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347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347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347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347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甲、乙、丙三人在学习法理学后对法律体系和法系两个概念发表了以下看法。甲:“法律体系和法系在意义上大致相同,都是指一国全部有效法律构成的体系。”乙:“我也认为两个概念是同义语,然而需要明确国际法是不算在一国法律体系之内的。”丙:“据我所知,法律体系和法系两个概念之间的差别就在于后者包含国际法而前者不包含国际法。”下面四个选项是对甲、乙、丙三人的意见的评价,正确的是哪一项( )。

A.甲的意见是正确的

B.乙的意见是正确的

C.丙的意见是正确的

D.三者的意见都不正确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法律体系、法系的理解。甲的说法“法律体系和法系在意义上大致相同,都是指一国全部有效法律构成的体系”明显有错误,法系是根据法律传统对法律进行的分类;乙的说法“我也认为两个概念是同义语,然而需要明确国际法是不算在一国法律体系之内的”,其错误之处在于法律体系和法系是同义语;丙的说法“据我所知,法律体系和法系两个概念之间的差别就在于后者包含国际法而前者不包含国际法”指出了两者的区别,但是差别之所在却不正确,并不是包不包含国际法问题,而在于构成标准的不同。

第2题:

下列法官不需要免除其职务的是( )。

A.王法官才45岁,工作极为认真,业务能力强,但今年积劳成疾,生病住院,医生说需要调养,长期不能工作

B.朱法官年满35岁,业务能力突出,被上级选调出本院,到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对于其原所在法院的法官职务

C.庆法官对于刑事案件很有一套,被上级任命为本市公安局局长

D.刘法官经严格考核作为中国?D?D欧盟法律培训交流项目的成员,去欧盟学习1年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参见《法官法》第13条:“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一)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 调出本法院的;(三) 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四) 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五) 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六) 退休的;(七) 辞职或者被辞退的;(八) 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依此,ABC 项均应当免除职务。

第3题:

下列关于委付和代位求偿权关系的提法中错误的是:( )。

A.委付适用于全损或部分损失,而代位适用于推定全损

B.委付转让的是保险标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的权利义务,而代位是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C.委付与代位都适用于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D.委付是保险人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后,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而代位是以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为前提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委付发生在保险标的出现推定全损的情况下,当保险标的出现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选择按部分损失向保险人求偿或按全部掼失求偿。当被保险人选择后者时,则由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而由保险人赔付全部的保险金额。此称之为委付。代位求偿权是指如果保险标的损失是由第三者的疏忽或故意造成的,在保险人依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支付了约定的赔偿后,即取得了由被保险人转让酌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此称之为代位求偿权。由此可知B、C、D项中的说法都是正确的,故只有A项为正确选项。

第4题:

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自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

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

C.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

D.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关于法与道德在本质上的联系,这是一个法在本质上是否包含道德内涵的问题。西方法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肯定说,以自然法学派为代表,肯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法在本质上是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实在法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时候,才具有法的本质而成为法。一个同道德严重对立的邪恶的法并不是一个坏的法,而是丧失了法的本质的非法的“法”,因而不是法,即“恶法非法”。一是否定说,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为代表,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正义或道德准则。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即“恶法亦法”。由上可知B项正确。

第5题:

下列各项叙述正确的是( )。

A.律师在代理权限内的诉讼行为与法律行为,属于代理人的行为其在效力上却与委托人本人行为不同

B.律师在代理权限内的诉讼行为与法律行为,是纯粹的个人行为,与委托人无关

C.律师在代理权限内的诉讼行为与法律行为,与委托人自己的诉讼行为和法律行为有同等效力

D.律师接受委托后,其一切行为即可以视为委托人自己的行为,二者完全一样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律师的执业规则。A项:代理效力与委托人相同;B项:涉及到委托人

的利益,当然应与委托人有关;D项: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可视为委托人行为。第6题:

以下关于历次宪法修正案的表述错误的是( )。

A.1988年宪法修正案承认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

B.1993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C.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地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D.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B项是1988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D项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现行宪法序言部分的修改; AC分别是1988、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7题: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

A.中国公民甲为供个人使用与日本某公司订立的买卖电视机的合同

B.甲乙之间买卖某公司可转换债券

C.美国某企业与大亚湾核电站订立的电力销售合同

D.美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订立的服装销售合同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规定,(1)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2)当事人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事实,如果从合同或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之间的任何交易或当事人透露的情报均看不出,应不予考虑。 (3)在确定本公约的适用时,当事人的国籍和当事人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应不予考虑。第2条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以下的销售:(a)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依照上述法律规定,A项符合第2条(a)项的规定,因此不适用该公约。该公约只能适用于货物买卖,故B项也不适用,同理C也不适用。A、B、C项的行为都不适用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而D项的行为可以适用,故为正确答案。

第8题:

大陆法系国家中制定宪法最早、颁布宪法最多的是_________。

A.德国

B.法国

C.意大利

D.英国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1789《人权宣言》标志着法国制宪活动的开始,自1791年制订出第一部完整的

宪法以来,至今法国已先后制订了11部宪法,这在大陆法系国家中是最多的。故只能选B选项。

第9题:

法律制裁以违法行为为前提,是追究法律责任的直接后果。在追究法律责任时,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法律制裁,下列哪一选项为其根据( )。

A.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

B.社会舆论的反映

C.行为人的身份和职务

D.行政首长的态度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本题考免责的理解。免责是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而规定的。

第10题:

某商业银行最近资金周转发生困难,于是向中国建设银行进行同业拆借,拆借来的资金不能用于以下用途:

A.弥补票据结算的不足

B.弥补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

C.短期资金借贷

D.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此题考查同业拆借资金的用途。《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拆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所以,应选择C。

第11题:

农民王某从某种子站购买了农作物良种,正常耕种后农作物减产50%。经鉴定,该种子部分属于假良种。对此,下列哪一选项不正确( )。

A.王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B.王某只能要求种子站退还购良种款

C.王某可以要求种子站赔偿减产损失

D.王某可以向当地工商局举报要求对种子站进行罚款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消费者的认定、消费者权利保护等问题。本题关键在于认定农民购买种子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消费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因此,农民王某购买种子应受消法保护。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第44条、第32条、第50条,以及《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王某不仅有权要求种子站退还购良种款,还有权要求赔偿减产损失,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第12题:

某市邮电局在给用户安装电话时,要求用户购买其下属经营部门经销的电话机,

其他经营者表示不满,便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及时作了处罚,下列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_____。

A.市监督检查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责令该县邮电局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B.省监督检查部门根据市监督检查部门的调查,经核实,作出了对邮电局处以十万元罚款的决定

C.经查,该经营部销售的电话机有较为突出的质量问题,省监督检查部门作出了没收其违法所得的决定

D.省人民政府对邮电局的行为通报批评,对责任人员也作了相应的处理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参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3条、第3条第1款。

第13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受教育权

B.游行自由

C.出版自由

D.环境权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可见,BC选项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A选项也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正确选项应为D。

第14题:

侨居甲国的中国公民田某在甲国遇车祸身亡。其生前在甲国某银行寄存有价值10万美元的股票、珠宝一批,在中国遗留有价值200万人民币的房产一处。田某在中国的父母要求继承这批股票、珠宝和房产。我国与甲国无有关遗产继承的特别协议。依我国法律,前述遗产的继承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 )。

A.股票、珠宝和房产均适用中国法

B.股票、珠宝和房产均适用甲国法

C.股票、珠宝适用甲国法,房产适用中国法

D.股票、珠宝适用中国法,房产适用甲国法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根据《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第15题:

法国某公司与德国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化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的条件是CIF

汉堡,货到后十日内付款。法国某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装船,但载货船驶离装运港后两小时即遇恶劣天气触礁沉没。在载货船舶沉没后,卖方持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全套单据要求买方付款,遭买方拒绝。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是_________。

A.买方不得拒绝向卖方付款,因为CIF合同项下运输途中风险由买方承担

B.买方不得拒绝向卖方付款,因为CIF合同是单据买卖

C.买方可以拒绝向卖方付款,因为CIF合同项下运输途中风险由卖方承担

D.买方可以拒绝向卖方付款,因为本案中当事人约定到货后付款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虽然当事人使用了CIF术语,但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了货到付款,实际上改变了CIF合同的性质,当事人的明确约定优先于作为贸易惯例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第16题:

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自然法学派认为,恶法非法

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

C.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主要应靠道德,即“德主刑辅”

D.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法与道德的关系。关于法与道德在本质上的联系,西方法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肯定说,以自然法学派为代表,认为实在法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时候,才具有法的本质而成为法,否则就不是法,即恶法非法,故A选项正确。二是否定说,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为代表,否认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必然联系,认为法与道德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故B选项正确。在我国古代,儒家多主张治理国家要“德主刑辅”,认为道德在社会调控中居于首要或主要地位,法律的作用只在于其惩治功能,故C选项表述正确。近现代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几乎成为通说,故D选项不正确。

第17题:

中国某公司以CIF价向瑞典某公司出口一批农副产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国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中国公司接到瑞典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农副产品全部烧毁,要求中国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中国公司退还全部贷款。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A.中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瑞典公司应向中国公司提出索赔

C.瑞典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D.瑞典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在CIF价格条件下,货物在越过船舷的时候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所以应该是由买方提起索赔的要求。依此,D项是正确的答案。

第18题:

某经营者利用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据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______。

A.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B.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考点】不作为 【解析】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法无明文规定不作为罪”的原则适用于所有犯罪类型,不作为犯罪亦不例外;但是,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并不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有可能来源于生活经验(理论上称之为“开放的构成要件”)。 B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作为可能性的具备是成立不作为犯罪的必备条件,不具备此条件,不作为犯罪即不成立。 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不真正不作为犯并非单纯的不作为即可成立,而是必须其不作为导致一定的法定后果才成立。 D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不作为只是一种实施犯罪的方式,原则上所有犯罪类型均有不作为方式存在的空间。 【答案】D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

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考点】刑法因果关系 【解析】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王某的财产损失是由乞丐独立导致的,而不可归责于甲,甲只需对其导致的伤害后果负责。 B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虽然在追杀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介入了被害人自身行为,但这一介入因素并不异常,不能阻却追杀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 C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虽然直接导致结果的是丙的行为,但丙的行为本身并无不当之处,因此,石某死亡的结果不可归责于丙,而应归责于交警的错误指挥。 D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没有丁的敲诈行为,就不会有陈某的财产损失结果,因此,二者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至于谁获得了财物,不能改变被害人财产损失的事实。 【答案】C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2020年司法考试卷一基础习题及答案

2020年司法考试卷一基础习题及答案 一、多选题 1.关于法的继承性,以下论述正确的是( )。 A 法是有阶级性的,所以社会主义条件下法治建设是不允许继承旧法统的所有法律的 B 法中的那些技术性成分是可以继承的 C 法的继承要注意新法和旧法的协调问题,要处理好同社会物质条件的关系 D 只有通过法的继承,才能保持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使法的历史研究得以继续 【正确答案】:B,C,D 【解析】:[测试点] 法的继承性。本题考查的法的继承。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法的继承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主要有:(1)法律术语、技术、形式;(2)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3)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规则和规范;(4)反映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但需要注意的是,反映法的阶级属性的内容和法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是不可继承的。 2.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说法正确的是? A 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合已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B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C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60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D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测试点] 劳动争议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2)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据此,AB项正确。第2条规定,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60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第3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据此,CD两项正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的目的是缓解劳动法关于申请劳动仲裁60日的僵硬性带来的问题,并且有将劳动关系作为一般的民事关系来解决的趋势。 3.新华公司与梁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新华公司来按期向梁某支付约定的劳动报酬则合同自行终止。该劳动合同履行8年后,新华公司拖欠梁某工资。新华公司主张合同自行终止,梁某则主张解除合同。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A 该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B 梁某可以随时通知新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C 新华公司应当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D 新华公司无须向梁某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B,C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火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火证据罪 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 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火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 D.甲虽唆使乙毁火证据,但不能认左为帮助毁火证据罪的教唆犯 2、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爼行人 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 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洒精检测仪测试到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 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左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 3、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火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火证据罪 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 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火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 D.甲虽唆使乙毁火证据,但不能认左为帮助毁火证据罪的教唆犯 4、关于朱某帮助电气厂通过年检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其行为和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属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 C.属徇私舞弊,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同时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D.事后虽获得了利益(升任局长),但不构成受贿罪 5、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 A.黄某 B.袁某 C.袁某的儿子 D.小付的父亲 6、黄某倒卖文物案于2014年5月28日一审终结。6月9日(星期一),法庭宣判黄某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立即送达了判决书,黄某当即提起上诉,但于6月13日经法院准许撤回上诉;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于6月12日提起抗诉,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于6月17日向同级法院撤回了抗诉。关于一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6月9日 B.6月17日 C.6月19日 D.6月20日 7、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200万元的商品 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和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

物权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物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物权是()。A.请求权B抗辩权C支配权D对人权 答案: C 2、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A煤气B行为C,水杯D 电视 答案:B 3、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范围的是()。A典权B抵押权C留置权D质权 答案:A4下列权利中,属于自物权范围的是()。A地役权B地上权C质权D 所有权 答案:D5如果对他物权进行分类,可将他物权区分为()。A有权与准物权B 主物权与从物权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D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答案:C6下列权利中,属于主物权的是()。A地上权B抵押权C质权D留置权 答案:A7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物权的是()。A抵押权B地役权C所有权D商标权 答案:D8 (B)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A用益物权B所有权C担保物权D准物权 答案:B 9、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是对世权 C.物权是对人权C.物权是支配权。 答案:

C 10、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A.电子; B.电力; C.xx; D.人身 答案: B 11、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 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工资 B、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银行债权 C、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 D、甲公司的财产应当不分先后时偿还工资和银行债权 答案: A 12、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一卷二卷三汇编(考试必过)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认识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要求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B.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法律中心主义”,强调法律在治理和管理国家中的作用 C.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D.依法治国要求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正确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2.某省政府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在行政审批领域中的权力清单。关于该举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旨在通过政务公开约束政府权力 B.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C.体现了比例原则 D.符合法治原则 3.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处理每项工作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下列哪一做法违反了上述要求? A.某市环保部门及时发布大型化工项目的环评信息,回应社会舆论质疑 B.某市法院为平息来访被害人家属及群众情绪签订保证书,根据案情承诺加重处罚被告人C.某市人大常委会就是否在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禁止地铁内进食”举行立法听证 D.某省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4.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必须诚实守信。下列哪一行为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 A.某县发生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政府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防止了现场矛盾激化 B.某市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给予优惠,因国家政策变化推迟兑现 C.某县政府因县内其他民生投资导致资金紧张,未按合同及时支付相关企业的市政工程建设款项 D.某区政府经过法定程序对已经公布的城建规划予以变更 5.执法为民要求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的工作要反映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下列哪一做法没有准确体现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A.某市公安局借助网络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评判执法公正的唯一标准 B.某市法院通过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置、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减少当事人讼累 C.某市政府出台《市政管理检查行为规范》,规范城管队员执法行为 D.某县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办公室,探索完善未成年人所在社区、学校、家庭、派出所与检察院五位一体的跟踪帮教机制 6.社会主义法治把公平正义作为一切法治实践活动的价值追求。下列哪一说法正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A.在法律实施中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依据法理而不是考虑情理 B.在法治实践活动中,仅仅保证程序公正 C.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法治活动应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

物权法司考题库

物权法司考题库 1、张某所有的奶牛病了,张某带奶牛到兽医李某处医牛,医疗费200元,张某觉得太贵,不愿意支付,李某遂将奶牛扣下,告诉张某如果10天内不交200元钱,就把奶牛卖了抵债,张某不同意,但是没有办法,只好先回家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有权直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B.如张某未在10日内支付医疗费,则李某可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C.张某应在李某给予的2个月以上的期间支付医疗费,否则李某可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 D.张某应在2个月以内的期间支付医疗费,否则李某可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答案及解析]C。根据《物权法》第236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李某提出张某应10日内支付医疗费,但是张某未同意,因此李某并未就留置奶牛后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一致,李某应当确定不少于2个月的债务履行期间,张某逾期不付费,李某才有权行使自己的留置权,所以10天后李某不能直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抵押权登2、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记,乙银行对甲公司享有的抵押权的性质包括:() A.请求权 B.绝对权 C.无期物权 D.从物权

[答案及解析]BD。在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的权利分类中,物权属于典型的支配权;在绝对权和相对权的分类中,物权属于绝对权,抵押权属于物权,因此抵押权是支配权、绝对权。所有权是无期物权,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均为有期限限制,是有期物权;担保物权附属于其所担保的主债权,是从物权,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所以抵押权是有期物权、从物权。 3、某村民委员会与该村村民张某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张某对该村集体所有的一块10亩耕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张某有权在该土地上开办生产鸡饲料的饲料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张某在承包的土地上开办饲料厂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B.张某不能取得该幅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C.该土地承包合同有效 D.该土地承包合同产生物权法的效力 [答案及解析]CD。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的耕地上只能从事农业生产,张某在承包的土地上开办饲料厂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即张某与村民委员会为张某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他们的约定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张某不能取得该幅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下列哪些事项需要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 A.村民王某承包的土地由于水灾不能继续耕种,张某全家迁入县城,要求村委会收回自己承包的土地,将张某的土地调整给王某承包 B.将村里的两块荒地承包给某公司,由该公司开挖鱼塘养鱼 C.该村的一块土地被省政府征收用作修建高速公路,对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办法 D.将村办企业转让给村民刘某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全集整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 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 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 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 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 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 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 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 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 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 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 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 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含答案) 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

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答案】D。 【考点】危害行为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答案】C。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答案】A。 【考点】犯罪主体概述自然人犯罪主体 4.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答案】C。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5.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 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及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修改后的《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 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3.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4.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 5.某法院在网络、微信等平台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失信被执行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主动找到法院配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第三章物权法习题及答案171013

第三章物权法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法上的物的是( D )。 A.权利 B.智力成果 C.行为 D. 脱离人身体的人体器官 [解析]物权法上的物是有体物,所以无体物权利、行为、智力成果等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 2.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的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 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C ) A .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当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甲应返回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解析] 本例中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双方都应依据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甲反悔是想毁约,而乙起诉甲的诉讼请求是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在甲履行合同是可能的情况下,法院应该判决甲继续履行合同。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的是( D )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其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解析] A中善意第三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B和C中债权人或不知情的第三人分别善意取得质权。D中不能善意取得是因为该行为是无偿的赠与行为,不适用善意取得。 4.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权设立的时间是( D ) A.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上市公司股份作质押担保应该到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 下列关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区别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C )。 A.用益物权注重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交换价值 B.担保物权则既可以在不动产,也可以在动产上设立 C.担保物权除地役权以外,均为主物权;而用益物权则都是从物权 D.建设用地属于用益物权;抵押权、质权等属于担保物权 [解析] C的错误之处在于地役权不属于担保物权,而且它是从物权。该句话的正确说法应是“用益物权除地役权以外,均为主物权;而担保物权则都是从物权”。ABD说法都是正确的。 6. 某航空公司以正在建造中的大型客机设定抵押向银行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D )。 A.建造中的大型客机不得设定抵押 B.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该抵押无效 C.因未办理抵押登记,主合同无效 D.因未办理抵押登记,银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详解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_____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_____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______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______的罪刑法定)。”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 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 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 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 【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部答案】D 【答案】D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为:(1)溯及既往的禁止,即事前的罪刑法定。犯罪及其刑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在对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2)排斥习惯法,即成文的罪刑法定。犯罪与刑罚必须由立法者通过特定程序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刑事司法应以成文法为准,而不能适用习惯法。(3)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即严格的罪刑法定。类推解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予以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对国民的行为进行压制,这是不允许的。(4)刑罚法规的适当,即确定的罪刑法定。同时,刑罚法规的适当还包括刑法的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处罚的行为、禁止不确定刑三方面内容。因此题干的空格中应分别填入:事前、成文、严格、确定,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本题应选D。 2.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不构成脱逃罪 【考点】故意与过失的认定、共犯的认定 【司法部答案】A 【答案】A 【解析】根据《刑法》第400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但注意: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此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本题中,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甲存在过失,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甲不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也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因此C选项错误。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出于脱逃的故意,实施脱逃的行为,虽然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但其行为已经构成脱逃罪。且该罪为行为犯,只要实施脱逃的行为即成立既遂,D选项错误。因此甲主观上为过失,乙是故意,A选项正确,

司法考试卷一全真模拟试题附答案

司法考试卷一全真模拟试题附答案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guo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卷一全真模拟试题附答案”,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的更新。 1.根据 * 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 * 2.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自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 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 C.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 D.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 3.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区别的理解,可以有多种角度。下列哪一表述准确地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 A.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

B.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 C.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 * 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 D.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 4.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 B.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 C.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 D.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 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A.《律师法》第1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义务性规则 B.《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宪法》第40条规定:" *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 * 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2、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3、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4、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 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5、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11-2014司法考试之物权法真题(全)

2011-2014司法考试真题之物权法 2011 一、单项选择 1、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 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讯达公司赔偿 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讯达公司赔偿 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讯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讯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2、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甲 C、丙丁甲乙 D、丁乙丙甲 3、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到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 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 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 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

4、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正确的? A、不能,因为石头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 B、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C、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独立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 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二、多项选择 1、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2、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真题及答案 司法部公布 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试卷二】二 53.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多选第53题)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AC 【考点】认识错误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因果关系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生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选项A中,甲为了杀死被害人而将被害人推入水中,结果井中无水,被害人被摔死。这属于因果关系错误,而不是方法错误。 选项B说法正确。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是指实际上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选项B中的情况就属于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 选项C说法错误。丙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即行为人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和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对于对象认识错误而言,无论采用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丙的行为应成立故意杀人的既遂。

选项D说法正确。丁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对于对象认识错误而言,无论采用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54.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2011年卷二多选第54题) 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 B.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 C.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 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 【答案】ABCD 【考点】犯罪中止 【解析】《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选项A不成立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就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据此可知,甲以出卖为目的购买儿童的行为,已经成立了拐卖儿童罪的既遂,他事后将儿童送回家的行为属于犯罪后的悔改表现,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B不成立犯罪中止。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乙使用暴力将被害人绑架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该绑架行为已经完成,成立犯罪既遂。后经被害人反复求情将其释放的行为属于犯罪后的悔改表现,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C不成立犯罪中止。组织参加恐怖活动罪是指加入恐怖活动组织,使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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