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文章:谈伟大创造精神

谈伟大创造精神

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民族;伟大的民族,呼唤伟大的精神。2018年3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培育、继承、发展起来的伟大民族精神,为中国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并提出中国人民具有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的重要论断,为新时代中华民族精神作了完美的注解。其中,伟大创造精神被置于“四种伟大精神”之首,具有深刻的内涵和现实意义。(弘利教育)

一、伟大民族孕育伟大创造精神

创造,一般是指制造、建造,或发明制造前所未有的事物。在中华民族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我们都可以感受到“创造”的历史氛围,触摸到“创造”的历史脉动,惊异于“创造”的璀璨结晶。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文明历史且勤劳勇敢的民族,是一个富于创造精神的民族。英国学者李约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一书中,列举了从1世纪到18世纪由中国传到欧洲等地的重要发明26项。通过研究分析,他得出

了一个颇有见地的结论:“中华民族是具有伟大创造精神的民族,历史上,中华民族曾经创造了世界最先进的生产力和最辉煌的科技成就,并将这种领先地位保持到15世纪。”

光辉灿烂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是人类文明史上的明珠。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博大精深,其中开拓创新精神就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史料记载,早在3000多年前,我们伟大的哲人思想中就贯穿着开拓创新、积极创造的精神,创造就已经成为中华民族自我践行的重要问题。《尚书》明确提出“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要以“日新为道”。《周易·系辞》认定“变则通,通则久”。同时,《周易·乾卦》中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记载。这句话的意思是自然界四季变换、星移斗转、日月交替是勇往直前、永不停息的,任何力量也无法阻挡,引申为人们要效法自然界这一规律,做人做事要有不断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即“革故鼎新”。《诗经·大雅》有言:“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韩非子强调:“不期修古,不法常可”,即不要一成不变、泥古不化,内含着开拓创新的意蕴。汉扬雄在《太玄·玄莹》中强调事物“不革不成”。清李渔进一步指出:“今美于昨,明日复胜于

今。”维新派思想家康有为提出:“夫物新则壮旧则老,新则鲜旧则腐,新则活旧则板,新则通旧则滞,物之理也”,认为变革日新就是遵从事物发展的规律,按事物发展规律办事。由此可见,自先秦以降,关于创造精神的史料非常丰富,思想极为深刻,尽管提法上有差异,但精神是一脉相承的,只是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弘利教育)

从本源来说,中华民族的产生,中华民族的薪火相承生生不息,关键就在于创造精神。没有创造精神,就没有民族的产生、发展并延续,更谈不上对人类文明的贡献。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中,有三个业已消失,只有中国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创造精神,这种创造精神持续释放中华民族发展壮大所需要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中华文明得以延续。中华文明为世界文明增加了数不尽的耀眼成果。哲学思想方面,从先秦诸子百家学说的提出到秦汉儒学定于一尊,历经魏晋反玄学、隋唐反佛学、宋明理学,及至古典哲学唯物主义的终结,明清启蒙思想发端,新思想、新概念、新形式层出不穷。文学方面,先秦散文、汉赋、魏晋四六骈文、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令人美不胜收,造就了五彩斑斓的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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