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5-2016校历

北京大学2015-2016校历

韶关学院2015-2016学年校历

韶关学院 2015—2016学年校历 备注:以上安排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上课时间: 第一节8:00—8:45 第二节8:55—9:40 第三节10:00—10:45 第四节10:55—11:40 第五节14:40—15:25 第六节15:35—16:20 第七至八节16:30—18:00(课间不休息) 第九节20:00—20:45 第十节20:55—21:40

附韶关学院2015级二级学院新生群最详版 (1)土木工程学院新生群477816271 其对应的专业有:土木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2)文学院新生群134951594 其对应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教育、高级文秘教育、对外汉语教育) 新闻学专业(新闻传媒教育、传媒与广告教育) (3)外语学院新生群469686549 其对应的专业有:英语(师范)专业(英语教育、商务英语教育、英语翻译教育) 日语(师范)专业(日语教育、商务日语) (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新生群454256210 其对应的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软件工程专业 通信工程专业 物联网工程专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管理)(中澳合作办学) (5)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新生群467181403 其对应的专业有:物理学专业(物理教育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技术应用教育嵌入式技术应用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制造教育机电一体化教育模具制造教育车辆工程教育) 自动化专业(运动控制教育嵌入式控制教育) 交通运输专业(汽车服务工程教育) (6)经济管理学院新生群476682331 其对应的专业有: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教育、国际投资教育、电子商务教育)工商管理专业(物流管理教育、国际营销教育) 会计学专业(财务会计教育、注册会计教育) 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教育) 国际商务专业(中英合作办学)(创业管理) (7)法学院新生群467841501 其对应的专业有: 法学(企业法务教育) 法学(法学教育) 法学(律师教育) 法学(社会工作与管理教育) (8)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新生群467991980 其对应的专业有: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师范教育)

2020年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_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间

2020年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_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 间 现在接近年底了,对于大学生来说,寒假是个热议的话题,每所大学的寒假放假时间和放假天数各有不同,现在,大家可以跟着小编看看《2020年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及放假天数》的相关内容,希望对翘首盼望着寒假的大学学子们有所帮助。因新政策尚未颁布,故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0年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_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间。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2020年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及放假天数 北京大学寒假放假时间:1月18日-2月19日 北京大学元旦放假时间:12月31日公休,课程、考试照常进行。2020年1月1日放假,全校停课。2020年1月2日补休,考试照常进行。 北京大学新学期开学时间:2月20日 北京大学简介 北京大学(英文:Peking University),简称北大,诞生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最早以大学身份及名称而建立的学校,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北大是中国近代以来唯一以国家最高学府身份创立的学校,最初也是

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行使教育部职能,统管全国教育。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翌年改名为北京大学。1916年,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出任校长,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之义,推行改革,把北大办成全国的学术和思想中心,使北京大学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中心、五四运动的策源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北京大学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合并组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回到北平复校。1952年院系调整时,校园从北京内城迁至西北郊燕园。 北京大学由教育部直属,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C9联盟以及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国际研究型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东亚四大学论坛的重要成员。 相关资讯: 校园介绍 北京大学-牌匾北京大学校园占地总面积约7000亩,分为燕园校区、医学部校区、昌平校区、大兴校区、无锡校区和深圳研究生院校区6个部分,其中燕园校区是北京大学本部,占地面积1.95平方公里(合2925亩)。昌平校区占地面积550多亩。大兴校区为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所在地,占地面积约550亩。北京大学无锡校区同样为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所在地,2008年投入使用,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大学城,占地面积500多亩。北京大学医学部位于学府林立的首都北京海淀区学院路,占地面积约990亩。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南国燕园)占地面积82.87万平方米(合1243亩),是

2013-2014学年北京大学校历

北京大学2013-2014学年校历第一学期 一、新生报到:8月31日 深圳研究生院:8月26日 二、新生体检和入学教育:9月1日—8日 深圳研究生院:8月27日—9月1日 三、校本部本科生选课指导:9月5日 四、新生开学典礼:9月6日 深圳研究生院:8月29日 五、上课: 校本部:9月9日 医学部:在校生8月26日新生9月9日 深圳研究生院:9月2日 六、在校学生注册: 校本部:9月9日—13日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9月14日) 医学部:8月26 日—30 日 深圳研究生院:9月2日、3日 七、中秋节: 9月19日放假,全校停课 21日、22日公休,原有课程照常安排 八、国庆节: 9月30日—10月4日放假,全校停课 9月28日、29日和10月5日、6日公休,原有课程照常安排 九、停课复习考试: 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10日 深圳研究生院:2014年1月13日—17日 十、学生放寒假:1月13日—2月16日 (研究生放寒假时间与教职工轮休一致) 深圳研究生院:1月20日—2月16日 十一、教职工轮休:1月15日—2月12日 (2月13日上班) 元旦放假安排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14年节假日安排后另行通知 第二学期 一、上课:2月17日

二、在校生注册: 2月17日—21日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2月22日) 深圳研究生院:2月17日、18日 三、本科生招生开放日:4月12日 四、校本部运动会:4月25日—27日 五、校庆: 5月4日教职工上班,校本部停课。 六、停课复习考试: 校本部:6月9日—6月22日 医学部:6月23日—7月4日 深圳研究生院:6月23日—27日 七、学生放暑假: 校本部:6月23日 医学部:7月7 日 (研究生放暑假时间与教职工轮休一致) 深圳研究生院:6月30日 八、毕业教育:6月23日—7月4日 办理离校手续:6月30日—7月4日 深圳研究生院:6月30日—7月6日 托运行李:7月3日、4日 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6月30日 毕业典礼:7月1日、2日 十、校本部暑期学校:6月30日—8月1日 十一、教职工轮休:7月9日—8月27日 (8月28日上班) 十二、2013级本科生军训:8月16日—29日 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14年节假日安排后另行通知。校本部上课时间:医学部、深圳研究生院上课时间: 第一节08:00—08:50 第二节09:00—09:50 第三节10:10—11:00 第四节11:10—12:00 第五节13:00—13:50 第六节14:00—14:50 第七节15:10—16:00 第八节16:10—17:00 第九节17:10—18:00 第十节18:40—19:30 第十一节19:40—20:30 第十二节20:40—21:30

北京大学2011-2012学年校历

北京大学2011-2012学年校历 第一学期 一、新生报到:2011年8月27日 二、新生体检和入学教育:8月28日—9月4日 三、校本部本科生选课指导:9月1日、2日 四、全校新生开学典礼:9月3日 五、上课: 校本部:9月5日 医学部:在校生8月22日,新生9月5日 六、在校学生注册: 校本部:9月5日—9日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8月28日 医学部:8月22日—8月26日 七、中秋节:9月12日放假,全校停课; 9月10日、11日公休,原有课程照常安排八、国庆节:10月1日—7日放假,全校停课; 10月8日、9日公休,原有课程照常安排九、停课复习考试: 2011年12月26日—2012年1月8日 (2012年1月2日考试照常安排) 十、元旦: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2日放假十一、学生放寒假:1月9日—2月12日 (研究生放寒假时间与教职工轮休一致)

(1月23日春节) 十二、教职工轮休:1月11日—2月8日, 2月9日全体教职工上班 第二学期 一、校本部本科生选课指导:2012年2月10日 二、上课:2月13日 三、在校生注册: 校本部:2月13日—17日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2月12日)医学部:2月13日—17日 四、本科生招生开放日:4月14日 五、全校运动会:4月20日—22日(20日停课) 六、校庆:5月4日学生停课,教职工上班 七、停课复习考试: 校本部:6月11日—24日 医学部:6月18日—7月1日 八、毕业教育:6月25日—7月8日 办理离校手续:7月2日—6日 全校毕业典礼:7月3日、4日 托运行李:7月6日、7日 九、学生放暑假:

美国学校校历制度

美国学校校历制度 美国高等学校,按各院校不同的开课与结业日期,有三种通行的校历制度(Calendar Systems):一为学期制(semester),二为与学期制同样普遍的学季制(quarter),三为兼具第一类与第二类特征而独具一格的三学期制(trimester)。 大多采用学期制的研究所都将一学年分为秋季(Fall semester -九月至十二月)与春季(Spring semester -一月至五月)两个学期以及可以自由选修的暑期课程(Summer session)。按照美国移民局的规定,念学期制研究所的外国学生须于一学年内至少注册春秋两个学期,才能保持学生身份。学期制与台湾的大学课程制度相似,每学期约有十五个星期的教学和一星期的大考,对于出国门留学的学生而言,初期可能比较好适应。但如果掉以轻心,不持续用功,则积压到学期末的考试、作业和报告,往往会令人吃不消,所以平时仍须兢兢业业才能获得好成绩。 学季制(quarter): 这种课程是将一年分为春(三月~六月)、夏(六月~八月)、秋(九月~十二月)、冬(一月~三月)四季,每一季一学期,每学期长约仅两个半月(十至十二周,夏季约八至十周),课程十分紧凑。按照规定,就读采此类制度院校的外国学生,每学年至少注册三个学季方能维持学生身分,且若不在夏季以外的任一学季注册,均须向学校当局报备。 如为及早完成学业,念学季制的学校正合需要:可在三、四个学季内就取得硕士学位。学季制另一个优点是它提供同学试修的机会。往往学期制一学期内授完的课程,在学季制的学校拆分成两个学季来教授,试修的学生可在完成第一学季的课程后,衡量自己的兴趣与能力,决定是否在下学季继续进修。如果在学期制大学念书,万一在课程中途发现教学内容太深,自己程度不够,想挽救可能不如学季制课程那么容易,但是由于学季制课程每季上课时间短,考试频频(念一个月就进入期中考,再念一个月,就进入期末考),学生一入学立即得进入状况,而且也须能适应持续性的紧张。 三学期制(trimester): 基本上这制度是将一年分成三等分,取其中两等分组成两学期(semesters),即秋季班(九月初至十二月中旬)与冬季班(一月至四月中旬),再将另一等分分为两个小学期(terms),即春季班(四月至六月)与夏季班(六月至八月),故名三学期制,但实际上它也具有学季制的特点:一年共有四次注册机会。大致说起来,采用这类课程的院校都要求外国学生每年至少要在秋季与冬季两学期注册,而在春夏则属自由选修。这种制度可说是学期制与学季制的折衷,学生可从容入学,也有机会提早毕业,可惜采取这种制度的院校较少,因而有在三学期制院校就读的台湾学生不多。 上述三种制度都提供多种不同的暑期学习课程,主要是为常在夏季修读课程的中小学老师或其它已就业人士,以及希望加速修完学位或必须补考的正规学生。暑期学习课程以历时六星期和八星期的最多,但是也有历时一、两个星期的加强学习课程,或是一连串三、四星期长的学期。有些学校的暑期学习课程更可能长达十至十二星期,在实行学季制的学校尤其如此,可能在夏天开设一个完备的第四季课程。 一般来说,美国大学的学年,是指从一年的八月或九月到次年八月的时间。而其学制主要有三种:semester,trimester和quarter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商学院和社区大学,会使用minimester或mini-semester制度,但以上两种不是主流,暂不详谈。先来说说

北京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七日第39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第57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为做好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3月25日教育部第21号令),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新录取的研究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户口、工资关系等),按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于规定期限内交纳各项费用。因故不能按时办理入学手续者,应书面向录取的学院(系、所、中心)请假,由学院(系、所、中心)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请假必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以及请假期满不报到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和复查合格方予办理注册手续,获得学籍。体检或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对于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被录取者,或在报考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对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的研究生,由学生工作部、各学院(系、所、中心)或研究生院提出,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送研究生院院长审核,报校长会议批准。 第三条新生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一)健康检查发现患有疾病短期可治愈,暂不宜在校学习者; (二)因病请假一个月期满,仍未病愈不能报到者; (三)已怀孕,或于入学前分娩、从报到之日起仍需休产假一个月以上者。 因上述原因保留入学资格者须由本人申请,导师和所在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并报研究生院院长批准。属第(一)种情况的,须附校医院保健科诊断证明;属第(二)种情况的,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并经校医院保健科认定;属第(三)种情况的,应如实向学校申明。 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如本人在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提出申请,或通知其办理有关手续而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应于下学年新生入学前两周内提出恢复入学资格的申请,由校医院进行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由所在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附校医院复查合格证明,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报研究生院院长批准后,方能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本人户口、档案等各种关系不转入学校(已转入者退回)。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日期返校,持研究生学生证到院

北京大学2002 2003 学年校历

北京大学2008—2009学年校历 第一学期(2008.9.1—2009.1.25) 第一学期 一、2008级新生报到:9月12日 二、全校新生开学典礼:待定 三、新生体检和入学教育:9月13日—17日 四、在校学生注册: 医学部:9月1日-5日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9月12日 校本部:9月18日-26日 五、上课: 医学部:在校生9月1日 新生9月18日 校本部:9月18日 校本部本科生选课指导:9月15日、16日 六、中秋节放假:9月14日 七、“十一”放假: 10月1日—3日放假,9月27日、28日、10月4日、5日照常休假 八、11月21日2004级长学制口腔医学专业结束 临床课学习,11月24日开始口腔专业课学习。 九、元旦放假:2009年1月1日 十、2009年1月16日2005级长学制临床医学、 基础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生物医学英语专业和2006级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长学制预防医学专业基础课结束,2月9日开始临床课教学。 十一、全校停课复习考试: 校本部:1月5日—18日 医学部:1月12日-18日 十二、春季研究生学位授予仪式:1月7日 十三、学生放寒假:1月19日 (研究生放寒假时间与教职工轮休一致) (1月26日春节) 十四、教职工轮休:1月19日—2月13日 校本部上课时间: 第一节08:00—08:50 第二节09:00—09:50 第三节 10:10—11:00 第四节11:10—12:00 第五节12:30—13:20 第六节13:30—14:20 第七节 14:40—15:30 第八节15:40—16:30 第九节16:50—17:40 第十节17:50—18:40 第十一节19:10—20:00一二第十二节20:10—21:00

南宁市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校历

(第一学期21 周) 第一周2016年9月1日—9月4日 第二周9月5日—9月11日(9月10日教师节) 第三周9月12日—9月18日(9月15日中秋节) 第四周9月19日—9月25日 第五周9月26日—10月2日(10月1日国庆节) 第六周10月3日—10月9日 第七周10月10日—10月16日 第八周10月17日—10月23日 第九周10月24日—10月30 日 第十周10月31日—11月6日 第十一周11月7日—11月13日 第十二周11月14日—11月20日 第十三周11月21日—11月27日 第十四周11月28日—12月4日 第十五周12月5日—12月11日 第十六周12月12日—12月18日 第十七周12月19日—12月25日 第十八周12月26日—2017年1月1日(1月1日元旦) 第十九周1月2日—1月8日 第二十周1月9日—1月15日 第二十一周1月16日—1月22日 1.寒假:1月23日至2月19日共28天,其中1月28日为农历大年初一。 2.下学期2017年2月20日开学上课。 3.节假日放假以政府公布的安排为准。

(第二学期20 周) 第一周2017年2月20日—2月26日 第二周2月27日—3月5日 第三周3月6日—3月12日 第四周3月13日—3月19日 第五周3月20日—3月26日 第六周3月27日—4月2日 第七周4月3日—4月9日(4月4日清明节) 第八周4月10日—4月16日 第九周4月17日—4月23日 第十周4月24日—4月30日 第十一周5月1日—5月7日(5月1日劳动节) 第十二周5月8日—5月14日 第十三周5月15日—5月21日 第十四周5月22日—5月28日 第十五周5月29日—6月4日(5月30日端午节;6月1日儿童节) 第十六周6月5日—6月11日 第十七周6月12日—6月18日 第十八周6月19日—6月25日 第十九周6月26日—7月2日(7月1日建党日) 第二十周7月3日—7月7日 1.暑假:7月8日(星期六)至8月29日,共53天。 2.下学期: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开学上课。 3.节假日放假以政府公布的安排为准。

2015年度~2016年度学年校历

2015~2016学年校历 年星 月 期 二○一五年二○一六年 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 星期一31 7 14 21 28 5 12 19 26 2 9 16 23 30 7 14 21 28 4 11 18 25 1 8 15 22 29 7 14 21 28 4 11 18 25 2 9 16 23 30 6 13 20 27 4 11 18 25 1 8 15 22 星期二 1 8 15 22 29 6 13 20 27 3 10 17 24 1 8 15 22 29 5 12 19 26 2 9 16 23 1 8 15 22 29 5 12 19 26 3 10 17 24 31 7 14 21 28 5 12 19 26 2 9 16 23 星期三 2 9 16 23 30 7 14 21 28 4 11 18 25 2 9 16 23 30 6 13 20 27 3 10 17 24 2 9 16 23 30 6 13 20 27 4 11 18 25 1 8 15 22 29 6 13 20 27 3 10 17 24 星期四 3 10 17 24 1 8 15 22 29 5 12 19 26 3 10 17 24 31 7 14 21 28 4 11 18 25 3 10 17 24 31 7 14 2 1 28 5 1 2 19 26 2 9 16 2 3 30 7 1 4 2 1 28 4 11 18 25 星期五 4 11 18 25 2 9 16 23 30 6 13 20 27 4 11 18 25 1 8 15 22 29 5 12 19 26 4 11 18 25 1 8 15 22 29 6 13 20 27 3 10 17 24 1 8 15 22 2 9 5 12 19 26 星期六 5 12 19 26 3 10 17 24 31 7 14 21 28 5 12 19 26 2 9 16 23 30 6 13 20 27 5 12 19 26 2 9 16 23 30 7 14 21 28 4 11 18 25 2 9 16 23 30 6 13 20 27 星期日 6 13 20 27 4 11 18 25 1 8 15 22 29 6 13 20 27 3 10 17 24 31 7 14 21 28 6 13 20 27 3 10 17 24 1 8 15 22 29 5 12 19 26 3 10 17 24 31 7 14 21 28 周次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寒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 2 3 4 暑假第一学期第二学期暑期短学期

北京大学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 2013-11-13 23:49:41 栏目: 管理文件 (1997年9月5日第386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2007年1月11日第637次校长办公会讨论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学校、院系和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各方应有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教师教学工作所作的规定,适用于北京大学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成人教育等各层次的教学工作。 第二章基本职责 第三条人才培养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障教学投入,制定 教学制度并监督执行,实施对教师的培训,完善激励制度,使学生受到良好的教育。 第四条院系是学校所属教学单位,直接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院系要为教师的教学工作创造条件,同时监督教师履行职责。 第五条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教学工作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北京大学所有教师都有承担教学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唯物辩证法和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学工作;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学生,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高尚的情操陶冶学生,良好的学风影响学生。 第三章教师教学工作的聘任 第七条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课程讲授、习题课、实验课、实习与实践课、讨论课、指导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等。 第八条教师教学工作的聘任由学校和院系负责。学校负责制定教师聘任的制度和办法,保障教学基本条件,对教学工作的基本规范做出规定,对教师的业务水平进行培训,完善教师教学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院系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监督和保证教学质量,修订 和调整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工作的完成。第九条教师教学工作的聘任,按《北京大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执行。课程的任课教师一般由院系选聘,主干基础课和少数特殊课程的任课教师由校长直接聘任。主干基础课、通选课等课程,应选聘业务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 第十条课程教师分为主持人、主讲人和助教。由多位教师共同承担的课程,院系应指定课 程主持人;习题课、实验课、实习课,除聘请主讲教师外,应聘请助教。 第十一条首次承担主讲任务的教师,应由院系主持在一定范围内(教研室、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建设小组等)进行试讲。新开课程须经院系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并报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章任课教师的岗位职责

天津大学2015-2016学年校历(正式)

天津大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1.2015级研究生、本科生、二学位生、新高职新生于9月17日报到,9月18日―9月27日进行入学教育,9月28日开始上课。2.2014、2013、2012、2011级(五年制)本科生于9月12日—13日报到注册,9月14日开始新学期。各学院各专业在9月14日—9月30日安排教学实践。 3.在校研究生、二学位生、新高职生于9月12日—13日报到注册,9月14日开始上课。 4.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安排,学校另行通知。教学周中法定节假日为:中秋节(9月27日)、国庆节(10月1日―3日)、元旦(1月1日)。 5.本科生、新高职生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8、19两周。本科、新高职在校生2016年1月25日—2月26日放寒假,假期5周。研究生假期4周,期间也可由导师自行安排任务。2月8日春节。 6.符号说明。“□”:教学活动;“△”:新生入学教育;“∶”:考试;“=”:假期。

天津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校历 1 2.教学周中法定节假日为:清明节(4月4日)、“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6月9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具体放假安排,学校另行通知。 3.各学院安排周六、周日时间召开春季运动会。校运动会于5月28日举行。 4.2012级(四年制)、2011级(五年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毕业鉴定、毕业典礼、毕业派遣工作安排,学校另行通知。其他年级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7、18两周。本科、新高职在校生7月4日—8月12日放暑假。研究生7月11日—8月7日放暑假,假期4周,期间也可由导师自行安排任务。 5.符号说明。“□”:教学活动;“∶”:考试;“=”:假期。

北京大学文件

北京大学文件 校发〔2017〕169号 ━━━━━━━━━━━━━━━━━━━━━━━ 关于印发《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 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经2017年6月13日第92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7年6月13日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2017年6月13日第92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整肃考纪、端正考风,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三条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凡属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实习、课程设计、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查,进行成绩评定。 第四条凡本校在籍的本科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并取得相应的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五条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是学校本科教育中的重要工作。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是本科生基本的学习纪律。 第一章考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第六条考试工作由教务部依照本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和协调,各院(系、所、中心)由主管教学的领导依照本规定、教学计划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院(系、所、中心)主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期末考试统一组织,考前加强考试纪律和学

北京大学 2019—2020 学年校历 第二学期

一、新生报到 第一学期 北京大学 2019—2020 学年校历 第一学期(2019.8.17-2020.1.12) 北京大学 2019—2020 学年校历 第二学期(2020.2.17-2020.7.5) 第二学期 一、上课:2 月 17 日 本科新生:8月 17日 深圳研究生院:8月 26日 研究生、港澳台及留学生本科新生:9月 3日 二、本科新生体检:8月 18日至 20日 研究生、港澳台本科新生体检:9月 4日至 8日 三、2019级本科生军训:8月 21日至 9月 2日 四、教职工上班:8月 26日 五、新生开学典礼:9月 6日 医学部新生开学典礼:9月 5日 深圳研究生院新生开学营:8月 29日至 30日 六、上课 校本部:9 月 9 日 医学部:在校本科生 8 月 26 日 本科新生 9 月 9 日 研究生 9 月 16 日 深圳研究生院:9 月 2 日 七、在校学生注册 校本部:9 月 9 日至 13 日 医学部:8 月 26 日至 30 日 深圳研究生院:9 月 2 日至 3日 八、中秋节 9 月 13 日,中秋节,放假,全校停课。 9 月 14 日至 15 日,公休,课程照常进行。 九、国庆节 9 月 28 日至 29 日,公休,课程照常进行。 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10 月 29 日 十一、停课复习考试 校本部、医学部:12 月 30 日至 1 月 12 日 深圳研究生院: 1 月 6 日至 19 日 十二、元旦:1 月 1 日,放假,停考。 十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1 月 3 日 十四、学生寒假 校本部、医学部:1 月 13 日至 2 月 16 日 深圳研究生院:1 月 20 日至 2 月 16日 十五、教职工轮休 校本部、医学部:1 月 13 日至 2 月 16 日 深圳研究生院:1 月 20 日至 2 月 12 日 学校相关专项工作时间由有关部门另行具体通知。 校本部、医学部上课时间 第一节 8:00-8:50 第二节 9:00-9:50 第三节 10:10-11:00 第四节 11:10-12:00 第五节 13:00-13:50 第六节 14:00-14:50 第七节 15:10-16:00 第八节 16:10-17:00 第九节 17:10-18:00 第十节 18:40-19:30 第十一节 19:40-20:30 第十二节 20:40-21:30 深圳研究生院上课时间 第一节 8:00-8:50 第二节 9:00-9:50 第三节 10:10-11:00 第四节 11:10-12:00 第五节 13:30-14:20 第六节 14:30-15:20 第七节 15:40-16:30 第八节 16:40-17:30 第九节 18:30-19:20 第十节 19:30-20:20 第十一节 20:30-21:20 教职工上班:校本部、医学部 2 月 17 日 深圳研究生院 2 月13 日 二、在校学生注册 校本部、医学部:2 月 17 日至 21 日 深圳研究生院:2 月 17 日至 18 日 三、校本部运动会:4 月24 日至26 日,24 日停课 医学部运动会:5 月16 日 四、劳动节及校庆 5 月 1 日劳动节,放假,全校停课。 5 月 2 日至 3 日,公休,课程照常进行。 5 月 4 日校庆相关单位上班,全校停课。 5 月 5 日至 8 日,放假调休,全校停课。 5 月9 日至10 日,公休,课程照常进行。 五、停课复习考试 校本部:6 月 8 日至 21 日 医学部、深圳研究生院:6 月22 日至7 月5 日 六、学生暑假 校本部:6 月 22 日起 医学部、深圳研究生院:7 月6 日起 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6 月26 日 八、办理离校手续 校本部、医学部:6 月 29 日至 7 月 3 日 深圳研究生院:6 月 29 日至 7 月 2 日 九、毕业典礼:6 月30 日至7 月1 日 医学部毕业典礼:6 月29 日 深圳研究生院毕业典礼:6 月 27 日 十、校本部暑期学校:6 月29 日至8 月2 日 十一、教职工轮休 校本部、医学部:7 月 6 日起 深圳研究生院:7 月 8 日起 清明节、端午节放假安排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 2020 年节假日安排后另行通知。学校相关专项工 作时间由有关部门另行具体通知。

研究生境外高校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的管理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文件 上理工〔2015〕152号 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境外高校学习及 课程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境外高校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申请选修国(境)外课程 审批表》 2.《上海理工大学选修国(境)外研究生课程学 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 上海理工大学

2015年8月24日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境外高校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 与成绩转换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校与境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之间的教育合作,加强对赴境外高校学习研究生的管理,规范研究生在境外高校学习课程获得学分的认定及成绩的转换,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国家公派项目、校际交流项目、院际交流项目等派出交流期间于境外高校所修课程。本办法也适用于按照校际交流项目派遣至我校的双学位留学研究生。 第二章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的要求 第三条原则上,研究生在境外所修课程应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内容、学时/学分相同或相近,由学生所在院系学科专业委员会按同类课程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具体规定如下: (一)在境外高校学习的研究生和派遣至我校的双学位留学研究生,申请认定的学分一般不应超过我校规定应修学分的1/2。研究生应修的公共学位课、必修环节中的讲座必须在我校完成。 (二)应事先与导师商议拟定在境外学习期间的学习

计划,并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申请选修国(境)外研究生课程审批表》,经导师同意和学生所在院系批准并在研究生院及学院备案。 第四条未经导师同意和所在院系批准,学生在境外学习期间不得更改学习计划,未经批准学习的课程以及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内容不同或相差较远的,不予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 第三章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的程序 第五条研究生应于回校后的当学期内办理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手续。 第六条申请学分认定的研究生,需填写《上海理工大学选修国(境)外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上海理工大学申请选修国(境)外研究生课程审批表》,并附上对方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成绩单原件(阅后退回)和复印件,以及在境外修读、拟转换课程的课程大纲或简介,由导师及所在院系的学位委员会同意后,给予其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并由教务管理人员录入管理信息系统。 第七条研究生在境外高校获得的成绩,若为百分制,则按实际分数登录;若为非百分制的成绩,课程成绩由所在院系及开课院系根据课程内容及境外高校成绩标准出具成绩意见,并给予录入成绩。 第八条研究生在校外学习期间,不允许以自修的方式

北大法硕(非法学)考研复试面试回答技巧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考研复试内容 众所周知,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考研复试是所有考生的难题。今天育明教育老师给广大考生讲解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考研需要复习什么,希望以下内容可以帮到广大考生。 (育明教育针对北大法律硕士考研复试辅导咨询育明张老师扣扣:七七二六、七八、五三七)北京大学法硕复试目的和内容:通过对一些社会现象和社会生活热点的分析理解,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推理、判断和反应能力,以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和论文写作能力,从而达到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从分值比例上看,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总成绩分为三部分,即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没有面试,这是为了确保公平性。笔试分为三个部分,即逻辑推理、综合分析和论文写作,这三部分的分值分别是30、20、50,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首先是逻辑推理题。十道,限时半小时,时间一到就会收卷。大部分题目和MBA逻辑题以及公务员考试逻辑题比较相似,还会有一些趣味逻辑题,类似奥数竞赛以及世界500强面试逻辑题。要把握好时间,拿到七分左右,这样就不会与对手拉开差距。 接下来的试卷都是主观题,包括1个案例分析和1个论文。案例分析,字数无要求,可按800来答,20分。论文,不少于2000字,50分。一共2小时30分钟。综合分析给出一个简单的案例,让考生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考生如何判决。论文给出关于一个社会热点事件的很多材料,包括了足够的背景资料和各方观点。这部分的共同特点就是不局限于一国法律规定,从法理的角度作答,体现了北大兼容并包,鼓励创新这样一个特点。案例分析和论文写作有一定的相似性,两者都是浅显易懂而又和我们社会息息相关的,考验法律考生的分析归纳能力和对材料的总结筛选能力,考生必须准确找到切入点,如何用法律人的眼光来分析是关键。观点无所谓对错,能够言之有理即可,在此基础上做到逻辑清晰、表达流畅。 2016年考研复试穿着指导 2016考研复试面试之衣着篇 在研究生复试面试考场中,就如同日常人与人的交往一样,第一印象总是让人难以忘记。初次见面的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docx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月份周次星期 二三四五六日一 1 3456789廿四廿五廿六廿七廿八白露三十 210111213141516 九月教师节初二初三初四初五初六初七 21天 317181*********初八初九初十十一十二十三秋分 4 24252627282930中秋节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廿一 5 1234567国庆节国庆节国庆节廿五廿六廿七廿八 6891011121314 十月寒露9 月大初二初三初四初五初六 18天 715161718192021初七初八重阳节初十十一十二十三 822232425262728十四霜降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92930311234廿一廿二廿三廿四廿五廿六廿七 10 567891011廿八廿九立冬10 月小初二初三初四 十一月 1112131415161718 22天初五初六初七初八初九初十十一 1219202122232425十二十三十四小雪十六十七十八 13262728293012十九二十廿一廿二廿三廿四廿五 14 3456789廿六廿七廿八廿九大雪初二初三 1510111213141516 十二月初四初五初六初七初八初九初十 21天 1617181920212223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冬至十七 1724252627282930十八圣诞节二十廿一廿二廿三廿四 1831123456廿五元旦节廿七廿八廿九小寒12 月大 1978910111213 一月初二初三初四初五初六初七腊八节 15天 2014151617181920初九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大寒 212122十六十七 注: 1. 本表适用于山东省济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 本学期共 21周, 142天;其中,假日、周末休45天,上班 97天。

南宁市中小学校2018—2019学年度校历

南宁市中小学校2018—2019学年度校历(第一学期 21周) 第一周 2018年9月3日—9月9日 第二周 9月10日—9月16日(9月10日教师节) 第三周 9月17日—9月23日 第四周 9月24日—9月30日(9月24日中秋节) 第五周 10月1日—10月7日(10月1日国庆节) 第六周 10月8日—10月14日 第七周 10月15日—10月21日 第八周 10月22日—10月28日 第九周 10月29日—11月4 日 第十周 11月5日—11月11日 第十一周 11月12日—11月18日 第十二周 11月19日—11月25日 第十三周 11月26日—12月2日 第十四周 12月3日—12月9日

第十五周 12月10日—12月16日 第十六周 12月17日—12月23日 第十七周 12月24日—12月30日 第十八周 12月31日—2019年1月6日 (1月1日元旦) 第十九周 2019年1月7日—1月13日 第二十周 1月14日—1月20日 第二十一周 1月21日—1月27日 1.寒假:1月28日至2月24日共28天,其中2月5日为农历大年初一。 2.下学期2019年2月25日开学上课。 3.节假日放假以政府公布的安排为准。

南宁市中小学校2018—2019学年度校历(第二学期19周) 第一周 2月25日—3月3日 第二周 3月4日—3月10日 第三周 3月11日—3月17日 第四周 3月18日—3月24日 第五周 3月25日—3月31日 第六周 4月1日—4月7日(4月5日清明节) 第七周 4月8日—4月14日 第八周 4月15日—4月21日

2012-2013北大校历

北京大学2012—2013学年校历 第一学期(2012.8.20—2013.1.27) 第一学期 一、新生报到: 校本部、医学部:2012年9月1日 深圳研究生院:9月3日 二、新生体检和入学教育: 校本部、医学部:9月2日—9日 深圳研究生院:9月4日—9日 三、校本部本科生选课指导:9月6日、7日 四、新生开学典礼: 校本部、医学部:9月4日 深圳研究生院:9月6日 五、上课: 校本部、深圳研究生院:9月10日 医学部:在校生8月27 日 新生9月10日 六、在校学生注册: 校本部:9月10日—14日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9月15日) 医学部:8月 27 日—8月31 日 深圳研究生院:9月10日—11日 七、中秋节、国庆节: 9月30日—10月6日放假,全校停课; 9月29日、10月7日公休,原有课程照常安排 八、元旦: 2012年12月29日—2013年1月1日放假 九、停课复习考试: 校本部、医学部:2013年1月7日—20日 深圳研究生院:1月21日—25日 十、学生放寒假: 校本部、医学部:1月21日—2月24日 (研究生放寒假时间与教职工轮休一致) 深圳研究生院:1月28日—2月24日 十一、校本部、医学部教职工轮休: 1月23日—2月20日 2月21日全体教职工上班 校本部上课时间: 第一节8:00—08:50 第二节9:00—09:50 第三节10:10—11:00 第四节11:10—12:00 第五节13:00—13:50 第六节14:00—14:50 第七节15:10—16:00 第八节16:10—17:00 第九节17:10—18:00 第十节18:40—19:30 第十一节19:40—20:30 第十二节20:4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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