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汇报2稿

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研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细化工作程序,使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自2005年市政府《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05?45号)下发后,我区启动了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制定了我区《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工作安排意见》(未征联办发…2005?1号)、《未央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未政办发…2005?61号)、《做好新农村建设中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未办发…2006?18号)。特别是市政府《关于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08?84号)下发,我区制定了《未央区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细则》(未政发…2008?50号)文件,为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提供了可操作性的办法。

二、落实工作机构,使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责任到人

自2005年开展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以来,我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业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为了适应工作需求,我区于2009年3月份将原属区民政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工作职能调整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编制7人,全额事业拨款,设有财务、档、案、审核等岗位,业务职能主要是“老农保”的退保工作、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三、落实部门职责,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资金的落实

按照市政发…2005?45号、市政发…2008?84号和未政发…2008?50号精神,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资金(养老保险费用由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提高部分,财政补助部分和其他渠道筹集部分组成)。我区2009年底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10.87万人,其中应参保15570人。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共审核征地项目48项,涉及)154个村(组),46056人,。应落实养老保险费用59227.08万元其中,国土资源部门从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提高部分应落实资金39359.93万元,财政应落实资金15148.18万元,其它渠道筹集费用4718.96万元(其它渠道筹集费用是鉴于有些村组在实施征地时,安置补助提高部分

和财政补助部分不足以支付养老保险的费用)。实际到位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资金24514.78万元。在48个项目中已由13个项目市国土局已批复,涉及13 村(组)2075 人。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为谭家街道赵村1682名新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实现工作的突破,同时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工作建立了良好的动作机制。

四、开展宣传工作,调动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先后开展了被征地农民的调查3次。编写了《被征地农民劳动年龄段、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手册》,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办宣传栏、进村入户等形式,深入到村组进行广泛的宣传,在10个街道办事处和村组,对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动员劳动年龄内“4050”(含4050)以下的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保。共发放宣传页7000余份。

五、开展技能培训,使被征地农民有就业的技能和能力。

结合我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增加的实际,积极探索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的新路子。第一深入开展“送培训、送信息、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在我区失地农民比较集中的街道、村组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开展培训,上门送技能服务,携带教材、电脑和课桌,深入街、村、社区上门授课。根据转居人员大龄人员较多,文化基础知识相对薄弱,家庭负担

较重的特点,开展了适合转居人员学习的丝网花制作、手工钩编织、计算机初级班等适合他们学习的专业,在课时安排上,开设有晚班、周末班等,为转居人员参加培训提供便利。第二引入SIYB创业培训。通过SIYB培训,解决失地农民在创业中遇到的困难,为转居人员提供为期10天的创业课程,帮助实现自主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第三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发了具有我区编织特色的手工编织等六项考核能力专业,免费为失地农民进行考核,技能鉴定等服务,使广大失地农民能够持证上岗,达到稳定就业。第四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四送下乡活动暨专场招聘会、未央区民营企业招聘周、再就业援助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我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招聘信息,就业指导和维权服务。截止目前,培训被征地农民8913人。

存在的问题

一、按照市政发…2005?45号和市政发…2008?84号精神,被征地和城中村改造后的村组,村民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家来做比较困难,需各个相关部门互相协调,共同做好。

二、根据市政发…2008?84号和未政发…2008?50号精神,按照“人土比”测算出的参保人数只占被征地村组村民总数的少数部分,绝大部分村民未享受到此项政策,村民之间产生不平衡,势必引起不稳定。

三、按照市国土发[2005]94号精神,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年龄以省人民政府土地审批件签发日为基准日,而报批土地审批手续在时间上没有确定性,什么时候土地批复件下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从知晓,造成不能及时为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

四、按照市政发…2008?84号和未政发…2008?50号精神,我区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劳动年龄段人员缴费标准是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基准进行计算,而每年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大都在每年的下半年才能公布出来,这样势必造成在上半年前来审报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无法进行测算,从而也影响了土地部门报批土地的时间。

五、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年,报来我局经审核建设征地项目2个,应缴养老保险资金总额10316万元,已到帐资金4000万元,未到帐资金6316万元,我局2009年9月10日以函的形式通知,督其尽快拔付养老资金。直到现在也没见所欠资金到位,这样就不能及时给被征地农民及时办理养老保险。

六、城中村在实施改造过程中,未及时的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未履行土地报批手续,从而使城中村村民的养老保险费用无法落实。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

一、召开市、区各成员单位会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明确各单位的职责。

二、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互通情况,以便在土地报批和省人民政府土地审批下来时,能够确保落实养老保险资金及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

三、劳动年龄段人员缴费基准,市局能否制定统一的缴费基准。

四、充分发挥街办、社区的作用,认真了解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有培训愿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做好信息汇总和上报。

五、未享受市政发…2008?84号和未政发…2008?50号文件精神的村民,能否按灵活就业形式参保,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从而调动被征地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六、由于区级财政资金有限,能否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中的财政补贴和其它渠道筹集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

七、由于土地批复文件时间及内容的不确定性,建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不要下达目标考核任务。

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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