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使用规定

收据使用规定
收据使用规定

收据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收据的管理,正确进行经济核算以及资金监督职能,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规定的收据是指:指盖有公司财务专用章,用以证明收到客户付款的凭据。

一、收据的使用

1、公司业务人员向客户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收据。

2、收据所列示的款项种类应与交款种类一致,禁止收据开具的是现金而交款是承兑的现象。

3、由于存在与客户交换承兑的行为,容易造成收据列示项目与实际交款情况不一致的现象。

特此规定:换承兑后按实际从该客户收取的金额开具收据,并在收据中清晰备注换出、换入的承兑号码及金额。

4、使用收据前应检查有无缺号、缺联、少份、错号现象。如发现上述情况之一,此本收据不能使用,及时交回财务。使用完毕后再声明收据缺联、少份、断号视为无效,按照丢失收据处理。

5、开据的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全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金额、承兑票号、填制人等反映这一收款事项的必要项目,以及应反映在存根联中交换承兑的事项说明。

6、不得虚开、代开,以及其他与事实不符的收据,没有收款禁止开具收据,虚开、代开造成的经济纠纷由责任人负责。财务在与客户对账过程中发现有这类现象的将追究对应收据的款项。

7、收据要按顺序使用,各联要一次复写,各栏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

8、因公司收取的承兑不符合规定退回后,通过其他途径换取其他符合要求的承兑后应在原收据的存根联中加以说明。并注明新承兑号码。

9、填错的收据联次要逐联加盖“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统一装订。联次不完整的不准缴销领购新收据,并限期30天交全联次。联次未交齐前暂停提成发放。

10、发现丢失收据,保管人,必须在当日向公司财务部报告,并登记丢失收据的号码,并处以每份500元的罚款。

11、业务员之间严禁互换使用收据。

12、换票必须索要往来收据,并粘贴到最初收票的收据后面。

13、业务员手中有收据的一律不准从本部开具收据。

二、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收据的购买、保管、领取、收回和检查工作,对收据进行统一管理。

1、收据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购买,并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从财务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收据。客户所出示的没用公司财务专用章及统一编号的收据公司一律不予认可。将追究业务员对应货款的去向。

2、收据购入后由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编制统一编号,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并设置、收据使用登记簿,按领用人员登记。

3、财务部及收据使用部门应严格执行收据的管理规定。整本收据使用完后,收据使用人应将整本收据存根联交到内勤负责人,由内勤负责人核对收据存根后到财务办理注销登记后按需领取新收据。收据稽核人员首先核对原收据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新领取收据的数量、号码进行登记,双方签字。

在审核过程中,分管人员除对收据联次的使用情况及作废联次的完整情况进行审核外,还应随机挑选若干收据对入款情况进行核对,收据单位与入款单位不符的对相应责任人每份罚款500元。对收据开具日期与入款日期不一致且无法解释客观原因的,对相应责任人每份罚款500元。(除因月底开具收据来不及交款的现象除外,但最多不应超过10天)

4、财务部每季应将库存、收据清理一次,账面数与实有数进行核对,年终将已使用的、收据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存档保存。

5、保管人变更时,应办理移交、清点手续。

三、处罚条款

条款中有具体罚款金额的按照相应规定处理,其余违规条款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四、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发票、收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发票、收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发票、收据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发票、收据(统称为票据)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属部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票据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监督。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票据的领购、开具、保管及核对、核算工作,财务部设置票据管理人员一名,负责票据的按规领取,发放登记、回收核对、收入对账等项工作。 第七条:使用部门负责票据的按规开具及妥善保管、按照财务部门要求的期限及时交回,接受财务部门对收入情况、票据存根联次的核对,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使用部门负责人对票据的安全性负全责,对票据管理人员有定期进行法治教育的责任。 第八条: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作出评估报告,上报企业经理审核批准,对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不同性质,及时反馈执行部门,限期整改并督促检查整改结果。 第三章发票领购 第九条:企业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条: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应当提出购票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十一条:使用部门应在领取票据时,首先填写《票据领用申请单》,申请单由领用人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会计签字后,再由财务部部长审查批准,交票据管理人员,根据票据的种类、数量、号码及日期填写票据领用登记簿,并由领用人亲自签字后加盖财务专用章,方可领取票据。 第十二条:票据使用人应当建立票据登记簿,将领取的票据按照号码顺序依次登记,并将每张票据收入的金额、时间及交存情况记录详细,定期与财务部票据管理人员核对收入账目及票据的保管情况。 第四章发票的开具 第十三条:票据使用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开具票据时首先应当审查开票的依据是否齐全,订货合同或协议、对方单位的开票信息、货款交付、挂账签单等客户资料,审核无误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第十四条: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按月装订成册。 第十五条: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九)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第十六条: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如下: (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篇一:发票、收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发票、收据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发票、收据(统称为票据)是指在购销商品、 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 凭证。 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发票的种类、 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属部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票据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 审查监督。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票据的领购、开具、保管及核对、核算工作,财务部设置票据管理人员一名,负责票据的按规领取,发放登记、 回收核对、收入对账等项工作。 第七条:使用部门负责票据的按规开具及妥善保管、按照财务部门 要求的期限及时交回,接受财务部门对收入情况、票据存根联次的 核对,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使用部门负责人对票据的安全性 负全责,对票据管理人员有定期进行法治教育的责任。 第八条: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作出 评估报告,上报企业经理审核批准,对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 不同性质,及时反馈执行部门,限期整改并督促检查整改结果。 第三章发票领购 第九条:企业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条: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应当提出购票申请,经主 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 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十一条:使用部门应在领取票据时,首先填写《票据领用申请单》,申请单由领用人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会计签字后,再由财务部部长审查批准,交票据管理人员,根据票据的种类、数

收款管理制度

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1.1为规范收款管理,避免资金风险,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收款管理 3.1所有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原则上由出纳负责统一收款,其他任何部门或人员不 得收款。 3.2客户向公司支付各种款项,应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3.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现金,应及时将现金交付给公司财务部 指定的收款人员。 3.4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必须当天(最迟次日)及时 以安全的方式转交给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3.5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将收到的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存放在部门或由个人保管 (最迟次日必须存行或转交公司财务部)。 3.6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从收到的公款中坐支现金(即:不允许从收到的公款中直接支付任何 形式或名目的费用)。 3.7业务人员授权向客户收款、以及公司财务部指定收款人员收取的各种款项,均应向交款 方开具各种指定的专用收据,专用收据使用及开具方法应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第四条收据使用 4.1公司统一规定的收据分为一式三联单栏式收据。 4.2所有收据应根据销售助理提供送货单,由公司财务专人开具。 4.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现金时,业务人员应向客户现场开具收据。 4.4业务人员收取的现金交回公司财务部时,财务部人员收款后应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 名确认。 4.5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支票、汇票时,若客户需要,业务人员应 向客户现场开具的收据。若客户不需要,财务部人员收支票款项时,应立即开收据并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开具收据 5.1开具收据时,收据的收款日期、交款单位全称、款项具体内容、款项所属期间、票证类 别及号码、大小写金额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正确,不能简写或遗漏任何项目。 5.2填开收据并经交款人确认无误后,原则上应由交款人在收据中签名确认。 5.3所有收据均应连续填开,禁止跳号使用;收据存根联必须连号、完整,不能缺号。 5.4作废收据联次必须完整,不能缺失任何一联,三联收据中均应标注“作废”字样。

收款收据管理办法

收款收据管理办法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一、目的: 为加强对收款收据使用的管理,堵塞漏洞,降低经营环节中的风险。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财务部及其他使用收款收据的部门。 三、职责和权限: 1、收款收据由财务部制定样式,供应部统一外协印制。 2、仓储部负责保管收款收据,综合管理部负责收款收据出库备案登记。 3、财务部负责收款收据领用、开具、缴销管理。 四、作业流程/指引: 序程序/流责任部门/产生结采用附件作业指引/要求 号程人员果 收款收据 1、收款收据出库由综合管理部办理出库手收据领用 出库续,并按编号建立发放档案; 综合管理收款收申请 1 2、收据必须有编号并且连续,每批印制的部据出库 收据要与上批衔接,编号不得重复; 1、财务部收款业务使用的收据,由出纳员 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备案领用。财务部出财务部财务部领2 2、公司其他单位所需的收款收据,由财务纳员/综合领取收 用收据部统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备案领用,发放时管理部款收据

由财务部负责登记发放。 1、公司内部其他单位需使用收款收据的, 内部单位由使用人写出使用收据的书面申请; 收据使用经审核收款收据 3 2、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是否合理; 人/部门负收据领领用申请3、需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申请中注明加盖责人用申请 与审核的份数。 内部单位 1、财务部对申请部门是否应当使用收款收据经审批 收款收据4 和使用数量进行审批。财务部收据领领用的审 2、用申请批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收款收1、财务部在发放收款收据时严格核定盖章 据、对账份数,杜绝正本盖章,并且做好盖章收据的内部单位函备案记录。财务部出收据领5 收款收据2、外出使用的收据,盖章只盖交款单位联,纳员用的领用其他联次不得盖章,交回财务入账时,由出 纳核对后盖章确认。 收款收据收款收据的使用严格按照开具规范要求和收款收据收据正暂收条 6 的使用使用规范要求执行使用人员确使用 1、财务部使用的收据,由财务部负责人在 收据封面签字确认后交由综合管理部进行

收据使用规定

收据使用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收据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收据的管理,正确进行经济核算以及资金监督职能,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规定的收据是指:指盖有公司财务专用章,用以证明收到客户付款的凭据。 一、收据的使用 1、公司业务人员向客户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收据。 2、收据所列示的款项种类应与交款种类一致,禁止收据开具的是现金而交款是承兑的现象。 3、由于存在与客户交换承兑的行为,容易造成收据列示项目与实际交款情况不一致的现象。 特此规定:换承兑后按实际从该客户收取的金额开具收据,并在收据中清晰备注换出、换入的承兑号码及金额。 4、使用收据前应检查有无缺号、缺联、少份、错号现象。如发现上述情况之一,此本收据不能使用,及时交回财务。使用完毕后再声明收据缺联、少份、断号视为无效,按照丢失收据处理。 5、开据的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全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金额、承兑票号、填制人等反映这一收款事项的必要项目,以及应反映在存根联中交换承兑的事项说明。

6、不得虚开、代开,以及其他与事实不符的收据,没有收款禁止开具收据,虚开、代开造成的经济纠纷由责任人负责。财务在与客户对账过程中发现有这类现象的将追究对应收据的款项。 7、收据要按顺序使用,各联要一次复写,各栏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 8、因公司收取的承兑不符合规定退回后,通过其他途径换取其他符合要求的承兑后应在原收据的存根联中加以说明。并注明新承兑号码。 9、填错的收据联次要逐联加盖“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统一装订。联次不完整的不准缴销领购新收据,并限期30天交全联次。联次未交齐前暂停提成发放。 10、发现丢失收据,保管人,必须在当日向公司财务部报告,并登记丢失收据的号码,并处以每份500元的罚款。 11、业务员之间严禁互换使用收据。 12、换票必须索要往来收据,并粘贴到最初收票的收据后面。 13、业务员手中有收据的一律不准从本部开具收据。 二、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收据的购买、保管、领取、收回和检查工作,对收据进行统一管理。 1、收据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购买,并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从财务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收据。客户所出示的没用

财务发票、财务收据管理制度

财务发票、财务收据管理制度 财务发票、财务收据管理制度 1.0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发票、收据(指有价值的收据)及票据(以下简称票据)均属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3.0工作职责: 3.1财务部统一负责本公司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 3.2各种票据的种类、使用范围由财务部规定。 4.0内容: 4.1各种票据的购买及印刷 4.1.1属国家统一规定的发票由财务部指定专人向有关税务部门购买。 4.1.2经有关税务部门批准公司自行印制发票时,由财务部提出式样经总经理核准,并报有关税务部门批准后,在税务部门指定的印刷单位印制。 4.13公司使用的各种发票、收据属代收的部分,使用代收单位的发票、收据;属公司的收据需印制时,由财务部提出式样,经品质部编号及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印制;属各部门专用的票据需印制时,由需用部门提出式样,经财务部审核及品质部编号,报总经理批准后印制。 4.14财务部专管人员必须对购买、印刷或代收单位提供的各种票据进行验收,详细清点数量、检查有无印刷错误、数量有误或印刷有错误的应拒收,各种票据验收后,应按不同的票据登记验收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设专柜保管。 4.2 各种票据的领用 4.2.1财务部专管人员应设置各种票据领用登记簿,凡发放票据,必须登记领用的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并由领用人签收。 4.2.2使用发票或收据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票据专管人员)。

4.2.3票据专管人员在向财务部领取各种票据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并清点数量、验看号码、发现有号码错乱的,应拒绝领用。 4.2.4票据专管人员对所领用的各种票据必须妥善保管,在交付使用人员时,应进行登记、签收。 4.3各种票据的使用 4.3.1各种票据需按《发票收据使用细则》的规定进行使用。 4.3.2各种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 4.3.3各种票据只能按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转借,转让,跳号,拆本使用,或开具空白票据。 4.3.4各种票据需交接使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写明交接时票据的号码。 4.3.5接收人在接收各种票据时,如发现所交接的票据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情节严重时,应立即报告财务部。 4.4各种票据的检查和核销 4.4.1财务部有权对各种票据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 4.4.2已用完的各种票据必须立即向财务部进行核销。 4.4.3财务部专管人员在核销各种票据时,必须对票据进行检查,发现有使用不当的,应提出意见进行纠正;发现有问题的,应立即报告财务经理。 4.4.4.财务部专管人员应随时核查使用各种票据的人员有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在各种票据核销后,应对整本票据报收款项有否上交进行核查。 感谢您的阅读!

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

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 发票作为交易的合法凭证、销售收入的主要依据,在购销的环节都是最重要有效凭据之一,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必须加强对发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的管理,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现制定如下操作规定和管理办法,望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规范流程和遵守发票管理制度。 一、费用发票的管理 1、定义。费用发票指因购管理用品或获取的劳务(各种费用)而取的的发票。 2、管理规定。 1)凡购管理用品或获取的劳务(各种费用)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取得的发票根据费用性质粘贴于公司印制的相应报销凭证后。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完整、计算有误的发票,应将其退回经办人,由其负责将发票调换后再行报支报销。 3)收到真实、合法、合理的发票,但发票金额小于报支金额的,按发票实际金额报支。 4)收到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财务必须拒绝报支。 5)财务将费用凭证和原始发票作为入帐的依据和附件,与记帐凭证装订成册,按规定年限保管。 3、禁止条例。 1)对于无法提供合法正确的原始发票的费用,不得报销;对于无法取得发票的,必须经主管部门经理证明,财务部门审核、相关领导人员审批后方可报支。 2)对于无原始凭证的付款凭证(修正分录除外),不得进行帐务处理,即不得虚列支出。 4、处罚条例。 1)费用申报人提供虚假发票且造成公司损失的,除全额补偿公司损失外,另处损失金额30%且不低于100元的罚款。 2)现金出纳不严格保管原始发票,使费用申报人无法进行报销的,由出纳承担该笔费用。 二、销售发票的管理 (一)定义。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向客户开具的发票,公司销售发票主要指代理费发票。 (二)换票。 1)换票指客户需要增值税发票,但因条件限制无法当即开出,或事后客户要求换票的,先给客户小票,等增票开具后再换回小票的行为。 2)对顾客要求开具的增票,自收到日起,保管期最多为二个星期,二星期内顾客未换取的,将增票还与开票人,不得积压。 3)小票的换票期限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不得更换。 4)门店应在收银台显要位置张贴以上二项须知。 5)对于换回的小票,应进行红冲,并将原小票贴粘于红冲发票后,红冲发票记帐联与增票记帐联捏对,随对帐单上交财务。不得将原小票与增票直接捏对。 6)门店收到待换增票,需进行登记,交付客户时,由其在登记簿上签收。 7)换票工作由门店财务主管操作,门店财务主管严格保管增票,不得有遗失现象。

收款收据管理办法1

陆司字『2012』01号 签发人: ★ 收款收据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收款收据管理,规范收款收据的购买、保管、领用、使用、查验、存档等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二、收款收据的适用范围 收款收据是基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需要,用于证明收取款项发生的时间、金额及内容的收款凭证。收款收据只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各种业务,具体包括收取的押金、归还个人借支及退还多余出差借款,各种服务费、加工费、货款等。 三、收款收据的管理 1、收款收据的购买及领用登记 收款收据由资金结算部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对收据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保证各种收款收据得到合理和有效的使用。

1.1 收据管理人统一购买标准的收款收据,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购买收款收据。 1.2 收款收据购买后,按收据号码登记《收款收据台帐》。 1.3 收款收据原则上仅限于出纳领用,根据公司的情况,其他人员也可以领用。 1.4 领用收据时,填写收据领用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收据管理人员按照审批完毕的申请表发放收据,并登记《收据领用台帐》。 2、收款收据的使用 收款收据开具时必须按照以下规定规范开具。 2.1全部联次开具须保证一致,不允许撕下单联开具,不得随意涂改、挖补及撕毁。作废时必须保存全部联次,并在每联上填写“作废”字样。 2.2开具收据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序时填写,不得跳号。交款单位或个人、开票日期、收款内容或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等内容必须完整、真实。收据必须一次套写所有联次,保证全部联次内容一致。 2.3开具时必须注明收款方式(现金或转帐,转账注明银行名称)。 2.4销售人员和客服人员领用收款收据仅限于收取设备款和配件款时开具。收款时,根据收款金额填写收款收据,出纳接收现金并在收款收据上签名确认。 2.5对所领取的收据要妥善保管,并在规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不得代开、外借。 3、收款收据的回收

收据管理制度

收据管理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收据的管理,规范收据的领用、保管、使用等事项,加强财务监督以及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收据的购买和保管 第二条收据的购买由财务部经理办理并登记保管。 第三条出纳人员对所领购的收据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四条对消号后的收据由消号人员移交给财务经理进行归档保管。 第三节收据的使用 第五条对公司收款收据的领用必须依照《收据管理业务流程》执行,并做好相关领用台账的登记。 第六条出纳使用收据时,只能按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转借、转让、跳号、拆本使用或开具空白发票。 第七条所有收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不得开具大小票,阴阳票。 第八条会计人员对专用收款收据实行记账销号登记,核实专用收据存根联是否与记账联一致,在收据的封面注明本收据编号、作废份数、收入总额等基本信息,并在收据封面上签上“数据已核”字样,并将收回收据移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存档。 第九条出纳人员对填写错误的收据不得撕毁,要全联保留,并加盖“作废” 戳记。

第四节收据的盘点 第十条出纳员现职或调岗时,必须做好收据盘点工作,将未用部分的收据上交或核销,由接管人重新签名领取或保管。 第十一条财务部经理每年年底安排人员对出纳存量票进行盘点,并将盘点情况表提交财务经理审核。 第五节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财务部经理安排对出纳员管辖范围的收据台账登记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收据领用、使用、收据销号情况。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收据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提交财务总监。 第六节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发票收据管理制度

发票收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相关票据的管理以及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各公司所有发票、收据均属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三、发票管理制度 1、发票的购买和保管 (1)、发票由财务管理中心指定专项会计人员向有关税务部门购买。 (2)、财务管理中心专项会计人员必须对购买的发票清点数量并妥善保管。2、发票的领用 (1)、财务管理中心会计人员应设置发票领用登记簿,凡发放发票,必须登记领用的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并由领用人签收。 (2)、领用发票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管理工作,并自行做好发票领用登记工作。(以下简称票据专管人员) (3)、票据专管人员在向财务管理中心会计人员领取发票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并清点数量和验看发票号码。 (4)、票据专管人员对所领用的发票必须妥善保管,在交付使用人员时,应进行登记、签收。 (5)、若票据专管人员出现离职或挪岗的,必须做好发票盘点工作,将未用部分的发票上交财务管理中心,由接管人重新签名领取。 3、发票的开具 (1)、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 (2)、发票只能按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转借、转让、跳号、拆本使用或开具空白发票。 (3)、要确保开具发票的付款人名称和金额的准确性,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尽量避免作废发票和冲红发票。

(4)、开具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注:开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相符,开票期间不相符——提前或推后等情况)开票人员均应取得财务总监助理以上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5)、一般情况下,已确认收到款项方能开具发票,未收到款项需提前开具发票的,除合同约定外,需取得财务总监助理以上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其中涉及以汇款形式收取楼款的,需凭进账单原件换取发票,以避免重复开具发票。 4、发票的记账 财务管理中心各会计人员要确保每月开具的发票金额与记账报税的金额相一致,确保缴纳税金的准确性。 5、发票的盘点 (1)、每年年底各发票领用人需将未用完的发票进行盘点,盘点情况表递交财务管理中心审核。 (2)、每年末各会计人员须对管辖范围的发票进行清点,包括年度发票领用、使用、未用情况。 四、收据管理制度 1、收据的购买和保管 (1)、收据由财务管理中心定期向行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计划,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购买。 (2)、财务管理中心会计人员必须对领用的收据清点数量并妥善保管。 2、收据的领用 (1)、空白收据由财务专人保管与登记,设置收据领用登记簿,凡需领用收据的人员,必须登记领用的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并由领用人签收,各公司的专项会计人员签审核,由财务专人发放收据。登记后由领用人到印章保管人处将每联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 (2)、领用收据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据的管理工作,并自行做好收据领用登记工作。 (3)、若领用人出现离职或挪岗的,必须做好收据盘点工作,将未用部分的收据上交财务管理中心,由接管人重新签名领取。

销售款收取管理办法

销售款收取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房屋销售款的管理,规范销售收款环节的工作程序,依据《莱州市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收款工作基本要求 1. 实行收款与出票分离的原则,所有现金收款事项必须由俩部门专人负责完成,经营部一人负责保管及出具《缴款通知单》,财务部一人负责收款和出具《收款收据》。 2. 开票员及现金保管员,由经营部和财务部依据项目的销售规模决定设专职或兼职。 3. 原则上,除销售订金收取现金外,首期款、分期付款均请客户向项目所在公司开户银行缴存现金或办理转帐。 4. 当天收取的现金,依据就近原则,必须当天存入本公司开户银行。 5 .财务部负责各项目开盘销售前的收款安排和销售过程的收款监督。 6. 财务部统一负责协调销售收款的安全工作,各项目销售负责人负责销售现场收款的安全工作。 7. 公司集中力量推出新项目销售期间,由财务部负责现场收款事项及资金的安全。 二、收款方式 现金 信用卡、借记卡等,包括销售现场已安装POS机能接受的各类卡项银行支票(收款人必须为项目所在公司) 银行电汇(收款人必须为项目所在公司)

三、收款程序 1. 现金收款 1)、由经营部开票员根据客户购房意愿开具《缴款通知单》,客户持《缴款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缴款事宜。 2)、财务部接受现钞核对无误后,交现金保管员复核后,通知出票员向客户出具《收款收据》,其中《收款收据》财务联交现金保管员。 3.1.2 由现金保管员视收取现金的状况,决定一次或分次选择就近的银行存入项目所在公司帐户;或由财务部安排的收款银行现场收取,同时取得银行的现金缴存单回单。 3.1.3 销售负责人安排缴存现金的保卫及车辆。 3.1.4 现金缴存回单后必须附相应的《收款收据》财务联,金额一致。 3.1.5 出票员当天的《收款收据》存根必须与现金保管员《收款收据》财务联核对一致。 3.2 刷卡管理 由出票员收卡并办理相关POS机的刷卡操作事项,要求持卡人签名及身份证号码。 出票员凭核准的POS机打印单,向客户开具《收款收据》,其中《收款收据》财务联交现金保管员。 POS机打印单必须附在《收款收据》财务联的后面,金额一致。 3.3 支票管理 现金保管员接受支票,核准相关要素后,在支票收款人栏填写项目所在公司名称。 由出票员向客户开具《票据收取回单》并告之客户:本公司将在三个工

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 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种。(二)医院财务科监制的收款票据 包括就餐券等;指与服务对象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凭证。 二、费票据的购置、领用登记、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 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持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单位每次凭《票据准向财政部门申请办量《票据准购证》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当地财政票据管理

中心领购票据。 2.医院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 医院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科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医院所有票据必须由财务科统一购买、保管、领用、核销。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相关的领用记录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帐。 3.社区诊所领取专用的收费票据(每次限领一箱),并自行保管,票据保管员要按社区设分户帐。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 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的退费):(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有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2)。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重开实收收据,

收据管理办法

收据管理办法 1.财务负责收据的发放、回收、检查和核算管理; 2、各业务部门主管每月5日前到财务领取收据,每次限领一本,使用完毕,凭旧换新; 3、收据一式三联,客户一联、开票部门一联、财务一联; 4、收据发放前,在客户联和存根联加盖财务章,并登记截止票号,领取时,领取人签字确认; 5、收据按序号使用,不得跳号,不得撕毁,丢失,缺失一联罚款200元,发生二次加倍处罚; 6、收据按收款类别,分联填写,严禁多个款项使用一联收据,发生错误,必须重新填写,严禁涂改,填写不规范,有涂改,一次罚款50元; 7、收据填写发生错误,所在业务部门主管和财务同时签字确认,方可视为作废; 8、业务部门与财务进行收据交接时,财务确认收款金额、款项与合同一致无误,在收据存根联签字确认; 9、每月5日前各业务部门与财务对已开据收据进行核算,对未使用收据进行检查,核算和检查结果在进行记录,发生问题要当场处理; 10、同一本收据不足三份时,可以到财务凭旧领新,未使用收据由业务部门和财务同时签字确认,可以作废; 11、旧收据在交接时,财务对收据进行全面检查,无缺失、开出收据和财务收到款项一致,在收据封面上填写交接总结,签字确认,并进行封存。 收据样稿 中介费、代办费收据 定金收据: 收据 NO.3041721 交款人:赵帅伟会计:张小草收款人:郭冰伟收款单位:(盖财务章)

中介费收据: 收据 NO.3041722 交款人:赵帅伟会计:张小草收款人:郭冰伟收款单位:(盖财务章)代办费收据: 收据 NO.3041723 交款人:赵帅伟会计:张小草收款人:郭冰伟收款单位:(盖财务章)垫付费收据: 收据 NO.3041721 交款人:赵帅伟会计:张小草收款人:郭冰伟收款单位:(盖财务章)担保费收据: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统一票据有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住院内部结算单由各护理单元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医院自行印制。 ?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2. 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重置票据的规定? 重置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费项目、金额必须与重置票据保持一致。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收据管理规范最终版(2015.09.25)

兴龙广缘收据管理规范 一、收据填开规范: 1、门店专用收据适用的所发生的与收款有关的各类经济业务。 (1)驻店财务(无驻店财务的为综合部文员)收到的款项包括: ①废品款; ②银线外租金(填开收据内容今收到: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名称、门店;交来:银线外租金、日期); ③银线外水电费; ④防损部交来的内盗、外盗罚款; ⑤摇摆机收入:由门店客服、防损、驻店财务(无驻店财务为文员或店长)三方回 收清点; ⑥客户欠款收回; ⑦牡丹卡单丢失赔偿款; ⑧供应商装修押金(此押金收据需要入账,退款需要到结算部办理退款手续); ⑨遗失商品款; ⑩上述款项之外的其他款项。 (2)门店综合部文员收到的款项包括: ①、促销员工服款、工牌款; ②、员工(包括促销员)罚款、盘点罚款、供应商罚款; ③、员工考勤卡押金; ④、各类印刷品(二联、三联销售小票、商品折扣单等)款; ⑤、各类耗材(价签、磁扣、POP、爆炸签)款等; ⑥、临时促销员押金(已交入账的押金收据,退款需要促销员到结算部办理退款手续); ⑦、上述款项之外的其它款项。 (3)门店收货部收到的款项包括: ①、废品款,旧纸箱、旧纸壳售卖款; ②、耗材(大、小赠品签)款;

③、印刷品(商品订、验收单,退换货通知单)款等; ④、上述款项之外的其它款项。 (4)门店客服收到的包括: ①、储值卡售卖款,0元收据(主要集中在换储值卡上)必须撕下来粘在凭证上; ②、存车牌款、存包牌丢失款; ③、便民伞押金、购物车押金等(押金收据三联收回后必须写“作废”字样); ④、上述款项之外的其它款项。 2、填开收据注意事项: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填写整齐,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百)、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负数收据填开,例大写“负壹佰元整”,小写“-100.00”为正确格式 (4)收据大小写要求一致、数字不得更改,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小写应紧接的“¥”不得留有空白。 (5)收据日期必须从前往后依次开具。 (6)收据要求用黑色中性笔或圆珠笔书写,除负数金额收据外一律不得用红笔开具收据。 (7)作废收据必须收回三联收据后,在收据中间写“作废”字样,表明开具收据无效。 二、门店收据管理规范 1、门店收据领用流程: 总部财务负责收据保管→驻店财务负责门店收据保管、各组领取管理→门店各组填开收据→驻店财务对各组开完的收据负责检查→汇总交回到总部财务并登记、销号→总部财务对收据检查、登记 2、收据核对及上交规范: 2.1收据核对内容:

公司财务发票收据管理规定 - 制度大全

公司财务发票收据管理规定-制度大全 公司财务发票收据管理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公司财务发票和收据管理规定(三)1.0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0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发票、收据(指有价值的收据)及票据(以下简称票据)... 公司财务发票和收据管理规定(三) 1.0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发票、收据(指有价值的收据)及票据(以下简称票据)均属本制度管理的范围。3.0工作职责: 3.1财务部统一负责本公司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 3.2各种票据的种类、使用范围由财务部规定。 4.0内容: 4.1各种票据的购买及印刷 4.1.1属国家统一规定的发票由财务部指定专人向有关税务部门购买。 4.1.2经有关税务部门批准公司自行印制发票时,由财务部提出式样经总经理核准,并报有关税务部门批准后,在税务部门指定的印刷单位印制。 4.13公司使用的各种发票、收据属代收的部分,使用代收单位的发票、收据;属公司的收据需印制时,由财务部提出式样,经品质部编号及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印制;属各部门专用的票据需印制时,由需用部门提出式样,经财务部审核及品质部编号,报总经理批准后印制。 4.14财务部专管人员必须对购买、印刷或代收单位提供的各种票据进行验收,详细清点数量、检查有无印刷错误、数量有误或印刷有错误的应拒收,各种票据验收后,应按不同的票据登记验收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设专柜保管。 4.2各种票据的领用 4.2.1财务部专管人员应设置各种票据领用登记簿,凡发放票据,必须登记领用的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并由领用人签收。 4.2.2使用发票或收据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票据专管人员)。 4.2.3票据专管人员在向财务部领取各种票据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并清点数量、验看号码、发现有号码错乱的,应拒绝领用。 4.2.4票据专管人员对所领用的各种票据必须妥善保管,在交付使用人员时,应进行登记、签收。 4.3各种票据的使用 4.3.1各种票据需按《发票收据使用细则》的规定进行使用。 4.3.2各种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 4.3.3各种票据只能按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转借,转让,跳号,拆本使用,或开具空白票据。 4.3.4各种票据需交接使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写明交接时票据的号码。 4.3.5接收人在接收各种票据时,如发现所交接的票据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情节严重时,应立即报告财务部。

收据管理规定

收据管理规定 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那么关于收据的管理规定有哪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收据管理办法。 为了强化公司财务管理和监督,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收据管理,依照集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子公司; 2、适用于收据的购买、领用、开具、核销。 三、职责: 1、出纳职责: 1.1负责收据领用、开具、核销的.相关工作; 1.2负责收据的安全。 2、财务会计职责: 2.1监督、检查各自公司对本文件的执行情况; 2.2负责审核出纳开具的收据; 2.3负责依据收据内容填制会计凭证。

3、本部财务审计部职责: 3.1 负责全面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3.2负责收据的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 3.3建立专用账簿登记收据的购入数量、领用数量、领用部门、领用人、核销数量、收据编号等。 四、工作内容: 1、收据购买 1.1公司本部收据负责人依据库存和需求情况报公司统一采购,各下属公司不得自行购买收据; 1.2公司统一购买收据后,收据负责人检查收据的编号和联次是否完整,检查无误后登记收据专用账簿,并妥善保管; 2、收据领用 2.1下属子公司出纳根据收据的使用情况及预留收据数量办理领用手续,领用时应检查收据号码是否连续,各联次是否齐全,检查无误后在收据专用账薄登记; 3、收据开具 3.1收据应按照实收金额、收款内容、日期、缴款单位(人)、收款人等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3.2收据全部联次应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必须一致; 3.3收据内容不得涂改;收据开写错误,开写错误的记账或联、客户联,与存根联合订在一起,并分别在收据的三联加盖作废章写明作废字样; 3.4收据应按照收据的编号开具,不得空号、跳号; 3.5收据记账联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作为入账的原始凭证; 3.6收据客户联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交与交款人,收款人应提醒交款人妥善保管客户联。 4、收据核销 4.1收据使用完毕应及时到本部核销,并凭此领取新收据; 4.2本部收据负责人员应审核待缴销收据是否按照收据开据要求开具,无误后,缴销人在收据专用账簿登记; 4.3缴销的收据由公司本部收据负责人妥善保管,年底统一归档。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收据书写的基本要求 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收据管理规定

收据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收款收据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适应公司发展,规范财务部资金、票据及账证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收款收据的适用范围 收款收据是公司财务部统一设计的一式三联票据,用于证明公司收取款项发生的时间、金额及内容的收款凭证。 三、空白收据的保管 公司收据由财务部主管,空白的收据由指定的会计人员进行保管。 四、空白收据的领用 1、领用人领用收据时,保管收据的会计人员必须《收款收据领用记录簿》记录登记,领用人必须签名确认。 2、公司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确需领用收款收据的,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的同意,然后由部门经办人在财务部领取。 3、收据使用时,由会计根据收款金额、内容据实填写,填写时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4、收据的核销,领用部门要妥善保管收据,定期在财务部核销,未及时核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领用人和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 管理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 妥善保管”原则。第三条财务印章的分类:1.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 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发票专用章;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 括现金收、付讫章,支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 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 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第一章财务印章的管理第五条集 团财务中心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公司财务印章的 使用及管理情况。第六条各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1.财 务印章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 保管;2.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 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3.对外专用财务印章 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4.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 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 章交还原保管人;5.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 的时间、枚数、名称;6.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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