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园林验收规范

昆明市园林验收规范
昆明市园林验收规范

ICS 65.020.40

B 60

昆明市农业地方标准

DB

DB440300/T 29-2006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2006-11-01 发布2007-02-01 实施

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40300/T 29-2006

II

前言

本标准中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水电工程有关分项、分部工程与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J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 50268-9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统称建安标准)的划分及规定相一致。为减少重复,本标准仅对部分特有的工程内容作了规定。因此,在对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水电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时,应与建安标准及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配套使用。

本标准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昆明市城市绿化管理处、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欧阳底梅、黎国健、丁少江、李其章、周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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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昆明园林绿化事业的不断发展,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模在不断地增加,而昆明园

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至今尚无统一标准。为加强对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统一全市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同时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的各个工序及相关指标进行规范,

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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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验收分类 (1)

5 验收程序 (1)

6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3)

7 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8)

8 园林水电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9)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栽植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0)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植物材料进场签证记录表 (11)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树木栽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2)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3)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攀缘、悬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4)

附录 F (规范性附录)大树、名贵树移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5)

附录G (规范性附录)屋顶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6)

附录H (规范性附录)边坡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7)

附录I (规范性附录)假山、叠石、塑石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8)

附录J (规范性附录)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19)

附录K (规范性附录)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20)

参考文献 (22)

表1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分类表 (2)

表2 栽植土壤深度与颗粒直径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4)

表3 植物材料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4)

表4 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4)

表5 树木栽植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5)

表 6 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6)

表7 攀缘、悬挂绿化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6)

表8 大树、名贵树移植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7)

表9 屋顶绿化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7)

表10 边坡绿化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8)

表11 假山、叠石、塑石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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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中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水电工程有关分项、分部工程与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J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 50268-9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统称建安标准)的

划分及规定相一致。为减少重复,本标准仅对部分特有的工程内容作了规定。因此,在对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水电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时,应与建安标准及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配套使用。

本标准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昆明市城市绿化管理处、昆明市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欧阳底梅、黎国健、丁少江、李其章、周旭平。

II

DB440300/T 29-2006

引言

随着昆明园林绿化事业的不断发展,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模在不断地增加,而昆明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至今尚无统一标准。为加强对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统一全市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同时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的各个工序及相关指标进行规范,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III

1 范围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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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昆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园林水电工程)的质量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440300/T 28-2006 城市园林绿化用苗——木本苗木分级标准

DB440300/T 8-1999 园林绿化施工规范

GBJ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 50268-19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85-1985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签证

隐蔽工序或其它需经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确认的工序完成后,由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检查验收合格,签字予以确认的监督活动。

3.2 施工旁站(简称旁站)

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或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

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3.3 见证取样检测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随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单位进行检测的行为。

4 验收分类

验收应按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进行分类验收。工程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分类见表1。

5 验收程序

5.1 验收材料审查

工程报验前,施工单位应向质量监督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a) 隐蔽工程、重点部位验收签证资料;

b) 工序签证、旁站记录等监理单位履行工程监理行为的记录材料;

c)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绿化工程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A-I

的统一格式;

d) 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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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f) 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

g)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功能试验资料;

h) 工程初验报告;

i)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j) 红线图、施工图、竣工图及相关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

表 1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分类表

5.2 验收时间确定

对符合工程验收条件的,由质量监督部门协调各方确定工程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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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00/T 29-2006

5.3 验收成员组成

工程验收时,由建设单位、接管单位、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项目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会同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的综合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5.4 验收质量评价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全部分项工程质量评价均达到合格。验收小组审

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并会签《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园林绿化工

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应采用本标准附录J 的统一格式。

验收小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并按相关的规范、标准对工程外观、实测及资料进行检查评价。对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会签《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园林绿化工程竣

工验收证书》应采用本标准附录K 的统一格式。

5.5 不合格处理

工程验收不合格,由施工单位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若参加验收各

方未达成一致的竣工验收意见,应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提出解决办法。若仍无法解决时,应

由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裁决。

5.6 工程资料归档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按相关规定办理竣工归档手续。

6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6.1 栽植基础工程

6.1.1 保证项目

6.1.1.1 绿化栽植土壤应符合栽植植物的生长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如屋顶绿化等),栽植土层下无

不透水层。验收方法:检查土壤检测报告及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面积每10000 ㎡取样检测 1 次,面

积≤10000 ㎡应取样检测1 次;回填土按每500m3取样检测1 次,面积≤500m3应取样检测 1 次。

6.1.1.2 绿化施工所用有机肥料主要理化性状应符合栽植植物的生长要求。验收方法:检查有机肥料

检测报告及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有机肥料每20T 取样检测 1 次,≤20T 应取样检测 1 次。

6.1.2 基本项目

6.1.2.1 土地应平整,回填的栽植土已达到自然沉降的状态,地形的造形和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栽植土整洁,无明显的石砾、瓦砾等杂物;土壤疏松不板结。

6.1.2.2 采用观察或尺量检查的验收方法。验收数量按面积随机抽查5%,以500 ㎡为一个抽检区域,

每个区域抽查不得少于3 点,≤500 ㎡应全数检查。

6.1.3 允许偏差项目

栽植土壤深度与颗粒直径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2 的规定。检查数量:灌木按栽植数量抽查5%,单株种植的乔、灌木每20 株为一个抽查点;丛植乔、灌木、地被及草坪按面积随机抽查5%,以500 ㎡为一个抽检区域,每个区域抽查不得少于 3 点,每个点根据不同植物种植要求按不同深度取样,

≤500 ㎡应全数检查。

6.2 植物材料工程

6.2.1 保证项目

6.2.1.1 植物材料的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带病、虫、草害。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对照设计图纸、合同预算中的植物材料的品种,检查“苗木出圃单”及植物材料的“植物检疫证”。

6.2.1.2 木本植物材料基本品质应符合DB440300/T 28-2006 第4 条的规定,检验方法参照DB440300/T 28-2006 第7 条的规定执行。

6.2.2 基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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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材料基本项目质量验收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数量:乔、灌木按栽植数量抽查≥20%,但乔木不少于50株,灌木不少于100株;草皮地被按面积抽查5%,50㎡为一点;草花按面积抽查10%,2㎡为一点。

表 2 栽植土壤深度与颗粒直径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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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4 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6.3

6.3.1 保证项目

树木栽植的成活率应按乔木、大灌木和小灌木分别列出,成活率均须≥95%方能进行竣工验收。死亡苗木应按设计要求适时补种,确保成活,或者与接管单位协商解决。

6.3.2 基本项目

树木栽植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5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栽植树木工程按

抽样点清点的数量与设计要求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表5 树木栽植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6.4.1 保证项目

6.4.1.1 草坪、花坛、地被成活率均须≥95%方能进行竣工验收,死亡苗木应按设计要求适时补种,确保成活,或者与接管单位协商解决。

6.4.1.2 草坪、花坛、地被坑洼面积均须≤10%方能进行竣工验收,对坑洼积水地段应按要求进行整

改,或者与接管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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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3 花坛、地被种植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观察或尺量检查的方法,检查数量草坪、地被按

面积随机抽查≥5%,每1000 ㎡为一个抽检区域,每个抽检区域抽查不少于3 个抽样点,每个抽样点30~50 ㎡,≤2000 ㎡应全数检查;花坛按面积随机抽查≥10%,每500 ㎡为一个抽检区域,每个抽检区域抽查不少于3 个抽样点,每个抽样点10~30 ㎡,≤200 ㎡应全数检查。

6.4.2 基本项目

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基本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6.5 攀缘、悬挂绿化工程

6.5.1 保证项目

6.5.1.1 攀缘植物的依附物、悬挂绿化的挂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悬挂绿化的种植土应符合设计要求。

6.5.1.2 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按攀缘、悬挂绿化长度随机抽查≥10%,每点5~10m,

≤500m 应全数检查。

6.5.1.3 攀缘、悬挂绿化的其他项目应相应满足6.2、6.3、6.4 的规定。

6.5.2 基本项目

攀缘、悬挂绿化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7的规定。

6.6 大树、名贵树移植工程

6.6.1 保证项目

6.6.1.1 大树、名贵树移植前,应按规定进行切根或移植处理,并按设计要求进行修剪。其检验方法为:检查切根或移植的资料及观察检查。

6.6.1.2 大树、名贵树种植全过程应有旁站记录。检验方法:检查有关签证资料。

6.6.1.3 应有专门针对大树、名贵树而签订的为期不少于一年的成活保证书。检验方法:检查成活保

证书。

6.6.1.4 树穴下严禁有不透水层;对有建筑垃圾、有害物质的地段,树穴规格应放大至不影响大树的

正常生长。

6.6.1.5 严禁使用含有有害成份的土壤种植大树、名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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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6 大树、名贵树的树种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带有严重的病、虫、草害。检验方法:根据大树、名贵树种植布置图进行对照检查,检查大树、名贵树出圃单和苗木检疫证。

6.6.1.7 种植的大树、名贵树,其成活率应达100%,对已确认死亡的大树、名贵树应按要求适时补种,并重新签订保证期不少于一年的成活保证书。检验方法:根据大树、名贵树移植位置竣工图清点的

数量。

6.6.2 基本项目

大树、名贵树移植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8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表8 大树、名贵树移植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6.7.1 保证项目

6.7.1.1 屋顶绿化的栽植土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检验数量:按面积随机抽

查10%,每500 ㎡为一个抽检区域,每个抽检区域抽查不少于 3 个抽样点,≤500 ㎡应全数检查。

6.7.1.2 屋顶绿化的防渗层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达到设计要求使用年限。验收前施工单位需

与使用单位签订为期不少于五年的防渗层保修书。检验方法为:检查有关材料。

6.7.1.3 屋顶绿化的排水层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达到设计要求使用年限。检验方法:观察或

开挖检查。检查数量同6.7.1.1。

6.7.1.4 屋顶绿化的其他项目须相应满足6.2、6.3、6.4、6.5、6.6 的规定。

6.7.2 基本项目

屋顶花园绿化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 屋顶绿化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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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边坡绿化工程

6.8.1 保证项目

6.8.1.1 对岩石边坡应清除坡面淤积物、浮石等不稳定物体,同时应打掉突出岩石。对用种植土形成

的坡面,地形的整理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回填土壤要进行夯实,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如设计无明

确要求的,应达到85%以上。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土壤密实度检测。检验数量:按面积随机抽查5%,以500 ㎡为一个抽检区域,每个区域抽查不得少于 3 点,≤500 ㎡应全数检查。

6.8.1.2 防护网、锚杆等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护网间要互相搭接,且搭接宽度不小于10cm,防护

网要稳定、坚固地铺设在边坡上。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验数量同 6.8.1.1。

6.8.1.3 采用喷播技术覆绿的,其植被种子、粘合剂、腐植质、土壤、混凝土等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同时上述材料组成比例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阅有关材料。

6.8.1.4 采用挂笼砖技术覆绿的,各笼砖与边坡间不能留有空隙,两幅笼砖间较好搭接,并进行压埋

处理,以防雨水冲刷掏空。检验方法可采用现场观察。检验数量应符合 6.8.1.1 的规定。

6.8.1.5 坡面有明显渗水位置,应钻孔并安装排水管。检验方法:现场观察。

6.8.1.6 边坡绿化的覆盖度应≥95%才能进行竣工验收,死亡苗木应按设计要求适时补种,确保成活,

或者与接管单位协商解决。

6.8.1.7 边坡绿化的其他项目须相应满足6.2、6.3、6.4、6.5、6.6 的规定。

6.8.2 基本项目

边坡绿化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边坡绿化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7 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7.1 假山、叠石、塑石

7.1.1 保证项目

假山、叠石、塑石主体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截面应符合结构需求,并在此基础上符合造型艺术

质量。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及查阅资料。检查数量为全数检查。

7.1.2 基本项目

假山叠石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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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假山、叠石、塑石工程基本项目质量要求

DB440300/T 29-2006 7.2 7.2.1 保证项目

汀步的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7.2.2 基本项目

汀步应安置稳固。相邻二汀步空隙不>25 ㎝。高差不>5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

量:全数检查。

7.3 卵石、嵌草砖安装

7.3.1 保证项目

7.3.1.1 面层所用板块的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和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自然段抽查 10%,但不少于三处。

7.3.1.2 基层、垫层、结合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做好隐蔽签证记录。检验方法:查阅工程资料。

7.3.2 基本项目

7.3.2.1

卵石色泽及块石大小搭配协调,颜色分配和顺,颗粒铺设清晰,石粒清洁,嵌入砂浆应大于 深度颗粒 1/2,应竖向接贴排列不得平铺。 7.3.2.2

嵌草砖块料无裂纹、缺陷,铺设平稳,接缝匀称,表面较清洁,嵌草砖空穴内种植土回填饱 满,嵌草平整到位。

8 园林水电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8.1 园林电气工程应符合 GBJ 50303-2002 的要求。

8.2 给排水工程应符合 GBJ 50268-1997 的要求。

8.3 喷灌工程应符合 GBJ 85-1985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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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栽植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0

DB440300/T 29-2006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植物材料进场签证记录表

11

DB440300/T 29-2006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树木栽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2

DB440300/T 29-2006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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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 前言 为适应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修改由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起草单位: 本规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增加了基本规定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是结合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园林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附件3 宝地集团园林景观工程验收标准 一、验收项目组成 1?土建部分:道路方砖铺设、L路边石铺设、围树路边石、井口周边方砖处理、理石铺装等相关项 目; 2?景观部分:雕塑、景墙、花坛假山及驳岸等相关项目; 3?绿化部分:苗木、土壤、整形修剪,养护管理等相关项目; 4?设备、设施部分(含水、电):路灯、草坪灯、音响、喷泉、管线等相关项目。 二、验收标准 (一)土建部分 1.L路边石、围树路边石:施工稳固,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平整无错牙;勾缝严密,无阻水现象;路缘石背后回填密实;整体感官整齐平整,无掉角,缝隙饱满; 2?道路方砖铺设及井口周边方砖处理:感官效果铺砌平稳,灌缝饱满,无翘动;面层与其他构筑物衔接顺畅,无积水、无缺棱掉角现象; 3?理石铺装:面层板块的品种、规格、级别、形状、光洁度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结合,无空鼓现象;面层板块挤靠严密,无缝隙,接缝通直无错缝;表面平整洁净,图案清晰无划痕;周边顺直方正,擦缝饱满;石板齐平,洁净、美观,无沙土,无水泥,并冲洗干净,无明显色差; 4?卵石铺装:大小均匀,颜色一致,铺装符合设计标高,无超出或低于整体平面现象;卵石安装间距适中,填充缝内光滑饱满,与相临铺装衔接处填充缝适中; 5.锈板铺装:接线通直,无缺棱掉角现象,板底密实无空鼓;转角处磨痕直顺,形成90度夹角; 6.青石板:板底夯实稳平,无破损现象;与绿地的衔接恰当,达到美化和实用的双重效果。 (二)景观部分 1?景墙、花坛:墙面平整,灰缝平直、饱满;弧形景墙弧度完整柔美,无突出点,接缝大小一致; 2?雕塑:安装平稳、牢固、无倾斜;景观效果符合整体设计需求; 3?景观小品:色彩符合设计要求,造型完整,柔美;无破损,无裂缝,安全牢固; 4?假山:主次分明,达到自然美观的效果;采取平稳、填缝、胶接、勾缝的安砌措施; 5?围栏:色泽光亮,无明显突出油漆点;无锈迹,无泥土,安装牢固能起到保护作用; 6.驳岸及水池:无渗漏点,无破损;边缘与绿地及铺装衔接顺畅;池底清澈,无垃圾;所用铺装参照铺装材料进行验收; 7.防腐木亭、凳:结构合理,安装稳固,无变形,符合设计尺寸;防腐木表面进行打磨处理,保证使用功能。 (三)绿化部分 1.苗木 (1)乔木:胸径,冠幅、分支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并在不影响整体效果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疏枝,力求达到应有的景观效果,保证成活;树干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即使小弯曲也不得超出两处);无蛀干害虫和未愈合的机械损伤;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无严重病虫危害;常绿树叶色正常,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工程项目的种类的是多种多样的,每种工程的施工条件以及验收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在一个工程完工后都无一例外的需要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只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才可以投入市场使用。园林绿色工程也不例外。是否知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竣工初步验收时间: 花坛内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好后15天后进行验收;对于宿根花卉,春季种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对于

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灌木地被生长期应在栽植后1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发牙开始1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乔木生长期应在栽植3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开始3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 二、基本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 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3、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验收时要求 ⑴乔、灌、地被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生长茂盛,叶色浓绿,树冠、树型完好,无枯枝、枯黄现象; ⑵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⑶绿地整洁,表面平整,地面无杂草; ⑷草坪无杂草、枯黄现象,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目录表 工程名称:贵州织金洞国家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贵州织金洞国家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质量评估报告 致:织金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受贵州织金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建设单位)委托监理,由江西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贵州织金洞国家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修复工程,自2014年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开工以来,我单位按照工程的监 理规划,对工程的实体质量采取了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形式进行监督;对主要乔木、灌木、草皮及地形、地貌进行检验;并按照相关标准或操作工艺,对分部分项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了验收签认,现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其甩项的分项分部工程注明于后),该工程已基本完工,且施工单位对已完工工程的质量进行了自检自评。在此基础上,我单位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要求进行了核查,认为该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可达到合格标准。 监理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2015 年___________ 月 ______ 日贵州织金洞国家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 贵州织金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建设单位): 由我项目部承担施工的贵州织金洞国家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修匚工程,现已按该工程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完成。经我项目部审查,质量保证资料及其见证取样送检等签字手续基本齐全、真实,实物工程分项分部的划分与质量评定基本正确。依据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质量等级条件,我项目部自评该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为合 格标准,为此特请贵单位在2015 年__________ 月____ 日前组织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2015年______ 月 ___ 日 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名称:贵州织金洞国家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绿化施工技术要求 一、种植前准备 1.栽植回填土,应选无建碴沙质壤土,清除石块建碴,对于过沙或过粘的土必须进行相应的改良;苗木栽植前应对土壤进行消毒处理; 2.种植材料的选择: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乔木、灌木、地被植物、草坪施工 1.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树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 2.植株移植时应按树木胸径的6—8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且完好无损,直径30cm以上的土球必须用草绳包扎,直径60cm以上的土球还要再围腰箍,土球必须完好; 3.较大苗木须采用机械装卸;装卸苗木时应轻拿、轻提、轻放,不得弄破土球,擦伤碰断树根、树枝、树皮;大乔木运输时须有专人保护运输;卸车后不能立即栽植时,要用草袋盖严树根或土球,也可搬运到阴凉处集中,切忌暴晒。若两天内不能栽植的,要在现场假植; 4.种植时,植株应完好无损,截根处经过处理;填土应分层夯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竹类应比原种植线深5—10cm); 5.地被植物群植时,应按规定的种植密度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或不同色彩丛植时,宜分区块种植;假山或岩石缝间种植时,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鲜、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6.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穴的直径周围,筑成高10—15cm的灌水土堰,坡地筑鱼鳞穴;第一次水应浇透水;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生长季节的树木,应每天上午10点前和下午15点后进行树冠喷雾;

7.种植胸径5c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撑固定;支撑应牢固、美观、统一,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8.草坪工程按照《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DB51/50016——1998中的内容实施。 三、大树移植施工 1.大树移植土球大小要求:见附表一 2.移植时对树木应标明主要观赏面; 3.土球(台)挖掘:植株移植时应按树木地径的8—10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挖掘前,先用草绳将树冠围拢,其松紧度以不折断树枝又不影响操作为宜,挖掘时,先铲除树干周围的浮土,然后以树干为中心、比规定的土球大3—5cm画线,并顺着此线往外挖沟,沟宽60—80cm,深度以土球所要求的高度为准,然后再向中心掏底; 4.土球(台)修整:应用锋利的铁锨修整土球,修整遇到较粗的树根时,应用锯或铲将其切断,不得用铁锨硬扎,以防止土球松散;当土球修整到1/2深度时,可逐步向内修削土球,底部修削越小越好,一般不应大于土球直径的1/3;然后将土球表面修整平滑,下部修成小平底;土台须修整到符合预制木箱内空大小为宜; 5.土球(台)包装:根据树木品种及土球大小选择软材包装移植或木箱包装移植; 6.大树吊运及卸载: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树冠捆拢;为防止吊运损伤树干树皮,在树干绑绳处应包上柔软材料或外绑小木棍,以保护树皮在吊运时不被严重损伤;而土球软材包装移植时,在绳与土球接触处须用木块衬垫; 7.大树栽植:栽植坑开挖大小见附表二;种植穴应排水良好;不利排水的地方应加设滤水层和排水管;种植时应将主要观赏面安排适当,确保大树定植后与地面垂直;栽植填土前应迅速拆除包装材料,确认调整到位后开始分层夯实回填种植土,如穴深达到40cm以上,应在夯实1/2时浇足水,等水全部下渗再行填土;并必须设立

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0534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设部CJJ/T82-20122013年5月1日 1 总则 1.0.1 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统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栽培植planting soil理化性状良好, 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2 客土improved soil imported from other places 更换适合园 林植物栽植的土壤 2.0.3 地形造型terrain modeling 一定的园林绿地范围内植物栽植地的起伏状况。 2.0.4 栽植穴、槽planting hole(slot)栽植植物挖掘的的坑穴。 坑穴为圆型或方形的称为栽植穴,长条形的称为栽植槽。 2.0.5 裸根苗木bare root seedlings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2.0.6 容器苗seedling in container 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

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2.0.7 分支点高度height of trunk 1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支点的高度。 2.0.8 胸径diameter at breast height 乔木主干高度在1.3m处的树干直径。 2.0.9 地径ground diameter 树木的树干贴近地面处的直径。 2.0.10茎密度stem density 草坪单位面积内向上生长茎的数量。 建2.0.l1 设施空间绿化greening space of construction in urban 筑物、地下构筑物的顶面、壁面及围栏等处的绿化。 2.0.I2 栽植基层plant growth space 非绿地绿化方式的植物栽植基础结构,它包括耐根穿刺防水层、 排蓄水层、过滤层、栽植土层等。 2.0.13栽植工程养护maintain of planting projects 园林植物栽植后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间的养护管理。 2.0.14 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园林绿化工程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3 施工前准备 3.0.1 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施工和管理,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资质。 2施工单位应建立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9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11/T212-2009 目次 前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木规定 (4) 5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9) 6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29) 7验收 (31) 附录A (34) 附录B (35) 附录C (37) 附录D (37) 附录E (39) 附录F (40) 附录G (45) 附录H (46) 附录I (47) 附录J (48) 附录K (49) 附录L (50) 附录M (51) 参考文献 (52)

前言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11/T 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标准与DB11/T 212-2003相比卞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统一了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 ——明确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子单位和子分部 工程的划分。 本标准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其余附录全部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日。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本标准卞要起草人:林广勋、陶威、白涛、赵品、任爱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lQ-布惜'r},为:DB11/T 212-200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陇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03实木地板块 GB 50203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35工业金属竹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68给排水竹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T 193钠基膨润土防水毯 ,)C 205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DB11/T 211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DB11/T 281屋顶绿化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园林绿化工程landscape afforestation project 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含养护作业)、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9-03-10 10:4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前言 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 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 如掇山、塑山置石等) 、园林理水工程( 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 、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它造景工程等。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 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 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 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 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

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 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 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 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 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 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 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 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 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范, 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规定

园林验收规范标准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b]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b] [size=9pt]来源:绿化苗木种植养护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绿化212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2—99 条文说明 前言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经建设部1999年2月24日以建标[1999]46号文批准,业以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1 总则 1.0.1绿化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它能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是大都市与国际接轨的主要指标。 目前,我国城市绿化工作发展迅速,但是,自建国以来,我国未专门制定过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性规范,五十年代基本套用苏联的有关模式,1956年国家建委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的第九篇对绿化工程施工曾做了部分规定,但由于这些技术法规不完善,且原有的规定已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使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应有的依据和必要的法规管理,致使一些绿化工程质量不高、成活率低,影响了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在总结建国以来国内各主要城市绿化施工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园林植物的主要生物学特性及城市独特的生存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施工规范,作为绿化工程施工法规性文件,使城市绿化施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提高城市绿化树木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创建良好的城市环境。 编制本规范的依据是: 一、建国以来,我国务城市在绿化工程中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并进行了技术总结,如: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等城市的绿化技术规程以及其他城市绿化施工经验是制定本规范的基础。 二、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中指出:“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有相当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施工后,应当经城市人民请遵守版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本规范即是绿化工程质量和验收的依据。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各类绿地及风景林地的工程施工及验收,不包括农村及山区绿化,因其使用功能和立地条件不同。其中生产绿地的施工,育苗规范已有详尽规定。 1.0.3—1.0.4绿化工程施工中相关的各专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以提高绿化工程整体施工质量。 2 术语 在绿化工程中,由于我国幅原辽阔,个别施工术语,各地名称不一。本章内容是对本规范涉及的基本术语进行统一用词、统一词解以利于对本规范内容的正确理解和使用。 对于用词,本规范力将使用的术语给出确切的名称和内涵。 如:本规范中的种植穴和种植槽,有的地区称种植坑和种植带,或称树坑和树带。 为了统一用词,经分析,坑的内涵随意性较大,穴的内涵有一定要求;槽的内涵有一定长度和深度;带的内涵泛指一定长度。因此,本规范对种植穴、槽的定义为: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圆形、方形称穴,长条形称槽。 又如,在栽植树木时,有时需带土球栽植,有的地区称为土台,大多数地区称为土球,本规范根据大

CJJ 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设部 CJJ/T82-2012 2013年5月1日 1 总则 1.0.1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统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栽培植planting soil理化性状良好, 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2客土improved soilimported from other places 更换适合园林植物栽植的土壤 2.0.3地形造型terrain modeling 一定的园林绿地范围内植物栽植地的起伏状况。 2.0.4栽植穴、槽planting hole(slot)栽植植物挖掘的的坑穴。 坑穴为圆型或方形的称为栽植穴,长条形的称为栽植槽。 2.0.5裸根苗木bare root seedlings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2.0.6容器苗seedling in container 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2.0.7分支点高度height of trunk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支点的高度。 2.0.8胸径diameter at breast height 乔木主干高度在1.3m处的树干直径。 2.0.9地径ground diameter 树木的树干贴近地面处的直径。 2.0.10茎密度stem density 草坪单位面积内向上生长茎的数量。 2.0.l1 设施空间绿化greening space of construction in urban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的顶面、壁面及围栏等处的绿化。 2.0.I2 栽植基层plant growth space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苗 木 验 收 规 范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时间:

一.验收规范: 1.专业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 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 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米以上的乔木。 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米至15 米的乔木。 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米至8 米的乔木。 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 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P(大写)一般用 于乔木或者大灌木,如冠幅为100厘米的花石榴,简写:花石榴P100 ; p(小写)一般用于做绿篱或者色块的小灌木,如冠幅为35厘米的海 桐,简写:海桐p35。冠幅也可以用W来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1.13土球直径: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用字母d表示。 1.14土球厚度: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底部至土球表面的高度,用字母h 表示。 1.15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6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2.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2.1规格要求 进场苗木胸径、冠幅以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应达到设计要求;若设计无明确标注,其允许偏差范围应符合附表的要求。 附:园林进场乔木规格允许偏差表 胸径(地径、头径)冠幅苗木高度净干高(棕榈类)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10 ±0.5 cm<2m±20 cm<3m±30 cm<1m±10 cm cm 10~20 ±1 cm2~4m±30 cm3~5m±50 cm1~3m±15 cm cm >20 ±2 cm>4m±50 cm>5m±80 cm>3m±30 cm cm 2.2苗木外观要求 2.2.1进场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

园林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基土表面的允许偏差(单位mm) ①表面平整度 +20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②中线高程 +10 用水准仪检查 ③宽度 +200 用尺量 ④厚度 +10 尺量 ⑤横坡 +10 水准测量 二、灰土垫层 检查数量,宽3m以上(含3m)公园主干通道和广场基层表面平整度,中线高程、宽度、横坡检验为纵横15m检查1处且不少于2处,厚度、压实度每500㎡检查1处且不少于2处,宽3m一下园路基层表面平整度,中线高程、宽度横坡检查每10m检查1处且不少于2处,厚度压实度每300㎡检查1处且不少于2处,检查配合比压实度以实验为准。 三、混凝土垫层 ①水泥混凝土垫层采用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3,含泥量不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大于3%,水泥标号不得小于32.5,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10,以材料合格证明为准。 ②伸缩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规定。 ③允许偏差(单位mm) 表面平整度 +10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中线高程 +10 用水准仪检查 宽度 -20 用尺量 厚度 +5 钻心尺量 横坡 +10 用坡度尺线水准测量 四、混凝土及艺术地坪面层 ①面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无裂缝、麻面、起砂、石子外漏、浮浆脱皮、印痕等缺陷;艺术地坪不同颜色板块之间不得互相污染;不

脱落、不掉色。 ②混凝土表面拉毛纹需平行、直顺、均匀、深度一致,艺术地坪印纹清晰,仿石效果逼真。 ③伸缩缝做法应符合设计和本规程规定,应与中线垂直,分部均匀,缝内不得有杂物,切线直线段应顺直,曲线段应顺直,不得有夹缝,灌缝不得漏灌。 允许偏差(单位mm) 表面平整度 +10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中线高程 +10 用水准仪检查 宽度 -20 用测尺量 厚度 +5 用钢尺量 纵横缝直顺 +10 拉20m小线 单块板蜂窝麻面≤2% 用尺量面积 横坡 +10用坡度尺和水准仪测量 五、水泥砂浆和彩色砂浆面层 ①面层与下层结合牢固整体地面空鼓面积每处不大于100㎡且每20㎡内不多于2处,用小锤轻击检查和尺量。 ②面层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浮浆、裂痕等缺陷,缝内不得有杂物,切线直线段应顺直,曲线段应顺直,不得有夹缝,灌缝不得漏灌。 允许偏差(单位mm) 表面平整度 +10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厚度 +5 用尺量 六、豆石、洗水石、水磨石面层 ①豆石、洗水石、水磨石面层的图案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同一色块不得有明显色差,面层无裂痕、脱皮、麻面起砂浮浆、裂痕、污染等缺陷。 ②面层的表面应平整与其他铺装面层路缘石和结构物应顺接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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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8-3-31【大中小】【打印】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 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14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15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3.16鱼鳞穴为防止水土流失, 对树木进行浇水时, 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的土堰。 3.17浸穴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3.18成活率树苗种植后成活株数占种植总数的百分比。 3.19非植树季节植树正常植树季节以外的时间植树。 3.20软容器囤苗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 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标准-万科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标准-万科标准 1施工过程验收 1.1土壤改良 施工进场前应对整个场地进行土壤排水情况以及回填土是否满足种植要求的检查(回填土见渣成分不能占总回填土的40%且应保证排水良好)。植物栽植前应对土壤进行改良,添加腐殖土、沙、珍珠岩进行土壤的改良,具体为由施工方案,由甲方审核确定。 1.2种植穴验收标准 种植穴、槽挖掘前,应主动向开发商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便于环境施工。

1.3苗木到场质量标准验收 苗木种植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由于在景观上对植物的要求是多方面的,在不同的场地需要不同树型的植物,现在就景观上常用的几种类型的植物的进场标准制定如下: 1.3.1孤植树(景点树) 此类树木要求的质量非常高,根据在环境的不同位置,对其树木的高度、冠幅、分枝点、杆径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最基本的要求如下: 1.3.2景观骨架树

1.3.3丛生型小乔木 根据设计要求,对进场植物的高度和冠幅进行检查,特别对每株灌木的枝条密实度进行检查,要求垂直看单株灌木基本不能见土。 1.3.4灌木、地被 根据设计要求,对进场植物的高度和冠幅进行检查,特别对每株灌木的枝条密实度进行检查。

1.3.5草坪 1.4树穴收口标准验收 树木种植完工后,应适当处理树穴,使其与周边地形很好的过渡,对其进行美化处理,保证整体和谐美观。

1.5树木支撑 种植胸径15c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柱固定。支柱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保护物,各支架高度、角度、方向应一致,保证整个环境的整洁,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注,丽桩应在树木种植后立即实施,不可等到验收时才立桩。) 2竣工验收 2.1 A级乔木验收标准 孤植树树形优美,分枝均匀、无偏冠现象,同时保证骨架枝干完整,保证达到设计要求的分枝数量。

园林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注意事项

园林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注意事项

园林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注意事项 为更好地规范施工,发挥投资效益,提高工程质量,顺利经过竣工验收,项目部经过讨论并参考相关资料,对于工程验收的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做以下总结: 一、园林工程过程检查及验收 1、工作面交接验收:是指由土建单位、土方单位、总坪管线施工单位向园 林施工单位进行工作面移交,由监理负责组织。 2、地基基础、基槽验收:由监理组织相关单位参加,需要质监备案的应请 质监部门参加。 3、隐蔽工程验收(包括钢筋工程、防水工程、管线、管网、预埋件等), 隐蔽前由监理组织验收。 4、水景、游泳池隐蔽工程(胚体、防水工程等)验收,由监理组织验收, 项目部参加。 5、景观照明及其设备等验收,由监理或项目部组织,验收标准如下:路 灯布置方式及间隔必须符合图纸要求,路灯布置线型与道路线型一致; 灯杆垂直于基座,安装稳固,高度一致;在曲线路段、平面交叉、坡道、广场等地点的照明应比平直路段的照度高,眩光限制严,诱导性好;在急转弯处的灯具应使人能看清路沿石、护栏及周围环境;道路照明应满足平均高度(照度)、亮度均匀和眩光限制三项指标。另外,道路照明设施还应有良好的诱导性;照明灯具应配光合理、效率高、机械强度高,耐高温、耐腐蚀性好、重量轻、美观、安装维修方便,并具有防水、防尘性能。

6、原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由监理组织,并抽样送检。 7、工序交接验收:是指园林施工单位内部工序交接;监理或项目部抽查。 8、种植物料进场验收:包括种植材料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由监理按 其规格、质量随机进行检查验收。 9、绿化工程中间验收,监理或项目部组织,具体要求如下:土壤造坡验 收,由项目部组织,设计部、监理、施工单位参加;苗木进场前验收:珍贵苗木(银杏、桂花、海枣、皂荚等下同),单株价值大于3000元,胸径15cm以上树木,由项目部组织,设计管理部、施工单位参加,经过现场考察、图象资料等形式确认,并填写有苗木编号的确认单;种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槽前进行;大型乔木定点、放线需设计部现场确认;种植的穴、槽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更换种植土和施肥,应在挖穴、槽后进行;苗木进场确认:经设计管理部认可的苗木及其它苗木进场,由项目部、监理进行验收确认; 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未经确认的苗木进场,责任自负;草坪和花卉的整地,应在播种或花苗(含球根)种植前进行;灌木确认: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栽植样板段,由项目部、设计管理部、监理进行验收确认; 达到设计标准后再进行大面积栽植。 二、竣工验收标准 1、乔、灌木质量标准:定点、放线准确;栽植的品种、株行距、株(丛) 数、配置形式符合设计要求;长势良好,成活率乔木100%,灌木95%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植物应保证全数冠成活;每种苗木的质量合格率须达到100% 。行道树及分车带所植树木应整齐一致,树冠圆满,树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 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竣工初步验收时间: 花坛内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好后15天后进行验收;对于宿根花卉,春季种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对于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灌木地被生长期应在栽植后1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发牙开始1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乔木生长期应在栽植3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开始3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 二、基本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 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 在挖穴前进行;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3.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验收时要求⑴乔、灌、地被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生长茂盛,叶色浓绿,树冠、树型完好,无枯枝、枯黄现象;⑵花卉种植地应无杂 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⑶绿地整 洁,表面平整,地面无杂草;⑷草坪无杂草、枯黄现象,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⑸种植的植物材料需整形修剪的,应符合设计要求; 质保期满时,以上各项指标均应达到100%。若质保期内任何1株植物死亡、枝叶枯亡1/2以上,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换植,换植植物质保 期自换植之日起为1年(草坪、1米以下的灌木、草本植物为半年); 质保期内任何1株苗木枯萎占总枝叶所占体积的1/3视为失去观赏性,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2009-03-10 10:4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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