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讲解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讲解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讲解

第十章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编号: 00 01 □□□

屋面雨后或淋水检验记录

编号: 00 02 □□□

屋面雨后或淋水检验记录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3.0.9屋面工程完工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细部构造、接缝、保护层等进行外观检验,并应进行

淋水或蓄水检验。

4.3.16 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

5.3.10 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

6.1.8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

7.1.8泛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顺直整齐,结构严密,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

7.2.9泛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顺直整齐,结构严密,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

7.3.6 金属板材的连接和密封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0.5第4款: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

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应按本标准附录G进行。

厕浴间、厨房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编号: 00 03 □□□

厕浴间、厨房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3.0.21检查有防水要求建筑地面的基层(各构造层)和面层,应采用泼水或蓄水方法,蓄水时间不得

少于24h;

4.10.5防水材料铺设后,必须蓄水检验。蓄水深度应为20~30mm,24h内无渗漏为合格,并做记录。

4.10.10 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检验或坡度尺检查及检查检验记录。

8.0.3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安全和功能项目:

1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蓄水检验记录,并抽查复验认定;

2建筑地面板块面层铺设子分部工程和木、竹面层铺设子分部工程采用的天然石材、胶粘剂、沥青胶结料和涂料等材料证明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0.5第4款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

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应按本标准附录G进行。

建筑物垂直度、全高测量记录

编号: 00-04 □□□

建筑物垂直度、全高测量记录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0.5第4款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

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应按本标准附录G进行。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1.3.9主体结构总高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中表E.0.6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标准柱列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4列。

检验方法:采用全站仪、水准仪和钢尺实测。

表E.0.6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总高度的允许偏差(mm)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5.2.5 砖砌体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表5.2.5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抽检数量:轴线查全部承重墙柱;外墙垂直度全高查阳角,不应少于4处,每层每20m查一处;

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柱不少于5

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8.3.2 现浇结构和混凝土设备基础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8.3.2-1、表8.3.2.2-2的规定。

建筑物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编号: 00 05 □□□

建筑物抽气(风)道检查记录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001

5.0.5第4款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

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应按本标准附录G进行。

沉降观测示意图

工程名称:编号: 00 06-A □□□

制图者:制图日期:年月日

沉降观测示意图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33/1001-2003、J10252-2003

附录S 沉降观测要点

S.0.1 水准基点应引自城市固定水准点。基点的设置以保证其稳定、可靠、方便观测为原则。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建筑物,宜设置的基岩上。安全等级为二级、三级的建筑物,可设在压缩性较低的土

层上。

S.0.2 水准基点的位置应靠近观测对象,但必须在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影响范围外,并避免交通车辆等因素对水准基点的影响。在一个观测区内,水准基点一般不少于三个。

S.0.3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物结构特点确定。

点位宜选在下列位置:

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

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

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外、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片筏基础、箱型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置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

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S.0.4 测量精度宜采用II级水准测量。II级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闭合差应小于±0.5N mm(N为测站点数)。测量宜采用不转站直接观测,视距一般为20~30m。视线高度不低于0.3m。

S.0.5 观测次数和时间。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为取得较完整的资料,要求在观测点埋设固定点开始观测,并及时记录气象资料及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

1、民用建筑每施工完一层(包括地下室)观测一次;

2、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

观测;

3、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观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

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4、建筑物竣工后,对特级、一级建筑物应继续观测,观测次数应根据建筑物的沉降速度大小决定。

一般情况下,第一年3~4次,第二年2~3次,以后每年一次,直至沉降稳定;

5、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

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22倍测量中误差可认为进入稳定阶段。一般观测工程,

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6、对于特殊情况(如突然发生严重裂缝,沉降值急剧增加或自然灾害等),则应逐日或数日观测一次。S.0.6 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以便发现问题时能及早复查:

1、计算每个观测点的沉降和建筑物的平均沉降、相对弯曲、相对倾斜值,必要时计算沉降速率、基

础的转动和水平位移等;

2、绘制载荷-时间-沉降(Q-t-s)曲线;

3、编写观测分析报告。

原始观测资料应归档妥善保存。

沉降观测记录

工程名称:编号: 00 06-B □□□

鲁JJ-077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主要功能抽查

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鲁JJ-077-□□□工程名称郯城水利建筑公司住宅楼施工单位郯城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序号项目安全和功能检查项目份数核查意见抽查结果核查(核查)人 1 建 筑 与 结 构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1 1 齐全、合格 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6 6 齐全、合格 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5 5 齐全、合格 5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6 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1 1 齐全、合格 7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8 8 齐全、合格 8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1 1 齐全、合格 9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0 1 给 排 水 与 采 暖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3 卫生器具灌水试验记录 4 消防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5 排水干管通球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6 1 电 气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3 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 1 齐全、合格 4 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 2 2 齐全、合格5 1 通 风 与 空 调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2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 洁净室内洁净度测试记录 4 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5 1 电 梯电梯运行记录 2 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1 智 能 建 筑系统运行记录 2 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3 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注: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鲁JJ-077-□□□工程名称郯东路70#沿街楼施工单位郯城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序号项目安全和功能检查项目份数核查意见抽查结果核查(核查)人 1 建 筑 与 结 构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5 5 齐全、合格 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5 5 齐全、合格 5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1 1 齐全、合格 6 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1 1 齐全、合格 7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8 8 齐全、合格 8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4 4 齐全、合格 9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0 1 给 排 水 与 采 暖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3 卫生器具灌水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4 消防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5 排水干管通球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6 1 电 气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3 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 1 齐全、合格 4 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 2 2 齐全、合格5 1 通 风 与 空 调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2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 洁净室内洁净度测试记录 4 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5 1 电 梯电梯运行记录 2 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1 智 能 建 筑系统运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1 1 齐全、合格 3 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注: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5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5.1建筑与结构 5.1.1屋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I基本要求与内容 (1)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淋水或蓄水试验。 (2)屋面淋水(蓄水)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规定,并按检验(建)表5.1.1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应真实。 (3)屋面淋(蓄)水试验应进行监理旁站(对无监理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 (4)屋面淋(蓄)水试验记录应由项目专业质检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手续应齐全 (5)对屋面泛水、变形缝、出屋面管道根部、过水孔等细部以及易出现渗漏水的薄弱部位在淋(蓄)水试验时,作为重点控制部位。 (6)坡屋面(斜屋面)采用2h淋水试验,或有监理(建设)签认的经一场2h以上的大雨记录。有条件的平屋面采用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少于24h,对于蓄水屋面则必须进行蓄 水试验,蓄水高应符合设计要求,蓄水区的划分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规定。 n核查办法 (1)核查是否有淋(蓄)水试验记录。 (2)核查淋(蓄)水试验记录内容是否齐全,签证手续是否完整。川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未进行淋(蓄)水试验。 (2)淋(蓄)水试验未按规定进行或记录内容不完整,签证手续不全。 5.1.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I基本要求和内容 (1)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地下室防水工程验收时,应同时检查防水效果,并按检验(建)表 5.1.2填写检查情况。 (5)地下防水工程应由专业防水队伍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执业资格证书。n核查办法 (1)核查是否有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核查地下室防水工程渗漏水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设计防水等级的标准。 (3)核查设计防水等级与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是否符合。 (4)核查所用防水材料和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川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渗漏水量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设计要求。 (3)填表中主要项目错、漏,签证不完整。 5.1.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I基本要求和内容 (1)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地面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工程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

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 1、土工击试验报告 2、回填土实验报告(应附图) 3、地基土承载力检测报告 4、地基土密实度检测报告 5、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 6、工程基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7、基桩桩体质量检测报告 8、支护结构强度检测报告 9、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10、钢结构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11、钢筋连接工艺检验(评定)报告 12、后置埋件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13、基础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 14、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报告 二、主体结构工程 1、超声波探伤检测报告 2、钢结构射线探伤检测报告 3、后置埋件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4、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 5、钢结构涂料厚度检测报告 6、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 7、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报告 三、装饰装修工程 1、防水工程蓄水试验记录 2、饰面砖粘结强度试验报告 3、后置埋件拉拔试验报告 4、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四、建筑屋面工程 1、保温厚度测试记录 2、淋水试验记录 3、防水工程蓄水试验记录 4、屋面雨后观察记录 五、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1、卫生洁具环保检测报告 2、承压设备的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3、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4、排水干管通球试验记录 5、雨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6、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冲洗记录 7、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 8、管道系统消毒、冲洗记录 9、管道、设备吹、洗(扫)记录 10、承压管道系统、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记录 11、承压管道系统、设备及阀门严密性试验记录 12、阀门试验记录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主要组件的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14、消火栓系统测试记录 六、建筑电气工程 1、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2、电气防雷接地装置隐检与平面示意图 3、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4、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 5、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 6、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7、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 8、高压部分试验记录

最新版本市政工程技术资料检验批全套填写范例表

1、施工管理表填写 施工技术文件要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市政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1.1 施管表1的填写 文件材料部分的排列宜按以下顺序: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3)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 (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和复试报告。(需一一对应)。 (5)施工试验资料。 (6)施工记录。 (7)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 (8)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9)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0)使用功能试验记录。 (11)事故报告。 (12)竣工测量资料。 (13)竣工图。 (14)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文件目录表中的文件编号横杠前的数字为总的卷数,横杠后的数字为本卷项目编号。页号应是本项目在卷中的页码位置,不能光写本项目的页数。类别栏应与该项表头右上方类别相同。现以道路工程为例示范见后。 1.2 施管表2的填写 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栏中填验收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一般无什么大问题也可不填。但如工程出过事故,事故处理情况应作简要说明。验收范围及数量栏应扼要填写。本表主要强调各参与单位均应签字盖章。填法示范见后。 1.3 施管表3的填写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参建单位等。 (2)施工平面布置图。

(3)施工部署和管理体系:施工阶段、区划安排;进度计划及工、料、机、运计划表和组织机构设置。组织机构中应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及其他各部门主要责任人等。 (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主要措施、办法及工序、部位、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5)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包括冬、雨期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 (6)安全措施。 (7)文明施工措施。 (8)环保措施。 (9)节能、降耗措施。 (10)模板及支架、地下沟槽基坑支护、降水、施工便桥便线、构筑物顶推进、沉井、软基处理、预应力筋张拉工艺、大型构件吊运、混凝土浇筑、设备安装、管道吹洗等专项设计。 这张表为施工单位内部审批表,先由施工单位内部各部门看过以后签署意见,再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发生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该表的填写示范见后。 1.4 施管表4的填写 表中内容按栏目扼要填写,参加会议的人员全部要签字。栏目中不够填时需另出会审纪要。如涉及变更还要另补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记录。具体填法示范见后。 1.5 施管表5的填写 此表是上对下的,主要有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及各工序交底。交底人与接收人均应签字。现以桥梁工程的工序交底为例,示范见后。1.6 施管表6的填写 除设计院出的设计变更外,凡工程施工中有所变动均填写此表而不再使用联系单等形式。此表要求,必须参与各方均同意方能成立,因此各单位必须签字。

工程资料检验批填写范本

20mm 单位工程定位放线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3.1.1 编号: 01-001-01-01-00-01-01-001

建筑工程表格填写要求和原则 1、质量表格填写应遵循:真实、整洁、清楚、及时、完整; 2、由工程公司项目部及监理单位统一指定并下发验评表格,各单位按此表格样式统一填写, 不得随意更改其原有内容;当内容较多填写不开时,可适当调整单元格大小或缩小字号,但只限改动施工单位填写内容,其它内容不得更改。 3、主控项目填写内容要有可追溯性,不得笼统填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等内容,要详 细填写支持其可信性的试验报告号、隐蔽记录编号、施工记录编号等。如:在填写模板拆除记录时,对有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梁、板等结构,要填写其对应的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号。主控项目“质量标准”一栏中,仅有“应符合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等内容时,要查找相关规范或标准的名称,填写在“施工单位自检记录”栏中。 4、所有表格页边距一律按:上20mm;下20mm;左25mm;右15mm,页边距需必须严格 保持,不得任意调整。 5、由于施工图纸的影响,提前编写《项目划分表》不准确,难以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因此, 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图纸到位后,按单位工程(根据图纸情况,可几个单位工程)报验《项目划分表》,《项目划分表》未批准之前不得开工。《项目划分表》要严格按工程公司体系要求进行编写,要力求准确、及时。 6、隐蔽工程记录应进行编号,以便进行登记和查询。编号与《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一致, 如: HC——JXSD——A-23——GJ——TJ——××× 合川单位名称缩写表格编号类别缩写专业缩写顺序号 《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编号办法详见:附件2 7、日期填写必须为标准填写:如:2011年09月10日,不得减少位数,字迹应清晰明确, 容易辩认。 8、表尾“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项应填写:“经检查,所检项目符合验评规程的合格标准”; “监理单位验收记录”栏,在文字描述的检查项目后应填写:“经核查,符合要求”;在数据检查的项目后,应填写监理复查的相应数据并填写“经平行检验,满足要求”;表尾监理验收结论应填写:“合格”。

土建资料全套检验批表格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 检查用表填写说明 建设部颁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新版规范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便于实际操作,根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汇编”。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填写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 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并按此检查验收; 2、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 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并按此检查验收; 3、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的质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 4、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有多种检查内容时(仅限定量检查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或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查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目内填写“符合要求”或“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肯定用词; 5、当同一检查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或不应)在某一时间一次性检查验收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控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栏目,但“验收结论”应在表列检查内容全部检查并填写完整后填写,日期以填写 “验收结论”的日期为准; 6、当检查表所列某一检查项目的检查(验收)记录栏分为10个小格时,并不表示只需抽查10个点,现场实际抽查点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划分的检验批大小和相关专业规范(企业标准)或本表说明中规定的抽样方案(检查数量)确定的点数抽查。 7、当某一张检验批表有多个编号,填写时应将无关的编号划去,保留实际检查的检验批编号。如当《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用于主体结构砌体检查时,应将010701(基 础分部用)编号划去。 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OO二年十二月 1

市政道路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表格资料全套

土方路基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市政质检·1·1 第页,共页工程名称滁州三盛顾景御园道路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室外建筑环境 施工单位上海世铭建筑有限公司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唐宁技术负责人张志平施工工长 分部工程名称道路分项工程名称土方路基验收部位主要工程数量 验收规范及图号CJJ1-2008 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记录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1 压实度应符合规范表 6.3.12-2规定 第6.8.1-1条符合要求 2 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第6.8.1-2条符合要求 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不合格点的实测 偏差值或实测值 应测 点数 合格 点数 合格 率(%) 一般项目1 路床应平整、坚实,无显著 轮迹、翻浆、波浪、起皮等 现象,路堤边坡应密实、稳 定、平顺。 第6.8.1-4条符合要求 2 允 许 偏 差 路床纵断高程(mm) -20,+10 -15 8 -12 -10 9 8 3 路床中线偏位(mm)≤30 10 20 15 20 10 25 4 路床平整度(mm)≤1 5 11 10 12 1 6 9 8 5 路床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 +B 6 路床横坡(%) ±0.3%且不 反坡 0.1 0.2 0 -0.2 -0.1 0.3 7 边坡不陡于设计值 平均合格率(%)98

施工单位检查意见 合格 质检员签名: 年月日 监理 单位 验收 结论 符合要求 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月日挖石方路基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市政质检·1·2 第页,共页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主要工程数量 验收规范及图号CJJ1-2008 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记录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1 上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 石、险石。 第6.8.2-1条 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不合格点的实测 偏差值或实测值 应测 点数 合格 点数 合格 率(%) 一般项目1 允 许 偏 差 路床纵断高程(mm) +50;-100 2 路床中线偏位(mm)≤30 3 路床宽(mm) 不小于设计规 定+B 4 边坡 不陡于设计规 定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项目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项目 序号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资料核查及功能抽查项目 1 地基及基础地基处理强度、承载力实验报告 桩基础 打入桩:桩位偏差测量记录,斜桩倾斜度测量记录 灌注桩:桩位偏差测量记录,桩顶标高测量记录,混凝 土试块实验报告 工程桩承载力实验报告 地下防水渗漏水检测记录 2 主体结构混凝土结构 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实验报告 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测报告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 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测量记录 砌体结构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报告 转角交接处、马牙槎混凝土检查 砂浆饱满度 空心砌块芯柱混凝土 钢结构 钢材、焊材、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复验报告 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实验报告 金属屋面系统抗风能力实验报告 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地脚螺栓和支座安装检查记录 防腐及防火涂装厚度检测报告 主要构件安装精度检查记录 主体结构整体尺寸检查记录 木结构 结构形式、结构布置、构件尺寸 钉连接、螺栓连接规格、数量 胶核木类别、组胚方式,胶缝完整性、层板指数 烽火涂料及防腐、防虫药剂 铝合金结构 焊缝质量 高强螺栓施工质量 柱脚及网架支座检查 主要构件变形 主体结构尺寸 3 装饰装修 地面 防水地面蓄水试验,形成试验记录,验收时抽查复验 砖、石材、板材、地毯、胶、涂料等材料具有环保证明文件 门窗建筑外窗的气密性、水密性能和抗风压性能检验报告饰板面后置埋件现场拉拔力检验报告 饰面砖样板和外墙饰面砖的粘接强度检验报告 幕墙 硅酮结构胶相容性、玻璃粘接性检验报告 后置埋件和槽式预埋件的现场拉拔力检验报告 气密性能、水密性能、耐风压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验报告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记录

附件5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号项 目 资料名称 份 数 核查意见核查人 1 建 筑 与 结 构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4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8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9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1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12 1 给 排 水 与 采 暖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6 施工记录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1 建 筑 电 气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设备调试记录 4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 号 项目资料名称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 1 通 风 与 空 调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6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7 施工记录 8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 1 电 梯土建布置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开箱检验记录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5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6 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1 建 筑 智 能 化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及设计说明 2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5 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6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7 系统检测报告 8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国标检验批全套资料及填写规范

全套国标土建内业检验批 资料 以及填写规范

总目录 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检查用表填写说明------------001 0、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001 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001 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001 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001 0、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001 0、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0、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001 0、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001 1、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查用表------------------------------------001 1、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1、土方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1、排桩墙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重复使用的钢板桩)------001 1、排桩墙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混凝土板桩制作)--------001 1、降水与排水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1、地下连续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地基基础工程)----------------001 1、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1、水泥土桩墙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1、沉井(箱)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1、钢及混凝土支撑系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江苏省市政工程检验批资料范例(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南京地区市政工程 工 序 资 料 表 格 目录 一、路基 1、软基处理(浆喷桩) 1)工序质量报验单、2)软土路基(粉喷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2、软基碎石垫层 1)工序质量报验单、2)参照:软土路基(砂垫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3、软基土工格栅 1)工序质量报验单、2)软土路基(土工材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河塘清淤

1)工序质量报验单、2)没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4)测量复核记录 5、河塘回填宕渣 1)工序质量报验单、2)没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4)测量复核记录 6、河塘回填碎石 1)工序质量报验单、2)没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4)测量复核记录 7、素土填筑 1)工序质量报验单、2)土方路基(路床)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4)测量复核记录、5)道路工程测量记录汇总表 8、土工布 1)工序质量报验单、2)路基(土工材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9、灰土填筑 1)工序质量报验单、2)土方路基(路床)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4)测量复核记录、5)道路工程测量记录汇总表 10、挖方路基 1)工序质量报验单、2)参照:挖石方路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4)测量复核记录、5)道路工程测量记录汇总表 二、基层 1、7%水泥土底基层 1)工序质量报验单、2水泥稳定土类基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4)测量复核记录、5)道路工程测量记录汇总表 三、附属构筑物 1、路缘石

工程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消防水泵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通用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及编号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 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消防水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 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2消防水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 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压 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 的有关规定 3吸水管上应设过滤器,并应安装在控制阀后 4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础上之 后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 径,且不应采用没有可靠锁定装置的蝶阀,蝶阀应 采用沟槽式或法兰式蝶阀 5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 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 6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变径 连接时,应采用偏心异径管件并应采用管顶平接 7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控制阀和压 力表,或安装控制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和压力表; 系统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安装 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 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2.5 倍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消防水箱安装和消防水池施工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通用表) 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长 施工执行标准及编号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 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施工和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 2钢筋混凝土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应加设防水套管,对有振动的管道应加设柔性接头。组合式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接头宜采用法兰连接,采用其他连接时应做防锈处理 一般项目 1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的容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 求。安装时,池(箱)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 池壁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施工或装配的需要。无管道 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0.7m;安装有管道的侧面,净 距不宜小于1.0m,且管道外壁与建筑本体墙面之间的 通道宽度不宜小于O.6m;设有人孔的池顶,顶板面与 上面建筑本体板底的净空不应小于0.8m 2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生产或 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共实测点,其中合格点,不合格点,合格率 %。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年月日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验收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主要功能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主要功能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 (一)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屋面淋水试验记录应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并加盖公章。 (二)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时,工地必须提供地下工程”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房屋建筑地下室只调查围护结构内墙和底板。工地必须在”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上详细标示: 1、在工程自检时发现的裂缝,并标明位置、宽度、长度和渗漏水现象; 2、经修补、堵漏的渗漏水部位; 3、防水等级标准容许的渗漏水现象位置。 地下防水工程验收时,经检查、核对标示好的”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等资料必须纳入竣工验收档案中去。 (三)有防水要求的楼面蓄水试验记录: 对于厨房、卫生间楼面和墙面,设计图纸有注明需要做防水处理的,一定要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蓄水试验验收时应按表格《屋面、厕浴间蓄、淋水试验抽检记录表》填写相关的内容,并绘制《厨房卫生间、屋面、墙面试水记录附图》。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整个蓄水试验过程均应有建设(监理)方参与并签字盖公章。 (四)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主体工程每一楼层进行的测量放线时,施工员均应对建筑物四大角的垂直度和楼层的标高,用光学仪器(经纬仪、水准仪)进行观测并做好成果的记录。主体封顶后尚应对建筑物全高(垂直度、标高)进行测量,并做好相关的记录。测量记录应有建设(监理)的确认签字。 (五)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厨房、卫生间等的抽气(风)道,应进行通畅效果的功能检验,检验结果应填写《抽气(风)道检查记录》表格,并应有建设(监理)的确认签字。 (六)幕墙及外窗”三性”检测报告: ”三性”是指幕墙及外窗的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的特性。建筑物的幕墙(玻璃幕墙、金属幕墙)及外窗(金属窗、塑料窗)均要进行气密性、水密性和耐风压的三项性能指标的检测,应有检测合格的报告,否则不能进行验收。 (七)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沉降观察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负责主持观察,并要请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有监理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做监测人。观测点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布置,当设计没有要求时观测点的数量不宜少于六个点,并应设置在房角、纵横墙连接处以及沉降缝(伸缩缝隙)的两侧;工业厂房可布置在基础柱子、承重墙及厂房转角处。施工员负责填写观测记录和绘制《水准点、观测点布置图》、《S、T、 P三者关系图和沉降量曲线图》,保证测量成果的精确可靠。现场布置的水准点不应少于3点。 (八)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卫生器具等设施应有节约用水、降低能耗的性能,其指标应经专门的测试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电气设施应有节约用电、降低能耗的性能,其指标应经专门的测试并符合相关规

市政工程路基检验批完整资料

第五章路基工程 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1)一个区间或一个车站的正线路基为一个单位工程。 (2)一个施工单位担负的路基施工长度为一个单位工程。 (3)特别大型的支挡结构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 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等划分。 路基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及编号应符合下列各表的规定: 路基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及编号 (路基单位工程编号0201)

原地面平整、碾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说明 主控项目 1.设计不作特别处理的地基,经平整、夯压后,其表面应无杂草、树根、腐殖土。地下水出露处的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 观察、核对。 2.当路堤高度小于2.5 m时,其地基压实质量(除块石类混合料外)应采用双指标控制,压实质量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不同种类地基土的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细粒土和黏砂土,应采用压实系数和地基系数;(2)砂类土(黏砂土除外)应采用相对密度和地基系数;(3)砾石类土和碎石类土,应采用孔隙率和地基系数;(4)块石类混合料,应采用地基系数。 路基基床的压实标准 注:①K h为重型击实试验的压实系数。 ②K30为30 cm直径荷载板试验得出的地基系数,一般取下沉量为0.125 cm时的荷载强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 m等间距检验4个点。监理单位每200 m见证检验2个点。 检验方法:根据地基土的种类,按下表规定的方法检验。 压实质量的检测方法 一般项目 1.地面横坡陡于1∶5时,应按设计在原地面开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 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验9个点。 检验方法:尺量,水准测量。

工程资料检验批如何划分

工程资料检验批如何划分? 1、混凝土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法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2、砌体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①.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②.不超过250m3 砌体; ③.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 3、抹灰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①.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②.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门窗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①.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②.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吊顶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①.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轻质隔墙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轻质隔墙的墙面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饰面板(砖)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①.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②.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砖)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8、幕墙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①.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②.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5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5.1 建筑与结构 5.1.1 屋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Ⅰ基本要求与内容 (1)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淋水或蓄水试验。 (2)屋面淋水(蓄水)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规定,并按检验(建)表5.1.1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应真实。 (3)屋面淋(蓄)水试验应进行监理旁站(对无监理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4)屋面淋(蓄)水试验记录应由项目专业质检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手续应齐全 (5)对屋面泛水、变形缝、出屋面管道根部、过水孔等细部以及易出现渗漏水的薄弱部位在淋(蓄)水试验时,作为重点控制部位。 (6)坡屋面(斜屋面)采用2h淋水试验,或有监理(建设)签认的经一场2h以上的大雨记录。有条件的平屋面采用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少于24h,对于蓄水屋面则必须进行蓄水试验,蓄水高应符合设计要求,蓄水区的划分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规定。 Ⅱ核查办法 (1)核查是否有淋(蓄)水试验记录。 (2)核查淋(蓄)水试验记录内容是否齐全,签证手续是否完整。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未进行淋(蓄)水试验。 (2)淋(蓄)水试验未按规定进行或记录内容不完整,签证手续不全。 5.1.2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地下室防水工程验收时,应同时检查防水效果,并按检验(建)表5.1.2填写检查情况。 (5)地下防水工程应由专业防水队伍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执业资格证书。 Ⅱ核查办法 (1)核查是否有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核查地下室防水工程渗漏水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设计防水等级的标准。 (3)核查设计防水等级与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是否符合。 (4)核查所用防水材料和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渗漏水量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设计要求。 (3)填表中主要项目错、漏,签证不完整。 5.1.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资料的构成

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资料的构成 一、基础分部工程 1、基础分部工程报验单(B1-7) 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C2-10) 2)中间交接检验记录(C2-8-1) 2、土方开挖分项工程报验单(B1-7) 1)土方开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C2-11) 2)土方开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02-23) 3)地基钎探记录(C2-6-2) 4)地基验槽记录(C2-6-3)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C2-5) 3、土方回填分项工程报验单(B1-7) 1)土壤试验报告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回填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02-24) 4)土方回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C2-11) 4、模板分项工程报验单(B1-7)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C2-11) (1)模板安装检验批工程报验单(B1-7) 1)预检工程记录(C1-5)‘ 2)现浇结构模板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04-1) (2)模板拆除检验批工程报验单(B1-7) 模板拆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04-3) 5、钢筋分项工程报验单(B1-7) 钢筋分项工程验收记录(C2-11) 6、钢筋检验批工程报验单(B1-7) 1)钢筋原材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04-4) 2)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04-5) 3)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04-6) 4)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5)钢筋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04-7)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C2-5) 7、混凝土分项工程报验单(B1-7) 1)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汇总表(C2-4-11) 2)混凝土强度评定表(C2-4-17)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C2-11) (1)混凝土检验批工程报验单(B1-7)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的抽查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在分部工程验收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有“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一栏,需要填写数量、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论和监理、勘察设计单位验收意见;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需要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表》。房屋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用,而使用的前提是所验收的建筑物必须具备安全和使用功能。上述表格既然涉及“安全”“使用功能”,无疑一定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作为工程建设的施工方和验收方均有义务、有责任把它做好。但是对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的抽查内容都有那些?又如何进行做好这项工作?抽查的要求是什么?很多人并不十分清楚。 首先,我们需要弄清哪些属于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根据GB50300-2001表G.0.1-3,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包括二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分部(子分部)进行了安全和功能检测的项目,二是在单位工程进行的安全和功能检测项目。分部(子分部)安全和功能检测项目需要对全部内容进行核查,并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项目的核查与抽查,需要在预验收、竣工验收时在分部(子分部)工程核查的基础上,再次重新进行核查。抽测的程序、方法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抽测报告的结论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的内容详见附表《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须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合格,再提交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查,无论是施工方的检查,还是监理单位的核查、抽测,其程序、内容基本是一致的,须按项目逐个进行核查验收。当确认符合规定要求以后,应统计核查的项数和抽查的项数,填入竣工验收验收记录栏,并分别统计符合要求的项数,也分别填入验收记录栏相应的空档内。核查和抽查的项数与复核项数应该是一致的,如果个别项目的抽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则可以进行返工处理达到符合要求。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的结论。如果返工处理后仍达不到设计要求,就要按不合格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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