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特殊的非婚遗腹子索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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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特殊的非婚遗腹子索赔案

作者:孟亚生

来源:《百姓生活》2009年第10期

在一起货车与摩托车相撞事故中,摩托车上的两人一死一伤。交警认定货车驾驶员负事故

全责,货车驾驶员和保险公司赔偿了死者亲属几十万元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谁料5个

月后,坐在摩托车上的受伤女子却抱着一个婴儿找到货车驾驶员,要求他赔偿婴儿的抚养费8万多元。然而,女子和死者只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且因男子已死无法对新生儿做亲子鉴定,货车驾驶员因此坚决拒绝赔偿,受伤女子能打赢这场官司吗?

送女友孕检途中,男子遭车祸身亡

2006年11月13日上午,时年40岁的吴林用摩托车载着怀孕近6个月女友丁芳,前往医院做孕检。当摩托车行驶到一岔道准备转弯时,一辆满载着货物的卡车从另一条道路上向正常行驶

的摩托车发疯似的冲来,吴林当场死亡。所幸坐在吴林身后的丁芳只受了点轻伤。交警部门经

过现场勘查,认定货车驾驶员张民开车时车速过快、疏于观察,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吴林死后,时年20岁的丁芳万分悲痛,终日以泪洗面。丁芳是2004年2月到江阴市一家企业打工时与吴林结识的。当时,吴林也在这家企业打工,他不仅手把手辅导刚出校门的丁芳学习技术,还从生活上对她贴心呵护。当得知吴林由于与妻子性格不合已经离婚时,情窦初开的丁芳对大她20岁的吴林产生了爱慕之心。吴林也对温柔漂亮的丁芳颇有好感,两人决定结婚。可是那时丁芳只有18周岁,不符合《婚姻法》“结婚年龄,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定,于是他们先过起了同居生活,打算等丁芳到了结婚年龄再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谁知正当二人准备结婚时,吴林却突遭不幸。

“吴林已经身亡了,但你还年轻,将来还要嫁人。如果带着孩子嫁人,如何是好?”丁芳的娘家人和闺中密友纷纷劝说她去做人工流产。可丁芳想到吴林生前曾多次流露出想要有个孩子的强烈愿望,而且吴林也是因为带她去医院做孕检而遭遇不测,所以丁芳决定把孩子生下来。

事故发生后,肇事货车司机张民依据交警部门的认定,与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向吴林的父母赔偿了吴林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吴林父母的赡养费等共计数十万元。丁芳提出以吴林配偶身份继承其中的一部分赔偿金,但因为她和吴林是非法同居关系,所以,她的请求没有得到有关方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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