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18 家(080402)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18 家(080402)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18 家(080402)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北京市健宫医院

15、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6、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2008.04.02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4、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科”),并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社保局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已设置投诉箱),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医疗证》、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及时报告医院医保科,医院医保科及时上报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需要。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

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医保科来查对,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对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和医保中心沟通、协调。 3.信息管理员做好医保的数据备份,定期检查服务器,确保医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一)、医保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及市社保局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在副院长的领导下,认真遵守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的《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北京市社保定点医院名单

北京市社保定点医院名 单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北京市社保定点医院名单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综合)名单(共419家) 医院名称等级单位地址 东城区:17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三级甲东城区崇内大街2号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三级甲东城区王府井帅府园1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三级甲东城区东四六条南门仓5号卫生部北京医院三级甲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 北京市公安医院三级合格东城区银闸胡同25号 北京市第六医院(东城区交道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东城区交道口北二条36号 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东城区和平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 北京市隆福医院(东城区景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东城区美术馆东街18号 交通部北京交通医院二级合格东城区安内大街车辇店胡同15号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医院=(东城区东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40号 北京市东城区长安医院一级甲东城区老钱局胡同甲14号

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医院(东城区北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 甲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184号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区医院(东城区朝阳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 甲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灯草胡同31号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医院(东城区建国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 甲东城区后赵家楼胡同9号 北京市东城区东外医院(东城区东直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东城区东直早外察慈小区7号楼 北京铁路局东华门铁路医院一级东城区东安门大街43号 北京航星机器制造公司北京东城航星医院(一级)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 西城区:16 北京积水潭医院 ?? ?三级甲 ?? ?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三级甲 ?? ?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三级甲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号 邮电总医院三级合格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号 北京市二龙路医院(西城区二龙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西城区下岗胡同1号 北京市第二医院(西城区西长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西城区宣内大街油坊胡同36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三级合格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4号

不用选也能报销的北京市医保定点A类医院及医保定点医院

医保不用选也能报销的北京市医保定点A类医院、专科医院和中医医院名单 A类定点医院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北京市健宫医院 15、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6、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19、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专科医院和中医医院名单 东城 1151001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中医三级甲 115100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医三级甲 1151003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附属鼓楼中医医院中医二级甲 1151004中国中医研究院骨伤科医院中医三级 1151005中国中医研究院针灸研究所门诊部中医 1151006北京天安中医院中医一级 1151007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东城中医门诊部中医 1151008北京市东城区中医药学会东单中医门诊部中医 115200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专科三级甲 1152002北京市东城区妇幼保健院专科二级甲 1153001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专科一级甲 1154001北京地坛医院专科三级甲 1155001北京市东城区口腔医院专科 1155002北京市东城区急救站专科 1155003北京地坛口腔门诊部专科 西城 2110013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丰盛医院)中医二级2151001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中医二级甲 2130016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西单门诊部中医 215300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专科三级甲 2154001北京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专科三级甲 2155001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阜外心血管

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等10项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

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等10项信息业务 编码规则和方法 一、定点医疗机构编码规则和方法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分3个部分共12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定点医疗机构标识码,第2部分是行政区划代码,第3部分是定点医疗机构顺序码。定点医疗机构编码结构见图1: 图1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结构 第1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标识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H”表示。 第2部分:行政区划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前两位代码表示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间两位代码表示市级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后两位代码表示县级行政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 第3部分:定点医疗机构顺序码,对同一市级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下的定点医疗机构赋予的顺序码,用5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二、医保医师编码规则和方法 医保医师编码分3部分共13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医保医师标识码,第2部分是行政区划代码,第3部分是医保医师顺序码。医保医师编码结构见图2: 图2 医保医师编码结构 第1部分:医保医师标识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D”表示。 第2部分:行政区划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前两位代码表示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间两位代码表示市级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后两位代码表示县级行政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 第3部分:医保医师顺序码,对同一市级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下的医保医师赋予的顺序码,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三、医保护士编码规则和方法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 件 号】京劳社医保发[2006]107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6-08-01 【实施时间】2006-08-01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调动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出,我们在认真总结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试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八月一日 附件: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分级分类管理是市、区两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分别确定管理重点,利用科学、合理的、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类标准,客观公正地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费用管理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将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A、B两类。在提高定点医疗机构自我规范、自我管理积极性,创造定点医疗机构间良性竞争环境的同时,通过动态监测管理,达到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出的目的。 一、划分A、B类原则 每年度根据日常考核、费用控制、联审互查及综合管理情况等四方面十余项考核指标,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量化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将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A、B两类。 (一)日常考核情况 1、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关于加强对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及考核的通知》(京医保发[2003]14号)精神,由市、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报销的门诊费用及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住院费用进行审核打分,汇总累计。 2、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的医疗保险工作量。 (二)费用控制情况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住院次均费用、平均住院天数、日均费用、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自费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住院次均费用与去年同比增长率等项目与同级同类定点医疗机构比较并进行量化考核。 (三)联审互查情况

医保不用选就能直接看病报销的北京医保定点专科医院

医保不用选就能直接看病报销的北京医保定点专科医院 按医保有关规定,每一个人可以自选4家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可以包含该中心下属的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这样,自己选择的指标,共计可以选择5家医疗机构)。 特在此提醒: 一、以下的北京市医疗机构名单,是医保规定不用选、也能直接看病、报销的医保定点专科医院(中医、口腔、老年病、肿瘤、心血管病、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和A类19家大医院。 二、除此名单之外,每一个人还可再任意选择4家医疗机构,作为自己看病、报销的医保定点医院(其中包含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该中心下属的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际上可自选5个指标)。 可以直接看病、报销的A类医院和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的名单 一、19家A类定点医院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北京市健宫医院 15、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6、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19、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二、能直接看病报销的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的名单 (包括中央、部委、市属及18个区县的一、二、三级医院)东城 (医保编码和医院的名称、等级;下同)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中医三甲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医三甲 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附属鼓楼中医医院中医二甲 中国中医研究院骨伤科医院中医三级 中国中医研究院针灸研究所门诊部中医 北京天安中医院中医一级 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东城中医门诊部中医 北京市东城区中医药学会东单中医门诊部中医

医保不用选也能报销的北京市医保定点专科和A类医院名单

医保不用选也能报销的北京市医保定点专科和A类医院名单A类医院 A类定点医院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北京市健宫医院 15、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6、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19、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专科医院和中医医院 东城 1151001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中医三级甲 115100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医三级甲 1151003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附属鼓楼中医医院中医二级甲1151004中国中医研究院骨伤科医院中医三级 1151005中国中医研究院针灸研究所门诊部中医 1151006北京天安中医院中医一级 1151007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东城中医门诊部中医 1151008北京市东城区中医药学会东单中医门诊部中医 115200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专科三级甲 1152002北京市东城区妇幼保健院专科二级甲 1153001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专科一级甲 1154001北京地坛医院专科三级甲 1155001北京市东城区口腔医院专科 1155002北京市东城区急救站专科 1155003北京地坛口腔门诊部专科 西城 2110013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丰盛医院)中医二级2151001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中医二级甲

定点医院名单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总计:419家 编码医院名称等级邮编单位地址 东城区:17 0111000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三级甲100730 东城区崇内大街2号01110003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三级甲100730 东城区王府井帅府园1号01110004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三级甲100700 东城区东四六条南门仓5号01110005 卫生部北京医院三级甲100730 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 01110006 北京市公安医院三级合格100006 东城区银闸胡同25号 01110007 北京市第六医院二级甲100007 东城区交道口北二条36号 (东城区交道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110008 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二级甲100013 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 (东城区和平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110009 北京市隆福医院二级甲100010 东城区美术馆东街18号 (东城区景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110010 交通部北京交通医院二级合格100009 东城区安内大街车辇店胡同15号01110011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医院一级甲100010 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40号 (东城区东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110012 北京市东城区长安医院一级甲100005 东城区老钱局胡同甲14号01110013 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医院一级甲100007 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184号 (东城区北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110014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医院一级甲100010 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灯草胡同31号(东城区朝阳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110015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医院一级甲100005 东城区后赵家楼胡同9号 (东城区建国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110016 北京市东城区东外医院一级甲100027 东城区东直门外察慈小区7号楼 (东城区东直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110017 北京铁路局东华门铁路医院一级100006 东城区东安门大街43号01110018 北京航星机器制造公司北京东城航星医院(一级)100013 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 西城区:16 02110001 北京积水潭医院三级甲100035 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02110002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三级甲100044 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02110003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三级甲100034 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号 02110004 邮电总医院三级合格100032 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号 02110005 北京市二龙路医院二级甲100032 西城区下岗胡同1号 (西城区二龙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2110006 北京市第二医院二级甲100031 西城区宣内大街油坊胡同36号 (西城区西长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2110007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三级合格100038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4号02110008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二级甲100037 西城区月坛北街丁3号

……北京19所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关于公布2009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9〕65号 --------------------------------------------------------------------------------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根据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保发[2006]107号)精神,我们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情况、医疗费用控制及综合考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等19家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名单附后)符合A类定点医疗机构条件,认定为2009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 附件:2009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温州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和医保定点药店

温州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和医保定点药店: (定点医疗机构50家,医保定点药店5家) 第七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瓯海区茶山中心卫生院、瓯海区丽岙镇中心卫生院、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卫生院、瓯海区仙岩镇卫生院、瓯海区泽雅中心卫生院、龙湾区海城街道中心卫生院、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医务室(限环卫系统参保人员门诊)、鹿城区老干部保健医疗门诊部。 第六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瓯海区第二人民医院(原新桥中心卫生院二级)地址:瓯海区新桥金蟾大道119号

温州市瓯海区瞿溪中心卫生院(一级)地址:瓯海区瞿溪镇兴学街71号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南龙商住区5幢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湾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湾园区玉苍西路83号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限结核病门诊)地址:温州市飞霞桥路结防大楼 温州市财税职工中专专业学校医务室(限门诊)地址:温州市鹿城后巷47号 鹿城区人民医院分院(鹿城微创医院一级)地址:鹿城路93号 鹿城区藤桥中心卫生院(一级)地址:藤桥镇北市东路46号 鹿城区南郊乡卫生院(一级)地址:民航路2号 温州市公安局医务室(限门诊)地址:鹿城区金桥路2号 第五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限门诊)名单

温州大学(筹)医务室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 温州市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 温州市瓯海区老干部医务室地址:温州市将军桥繁新路4—101 第四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地址 1、温州市龙湾区人民医院(参照一级)地址:龙湾区状元镇前潘路51号 2、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参照二级)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中央汇路62号 3、温州手足外科医院(参照二级)地址:温州市信河街大士门27号 4、温州糖尿病专科医院(参照一级)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鳌江北路98号 5、温州牙科医院(参照一级)地址:府前街府前大楼A幢2楼 6、温州曙光骨伤医院(参照二级)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镇龙飞西路 7、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级机关医务室(限门诊)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东辅楼1楼 8、温州市老干部医务室(限门诊)地址:温州市蛟翔巷52号 9、温州市社保门诊部(限门诊)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29弄5号。

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评定标准及申请表

附件1: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等级评定标准序评审主要内容评审办法分值备注号项目 1、组织体系及制度建设:实行“院领导负责制”,明确一名院领导具体负责新农合相关管理与协调工作,设置新农合管听取汇报,查阅有关理职能科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有专门的办公文件资料及会议记3分场地和办公设施。并根据新农合政策制定各项配套规章及履录,查看现场。行协议的具体措施。2、配合管理:按要求报送各类报表及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管基础查看日常报表资料,理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及时提供 1 管理通过各级经办机构3分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及时反馈需调查问题的处 (10) 了解。理结果,按要求参加管理经办机构组织的会议以及培训。 3、便民医疗服务:在显要位置悬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新农合政策宣传栏和新农合报销结算窗口等,公听取汇报,查阅有关布参合患者就诊流程、报销流程、报销比例及各种收费项目文件资料,查看现4分和价格,有专人负责新农合政策咨询及意见投诉,公布咨询场。和投诉电话,对投诉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 4、参合身份核实:实行“首问负责制”,审核参合人员新农听取汇报,查阅有关合证(卡),核实参合患者身份信息,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及文件资料,查看现4分参合患者病历上标注新农合类别,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新农合场。病人相关信息核查表,如《外伤性质认定申请表》。就医5、严格执行出入院标准:严格执行各类疾病出入院标准和抽查病历资料,通过 2 管理重症监护病床收治标准;不推诿、拒诊参合患者,特别是符6分各级经办机构了解。 (14) 合单病种付费标准的参合患者。6、充分保障参合患者知情权:按照

医保不用选可以报销的A类、定点专科及中医医院

医保不用选也能报销的北京市医保定点专科和A类 医院名单 2010-08-31 22:13:35 A类医院、专科医院和中医医院 A类定点医院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北京市健宫医院 15、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6、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19、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东城 1151001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中医三级甲 115100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医三级甲 1151003 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附属鼓楼中医医院中医二级甲1151004 中国中医研究院骨伤科医院中医三级 1151005 中国中医研究院针灸研究所门诊部中医 1151006 北京天安中医院中医一级 1151007 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东城中医门诊部中医1151008 北京市东城区中医药学会东单中医门诊部中医115200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专科三级甲

1152002 北京市东城区妇幼保健院专科二级甲 1153001 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专科一级甲 1154001 北京地坛医院专科三级甲 1155001 北京市东城区口腔医院专科 1155002 北京市东城区急救站专科 1155003 北京地坛口腔门诊部专科 西城 2110013 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丰盛医院)中医二级2151001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中医二级甲 2130016 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西单门诊部中医 215300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专科三级甲 2154001 北京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专科三级甲 2155001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专科三级甲 2155002 北京急救中心专科三级甲 2154002 北京市西城区结核病防治所专科一级 2155003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北京按摩医院专科二级 2152001 北京市西城区妇幼保健所专科二级甲

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名单

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共104家 (一)75所综合医院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三甲长乐西 路17号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三甲东郊新寺路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三甲雁塔西路277号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三甲西五路157号 陕西省人民医院三甲友谊西 路256号 西安市中心医院三甲西五路161号 西安市第一医院三甲粉巷30号 西安市第四医院三甲解放路21号 解放军第323医院三甲建设西路66号 解放军第451医院三甲友谊东路269号

武警陕西总队医院三甲南二环东段88号 长安医院三甲(相当)文景路17号 高新医院三甲(相当)团结南路16号 西电集团医院三乙丰登路97号 陕西省友谊医院三乙友谊西 路277号 陕西省辅仁医院三乙纺织城纺东街167号 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三甲南二环东段151号 兵器工业521医院二甲丈八东路12号 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二甲沣镐西路48号 解放军第518医院二甲公园南路11号 陕西省建材医院二甲咸宁东路512号

中铁一局西安中心医院二甲南二环东段319号 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二甲尚勤路3号 陕西省交通医院二甲大学南路276号 西安唐城医院二甲太华北路99号 陕西正和医院二甲西影路486号 武警工程学院医院二甲三桥武警路4号 西安市北方医院二甲长乐中路170号 西安市东方医院二甲咸宁东路106街坊新科路28号 西安市华山中心医院二甲康乐路17街坊8号 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二甲大庆路636号 西安市第五医院二甲(相当)西关正街112号

西安市第二医院二级(相当)糖坊街65号 西安远东医院二乙大庆路636号 陕西省新安中心医院二级(相当)南二环中段36号 民航西安医院二级(相当)沣镐路2号 陕西省博爱医院二甲电子二 路52号 灞桥区人民医院二乙灞桥街28号 西安庆华医院二乙灞桥田红正街1号 北车集团西安车辆厂职工医院二甲建章路南段54号 陕西航天医院二甲灞桥田洪正街303号 西安西郊纺织医院二级(相当)阿房二路1号 西安市东郊第一职工医院二甲万寿中 路23号

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各社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的及时准确,现将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确认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通过医院等级评审的医疗机构,其诊察费和医疗费用结算标准,按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医院等级执行。 二、未经等级评审的医疗机构,必须经市卫生局出具医院等级或相当等级的证明,方可按确认的等级收取诊察费和结算医疗费用。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卫生院的等级,按一级乙等达标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分别参照已定点的企事业单位卫生所、门诊部的标准执行医院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为社区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综合服务的基层医院,是初级卫生保 健机构。其主要功能是直接对人群提供一级预防,在社区管理多发病常见病现症病人并对疑难重症做好正确转诊,协助高层次医院搞好中间或院后服务,合理分流病人。 二级医院是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参与指导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接受一级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业务技

术指导,并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教学和科研。 三级医院是跨地区、盛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二级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才;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和承担省以上科研项目的任务;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 一、二、三级医院的划定、布局与设置,要由区域(即市县的行政区划)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人群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统一规划而决定。医院的级别应相对稳定,以保持三级医疗预防体系的完整和合理运行。 依据医院的综合水平,我国的医院可分为三级十等,即:一、二级医院分别分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分为特、甲、乙、丙四等。 医院分等的标准和指标,主要内容应是: (1)医院的规模,包括床位设置、建筑、人员配备、科室设置等四方面的要求和指标; (2)医院的技术水平,即与医院级别相应的技术水平,在标准中按科室提出要求与指标; (3)医疗设备; (4)医院的管理水平,包括院长的素质、人事管理、信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试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制订 2014年月

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XX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贯彻囯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本统筹地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物价等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 第三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 科目。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本统筹地区有关的政策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有权监督对方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举报或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变化情况,并接受乙方咨询。 (二)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及时审核并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组织乙方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部门,由一名院级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并履行管理职责,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合规收费。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三)向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即时传输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甲方建立并及时维护本统筹地区为参保人员服务的医生库,对纳入医生库的医务人员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甲方予以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医生信息,并对医务人员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培训。〔2〕 第八条甲方结合对乙方的年度考核实行分级评价与分级管理。评级结果与放宽参保人员定点就医选择限制、提高预付比例、适当提高总额控制指标、简化费用审核与结算程序等激励措施挂钩。 第九条甲方应当通过媒体、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向社会开展医疗保险宣传。乙方应当在本机构的显要位置悬挂由甲方制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向就医的参保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就医流程等。 甲乙双方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十条*甲方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监控系统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医疗费用进行实时监控。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控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乙方。 乙方应当对甲方在监督检查中查阅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予以配合。对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应当予以保密。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管理制度汇编.doc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管理制度汇编1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管理制度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4、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科”),并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社保局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已设置投诉箱),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医疗证》、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及时报告医院医保科,医院医保科及时上报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 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需要。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报须知

事项名称: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事项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就劳社医发〔2001〕11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辖区内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办理条件: 一、符合本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三、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1、制定并执行符合北京市卫生局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的常见病诊疗常规; 2、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医疗统计、病案管理、财务等管理制度; 3、准确提供门(急)诊、住院、单病种费用等有关资料。 四、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面上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并经物价部门检查合格(价格备案及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必须执行《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定)。 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及专用设备。 1、根据业务量配备合理数量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并有主管院长负责的医疗保险办公室; 2、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等设备,满足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要求; 3、及时准确提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有关资料和报表; 4、执行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5、参加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的监测网。

六、严格控制门诊人次费用、住院人次费用、日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等。 七、对医疗机构(对内服务)医务人员和服务人数的要求,按照《关于认定在京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及北京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发[2001]13号)和《关于认定在京中央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发[20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提供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报告。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医疗机构评审的合格材料及复印件。 5、药品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的合格证明材料。 6、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单价收费200元以上)清单及价格。 7、市物价局单独批准医疗机构开展《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以外的收费价格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上报医保科核准,经实地考查符合条件后上报市医保中心。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状态:材料上报市医保中心待审批,不符合规定、材料欠缺、项目填写不全或欠规范者,立即告之,退回材料。 办理部门名称:医疗保险管理科318室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医院名单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一、19家定点医院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北京市健宫医院 15、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6、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19、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二、专科医院 东城区: 1、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中医三级甲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医三级甲 3、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附属鼓楼中医医院中医二级甲 4 、中国中医研究院骨伤科医院中医三级 5 、中国中医研究院针灸研究所门诊部中医 6 、北京天安中医院中医一级 7、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东城中医门诊部中医 8 、北京市东城区中医药学会东单中医门诊部中医 9、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专科三级甲 10、北京市东城区妇幼保健院专科二级甲 11、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专科一级甲 12、北京地坛医院专科三级甲 13、北京市东城区口腔医院专科 14、北京市东城区急救站专科 15 、北京地坛口腔门诊部专科

西城区: 16、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丰盛医院)中医二级 17、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中医二级甲 18、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西单门诊部中医 19、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专科三级甲 20、北京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专科三级甲 21、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2)专科三级甲 22、北京急救中心专科三级甲 23、北京市西城区结核病防治所专科一级 2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北京按摩医院专科二级 25、北京市西城区妇幼保健所专科二级甲 26、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西城诊所专科 27、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门诊部专科 崇文区: 28、北京市崇文区中医医院中医二级乙 29、北京国医药研究院崇文天易中医门诊部中医 3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专科三级甲 31、北京市崇文区精神病防治院专科二级 32、北京市崇文区结核病防治所专科二级 33、北京市崇文区妇幼保健院专科二级甲 34、北京市崇文区口腔医院专科一级甲 35、北京市崇文区急救站专科 宣武区: 36、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中医三级甲 37、北京市宣武中医医院中医三级乙 38、北京市宣武区妇幼保健院专科二级 39、北京市宣武区精神病医院专科二级 40、北京市宣武区结核病防治所专科二级 41、北京市宣武区老年病医院专科一级 4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广安门口腔门诊部专科 43、北京宣武流动医院专科 44、北京市宣武区急救站专科 海淀区: 45、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中医三级甲 46、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二级甲 47、北京顺天德中医医院中医一级

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报告范文

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报告范文 强化质量治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接下来是为大家精心搜集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报告(一) 为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关于对**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 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考核 * 》文件精神,根据市医保处关于对基 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到位。由分管业务院长牵头,医务科具体负责,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接到通知后,我院立即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评价指标,认真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相关政策,成立了由业务院长分管负责,由医务科和护理部兼职的医保领导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并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二、严格管理,实现就医管理规范标准 近年来,在市人社局及医保处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我院建立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及时下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热心为参保

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床住院。严格掌握病人入、出院指征,严禁出现“小病大养、挂床”等违规行为。对门诊处方严格执行医保 药量规定,门诊用药一次处方量为7日量,慢性病最多为15日量。住院患者出院带药最多不超过7 日量。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病历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市医保处印发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选编》、《**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文件,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 三、加强监管,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一是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操作规程。我们继续强化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程的落实,重点抓了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手术安全核对制度、病历书写及处方评审制度,保证医疗安全。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抓好基础和分级护理,提高综合护理服务水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