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反映出我们党对国家与政权建设基本规律和治国理政基本规律的深刻认识,是党执政和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根本转变。在民众尚未形成普遍性的法治思维的情况下,作为执掌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法治;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领导干部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等法治问题进行了浓墨重彩的论述,阐述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理念,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把中国共产党的法治理论和法治纲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领导干部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织者和践行者,也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与此同时,为适应风险社会的治理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明确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治国理政中的战略地位。其中,法治思维要求领导干部时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承担法律责任。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行为实践,是在操作层面提出的明确要求。二者相辅相成,是新时期深入持久和卓有成效地提升领导干部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现状反思

所谓法治思维,在本质上区别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其实质是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律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和尊重保护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机关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在培养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形成法治思维等法治素养等方面较好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但是,树立以合法性判断为优先、法律规则为中心、坚持程序正

当、限制权力保障权利的法治思维,也要特别注意反思当前中国社会治理中以下三个问题。

(一)领导意志扭曲法律执行的反思。

树立以规则为中心的法治思维,特别要注意反思某些以领导意志为中心的现象。法治讲求理性,具有非专断性与客观性的特征,而人治的非理性特征明显,往往激情、专横,带有强烈的主观意志。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以领导意志为中心的现象在我国当代社会中屡见不鲜而难以根除。在工作实践中,有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意识仍然淡薄,仍然存在官本位思想和特权观念,缺乏法治精神。举例而言,近年频频曝光的冤假错案事件就充分体现了唯领导个人意志思维导致的乱象。萧山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案、贵州杨明案等等,都是个别领导在一系列严打运动中,为了达到“从严、从重、从快”的政治要求,办案急功近利,导致体制内频发刑讯逼供事件。再比如,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从案发到判决死刑仅用了61天。即使后来发现可能造成了冤案,主事机关为逃避追责保持缄默,使案件数十年无法获得再审资格。也有部分党员干部认为法治思维的分权意识,不利于管理。他们不善于用法治统领全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化,不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而是搞“一言堂”、“拍脑袋”决策、凭经验决策等,对公民基本权利不够尊重甚至漠视,遇到问题打招呼、批条子,甚至干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具体工作中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既使领导班子失去凝聚力战斗力,又使一个地方行业部门发展不平衡不协调。

(二)重大决策“亲情化”的反思。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推进依法行政部分明确讲到,要推进政府职能、机构、责任、权限的法定化,实际上包含了行政程序的主要内容。明确提出了重大决策的程序也要法治化的要求。现实情况是有些领导干部认为法治思维追求平等,打破等级和权威,降低了行政决策效率。有的领导干部把“情理式思维”应用到党内政治生活中,应用到区域内的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事项的重大决策之中。遇到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发展规划决定往往以情理代替法理、以情感代替政策法律;干部选拔任用上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以人划线、以地域划线;重大项目投资有的与商人交往过密,有的让亲属子女及特定关系人介入等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出现了许多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和由于官商勾结而产生的

贪污腐化问题。

(三)政绩考核“发展第一”的反思。

法治思维强调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追求公平正义。迷信政绩考核“发展第一”,发展不讲法治是法治意识淡漠的突出表现。有的领导干部甚至提出“什么都依法,能发展吗”这样的问题,有些领导干部的惯性思维就是寻找法律漏洞,打法律擦边球。虽然主流舆论强调可持续发展观念,但在考核机制面前,为了追逐“政绩”急功近利,拼资源、竭泽而渔,蛮干式发展,甚至不惜以牺牲法治的方式来换取经济的发展。如2010年江西宜黄强拆事件中,当地官员声称“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每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结果只能引发出各种恶性事件和社会矛盾、社会冲突。一些领导干部谈起发展与法治的关系时常有这样的说法:“发展有时就是要违规违法,严格按照法律,很可能办不成事情”;有的领导干部抓改革发展问题时,不遵循法治原则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惯用“运动式”思维。习惯于召开动员大会、莅临剪彩致辞、层层督促检查,大轰大嗡,搞“运动式”推进,推进工作缺乏有的放矢,不能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助长了地方行政首脑“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

二、制约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原因分析

法治国家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中外历史经验证明:一个成熟发达的国家,一定是一个崇尚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国家。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而言,领导干部是手握公权力的执政群体,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但在处理实际问题时,领导干部的法律观念没有转换,与法治相适应的法律至上、司法公正、程序优先等法律原则和价值没有转换成其思维方式的有机组成部分,很难谈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归结起来,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法治意识淡漠。部分领导干部受封建传统官本位文化、权势思维影响,导致法治信仰缺失,失去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生动力。部分领导干部潜意识中迷信地认为法治思维不适应中国国情,是“舶来品”。迷信积累了具有几千年封建“人治”传统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他们认为,简单的法治思维难以应对复杂的社会关系、法治思维只是存在于理论环境中,解决不了社会综合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虽也知道依法依规办事的重要性,但因为受

到固有利益的藩篱的制约,不愿意丧失固有利益、以权谋私。有的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选择地适用法律,有利于自己的就办,不利于自己的就不执行。久而久之,铤而走险,法治意识越来越淡漠。特别是在国家权力覆盖相对较弱的基层地区,这样的思想误区愈加严重,促就了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悖离法治精神现象滋生的土壤。

(二)法治能力不足。这首先表现为部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有些领导干部完全没有法学理论的学习和熏陶,并且也没有重视后期的继续教育。在起码的法律知识都还比较欠缺的条件下,更谈不上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其次,法治思维能力不足也制约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些领导干部虽有法治意识,但由于受到经验主义的影响,习惯于仅仅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并思考法治,比较缺乏对法律的精神层面的法的意识与原则的重视。要真正发挥法治的“硬件系统”应有的作用和价值,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精神、意识和观念,也就是要有法治的“软件系统”予以奠基和支撑。

(三)法治文化滞后。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法、儒两家的法治思想便已出现,但是无论是法家的法治,还是儒家的法治思想与现代法治原则和要求都相差甚远。我国封建社会的法治其本质依然是人治,是为服务于统治者和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近代以来,中国的国门被打开,故步自封的封建文化也受到了猛烈的冲击,中国封建末代的统治者和精英知识分子开始了向西方学习、被迫吸纳西方现代文化和制度的历史过程。戊戌变法学习西方资本主义治国体制,法律制度的冲击也极为强大,这个时期传统的“法治”思想开始了演变,人治的法治思想开始受到质疑;新中国成立以后,“法治”的内涵被解释为“法制”;还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国内学人曾经发出了“中国人,你为什么不法治?”的追问1。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一词追根究底源于西方,对于当代中国而言,“法治”是舶来品,它是以西方体现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的现代西方法治为原型进行中国式的演变的外来物2。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法治文化的进路还面临诸多的文化困境,这在客观上阻碍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形成与运用。

三、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对策

1慕槐.《中国人,你为什么不法治?》[J],《比较法研究》1989 年第1期。

2王若玄.中国法治制度背景下的“法治”概念理解[J],法制与经济2015年2月,总第403期

民众尚未形成普遍性的法治思维的情况下,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就成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徒法不能自行,在法治资源的配套供给已经不存在问题的背景下,需要解决的应该是通过普法等解决法治资源需求问题。若领导干部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即便有再完备的法律体系,法治资源都没有被实质性地供给。要求领导干部具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实质是解决法治资源的供给问题,应该采取建设性的对策,而不是对其放逐不管,或者完全依靠领导干部的自觉养成。3

(一)通过比较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与人治思维、人治方式的优劣,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政务的历史必然性。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相对于人治思维和人治方式而言的。当前,我国仍处于人治向法治的转型期之中,“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破坏了国家法治建设。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反复比较“人治”和“法治”的优劣,既注重从历史的纵向进行比较,总结经验教训;又注重现实的横向比较,从现实的案例中获得启发。而且,这种比较要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起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求领导干部在各方面发挥先锋队的作用,首要的是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真正尊崇宪法和法律,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增进党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激发内生动力,培养法治思维。法治思维不是天生的,它也不会自发形成或者发挥作用,而是要靠发挥主观能动性,主体自身通过学习和实践逐渐养成。一个平常没有法治思维的人,不可能遇事儿突然形成法治思维。所以法治思维的养成在平时。“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平时养成法治思维的过程是一个主体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并不断进行法律实践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教育培训在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方面虽起到了较为积极的作用,但是这种学习培训还应该注重制度化、常态化的思路。首先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学习,然后再是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3王福友.《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J],学术交流2013年,第9 期

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刑法等法学基础知识内容以及机关领导干部执行公务所必须掌握和遵循的各类部门法。通过开展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行政领域综合改革”为主题的专题培训,深入研讨行政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干部按法治程序、用法治方式进行管理和决策,牢固树立法治信念,从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怀有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

(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水平考核评价机制

党组织应该把提升法治素养和能力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一项政治要求,并且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等纳入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水平考核机制之中,使之成为硬要求、硬标准、硬约束。在考核评价机制之中,除了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分析和处理社会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外,还要注重反面警示的典型案例。从而最终引领整个领导干部队伍矫正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逐步使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主动自觉的惯性思维方式;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中,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细化考核评分标准,制订合格分值和评先选优最低分值,对该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把具备一定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必要条件,并将考核分值与单位、领导干部个人的目标奖励等挂钩,让领导干部趋利避害,通过自身利益的权衡促进法治意识的养成。对于那些坚持人治思维,在决策、执法和其他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有法不依,滥用职权的领导干部要依法问责、追责。

(四)改善法治环境,通过制度环境提升公权力执掌者的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增强了,会自然促进法治方式的运用;法治方式运用多了和运用有效了,自然会改善法治环境,而法治制度环境改善了,又会反过来提升公权力执掌者的法治思维。改善法治制度环境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一要注重法治“内环境”建设。既包括进一步完善推进行政管理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各项立法,特别是行政程序立法,也包括健全保障法律执行、运作、实施的各种具体制度;二要注重法治“外环境”建设。包括进一步推行依法执政和政府管理方式创新。这对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意义重大;加强行政监督和问

责。权力必须受约束,要用权力监督权力、用权利监督权力。“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4领导干部要坚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树立权力与责任对等意识,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权力要慎用更不能滥用。用手中的权力送人情、走关系,必然让政府公信力下降;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通过健全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批评政府、监督政府权利的落实,要建立健全人大监督、民众监督、网络监督等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依法依规办事,让人民群众不因找不了关系而办不成合法合规的事,不因找到了关系而办成不合法不合规的事,使其真正感受到法治下的公平公正。5三要注重法治“软环境”建设。通过开展全民普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公民法治意识,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田刚.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J],《实事求是》2014年第5期

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 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3吴玉英.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J]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5年3月第8卷第2期

4于浩.当代中国语境下的法治思维[J],北方法学第8 卷总第45 期

4[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 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第154页.

5田刚.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J],《实事求是》2014年第5期

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摘要】十八大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表明,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文章分析了我国当前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现状,并从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自觉性,改善法治环境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环境 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五部分,用一个专题,以较大篇幅论述了依法治国方略。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执政党报告中首次出现,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到如此高度,这说明,虽然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建设已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社会矛盾亟待化解,法治建设任务任重道远。而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 一、深刻理解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内涵 2010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的要求。党的十八大的提法则更进一步,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法治思维”是思想层面的要求。指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能够运用法律规范、原则、精神和逻辑对所遇到和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和做出结论的思想认识过程。法治思维强调思想转变,要求领导干部在行使国家公权力时,无论是在决策、执行和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要做到权力行使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合法。 “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指领导干部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运用法律创制的制度、机制、程序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法。 二、当前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现状 从当前来看,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我国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缩影,有了明显的提高,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观念和习惯也在逐步养成。但是种种现象也表明,领导干部,尤其是一些基层的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下问题。

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

之一:提高法治思维能力需“内外兼修” 张学群 2015年05月23日10:19 来源:学习时报 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就是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指引下,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内优素质,领导干部切实增强自身法治思维能力 打铁要靠自身硬。提高法治思维能力首先靠领导干部增强法治素养,自觉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积极践行者和引领者,坚定信念,努力学习,自加压力,真正从思想和行动上使法治成为一种自觉。 贯彻法治理念。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领导干部能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决策,是建立在良好法治思维理念基础之上的。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法为尊、保护人权、依法治权等法治理念,把对公平、公正、公开的追求作为内心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习惯,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和公信力。养成用法治理念指导依法行政的良好习惯,让“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领导干部的常用语,使依法履职、依规办事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履职导向。重视法治理念的实践运用,在遇到公权与私权冲突、公利与私利冲突时,能够主动运用正当程序等法治理念和法律原则处理问题,坚持依法办事,使决策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积累法治知识。认真进行法治理念方面的理论学习。法律制度纷繁复杂,以法治理念和法理学的学习为基础才能从中发现主线,从而提高掌握法律知识和应用法律规定的能力和水平。从现实情况看,领导干部不同于专业法律从业者,对其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不可能要求那么高,要在法律原则的掌握上下功夫,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理解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力运行的规则,提升法治思维的高度和广度。加强与本行业内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相关程序法的学习,夯实法治思维的密度和硬度,成为熟练应用法律方法解决问题、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 善学善用法治方法。法治思维能力的养成关键靠实践,领导干部在法治实践中,应善于提高依法思考、依法决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弯下腰来,亲身实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反映出我们党对国家与政权建设基本规律和治国理政基本规律的深刻认识,是党执政和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根本转变。在民众尚未形成普遍性的法治思维的情况下,作为执掌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法治;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领导干部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等法治问题进行了浓墨重彩的论述,阐述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理念,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把中国共产党的法治理论和法治纲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领导干部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织者和践行者,也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与此同时,为适应风险社会的治理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明确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治国理政中的战略地位。其中,法治思维要求领导干部时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承担法律责任。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行为实践,是在操作层面提出的明确要求。二者相辅相成,是新时期深入持久和卓有成效地提升领导干部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现状反思 所谓法治思维,在本质上区别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其实质是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律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和尊重保护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机关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在培养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形成法治思维等法治素养等方面较好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但是,树立以合法性判断为优先、法律规则为中心、坚持程序正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上) 答案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上) 第1部分:判断题 (共10题,共25.0分; 默认单题0.0分) 2.5 1、民意如何汇聚并不是国家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B 2、《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 2.5 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2.5 3、多年来,尽管党和政府不断强调法治建设,但法治问题依然非常突出。(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4、理论界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及走出目前依法治国的困境等问题,都做了深刻的理论阐释。(2.5分) 得 2.5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5、在某些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干部现场办公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给现场造成混乱。(2.5 2.5 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2.5 6、领导干部在视察过程中,需要明确自己的定位,做到各在其位、各谋其职。(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0.0 7、政府在做很多事情时不计成本,这与其权利和责任不匹配没有任何关系。(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B 8、现场办公与其说是“亲民”,更多时候可能是扰民,甚至是漠视基本的行政程序。(2.5分) 得分:2.5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0.0 9、从理论上说,只有一种途径可以解决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B 10、在科层制的行政领域,处理问题需要尊重最基本的规律和原则,即行政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制度。(2.5 2.5 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第2部分:单选题 (共10题,共25.0分; 默认单题0.0分) 1、()报告中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 2.5 稳定能力。”(2.5分) 得分: A 十五大 B 十六大 C 十七大 D 十八大 正确答 案:D 2、党的()提法更进一步,不仅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5 2.5 分) 得分: A 十五大 B 十六大

费德平: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

费德平: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湖北日报2012.12.5 星期三费德平(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全新论述,不仅从价值观和方法论的高度,提出改革、发展与稳定难题的破解之道,而且从弘扬法治精神的深度,提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决策的新思路、新要求。 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规则意识、法治思维能力得到逐步提高,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法治思维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一定程度上存在官本位的特权观念。一提依法治国、依法办事,首先想到的不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而是治“民”,出现以权压法、以情轻法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不能正视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多发群发的现实,奉行“摆平就是水平,稳定就是搞定”的人治思维,认为“有法(律)无(办)法,无法(律)有(办)法”,采取非法律手段解决现实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往往为追求“稳定”而牺牲“法治”。有的领导干部追求GDP至上,以牺牲“法治”的方式来换取经济的发展。这些模糊认识直接影响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二是法治思维能力不足。有的领导干部忽视甚至违背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对某些遵循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可以决策的事项,机械地按法律条文办事,致使决策违背法律的根本目的。有的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选择地适用法律,有利于自己的就办,不利于自己的就不执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不足,还突出表现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上。不能正确把握运用法治原则和精神,不能做到统筹兼顾,灵活处置,以致酿成恶性群体性事件。 三是忽视决策程序。近年来,有的地方违反土地规划法律法规规章,违反物权法和征收补偿条例,违法征地、违法拆建,任意侵犯公众财产权和人身权,引发多起自焚、自杀等惨剧或者暴力对抗致人死亡的恶性事件;一些地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兴建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以致造成严重生态灾难事件。出现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领导干部决策时没有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办事,

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大意义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d1989308.html, 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大意义 作者:梁成义 来源:《管理观察》2013年第32期 前言: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十八大报告都提出了提高领导 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为什么当前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提高这方面的能力呢?本文从这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破除人治思维的不二选择、解决我国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这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加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日益成为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2010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意见》首次提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领导干部要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是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各级领导干部基本素质提出的新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自身的法治思维能力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重大意义。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内在要求 我国改革开放30余年,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有三个标志性事件: 一是将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 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载入宪法,从而使“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高度指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列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 二是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确立,是2005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现实和全局出发,借鉴世界法治经验,对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在这五个方面内

浅谈如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浅谈如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2014-10-22 10:37:22 来源:四川法制网作者:先梦洪王其远【大中小】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人人网腾讯微博豆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把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详细描绘法治中国新图景,中国共产党在致力于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进依法治国的意识和能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运用“法治思维”是坚持党的依法治国方略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成为各级领导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这意味执政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工作的时候也就要做到法律至上。 一、法治与法治思维内涵 法治,追根溯源是追求公平、公正、公开。法治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权力与权利的冲突。这里的权力指的是公权,权利指的是私权。法治的精髓就在于限制权力、保护权利。对于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于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由此可见,法治重在治权、重在治官。人民政府应该是“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民的敬重”的政府;政府官员应该是“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

的公仆。这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所在。运用法治思维,是相对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来讲的,主要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时,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的原则,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限制权力,保障权利,既是法治的精髓,也是运用法治思维的核心。 二、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思维素养,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 (一)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维定势。 1、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法治思维与权力行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权的关系,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2、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公平正义,以人为本、以法为尊、保护人权、依法治权等法治理念,不断追求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价值,使领导干部能自觉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自觉而坚定地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领导干部要形成运用法治的思维定势。法治思维定势,就是思维主体在运用法治思维时的一种心理定势和法律价值趋向。领导干部遇到问题和矛盾时,选择运用法治思维,还是行政思维、

如何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学习心得体会

如何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学习心得体会 十八大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入党代会报告,说明了法治在当今社会主义中国的重要性,也说明了法治思维的培养必须作为一项非常急迫的任务来完成。所谓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而领导干部只有在工作中运用所法治思维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才能正确运用自己手中的职权,才能维护政府的威信。所以,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在政府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具体而言 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体制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来引导,而目前我国的法律体制还不是很完善。虽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时代的需要我国已经颁布了许多不同的法。但是,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规章之间、行政权与司法权依然有许多冲突存在。这让法律变得复杂,于是学习这些法也会变得复杂。所以,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使相关法律更加清晰明了,给领导干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会更有利于领导干部来学习法律,从而明确自己的权与责,依法行政,在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法律思维来做价值判断。 2、注重法律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2020年依法治国的方略基本实现。而领导干部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是最重要的。当前很多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之风屡禁不止。这些现象都突显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方式亟待提高。所以,我们必须注重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相关部门应当不定期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纳入领导干部的培训后的检测考核体系。完善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体系,通过专家面授和专家网上教学多种方法来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从法律理论上对领导干部实行武装,让领导干部将法治思维运用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以杜绝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3、提倡外部监督,尊重外部约束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培养,除了自身的学习和自身的约束外,还必须有来自于外部的监督。领导干部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同时也是法律的监督对象。能否消除领导干部自身的特权思想,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效果。消除特权思想,领导干部就要坚持群众路线,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倾听群众的声音。利用外部力量来约束自己,把领导干部的行为都纳入在法治轨道中,这是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需要当今各级领导干部共同的努力,共同去培养和提升自身的法治思维。完善的法律体系、系统的法律学习和外部监督是培养和提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可或缺的途径。

对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思考

【摘要】本文阐述了法治思维的概念和内涵及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要意义,指出了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路径。要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注重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培养法治思维;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 【关键词】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治理方式;路径 一、什么是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所针对的主要对象就是党员干部,它可以帮助其在遇到问题时,使用法律规范、原则、精神和逻辑对其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得出结论和决定的一种思想认知过程和活动。其含义是:指以法治固有的特性及通过法治信念来认识事物,辨别是非和解决问题为基础的一种思维方式。其实质是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律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和尊重保护人权,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其核心是权利义务观念。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而言,除了具有公民应有的权利义务观念之外,还要有法治的权力观,即权力的有限性与程序性,以及守护法律、维护宪法与法律权威的责任意识。 法治思维由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理性等基本的法律价值和理念组成,它是实现理想社会秩序的主要手段。法治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手段,法治的基本要素和机制包括:第一,法律是治理社会的主要手段;第二,法律是实现社会整合的主要途径;第三,民主是立法政策和法律的前提;第四,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建立法律的基础;第五,法律具有权威性、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是至高无上的;第六,公正地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第七,能够有效地制约国家权力,防止国家权力的失控和变异;第八,能够实现社会价值的平衡与互补。 二、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要意义 1、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实现好、维护好宪法法律权威的内在要求 宪法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普遍行为规范。要使每个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最大限度的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就必须维护宪法法律的最高地位和最大权威。如果宪法法律没有权威和尊严,领导干部在管理各项社会事务中就没有了统一的标准,公民的行为就失去了统一的规范。为此,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就是要体现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和威严,在党员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下都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形成一个人人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2、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勾画了更加清晰的法治路线图,要实现这一宏伟蓝图,要靠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群众,以党员干部为主,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作用,是其重要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当前,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中仍存在着不少新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方面,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意识薄弱,在实际运用法治思维管理社会经济、文化、社会等事务时,其水平有待提高。 第二,由于受五千多年“人治历史”的影响,党员干部在管理社会时习惯用“权力”、“人情”来管理,尤其遇到问题或矛盾时往往首选的是请示领导,而不是寻找法律依据和法律标准,使党员干部工作动力不足。 第三,有的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深、不够细,导致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面对这些新问题新矛盾,唯有通过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来调节各方的利益,促进矛盾的化解、保障社会的和谐,使决策者依法决策,执法者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司法者公正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守住法律的最后防线。 3、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全国各族人民愿望所在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 作者:封丽霞来源:学习时报字数:1782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多次就依法治国发表重要阐述,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专门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明确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共同发展的努力方向,对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作出工作部署,强调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这些阐述积极回应了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关注和期待,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庄严宣言,为我们指出了新时期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任务,对下一阶段的法治建设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我们党在新时期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深水区、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各种利益冲突频繁、社会矛盾凸显。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的同时,民主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权利义务意识也得以普遍增强,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对于真正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期待。 尽管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政务的能力与民众日益增长的依法治国的需求之间还存在相当大的距离。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个人意志至上、法治观念淡薄,以权压法、以言代法、“法外特权”思想根深蒂固,常常习惯于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代替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与社会事务,甚至人为干预正常的执法和司法活动,依权不依法、以权压法、以情扰法。可以说,当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作为执掌国家权力和治国理政的重要主体,各级领导干部是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何,将直接决定党依法执政理念的落实、影响各级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果,亦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成败。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就像其必须具有较高的理论思维、战略眼光、辩证思维能力一样。反之,领导干部如果没有培育起法治思维、没有养成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习惯,老百姓势必“上行下效”,“民以吏为师”,自然也就不把法律当回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无从谈起。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是关键。为此,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就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改革、发展、维稳中的棘手问题的能力,必须树立宪法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

如何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学习心得体会

如何培养企业内部培训师 如何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学习心得体会 十八大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入党代会报告,说明了法治在当今社会主义中国的重要性,也说明了法治思维的培养必须作为一项非常急迫的任务来完成。所谓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而领导干部只有在工作中运用所法治思维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才能正确运用自己手中的职权,才能维护政府的威信。所以,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在政府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具体而言 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体制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来引导,而目前我国的法律体制还不是很完善。虽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时代的需要我国已经颁布了许多不同的法。但是,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规章之间、行政权与司法权依然有许多冲突存在。这让法律变得复杂,于是学习这些法也会变得复杂。所以,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使相关法律更加清晰明了,给领导干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会更有利于领导干部来学习法律,从而明确自己的权与责,依法行政,在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法律思维来做价值判断。 2、注重法律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2020年依法治国的方略基本实现。而领导干部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是最重要的。当前很多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之风屡禁不止。这些现象都突显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方式亟待提高。所以,我们必须注重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相关部门应当不定期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纳入领导干部的培训后的检测考核体系。完善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体系,通过专家面授和专家网上教学多种方法来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从法律理论上对领导干部实行武装,让领导干部将法治思维运用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以杜绝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3、提倡外部监督,尊重外部约束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培养,除了自身的学习和自身的约束外,还必须有来自于外部的监督。领导干部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同时也是法律的监督对象。能否消除领导干部自身的特权思想,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效果。消除特权思想,领导干部就要坚持群众路线,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倾听群众的声音。利用外部力量来约束自己,把领导干部的行为都纳入在法治轨道中,这是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需要当今各级领导干部共同的努力,共同去培养和提升自身的法治思维。完善的法律体系、系统的法律学习和外部监督是培养和提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可或缺的途径。 页脚内容1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摘要]建设法治国家,需切实提高各级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文章以此为出发点,阐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涵义及内在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其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 [关键词]法治;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面对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急剧转型所伴随出现的种种社会矛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全新论述的提出,将对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和行为准则等诸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并使其发生深刻变化。 一、法治、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一)法治 西方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当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1]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是与“人治”相对立的,其基本意义是依法办事,强调法律应该得到普遍的服从和遵守。”可见,法治大致包括这样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有完备且良好的法律制度,即法制。法制是法治的前提,但法治不是法制的必然。其二,法律制度要得到普遍地服从和遵守,这就要求法治除了要具备完备且良好的法律制度外,还要有与法律制度相配套的法律运行机制,公权力受到制约,并且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可以说,法治是一个动态概念,它既包括法律制度,又包含着法治精神指引下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系列法律实践活动。 (二)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思维”是人类借助语言,运用知识,通过一定的逻辑程序,以达成认识和实践的活动。人们通过思维,形成观念,获得认识,养成精神,最终体现为行动方式。[2]因此,对于法治的认知和实践活动,可称之为“法治思维”,而在这种法治思维指导下的行动方式,即为“法治方式”。具体而言,所谓“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所谓“法治方式”是指执政者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运用法律创制的制度、机制、设施、程序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争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式、方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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