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

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
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

附件

湖北省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附录B(施工图用)使用说明

1.在使用此模板时,设计人员仅需填写“达标简述”、“相关证明达标文件名称或编号”及“是否满足”等三方面的信息。可参照《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17附录B填写。图审机构应审查各专业设计说明并在“审查是否满足”中逐条给出审查结果。

2.施工图阶段的绿色建筑设计说明分专业编写。此模板可作为某专业的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也可作为某专业设计说明中绿色建筑设计章节,具体有设计人员确定。如果将此模板作为设计说明中的绿色建筑章节,模板的编号格式需调整的与设计说明条款编号格式相一致。

3.策划方案表中的“地标”指《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17,“国标”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4;

绿色建筑设计说明

(总平面设计)

一、设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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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依据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4

2.《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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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计目标

满足《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17关于建筑设计的要求,且达到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

三、设计满足标准要求简述

设计满足标准要求的说明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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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计自评

本项目满足《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17中第七章适用于本项目的一般项要求,同时在“节能与能源利用”方面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得分达到分,在“节材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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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资源利用”方面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得分达到分,在“室内环境质量”方面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得分达到分,在“提高与创新”方面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得分达到分,满足星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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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计自评

本项目满足《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17中第十章适用于本项目的一般项要求,同时在“节地与室外环境”方面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得分达到分,在“节能与能源利用”方面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得分达到分,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方面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得分达到分,在“室内环境质量”方面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得分达到分,在“提高与创新”方面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得分达到分,满足星级要求。

绿色建筑设计说明

(电气设计)

一、设计依据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4

2.《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17

二、设计目标

满足《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17关于电气设计的要求,且达到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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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5月7日印发—18 —

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商品房的楼层空间高度标准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第六节层高和净高 第 2.6.1 条住宅层高不应高于 2.80m 。 第 2.6.2 条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 2.40m ,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3 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 2.10m ,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 1.5m。 第264条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 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5 条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 低于 1.90m。 以上谈到的层高的国家标准只是层高的最低标准,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层高另有约定(该约定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否则无效),则开发商交房时应当达到约定的标准 2、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30日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弱势群体的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 条 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 条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 依据:《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3、《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履行违约金标准 一般原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标准来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 4、容积率、绿化率国家标准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 低于30% 。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验收施工总结

上芬小学新校工程 节能分部工程 施 工 总 结 报 告 告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7 年8 月18 日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大家下午好!首先我谨代表上芬小学新校工程所有建设者对各位领导在百忙中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由我单位承建的上芬小学新校工程自2016年04月23日开 工以来,在质监站、业主、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的细心指导和帮助下,节能分部工程现已顺利完成。在此,谨代表总包单位对节能分部工程的施工情况,向各位领导和验收专家

组作简要汇报,汇报分为:工程概况、质量管量、节能产品及设计概况、质量自评意见等四大部分。 一、工程概况 上芬小学新校工程位于民治办事处腾龙路东侧与简上路南侧交界处,总用地面积24612.8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与实验楼5层、行政楼4层、体育馆2层、食堂和宿舍6层、地下室1层、电梯安装工程及园区配套工程等。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教学与实验楼和宿舍楼为天然基础,行政楼及体育馆为桩基础。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局,勘察单位为深圳市协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竣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施工单位为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总承包单位。 二、节能产品及设计概况 1、本工程相关节能产品信息表

三、施工质量控制 1施工准备 认真编制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重点审查:施工技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及设计的要求;为此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是否安全可靠、施工工艺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这为施工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并对影响工程质量的重点、难点及常见工程质量通病起到了预防作用。 2、原材料进场及检测 严把材料质量关,严格遵循材料及半成品的进场申报、进场验收、使用报审程序;按规范要求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分部位,分批次的会同现场监理进行随机见证取样,见证送检,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在本工程上。 3、施工过程控制 1)墙体节能工程 墙体采用200厚或100厚A5.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Mb7.5专用配套砂浆砌筑(水泥砂浆均采用商品砂浆),砌筑前12小时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表面适当洒水,使其表面洒湿。排砖上、下错缝,搭接长度无小于砌块长度的1/3,且无小于150。水平灰缝厚度 8~12,最大不超过15,竖缝宽度不大于20,墙、柱拉接筋采用①6.5或①8@600(三皮砖)后植法,墙体与构造柱留马牙槎。 2)门窗节能工程 A、玻璃采用LOW-E中空玻璃,框料采用铝型材,密封胶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经检测均符合要求。 B连接件与墙体连接牢固,门窗框边均用发泡聚苯乙烯填充饱满,聚合物水泥砂浆密封,经监理工程师隐蔽验收合格后进行玻璃及其五金配件安装。 C门窗三性检测均符合设计要求。 3)屋面节能工程 屋面采用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隔热(XPS板干铺,紧贴防水卷材层,铺平垫稳、拼缝严密。 5、施工工序控制:严格控制好各施工工序,上一工序没有经过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不准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四、质量自评意见 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本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包括墙体节能、门窗节能、屋面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国内外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字体:大中小】2010-09-01 11:12:43 来源:中国天气网 目前全球对建筑“绿色”与否的评估标准主要有: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的“领先能源与环境设计建筑评级体系”(LEEDTM),英国的建筑科研组织(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BRE)“环境评价法”(BREEAM),日本的CASBEE体系等。其中以LEEDTM标准体系为最完善,是目前在世界各国的各类建筑环保评估、绿色建筑评估以及 建筑可持续性评估标准中最具有影响力。 美国的LEED绿色建筑评级体系 为了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与实践,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SGBC建立了一套自愿性的国家标准LEED (Leadershipin Energyand Environmental Design-领导型的能源与环境设计),该体系用于开发高性能的可持续性 建筑,进行绿色建筑的评级。简而言之,LEED是设计、建造和世界上最好最环保建筑的一套先进体系,整个项目包 括培训、专业人员认可、提供资源支持和进行建筑性能的第三方认证等多方面的内容。 中国绿色建筑三星认证 为了推动中国绿色建筑的发展。2006年6月1日,原建设部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第一次为“绿色建筑”贴上了标签。中国绿色建筑三星认证以《标准》为基础,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通过这六类指标将建筑划分为一星至三星3个等级。 为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明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有效期为3年。 通知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具体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和 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委托具备条件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开展所辖地区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 标识工作。 通知指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其中,“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 标识有效期为2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 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标识有效期为3年。 从LEED看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任何一套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特别是一些推荐性的评估体系,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如果这些基本的问题无法得到很好地解决, 那么这套体系最终不可能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实施: 第一个问题就是开发商如何受益? 也就是如何让得到绿色认证的建筑得到更高的估值,这会给开发商带来最直接的利益。当然这是针对那些不仅仅是想"打绿色牌",炒作绿色的发展商,而是一些脚踏实地的,具有前瞻性的开发商。因为我们目前所讲的绿色建筑,不仅仅是建造完之后的给一个认证,而

住宅楼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m2; 2 单人卧室为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2。 3.3 厨房 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2; 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 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2。 3.3.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配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 卫生间 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2;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4、单设便器的为1.10m2。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5.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 ——套内使用面积(m2/套); ——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m2); ——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m2); ——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套型建筑面积(m2/套); ——套型阳台面积(m2/套)。 3.5.2住宅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功能空间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等于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 4、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5、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6、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7、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 3.5.3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层顶内的使用面积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3.5.4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3.6 层高和室内净高 3.6.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3.6.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l.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l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 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l.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 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l.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 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 层高 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 阳台 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 平台 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 过道 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 壁柜 cabinet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 吊柜 wall-hung cupboard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 跃层住宅 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 自然层数 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 中间层 middle-floor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中间楼层. 2.0.20 单元式高层住宅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2.0.21 塔式高层住宅 apartment of towerbuilding 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2 通廊式高层住宅 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3 走廊 gallery 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24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2.0.25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套型居住空间数(个) 使用面积(㎡) 一类 2 34 二类 3 45 三类 3 56 四类 4 68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 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 10m2; 2 单人卧室为 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 12m2. 3.2.2 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DGJ32J19-2015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GJ Array J00000-2015 DGJ32/J19—2015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Accepting specification for the quality of green building

目录 1 总则 (4) 2术语 (5) 3基本规定 (7) 4 墙体工程 (10) 4.1 一般规定 (10) 4.2 主控项目 (11) 4.3 一般项目 (15) 5 幕墙工程 (17) 5.1 一般规定 (17) 5.2 主控项目 (17) 5.3 一般项目 (19) 6 门窗工程 (20) 6.1 一般规定 (20) 6.2 主控项目 (20) 6.3 一般项目 (22) 7 屋面工程 (23) 7.1 一般规定 (23) 7.2 主控项目 (23) 7.3 一般项目 (25) 8 地面工程 (27) 8.1 一般规定 (27) 8.2 主控项目 (27) 8.3 一般项目 (29) 9 供暖工程 (30) 9.1一般规定 (30) 9.2主控项目 (30) 9.3 一般项目 (32) 10 通风与空调工程 (33) 10.1一般规定 (33) 10.2主控项目 (33) 10.3一般项目 (37) 11建筑电气工程 (39) 11.1一般规定 (39) 11.2主控项目 (39) 11.3一般项目 (41) 12 监测与控制工程 (42) 12.1一般规定 (42) 12.2主控项目 (42) 12.3一般项目 (43)

13给水排水工程 (45) 13.1一般规定 (45) 13.2主控项目 (45) 13.3一般项目 (46) 14 室内环境 (47) 14.1一般规定 (47) 14.2主控项目 (47) 14.3一般项目 (49) 15 场地与室外环境 (51) 15.1一般规定 (51) 15.2主控项目 (51) 15.3一般项目 (53) 16 景观环境工程 (54) 16.1一般规定 (54) 16.2主控项目 (54) 16.3一般项目 (55) 17 可再生能源系统 (56) 17.1一般规定 (56) 17.2主控项目 (56) 17.3一般项目 (61) 18 现场检测 (64) 18.1一般规定 (64) 18.2主控项目 (64) 19绿色建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70) 附录A 绿色建筑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复验项目 (72) 附录B 绿色建筑工程现场检测项目 (76) 附录C 绿色建筑分部工程、检验批原始记录表 (78) 附录D保温材料粘贴面积比剥离检验方法 (80) 附录E保温板材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方法 (82) 附录F保温浆料导热系数、干密度、抗压强度同条件养护试验方法 (84) 本标准用词说明 (86) 条文说明 (8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

附件 湖北省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附录B(施工图用)使用说明 1.在使用此模板时,设计人员仅需填写“达标简述”、“相关证明达标文件名称或编号”及“是否满足”等三方面的信息。可参照《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17附录B填写。图审机构应审查各专业设计说明并在“审查是否满足”中逐条给出审查结果。 2.施工图阶段的绿色建筑设计说明分专业编写。此模板可作为某专业的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也可作为某专业设计说明中绿色建筑设计章节,具体有设计人员确定。如果将此模板作为设计说明中的绿色建筑章节,模板的编号格式需调整的与设计说明条款编号格式相一致。 3.策划方案表中的“地标”指《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17,“国标”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4; 绿色建筑设计说明 (总平面设计) 一、设计依据 —1 —

—2 —

一、设计依据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4 2.《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17 —3 —

二、设计目标 满足《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17关于建筑设计的要求,且达到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要求。 三、设计满足标准要求简述 设计满足标准要求的说明见下表 —4 —

四、设计自评 本项目满足《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17中第七章适用于本项目的一般项要求,同时在“节能与能源利用”方面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得分达到分,在“节材与材 —5 —

料资源利用”方面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得分达到分,在“室内环境质量”方面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得分达到分,在“提高与创新”方面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得分达到分,满足星级要求。 —6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版发布实施公告来源:中国房地产报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9日 14:41 作者:焦玲玲 绿色建筑进入2.0时代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焦玲玲北京报道 已经施行8年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工作正式完成。 5月27日,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挂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7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同时废止。 “锤子总算是落地啦。”、“谁有新标准?”、“求电子版终稿。”一时间圈内人士一下子活跃起来。一位消息灵通人士称,“6月中下旬才有纸质版,电子版目前搞不到”。 据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自2011年9月开始修编,2013年3月送审报批,至今历时两年半,这个用来衡量国内建筑绿色化的标尺才获得又一次“校准”,也标志着中国的绿色建筑开始进入2.0时代。 千呼万唤始出来 国家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自2006年首次发布实施以来,有效指导了我国绿色建筑实践工作。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评出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446个,绿色建筑面积达到1.6亿平方米。在不久前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主要指标显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将由2012年的2%增加到2020年的50%。

“但随着绿色建筑各项工作的逐步推进,绿色建筑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各行业、各类别建筑践行绿色理念的需求不断提出,该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绿色建筑实践及评价工作的需要。”这是2011年启动标准修编时官方做出的修编说明。2011年9月28日,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在此之后,直到2013年3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才送审报批,之后业界多次传出正式颁布时间,有人曾预测标准会在“2014年正式实施”,但迟迟未见出台。 历经周折的绿色建筑新国标修订显示出国家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重视的同时,另外一个背景就是国内绿色建筑经过8年的“野蛮生长”之后,出现的问题也不少。 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杨榕在几天前的一次绿色建筑技术交流会上用“几重几轻”概括了当前绿色建筑发展中的几个问题,其中的一点就是目前绿色建筑重视技术材料的单项运用,对于技术整合尤其是与建筑功能的结合运用不足。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与业内多位人士交流现行国标时,有人甚至直言,当前绿色建筑标准中采用的条数计数法无形中在引导绿色建筑技术堆砌,“我用了哪些技术就打勾,然后加起来,做了几项就可以得一星,然后再增加几项,就可以拿二星级标识,然后是三星级标识”。 获取标识难度加大 5月24日,也就是在新国标颁布公告的3天前,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有幸听取了新国标修订组成员、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林波荣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版)》的解读报告。 据悉,新标准主要在“定位与原则”和“评价方法”上做了调整。新国标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明确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在节地、节能、节材、节水、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体现了绿色建筑的全过程控制,“施工管理”一级指标在运行标识阶段参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GBJ96-8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7年7月1日 关于发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6〕1771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负责主编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为国家标准,自1987年7月1日起实行。 本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6年9月22日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 typical floor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附件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B50300-2013 桂建质(综合类)—01

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填写,再交总监检查确认。填写时间在进场后、开工前。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并交总监检查确认。 2.表中的内容按序号为: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 (2)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①人员任命与职责分工文件;②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文件、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③人员签字与照片文件;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标准员;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等的质量责任制;⑤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⑥技术交底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测量工、钢筋工、木工等普通专业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5)图纸会审记录: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审图报告及相应的设计回复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应的设计答复资料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设计文件应加盖审图章。(6)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标准图集等,要求施工有明确的依据,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要求有针对性,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度、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等。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安装、检测、备案、维保与拆卸等。(11)计量设备配备:要求计量准确。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留置方案、检测试验计划等。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自检与交接检制度、项目周检制度、质检员日检制度、质量问题整改制度、缺陷修补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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