定幅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第二章总体规划定额指标
第五条城市人口规模划分
----------------------
|分类|人口规模|
|-------|------------|
|特大城市|100万人口以上|
|大城市|50万以上至100万人口|
|中等城市|20万以上至50万人口|
|小城市|20万和20万人口以下|
----------------------
第六条规划期人口计算
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
规划期人口是指达到规划期限时,城市人口的预计总数和构成比例。
规划期人口计算,根据城市不同性质、规模和特点,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一般宜采用劳动平衡法,其人口构成比例参考下表:
---------------------------
||人口构成|
||-----------------|
|城市分类|基本人口|服务人口|被抚养人口|
||(%)|(%)|(%)|
|-------|-----|-----|-----|
|特大城市|27~32|21~26|42~52|
|大城市|28~33|20~25|42~52|
|中等城市|29~34|19~24|42~52|
|小城市|30~35|18~23|42~52|
|工矿区|31~36|17~22|42~52|
---------------------------
基本人口:指不属于为本市服务的工业、建筑业、对外交通运输业、非市属机关、旅游业、科研机关的职工和高等院校师生员工等。
服务人口:指为本市服务的行政机关、工商业、文教卫生、市政公用等单位的职工。
被抚养人口:指依靠家庭或社会赡养的人口。
第七条城市生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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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居民用地(平方米)|
|项目|------------|
||近期|远期|
|------|-----|------|
|居住用地|8~11|12~19|
|公共建筑用地|6~8|9~13|
|公共绿地|3~5|7~11|
|道路广场用地|6~10|11~14|
|其它用地|1|1|
|合计|24~35|40~58|
---------------------
第八条城市公共建筑用地
城市公共建筑定额指标一般采用三级,即市级、居住区级和小区级。居住区的人口规模一般按四五万人考虑,小区的人口规模一般按一万人左右考虑。
城市公共建筑用地定额,近期为6~8平方米/人,其中市级为1平方米/人,居住区级为1.5~2.0平方米/人,小区级为3.5~5.0平方米/人。远期为9~13平方米/人。
第九条城市道路广场用地。
城市道路广场定额指标一般采用三级,其用地定额近期为6~10平方米/人,其中市级为3.5~5平方米/人;居住区级为1.5~2平方米/人;小区级为1~3平方米/人。远期为11~14平方米/人。
一、道路分类和宽度
一级道路(设计车速为60~80公里/小时),机动车的车行道不少于4条,每条宽3.75米。非机动车的车行道宽度不小于6~7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车行道之间必须设分隔带。道路总宽度为40~70米。一级道路与其它道路交叉时,应当设置立体交叉,近期未能修建时,可预留用地。
二级道路(设计车速为40~60公里/小时),机动车的车行道不少于4条,每条宽3.5米。非机动车的车行道宽度不小于5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车行道之间设分隔带。道路总宽度为30~60米。
三级道路(设计车速为30~40公里/小时以下),机动车的车行道不少于2条,每条宽3.5米。非机动车的车行道宽度不小于5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车行道之间可设分隔带,在设分隔带时,非机动车道的宽度不小于3米。道路总宽度为20~40米。
四级道路(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以下),机动车的车行道不少于2条,每条宽3.5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车行道之间可设分隔带,道路总宽度为16~30米。
城市道路的分级,应根据城市的不同性质、规模和道路功能、交通量等情况选用。特大城市的主干道可考虑采用一级道路标准,次干道可考虑采用二级道路标准,居住区级道路可采用三级道路标准。大、中城市的主干道可考虑采用二级道路标准,次干道可考虑采用三级道路标准,居住区级道路可采用四级道路标准。小城市的主干道可以考虑采用三级道路标准,次干道可采用四级道路标准。
此外,根据城市的不同情况,还可以规划自行车专用道、有轨电车专用道、商业步行道等专用道路。
二、干道间距和密度
城市干道之间的距离一般为800米至1200米。
城市干道密度一般为2~3公里/平方公里。
三、广场和停车场
全市性的广场、公用停车场、交通广场面积算入道路广场用地。
凡人流集中的大型公共建筑,必须设置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面积应根据公共建筑的性质、规模具体确定。其面积计入该公共建筑用地。每辆自行车停车面积可按1.0平方米计算,每辆小汽车可按14~16平方米计算,每辆大客车可按36~40平方米计算。
第十条城市公共绿地
城市公共绿地定额采用三级,即市级、居住区级、小区级。
城市公共绿地定额近期为3~5平方米/人,其中市级为1平方米/人,居住区级为1~2平方米/人,小区级为1~2平方米/人。远期为7~11平方米/人。
公共绿地的内容,包括全市性公园、区域性公园、动物园、开放性的植物园、儿童公园、街头绿地、小区级绿地和不小于8米宽的林荫带。但不包括行道树、防风林带的远郊风景游览区。
第十一条在城市的工业、仓库、对外交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其他城市用地定额,另行规定。
第三章详细规划定额指标
第十二条居住区定额指标
一、居住区用地指标
-------------------------
|项目|平均每居民用地(平方米)|
|----------|------------|
|小区用地|14.5~22|
|居住区级公共建筑用地|1.5~2|
|居住区级公共绿地|1~2|
|居住区级道路广场用地|1.5~2|
|其它用地|1|
|合计|19.5~29|
-------------------------
二、居住区级公共建筑定额
居住区级公共建筑定额,每居民占建筑面积0.61~0.73平方米,每居民占用地面积为1.5—2.0平方米(详细项目见附表一)。
第十三条小区定额指标
一、小区用地指标
-------------------------
|项目|平均每居民用地(平方米)|
|----------|------------|
|居住用地(住宅层数按|8~11|
|4—6层计)||
|小区级公共建筑用地|3.5~5|
|小区级公共绿地|1~2|
|小区级道路用地|1~3|
|其它用地|1|
|合计|1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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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住建筑技术指标
1.平均每人居住面积:5平方米。
2.住宅平面系数:52~54%。
3.房屋间距:各地可根据住宅建筑布局形式、日照、通区、绿化、防火、管线埋设等要求,结合当地具体条件,综合考虑,分别确定房屋间距。在条状建筑呈行列式布置时,原则上按当地冬至日,住宅底层日照时间不少于一小时的要求,计算房屋间距。
4.住宅建筑层数:大、中城市以五、六层为主,小城市、工矿区和卫星城以四、五层为主。
三、居住建筑密度指标
居住建筑密度:四层一般可按26%左右,五层一般可按23%左右,六层不低于20%。
四、小区级公共建筑定额
小区级公共建筑定额按人口平均,每居民占建筑面积1.0~1.45平方米,每居民占用地面积3.5~5.0平方米,(详细项目见附表二)。
附表一
居住区级公共建筑指标
*:36—43项属市级项目,不设在居住区内。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修订稿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 标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 1、用地性质:是指规划用地的使用功能。 2、用地面积:是指规划地块划定的面积。 3、用地红线: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的界线。 4、容积率:是反映和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指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5、建筑控制高度:又称建筑限高,是指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 6、建筑密度:是指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地块面积的比例。即: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 建筑底层面积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 7、建筑红线后退距离:是指建筑物最外边线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 8、绿地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 9、交通出入口方位:是指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 10、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停国泊位是指地块应配置的停车的车位数。其他设施的配置包括:居住区服务设施(中小学、托幼、居住区级公建),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电力设施(配电站、配电所),电信设施、燃气设施等。 11、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主要是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成,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住宅的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公共政策下的城市规划
公共政策下的城市规划 在公共政策的角度下讨论城市规划,从单纯的物质形态设计逐步深入转变对社会内在问题的分析、理解,直到解决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经济技术等方面得问题。 标签:公共政策概念演变城市规划 一、序言 工业革命带来了人类聚居模式的变化,大量人口涌入城市进行工作和生活。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掀起了各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浪潮。城市的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高度文明的同时,却是以牺牲人类的生存空间位代价。随着城市的不断向四周蔓延,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人口爆炸、交通拥挤、空气混浊、传染病肆虐、农田绿地不断被蚕食、河流等水资源日见匮乏、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遭到严重破坏等问题,关键要解决好城市问题,针对城市运营中产生的“城市病”,做好城市规划工作。 具体来说,城市规划是一种以公共利益为核心,摒弃以往城市发展缺陷,由政府权威智能部门依据现在有的资源技术手段,确定城市性质、规模,科学的预测城市发展方向,对当前城市土地和各项资源配置进行有效控制,协调城市发展布局,以实现一定时期内的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践活动。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良好的城市规划是确保城市空间资源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前提和基础,可以使城市物质环境协调发展,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城市伴随着城市规划观念的变迁和社会经济以及科技的进步不断发展前进。 二、规划理论演变过程 城市规划一百多年的历史,是一个从蓝图转变为一个过程,即由技术性规划向政策性规划转变。文艺复兴时期开始,城市规划是被视为放大的建筑设计。二战后到60年代的20多年的时间里,城市规划仍旧和单体建筑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直到1969年,麦柯劳林的《城市与区域规划:系统探索》出版,标志着城市规划已经由“物质形态设计”的“艺术”转变为“系统理性”的“科学”。无论是传统的“物质形体设计”的城市规划,还是“系统理性”的城市规划,都认为城市规划需要依靠具备相关知识技能或是具备科学系统分析和理性决策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随着城市的社会问题得到人们的重视,体现多元民主、公众参与、平等协商等城市规划内在价值要求的“公共政策”性规划渐渐取代了纯粹意思上的“技术”性规划。 在现代城市规划工作中,虽然有许多技术工程问题需要研究,但这些只是实现城市规划的局部手段,不是全部,分析和解决城市的社会、经济、环境问题才是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现代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和城市的干预是为了社会公众
最新中国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现将我院规划设计收费依据及标准公布如下,并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一、收费依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全文附后)。 二、区综合经济园区项目比照上述文件标准减半计收。 附件: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 1、用地性质:是指规划用地的使用功能。 2、用地面积:是指规划地块划定的面积。 3、用地红线: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的界线。 4、容积率:是反映和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指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5、建筑控制高度:又称建筑限高,是指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 6、建筑密度:是指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地块面积的比例。即: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 建筑底层面积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 7、建筑红线后退距离:是指建筑物最外边线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 8、绿地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 9、交通出入口方位:是指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 10、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停国泊位是指地块应配置的停车的车位数。其他设施的配置包括:居住区服务设施(中小学、托幼、居住区级公建),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电力设施(配电站、配电所),电信设施、燃气设施等。 11、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主要是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成,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住宅的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12、建筑间距系数:是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为遮挡阳光的建筑高度的倍数。 13、日照标准:是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14、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用地与两侧建筑用地及其他用地的分界线。 15、住宅平均层数:是指各种住宅层数的平均值,即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之比。单位:层。 16、住宅建筑净密度:是住宅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之比。单位%。 17、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是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之比。单位:m2/hm2。 18、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是住宅总建筑面积与居住用地面积之比。单位:m2/hm2。 19、人口净密度:是单位住宅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数量,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公式为:人口净密度=居住总人口/住宅用地总面积(人/hm2) 20、人口毛密度:是单位居住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数量,公式为:人口毛密度=居住总人口/居住用地总面积(人/hm2) 21、生地:完成土地征用,未经开发、不可直接作为建筑用地的农用地或荒地等土地。 22、毛地:在城市旧区范围内,尚未经过拆迁安置补偿等土地开发过程、不具备基本建设条件的土地。 23、熟地:经过“几通一平”的开发或已经拆迁完毕,可供直接建设的土地,即建筑地块产品。 24、飞地:又称插花地,指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土地部分或全部处于他人土地范围内。 25、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26、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7、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规划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 (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 号 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 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OO 四年六月一日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说明 一、2001 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 号)中取消了1993 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 套,规划文本6 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 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 3 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_98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 50280—98) 一、总则 1、为了科学地统一和规城市规划术语,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设计、管理、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领域。 3、城市规划使用的术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的规定。 二、城市和城市化 1、居民点 settlement 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 2、城市(城镇)city 以非农不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3、市 municipality; city 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4、镇 town. 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5、市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 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6、城市化 urbanization 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7、城市化水平 urbanization level 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表示。 8、城市群 agglomeration 一定地域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9、城镇体系 urban system 一定区域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10、卫星城(卫星城镇)satellite town 在大城市市区外围兴建的、与市区既有一定距离又相互间密切联系的城市。 三、城市规划概述 1、镇体系规划 urban system planning 一定地域围,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关于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若干思考
文章编号:1009-6825(2011)23-0007-03 关于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若干思考 收稿日期:2011-05-02 作者简介:孟江平(1982-),男,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上海200000 孟江平 摘 要:结合国内城市规划处于转型期的现状,针对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进行了探讨,分析了城市规划所代表的公共利益及其地位和作用,并阐述了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绩效,指出应及时建立约束机制,引入政策评估体系。关键词:城市规划,公共政策,地位,作用,绩效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中国的城市规划正处于转型期,随着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乡空间资源、 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的认识已经得到业内人士的广泛接受。特别是《城乡规划法》在提高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加强规划管理、加强公众参与与监督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愈发体现了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然而结合西方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演变及 西方国家城市规划实践所体现出来的特征我们发现,中国的城市规划改革之路还任重而道远,至少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城市规划代表的 “公共利益”纵观历史,早期的传统规划师是将规划和政治分开来区别对 待的。认为规划就是价值中立的理性工具, 美国规划管理学者曾经说 :“规划……可以超越卑鄙的政治。”然而,现实中的规划要做到完全的价值中立是不可能的。规划要面对的城市系统极其庞大, 牵涉到的利益关系又错综复杂,每个利益主体都有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与权力。而规划的对象又是土地资源和空间资源。资源的分配只有在利益主体间不停的讨价还价中才能达到最终的平衡。但是利益主体之间又并非是势均力敌的协商关系,总有一方占据着主动,支配着整个讨价还价的过程,成为判断与决策 者, 而另一方就成为被决策者。而这个价值判断与决策的过程就是政治。城市规划的政治性体现了一般公共政策的政治性。公 共政策是政府等公共权力机关制定的, 为解决公共问题、保护公共利益,对社会价值所进行的权威性分配,是一个保障社会公平 与公正的行动方案、计划和规划等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 。光塔”庄重古朴,“蟠龙塔”轻巧秀丽,两塔遥相呼应,互为衬景,双 塔竞秀成了蟠龙山公园的一大景观,使龙城景观格外生辉。采用现代建筑材料重建的蟠龙双塔已成为柳州市的标志性景观和重 要的文化窗口。柳州蟠龙山文化公园分佛教、 道教、儒家、上古、地方等文化区,浓厚的宗教色彩,引来八方朝者,终日烟香雾绕。在柳江南岸的蟠龙山与灯台山之间重建的新文庙以仿古形式修 建,占地约20亩,西连蟠龙山瀑布广场,东为待修建的窑埠古街,与周边的蟠龙双塔、王氏山房、回族墓地、“天山万里”摩崖石刻等 文物古迹一道, 形成独特的人文景观。c.生态———以植物为背景,以水景为造景特色,注重景观生态设计与滨水景观的营造,体 现生态休闲的自然山水空间。柳州蟠龙山文化公园围绕大型人工瀑布群,在蟠龙山、灯台山之间的空地上进行植物造景,强调公园绿化与外围背景山体的渗透和协调,配置色彩丰富,造型美丽的本土植物, 如种植以小叶榕、竹类、棕榈科植物为主干景,配置其他乔木和时令花卉,铺设草坪,营造绿色景观,既能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又能表现地域特色。 4启示 21世纪的景观设计作为一种对地域文化延续的载体,过分痴 迷于全球性的科技文明,并不符合将各族文明多元共存的可持续发展,各个地区、各个城市都应该探索各自的发展规律,拟定各自 不同的发展模式。一个能够为我们提供认同性的景观环境应该是环境上、文化上、象征意义上的表达,是独特文化形成的。文化形成的景观不仅仅只是视觉风格上的事情,而是文化、人的行为、环境等因素完整融合的产物,独特的文化特性或风格不是可以刻意模仿和贴在设计表面的,它是深深地融入独特文化模式的结果。只有尊重本地域的自然环境、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遵循本民族地域的传统文化进行再创造,充分挖掘地域传统文化内涵,使文化在景观设计中释放出鲜活的、独特性的魅力,让地域文化的营养赋予创作的作品以生命。参考文献: [1]Simonds ,J.O.Landscape Architecture :A Manual of Site Plan-ning and Design [M ].New Fork :McGram-Hill ,1997. [2]李洁.中国传统建筑中的组合观念[J ].山西建筑,2010, 36(22):36-37.[3]俞孔坚.追求场所性:景观设计的几个途径及比较研究[J ]. 建筑学报,2000(15):77-78.[4]吴良镛.“山水城市”与21世纪中国城市发展纵横谈[ J ].建筑学报,1993(6):29-30.[5]设计尊重自然———景观生态规划设计探讨.http ://www. ddyuanlin.com /html /article /2007-08/07/18310.html. On landscape design based on regional culture LI Hong-jian Abstract :Taking Panlongshan culture park in Liuzhou as the example , the paper from the natural ,the social and humanistic attributes of the re-gional culture in the landscapes design ,illustrates the expression of the modern landscapes design for the regional culture ,so as to inherit ,ex-tend and develop the regional culture. Key words :landscapes design ,regional culture ,park ,humanistic attribute · 7·第37卷第23期2011年8月 山西 建筑 SHANXI ARCHITECTURE Vol.37No.23Aug.2011
2019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
2019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最新收费标准)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2019城市规划设计最新收费标准! 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一、城市总体规划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每个(原标准10;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 三、城乡统筹规划 四、分区规划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两个层面:
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
目前,各省、市、自治区和许多城镇正在积极开展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为了使这一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保证城市规划的质量,以指导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现将国家城市建设总局拟订,并经1980年10月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试行。在试行中有什么意见,望随时告诉国家城市建设总局。 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编制城市规划,统一城市规划定额指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规划定额指标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部分。 总体规划的定额指标是城市发展的控制性指标,作为编制总体规划的依据。 详细规划的定额指标是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和设施的具体指标。本规定只对居住区详细规划定额指标做了具体规定,作为编制详细规划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和审批居住区建设计划的控制性指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城市、工矿区、卫星城和原有城市的新建区。其他城镇和旧城改建地区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实行。 第四条我国各地城市情况不同,本定额指标规定了一定幅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第二章总体规划定额指标 第五条城市人口规模划分 ---------------------- |分类|人口规模| |-------|------------| |特大城市|100万人口以上| |大城市|50万以上至100万人口| |中等城市|20万以上至50万人口| |小城市|20万和20万人口以下| ---------------------- 第六条规划期人口计算 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 规划期人口是指达到规划期限时,城市人口的预计总数和构成比例。 规划期人口计算,根据城市不同性质、规模和特点,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一般宜采用劳动平衡法,其人口构成比例参考下表: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O一O年六月一日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一、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
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编制城市规划,统一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规划定额指标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部分。 总体规划的定额指标是城市发展的控制性指标,作为编制总本规划的依据。 详细规划的定额指标是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和设施的具体指标。本规定只对居住区详细规划定额指标做了具体规定,作为编制详细规划依据,也可作为制定和审批居住区建设计划的控制性指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城市、工矿区、卫星城市有原有城市的新建区。其他城镇和旧城改建地区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实行。 第四条我国各地城市情况不同,本定额指标规定了一定幅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第二章总体规划定额指标 第五条城市人口规模划分 第六条规划期人口计算 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 规划期人口是指达到规划期限时,城市人口的予计总数和构成比例。 规划期人口计算,根据城市不同性质、规模和特点,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一般宜采用劳动平衡法,其人口构成比例参考下表:
基本人口:指不属于为本市服务的工业、建筑业、对外交通运输业、非市属机关、旅游业、科研机关的职工和高等院校师生员工等。 服务人口:指为本市服务的行政机关、工商业、文教卫生、市政公用等单位的职工。 被抚养人口:指依靠家庭或社会赡养的人口。 第七条城市生活居住用地。 第一编城市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城市公共建筑用地 城市公共建筑定额指标一般采用三级,即市级、居住区级和小区级。居住区的人口规模一般按四五万人考虑,小区的人口规模一般按一万人左右考虑。 城市公共建筑用地定额,近期为6~8平方米/人,其中市级为1平方米/人,居住区级为1.5~2.0平方米/人,小区级为3.5~5.0平方米/人。远期9~13平方米/人。
2019-2020年整理全国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汇编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2004年6月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与下放部分商品与服务价格得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得《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得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得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得调整系数。 三、外资与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得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得《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得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得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得20%作为定金;规划设
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得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 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一、城市总体规划 中等城市、小城市得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得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得,按总体规划设计费得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与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得,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得,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分区规划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得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得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完整word版)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地统一和规范城市规划术语,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设计、管理、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领域。 1.0.3 城市规划使用的术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城市和城市化 2.0.1 居民点settlement 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 2.0.2 城市(城镇)city 以非农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2.0.3 市municipality;city 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2.0.4 镇town 经国家批准设镇建的行政地域。 2.0.5 市域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 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2.0.6 城市化urbanization 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2.0.7 城市化水平urbanization level 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来表示。 2.0.8 城市群agglomeration 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2.0.9 城镇体系urban system 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2.0.10 卫星城(卫星城镇)satellite town 在大城市市区外围兴建的、与市区既有一定距离又相互间密切联系的城市。 3 城市规划概述 3.0.1 城镇体系规划urban system planning 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3.0.2 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3.0.3 城市设计urban design 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城市规划政策与法规
关于城市规划公共政策与法规的讨论 城市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经过百年的现代城市规划发展史,人们越来越发现城市规划需要更多地关注广泛的社会问题,城市规划更应该强调实现目标的过程和时间顺序。“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已成为政府、规划者乃至公众的共识。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乡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规划理论的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多,城市发展建设实践经验证明,城市规划面临着向市场经济职能的转变,2008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在总结原《城市规划法》的基础上,更加强调把社会公共利益放在核心位置,提出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等规定,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基本构成在城乡规划中的重要地位。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类开发自然和改造社会的能力空前提高,但各种各样的公共问题又随之而来。在中国,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宏观建制有了相当的发展,人民生活也得到了持续改善。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公共问题,如环境恶化、人口爆炸、气候变暖、网络诈骗、地下水超采、垃圾肆虐、森林面积缩小、水土流失、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基础设施缺乏长期的保养机制等。面对这些公共问题,显然是任何私人组织所不能解决的。因此,只能诉诸于政府通过城乡规划制定灵活高效的公共政策和法规,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培养解决公共问题的适当机制,激励公民社会在政府引导下与政府努力协作,共同解决公共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价值取向是判定政策性质、方向、合法性、有效性和社会公正程度的依据,它直接影响社会资源的流向与分配形式。城市规划作为决策者对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优化配置城市资源、有效平衡公共利益等对城市的复杂关系进行调整和协调。这一过程必须在确定政策选择和制定政策的一个价值排序基础上来进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在于人的全面发展,人在城市中处于主体地位,发挥着主要作用,城市规划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应当把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贯穿于政策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在城市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不断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社会环境,从而使城市规划公共政策成为推动人全面发展的动力,进而成为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桥梁。要强调以人为本,那就必须要强调公平的社会理想和原则,它反映了人们对现实社会权利关系的理性追求。从多种价值中进行选择或排序不仅是一个技术上的判断问题,也包含着对道德因素评判的过程。要做好城市规划中公共利益的协调平衡,必须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协调理念,强化城市规划的政策性,兼顾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体现公共政策的道德要求。 城市规划是政府掌握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它既能在城市的空间配置及环境建设中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意图,又能平衡和维护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政府通过城市规划制定一系列的公共政策,将对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人民生活安定,社会和谐进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
规划设计相关收费标准
规划设计相关收费标准 方应支付相应费用。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应委托方提供。如需要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一、20XX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中取消了1993年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的调整系数。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应委托方提供。如需要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应另行支付成本费。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九、本《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一、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模序号 1 2 3 4 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计费单价备注包括县城特大城市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规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单位自行解决。二、分区规划计费单价序号项目类别备注 1 2 新区旧城区注: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
0 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性
“公共性”的没落到复兴——与欧洲城市公共空间对照下的中国城 市公共空间 所属:报告言论日期:2013-10-04 浏览次数:315次 摘要:“公共性”是城市公共空间最重要的属性之一。通过比较分析欧洲和中国城市空间中“公共性”的发展,认为城市空间中的“公共性”在经历了现代化时期的没落之后,迎来了新一轮的复兴时期。欧洲在城市空间建设方面的经验对中国将有很大的参考意义。最后总结了中国当代城市空间发展中四组主要的矛盾,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公共性,公共空间,开放度,封闭度,混合功能,实效,自发发展 你如看过2010年由麦克·李拍摄的英国电影《又一年》①,你会被里面那些在现代社会里具有普遍性的家庭和他们的不幸所震动。玛丽购买了一辆车,她认为这可以给她带来自由和新生活。然而,这辆车却给她带来了无尽的麻烦,也最终没有改变她的不幸。电影的所有场景在从一道门到另一道门(房门、车门),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中切换。而仅有的一些反映户外的镜头都发生在停车场、高速公路、火车站,他们大多是透过车窗玻璃拍摄的。影片中唯一带有公共空间属性的空间只是咖啡厅而已。这难道不是概括了现代人生活状态吗?城市变得越来越大,而人和人之间的空间却变得越来越小。 城市公共空间没有变得不重要。城市公共空间在现代社会的衰落,是由其背后诸多的经济、文化和社会政治的原因推动的。而1980年代以后以欧洲城市为代表的城市公共空间复兴运动证明,在现代城市中重塑城市公共空间的核心地位,正是这个时代应对诸多城市和社会问题的一剂良药。 笔者用于分析城市公共空间的视点是“公共性”(publicness)。是基于公共空间的内涵具有“公共”和“空间”的双重概念。任何对研究建成环境中“公共空间”的研究都无法只关注公共空间作为物质“空间”的特性而忽略空间背后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背景;公共空间的本质属性也只有将物质空间环境同实体环境之上的社会意义结合才能得到认识(陈竹、叶珉,2009)。城市公共空间的存在意义正是在于它能够把不同差异性的人,无论其种族、年龄、阶层和爱好,集聚在一起。通过在城市中的公共交往,突破了原来建立在亲近的共同性上的个体身份,为人们在复杂的城市生活中形成更广泛层次的社会关系及重塑个人身份提供了无尽的可能(Richard Sen-nett,1974),它使人们连成社会(Ste-phen Carr,1992)。而城市公共空间也就可以被视为政治学领域公共领域概念(Hannah Arendt提出的public realm或Jürgen Habermas提出的public sphere)的物质体现或物质承载。在分析和评判城市公共空间中引入“公共性”这个概念,正是在规划学之外引入一种社会学和政治学维度的标准,用以判定城市空间对有差异性的社会阶层和个体的开放程度和可达程度(accessibili-ty)。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控制指标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控制指标 类别:我的文章评论(0) 浏览(853) 2007-12-15 20:48 标签:房地产基础知识 1、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即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积 容积率是反映和衡量地块开发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2、建筑密度:是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建筑用地面积的比率,即 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X100% 建筑密度是控制地块容量和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 3、绿地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地(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率(%)。 绿地率是衡量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 4、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率(%)。 5、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建筑间距主要是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没、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要求,综合考虑确定。住宅的布置,通常以满足日常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6、日照标准:是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7、日照间距系数:是指依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8、用地红线: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的界线。 9、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即城市道路用地与两侧建筑用地及其他用地的分界线。一般情况下,道路红线即为建筑红线,任何建筑物(包括台阶、雨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10、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是指建筑控制线与道路红线或道路边界、地块边界的距离。 11、建筑控制线:是指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