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办公室电子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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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印章

北碚委发〔2007〕37 号核收: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印发北碚区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局面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管委会,各在碚市属部门:

《北碚区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局面的实施办法》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细化各项措施,并将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绩和主要经验及时报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07年9月27日

北碚区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局面的实施办法

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选择,也是把我区建设成为重庆市“1小时经济圈”的重要增长极、城乡统筹发展的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和重庆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行区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颁布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局面的意见》(渝委发〔2007〕23号,以下简称市委《意见》),明确提出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方针、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意见》,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千方百计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由于我区坚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低生育水

平已持续10多年保持稳定,直辖10年来,全区少出生人口14000多人,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极大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区生产力水平偏低,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群众传统的生育观念难以在短期内根本转变;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相继进入婚育期,二孩妇女规模逐年增大,从“十一五”开始,我区与全国、全市一样将进入第四次生育高峰期,人口增长绝对数较高、人口出生低增长率、高增长量同时存在的问题十分明显,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人口计划生育的难度不断加大,因此,抓紧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党政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既要维护群众的合法生育权,又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保持生育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努力消除低生育水平反弹的各种隐患。

(一)加大依法管理人口计生工作的力度

1.把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和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增强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法建办)。

2.建立、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实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力争在现有编制的基础上增加事业人员5人,其中至少要有一名国民教育法学本科以上专业人才。各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要自觉提高执法

能力和水平,坚持正确执法、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区编办、区人口计生委)。

3.民政、公安、教育、医疗卫生等部门在办理婚姻登记、婴儿入户、入学、接生等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建立登记制度并每月向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反馈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教委、区卫生局)4.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

(1)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公开揭露(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

(2)国家工作人员、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法生育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情节严重的,开除公职,开除党籍(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

(3)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社会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违法生育的,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取消评优评先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资格;是人大代表的,依法予以罢免;是政协委员的,撤销资格(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法院、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地税局、北碚电视台)。

(4)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为处理违法生育案件提供司法保障。人民法院要及时依法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案

件,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法院、公安、税务、工商、劳动保障、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违法生育人员调查取证和收入核定工作(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区劳动社保局、区人口计生委)。

5.进一步完善人口计划生育举报奖励制度,提高举报奖励标准。凡举报违法生育(收养)案件经查证属实的,每件给予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2—5%的奖励,最低不少于1000元;举报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每件奖励5000元;举报涉及有关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每件奖励1000元;举报其他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每件给予不低于200元的奖励。举报奖励经费从区、镇街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支出(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1.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落实情况作为党政目标考核的重要前置条件。将农村居民、城镇无业人员、破产企业人员、个体经营户等全部纳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兑现范围。从2007年起,依法全额兑现当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所需资金列入区、镇(街)两级财政预算,其中,区财政承担40%,镇(街)财政承担60%。2011年内,清理兑现完历年欠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所需资金由区、镇(街)

两级财政承担,其中,北温泉街道、天生街道、朝阳街道、童家溪镇各承担60%;歇马镇、澄江镇、蔡家岗镇、天府镇、施家梁镇、东阳街道、龙凤桥街道、水土镇各承担50%;静观镇、柳荫镇、复兴镇、三圣镇、金刀峡镇各承担30%(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口计生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建立放弃再生育奖励制度,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分别给予1500元一次性奖励。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是农村居民、城镇无业人员、破产企业人员、个体经营户的,所需经费由区、镇(街)两级财政按4∶6的比例分别承担(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口计生委、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认真执行全市统一的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扶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和救助计划生育群众制度;建立城镇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定额扶助制度,凡具有本区城镇户籍,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收养)的夫妻,从女方年满49周岁起,每人每年发给扶助金600元,直至亡故,所需资金列入区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

4.建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检查诊疗救助制度,凡

我区经市级鉴定确诊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由户籍所在地镇街每年发给救助金,救助金标准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最低不得少于每人每年1200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在区生殖健康中心治疗,凭区人口计生委出具的证明,减免治疗费20%,所需经费由区级计生事业费开支(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口计生委、区生殖健康中心)。

5.发挥政策推动的作用,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真正感受到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在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就业培训、合作医疗、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入学入托等方面,劳动保障、卫生、农业、国土、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制定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独女户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计划生育家庭所获奖励、扶助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基数(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劳动社保局、区卫生局、区农委、区国土分局、区教委)。

6.民政部门不得将违法生育的人员纳入城镇、农村低保范围;组织部门不得将违法生育的党员纳入贫困党员救助范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7.建立惠民政策协商备案制度,各部门在出台新的惠民政策前,必须与区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充分协商,并

报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确保有利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避免出现新的政策“倒挂”(责任单位:区相关部门)。

8.对计划生育中年丧子家庭给予特别关爱,创新“计划生育协会真情互动联谊会”的活动内容和方式,从经费上对办好“真情会所”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区财政局)。

9.建立城乡贫困独生女大学生扶助制度,从2007年起,每年由区慈善总会对20名考上大学的城乡建卡贫困户独生女大学生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扶助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口计生委)。

10.认真执行重庆市农村独生女报考市内高等院校加分制度。实行本区独生子女升学加分制度,凡户籍在本区的独生子女,初中毕业报考本区普通高中(不含联招高中),享受加5分的优待(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口计生委、区教委)。

11.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生育“惠民计划”任务,积极参与计划生育“三结合”、“幸福工程”、“生育关怀行动”、“关爱女孩行动”和“新农村新家庭行动”,不断扩大受益人群,提升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口计生委及相关部门)。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1.围绕“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的工作目标,根据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需求,深入开展国策教育、区情教育和人口形势教育,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全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同奖惩。各级党委要把人口理论学习列入重要内容,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要开设人口理论课或举办专题讲座,各大专院校要加强在校学生的人口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青春健康教育(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党校、区教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区级新闻单位要把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纳入经常性公益宣传范围,各级政府和宣传、科技、市政、交通、工商等部门对设置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宣传广告要给予支持和配合(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区广播电视台、区科委、区市政委、区交通局、区工商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筹建北碚区人口文化促进会,在村居一级普遍建立人口文化俱乐部或人口文化茶园,鼓励开展生育文明艺术创作,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不得低于90%(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区文化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

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时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法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把深化农村改革与建立人口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结合起来,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建立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结合起来,增加农民收入与帮助农民少生快富奔小康结合起来,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能力建设与发展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结合起来,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

(一)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国家民族的未来,必须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区计委要牵头组织人口计生、医疗卫生、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部门,科学制定我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政府牵头、部门配合、专家支持、群众参与”的工作模式。

1.进一步健全区、镇、村三级出生缺陷监测干预网络,把“北碚区出生缺陷筛查干预中心”建设列入我区“十一五”时期重点建设项目,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由区财

政逐年投入专项资金予以扶持(责任单位:区计委、区财政局、区人口计生委)。

2.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妇幼保健机构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行定期评估、通报制度。积极推广运用出生缺陷预防和干预的新技术新成果,切实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技术咨询指导、康复矫正治疗三级干预,降低出生缺陷实际发生率。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婚前体检的重要意义,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要坚持孕前指导培训、孕产期保健及产后随访服务等制度,积极开展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工作;从2008年起,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逐步试行财政据实报销费用的定点免费婚前体检制度(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3.凡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完成了规定产前检查,并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均可享受全市统一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持续时间过长,必然影响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坚持

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技术服务、依法治理的工作方针,对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实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1.加强婚育文明宣传教育,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积极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在扶贫济困、慈善救助、贴息贷款、就业安排、项目扶持、子女入学、土地政策、建房政策、福利分配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女儿户予以倾斜。在享受低保、五保供养、土地承包、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实行同等优先(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相关部门)。

2.加强制度监管,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要共同建立B超检查、人工终止妊娠登记、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管理、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完善B超使用准入和执业资质认证制度,推行人工终止妊娠定点制度。公安、司法、药监、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健全执法联动制度,定期开展联动执法活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依法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公安分局)。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体制

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新体制,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适应城镇化进程需要,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实行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管理、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

1.认真执行市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追踪考核制度,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严格对已婚育龄妇女在流入地违法生育的考核。要向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逐步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区计生协会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工商、建委、国土、房管、劳动保障和公安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在办理流动人口相关手续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率不得低于80%;切实加强对住宅小区、非公有制企业、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流动人

口集中区域的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相关部门之间要建立及时登记、定期联系、配合协查、季度通报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房屋出租、劳动用工、物业和市场管理等有关工作中,通过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设立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信息收集反馈制度等措施,提高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建委、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区劳动社保局、区公安分局)。

4.劳动保障、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制定相应政策,解决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做好外出人员的免费技术服务、宣传教育培训等有关工作,普遍推行为流动人口免费代办婚育证明的制度(责任单位:区劳动社保局、区卫生局、区教委、区人口计生委、区公安分局、各镇街人口计生办)。

(四)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1.着力构建区、镇、村“三级三层”技术服务体系,按照“五化”标准加强区生殖健康中心、镇街生殖健康服务站的建设。从2007年起,用两年时间完成村级计生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在“十一五”期间对镇街生殖健康服务站管辖权和规范化建设进行探索(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区人事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充分发挥各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药具发放和人员培训的综合功能,不断满足

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的需求。已婚育龄妇女安置宫内节育器出现身体不适或年满49周岁的,凭户籍地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证明,均可在区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享受免费摘取节育环服务,所需经费在计生技术服务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

3.维护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利,坚持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普遍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落实每年一次针对育龄群众的免费生殖健康普查。建立绝育手术补偿制度,凡本区符合政策生育的对象,在合法生育两个孩子后自觉施行绝育手术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偿,所需资金在区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各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

4.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凡符合照顾再生育条件的已婚育龄夫妇,可不受“女方不满二十八周岁的,申请再生育时间应该间隔三周年以上”的限制(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

(五)加快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

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统计等部门要按照“需求为导向、应用为核心、资源开发与共享为目的”的原则,改变人口信息条块分割和部门封锁的现状,整合资源,发挥现有人口资源信息库的作用,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建立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制度,探索建立“事前介入”与“事后沟通”相结合的人口计划生育共管新体制,逐步建立北碚区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支持系统,为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经济社会人口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开展公共服务提供基础数据,提高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信息中心、各相关部门)。

(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事业

1.把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制定和落实老龄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大力弘扬子女赡养、家庭养老和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村,逐步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规定提供适当补助。在城市,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对军烈属、鳏寡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要按规定给予养老救助(责任单位:区劳动社保局、区民政局)。

2.全社会要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风尚,从老年预防保健入手,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老年人出行安全和起居方便的环境。政府应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给予经费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扶持集体、社会和个人在有条件的地方兴办

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区老龄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领导,不断增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既是天下第一要事、又是天下第一难事。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对中华民族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牢固确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一)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制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把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要事先议,要事常议。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年不少于一次听取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召开一次有区委或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制度,总结经验教训、兑现落实奖惩、研究部署工作。各镇街党(工)委、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每年不少于二次听取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党政一把手履行“亲自抓、负总责”职责情况作为对党政人口计划生育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委、政府第一把手是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下基层搞调研,掌

握第一手资料;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促检查,抓好落实。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党政第一把手要负主要责任(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二)建立健全决策调控机制,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1.区计委和区人口计生委要加强政策调研,按照中央《决定》和市委《意见》的要求,坚持把人口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调整修订本区《“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人口控制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计委、区人口计生委)。

2.坚持把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进一步健全各级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对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的督察和考核,建立定期磋商、密切配合、综合评估的协调运作机制。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督察、人口计生等部门参加的人口计生工作督查小组,认真履行考核、督察职能。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新格局(责任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总工会、

团区委、区妇联、区计生协会办公室)。

3.进一步改革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坚持对镇街党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级其他部门、基层人口计生办实行分类、分线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将人口增长控制情况、中央《决定》和市委《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经费投入和机构编制落实情况等纳入“一票否决”范围。各镇街每年10月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区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每年10月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区委、区政府每五年在全区开展一次“人口计生工作…十佳?党政一把手”、“人口计生系统…十佳”干部”评选表彰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区人口计生委)。

4.建立领导干部任期责任追究制度,凡经追踪检查、考核或经举报查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发生问题时在任领导干部的责任(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三)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是保稳定、促发展的基础性投入,必须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依据中央《决定》和市委《意见》,区、镇街两级要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投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

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千方百计保证落实法定奖励优惠政策、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以及事业发展所需的经费。到2010年,各级财政对人口计划生育的总投入达到人均30元。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大力加强人口计划生育队伍建设

1.在机构改革和建制调整中,确保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的稳定。要按照全市统一的要求,按总人口万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人口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机构专业人员的比重。镇(街道)人口计生办主任享受镇街二级班子正职待遇(责任单位:区编办、区人事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2.加强基层队伍。在建制村和社区居委会配置人口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村(社区)计生专干月工作报酬按北碚委发〔2007〕10号文件规定的村(社区)干部同级副职标准执行,社区不另外增加委员职数。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计划生育助理员和流动人口协管员的增配工作。加强和改进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非政府组织的独特作用,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经镇(街道)申请、区人口计生委、区计生协会审查审批,各镇(街道)应保留

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 则的通知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 《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渝工发〔〕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32号),市总工会在广泛调研并征求市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总工会 2月11日

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重庆市工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它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和重庆市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重庆市巴南区机构名称及简称表

重庆市巴南区机构名称及简称表(修订) 机构类别机构名称机构简称 综合机关中共重庆市巴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纪委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保 密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国家保密局)、中共重 庆市巴南区委机要局(重庆市巴南区密码管理局)〕 区委办〔区委保密 办(区国家保密 局)、区委机要局 (区密码管理局)〕重庆市巴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办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 府法制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区政府办(区政府 法制办、区政府外 事办) 政协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协办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区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区检察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巴南区人民武装部区人武部 区 委机构区委 工作 机构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党 代表联络办公室、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区委组织部(区委 党代表联络办、区 委非公经济和社会 组织工委)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重庆市巴南区 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台湾工作 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区委统战部〔区民 宗侨办、区委台工 办(区台办)〕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政法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防 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委政法委(区综 治办、区防邪办)

重庆市巴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编办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直机关工委 区委部门管理机构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研究室(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全 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委研究室(区改 革办)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老干部局区委老干局 区委 直属事业单位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党校(重庆市巴南区行政学校、 重庆市巴南区社会主义学院) 区委党校(区行政 学校、区社会主义 学院)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委党史研究室 机构类别机构名称机构简称 民主党派、工 商联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民革巴南区委 中国民主同盟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民盟巴南区委 中国民主建国会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民建巴南区委 中国民主促进会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民进巴南区委 中国农工民主党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农工党巴南区委中国致公党重庆市巴南区工作委员会致公党巴南区工委台湾民主自治同盟重庆市巴南区工作委员会台盟巴南区工委重庆市巴南区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巴南区总商会)区工商联(区总商 群众团体重庆市巴南区总工会区总工会共青团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团区委重庆市巴南区妇女联合会区妇联重庆市巴南区科学技术协会区科协重庆市巴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文联重庆市巴南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区社科联重庆市巴南区归侨侨眷联合会区侨联重庆市巴南区残疾人联合会区残联

北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

关于征求《北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 见(暂行)》的修改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征收办法》)的规定,我区拟制定《北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暂行)》。现将《北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暂行)》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建言献策,于2011年6月 14日前书面反馈至区政府法制办。 附件:《北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暂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联系人:孟庆雷 联系电话:68866656 传真:68866656 电子邮箱:bbqfzb@https://www.360docs.net/doc/228787525.html,

北碚区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征收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第四条北碚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北碚区房屋管理局是全区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我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对征收实施单位的指导与监督,负责处理城市房屋拆迁遗留问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受

北碚区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北碚区土地利用现状分析(1997~2010年) 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张立峰 222007318212089 二○一○年五月

前言 1994年,北碚区编制完成了原行政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规划对当时的土地利用起到了积极的宏观调控作用。1995年行政区划调整后,辖区幅员面积增大了一倍,全区土地利用由“典型城郊型”转变为“过渡性城郊型”,城镇化水平也骤然下降。因此,站在保护耕地的战略高度上看,确立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调整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农业内部产业结构占用耕地以及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总体目标,方针,各业用地配置,用地结构等应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此次规划编制,严格按国家土地管理局[1997]国土(规)字第140号文件中下发的新修订的《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编制北碚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现行规划编制的基本情况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1997]100号文件,北碚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以1996年为规划基期,2010年为规划期,2030年为展望年。 我区规划编制以《重庆市北碚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坚持从我区区情实际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按照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要求,与相关规划协调;以保护耕地为核心,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为重点,进行各业用地的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在节地挖潜、集约用地上加大力度,促进存量土地的盘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工作的宏观调控作用,为保障我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服务;同时也为我区城乡地政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规划编制遵循的原则 1、在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合理安置。 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上,确保种植用地,优先安排农业用地,要求逐步实现“林果上山、鱼塘下滩”的农业布局;建设用地安排先保重点工程,一般建设项目要求挖潜内涵为主,确须扩大规模,

2209-重庆市巴南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巴南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巴南区统计局 2011年5月5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政府、区政府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区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5千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①: 一、全区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②为918692人。 二、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为473539人,占总人口的51.54%;女性为445153人,占总人口的48.4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38。 三、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08209人,占总人口的11.78%;15-64岁的人口为690884人,占总人口的75.20%;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19599人,占总人口的13.02%。 四、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9313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13858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35112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26243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为10138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为1508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为3822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为28556人。

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5755人,文盲率③为2.80%。 ①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②全区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③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来源:巴南区政府网2011-05-6

重庆北碚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doc

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控制行政运行成本,规范非在编人员管理,保障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非在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是指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在编人员,是指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劳务派遣、自行签订合同等方式建立劳动关系的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第四条非在编人员一般从事专业技术类、行政辅助类、公共服务类工作。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涉密等重要岗位原则上不得使用非在编人员。 第五条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具体工作,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在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职责。 第二章非在编人员的分类及配置 第六条非在编人员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专业技术类;第二 ––1––

类是行政辅助类;第三类是公共服务类。 专业技术类分四档:第一档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第二档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第三档为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第四档为具有员级或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行政辅助类分三档:第一档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第二档为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第三档为具有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 公共服务类分二档:第一档为从事“脏、苦、险、累”工作的人员,如:管道疏浚、遗体火化、遗体整容、化粪清掏、固废处置等;第二档为从事环卫、协管、协警、安保等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工作实际,科学核定各用工单位非在编人员员额。现有非在编人数已超过核定员额的单位,分三年逐步核减到员额范围内。 第八条用工单位须在员额范围聘用非在编人员,不得违规超员额聘用。确需新增员额,须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 第三章聘用条件与聘用管理 第九条区人力社保局负责非在编人员的招聘管理工作。 第十条非在编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

2020年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0年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选择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下列有关生活常识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不慎扭伤关节,不应立即揉搓按摩 B、洪水来袭,如来不及逃生可向高处转移等候营救 C、火灾逃生时,应用湿毛巾或口罩蒙鼻,匍匐着撤离 D、电热毯折叠加热,升温快,且便于热量保存 【答案】D 【解析】为保证家庭使用电热毯的安全和延长电热毯的使用寿命,电热毯严禁折叠使用。使用电热毯的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电热毯是否有集堆、打褶现象;如有,应将皱褶摊平后再使用。因此D项不正确,符合题干要求。 A、B、C三项的叙述均正确。 2、下列对应不正确的是()。 A、上善若水——孔子 B、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庄子 C、我思故我在——笛卡尔 D、他人即地狱——萨特 【答案】A 【解析】“上善若水”语出老子的《道德经》,而不是孔子涉及的内容,其它三项均正确,因此A项当选。 3、在现阶段,()是调节我国社会关系的主要道德类型,是对全体公民的共同要求。 A、群众道德 B、资本主义道德 C、共产主义道德 D、社会主义道德 【答案】D 【解析】在现阶段,社会主义道德是调节我国社会关系的主要道德类型,是对全体公民的共同要求,因此,又称公民道德。故选D。 4、儒道思想犹如中国古代思想的双璧。下列言论中,最能体现道家因循自然、崇尚无为思想的是()。

2020年重庆市北碚区春招数学试卷

2020年重庆市北碚区春招数学试卷 一、选择题:(本大题12个小题,每小题4分,共48分)在每个小题的下面,都给出了代号为A、B、C、D的四个答案,其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答题卡上题号右侧正确答案所对应的方框浍黑. 1.(4分)实数a,b在数轴上对应点的位置如图所示,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a>0B.b<1C.a<b D.a>﹣2 2.(4分)如图是由4个相同的小正方体组成的一个立体图形,其主视图是() A.B.C.D. 3.(4分)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A.(x3)4=x7B.x3?x2=x5C.x+2x=3x2D.x﹣2=﹣ 4.(4分)下列命题正确的是() A.过线段中点的直线上任意一点到线段两端的距离相等 B.垂直于线段的直线上任意一点到线段两端的距离相等 C.线段垂直平分线上任意一点到线段两端的距离相等 D.线段垂直平分线上的点到线段上任意两点的距离相等 5.(4分)按如图所示的运算程序,能使输出m的值为1的是() A.x=1,y=1B.x=2,y=0C.x=1,y=2D.x=3,y=2 6.(4分)估计×+÷的值应在()

A.7和8之间B.8和9之间C.9和10之间D.10和11之间7.(4分)如图,AB是⊙O的直径,点P在BA的延长线上,P A=AO,PD与⊙O相切于点D,BC⊥AB交PD的延长线于点C,若⊙O的半径为1,则BC的长是() A.1.5B.2C.D. 8.(4分)如图,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等腰Rt△ABC与等腰Rt△CDE关于原点O成位似关系,相似比为1:3,∠ACB=∠CED=90°,A、C、E是x轴正半轴上的点,B、D 是第一象限的点,BC=2,则点D的坐标是() A.(9,6)B.(8,6)C.(6,9)D.(6,8) 9.(4分)如图,为加快5G网络建设,某通信公司在一个坡度i=1:2.4的山坡AB上建了一座信号塔CD,信号塔底端C到山脚A的距离AC=13米,在距山脚A水平距离18米的E处,有一高度为10米的建筑物EF,在建筑物顶端F处测得信号塔顶端D的仰角为37°(信号塔及山坡的剖面和建筑物的剖面在同一平面上),则信号塔CD的高度约是()(参考数据:sin37°≈0.60,cos37°≈0.80,tan37°≈0.75) A.22.5米B.27.5米C.32.5米D.45.0米 10.(4分)如图,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菱形ABCD的顶点B、D在反比例函数y═(k

重庆北碚地区野外地质考察报告-胡伟光

重庆北碚地区野外地质考察报告 胡伟光 中国石化勘探南方分公司研究院 2010-11-11

目录 1 前言。。。。。。。。。。。。。。。。。。。。。。。。。。。。。。。。。。。。。。。。。。。。。。。。。。。。1 2 地层岩性及沉积发展史。。。。。。。。。。。。。。。。。。。。。。。。。。。。。。。。。。。。。。1 3 构造。。。。。。。。。。。。。。。。。。。。。。。。。。。。。。。。。。。。。。。。。。。。。。。。。。。。18 4 结论。。。。。。。。。。。。。。。。。。。。。。。。。。。。。。。。。。。。。。。。。。。。。。。。。。。。21 附图。。。。。。。。。。。。。。。。。。。。。。。。。。。。。。。。。。。。。。。。。。。。。。。。。。。。22

重庆北碚地区野外地质考察报告 胡伟光 1 前言 重庆市北碚区是重庆主城区之一,其地理位置和经济在重庆市具有重要地位。本次实习以北碚区辖内的嘉陵江段为研究对象,对该江段地质构造进行调查研究。近年来,南方勘探取得重大进展,在长兴组及飞仙关组、嘉陵江组中相继获得突破,发现了一系列气藏,表明南方海相勘探大有可为。此次野外地质考察,主要是在海相地层中进行,并对其构造形态描述。本次考察由中石化勘探南方分公司组织,工作时间为2天,由于从成都到重庆路上来回、采标本花费一天,实际上考察时间只有一天左右。考察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测产状等等并拍了大量的地质照片。研究区内的地貌为典型的平行岭谷地貌,背斜成山,构成了区域地貌的脊梁;向斜为谷, 是区域内较低的地方。按照海拔和相对高度标准:海拔500一1000米、相对高度大于200米 为低山;相对高度差小于200米为丘陵。据此,把研究区地貌划分为低山和丘陵两类地貌。 本次考察的观音峡背斜低山为“一山三岭二槽”背斜低山(见图1)。该背斜两翼的碳酸盐岩地层被溶蚀,形成岩溶槽谷。沿观音峡背斜西北翼嘉陵江组盐酸盐地层发育的槽谷称为前槽,沿观音峡背斜东南翼二叠系和三叠系盐酸盐地层发育的槽谷叫后槽;背斜轴部飞仙关组岩层以及两翼的须家河砂岩形成三条山脊,从而使山体呈“一山三岭二槽”的形态。江水下切强烈,江边相对高差大,一岩层中多断层,悬崖分布较普遍:白庙子江边有多处岩溶洞穴分布。 图1 野外地质考察的观音峡 2 地层岩性及沉积发展史 (一)地层岩性 研究区地层由古生代和中生代的地层构成。二叠系仅出露于白庙子江边观音峡背斜的轴 部(北碚水文站下),岩性表现为浅海相碳酸盐岩。研究区以中生代的三叠系和侏罗系地层为主,岩性主要表现为:砂岩,碳酸盐岩、泥岩以及砂泥互层组合。主要地层按时间及岩性分组主要有:三叠系的飞仙关组(Tf)、嘉陵江组(TJ)等,各地层分布及组合如下: 11二叠系长兴组(P研究区内为含燧石团块生物泥晶灰岩,浅灰—到深灰色中—厚:)ch2.

北碚区区情简介及各招录单位、职位简介

北碚区区情简介及各招录单位、职位简介 一、区情简介 北碚区位于缙云山麓、嘉陵江畔,地处重庆都市功能拓展区,是两江新区的重要板块。幅员面积75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7万,辖5个街道、12个镇。距重庆江北国际机场15公里,嘉陵江黄金水道纵贯南北,襄渝、遂渝、兰渝铁路横穿东西,渝武高速、二环高速、中环快速和轻轨六号线穿境而过。 北碚生态环境优良。境内有缙云山、北温泉、金刀峡等4A 级景区。森林覆盖率48.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6.16平方米,Ⅱ级以上优良空气质量天数常年保持在340天左右。科教文化基础较好,有重庆市自然博物馆、卢作孚纪念馆、四世同堂纪念馆,梁实秋、晏阳初旧居,张自忠烈士陵园,复旦大学、西部科学院旧址等自然人文景观和陪都遗址104处;有西南大学等高等院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5所、市级重点中学5所;有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7个、市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59家。是全国首批风景名胜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区、国家卫生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国家生态示范区、森林城市标准化示范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国家科普示范区、全国先进文化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被联合国人居环境署授予“迪拜国际人居环境良好范例奖”。

二、各招录单位、职位简介 (一)北碚区天府镇人民政府 1. 单位简介 天府镇位于北碚城区东北部,嘉陵江北岸,华蓥山主峰南侧。全镇幅员面积52.6平方公里,辖8个村,3个社区。近年来,天府镇立足“中梁山生态修复带”和“柳荫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区”的空间定位布局,确立“美丽乡村、休闲天府”的总体发展目标,逐步从资源开采型向观光旅游型发展转变,着力打造绿色生态休闲旅游。 2. 职位简介 “财务管理”职位: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二)北碚区澄江镇人民政府 1. 单位简介 澄江镇位于缙云山下、嘉陵江畔,北接合川,西连璧山,东临嘉陵江,南靠北温泉,距北碚城区10公里,是北碚区的北大门和物资集聚地。镇域面积72平方公里,辖11个村、2个社区。作为“北碚生态休闲旅游区”“缙云山自然保护带”“区域性休闲度假目的地”的集聚地,在全区“五区四带”发展战略中优势明显。 2. 职位简介 “工程管理”职位:从事道路安全维护、建筑工程管理相关工作,该岗位需要值夜班。

2020年重庆市北碚区高考历史一诊试卷(含答案解析)

2020年重庆市北碚区高考历史一诊试卷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12小题,共48.0分) 1.《吕氏春秋》由秦国丞相吕不韦组织门客编撰而成,书中写道:“置天子非以阿天 子也”,“始生之者,天也;养成之者,人也。能养天之所生而勿撄(触犯)之谓天子”。其提出的置君治国之道是() A. 君权神授 B. 中央集权 C. 无为而治 D. 以人为本 2.魏晋时期,吏部委州郡中正“铨第等级,凭之授受”。州郡中正则结合乡党舆论品 评人才,“其有言行修著,则升进之,……倘或道义亏阙,则降下之”。这表明当时的人才选拔。() A. 注重德行考察 B. 缺乏严密的程序 C. 沿袭汉代制度 D. 削弱了中央权威 3.唐代诗人杨志坚年轻时屡试不第,其妻到州府请求离婚。时任抚州刺史颜真卿作出 判决:妻笞二十,任自改嫁,赠杨志坚布绢各二十匹、米二十石,“便署随军”。 这反映出当时() A. 逐利之风极为盛行 B. 纲常礼教束缚女性 C. 社会风气比较开放 D. 离婚须报官府批准 4.17、18世纪,景德镇生产的碗、盘等外销瓷器(景瓷),既有花鸟虫鱼、山水人 物图案,也有特洛伊木马、手持雷电的朱庇特等西方神话故事类装饰。据此可知,这一时期的瓷器贸易() A. 突破了海禁政策的限制 B. 促进了中西方文化交流 C. 由地中海地区转口到西欧 D. 推动了景瓷生产方式变革 5.清朝道光、咸丰年间,边疆史地研究蔚然成风,涌现出一大批探求边疆形胜、谋求 保国固土的史地著作,其原因既有“激发于清季之外侮”,更是“胚胎于朴实之学风”。这一“朴实之学风”是指() A. 经世致用 B. 格物致知 C. 师夷长技 D. 以史为鉴 6.如图所示是发表于1907年9月的漫画《实行立宪》漫画的构图以唱片机和人耳为 主题。右上角是作者风夫的画外之音:“有音无形,有调无人。虽可娱人,究属愚人。其故维何,徒以虚声。”该漫画表明当时() A. 光绪帝未采纳立宪主张 B. 民众反对西方娱乐方式 C. 预备立宪实为虚张声势 D. 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7.1930~1934年,国内主要农作物年收成大约相当于十足年份的60%左右,上海农 产品价格指数在此期间下降28%(1930年=100),其中谷类价格下降38%,豆类下降40%,纺织原料类下降25.5%.导致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 A. 国内政局持续动荡 B. 民族工业的发展受挫 C. 世界经济危机影响 D. 国民政府推行统制政策 8.

2020下半年重庆市北碚区城投集团招聘试题及解析

2020下半年重庆市北碚区城投集团招聘试题及解析说明:本题库收集历年及近期考试真题,全方位的整理归纳备考之用。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试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你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3、特别提醒您注意,所有题目一律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答题。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选择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接受请示的机关应对请示事项表明是否批准的态度或予以明确的指示”,这句话反映了请示具有何种特性?() A、被动性 B、针对性 C、强制回复性 D、强制约束作用,要求下级机关必须遵守与执行 【答案】C 【解析】请示是必须答复的,答复的文种也因隶属关系不同而不同。故选C。 2、公文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是()。 A、承办-初审-签发-登记 B、承办-初审-签发-登记 C、登记-复核-传阅-印发 D、复核-登记-印发-核发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文发文办理程序 发文办理是指机关内部为制发公文所进行的拟制、处置与管理活动。发文办理的一般程序为:复核、登记、印制、核发。这一程序具有很强的确定性与不可逆性。收文办理的一般程序为: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 A项,属于收文办理程序且次序混乱。故A错误,排除。 B项,包含收文办理程序和发文办理程序。故B错误,排除。 C项,包含收文办理程序和发文办理程序。故C错误,排除。 D项,内容全部是公文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故D正确,当选。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3、清朝原来设置伊犁将军,管辖整个新疆地区。1884年在新疆设立行省,是根据谁的建议()。

工会经费使用方案.doc

盘龙镇大建中心小学 2018 年教师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重庆市总工会相关文件精神和重庆市荣昌区总工会《关于贯彻重庆市总工会 <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 > 的实施意见》(荣工发【 2017 】178 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用好管好退休教师福利费,充分发挥其凝聚人心、服务群众、帮困送暖、促进和谐的作用,经学校校委会及工会委员会讨论,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原则 工会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的经费使用原则。必须专人管 理,专人审批,专项使用,且帐目清楚,真正为教师做好事、办 实事、解难事。 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开展职工体检、 到龄退休慰问、困难职工帮扶、重病住院慰问、去世慰问(含职 工直系亲属的慰问)、节假日慰问、生日慰问、工会活动开支等,原则上不得发放个人。 二、工会经费使用办法及标准 1.住院教师慰问。教师因伤或因病(大病重病)住院,由学 校工会进行慰问。标准为 400 元/ 人,年最多慰问 2 次。(慰问标准线为报账后自付 3000 元,以出院结算清单为准)。 2.法定节假日慰问。在学校工会一安排下,在法定传统节假 日(元旦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向全体

教师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慰问标准为:春节每人500 元以内,国庆节 300 元以内,其他法定节假日 100 元以内 3.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对妇女教师进行慰问,标准为 200 元以内。 4.教师生日慰问。对教师给予生日慰问,可发放生日蛋糕, 标准为 300 元以内。 5.丧事慰问。教师本人去世,给予丧事慰问费,标准为600 元/ 人;教师直系亲属去世(仅限教师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给予丧事慰问金 200 元 / 人。 三、各项经费的支出均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和校财务处的规 章制度。 四、如每年工会经费在上述开支之后,仍有结余,则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向生活困难教师发放慰问金,标准为400 元 / 人。 五、本办法工会经费总金额以当年区财政预算金额为准;使用对象为盘龙镇大建中心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盘龙镇大建中心小学 二 0 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办事处 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推进社区建设,经李家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并将此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的报名、笔试、面试及体检工作委托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2名。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二:3名。 具体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服从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安排,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熟练操作使用办公系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报考岗位一的年龄在38周岁以内,报考岗位二的年龄在30—38周岁以内。有从事社区工作(须属于专职工作者身份)3年及以上经历者或取得社区管理员、助理社会工作师、社区管理师、社会工作师资格之一者报考岗位一、岗位二,年龄均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考生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4年12月31日); (六)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性别限男性,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二性别不限; (七)身体健康。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的范围是具有重庆市城乡居民户口(含农业户口)且在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龙洲湾街道辖区有固定住所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处于妊娠期间的;李家沱街道所属社区现任专职干部不得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5 日—6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新市街79号,立丹大厦四楼)。报名电话:66291677、66291675。 (三)报名要求: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加分等相关

《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 《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 通知 渝工发〔2018〕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市总工会在广泛调研并征求市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总工会 2018年2月11日

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重庆市工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和重庆市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

北碚区城镇化发展状况分析

北碚区城镇化发展状况分析 (张琴) 引言: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集中以及由此引起的产业、就业结构非农化重组的一系列制度变迁的过程。城镇化水平通常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城镇化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产物,是经济社会机构变化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是社会形态向高层次发展的客观反映,更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集中表现。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 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2010年8月,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重庆两年内增加300万城镇居民,10年内增加1000万城镇居民;主城面积将扩大1倍,人口将增加到1000万。此项改革更是为全区加快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和动力支撑,加之我区恰逢两江新区开发建设、二环时代加速拓展等利好因素,如何抓住机遇,及时解决城镇化进程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及挑战,对推动全区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一、城镇化相关知识 (一)城镇化的涵义 由于不同学科研究角度不同,对城镇化的关注点也就不同,但概括起来,对城镇化进程的理解主要分为四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从人口学角度看,城镇化是农业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即以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迁移和聚集为特征的一种历史过程;第二、从地理学角度看,城镇化是农村地貌转变为城市景观的过程,即城镇化进程是城镇数量不断增加,城镇区域不断扩大的过程;第三、从社会学角度看,城镇化主要是城市文明覆盖农村,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转变的过程;第四、从经济学角度看,城镇化则是由农村传统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城市社会化大生产的过程,即第一产业的劳动力逐步向从事第二、三产业的转变过程。可见,城镇化一方面是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迁移聚集的过程,同时又表现为地域景观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是人口、地域、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由传统落后的乡村型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转化的多方 面内容综合统一的过程,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主要反映和重要标志。 (二)城镇化的界定 城市是一个主要由非农业活动人口构成的、占有一定空间的人们生产、生活的聚集区域。城市具有共同的特征:第一,城市具有相对庞大集中的人口规模和密度。根据2010年最新颁布的《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2010)》,市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50万-100万的为中等城市,100万-300万的为大城市,300万-1000万的为特大城市,1000万以上的为巨大型城市。依据此标准,中小城市是指市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第二,城市对国民经济二、三产业具有强大的聚集能力,从事非农

巴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巴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

目录 前言 (i)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利用状况和面临的形势 (3) 第一节土地利用状况 (3) 第二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5)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8)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和目标 (8) 第二节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9)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 (10)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 (13)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 (15) 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区 (19) 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19) 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 (20) 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24) 第六章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27) 第七章土地整治 (28) 第一节土地整治目标 (28) 第二节土地整治的重点区域 (29) 第八章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30) 第九章镇级土地利用调控 (32) 第一节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 (32) 第二节镇(街)级土地利用调控方案及规则 (32)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0)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总体控制 (40) 第二节加强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 (41)

第三节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手段 (42) 第四节建立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 (43) 第十一章附件 (44) (一)附表 (44) (二)附图 (44)

前言 巴南区地处重庆市主城核心区,是重庆主城区南大门。重庆直辖以来,巴南经济社会发展加快,2005年,全区城镇化水平达到62.90%,GDP总量达到100.89亿元。 《巴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经过九年的实施,对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巴南区推进城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对巴南区编制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本规划提出了巴南区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各类用地空间布局、土地整治潜力和区域分布,制定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集中体现了重庆市和巴南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决策意图,是巴南区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全区城乡建设、各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

北碚 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渝文备[2007]75) 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北碚府发〔2007〕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 007〕6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城市建设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 个镇街全部纳入重庆市都市区范围,配套费的征收标准按行政区划分为3个档次,由区建委代市配套办征收,统一纳入市配套办指定的专户管理。 (一)都市区Ⅰ档范围(面积约1061平方公里),包括:朝阳街道、天生街道、北温泉街道等行政辖区范围,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90元计征。 (二)都市区Ⅱ档范围(面积约1676平方公里),包括:龙凤桥街道、东阳街道、歇马镇、施家梁镇、蔡家岗镇、童家溪镇等行政辖区范围,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元计征。 (三)都市区Ⅲ档范围(面积约2736平方公里),包括:金刀峡镇、三圣镇、柳荫镇、澄江镇、静观镇、复兴镇、水土镇、天府镇等行政辖区范围,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0元计征。 二、征收管理 本次配套费征收标准调整后,其管理模式、征收办法、减免缓政策、使用范围等按照《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

得超越《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越权审批减免。 都市区配套费申请部分缓交条件的起点额由500万元调整为700万元。 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村民在建制镇、规划区内利用自用宅基地修建、改建自用住房的,以每人25平方米建筑面积免收配套费。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标准和范围自2007年4月17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向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管理办公室申报并受理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未申报或申报未受理的一律按新标准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嘉陵风情商业步行街

重庆市北碚区嘉陵风情商业步行街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为加快嘉陵风情商业步行街发展,鼓励各类经济组织入驻嘉陵风情商业步行街投资兴业,打造新城核心商圈,提升我区城市形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凡2010年底前,入驻嘉陵风情商业步行街(云清路、云华路、康宁路两边及其围合的区域,以下简称步行街),从事经营活动的商贸流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引进金融机构(以下统称经营业主),由经营业主提出申请,经步行街招商引资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审查合格,可享受有关扶持政策(法律、政策规定的限制性行业除外)。 二、扶持政策 (一)规费扶持政策 经营业主可享受三年规费扶持政策,即入驻当年为试营业期,减免一切行政性、政策性收费;后两年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在步行街占道宣传展示的市政管理费、有关环境保护的行政事业性费用;国家和市政府明确规定不能免除的,按最低收费标准执行。 (二)税收扶持政策 经营业主可享受三年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三年内按商贸流通企业实际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人数予以每人每年定额免税4800元的优惠;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免税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以前已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财政扶持政策 从2008年至2010年,区财政将对符合以下条件的经营业主给予财政补助,并且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经营业主的装修贷款贴息,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申请,经协调小组审定后,由区财政统筹发放。 1.财政补助 (1)经营业主可享受三年财政扶持政策,即前两年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级所得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第三年奖励50%。当年经营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交纳额计算;已经入驻步行街营业而未满三年的按余下年度计算,享受同期同档次优惠政策。 (2)区内连锁经营业主入驻步行街,以税务部门核定的其入驻前所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总额为基数,新增部分视为步行街所开连锁经营企业实现的税额,按上述标准享受同档次优惠政策。 (3)新建大型商贸流通设施项目业主可享受三年财政扶持政策,即从纳税之日起,前两年交纳的房产税区级所得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第三年奖励50%。 2.装修贷款贴息 (1)营业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租期在5年以上的特色餐饮经营业主,区财政按不超过100万元的装修贷款额度、按1年期基准利率给予贴息。 (2)营业面积在3000 平方米以上、租期在5年以上的连锁超市经营业主,区财政按不超过200万元的装修贷款额度、按1年期基准利率给予贴息。 (3)营业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租期在5年以上的百货商场经营业主,区财政按不超过500万元的装修贷款额度、按1年期基准利率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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