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幼儿入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幼儿园幼儿入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靖安中心幼儿园幼儿入园查验

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规范我园传染病管理,防范流行性疾病在我园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所有入园新生

三、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

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六、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交靖安中心幼儿园查验,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七、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

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2020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

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在校在园学生计划免疫工作,提高少年儿童疫苗免疫接种率,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发生流行,建立入学新生的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1、做好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要认真做好登记,并于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报告未种、漏种儿童名单,配合预防接种门诊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补种。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做好补种工作的疫苗供应、技术指导和统计报告工作。各预防接种门诊按照国家免疫程序安排接种。 3、严把入口关,及时发现漏种学生,确保在校学生免疫接种率,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的基础和关键,切实保证我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将起到积极作用。 4、加强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该制度的不断完善。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切实消除学校学生的免疫空白,预防相应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儿童)制定以下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为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各小学在新生入学时,要查验新生预防证查验,无证的要及时补办,漏苗的要及时补种,确实疫苗补种工作,学校必须严格把关,并负责协同家长和防保站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2、各校、各托幼机构要及时联系街道办事处卫生院防保组直接参与做好所辖范围内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各托幼机构、学校要将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报到程序,负责做好查验登记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所在区域的疾病防疫机构反馈。 3、按国家免疫程序判断是否接种合格,有证的以证记录为主,无证的以卡为准。无卡、无证或免疫史不详者按免疫空白处理。补种的疫苗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一类疫苗为主。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模板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草海镇小水美小学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三)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四)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

档备查。 二、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学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5、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最新资料推荐………………………………………………… **小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每年的一年级新生。 二、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范围包括: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七种。每年一年级新生凭《预防接种证》报名入学,其他地区到我校就读的新生也必须提供当地的《预防接种证》,才能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三、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学生在办理新生报名、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并收存新生《预防接种证》学校保存,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计算机录入登记。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漏种的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到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或到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补种。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 4、学生完成补种和补种后,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5、在每年开学之际,将《预防接种证》检验工作情况上报补郎苗族乡卫生院,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从源头上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四、学校将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促检查。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招生报名须知上告知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五、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哈尼喀塔木中学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检查制度 哈尼喀塔木中学 2017年3月

哈尼喀塔木中学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检查制度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我校对入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

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 单位进行报告。 (三)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四)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二、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哈尼喀塔木中学 2017年3月

(完整版)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制度 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儿童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职责分工 学校领导负责指导卫生保健教师制定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培训计划;切实抓好无证和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与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工作关系、责任分工、确定业务流程;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共同组织开展校内学生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督促卫生保健教师及以班主任为主的全校师生认真落实;负责将该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考评,定期督促检查。 教导处(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全校开展补种、补证工作;负责表册、通知等文书的印制;召开班主任会议,具体组织相关培训,讲解有关操作规程,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导档案的建立完善,协助装订;负责将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评,定期督促检查。 招生时,教导处负责在《入学通知书》上告知新生报名须携带预防接种证以备查验。 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卫生室负责人)负责具体指导班主任通过给学生家长发放通知等方式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补证、补种;按要求及时汇总情况和数据资料并按时上报;负责分发市、区、街道疾控中心提供的查验预防接种证有关报表和宣传资料;接受区、街道卫生院疾控中心对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补种、补证工作进行的技术指导;接受查验预防接种证相关培训。 学校卫生兼职保健教师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完整word版)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朱马小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朱马小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每年的一年级新生。 二、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范围包括: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七种。每年一年级新生凭《预防接种证》报名入学,其他地区到我校就读的新生也必须提供当地的《预防接种证》,才能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三、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学生在办理新生报名、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并收存新生《预防接种证》学校保存,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计算机录入登记。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漏种的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到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或到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补种。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 4、学生完成补种和补种后,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5、在每年开学之际,将《预防接种证》检验工作情况上报高里中心卫生院,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从源头上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四、学校将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促检查。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招生报名须知上告知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五、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最新幼儿入园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幼儿园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园内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应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 2、幼儿园保健室检查幼儿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 3、当发现无接种证的幼儿时,应告知家长到预防接种门诊去补办接种证。 4、对必须接种而尚未接种的幼儿要求及时进行补种。 5、幼儿园对幼儿的接种证进行查验,对疫苗漏补种的资料进行登记记录,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幼儿园幼儿入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规范我园传染病管理,防范流行性疾病在我园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所有入园新生 三、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 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责令家长到居住地的预防保健机构办理或补办《接种证》。 六、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登入《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并存档,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八、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保障我校儿童身体健康,确保校园内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学校实行新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学校要由主管校长亲自负责,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在校学生计划免疫工作,提高少年儿童疫苗免疫接种率,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流行,积极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二、查验内容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例》的要求,由教育部门(学校)负责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主要查验内容为:新入学儿童是否持有预防接种证,是否全程接种了乙肝疫苗、麻疹疫苗、百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卡介苗以及国家和省要求接种的其他疫苗。 三、查验对象 明确预防接种证验证对象,验证对象为我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及所有小学转学学生。 四、具体工作 一年级班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对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一定认真负责,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要认真做好登记,并

于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报告未种、漏种儿童名单,配合预防接种门诊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补种。 五、具体要求 1.学校要高度重视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严肃认真地把好验证关,验证盖章和出具证明均要有经办人签名。在查验中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包括未有预防接种证、未进行接种或未全程进行接种),应当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一般为乡镇、街道卫生院)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 2.学校要认真落实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验证登记制度,落实有关查核登记、补种验证和建证建卡等工作。把好入学关,不得接收免疫空白或免疫史不详的新生如发现未按要求进行验证工作、虚开证明或因工作失职导致漏种等行为,要及时作出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尽快改正,对因此而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将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3.儿童入学时,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黄泥湾学区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最新)

塔卧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局、教育局《青海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乡卫生院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其中一份于30日内送达乡卫生院,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乡卫生院进行补种。

二、职责分工 (一)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乡卫生院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二)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负责健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完整版)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冯原镇中心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 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每年的一年级新生。 二、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范围包括: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七种。每年一年级新生凭《预防接种证》报名入学,其他地区到我校就读的新生也必须提供当地的《预防接种证》,才能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三、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学生在办理新生报名、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并收存新生

《预防接种证》学校保存,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计算机录入登记。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漏种的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到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或到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补种。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 4、学生完成补种和补种后,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5、在每年开学之际,将《预防接种证》检验工作情况上报补郎苗族乡卫生院,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从源头上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四、学校将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促检查。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招生报名须知上告知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五、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补郎中心小学 2012年8月28日

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所在地医院防疫站(科)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协助中心医院防疫科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学校要与中心医院防疫科协商,共同确定接种时间,并召开专题班主任会议,将安排通知到班,班主任负责通知家长带孩子去进行接种,医院接种科把补种情况记录在接

种证上,家长将补写了接种记录的接种证或复印件交班主任登记,班主任将班级情况汇总后上交学校教务处。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开学常规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建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毕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五)学校对学生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寒婆小学 2020.3.18

(完整版)小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xx小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所在地医院防疫站(科)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协助中心医院防疫科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学校要与中心医院防疫科协商,共同确定接种时间,并召开专题班主任会议,将安排通知到班,班主任负责通知家长带孩子去进行接种,医院接种科把补种情况记录在接种证上,家长将补写了

接种记录的接种证或复印件交班主任登记,班主任将班级情况汇总后上交学校德育处。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开学常规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 (四)德育处负责建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卫生档案管理,《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毕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五)学校对学生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管理制度.doc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预防接种工作制度,特制订本制度。1、凡小班幼儿入学,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须同时查验其预防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预防接种卡,则应拒绝其报名登记。2、凡外校中途转入本校就读的,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须同时查验其预防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预防接种卡,则应拒绝其转入。3、凡外地来本校就读的,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须同时查验其预防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预防接种卡,则应拒绝其在本校就读。如其具备接种卡,则应告知相关卫生防疫部门调换本地接种卡,方可准其就读。4、凡本校学生,其预防接种卡必须统一收取并按规定由学校统一保管。班主任教师应对学生的预防接种卡逐一登记、存档。5、新生或转入学生的预防接种卡收缴后,班主任应逐一核对,如发现有未按要求预防接种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家长陪孩子至相关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接种。 6、当有学生转出或毕业,卫生保健教师应将学生预防接种卡随该生档案一并转移并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查。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预防接种工作制度,特制订本制度。1、凡小班幼儿入学,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须同时查验其预防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预防接种卡,则应拒绝其报名登记。2、凡外校中途转入本校就读的,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须同时查验其预防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预防接种卡,则应拒绝其转入。3、凡外地来本校就读的,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须同时查验其预防接种卡是否

具备。如无预防接种卡,则应拒绝其在本校就读。如其具备接种卡,则应告知相关卫生防疫部门调换本地接种卡,方可准其就读。4、凡本校学生,其预防接种卡必须统一收取并按规定由学校统一保管。班主任教师应对学生的预防接种卡逐一登记、存档。5、新生或转入学生的预防接种卡收缴后,班主任应逐一核对,如发现有未按要求预防接种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家长陪孩子至相关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接种。 6、当有学生转出或毕业,卫生保健教师应将学生预防接种卡随该生档案一并转移并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查。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预防接种工作制度,特制订本制度。1、凡小班幼儿入学,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须同时查验其预防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预防接种卡,则应拒绝其报名登记。2、凡外校中途转入本校就读的,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须同时查验其预防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预防接种卡,则应拒绝其转入。3、凡外地来本校就读的,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须同时查验其预防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预防接种卡,则应拒绝其在本校就读。如其具备接种卡,则应告知相关卫生防疫部门调换本地接种卡,方可准其就读。4、凡本校学生,其预防接种卡必须统一收取并按规定由学校统一保管。班主任教师应对学生的预防接种卡逐一登记、存档。5、新生或转入学生的预防接种卡收缴后,班主任应逐一核对,如发现有未按要求预防接种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家长陪孩子至相关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接种。 6、当有学生转出或毕业,卫生保健教师应将学生预防接种卡随该生档案一并转移并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查。

10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10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河南省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学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所有小学生。 二、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范围包括: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等,对甲肝、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等常见传染病的接种检验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三、《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入学初进行,需对新转入的学生开展查验工作。 四、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幼儿、学生在入学手续时,要出示儿童《预防接种证》。 2、查对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查验情况登记放入健康档案。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未完成国家规划疫苗接种的幼儿、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后,要求进行补证、补种。 4、幼儿、学生完成补种和补证后,将补种通知单和预防接种证交回学校进行复验,按针次对照表判断是否补种完毕,学校复验后以红色笔予以说明。 5、各学校、幼儿园要填写《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补种补证统计表》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各预防接种单位汇总后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已完成预防接种的学生或完成补种和补证学生的预防接种证继续由班级保存,以备上级检查。 五、要求全体班主任配合做好查验《接种证》的有关工作,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凭《接种证》入学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唐河县源潭镇张楼小学 2020、2、10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制度

沿河博才学校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制度 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儿童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职责分工 学校领导负责指导卫生保健教师制定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培训计划;切实抓好无证和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与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工作关系、责任分工、确定业务流程;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共同组织开展校内学生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督促卫生保健教师及以班主任为主的全校师生认真落实;负责将该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考评,定期督促检查。 教导处(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全校开展补种、补证工作;负责表册、通知等文书的印制;召开班主任会议,具体组织相关培训,讲解有关操作规程,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导档案的建立完善,协助装订;负责将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评,定期督促检查。 招生时,教导处负责在《入学通知书》上告知新生报名须携带预防接种证以备查验。 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卫生室负责人)负责具体指导班主任通过给学生家长发放通知等方式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补证、补种;按要求及时汇总情况和数据资料并按时上报;负责分发市、区、街道疾控中心提供的查验预防接种证有关报表和宣传资料;接受区、街道卫生院疾控中心对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补种、补证工作进行的技术指导;接受查验预防接种证相关培训。 学校卫生兼职保健教师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模板)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模板)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地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地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地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地《预防接种证》。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地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地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地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地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地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如未接种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地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地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地《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地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地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

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地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地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地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地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地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中学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中学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工作,加强我校的传染病防控,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校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每年新进入我校的初中一年级学生。 三、查验时间:集中时间定为每年9月份开学,有中途入校的学生随时查验。 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重点是麻疹疫苗、脊灰疫苗的接种情况。要求麻疹类疫苗接种满2剂次,脊灰疫苗接种满4剂次。 五、查验要求: 1、学校将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纳入新生入学工作程序中; 2、每年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在9月份入校报到时上交《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并由班主任统一收回后上交学校校医。 六、查验方法及补种程序: 1、由校医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并建立《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在查验中发现未完成麻疹类疫苗和脊灰疫苗的儿童,要填写《中学入学儿童漏种疫苗摸底及补种统计表》,同时填报《城区驻地学校入学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情况上报表》,并将上述2个《表》最迟于10月中旬一起上报辖区接种单位(学校留存复印件)。 2、对于丢失《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学生,要求家长到原接种单位查找接种资料后进行补办;如果找不到原始接种记录的儿童,要求补种麻疹类疫苗和脊灰疫苗,完成补种后到城区疾控中心补办接种证。 3、校医与接种单位联系,确定开展查漏补种的具体时间,要求

在每年的11月底完成漏种儿童疫苗补种工作。 4、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应及时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反馈单交给学校复验,同时接种单位将补种反馈表反馈学校,学校依据补种反馈信息及时将补种情况填入《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中,要求登记簿中儿童入校后补种的针次须用其他颜色的笔(红色)填入补种日期。 七、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补种工作后,学校应分别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以及接种单位补种情况反馈表等资料建立专门档案盒,存档备查,存档时间为儿童从本校毕业后至少5年以上。 阳泉市实验中学 2015 年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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