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论述题

行政法学论述题
行政法学论述题

运用法律知识,结合我国国家赔偿实践,评析《国家赔偿法》修正案的亮点和不足之处。亮点一:赔偿程序更完善国家赔偿法修正后取消了刑事赔偿中“违法确认”的程序规定。按照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如果没有按照法定期限作出赔偿决定或者当事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国家机关提出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这样就从程序上保障了赔偿请求人的救济权利。

亮点二:举证责任更明确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考虑到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举证能力的差异,从而加重了特定情形下赔偿义务机关的举证责任。国家赔偿案件在一般情况下适用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定,即“谁主张,谁举证”,这与现代举证责任分配之基本理论是吻合的。但是,国家赔偿案件中的侵权行为有其特殊性。国家赔偿案件中的侵权行为主体是掌握国家公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的实体法律地位显然不平等,赔偿义务机关的举证能力明显优于赔偿请求人。因此,在国家赔偿案件中应当由赔偿义务机关对某些赔偿请求人没有能力证明的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这样才能体现实质意义上的公平。

亮点三:赔偿归责理念更进步新《国家赔偿法》删除了原《国家赔偿法》总则第二条中的“违法行使职权”,规定“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即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改变了旧法单一的归责原则模式,形成“违法责任原则”和“结果责任原则”结合的归责体系。归责理念的进步,扩宽了国家赔偿的范围,从而更有力地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亮点四:精神损害赔偿被明确新《国家赔偿法》在赔偿内容上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改变了原《国家赔偿法》的精神损害救济纯从精神到精神的做法,增补了向受害人支付相应精神抚慰金的规定。新《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亮点五:赔偿费用支付有保障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对赔偿费用的支付机制作了完善,规定国家赔偿的费用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于支付环节规定也比较明确。赔偿请求人可以凭相应的法律文书(如赔偿决定书、调解书)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要在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不足之一:存在“重程序、轻视实体”的缺陷旧《国家赔偿法》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都有待完善。但是此次修改除增加了精神赔偿之外,大多数的修改均集中在程序的完善上,存在“重程序、轻视实体”的缺陷。

不足之二:对国家赔偿法的定性不够准确国家赔偿法并非国家救助法或社会福利法,也不是简单的抚慰法,在体现“填补式”赔偿的同时,大多数情况下应适当体现惩罚性,而我国《国家赔偿法》还未见惩罚性的踪影。

不足之三:“精神赔偿条款”仍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只规定了人身权损害的精神赔偿,却将对财产、受教育等权利损害的精神赔偿问题排除在外,限缩了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其次,该条款规定过于抽象,不利于操作,违背了法律保留原则的基本精神,给司法解释留下了过多的裁量空间。

不足之四: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过低人身自由涉及公民一系列权利的行使,剥夺人身自由绝非仅仅涉及公民的劳动权问题,所以“剥夺一天,赔偿一天的工资”的立法是有瑕疵的,这里没有认识到劳动价值和自由价值的深刻差异,将人身自由权错误地等同于不参加劳动的经济损失。

■赔偿前提不再强调“违法”,拓宽了国家赔偿的范围

现行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在“违法行使职权”的情况下,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此归责原则一直备受非议,此次修正草案取消了“违法”二字,即: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这就将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从“违法归责”改变为“结果归责”。另外,草案规定对于“违法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扩大了国家赔偿范围。

■对被拘捕人员不起诉应给予赔偿

修正案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同时,对于受害人有过错的案件的赔偿,草案也做了限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案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基于同一违法事实,依法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处分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公民获得救济更充分

民事案件中,一个人受到了名誉损害,法律会支持其精神损失赔偿要求;而在刑事案件中,公民被错误拘捕,难道其精神上没有打击吗?!精神损害赔偿纳入立法是此次修正的最大亮点。以往没有精神赔偿,只是按照上一年度日平均工资的赔偿标准补偿,数额过低不足以抚慰受害人的精神伤害。此次草案明确:致人死亡、残疾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请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但仅仅对于死亡、残疾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才进行精神赔偿,笔者认为范围仍然太窄,落后于民事法律对于精神赔偿的范围。

■举证责任倒置,公民更易获得国家赔偿

相对于国家司法机关、看守所等国家机器来说,赔偿请求人显得非常弱小,小到很难保护自己,因此要求其对于赔偿请求进行举证是不合理的。此次草案规定赔偿的举证责任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的倒置责任,即: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着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这就意味着,在“躲猫猫”等事件中,如果看守所不能举证说明被羁押人死亡和看守所无因果关系,就要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

■再完善赔偿救济程序,更加公正

以往在如何对法院的赔偿委员会进行监督上是个空白。此次草案规定,赔偿请求人对于赔偿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而且即使赔偿决定生效了,如发现违反规定的,可以由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重新审理,依法做出决定。

畅通渠道规定受理期限

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中,明确了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不予赔偿的决定或者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完善程序采取书面通知

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中,对赔偿委员会办理案件的程序进行了可操作的改革,如规定赔

偿请求人递交申请书后,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赔偿数额依照本法关于赔偿标准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并应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决定。举证规则明确双方义务

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中在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中均确立了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举证责任制度。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致残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被请求机关对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即请求机关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精神赔偿支付相应抚慰金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限期支付财政15日内赔付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对赔偿费用的支付机制作了完善,规定国家赔偿的费用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明确规定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

扩大范围看守所成赔偿机关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扩大了国家赔偿的范围,完善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国家赔偿,将看守所增列为赔偿义务机关。并根据刑事拘留和逮捕的不同性质,规定了凡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受害人均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扩大赔偿范围

一是通过对取消确认前置的修改,确定司法最终裁决原则,将申请赔偿必须具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确认自己的职务行为违法的客观条件,变成赔偿请求人在一定条件下认为侵权机关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职务行为并造成损害即可请求赔偿的主观条件,扩大了司法管辖的侵权行为范围。

二是通过对归责原则的修改,将单一的违法归责原则修改为“违法归责、结果归责、过错归

责”等多元归责体系,扩大了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范围。消除了相对不起诉的案件应

否赔偿的争论,实际上扩大了请求赔偿的范围。

三是通过对侵权行为范围的修改,明确部分不作为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侵权行为的形式进行修正,将征收财物、摊派费用规范为“征收、征用财产”,从而扩大了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范围。

四是对侵权客体保护范围的扩大。增加精神损害赔偿是本次赔偿法修改的一大亮点,也是

赔偿范围扩大的一个重要体现。

五是对造成损害的赔偿范围的扩大。

畅通求偿渠道

1.便民。即申请赔偿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赔偿请求人不限于受害人本人。

2.负责。即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的收据;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民主。即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进行协商。

4.约束。即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无论决定赔偿,还是决定不予赔偿的,都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5.讲理。即赔偿决定书必须说明理由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6.救济。即行政赔偿请求人应在三个月的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请

求人应在三十日的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提高赔偿标准

增加了护理费,并将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修改成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显示了赔偿标准的提高。明确用金钱方式赔偿精神损害,无疑是修改国家赔偿法的一个重要进步。

改进经费保障

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赔偿金,就使赔偿请求人获得赔偿金不再受赔偿义务机关的自身行政经

费所制约。由于支付依据明确、程序明确、时限明确,从理论上讲,正常情况下赔偿请求人

在依据生效决定提出申请后三周左右就能够得到赔偿金,这显然是法律修改的一个重大进

步,兑现国家赔偿决定具有制度上的保障,赔偿决定“执行难”的困局将得到改观。

《行政法学》模拟题 1-3

《行政法学》试卷一 一、名词解释√ 1、行政主体 是指享受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程序 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所需遵循的顺序,步骤,方式,方法以及时限的总和。 3、行政追偿制度 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4、行政复议管辖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行政相对方发生争议,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由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行政活动。 5、行政听证程序 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的活动。 二、问答题√ 1、行政行为具有哪些效力?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 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2、如何理解行政法规的立法权限?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依宪法、法律制定的,调整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行政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的立法权限: (一)行政法规的一般立法权限:1、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2、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立法事项:《立法法》第9条规定:“本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3、罚款和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罚金是刑罚中的附加刑,罚款属行政处罚;2 、处罚根据不同。罚金由刑法规定,罚款由行政法规 定;3、适用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罚款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科处;4、适用对象不同。 罚金适用于犯罪分子,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人或其他组织,惩罚程度要比罚金轻。 4、行政违法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违法的三大特征: 1、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的违法。与民事违法和刑事违法不同,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法上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只有当他们以行政主体身份或以行政主体名义出现时,他们的违法才能构成行政违法。 2、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首先,行政违法具有违法性,它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侵害了受行政法保护的行政关系,因而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其次,行政违法在性质上属于一般违法,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 3、行政违法是依法必须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2012-2019法考行政法主观题汇总

2012-2019法考行政法主观题汇总 2012年 【案情】 1997年11月,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决定征收含有某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地块作为旅游区用地,并划定征用土地的四至界线范围。2007年,市国土局将其中一地块与甲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8年12月16日,甲公司获得市政府发放的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9年3月28日,甲公司将此地块转让给乙公司,市政府向乙公司发放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乙公司申请在此地块上动工建设。2010年9月15日,市政府张贴公告,要求在该土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限期自行清理农作物和附着物设施,否则强制清理。2010年11月,某村得知市政府给乙公司颁发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认为此证涉及的部分土地仍属该村集体所有,向省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土地使用权证。省政府维持后,某村向法院起诉。法院通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了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设施。某村为收集证据材料,向市国土局申请公开1997年征收时划定的四至界线范围等相关资料,市国土局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 【问题】 1.市政府共实施了多少个具体行政行为?哪些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如何确定本案的被告、级别管辖、起诉期限?请分别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提出诉讼主张?如乙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如何处理? 4.如法院经审理发现市政府发放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应如何处理? 5.市政府强制拆除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设施应当遵循的主要法定程序和执行原则是什么? 6.如某村对市国土局拒绝公开相关资料的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应采用何种方式审理?如法院经审理认为市国土局应当公开相关资料,应如何判决?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同名20588)

案例一: 某县卫生局与县防疫站联合对本县食品行业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发现个体摊贩李某出售已过保质期的变质酱油,双方立即共同作出决定,责令李某停止销售并销毁全部变质酱油并处以罚款元。李某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减少罚款数额。 请问:() 本案中的被告应是谁?为什么? () 人民法院可以减少罚款数额吗?为什么?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本案应由县卫生局和县卫生防疫站作为共同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本案的处罚决定是由县卫生局和县卫生防疫站联合作出的,因此他们是共同被告。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其合理性,因此本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对李某要求减少罚款数额的诉讼申请应不予支持。 案例二:县乡镇企业局与市公安局一同到黑龙江省购买木材:木材运回后,暂时存放在县乡镇企业局院内。后该乡镇企业局未与市公安局商量,擅自将属于公安局的立方米木材变卖。后公安局多次向县乡镇企业局催要变卖货款均未果。为要回货款,公安局于年月日将到市出差的县乡镇企业局工作人员乘坐的轿车扣留,并发给工作人员一份交通违章处罚通知书。县乡镇企业局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 试问: () 本案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 () 本案中公安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 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应当如何处理?

答:()该由县法院受理,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该案件应该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既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公安局的做法不合法,他要追缴欠款,应该走正常程序或提起诉讼,不能无故扣留。这是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并且在上题中并没有出现县轿车交通违章的信息,所以他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应当让县公安局立即归还县的车,并对县公安局作出一定的处罚。由于法院受理的是县公安局扣车的行政问题,所以仅对此作出处理,对县拖欠县公安局的欠款的问题,则需要县公安局在对此事另外单独提起诉讼。 案例三:年月日,刘某在一商场购物时,与售货员张某发生口角,之后发展为相互揪扯。此时,正在执勤的民警李某赶到,将刘某带到商场治安室肆意殴打。由于伤势严重,加之抢救不及时,刘某落下终身残疾。 年月日,刘某向李某所在派出所的上级主管机关某市公安局申请赔偿。该市公安局以李某行为系个人行为,与行使职权无关为由,建议刘某向法院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刘某的赔偿请求一直未予答复。刘某于年月日,以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 问:()李某的行为是否与行使职权无关? 为什么? ()对于刘某的赔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为什么? 答:()刘某的行为与行使职权有关。李某对刘某的伤害发生在其执勤过程中,李某是作为执勤民警处理打架纠纷时,对刘某肆意殴打,造成刘某终身残疾的,因而,其行为不属于个人行为。 ()对刘某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致害行为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关的,国家应对该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该案赔偿义务机关市公安局对刘某的赔偿请求不予答复,刘某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在个月的期间届满后,在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刘某的

行政法学试题A卷

行政法学试题A卷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行政法学》试卷(A) 提示:1. 请考生仔细核对试卷页数,如有误,须及时请示监考教师。 2 .密封线内答题无效。 一、填空题(将答案填写在题前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10分) 1、( ) 2、( ) 3、 (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公安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要素包括物、行为和_______。 2、公安行政执法行为一经作出就立即产生法律效力是生效规则中的_________。 3、限期出境是_________有权裁决的处罚种类。 4、治安管理处罚_________ 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决定。 5、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额的罚款的公安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由_____规定。 6、传唤只适用于____________。 7、被处以罚款的被处罚人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15日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逾期不交纳的按原罚款数额____________加处罚款。 8、公安行政复议不能在法定期限作出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 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得超过_________。 9、直接提起公安行政诉讼一审的期限是_________ 。 10、公安行政赔偿请求人赔偿请求的期限是______________。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在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下面的表格内) 1、行政行为相对于民事行为,不具有的特征是( )。 A .从属法律性 B .裁量性 C .等价有偿性 D .单方性 2、民警吴某因参与赌博被某县公安局裁决罚款1000元。以行为对象与公安机关的关系为标准进行区分,某县公安局对吴某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 )。 A .双方的公安具体行政行为 B .须申请的公安具体行政行为 C .内部的公安具体行政行为 D .外部的公安具体行政行为 3、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其他车辆应给使用警报器和回转警灯的警车让道,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 )。 A .行政职权 B .行政受益权 C .行政优先权 D .行政强制权 4 、公民李某于2003年6月3日有过嫖娼行为,2004年4月当地公安机关知悉此事,则应( )。 A .从重处罚 B .不予处罚 C .从轻处罚 D .减轻处罚 5、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的期限是( )。 A .2个月 B .3个月 C .15天 D .30天 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 )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A .具体行政行为 B .抽象行政行为 C .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D .立法行为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 )。 A .可以申请复议 B .不得申请复议 C .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 D .撤诉后再申请复议 8、下列情形中,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是( )。 A .因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而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行政法学模拟试卷

《行政法学》模拟试卷(A) 一、判断题(每题2分,10分) 1、行政法与行政的关系极其密切。要了解什么是行政法,有必要先弄清楚什么是行政。(对) 2、英美一些行政法学者从权利本位出发,把行政法称为控权法,人们称之为控权论。(对) 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对) 4、行政立法的主要目的是执行和实施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对) 5、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与个人,给予物质或 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错) 二、选择题(每题2分,1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是(C)年宪法修正案确定的。 A、1988 B、1993 C、1999 D、1982 2、宪法规定,国家为了(C)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A、政治利益 B、国家利益 C、公共利益 D、集体利益、国务院、 3、各部委有权制定( C).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规章 D、法律 4、行政法规不得设定( D)处罚. A、责令停产停业 B、罚款 C、暂扣许可证 D、行政拘留 5、下列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D ). A、吊销许可证 B、征税 C、制定规章 D、发布天气预报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就是有关行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不仅应当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 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或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3、行政主体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题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简”答题 1.简述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有法定依据;3)违法事实确凿;4)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2)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 元以下的罚款; 2.简述行政征收的作用? 1)行政征收是国家实现其管理职能,满足财政支出需要的保障; 2)行政征收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具有管理经济并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 3)行政征收属于经济利益的再分配,有利于缩小贫富差别,公平负担,协调各种利益团体和各阶层 的利益; 3.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1)行政合同属于一种双方行政行为; 2)行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3 )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享有优益权; 4)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或者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5)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履行行政合同发生的争议,受行政法调整,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则,通过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予以解决。 4.简述行政机关的特征? 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实行领导——从属制; 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 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 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个人、组织打交道; 5.简述我国关于公务员辞退的法定情形。 1)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2)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其考核等次连续2 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 天,或者1 年内累计超过30天; 4)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其工作,本人拒绝对其的合理安排; 5)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注意:公务员被辞退,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 6.简述行政诉讼起诉被受理的条件? 1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这一条要求,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必须具体清楚地向法院表明控告谁,即被诉行为是由哪个行政主体作出的。 7.简述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 被授权组织: 1)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2)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时,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 3)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8.简述行政许可在现代国家中的积极作用? 1)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发展民族经济,保持国内市场的稳定; 2)消除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因素,保障社会经济活动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

行政法学(2)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1、青年朱某在街上行走时,被警察王某截住带至公安派出所,原因系与王某随行的卖淫女田某指认朱某为嫖客。其间该警察多次殴打朱某,致使其被迫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警察王某及该派出所未作任何调查取证。遂将朱某行政拘留。后在有关部门督促、调查下,证明朱某确系无辜。 问题: (1)警察王某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行政程序?为什么? (2)哪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其直接法律依据是什么? (3)朱某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答:(1)是。王某违反了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先全面客观调查取证,然后依法裁决。 (2)法律。我国《行政处罚法》和《立法法》都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 (3)朱某应先向该派出所所属的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派出所违法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并进行行政赔偿。朱某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某行政机关干部张某利用出国考察的机会。从国外带回若干违禁的物品,受到海关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后,又给予其撤职行政处分。张某不服,认为处罚、处分太重,便分别以海关和所在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处罚和处分。 问题: (1)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张某的起诉?为什么? (2)人民法院若受理起诉应由何级何地法院管辖?为什么? 2、答:(1)人民法院对张某的起诉应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分别情况,予以不同处理:1行政机关对张某的撤职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应不予受理。2对海关的行政处罚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应予以受理。 (2)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该案件应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管辖。 3、某县卫生防疫站认为某饮食店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饮食店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卫生防疫站为避免败诉,告之原告若能撤诉,可以减少罚款数额。在原告表示同意后,将罚款数额改为200元。随后,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问题: (1)属于事业单位的县卫生防疫站能否作为本案的被告?为什么? (2)如果县卫生防疫站具备本案被告资格,人民法院应否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为什么? 3、答:(1)能。因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县卫生防疫站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并承担法律后果,具备了行政主体资格。 (2)不应。因为卫生防疫站的行为是规避法律的违法所为,行政权是国家权力,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处分。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解释

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 案解释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行政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61)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在现代民主国家,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 C A.君主 B.政党 C.宪法和法律 D.法院 2.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行政法律关系是 B A.内部行政法律关系 B.外部行政法律关系 C.民事法律关系 D.刑事法律关系 3.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D A.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B.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C.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D.公务员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4。法律规定警察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情况下,遇到交通阻碍时可以优先通行。这体现了 C A.行政司法权 B.行政先行处置权 C.获得社会协助权 D.行政强制执行权 5.下列属于依申请行政行为的是 C A.行政强制 B.行政征收 C.行政许可 D.行政处罚 6.下列关于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的表述,错误的是 B A.行政相对人不受该行政行为约束 B.行政相对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布该行政行为无效 C.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该行政行为无效 D.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对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该赔偿 7.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应属于 B A.有效行政行为 B.无效行政行为 C.可撤销行政行为 D.效力待定的行政行为 8.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是 C A.7个工作日 B.10个工作日 C.20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练习试题及答案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在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就是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也可以就是————及——。 2.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 3·——就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与法律术语。 4.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与直接磋商等方式。 5.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指导分为————、 6.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与——。 7.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就是行政——或行政——· 8.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即—————————救济与——救济。 9.我国的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类:一类就是——,一类就是——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L行政委托 2.即时强制 3.行政监督 4.行政不当

三、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 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因其就是以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 ( )。 A.故成为行政诉讼的共同被告 D.故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巴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n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2.行政立法的效率原则一般就是通过( )加以实现的。 丸时效制度 B.代理制度 C听证制度n咨询制度 3.行政诉讼确立受案范围的原则就是( )。 A‘尽可能扩大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U.妥善处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C.人民法院在政权体制中的地位 D.既借鉴她国经验,又考虑自身实际 4.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有:( )。 丸民间团体救济U.行政机关救济 C民政救济 D.司法机关救济 5.下列有关行政主体的说法,正确的就是( )。

行政法典型案例分析

典型案例分析 1.海口市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上海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上海市海关对该货轮做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陈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 1.5万元,并决定对陈某处以8日的拘留。请问: (1)陈某仍然对复议不服。陈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陈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陈某是否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陈某如果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答:(1)陈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三,行政诉讼法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和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

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6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C ) A.行政法律关系B.监督行政关系C.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D.公务员权利与义务关系 2.下列属于一般行政法的是( D ) A.军事行政法B.卫生行政法C.科技行政法D.行政程序法 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这是行政行为的( D )A.公定力B.拘束力C.执行力D.确定力4.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这是行政法的( C ) A.合法性原则B.效率性原则C.合理性原则D.应急性原则5.下列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C ) A.被委托的组织B.被委托的个人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D.公务员 6.某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紧急使用公民的交通工具,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 C ) A.行政先行处置权B.行政受益权C.获得社会协助权D.行政强制权 7.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 A ) 精选文档

精选文档 A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B .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C .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D .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8.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该行政行为应属于( C ) A 有效行政行为B .无效行政行为C .可撤销行政行为D .应废止行政行为 9.下列不属于...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的是( D ) A .某公安局到某卡拉OK 厅进行消防检查 B .某税务局向某企业征收企业营业税 C .某公安局对张某超速驾驶作出罚款200元处罚决定 D .某公安局依法给张某颁发驾驶执照 10.为了执行法律或地方性法规而做出具体规定,这种行政立法属于( B )A .补充性立法B .执行性立法C .试验性立法D .地方性立法 依据行政立法内容、目的的不同,行政立法可分为: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 (1)执行性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地方性法规或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行政立法活动。执行性立法不创设新的法律规则、不为行政相对人设置新的权利和义务,它只是通过实施条例、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等形式将法律或法规的一般性规定具体化。(2)补充性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权力机关的授权,对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尚未规定的某些事项进行补充规定的立法活动。由于补充性立法

行政法学(含诉讼法)模拟题3

行政法学(含诉讼法) 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其选出并把其标号写在答体纸上] 1、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原因是。(A) A、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B、行政应急性权力的存在 C、行政优益权的存在 D、效力先定特权的存在 2 、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概括为。(B) A、职权法定 B、依法行政 C、程序法定 D、责任法定 3、赶赴火场的消防队和消防器材,必要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免费优先载运。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B) A、行政特权 B、获得社会协助权 C、行政受益权 D、先行处置权 4、下列行政制裁形式中,属于行政处分的是。(A) A、记过 B、罚款 C、降职 D、吊扣许可证 5、行政裁决行为属于。(A) A、行政司法行为 B、行政执法行为 C、民间裁断行为 D、居间调解行为 6、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强制进行人身约束,该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是。(C) A、附条件生效 B、告知生效 C、即时生效 D、受领生效 7、《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C) A、宪法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 8、收取水资源费属于。(D) A、行政征用 B、行政处罚 C、行政合同 D、行政征收 9、行政处罚适用的一般时效条件是。(C) A、一年 B、六个月 C、二年 D、三个月 10、下列合同是行政合同的是。(C) A、行政机关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B、工商局与自来水公司签订的供水合同 C、市公安局委托某银行代收罚金的委托合同 D、税务局与某百货公司签订的购买办公用品的订货合同 11、行政指导对行政相对方而言。(A) A、不具有强制力 B、部分有强制力 C、无法律意义 D、是否具有强制力取决于具体情况 12、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赔偿金最高额为。(D) A、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B、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C、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行政法简答题和论述题_个人归纳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彻于行政法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等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人们对行政法现象的抽象和概况,反映着当代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⑴普遍性。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立法、执法、准司法、监督等各个环节和各种行政法律关系之中。 ⑵规范性。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各项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产生其他具体规则和原则的规范。有直接的约束力 ⑶特殊性。反映的是行政法的基本矛盾和本质。 ⑷时代性。集中反映一个国家当时的行政法治精神观念。 ⑸基础性。反映着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 意义: A、揭示行政法的主要矛盾和本质; B、界定行政法发展的框架和方向 C、指导和约束行政法的制定、解释、适用 D、确保行政法律体系的完整性、统一性 E、弥补行政法规范的漏洞,可直接作为规范适用 六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要求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必需要取得法律的授权,并遵守法定权限、程序规则,并且要对行使权力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该原则包括的子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只有不实施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行为就符合该原则要求。) (2)法律保留原则(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等事项,只有法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才能实施相应的管理活动。) (3)越权无效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本身的职权要法定化,超越权限无效。) 内容: (1)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不得超越法定权限

(2)行政行为的做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3)行政行为的做出必须达到证据充分 (4)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二、程序正当原则 正当程序原则:指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 1、相关事项告知相对人; 2、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依据、利益; 3、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 4、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程序等 包含的子原则: 1、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主动或者根据相对人的申请公开或者使其知晓有关政务活动的情况和正确资料 2、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作出重要的规定或决定时,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尤其是应当听取直接相对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或者申辩。 3、公务回避原则:实体原因:工作人员与其处理的公务本身存在利害关系程序原因:虽无利害关系,由于其他可能影响其客观中立 三、权责统一原则 1、行政效能原则:为了保证行政目标的实现,法律赋予行政主体一定的执法手段,可排除职能实现时的障碍。 2、行政责任原则:当行政主体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行政职权时,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从而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行政职权,是权力也是职责。 四、行政合理性原则——针对性质自由裁量行为 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要符合客观适度、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 内容: 1、行使权利的动机应当符合法律授予该权力的宗旨 2、行使权利的行为应当建立在正当考虑基础上 3、行使权利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公平、适度,合乎情理,具有可行性。 具体包括三个子原则:

行政执法考试多选题汇编

行政执法考试多选题汇编

行政执法考试多选题汇编

第一套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可能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除法定情形外,应当书面告知 ABC 2、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负责本规定实施的具体工作? BD 3、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将哪些内容向社会公告,并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行使受委托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 BC 4、下列哪种情形委托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解除委托协议,并向社会公布? ABCD 5、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需载明的事项有 ABCD 6、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的要件有ABCD 7、违反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有情形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BCD 8、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 AB 9、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BC 10、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裁决行政处罚的范围是 ABD 11、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ABCD 12、以下选项中,属于第三人参加复议的条件有哪些? ACD 13、以下哪些选项的内容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撤回的条件?AB 1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依据?ABD 1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制度 ABCD 16、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可以依据作出判决 ABC 17、袁某代表所在公安机关,对殴打公民乙的公民甲处以拘留5日的处罚。在本案中,下列何项可能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ABD 18、下列可以成为行政主体的是? AB 19、《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制定的法律依据是 AC 20、甲委托乙办理房产证,但乙将房产证办成了自己的名字,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BCD 第二套 1、法律、发规、规章对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职权未作出明确规定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哪些原

山东大学网络教育《行政法》模拟题1-3期末考试复习题

行政法学模拟题1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原因是。(A) A、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B、行政应急性权力的存在 C、行政优益权的存在 D、效力先定特权的存在 2 、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概括为。(B) A、职权法定 B、依法行政 C、程序法定 D、责任法定 3、赶赴火场的消防队和消防器材,必要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免费优先载运。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B) A、行政特权 B、获得社会协助权 C、行政受益权 D、先行处置权 4、下列行政制裁形式中,属于行政处分的是。(A) A、记过 B、罚款 C、降职 D、吊扣许可证 5、行政裁决行为属于。(A) A、行政司法行为 B、行政执法行为 C、民间裁断行为 D、居间调解行为 6、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强制进行人身约束,该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是。() A、附条件生效 B、告知生效 C、即时生效 D、受领生效 7、《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C) A、宪法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 8、收取水资源费属于。(D) A、行政征用 B、行政处罚 C、行政合同 D、行政征收 9、行政处罚适用的一般时效条件是。(C) A、一年 B、六个月 C、二年 D、三个月 10、下列合同是行政合同的是。(C) A、行政机关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B、工商局与自来水公司签订的供水合同 C、市公安局委托某银行代收罚金的委托合同 D、税务局与某百货公司签订的购买办公用品的订货合同 11、第一次确立了我国的听证制度。(C) A、《专利法》 B、《环境保护法》 C、《行政处罚法》 D、《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12、规定的行政程序是内部行政程序。(D) 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税收征收管理法》 C、《土地管理法》 D、《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13、原告在司法审查中的义务有。(D) A、举证 B、收集证据 C、监督审判活动 D、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 15、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B) A、行政裁决 B、行政处罚 C、行政许可 D、行政确认 16、下列行为中不是行政行为的有。( A ) A、购买办公用品 B、扫“黄” C、证明张某死亡 D、清理“三无”人员 二、名词解释题 1、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 2、一事不再罚原则P225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作为行政处罚法的原则之一,尤其是在《中华人民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颁布以后,它在国家行政处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已经得到公认 3、行政违法: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行政法学 论述题

是指行政复议机关依照行政复议法律规范的规定可以受理的行政争议案件的范围。 种类:⑴对拘留,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⑵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⑶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⑷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对行政机关做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⑸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⑹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⑺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⑻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⑼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 2. ⑴行政机关一方的权利 ①选择合同相对方的权利②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和指挥权 ③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④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对方的制裁权 ⑵行政机关一方的义务 ①依法履行合同的义务②保证兑现其应给予合同相对方的优惠或照顾的义务 ③给予相对方物质损害赔偿或补偿的义务④按照合同规定给付价金的义务 ⑶相对方的权利 ①取得报酬权②损害赔偿请求权和特权行为损害的补偿权 ③损失补偿请求权④不可预见的困难情况的补偿权 ⑷相对方的义务 ①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认真履行合同的义务②接受行政机关管理监督和指挥的义务 ㈠范围 ⑴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包括:①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②有限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点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③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④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⑤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⑵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包括: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②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③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④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㈡设定 是一种立法行为,所遵循的原则包括:依法设定原则;公众参与原则;适当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设定的依据包括:①正式设定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②临时设定依据包括国务院决定,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规章③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是国务院部门规章,依法不享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和其他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典型案例分析报告

典型案例分析 1.市某驾驶货轮在我国海航运时,被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市海关对该货轮做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1.5万元,并决定对某处以8日的拘留。请问: (1)某仍然对复议不服。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某是否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某如果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答:(1)某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三,行政诉讼法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和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故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2)某应以海关总署为被告。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某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海关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向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某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某应以市海关为被告。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甲与乙在定县的火车站候车时发生争执,甲将乙打伤。定县的铁路公安分局处理了该案,对甲罚款500元,甲对此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罚款改为400元,甲仍然不服,便向市公安局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铁路法院受理了该案,市公安局认为该法院没有管辖权,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请问:(1)该法院对此是否有管辖权?(2)市公安局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1)没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因此,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2)错误。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市公安局口头提出异议的做法是错误的。

行政法学试卷

《行政法学》模拟试题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主体有:() A.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各部委 D.省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答案:B 解析:《立法法》第65条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故本题选择B。 2、下列哪个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法源?() A.国务院某部委的会议纪要 B.某市政府关于郑守过桥费的通知 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D.深圳经济特区市政府第83号令 答案:A 解析:我国行政法的法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本题中只有A会议纪要不属于以上法源。 3、下列的行政组织中,哪一个不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A.派出所 B.行政公署 C.街道办事处 D.区公所 答案:A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规定,政府派出机关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二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故本题选择A。 4、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A.行政主体是指行政机关 B.行政主体是指具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 C.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承担行政责任的组织 D.行政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答案:C 解析: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故本题应选择C。 5、下面所列组织中在行政法上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A.行政机关委托的治安联防处 B.县公安局所属的道路交通警察队 C.某区街道办事处 D.法律授权颁发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的注册会计师协会 答案:A 解析: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的组织,不包括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故本题应选择A。 6、某县公安局为了加强对辖区农村社会治安的管理,决定委托无公安派出所的甲乡人民政府裁决各种治安案件,试问乡人民政府应当以谁的名义实施裁决?() A.县人民政府 B.县公安局 C.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D.甲乡人民政府 答案:B 解析:接受委托的组织应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故本题应选择B。 7、派出机关是由地方行政机关所设立的派出组织,在我国可以设立派出机关的地方人民政府有:() A.省级政府 B.县级公安局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国务院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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