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71-3最新法规标准更新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29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正式 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目的 为了识别、获取与公司储存活动、产品和服务相 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实现对遵守法 律、法规所作的承诺。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 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三、职责 1、生产管理部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 求的主管部门,负责与本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识别、更新和符合性评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各单位负责与本单位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并传达给员工,遵照执行。 四、程序 1、识别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的范围: ?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 行业规范、规章、标准; ? 地方法规、规章、标准。 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途径: a) 政府机关职能部门;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更新及合规性评价程序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更新及合规性评价程序正 式版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更新及合规 性评价程序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0 目的 识别和获取适用于建设及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单位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履行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路工程建设、施工和服务中与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及合规性评价。 3.0 职责 3.1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涉及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

别、获取、更新及合规性评价。 3.2建设及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及合规性评价。 3.3各级管理者负责向单位员工及相关方传达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相关信息。 4.0工作程序 4.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范围 4.1.1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等。 4.1.2其他要求 a) 国家和行业技术、安全规范、标准和相关的国际公约等。 b) 行业规章、政府部门的协定、非法

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类别 综合法律、 法规序号名称生效日期本公司适用条款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4.03.1410.26.42.43.48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1.全文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05.01第一章1.7条,第十二条;第二章13-17条;第三、四、七章;第六章62-71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全文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8.1.1.全文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10.01全部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09.01全部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04.0321.269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1992.10.012.4.12.14.21.23.24.25.261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10.308.9.10.11.12.131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5.11、3、4、7章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01.01全部1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09.01全部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01.011.4.6章1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05.01全部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11.01第5、13、14、15、22、28、29、30、31、32、33、 34、35条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9.01第5、9、11、13、19、20、34条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04.01第14、16、30、31、33、40、55、63条1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第7、13、14、25、28、29、30、33、34条2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8.01.01第14、16、、31、33、40、55、63条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03.20第19条 2223 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标 准 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卫生部关于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职业病报告办法 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工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更新的法律法规清单

更新的法律法规清单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版,国务院令第591号)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定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40号令)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41号令) 2011年11月6日

相关法律法规极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

四、评价结论: 根据表格形式的符合性评价,我公司引用的以上法律法规中条款选择,比较精华又好学易懂易记,都能适用于各个部门的工作中,各项安全工作都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使我公司的安全综合管理工作比较顺手,并得到了上级的好评。 聊城市康泰精细化工厂 2011年2月28日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 1、为了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企业应结合新的法律法规条款进行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评审,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 2、企业每3年应当对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一次修订和评审。 3、总经理负责组织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和生产部门进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修订和评审,成立评审和修订组织。 组长:吴士峰 组员:杨正于学荣刘士柱高爱英 4、评审和修订小组应确保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法律发规文件标准的要求和全厂安全生产活动的适用性。 5.在发生下列有关情况时,企业应及时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和评审。 ①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 布时。 ②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③当生产设施进行“新,改,扩”时。 ④当生产工艺技术和装置发生变更时。 ⑤当上级安监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时。 ⑥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不合理时。6、评审修订过后管理制度由安全教育科长负责编制,由生产经理负责审核,由总经理负责批准然后发布实施。 7、操作规程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由生产经理负责审核,由总经理负责批准然后发布实施。

GBT2333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程序

GB/T2333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程序 1 目的 识别、获取和确定适用于公司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评价渠道(方法),对不符合的行为进行纠正,保持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能源管理活动相关的国际、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价和更新。 3 职责 3.1 生产技术部负责识别、获取和确定能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归口管理。 3.2 生产技术部负责将适用于公司的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达到各部门及其他相关方。 3.3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已确定的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4 管理者代表负责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评价报告的审批,出现重大不符合时,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问题。 3.5 生产技术部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作出评价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合规性评价的组织、记录和评价报告的发放。对不符合的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3.6 其他部门应配合生产技术部进行合规性评价,针对所在部门的不符合,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 4 控制要求 4.1工作流程 收集获取→识别评价→贯彻实施→定期评审 4.2 获取范围 4.2.1 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4.2.2 其他有关的标准、要求 4.3 获取的渠道 4.3.1 生产技术部及时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获取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3.2 生产技术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到专业刊物、互联网上获取国家、地方制定的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4 确认和更新 4.4.1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生产技术部获取并进行确认后,提出发放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后发放到有关使用部门。 4.4.2能源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颁布以及变化时,生产技术部要重新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进行确认,及时更新。 4.5 管理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不含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 l 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 二、环境保护法律 l 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l 中华人民共与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l 中华人民共与国水污染防治法 l中华人民共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l 中华人民共与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l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l 中华人民共与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l 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影响评价法?l 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 l 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三、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 l中华人民共与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l中华人民共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l 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l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l 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l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l 中华人民共与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四、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l 中华人民共与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一号局令)?l 国家环境保护局法规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号局令) l 放射环境管理办法(第三号局令) l 环境保护信访管理办法(第四号局令) l中华人民共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五号局令)?l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第六号局令)?l 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第七号局令)?l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号局令) l 环境监理执法标志管理办法(第九号局令)?l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号局令)l 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第十一号局令)?l 国家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第十二号局令) l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号局令)?l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第十四号局令) l 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五号局令) l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第十六号局令)?l 环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号局令) l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八号局令)?l 环境信访办法(第十九号局令) 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系列) l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l 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得若干意见 l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l (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权限问题得通知?l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l(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得原则与方法(试行) l (7)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得通知?l (8)关于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法律法规更新程序

法律法规更新程序 1.目的 收集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及时更新。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识别、获取和更新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以及确认其适用性。 3.职责 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收集和更新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放到公司有关部门。 管理者代表许月琴应评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对公司管理体系的用项,必要时做出适当的修订。 4.工作内容 4.1获取途径 4.1.1从正规网络、专业报纸、杂志及专业咨询机构等管道获取; 4.1.2从本地劳动局、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局、消防局、总工会等部门获 取。 4.2确认适用性 4.2.1人事行政部门根据公司需要,确认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其它要求的适用 性; 4.2.2根据社会责任行为准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确定公司生 产经营过 程中各个社会责任标准的适用性; 4.2.3人事行政部门将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具体适用内容传达相关部 门;

4.2.4当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有标准更新时,应重新确认; 4.2.5人事行政部门应随时获取并每3个月年进行一次社会责任法律、法规适 用性评审。 4.3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管理 4.3.1人事行政部门应对获取和确认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及妥善 保管并建立台帐,负责跟踪其变化; 4.3.2人事行政部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及时转发到公司各有 关部门,对过期或作废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应及时收回。 4.3.3人事行政部门每3个月要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 工作。同时每3个月要监督检查各部门目标、指针、社会责任活动表现 与法律、法规及要求的符合性。 5.相关文件记录 5.1 《法律法规文件清单》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更新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更新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保证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效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生产车间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以及生产车间识别、获取、更新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适用性确认。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门 (一)生产技术部门是公司车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的主管部门; (二)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汇总编制公司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附件1); (三)负责将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审批后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传达给各生产车间、作业区(库房)。 (四)负责职业病防治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消防和危险化学品管

理工作中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和更新。(五)负责生产车间节能减排、工艺技术进步工作中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和更新。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一炼厂区设备设施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和更新。 第五条各部门应跟踪、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将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报生产技术部门汇总。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厂区(库房)应及时将公司已确认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传达给从业人员,并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第七条厂安办负责组织对各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获取的内容 (一)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 (二)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三)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规定。(四)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五)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

法律法规获取与更新控制程序(含表格)

法律法规获取与更新控制程序 (ISO45001-2018/ISO14001-2015) 1、目的和范围 对适用于公司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收集和确认,以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控制。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信息交流与沟通控制程序》 《文件控制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法律 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以国家主席令颁布的法律。如宪法、刑法和单行法等。 3.2法规 指由国务院和省人大颁布的有关环境、安全生产各项行政措施、条例、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决定和命令等。 3.3规章

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制订的有关环境和安全的规定、标准、行业规范以及省、市人民政府制订的地方规章等。 3.4标准 指国家、省、市颁布的相关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标准。 3.5其它要求 指行业规范以及消防、安全、卫生等部门颁布的与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通知、公报、条例等。 4、职责 4.1技安环保处 4.1.1负责收集、识别、更新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加以熟悉、掌握、执行和应用。 4.1.2负责组织各单位收集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并进行汇总及归档管理,整理汇编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 4.2公司办公室、保卫处、机动处、供应处、基建处、人事劳资处、公司工会等负责收集、识别、更新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加以熟悉、掌握、执行和应用。 5、工作流程 5.1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收集渠道 a)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社、图书馆、书店、刊物等; b)接收地方政府部门或上级领导机关的有关文件;

法律法规获取与更新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获取与更新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适用于公司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收集和确认,以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3.1 法律 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以国家主席令颁布的法律。如宪法、刑法和单行法等。 3.2 法规 指由国务院和省人大颁布的有关环境、安全生产各项行政措施、条例、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决定和命令等。 3.3 规章 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制订的有关环境和安全的规定、标准、行业规范以及省、市人民政府制订的地方规章等。 3.4 标准 指国家、省、市颁布的相关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标准。 3.5 其它要求 指行业规范以及消防、安全、卫生等部门颁布的与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通知、公报、条例等。 4 职责 4.1安保部

4.1.1 负责收集、识别、更新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加以熟悉、掌握、执行和应用。 4.1.2 负责组织各部门收集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并进行汇总及归档管理,整理汇编公司“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 4.2 公司各部门负责收集、识别、更新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加以熟悉、掌握、执行和应用,汇总后交安全保障部。 5 工作流程 5.1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收集渠道 a)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社、图书馆、书店、刊物等; b)接收地方政府部门或上级领导机关的有关文件; c)定期进行网上检索。 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应通过上述渠道及时获取与本部门相关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进行收集。 5.2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识别 5.2.1 各部门应对收集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适用性评价,对适用的进行编目、建册,编制部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电子文本应备份管理。 5.2.2 各部门将清单及文本资料报安全保障部备案,安全保障部进行汇总及归档管理,汇编公司“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报送管理者代表审批。 5.2.3 对需发放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由安全保障部摘录整理,加盖“受控”印章后发放到相关部门。 5.3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应用

15.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程序

宁波(德诚)环瀛工具有限公司程序文件文件编 号 HY/CX-15-2009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程序版本编 号 A 修改状 态 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渠道,以便及时获取、识别并更新公司质量、环境和安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获取、更新质量、环境和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适用性确认。 3 职责 3.1总经办负责质量、环境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的识别、获取和更新,并填写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将信息传递到各相关部门,并确保实施。 3.2 总经办负责法律法规的识别及收集,制定相应清单并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将相关信息及时与总经办沟通。 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法律法规的识别及收集,制定相应清单并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将相关信息及时与总经办沟通。 3.4 管理者代表负责法律、法规适用性审批。 4 工作程序 4.1获取范围 a.有关的国际公约; b.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c.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d.行业规定及标准; e.公司上级机构的规定或指令; f.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4.2 总经办通过国家、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如:环卫)、刊物、网络及其他途径获取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文件。 4.3 总经办与相关部门确定其适用性,制定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发送各相关部门,并确保将文件发放至相关部门。 4.4 各相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相应的适用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结合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组织学习相关内容,确保符合要求。 4.5 总经办将公司的相关文件,资料每季度整理一次归档总经办。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更新及合规性评价程序

编号:SM-ZD-56883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更新及合规性评价程序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更新及合 规性评价程序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0 目的 识别和获取适用于建设及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单位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履行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路工程建设、施工和服务中与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及合规性评价。 3.0 职责 3.1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涉及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及合规性评价。 3.2建设及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及合规性评价。

3.3各级管理者负责向单位员工及相关方传达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相关信息。 4.0工作程序 4.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范围 4.1.1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等。 4.1.2其他要求 a) 国家和行业技术、安全规范、标准和相关的国际公约等。 b) 行业规章、政府部门的协定、非法律指南、集团的制度条例、方针和本单位的目标及相关方的合理要求等。 4.2获取的渠道与方法 4.2.1获取上述范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和渠道和方法有: a) 通过报纸、杂志、书藉、电子媒介等获取; b) 网上查询; c) 与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等部门建立联系; d) 与图书馆、出版社建立联系; e) 与有关单位交流等。

怎样适用法律法规条款项

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 在制作法律文书时,我们经常引用法律条文,对“条”的引用不存在争议,但涉及款、项、目的引用时则出现一些混乱,很容易使人误解,影响了引用法律的准确性。 一般来讲,一件(部)法律由章、节、条、款、项、目组成,个别重要的法典还分编。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类,所以,在适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一、“条” 1.条的概念 法律规范的“条”,又称“法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如《食品卫生法》由57个法条组成。 法律规范的“条”,是法律规范对某一个具体法律问题的完整规定,如: 《食品卫生法》第七条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 2.条的书写 一般来讲,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食品卫生法》第七条。执法活动中,对一个涉法问题作出决定时,可能要适用多个法条。 二、“款” 1.款的概念。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如: 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2.款的表现形式。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款”前不冠以数字以排列其顺序。如《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的两款,款前均无数字。有数字排列的不称为款。如: 第三十三条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是: (一)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 (二)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 (三)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 (四)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 (五)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 (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八)负责其他食品卫生监督事项。 上条第一段冒号下为:(一)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该段文字虽然是另起一行,但因为上段结束符号是冒号,本段开始前有(一),因此,该段文字不视为是一个自然段,也

2018最新环境法律法规清单

NO 最近环境法律法规大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修正)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 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 6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修正) 7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5) 8 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2009) 9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通知(2010)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5) 11 关于拆迁活动是否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问题的复函(2010) 12 关于外商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2011) 13 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的公告(2016) 14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 18 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六十一条适用有关问题的复函(2016) 19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2012) 20 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2010) 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1996) 22 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2003) 23 关于实行强制性环境信息公开的企业范围有关问题的复函(2010) 24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7) 25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2014) 2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2015) 27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2014) 28 关于加强实验室类污染环境监管的通知(2004) 29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2014) 30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2012) 31 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 32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 33 环境保护部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2013) 34 关于提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函 35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HJ617-2011) 36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 37 关于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等四项《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配套文件的通知 38 关于印发《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化学污染物释放与转移报告表》和《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的通知 39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3)

适用法律法规获取制度

适用法律法规获取制度 1、目的 确定本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安全因素的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渠道,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确认及更新管理。 3、管理职责 3.1办公室是法律、法规获取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汇总更新与本厂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文件资料,负责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等文件资料的确认、宣贯、组织实施以及跟踪工作。 3.2安环部负责获取及更新与本厂相关的安全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件资料。 3.3质检部负责获取及更新与本厂相关的质量、标准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件资料。 3.4其它部门负责获取及更新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件资料。 4、工作程序: 4.1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范围如下: 4.1.1国际公约; 4.1.2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4.1.3浙江省安全法规、规章、标准;

4.1.4台州市安全法规、规章、标准; 4.1.5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可包括:与官方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等,如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规定、通知、标准、医药行业设计规范,及相关方有关安全的要求等。 4.2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 4.2.1安环部应经常与省、地市、县市级安全部门保持联系,以便获取国家及地方最新版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原件交办公室存档保存,复印件留存到安环部。 4.2.2办公室应通过医药行业协会、化工行业协会、报刊杂志、图书馆、咨询机构、认证机构及各类媒体传播工具等渠道获得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文件作为补充,由安环部填写获取记录。 4.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确认 安环部对所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再根据医药化工行业特点、产品特性、环境因素调查表确认适用本厂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编制《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记录》。 4.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更新 安环部负责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变更,及时进行更新、确认,并对各类清单进行补充;当厂内安全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由安环部负责对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进行重新评价,并确认后填写相关变更记录,变更程序参照《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5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传达工作具体由安环部与办公室负责。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清单资料

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及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编制单位: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2016年2月25日 序号类别法律、法规、标准名称颁布时间实施时间颁布部门 符合 性 评价 存放地点适用条款 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1989.12.26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27、33条 2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 2008.6.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29、31条 3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8.29 (修订通过) 2016.1.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31、36、42、43 4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10.30 2013.6.29 (修订实施)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16、41、44、50条 5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2.29 1997.3.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28、29、30条 6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9 2002.10.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6、7条 7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7.10.28 (修订通过) 2008.4.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22、37条 8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15.4.24 (修订通过) 2015.4.24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22条 9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0.12.25 (修订通过) 2010.12.25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19条 10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2003.9.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16-20条 1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29 2003.1.1 全国人大符合生产管理部18-31条 12 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5.7 2003.5.9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全部 13 行政法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2003.10.9 2003.10.9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全部 14 行政法规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1990.8.15 1990.8.15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全部 15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8.3 1996.8.3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全部 16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6.28 1992.8.1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全部 17 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18 1998.11.29 国务院符合生产管理部16-23条 18 部门规章散装水泥管理办法2004.4.8 2004.4.8 商务部等七部符合生产管理部8、13、15、16、23

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更新控制程序

1目的 为确保工厂能及时收集、获取、使用有关产品保护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客户有关产品的要求(以下简称客户要求),特建立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对工厂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的获取、更新、识别、评价和控制作出规定。 3权责 3.1办公室:定期(每六个月一次)查询、获取或更新有关法律法规资料;对适用于本工厂产品因素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识别,并定期评价其适用性或有效性。 3.2品管部:负责客户要求的收集、整理、登录、识别(找出相关管理规定及变更点)及指示对应事项并对对应事项的实施状况加以跟踪; 3.3采购部:客户要求对外之传达; 3.4文管中心:负责工厂所有法律法规资料及客户要求的存档、分发; 3.5工厂各部门:确保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的培训,并满足要求; 3.6产品管理者代表:对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实施状况及结果进行确认及审核。 5 作业内容:

5.1 法律法规、客户要求的获取 5.1.1 国内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由办公室通过下列方式获取: ①通过宁波市相关通报进行获取; ②通过网络查询; ③通过参加各种相关的产品培训,教育,会议等方式随时获取。 5.1.2 其它客户要求提出的产品要求信息可通过公司邮箱、传真方式获取,品管部负责收集这方面的信息,并交文管中心存档。 5.1.3 工厂其他各职能部门或人通过任何途径获取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应及时传报给办公室和品管部。 5.2法律法规的识别及传达 5.2.1工厂所获取的法律法规由办公室进行识别和整理,并将适应的条款登录于“法律法规登记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厂长核准后分发给工厂各有关部门; 5.2.2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登记表”必须在获取后一个月内分发给适用部门; 5.2.3各部门须把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传达给所属各相关人员。 5.3法律法规的更新 5.3.1办公室对登录在“法律法规登记表”中的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判定; 5.3.2法律法规改变时,产品管理推动须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厂产品因素、目标

中国主要环境法律法规清单

中国主要环境法律法规清单 (一)综合类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摘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摘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摘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2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23.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24.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二)部门相关法规 1.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护条例 2.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3.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4.铁路环境保护规定 5.冶金工业环境管理规定

6.建材工业环境保护工作条例 7.电子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8.化学工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9.医药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0.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1.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办法 (三)环保经济政策 1.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的通知 2.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通知 3.关于环境保护资金渠道的规定的通知 4.关于充分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5.关于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6.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8.关于加强乡镇企业污染防治和保证贷款安全的通知 9.关于环保产业科技开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10.关于印发及试行《保护臭氧层多边基金项目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 11.全球环境基金项目合格标准和审批程序 12.关于地方财政部门做好世界银行贷款工作几点意见的函 13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管理世界银行贷款工作的通知 14.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四)环境执法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3.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4.国家环保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5.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7.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0.行政复议条例(修订) 11.行政复议程序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

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控制程序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广东菲柯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依照GB/T 29490-2013 编写) 受控□非受控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文件编号: IP-04版本: 2018年 1月 15日发布2018年 1月 15日生效

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及时识别、获取、传递和更新适用于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促进公司员工认识和了解其所应履行的法律法规义务与享有的权利,明确获取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渠道。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件的识别、获取、更新。 3.职责 最高管理者:批准建立、实施本程序。 行政部: 制定本公司的《法律法规清单》; 及时更新本公司的《法律法规清单》; 通过培训、邮件等方式宣导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员工,并要求员工 遵守执行。 4.定义 无 5.工作程序 获取范围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或国际的法律法规要求; 省(市)、地方法规和相关部委的规章;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适用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及国际惯例; 非法规性指南、业务规范等其他要求; 行业协会要求; 获取渠道

行政部应经常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保持联系,及时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通过政府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报刊杂志、书店、互联网或相关方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及时跟踪; 其他部门获取到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等相关信息后,及时报行政部阅知。 识别确认及时更新 行政部对于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识别确认,填写《》,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文件传递至各部门,供各部门下载学习。 行政部应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动态,每年应例行更新一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若有新颁布修订实施的法律,应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并将最新的法律文本传递至各部门。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实施 各部门要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严格遵守执行;必要时,行政部对相应部门、岗位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培训。 行政部定期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本公司的活动及表现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相适应。 6.相关文件 无 7.相关表单 《法律法规清单》 8.文件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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