腕带识别标识制度

腕带识别标识制度
腕带识别标识制度

“腕带”识别标识制度

1、应用腕带的目的: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的识别(加床、

转床、手术、外出检查)。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4)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5)医生查房时可使用读码器扫描条形码腕带,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2、哪些病人应用腕带识别?

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

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手术、输血、不同种语言、语言沟通障碍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以便准确无误识别病人。

3、使用腕带的注意事项:

1)“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

2)查对要求: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二种查对的方法。(不包括仅以房号、床号作为查对的依据),并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与患者沟通: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有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4)完善关键流程查对措施,即在各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改善病人

查对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5)手术病人(包括微创手术)、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人必须佩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

6)入院时无过敏史者佩带“绿色”的生命绿腕带,住院过程中如发现药物过敏,应跟换“橙色”的警示腕带。

7)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带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

8)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均需要核对腕带。

腕带识别标识管理制度

1.定义 病人手腕识别带是医务人员在为病人进行医疗活动时识别病人身份的一种标识,是确保病人医疗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2.目的 确认病人的正确身份,提高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防止意外、不良事件的发生。 3.政策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卫生部2011年版) 4.应用范围 急诊抢救室、留观室病人和所有住院病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5.标准 5.1门急诊挂号室和住院处工作人员在录入病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核对病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对有疑问的信息均需核查,保证病人身份信息的准确性。 5.2住院病人、急诊留观病人和急诊抢救室病人全部使用手腕识别带。 5.3手腕识别带上的病人信息包括:病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病区、药物阳性、ID号及一维条形码(条形码中已包含上述病人的所有信息)(见图1)。手腕识别带为浅蓝色,急诊患者根据病情分级标准分别佩戴红、浅蓝二种颜色的腕带。跌倒风险以橙色圆点标识,过敏风险以红色圆点标识、接触隔离以深蓝色圆点标识。腕带材料为抗菌塑料材料所制,具有较好的柔软性和舒适性。 5.4手腕识别带打印: 5.4.1住院病人手腕识别带上的信息由住院处工作人员录入并打印生成。 5.4.2急诊留观和抢救室由急诊住院收费窗口工作人员录入并打印生成。 5.5手腕识别带佩戴要求:腕带随入院或留观手续带入护理站,交给接诊护士。接诊护士仔细核对病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ID号,佩戴于患者的右手腕部,佩戴时注意松紧适宜,字体底部朝向手指。便于核对,并向患者及家属交代其用途及注意事项。病人若一侧肢体或手腕部水肿,导致腕带压迫组织,值班护士应及时剪去腕带,并在其他肢体佩戴。

5.6腕带失效补救措施:如出现腕带字迹模糊、断裂或者诊疗需要去除,由病人住院所在病区的值班护士及时根据病人信息去住院处或急诊住院收费处补打印,并及时给病人佩戴。 图1、成人腕带格式和信息 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XXX科室X病区 姓名:XXX性别:男(女) 一维条形码出生日期:年月日 跌倒风险药物阳性接触隔离

患者身份识别与腕带使用管理相关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患者身份识别与腕带使用管理相关制度 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同时使患者权益及生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门诊患者身份识别 1 2345、“腕带”牌,上面记载患者信息包括:科别、性别、诊断等,并在门诊病历上注明,待明确身份后再按病历书写规范补写。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 1、住院患者必须建立床头卡,住院病人一览卡。 2、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

(姓名、性别、床号等)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确认患者身份,确认识别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3、临床治疗护理活动中,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及其他诊疗活动前,医护人员除应采取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外,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患者身份。 4 2人时) 5 6 7 8 术室与病房、病房与其他科室、产房与病房,必须及时制作并更换新的“腕带。” 重点环节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和流程 急诊科、病房、手术室、产房之间以及转科患者的身份识别及核对程序。 1、患者由急诊科收入病房,由急诊科人员、病房值班护士按照《住院患者身份识别制度》的有关规定共同确认患者身份并双签名于“送病人登记本”中。

2、患者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床头卡、病历牌(卡)、住院病人一览卡等信息,并由转出科、转入科护士在“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字,认真做好识别和交接记录。 3、病房与手术室相互转接患者: 手术前一天由病房责任护士确认患者身份,戴“腕带”。主管医生进行手术部位标记。手术患者核对:依据手术通知单和患者病历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1 2 3 4 5 6 7 8 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红色”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诊断、血型,麻醉前手术室麻醉医师、护士分别核对,手术前手术医师核对。病人回病房麻醉清醒后,由病房护士核对取下。 9、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蓝色”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并在全院各病房、急诊室实施。

腕带标识管理规定

腕带标识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腕带标识de 管理制度 配戴腕带标识,是诊疗操作过程中核查辨识患者身份的重要或唯一依据,为保证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一、佩戴对象 1、实施住院手术的患者; 2、急诊抢救患者; 3、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 4、输血患者; 5、不同语种等有语言交流障碍者。 二、腕带标识的内容 1、“腕带标识”记录: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诊断(涉及保护性医疗时诊断填写手术名称)。 2、腕带标识分为两种颜色:粉红色—女性、兰色—男性。 三、职责 1、经治医生负责下达“腕带标识”医嘱和“解除腕带标识”医嘱; 3、主班护士负责填写患者腕带标识信息; 3、当班护士负责为患者配戴腕带标识,并定期观察做好护理记录。 四、工作流程 1 手术患者的腕带标识 (1)、医生下达手术医嘱时,同时下达“腕带标识”医嘱。 (2)、主班护士处理手术患者的医嘱时,负责填写患者腕带标识信息。(3)、当班护士在为病人做完术前准备后,即为病人佩带腕带标识。

(4)、为病人佩带腕带标识前,应对腕带标识进行核对和确认,并向患者进行必要的说明,以取得病人的理解和合作。 (5)、佩带腕带标识原则上选择患者的左腕,佩带前应检查佩戴部位有无外伤及皮肤损伤,松紧度适宜为可;并嘱咐患者不得自行随意取下。 (6)、护士应每天观察佩戴腕带的部位皮肤有无损伤并做好护理记录。(7)、取下腕带标识的指征为: 术后病情平稳,拆线时取下腕带标识。但对无自主行为能力、或需持续卧床的患者,佩戴应直至离院。 (8)、经治医生根据患者病情,下达解除腕带标识医嘱,当班护士负责执行。(9)、取下的腕带标识由执行护士负责毁损,不得重复使用。 2、患者住院期间病情恶化,实施救治的病人腕带标识 (1)、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生命体征恶化,以及神志不清、昏迷、丧失自主行为能力的,实施救治中,经治医生下达“腕带标识”医嘱,主班护士负责填写腕带标识信息。 (2)、当班护士负责为病人佩带腕带标识并做好核对。佩带腕带标识部位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选择腕部,特殊病人也可以选择踝部,佩戴部位应无外伤或皮肤损伤。 (3)、护士应每天观察佩戴腕带的部位皮肤有无损伤并做好护理记录,保证患者佩带部位不出现皮肤损伤。 (4)、患者生命体征平稳,恢复自主行为能力后,医生下达“解除腕带标识”医嘱,由当班护士执行。 (5)、取下的腕带标识由执行护士负责毁损,不得重复使用。

患者身份识别与腕带使用管理相关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与腕带使用管理相关制度 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同时使患者权益及生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门诊患者身份识别 1、患方带城镇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或公司医保卡就诊挂号的,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医保或医疗卡的卡号作为患者的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2、患方带身份证就诊挂号的,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身份证号作为患者的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3、患方就诊挂号时未能出示以上任何一种证件的,门诊部挂号人员按患方自己填写的姓名、年龄、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作为患方的就诊卡信息出具就诊卡和挂号票据,当使用姓名、年龄识别患者身份有困难时,可选择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这些补充信息来确认病人。 4、当医师发现患方使用别人的身份信息为患者就诊或使用成人身份信息为未成年就诊的,应劝说患方使用患者本人信息重新挂号,但如果患者病情属于急危重症,则不得影响患者的及时诊治。 5、对无法确认身份的无名患者,接诊医护人员根据当时患者的有关情况制作“腕带”牌,上面记载患者信息包括:科别、性别、诊断等,并在门诊病历上注明,待明确身份后再按病历书写规范补写。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 1、住院患者必须建立床头卡,住院病人一览卡。 2、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

种(姓名、性别、床号等)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确认患者身份,确认识别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3、临床治疗护理活动中,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及其他诊疗活动前,医护人员除应采取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外,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患者身份。 4、对急诊室、产妇、手术患者;对病情危重、意识不清、急救、输血、镇静期间患者;对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身份无法识别患者;对成批救治的伤员(≥2人时);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患者必须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如有陪同人员,还必须由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5、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6、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7、医务科和护理部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并有记录。 8、患者转床、转科时,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和交接规定,必须及时更新床头卡、病历牌(卡)、住院病人一览卡等信息,认真做好识别和交接记录,并做到二人核对,确保患者身份识别各种信息的一致性;急诊科与病房、急诊科与手术室、手术室与病房、病房与其他科室、产房与病房,必须及时制作并更换新的“腕带。” 重点环节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和流程 急诊科、病房、手术室、产房之间以及转科患者的身份识别及核对程序。

腕带识别标识管理制度

腕带识别标识管理制度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1.定义 病人手腕识别带是医务人员在为病人进行医疗活动时识别病人身份的一种标识,是确保病人医疗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2.目的 确认病人的正确身份,提高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防止意外、不良事件的发生。 3.政策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卫生部2011年版) 4.应用范围 急诊抢救室、留观室病人和所有住院病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5.标准 门急诊挂号室和住院处工作人员在录入病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核对病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对有疑问的信息均需核查,保证病人身份信息的准确性。 住院病人、急诊留观病人和急诊抢救室病人全部使用手腕识别带。 手腕识别带上的病人信息包括:病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病区、药物阳性、ID号及一维条形码(条形码中已包含上述病人的所有信息)(见图1)。手腕识别带为浅蓝色,急诊患者根据病情分级标准分别佩戴红、浅蓝二种颜色的腕带。跌倒风险以橙色圆点标识,过敏风险以红色圆点标识、接触隔离以深蓝色圆点标识。腕带材料为抗菌塑料材料所制,具有较好的柔软性和舒适性。 手腕识别带打印: 住院病人手腕识别带上的信息由住院处工作人员录入并打印生成。 急诊留观和抢救室由急诊住院收费窗口工作人员录入并打印生成。

手腕识别带佩戴要求:腕带随入院或留观手续带入护理站,交给接诊护士。接诊护士仔细核对病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ID号,佩戴于患者的右手腕部,佩戴时注意松紧适宜,字体底部朝向手指。便于核对,并向患者及家属交代其用途及注意事项。病人若一侧肢体或手腕部水肿,导致腕带压迫组织,值班护士应及时剪去腕带,并在其他肢体佩戴。 腕带失效补救措施:如出现腕带字迹模糊、断裂或者诊疗需要去除,由病人住院所在病区的值班护士及时根据病人信息去住院处或急诊住院收费处补打印,并及时给病人佩戴。 图1、成人腕带格式和信息 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XXX科室X病区 姓名:XXX性别:男(女) 一维条形码出生日期:年月日 跌倒风险药物阳性接触隔离

腕带识别标识管理规定样本

腕带辨认管理规定 一、使用腕带作为辨认病人身份标记,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至 少同步使用姓名、年龄或其她等2种方式核对病人身份,保证病人身份精确,诊断操作无误。 二、急诊急救病人、重症监护病房、介入手术、昏迷、神志不清、 无自主能力重症病人、语言交流障碍、镇定治疗,及有晕厥、低血糖、老年痴呆病史病人、年龄在70岁以上者均使用标记腕带。 三、入院时由当班接诊护士在腕带上用签字笔端正、清晰、精确地 填写病人信息: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 腕带书写规定对的、规范,腕带上患者信息项目栏避免漏掉,笔迹清晰、工整,无涂改。信息与病人家属一起核对,告知应用意义及注意事项,核对无误后松紧适本地佩带在病人左手腕部,如左手腕部是患处则佩带在右手腕部。向病人及家属告知不能随意取下,交代其用途及注意事项,直到出院时由当班护士取下后统一解决。 四、操作时规定三查七对,并核对腕带内容,患者转科和交接班、 手术治疗、留取各种标本、输血治疗、放射及超声等检查时需精确辨认,除检查病历、床号和呼喊姓名外,需核对腕带标记。五、加强患者佩戴腕带部位观测如皮肤完整性,有无擦伤、手部 血运与否良好、松紧度与否适当等。 六、患者出院或转科时方能将腕带标记取下;如因转科或特殊治疗 等其她因素,必要取下或更换部位时,应重新填写并由2名护士

双人核对后再次佩戴腕带,以保证患者标记精确。 七、关注重点环节患者身份辨认,细化辨认流程。 (一)手术患者辨认:采用“腕带”、“患者家属及陪护亲友”、“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辨认。手术前一天由病房护士 确认患者身份戴“腕带”,主管医生进行手术部位标记。手 术患者核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诊断、手 术名称、手术部位(左、右)等。接接患者之前:导管室护士 与病房护士核对,进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 术部位确认。进入手术间后:手术医生与导管护士共同与苏醒 患者交谈核对,确认患者身份。 (二)输血患者身份辨认:采用“腕带”、“患者家属及陪护亲友”、“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辨认。依照医嘱、输血申 请单,护士两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并与患者核算后方可抽 血配型。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 Rh因子),检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袋有无 破裂、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与否一致,同步检查供血者姓名、血 型(含Rh因子)及血量与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无 误后方可输入。

新版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新版患者身份识别制度的内容:为了科学准确识别患者信息,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实行双重身份识别,即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具体如下: 1)住院患者床头或床尾均悬挂床头牌,对全院范围内的住院患者、急诊抢救患者、急诊留观患者均使用腕带标识,精神科患者实行图片信息、姓名识别。床头牌及腕带标识作为各项诊疗、手术操作时辨识患者的身份识别手段。 2)管床护士在患者入院时更换床头牌、为患者佩戴腕带。患者身份信息包括患者的病区、床号、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护理级别、饮食等。 3)在标本采集、给药、输液输血、手术等各类诊疗操作前及患者转科交接时,尤其是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的转接,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核对腕带标识,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患者身份识别方法且由患者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确保医疗安全。4)使用护士移动站的病区,均使用电子条码腕带,未开通护士移动站的病区使用塑料腕带。 5)对于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急诊无名患者,亦使用“腕带”标识对患者实行身份识别,如需住院治疗,则对其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

6)患者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注意手部血运情况。一条腕带只限一位患者住院期间佩戴且一律佩戴在左手,作为病人个人信息的主要标识,确保其处于可以随时辨识的状态,不得随意摘取、涂改、转借、遮盖。出院时由护士为患者剪除腕带并销毁。 7)患者转床或转科时床头牌信息随时更换,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腕带识别制度》

《腕带识别制度》 1、住院患者必须全部使用佩戴手腕带,做好患者宣教工作,发现腕带丢失,及时补戴,补戴时须重新双人核对患者信息。 2、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医院、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3、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与患者核对(清醒病人)或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4、对于治疗、护理时不能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有效核对的患者如:手术麻醉未醒、昏迷、神志不清、危重等)必须使用手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5、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等,并填写手术病人交接记录单,在病人进手术室前与手术室护士认真核对。 6、转床、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手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对,确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手腕带信息一致。 第二篇:腕带识别标识制度“腕带”识别标识制度 1、应用腕带的目的。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的识别(加床、转床、手术、外出检查)。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4)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5)医生查房时可使用读码器扫描条形码腕带,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2、哪些病人应用腕带识别。 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手术、输血、不同种语言、语言沟通障碍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以便准确无误识别病人。 3、使用腕带的注意事项: 1)“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 2)查对要求。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二种查对的方法。(不包括仅以房号、床号作为查对的依据),并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与患者沟通。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有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4)完善关键流程查对措施,即在各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改善病人查对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5)手术病人(包括微创手术)、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人必须佩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 6)入院时无过敏史者佩带“绿色”的生命绿腕带,住院过程中如发现药物过敏,应跟换“橙色”的警示腕带。 7)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带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

腕带识别标识制度

“腕带”识别标识制度 1、应用腕带的目的: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的识别(加床、 转床、手术、外出检查)。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4)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5)医生查房时可使用读码器扫描条形码腕带,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2、哪些病人应用腕带识别? 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 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手术、输血、不同种语言、语言沟通障碍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以便准确无误识别病人。 3、使用腕带的注意事项: 1)“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 2)查对要求: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二种查对的方法。(不包括仅以房号、床号作为查对的依据),并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与患者沟通: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有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4)完善关键流程查对措施,即在各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改善病人

查对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5)手术病人(包括微创手术)、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人必须佩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 6)入院时无过敏史者佩带“绿色”的生命绿腕带,住院过程中如发现药物过敏,应跟换“橙色”的警示腕带。 7)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带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 8)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均需要核对腕带。

腕带识别标识管理制度

版本号:001 版本发布日期:2017-08-01 审核: 版本情形:?新增□修订批准: 1.定义 病人手腕识别带是医务人员在为病人进行医疗活动时识别病人身份的一种标识,是确保病人医疗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2.目的 确认病人的正确身份,提高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防止意外、不良事件的发生。 3.政策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卫生部2011年版) 4.应用范围 急诊抢救室、留观室病人和所有住院病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5.标准 5.1门急诊挂号室和住院处工作人员在录入病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核对病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对有疑问的信息均需核查,保证病人身份信息的准确性。 5.2住院病人、急诊留观病人和急诊抢救室病人全部使用手腕识别带。 5.3手腕识别带上的病人信息包括:病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病区、药物阳性、ID号及一维条形码(条形码中已包含上述病人的所有信息)(见图1)。手腕识别带为浅蓝色,急诊患者根据病情分级标准分别佩戴红、浅蓝二种颜色的腕带。跌倒风险以橙色圆点标识,过敏风险以红色圆点标识、接触隔离以深蓝色圆点标识。腕带材料为抗菌塑料材料所制,具有较好的柔软性和舒适性。 5.4手腕识别带打印: 5.4.1住院病人手腕识别带上的信息由住院处工作人员录入并打印生成。 5.4.2急诊留观和抢救室由急诊住院收费窗口工作人员录入并打印生成。 5.5手腕识别带佩戴要求:腕带随入院或留观手续带入护理站,交给接诊护士。接诊护士仔细核对病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ID号,佩戴于患者的右手腕部,佩戴时注意松紧适宜,字体底部朝向手指。便于核对,并向患者及家属交代其用途及注意事项。病人若一侧肢体或手腕部水肿,导致腕带压迫组织,值班护士应及时剪去腕带,并在其他肢体佩戴。 5.6腕带失效补救措施:如出现腕带字迹模糊、断裂或者诊疗需要去除,由病人住院

腕带标识管理有关规定

腕带标识管理有关规定 腕带标识管理旨在有效帮助医务人员确认急诊抢救、手术、转科、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等重症病人及沟通有障碍病人的正确身份,提高识别准确度,降低因识别错误造成各类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根据医院标识相关规定,护理部下发《腕带标识管理有关规定》。 一、“腕带”使用目的 帮助医务人员确认住院病人及急诊观察病人的正确身份,提高识别准确度。 二、“腕带”使用对象 1.全院所有住院病人。 2.急诊科抢救室及急诊留观的病人。 三、“腕带”使用规定 1.颜色:使用的“腕带”有两种颜色,蓝色和粉色。其中蓝色用于男性病人,粉色用于女性病人。(包括新生儿) 2.“腕带”信息内容包括:科室、床号、住院号(门诊自费病人用就诊卡号,参保病人用医保卡号)、姓名、年龄、血型、过敏史等。护理人员应用蓝色圆珠笔按要求,逐项清晰填写各项内容。 3.病人从急诊室入院或转科,接收科室应及时完善“腕带”上的信息,必要时更换。 4.“腕带”佩带部位:腕带常规佩戴在病人右腕。如病人右腕无法佩戴时,按右腕—右脚踝—左腕—左脚踝的顺序依次佩戴。“腕带”佩戴时注意字体方向,便于查对。 5.“腕带”佩戴时松紧度以一指为宜。佩戴部位皮肤保持完整、无擦伤,肢体末梢血运良好。 四、“腕带”管理要求: 1.病人入院后由办公班护士或值班护士填写“腕带”上的信息,需由双人核对(护士——患者、护士——家属、护士——护士、护士——医生)无误签名后,由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为病人佩戴。 2.责任护士应经常检查“腕带”的信息是否清晰。一旦发现“腕带”损坏、丢失及“腕带”上信息无法辨认时,应立即更换,更换时同样需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为病人佩戴。 3.“腕带”不得重复使用。 4.病人出院时由责任护士摘除腕带。 5.每班检查患者“腕带”皮肤情况一次,保证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血运情况良好。 6.将科室使用识别“腕带”的工作纳入护理质控检查项目中。 五、“腕带”使用要求 各科室应按照规定要求,确保“腕带”标识准确无误,正确进行“腕带”

患者腕带身份识别制度

“腕带”使用制度与措施 1、各病区对手术、意识不清、新生儿、儿童、语言交流障碍、精神异常、急、危重患者、无名氏、无自主能力的患者及加强治疗病房患者必须另加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 2、护士在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要求字迹清晰规范,信息正确,并向病人及家属交代其目的及注意事项。若损坏或不清晰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3、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要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编号”作为身份识别信息,进行诊疗活动时,需双人核对。 4、腕带佩戴部位首选左腕部,如有特殊原因选择其他部位。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有无擦伤、血运是否良好。佩戴腕带时,松紧适宜,保证病人舒适。 5、病危患者用深红色腕带,手术患者用蓝色腕带,小儿患者用粉红色。 6、病人转科,由接收科室责任护士及时更换腕带的相关信息,并双人核对确认。 7、当主管医生下达转院、出院医嘱后,患者离开病房前,及时为患者解除腕带。 原阳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2015年元月20第二次修订

原阳县人民医院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1、护士在给病人操作治疗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确认患者身份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我院至少用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等两种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对于手术、意识不清、新生儿、儿童、语言交流障碍、精神异常、急、危重患者、无名氏、无自主能力的患者及加强治疗病房患者必须另加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 2、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实施者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应请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床号,以识别患者身份。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无自主能力的急、危重患者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活动前或转科交接时的身份识别标识,如有陪同人员,还必须有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4、严格执行腕带管理制度,腕带内容应填写正确、字迹清晰。项目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过敏史、诊断等。新生儿:另加母亲姓名,出生日期、体重。腕带识别信息填好后必须经两名护理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护理人员在进行各项操作前,必须认真核

腕带使用管理制度

腕带使用管理制度 1、在护理工作中(对患者进行各项治疗时),对于病危病重、手术、昏迷、精神异常、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及老年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身份核对。 2、住院科室责任护士负责给入院需要佩戴腕带患者发放腕带。 3、在采取各种治疗操作前,包括发送药品、输液、输血、样本采集、手术、转送病人到其它科室、进行尸体解剖等,必须核对腕带标识以确定病人身份。除特殊情况外,对标识信息无法辨别或标识丢失的病人不能进行任何处理,必须首先确定病人身份并更换腕带标识; 4、在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值班、护理和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病人腕带标识,确保病人随身佩带,确保病人腕带标识上记载的信息足够清晰并可以辨认。 5、严禁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随意将病人标识腕带取下。如遇转院或腕带不慎丢失,应到入院科室重新办理手续,领取腕带。 6、腕带标识是病人的专用信息,不得借予他人使用,严禁任何人涂改,刮除腕带标识信息。 7、将科室使用识别“腕带”的工作纳入医疗护理质控检查项目。 8、如有病人转床或转科,责任护士应在腕带上更改床号或科室,当患者病情稳定,不属于继续佩戴腕带范围的病人时,由责任护士将腕带取下收回,如果病人在医院死亡,应让腕带标识保留在尸体上。

患者腕带佩戴规范 1、“腕带”的颜色分:蓝色(大号)—手术病人;粉红色—新生儿;蓝色(小号)—儿童;红色—危重患者或意识不清等患者。 2、用深蓝色圆珠笔逐一填写腕带的各项栏目,如:患者姓名、床号、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等,字迹端正、清楚、严禁涂、修、改,因故未佩戴者须在病区备注栏内注明。佩戴护士与核对护士应填写自己的姓名(姓、名拼音开头字母,佩戴护士姓名/核对护士姓名,有同名者签全名)佩戴时必须2名护士到床边核对后再与患者或家属核对。并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腕带使用的注意事项及重要性。 3、腕带标识一般佩戴于患者左上肢,特殊情况时的佩戴顺序为右上肢—左下肢—右下肢。 4、班内只有1名护士无法执行2人核对时,应先由1人认真核对后佩戴并签名,待下一班护士接班时补核对并签名。 5、每班检查患者“腕带”皮肤情况一次,保证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血运情况良好。

患者身份识别与腕带使用管理相关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与腕带使用管理相关制度 令狐采学 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为了确保医疗平安,同时使患者权益及生命平安获得最年夜限度的包管,特制定本制度。 门诊患者身份识别 1、患方带城镇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或公司医保卡就诊挂号的,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医保或医疗卡的卡号作为患者的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2、患方带身份证就诊挂号的,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身份证号作为患者的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3、患方就诊挂号时未能出示以上任何一种证件的,门诊部挂号人员按患方自己填写的姓名、年龄、出身日期、住址、德律风号码等作为患方的就诊卡信息出具就诊卡和挂号票据,当使用姓名、年龄识别患者身份有困难时,可选择出身日期、住址、德律风号码等这些弥补信息来确认病人。 4、当医师发明患方使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为患者就诊或使用成人身份信息为未成年就诊的,应劝说患方使用患者自己信息重新挂号,但如果患者病情属于急危重症,则不得影响患者的及时诊治。 5、对无法确认身份的无名患者,接诊医护人员根据那时患者的有关情况制作“腕带”牌,上面记载患者信息包含:科别、性别、诊断等,并在门诊病历上注明,待明确身份后再按病历书写规范补

写。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 1、住院患者必须建立床头卡,住院病人一览卡。 2、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核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姓名、性别、床号等)办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确认患者身份,确认识别无误后方可进行操纵。 3、临床治疗护理活动中,标本收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及其他诊疗活动前,医护人员除应采纳以上办法确认患者身份外,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患者身份。 4、对急诊室、产妇、手术患者;对病情危重、意识不清、急救、输血、镇静期间患者;对不合语种语言交流障碍、身份无法识别患者;对成批救治的伤员(≥2人时);对沾染病、药物过敏等患者必须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如有陪同人员,还必须由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5、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含: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6、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7、医务科和护理部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并有记录。 8、患者转床、转科时,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和交接规定,必须及时更新床头卡、病历牌(卡)、住院病人一览卡等信息,认真做好识别和交接记录,并做到二人核对,确保患者身份识别各种信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管理制度

成都成华珍君仁济医院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管理制度 (一)“腕带”使用管理制度 (1)对危重患者、需抢救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必须佩带“腕带”。 (2)腕带由责任护士或接诊护士为患者佩戴。填写患者详细信息,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腕带”使用注意事项及重要性。 (3)腕带一般佩戴于患者上肢,特殊情况佩戴于下肢。 (4)严禁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随意将病人腕带取下。 (5)执行各项治疗护理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信息。 (6)如“腕带”不慎丢失,责任护士应重新核对、填写信息并及时佩戴。 (7)严禁任何人涂改,刮除“腕带”信息。 (8)腕带标识是病人的专用信息,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二)“腕带”身份识别规定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对危重患者、需抢救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和确认患者身份的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时,实行双核对(“腕带”与病历各类信息同时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科室、房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血型、过敏史等,由病房责任护士或接诊护士负责填写。 (4)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腕带”损坏需要更换时,同样需经双人核对。佩戴“腕带”应准确无误,注意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标本采样、给药、发放特殊饮食前,医务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腕带识别标识管理规定

腕带识别管理规定 一、使用腕带作为识别病人身份的标识,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或其他等2种方式核对病人身份,确保病人身份准确,诊疗操作无误。 二、急诊抢救病人、重症监护病房、介入手术、昏迷、神志不清、 无自主能力的重症病人、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治疗,及有晕厥、低血糖、老年痴呆病史病人、年龄在70岁以上者均使用标识腕带。 三、入院时由当班接诊护士在腕带上用签字笔端正、清楚、准确地 填写病人信息: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 腕带书写要求正确、规,腕带上患者的信息项目栏避免遗漏,字迹清晰、工整,无涂改。信息与病人家属一起核对,告知应用的意义及注意事项,核对无误后松紧适宜地佩带在病人左手腕部,如左手腕部是患处则佩带在右手腕部。向病人及家属告知不能随意取下,交代其用途及注意事项,直到出院时由当班护士取下后统一处理。 四、操作时要求三查七对,并查对腕带容,患者转科和交接班、手 术治疗、留取各种标本、输血治疗、放射及超声等检查时需准确识别,除检查病历、床号和呼叫姓名外,需查对腕带标识。五、加强患者佩戴腕带部位的观察如皮肤的完整性,有无擦伤、 手部血运是否良好、松紧度是否适宜等。 六、患者出院或转科时方能将腕带标识取下;如因转科或特殊治疗 等其他原因,必须取下或更换部位时,应重新填写并由2名护士双人核对后再次佩戴腕带,以确保患者标识准确。 七、关注重点环节的患者身份识别,细化识别流程。 (一)手术患者识别:采用“腕带”、“患者家属及陪护亲友”、“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识别。手术前一天由病房护士 确认患者身份戴“腕带”,主管医生进行手术部位标记。手 术患者核对: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诊断、手 术名称、手术部位(左、右)等。接接患者之前:导管室护士 与病房护士查对,进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 术部位的确认。进入手术间后:手术医生与导管护士共同与清 醒的患者交谈查对,确认患者身份。 (二)输血患者身份识别:采用“腕带”、“患者家属及陪护亲友”、“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识别。根据医嘱、输血申 请单,护士两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 血配型。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 Rh因子),检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袋有无

3.1.4.1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标识的规定

变更原因: 2.依据: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实施细则》、《医疗核心制度》 3.范围:全院各临床科室 4.责任者:王瑛 5.规定内容: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室、产房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 3.1. 4.1色达县人民医院关于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标识的规定 (一)全院住院病人统一使用腕带标示,对ICU、新生儿、手术、急诊室等重点科室、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 (二)由护士在“腕带”上标明患者的相关信息:科室、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等。 (三)腕带佩戴程序:对需使用“腕带”的患者,护士必须于患者入院、留观时为其佩戴。由护士填写“腕带”信息,经双人核对(护士一患者、护士—家属、护士一护士、护士一医生),无误后方可为患者佩戴。出院时由护士为其取下。若损坏需更新时,需经双人重新核对。 (四)手术患者手术当天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进入手术室前,手术室护士要查对患者及病历和腕带上的信息,小儿手术必须与家属核对。核对后方可接入手术间。

(五) “腕带”原则上佩戴在患者的手上,如因病情需要可佩戴于脚上。 (六)使用“腕带”标识时应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用途及注意事项:不能随意调换或拆除,因操作需要取下“腕带”,待操作结束经核对无误后重新佩戴。护士每班要检查“腕带”松紧适度、佩戴部位的皮肤情况,确保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患者转科后,由转入科室护士重新填写“腕带”信息,确认无误后予以更换。 (七)护理部每季度对护理人员落实患者身份确认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改进措施。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避免因身份识别差错而发生各类医疗不良事件、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保证医疗安全,来院就诊的每位病人应当如实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身份信息是指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身份资料。相关人员有责任依据患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等有效证件,在各种医疗文书、收款依据上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 二、挂号及出入院处在输入病人身份信息时应当加以核对,并对有疑问的病人信息加以核实。 三、医院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正确识别患者身份。核对时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四、患者身份确认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标识:住院患者需同时使用姓名、床号两种方式。门急诊患者使用姓名、门诊病历条形码核对患者身份。医技科室核对患者身份和检查或治疗项目,保证检查正确的患者和正确的部位。医务人员如发现发现身份信息不符之处应当与病人沟通、核实,并更正。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时应及时主动的进行协调。 五、介入治疗或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

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六、对重点科室如急诊、病房、新生儿、ICU、产房、手术室和重点患者如产妇、新生儿、手术、ICU、急诊、无名、儿童、意识障碍、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等患者,必须佩带标注有身份信息的腕带,如有遗失或损坏等情况,应当及时更换新腕带。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不但要与病人或其家属口头核对身份信息,而且要根据腕带标注内容进行身份信息的核对。身份信息不符时,应当先明确原因,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诊疗活动。 七、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就诊卡号”作为身份识别信息。进行诊疗活动时,需双人核对。 八、患者转接时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和交接登记制度。 九、完善关键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 9.1患者转科交接时严格执行身份识别制度,尤其是急诊科、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病房之间的转接,由医护人员护送,认真交接病历等资料,并填写交接记录。 9.2对重点患者如产妇、新生儿、手术、ICU、急诊、无名、儿童、意识障碍、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等无法向医护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虎患者姓名,如无陪同人员,须有双人共同核对患者身份。 9.3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须有双人共同核对

患者腕带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腕带身份识别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腕带”使用制度与措施 1、各病区对手术、意识不清、新生儿、儿童、语言交流障碍、精神异常、急、危重患者、无名氏、无自主能力的患者及加强治疗病房患者必须另加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 2、护士在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要求字迹清晰规范,信息正确,并向病人及家属交代其目的及注意事项。若损坏或不清晰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3、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要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编号”作为身份识别信息,进行诊疗活动时,需双人核对。 4、腕带佩戴部位首选左腕部,如有特殊原因选择其他部位。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有无擦伤、血运是否良好。佩戴腕带时,松紧适宜,保证病人舒适。 5、病危患者用深红色腕带,手术患者用蓝色腕带,小儿患者用粉红色。 6、病人转科,由接收科室责任护士及时更换腕带的相关信息,并双人核对确认。 7、当主管医生下达转院、出院医嘱后,患者离开病房前,及时为患者解除腕带。 原阳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2015年元月20第二次修订

原阳县人民医院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1、护士在给病人操作治疗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确认患者身份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我院至少用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等两种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对于手术、意识不清、新生儿、儿童、语言交流障碍、精神异常、急、危重患者、无名氏、无自主能力的患者及加强治疗病房患者必须另加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 2、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实施者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应请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床号,以识别患者身份。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无自主能力的急、危重患者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活动前或转科交接时的身份识别标识,如有陪同人员,还必须有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4、严格执行腕带管理制度,腕带内容应填写正确、字迹清晰。项目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过敏史、诊断等。新生儿:另加母亲姓名,出生日期、体重。腕带识别信息填好后必须经两名护理人

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标识的规定

2.依据: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实施细则》、《医疗核心制度》 3.范围:全院各临床科室 4.责任者:王瑛 5.规定内容: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室、产房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 色达县人民医院关于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标识的规定 (一)全院住院病人统一使用腕带标示,对ICU、新生儿、手术、急诊室等重点科室、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 (二)由护士在“腕带”上标明患者的相关信息:科室、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等。 (三)腕带佩戴程序:对需使用“腕带”的患者,护士必须于患者入院、留观时为其佩戴。由护士填写“腕带”信息,经双人核对(护士一患者、护士—家属、护士一护士、护士一医生),无误后方可为患者佩戴。出院时由护士为其取下。若损坏需更新时,需经双人重新核对。 (四)手术患者手术当天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进入手术室前,手术室护士要查对患者及病历和腕带上的信息,小儿手术必须与家属核对。核对后方可接入手术间。 (五) “腕带”原则上佩戴在患者的手上,如因病情需要可佩戴于脚上。

(六)使用“腕带”标识时应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用途及注意事项:不能随意调换或拆除,因操作需要取下“腕带”,待操作结束经核对无误后重新佩戴。护士每班要检查“腕带”松紧适度、佩戴部位的皮肤情况,确保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患者转科后,由转入科室护士重新填写“腕带”信息,确认无误后予以更换。 (七)护理部每季度对护理人员落实患者身份确认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改进措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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